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韵谱

卷一 上平声

一东

二冬

三江

四支

五微

卷二 上平声

六鱼

七虞

八齐

九佳

十灰

卷三 上平声

十一真

十二文

十三元

十四寒

十五删

卷四 下平声

一先

二萧

三肴

四豪

五歌

卷五 下平声

六麻

七阳

八庚

九青

十蒸

卷六 下平声

十一尤

十二侵

十三覃

十四盐

十五咸

卷七 上声

一董

二肿

三讲

四纸

五尾

六语

七麌

卷八 上声

八荠

九蟹

十贿

十一轸

十二吻

十三阮

十四旱

十五澘

卷九 上声

十六铣

十七篠

十八巧

十九晧

二十哿

二十一马

二十二养

卷十 上声

二十三梗

二十四迥

二十五有

二十六寝

二十七感

二十八琰

二十九豏

卷十一 去声

一送

二宋

三绛

四寘

五未

六御

七遇

卷十二 去声

八霁

九泰

十卦

十一队

十二震

十三问

十四愿

十五翰

十六谏

卷十三 去声

十七霰

十八啸

十九效

二十号

二十一个

二十二祃

二十三漾

卷十四 去声

二十四敬

二十五径

二十六宥

二十七沁

二十八勘

二十九艳

三十陷

卷十五 入声

一屋

二沃

三觉

四质

五物

卷十六 入声

六月

七曷

八黠

九屑

卷十七 入声

十药

十一陌

十二锡

十三职

卷十八 入声

十四缉

十五合

十六叶

十七洽

【臣】等谨案

钦定音韵阐微十八卷康熙五十四年奉

勅撰雍正四年告成

世宗宪皇帝御制序文具述

圣祖仁皇帝指授编纂之防刋刻颁行自汉明帝时西域切韵之学与佛经同入中国所谓以十四音贯一切字是也然其书不行于世至汉魏之间孙炎创为翻切齐梁之际王融乃赋双声等韵渐萌实闇合其遗法迨神珙以后其学大行传于今者有司马光指掌图郑樵七音畧无名氏四声等子刘鉴切韵指南条例日宻而格碍亦日多惟我

国书十二字头用合声相切缓读则为二字急读则为一音悉本乎人声之自然证以左传之丁宁为钲句渎为谷国语之勃鞮为披战国策之勃蘓为胥于三代古法亦复相协是以

特诏儒臣以斯立准首列韵谱定四等之轻重毎部皆从今韵之目而附载广韵之子部以存旧制因以考其当合当分其字以三十六母为次用韩道昭五音集韵黄公绍韵防之例字下之音则备载诸家之异同协者从之不有心以立异不协者改用合声亦不迁就以求同大抵以上字定母皆取于支微鱼虞歌麻数韵以此数韵能生诸音即

国书之第一部也以下字定韵清声皆取于影母浊声皆取于喻母以此二字乃本韵之喉音凡音皆出于喉而収于喉也其或有音无字者则借他韵他母之字相近者代之有今用协用借用三例使宛转互求委曲旁证亦即汉儒训诂某读如某某音近某之意惟辩别毫芒巧于比拟非古人所及耳自有韵书以来无更捷径于此法者亦更无精宻于此书矣乾隆四十三年六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 校 官 【臣】 陆 费 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