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法式》大木作体系中,主要包括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枓栱体系,另外一个则是大木构架体系。本卷的内容,就是有关大木作之房屋构架各部分施工造作与安卓所用功限的计量方式。

宋式房屋大木作构架中最为复杂的部分,显然应该是高等级的殿堂或殿阁建筑的梁、柱等大木结构的制作与搭造安装工程。这一部分的功限计算方式,被列在了本卷的第一节。

宋式城门的城门道洞结构,与现在比较常见的明清时代的城门道洞结构截然不同。明清时代的城门道,多采用的是砖石结构的拱券式门道洞做法,而宋式城门道洞仍然沿袭了更早时期的用木构架承托其上城台的结构形式。这一形式是在城门石地栿上施以密排的立柱,立柱之上承托略似梯形的木构架,木构架之上才是砖石垒砌的城门台,其上还会有城门楼的设置。城门道诸大木构件的加工、造作与安卓所需功限,都纳入了本卷第二节的内容之中。

除了等级较高的殿阁、厅堂等房屋的大木作功限之外,本卷中也较为详细地列出了宋式营造中等级稍低的仓廒、库屋、常行散屋等大量建造的房屋大木作加工、造作与安卓所需功限的计算方式。至于等级更低的跳舍行墙、望火楼、营房等,虽然结构比较简单,但作为不同类型且建造数量比较大的大木构架形式,其构架的造作与安卓亦应有各自的功限计算方式。

除了新建房屋的建造与安装之外,本卷的内容还给出了老旧房屋,特别是等级较低的老旧舍屋的大木构架的拆修、挑、拔等修缮性工程所需的功限计算方式。当然,一般房屋中的柱子、梁栿,若需要做抽拔、更换等修缮工程,也应有相应的功限计算方式,这些看似不起眼,但在实际工程中却可能会经常遇到的房屋修缮性工程的功限计算,也列在本卷的内容之中。值得一提的是,这部分有关房屋修缮的内容,对于我们今日保护与修复年久失修的古代建筑遗存,也提供了十分有价值的信息。

殿堂梁、柱等事件功限

【题解】

大木构架乃木构建筑组成之最重要、最基本的要素,包括柱、额、梁、槫、角梁及其辅助性的驼峰、绰幕、替木等,其架构起一座房屋的基本构架。

房屋构架的各个组成部分,其相应的尺寸、数量,加工制作安装这些房屋构件组成名件的过程,及所用功限,对于进一步了解木构建筑体系,甚至对探索、还原古代木构建筑的设计与施工过程中的一些未曾解开之谜,可能会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造作功

【题解】

卷第十七《大木作功限一》在“栱、枓等造作功”中提到:“造作功并以第六等材为准。”这是《法式》大木作功限部分,唯一提到造作功所用标准材等的地方,且这里用到了“并以”这个词,或可以推测,其殿堂梁柱等事件造作功也都是以“六等材”作为标准进行推算的。

以屋柱而言,下文中又进一步给出了以柱之长度为1.5丈,柱之直径为1.1尺,所用造作功为“1功”的标准概念。如此,若其柱之长度每增加1.5尺,或其柱径每增加1寸,则其造作功在柱长1.5丈、柱径1.1尺之造作所用功的基础上,各自有所增加。例如,其柱长2.4丈,柱径2尺,以该柱径长1.5丈,柱径1.1尺时,其所用功为1功;其径每增加1寸,加0.12功,柱径超过1.3尺,则其径每增加1寸,递增0.03功,如此,当其柱径为2尺时,其造作功为3.16功;而其长度增加了9尺,以柱长每增加1.5尺,增加0.1功计,其增加了6个1.5尺长度,故应增加0.6功,则其造作功为3.76功。

若方柱,则每1功减0.2功,即在圜柱所用功的基础上,减去2/10,即为相同长度及径围之方柱所用造作功。但这里的方柱之边长,如何与圜柱之径相对应,尚不清楚。另壁内柱、圆柱,减其本功3/10;方者,减其本功1/10。

文中所言“柱头额”,疑为檐柱柱头所施的阑额及其殿阁内槽柱头上之屋内额的总称。所谓“只用柱头额”,疑其柱不用地栿、绰幕方、腰串等,故其柱的造作功,减其本功1/10计之。

方柱、壁内柱等所用造作功,亦随其所在位置,有所增减。

(梁)

月梁;材每增减一等,各递加减八寸。直梁准此。

八椽栿,每长六尺七寸;六椽栿以下至四椽栿,各递加八寸;四椽栿至三椽栿,加一尺六寸;三椽栿至两椽栿及丁栿、乳栿,各加二尺四寸。

直梁,八椽栿,每长八尺五寸。六椽栿以下至四椽栿,各递加一尺;四椽栿至三椽栿,加二尺;三椽栿至两椽栿及丁栿、乳栿,各加三尺。

右各一功。

【译文】

月梁;其梁所用材等每增加或减少一等,其单位计功所需长度各递增或递减8寸。直梁计功的增减情况以此为准。

若为八椽栿,其每长6.7尺;六椽栿以下至四椽栿,其单位计功长度各递加8寸;四椽栿至三椽栿,其单位计功长度增加1.6尺;三椽栿至两椽栿及丁栿、乳栿,其单位计功长度各增加2.4尺。

