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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注:「字昌容,雍州人,唐中宗宰相。以子颋有宰相器,暇日逡巡举二十七事豫戒之。及颋相,密以示宋璟,请号《中枢龟镜》云。」)

宰相者,上佐天子,下理阴阳,万物之司命。居司命之位,苟不以道应命,翱翔自处,上则阻天地之交泰,中则绝性命之至理,下则阻生物之阜植。苟安一日,是稽阴诛,况久之乎!

临大事,断大议,正道以当之。若不能,即速退。中枢之地,非偷安之所。

平心以应物,无生妄虑。似觉非正,则速回之,使久而不失正也。

敷奏宜直勿婉,应对无常。速机可以回小事,沈机可以成大计。

同列之间,随器以应之,则彼自容矣。容则自峻其道以示之,无令庸者其来凂我也。贤者亲而狎之,无过狎而失敬,则事无不举矣。

举一官一职,一将一帅,须其材德者。

听众议以命之,公是非即无爽矣。

人不可尽贤尽愚,汝惟器之。

与正人言,则其道坚实而不渝。材人可以责成办事,办事不可与议。与之议,则失根本,归权道也。

审奸吏,辞烦而忘亲者,去之。

崇儒则笃敬,侈靡之风不作,不作则平和,平和则自臻理道矣。

刺史县令,久次以居之,不能者立除之。无奸柄施恩,交驰道路,既失为官之意,受弊者随之矣。

欲庶而富,在乎久安。

不教而战,是谓弃之。

佐理在乎谨守制度,俾边将严兵修斥堠,使封疆不侵,不必务广,徒费中国,事无益也。

古者用刑,轻、中、重之三典,各有攸处。方今为政之道,在乎中典,谨而守之,无为人之所贰。

无请数赦以开幸门。

勿畏强御而损制度。

教令少而确守之,则民情胶固矣。

毋太刚以临人事,虑不尽,臣不密,则失身。非所议者,勿与之言。

勤思虑,不以小事而忽机管。

财无多蓄,计有三年之用,外散之亲族。多蓄甚害义,令人心不宁,不宁则理事不当矣。

清身检下,无使邪隙微开,而货流于外矣。

远妻族,无使扬私于外,仍须先自戒谨。检子弟无令开户牖,毋以亲属挠有司。一挟私,则无以提纲在上矣。

子弟壻居官,随器自任,调之勿过其器而居人之右。

子弟车马服用,无令越众,则保家,则能治国。

居第在乎洁,不在华,无令稍过,以荒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