直梁,若为八椽栿,其每长8.5尺。六椽栿以下至四椽栿,其单位计功长度各递加1尺;四椽栿至三椽栿,其单位计功长度增加2尺;三椽栿至两椽栿及丁栿、乳栿,其单位计功长度各增加3尺。

以上情况,各计为1功。

(柱)

柱,每一条长一丈五尺,径一尺一寸,一功。穿凿功在内。若角柱,每一功加一分功。如径增一寸,加一分二厘功。如一尺三寸以上,每径增一寸,又递加三厘功。若长增一尺五寸,加本功一分功;或径一尺一寸以下者,每减一寸,减一分七厘功,减至一分五厘止。或用方柱,每一功减二分功。若壁内柱[1],圜者每一功减三分功[2],方者减一分功[3]。如只用柱头额者,减本功一分功。

【注释】

[1] 壁内(àn)柱:指隐藏于墙壁之内的屋柱。

[2] 圜(yuán)者每一功减三分功:壁内柱若截面为圆形者,且尺寸与标准圆形柱相同时,其所计功减0.3功,计为0.7功。圜,同“圆”。

[3] 方者减一分功:壁内柱若截面为方形者,且尺寸与标准柱相同时,其所计功较普通方柱减0.1功,即方形截面的壁内柱,其造作功计为0.7功。

【译文】

造作圆形截面柱,每一条长1.5丈,柱径1.1尺时,计为1功。其中包括了在柱身之上穿凿榫卯等所做功。如果是房屋转角处所施角柱,应在每一标准功的基础上,增加0.1功。如果柱径增加1寸,增加0.12功。若其径为1.3尺以上,则柱径每增加1寸,又应递增0.03功。如果其柱之长增加1.5尺,其造作功应在本功的基础上再增加0.1功;或者其柱径在1.1尺以下者,若其柱径每减少1寸,则应减少0.17功,且随其柱径减少而减其功,直至减到0.15功时为止。或者采用方形截面柱,对应圆形柱之每1功,方柱减少0.2功。如果是壁内所施柱,其柱为圆形截面者,对应标准圆形柱之每1功,其柱减0.3功,若其柱为方形截面者,则其柱应减0.1功。如果其柱为仅施以柱头额的情况,则减其本功0.1功。

(驼峰、绰幕等)

驼峰,每一坐,两瓣或三瓣卷杀。高二尺五寸,长五尺,厚七寸;

绰幕三瓣头,每一只;

柱[1],每一枚;

右各五分功。材每增减一等,绰幕头各加减五厘功;柱各加减一分功。其驼峰若高增五寸,长增一尺,加一分功;或作毡笠样造,减二分功。

【注释】

[1] 柱(zhì):柱础与其上立柱间的一个垫托构件。宋以前似也曾有用木质材料制作者,称“”。皆为同一名件。

【译文】

屋内所施驼峰,每1坐,驼峰两侧轮廓为两瓣或三瓣卷杀形式。其高2.5尺,长5尺,厚7寸;

其端头为三瓣卷杀形式的绰幕方,每1只;

柱础之上柱根之下所施柱,每1枚;

上面所言各种情况,分别计为0.5功。如果其材等每增加或减少一等,绰幕方头之斫造,应各增加或减少0.05功;柱礩加工,亦应各增加或减少0.1功。驼峰如果高度增加5寸,长度增加1尺,则应增加0.1功;若将其造为毡笠式的外轮廓,则应减少0.2功。

(角梁、襻间、替木等)

大角梁,每一条,一功七分。材每增减一等,各加减三分功。

子角梁,每一条,八分五厘功。材每增减一等,各加减一分五厘功。

续角梁,每一条,六分五厘功。材每增减一等,各加减一分功。

襻间、脊串、顺身串,并同材。

替木一枚,卷杀两头,共七厘功。身内同材;㭼子同;若作华㭼,加功三分之一。

普拍方,每长一丈四尺;材每增减一等,各加减一尺。

橑檐方,每长一丈八尺五寸;加减同上。

槫,每长二丈;加减同上;如草架,加一倍。

劄牵,每长一丈六尺;加减同上。

大连檐,每长五丈;材每增减一等,各加减五尺。

小连檐,每长一百尺;材每增减一等,各加减一丈。

椽,缠斫事造者,每长一百三十尺;如斫棱事造者,加三十尺;若事造圜椽者,加六十尺;材每增减一等,各加减十分之一。

飞子,每三十五只;材每增减一等,各加减三只。

大额,每长一丈四尺二寸五分;材每增减一等,各加减五寸。

由额,每长一丈六尺;加减同上,照壁方、承椽串同。

托脚,每长四丈五尺;材每增减一等,各加减四尺;叉手同。

平版,每广一尺,长十丈;遮椽版、白版同;如要用金漆及法油者,长即减三分。

生头,每广一尺,长五丈;搏风版、敦㮇、矮柱同。

楼阁上平坐内地面版,每广一尺,厚二寸,牙缝造。长同上;若直缝造者,长增一倍。

右各一功。

【译文】

大角梁,每1条,计为1.7功。若其所用材每增减一等,应各增加或减少0.3功。

子角梁,每1条,计为0.85功。若其所用材每增减一等,应各增加或减少0.15功。

续角梁,每1条,计为0.65功。若其所用材每增减一等,应各增加或减少0.1功。

襻间、脊串、顺身串,皆与其房屋所用之材同。

替木一枚,其两头斫为卷杀状,共计0.07功。替木身内与房屋所用之材同;㭼子亦与替木同;如果是刻作华㭼形式,应增加1/3功。

普拍方,每长1.4丈;若其所用材每增减一等,其每长应各增加或减少1尺。

橑檐方,每长1.85丈;随其材等加减,其每长应增加或减少之数同上。

屋槫,每长2丈;随其材等加减,其每长应增加或减少之数同上;如果其屋施用草架梁栿,则每长应增加一倍。

劄牵,每长1.6丈;随其材等加减,其每长应增加或减少之数同上。

大连檐,每长5丈;其所用材每增减一等,其每长应各增加或减少5尺。

小连檐,每长100尺;其所用材每增减一等,其每长应各增加或减少1丈。

椽,缠斫事造者,每长130尺;如斫棱事造者,其每长应增加30尺;若事造圆椽者,其每长应增加60尺;其所用材每增减一等,其每长应各增加或减少1/10。

飞子,每35只;其所用材每增减一等,其所计数应各增加或减少3只。

大额,每长1.425丈;其所用材每增减一等,其每长应各增加或减少5寸。

由额,每长1.6丈;随其材等加减,其每长应增加或减少之数同上,照壁方、承椽串每长数及随材加减数与之同。

托脚,每长4.5丈;其所用材每增减一等,其每长应各增加或减少4尺;叉手每长数及随材加减数与之同。

平版,每宽1尺,长10丈;遮椽版、白版所计每宽及长与之同;如需要施用金漆及法油的,其所计每长则应减少0.03尺。

生头木,每宽1尺,长5丈;搏风版、敦㮇、矮柱所计每宽及长与之同。

楼阁上平坐内地面版,每宽1尺,厚2寸,若其版为牙缝造。其所计每长与上相同;若其版为直缝造,其所计每长增加1倍。

以上诸项各计为1功。

(名件安勘、绞割功)

【题解】

安勘、绞割屋内所用名件、柱额,在上文所述造作功基础上,每1功应在本功基础上再加0.4功,其所加功中,包括了草架、压槽方、襻间、栔、樘柱固济等方木所用造作功。

卓立搭架、钉椽、结裹等工序,其每1功在本功基础上再加0.2功。

仓廒、库屋与常行散屋之名件造作与安勘、绞割等功限,以上文所述殿堂梁柱等事件功限为准推计。

其卓立、搭架等,例如楼阁五间,且三层以上者,自第二层平坐以上起,其卓立搭架、钉椽、结裹等每1功,应在此前所计功的基础上,再加0.2功。

凡安勘、绞割屋内所用名件、柱额等,加造作名件功四分;如有草架,压槽方、襻间、栔、樘柱固济等方木在内。卓立搭架、钉椽、结裹[1],又加二分。仓廒、库屋功限及常行散屋功限准此。其卓立搭架等,若楼阁五间,三层以上者,自第二层平坐以上,又加二分功。

【注释】

[1] 卓立搭架:意即房屋构架起造竖立的施工过程。卓立,疑指将房屋的柱额梁栿等竖立起来,形成完整的结构架。搭架,似指房屋建造过程中所需搭造的脚手架或支撑性构架。结裹:有装修、装饰等义。从上下文看,这里的“结裹”似指房屋屋顶的结、压脊及屋顶翼角与两山搏风、垂鱼、惹草等的安装、校正等施工处理。

【译文】

凡是安装勘验、斫绞切割房屋之内所用诸名件、柱额等,应加造作名件功0.4功;如果其屋梁架之内有草架,压槽方、襻间、闇栔,以及为樘柱固济等措施而施用的方木等所用功亦包括在内。为房屋柱梁构架等的竖立、搭造立架、房屋屋盖的钉椽、屋顶结裹等工序,又应再加0.2功。仓廒、库屋等的安勘、绞割等功限及常行散屋的安勘、绞割等功限,亦以此为准。其房屋构架的卓立、搭造起架等工序,如果是5开间,且高度为3层以上的楼阁,自其楼阁的第二层平坐以上所计功限,又应增加0.2功。

城门道功限楼台铺作准殿阁法

【题解】

凡文中所述及城门道诸名件等造作功,应在其本功每0.5功的基础上增加0.1功,以作为城门道营建过程中之展拽、安勘、穿拢等工序所用功。

“城门道功限”后所附副题,所谓“楼台铺作准殿阁法”,点明城门上所施楼台铺作,其所需计算的功限,与殿阁铺作所用栱、枓数所需施用的功限,取用了相同的标准。

(造作功)

造作功:

排叉柱,长二丈四尺,广一尺四寸,厚九寸,每一条,一功九分二厘。每长增减一尺,各加减八厘功。

洪门栿,长二丈五尺,广一尺五寸,厚一尺,每一条,一功九分二厘五毫。每长增减一尺,各加减七厘七毫功。

狼牙栿,长一丈二尺,广一尺,厚七寸,每一条,八分四厘功。每长增减一尺,各加减七厘功。

托脚,长七尺,广一尺,厚七寸,每一条,四分九厘功。每长增减一尺,各加减七厘功。

蜀柱,长四尺,广一尺,厚七寸,每一条,二分八厘功。每长增减一尺,各加减七厘功。

涎衣木,长二丈四尺,广一尺五寸,厚一尺,每一条,三功八分四厘。每长增减一尺,各加减一分六厘功。

永定柱,事造头口,每一条,五分功。

檐门方,长二丈八尺,广二尺,厚一尺二寸,每一条,二功八分。每长增减一尺,各加减一厘功。

盝顶版,每七十尺,一功。

散子木,每四百尺,一功。

跳方,柱脚方、雁翅版同。功同平坐。

【译文】

城门道内诸名件所用造作功:

城门道内两侧壁所施排叉柱,其长2.4丈,柱截面宽1.4尺,厚0.9尺,每施造1条,计为1.92功。以其柱长度每增加或减少1尺,各自增加或减少0.08功。

城门道内上部梁架所施洪门栿,其长2.5丈,栿截面宽1.5尺,厚1尺,每施造1条,计为1.925功。以其栿长度每增加或减少1尺,各自增加或减少0.077功。

城门道内上部梁架所施狼牙栿,其长1.2丈,栿截面宽1尺,厚0.7尺,每施造1条,计为0.84功。以其栿长度每增加或减少1尺,各自增加或减少0.07功。

城门道内上部梁架两侧所施托脚木,其长7尺,截面宽1尺,厚0.7尺,每施造1条,计为0.49功。以其托脚木长度每增加或减少1尺,各自增加或减少0.07功。

城门道内上部梁架内所施蜀柱,长4尺,柱截面宽1尺,厚0.7尺,每施造1条,计为0.28功。以其蜀柱长度每增加或减少1尺,各自增加或减少0.07功。

城门道内所施涎衣木,长2.4丈,木截面宽1.5尺,厚1尺,每施造1条,计为3.84功。以其木长度每增加或减少1尺,各自增加或减少0.16功。

城门道内所施永定柱,造作其柱为城门道第一道工序,每施造1条,计为0.5功。

城门道两侧壁上门檐处所施檐门方,其长2.8丈,方截面宽2尺,厚1.2尺,每施造1条,计为2.8功。以其方长度每增加或减少1尺,各自增加或减少0.01功。

城门道内梁架顶部所施盝顶版,其版每长70尺,计为1功。

城门道内梁架顶部所施散子木,其木每长400尺,计为1功。

城门道内所施跳方,城门道内所施柱脚方、雁翅版与之同。其所用功与平坐所用功相同。

(展拽、安勘、穿拢功)

凡城门道,取所用名件等造作功,五分中加一分为展拽、安勘、穿拢功。

【译文】

凡城门道施工,其各样名件的铺展拖拽、安装勘验、穿插拢合等所需功,应在其名件所用造作本功的基础上,增加1/5功计之。

仓廒、库屋功限其名件以七寸五分°材为祖计之,更不加减。常行散屋同

【题解】

仓廒,指仓廪、仓库;库屋,指专门做储藏之用的房屋。仓廒,似规模较大,多为一个专门的仓储建筑群,用于储存粮食、草料、武器或其他重要物资。库屋,多指在一个建筑群落中的某一座或几座专门用于储藏的房屋,如古之寺院东侧所设库院、库屋等。

仓廒或库屋,其建筑的造型一般比较简单,但却十分坚固。如其进深较大时,可能会用到冲脊柱,这样其房屋屋顶结构就会简单一些。其他的做法与厅堂或余屋的做法一样,多是采用不同柱长组成若干个开间。这些开间柱间距相同,类如房屋基座的隔间版柱做法一样,或也就因此将这种间距简单重复的开间柱,称为“壸门柱”。

仓廒或库屋,因为房屋标准较低,一般是不采用枓栱铺作的。如此,则有可能采用八椽栿项柱,即其柱之脖颈与梁栿的两端采用榫卯的做法扭合在了一起,而不是采用在柱头上施枓栱再承托梁栿的做法。

至于四椽栿、乳栿等的做法,与一般厅堂或余屋做法中,如前后乳栿对四椽栿用四柱的做法一样,可以推想出其大致的房屋框架。

仓廒或库屋的功限计算,也主要是这些柱、栿的造作功,及其屋顶之椽、檐、版、脊串、叉手等的造作与安卓功。

造作功:

冲脊柱,谓十架椽屋用者。每一条,三功五分。每增减两椽,各加减五分之一。

四椽栿,每一条,二功。壸门柱同。

八椽栿项柱,一条,长一丈五尺,径一尺二寸,一功三分。如转角柱,每一功加一分功。

三椽栿,每一条,一功二分五厘。

角栿,每一条,一功二分。

大角梁,每一条,一功一分。

乳栿,每一条;

椽,共长三百六十尺;

大连檐,共长五十尺;

小连檐,共长二百尺;

飞子,每四十枚;

白版,每广一尺,长一百尺;

横抹,共长三百尺;

搏风版,共长六十尺;

右各一功。

下檐柱,每一条,八分功。

两丁栿,每一条,七分功。

子角梁,每一条,五分功。

槏柱,每一条,四分功。

续角梁,每一条,三分功。

壁版柱,每一条,二分五厘功。

劄牵,每一条,二分功。

槫,每一条;

矮柱,每一枚;

壁版,每一片;

右各一分五厘功。

枓,每一只,一分二厘功。

脊串,每一条;

蜀柱,每一枚;

生头,每一条;

脚版,每一片;

右各一分功。

护替木㭼子,每一只,九厘功。

额,每一片,八厘功。

仰合㭼子,每一只,六厘功。

替木,每一枚;

叉手,每一片;托脚同。

右各五厘功。

【译文】

仓廒、库屋诸名件造作之功:

冲脊柱,指在10架椽屋中柱缝所施用者。施造每1条柱,计为3.5功。其屋进深每增加或减少2椽,各自增加或减少其本功的1/5。

四椽栿,每施造1条,计为2功。施造壸门柱所用功与之相同。

承托八椽栿的项柱,施造1条,柱长1.5丈,柱径1.2尺,计为1.3功。如果是施于转角部位的角柱,以其柱所用本功,每1功增加0.1功计。

三椽栿,每施造1条,计为1.25功。

其仓屋转角所施抹角或递角栿,每施造1条,计为1.2功。

仓屋翼角下所施大角梁,每施造1条,计为1.1功。

仓屋所用乳栿,每施造1条;

屋顶所覆椽,以共长360尺计;

檐部所施大连檐,以共长50尺计;

檐部所施小连檐,以共长200尺计;

檐口处所出飞子,每40枚;

檐口处所覆白版,每宽1尺,长100尺;

屋顶所用横抹,以共长300尺计;

两际出际处所施搏风版,以共长60尺计;

如上所列诸名件及其施造数量,分别各计为1功。

仓屋下檐柱,每施造1条,计为0.8功。

仓屋两山梁架所施丁栿,每施造1条,计为0.7功。

仓屋翼角所施子角梁,每施造1条,计为0.5功。

仓屋屋壁内所施槏柱,每施造1条,计为0.4功。

仓屋翼角所施续角梁,每施造1条,计为0.3功。

仓屋柱间所施壁版柱,每施造1条,计为0.25功。

仓屋梁架所施劄牵,每施造1条,计为0.2功。

屋槫,每施造1条;

屋架中所施矮柱,每施造1枚;

仓屋墙壁所施壁版,每施造1片;

如上几种名件的施造,各计为0.15功。

枓,每施造1只,计为0.12功。

脊串,每施造1条;

蜀柱,每施造1枚;

柱方及屋槫上所施生头木,每施造1条;

柱脚处所施脚版,每1片;

如上诸名件及施造数量,各计为0.1功。

护替木㭼子,每1只,计为0.09功。

柱头之间所施额,每1片,计为0.08功。

仰合㭼子,每1只,计为0.06功。

替木,每1枚;

叉手,每1片;托脚与之相同。

如上几种名件及数量,各计为0.05功。

常行散屋功限官府廊屋之类同

【题解】

常行散屋,属于一种等级较低的房屋,其等级当在门楼、廊屋之下,大约与仓廒、库屋等的等级相同,多用作官式建筑群中附属性或辅助性的建筑物。

廊屋也多采用较为简单的开间与进深,可以用于不同的功能,由官府营造,供城市居民居住、经商之用。如北京前门外明清历史上建造的廊房头条、廊房二条之类,大约就属于这一类的房屋类型。这里把官府出资建造的廊屋之类,也归在了与常行散屋等级相类的房屋之中。

从行文看,常行散屋或官府廊屋,进深一般在六步椽架或五步椽架,采用乳栿对四椽栿,或乳栿对三椽栿等的做法,如此,就有可能在其前出现一个两椽进深的前廊。未知这里的常行散屋或官府廊屋之类,是否有如此之平面与空间方面的考虑。

文中出现的两椽栿,可能是指前后檐所用的乳栿,或指屋脊下所用的两椽平梁,亦有可能就是一个两步椽架的廊屋,这样小进深的廊屋,可能仅起到街道两旁的行廊或临时性商铺的作用,亦未可知。

造作功:

四椽栿,每一条,二功。

三椽栿,每一条,一功二分。

乳栿,每一条;

椽,共长三百六十尺;

连檐,每长二百尺;

搏风版,每长八十尺;

右各一功。

两椽栿,每一条,七分功。

驼峰,每一坐,四分功。

槫,每一条,二分功。梢槫,加二厘功。

劄牵,每一条,一分五厘功。

枓,每一只;

生头木,每一条;

脊串,每一条;

蜀柱,每一条;

右各一分功。

额,每一条,九厘功。侧项额同。

替木,每一枚,八厘功。梢槫下用者,加一厘功。

叉手,每一片;托脚同。

㭼子,每一只;

右各五厘功。

右若枓口跳以上,其名件各依本法。

【译文】

常行散屋中诸名件造作功:

四椽栿,每1条,计为2功。

三椽栿,每1条,计为1.2功。

乳栿,每1条;

椽,共长360尺;

连檐,每长200尺;

搏风版,每长80尺;

如上几种名件及其数量施造所用功限,各计为1功。

两椽栿,每1条,计为0.7功。

驼峰,每1坐,计为0.4功。

槫,每1条,计为0.2功。若是梢槫,每1条增加0.02功。

劄牵,每1条,计为0.15功。

枓,每1只;

生头木,每1条;

脊串,每1条;

蜀柱,每1条;

如上几种名件施造,各计为0.1功。

额,每1条,计为0.09功。侧项额与之相同。

替木,每1枚,计为0.08功。施用于梢槫下的替木,增加0.01功。

叉手,每1片;托脚与之相同。

㭼子,每1只;

如上两种名件施造,各计为0.05功。

如上各种名件,若施于其屋采用枓口跳以上枓栱做法时,其诸名件所计功则各依其本法所用之功。

跳舍行墙功限

【题解】

关于“跳舍行墙”及文中出现的“杚巴子”“跳子”等名件,梁先生注释说:“跳舍行墙是一种什么建筑或墙?杚巴子、跳子又是些什么名件?都是还找不到答案的疑问。”

从字面上猜测,“行墙”可能类似于后世帝王宫苑四周所施的“宫墙”。以其有柱、槫,则或其有一定空间进深,或其墙内施柱,以支撑跳舍行墙上所覆之顶。其顶亦有顺身而设的屋槫,形成屋顶的结构;并在其墙之上覆以屋檐、施小㼧瓦与脊,俨然一个尺度较小的宫舍屋顶。“跳舍”是否有紧邻宫墙而设的小型房屋之意,未可知。

造作功:穿凿、安勘等功在内。

柱,每一条,一分功。槫同。

椽,共长四百尺;杚巴子所用同。

连檐,共长三百五十尺;杚巴子同上。

右各一功。

跳子,每一枚,一分五厘功。角内者,加二厘功。

替木,每一枚,四厘功。

【译文】

造作跳舍行墙诸名件所计功:其名件之穿凿、安装勘验等功亦计在内。

柱,每1条,计为0.1功。槫所计功与柱同。

椽,以其共长400尺计;杚巴子所用长度与椽相同。

连檐,以其共长350尺计;连檐处杚巴子所用长度与上相同。

如上名件及数量各计为1功。

跳子,每1枚,计为0.15功。转角角内所施跳子,在此基础上增加0.02功。

替木,每1枚,计为0.04功。

望火楼功限

【题解】

宋人所撰《东京梦华录》卷三有载:“又于高处砖砌望火楼,楼上有人卓望,下有官屋数间,屯驻军兵百余人,及有救火家事,谓如大小桶、洒子、麻搭、斧锯、梯子、火叉、大索、铁猫儿之类。每遇有遗火去处,则有马军奔报军厢主,马步军、殿前三衙、开封府,各领军级扑灭,不劳百姓。”

又宋人撰《枫窗小牍》卷下载:“东京每坊三百步有军巡铺,又于高处有望火楼,上有人探望,下屯军百人,及水桶、洒帚、钩锯、斧杈、梯索之类,每遇生发,扑救须臾便灭。”

可知,望火楼作为一种城市公共建筑类型,在北宋时代已经十分成熟。《法式》中又进一步给出了构成望火楼诸名件及造作这些名件所用的功限,可以使人们对于宋代城市中所设之望火楼的基本结构与形态有初步的了解。

望火楼一坐,四柱,各高三十尺;基高十尺。上方五尺,下方一丈一尺。

造作功:

柱,四条,共一十六功。

榥,三十六条,共二功八分八厘。

梯脚,二条,共六分功。

平栿,二条,共二分功。

蜀柱,二枚;

搏风版,二片;

右各共六厘功。

槫,三条,共三分功。

角柱,四条;

厦瓦版,二十片;

右各共八分功。

护缝,二十二条,共二分二厘功。

压脊,一条,一分二厘功。

坐版,六片,共三分六厘功。

右以上穿凿、安卓,共四功四分八厘。

【译文】

施造望火楼一坐,其楼有4根柱,每柱各高30尺;楼之基座高10尺。其楼之座上方5尺,下方1.1丈。

望火楼诸名件造作功:

施造其楼主柱,4条,共计为16功。

其楼所施横榥,36条,共计为2.88功。

登楼梯脚,2条,共计为0.6功。

楼座平台所施平栿,2条,共计为0.2功。

望火楼所施蜀柱,2枚;

望火楼屋顶所施搏风版,2片;

如上名件分别共计为0.06功。

望火楼屋顶所施槫,3条,共计为0.3功。

望火楼基台所施角柱,4条;

望火楼屋顶所覆厦瓦版,20片;

如上名件分别共计为0.8功。

屋顶版间施安护缝,22条,共计为0.22功。

屋顶施安压脊木,1条,计为0.12功。

望火楼上所施坐版,6片,共计为0.36功。

以上各种名件的穿凿、安卓等,共计为4.48功。

营屋功限其名件以五寸材为祖计之

【题解】

所谓“营屋”,当指军队的营房。如《法式》的作者李诫在其《进新修〈营造法式〉序》中就提到他所承担的一项工作为“专一提举修盖班直诸军营房等”,可知在宋代,军队营屋的建造也属于由国家财政支出的重要房屋营造内容。当然,一般来讲,营屋或营房的房屋等级是比较低的,其建造标准很可能比常行散屋或官府廊屋之类房屋的等级还要略低一些。

另,其文特别提到“营屋功限”中的“名件以五寸材为祖计之”,仍有令人不解之处。若以材广计之,《法式》所规定之八等材,其断面高度没有恰好为5寸者,六等材高(广)6寸,七等材高(广)5.25寸,唯有断面厚度为5寸者,如三等材,其厚5寸。但是,以材之厚作为诸名件推计之标准,似不合理,且营屋系等级较低房屋,以三等材为祖推算,显得过于豪奢。结合前文大木作栱、枓功限是以六等材为祖推计的,则这里的“五寸材”,是否即是七等材(材广5.25寸)之简称,未可知。若果如此,则或可推知,宋代营屋建造采用等级较低的“七等材”为其功限与料例之标准。

从其文所描述的房屋名件来看,营屋有可能采用了两山出际式屋顶的做法,因此会施有搏风版。其他如栿项柱、两椽栿及四椽下檐柱等名件,说明其房屋的进深尺寸一般不是很大。

造作功:

栿项柱,每一条;

两椽栿,每一条;

右各二分功。

四椽下檐柱,每一条,一分五厘功。三椽者,一分功;两椽者,七厘五毫功。

枓,每一只;

槫,每一条;

右各一分功。梢槫加二厘功。

搏风版,每共广一尺,长一丈,九厘功。

蜀柱,每一条;

额,每一片;

右各八厘功。

牵,每一条,七厘功。

脊串,每一条,五厘功。

连檐,每长一丈五尺;

替木,每一只;

右各四厘功。

叉手,每一片,二厘五毫功。虻翅,三分中减二分功。

椽,每一条,一厘功。

右以上钉椽、结裹,每一椽四分功。

【译文】

营屋诸名件造作功:

栿项柱,每1条;

两椽栿,每1条;

造作如上诸项各计为0.2功。

进深四椽架之屋其栿下所施檐柱,每1条,计为0.15功。若进深三椽架者,计为0.1功;进深两椽架者,计为0.075功。

枓,每1只;

槫,每1条;

造作如上两项各计为0.1功。其槫之功,若是梢槫,应增加0.02功。

搏风版,每1版共宽1尺,长1丈,计为0.09功。

蜀柱,每1条;

额,每1片;

造作如上两项各计为0.08功。

牵,每1条,计为0.07功。

脊串,每1条,计为0.05功。

连檐,每长1.5丈;

替木,每1只;

造作如上两项各计为0.04功。

叉手,每1片,计为0.025功。虻翅造作,以叉手造作所计功之3份中减去2份计之,即以叉手造作功的1/3计之。

椽,每1条,计为0.01功。

在如上两项基础上,若做钉椽、结裹等工作,每1椽计为0.4功。

拆修、挑拔舍屋功限飞檐同

【题解】

前一条是关于房屋营造所做功限即“营屋功限”的,本条则主要是谈有关房屋修缮方面所需的营作功限的。

木结构建筑因风雨侵蚀等原因,其耐久性受到一定影响,尤其是等级较低的舍屋建筑,在用料及防护上,与较高等级的殿堂式建筑差距较大,使用功能的变化幅度亦较大,故其修缮的频次无疑会较多,对舍屋做拆修,对其屋架梁栿、柱木等做挑拔等的概率亦较高。

拆修、挑拔舍屋或铺作,这里也包括了飞檐,其所需的功限既非造作之功亦非安卓之功,多是拆解翻修、替换、重别结裹之类工作的功限,其计算亦有相应的规则。

拆修铺作舍屋,每一椽:

槫檩衮转、脱落,全拆重修,一功二分。枓口跳之类,八分功;单枓只替以下,六分功。

揭箔翻修,挑拔柱木,修整檐宇,八分功。枓口跳之类,六分功;单枓只替以下,五分功。

连瓦挑拔,推荐柱木,七分功。枓口跳之类以下,五分功;如相连五间以上,各减功五分之一。

重别结裹飞檐,每一丈,四分功。如相连五丈以上,减功五分之一;其转角处,加功三分之一。

【译文】

拆修檐下施有枓栱铺作的舍屋,每拆修一椽架:

其屋槫檩出现滚动翻转、倾圮脱落,需要进行全拆重修的工作,计为1.2功。若其屋檐下施有枓口跳之类枓栱,计为0.8功;若其檐下仅用单枓只替承托柱上梁方,或更为简单不施枓栱,计为0.6功。

将屋顶所覆瓦顶、望板等揭除,对屋顶做较大翻修,及挑拔柱木,修整檐宇,计为0.8功。若其屋檐下施有枓口跳之类枓栱等,计为0.6功;若其檐下仅用单枓只替或更为简单的不施枓栱,计为0.5功。

若连屋顶及所覆之瓦同时挑拔高起,在其下挑除既损柱木,推入新修之柱者,计为0.7功。若其屋檐下施有枓口跳之类枓栱等,计为0.5功;如果所修之屋相连五间以上,则每拆修一椽架,各以减少原本所应计功的1/5计之。

如果是重新修缮结裹房屋檐口处的飞檐,以其飞檐每长1丈,计为0.4功。如其飞檐相连5丈以上,则以减少其原本所应计功的1/5计之;如果是其屋转角处的飞檐,则应在原本所应计功的基础上增加1/3计之。

荐拔、抽换柱、栿等功限

【题解】

本节仍然是有关房屋修缮所计功限的内容。房屋修缮中,除了屋顶、槫檩、檐口、飞檐、翼角檐等的修缮外,工程难度最大、最耗费工时的应该就属修整、挑拔或抽换房屋的主要承重结构构件,即屋柱与房屋屋顶结构中的主要梁栿了。

(荐拔、抽换柱栿等功限)

荐拔、抽换殿宇楼阁等柱、栿之类,每一条,

殿宇、楼阁:

平柱:

有副阶者,以长二丈五尺为率。一十功。每增减一尺,各加减八分功。其厅堂、三门、亭台栿项柱,减功三分之一。

无副阶者,以长一丈七尺为率。六功。每增减一尺,各加减五分功。其厅堂、三门、亭台下檐柱,减功三分之一。

副阶平柱:以长一丈五尺为率。四功。每增减一尺,各加减三分功。

角柱:比平柱每一功加五分功。厅堂、三门、亭台同。下准此。

明栿:

六架椽,八功;草栿,六功五分。

四架椽,六功;草栿,五功。

三架椽,五功;草栿,四功。

两丁栿,乳栿同。四功。草栿,三功;草乳栿同。

牵,六分功。劄牵,减功五分之一。

椽,每一十条,一功。如上、中架,加数二分之一。

【译文】

荐拔、抽换殿宇楼阁等房屋的屋柱、梁栿之类,每1条,

若殿宇、楼阁:

平柱:

有副阶者,以长2.5丈为标准。造作其柱计为10功。其柱的长度每增加或减少1尺,各自增加或减少0.8功。若是厅堂、寺院三门之平柱,或亭台栿项柱,造作每1条,应减其本功的1/3而计之。

无副阶者,以长1.7丈为标准。造作其柱计为6功。其柱的长度每增加或减少1尺,各自增加或减少0.5功。若是厅堂、寺院三门之平柱,或亭台下檐柱,造作每1条,应减其本功的1/3而计之。

副阶平柱:以长1.5丈为标准。造作其柱计为4功。其柱的长度每增加或减少1尺,各自增加或减少0.3功。

角柱:比上文所言平柱所计每1功,增加0.5功。厅堂、寺院三门、亭台等角柱,所计功之增加或减少数与之同。如下亦以此为准。

明栿:

造作六椽明栿,计为8功;若六椽草栿,计为6.5功。

造作四椽明栿,计为6功;若四椽草栿,计为5功。

造作三椽明栿,计为5功;若三椽草栿,计为4功。

造作两山所施两丁栿,前后檐所施乳栿与之相同。计为4功。若丁栿为草栿,计为3功;草乳栿所计功与草丁栿同。

造作牵,计为0.6功。若造作劄牵,可减牵之功的1/5计之。

造作椽,每10条,计为1功。如果是施于上架或中架之椽,应增加上文所言椽之条数的1/2计之。

(枓口跳以下,六架椽以上舍屋)

枓口跳以下,六架椽以上舍屋:

栿,六架椽,四功。四架椽,二功;三架椽,一功八分;两丁栿,一功五分;乳栿,一功五分。

牵,五分功。劄牵减功五分之一。

栿项柱,一功五分。下檐柱,八分功。

【译文】

造作枓口跳以下,六架椽以上舍屋等柱、栿之类,每1条:

造作栿,若为六架椽栿,计为4功。造作四架椽栿,计为2功;造作三架椽栿,计为1.8功;造作两山丁栿,计为1.5功;造作乳栿,计为1.5功。

造作牵,计为0.5功。若造作劄牵,减造牵之功1/5计之。

造作栿项柱,计为1.5功。造作下檐柱,计为0.8功。

(单枓只替以下,四架椽以上舍屋)

单枓只替以下,四架椽以上舍屋:枓口跳之类四椽以下舍屋同。

栿,四架椽,一功五分。三架椽,一功二分;两丁栿并乳栿,各一功。

牵,四分功。劄牵减功五分之一。

栿项柱,一功。下檐柱,五分功。

椽,每一十五条,一功。中、下架加数二分之一。

【译文】

造作单枓只替以下,四架椽以上舍屋等柱、栿之类,每1条:若造作枓口跳之类四椽以下舍屋等柱、栿之类,每1条与之相同。

造作栿,四架椽栿,计为1.5功。造作三架椽栿,计为1.2功;造作两山丁栿并前檐或后檐乳栿,分别各计为1功。

造作牵,计为0.4功。若造作劄牵,减造作牵之功的1/5计之。

造作栿项柱,计为1功。若造作下檐柱,计为0.5功。

造作椽,每15条,计为1功。如果是施于上架或中架之椽,应增加上文所言椽之条数的1/2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