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法式·大木作制度二》是对组成宋代房屋主体构架各个部件的详细表述,主要包括房屋的立柱、阑额、地栿等屋柱之间的横向联系构件和梁栿、角梁、槫方、屋椽等屋顶构架与房屋屋盖部分的构件与做法。

根据构成本卷诸小节及其条目的内容,大致可以看出,作者大体上是按照房屋结构的不同部位展开叙述的。首先,给出的是房屋结构中最为重要的梁栿部分。这部分即是支撑房屋屋顶或上层构架的主要构件。“梁”与“栿”,其实是同一种构件的两种称谓方式。俗语中多称“大梁”。宋代房屋梁栿又分为明栿与草栿,明栿多采用经过了艺术加工的“月梁”式造型,草栿则尽可能保持基于木材原始材料自身尺寸的合理截面,以承受其应当承受的上部荷载。月梁与草栿的位置关系,通过室内平棊所在位置的上部与下部加以区分。在屋顶梁架的特殊部位,还会出现两种特殊的梁栿:一种是一头搭在主梁梁背之上,另外一头插入外檐枓栱中的“丁栿”;另一种是施于转角部位的角梁之下、明栿之上的“隐衬角栿”,这种隐衬角栿,即是梁先生所解释的“草角梁”。

与屋顶梁栿关联比较密切的枓栱或天花平棊与梁栿之间的过渡性构件,如枓栱铺作最上一层所施的衬方头,或承托平棊吊顶的平棊方等,在这一部分的行文中也得到了阐述。

构成本卷内容的第二个部分,是房屋立柱之间所施的横向拉结构件,即屋柱柱头部位所施的阑额、由额、檐额或屋内额,以及屋柱柱根部位所施的地栿。其实,在施有门窗的柱与柱之间,还会施以门额或腰串,但因门额、腰串与小木作门窗的关联比较密切,故作者将这两种构件归在了小木作制度的范畴之内。

本卷中所表述的最为重要的一类构件,当推承托上部梁额及屋顶,并形成房屋室内空间基本格局的屋柱。中国古代木构建筑的基本形态就是“梁柱结构”,即由按照房屋开间或进深,依据房屋平面需求而布置的立柱,构成了房屋的主要支撑结构。梁思成先生所形容的中国建筑之“墙倒屋不塌”的结构特征,主要是由房屋立柱及柱头之上的额与梁栿所形成之结构逻辑极其简单明快的柱梁体系所提供的。

为了充分体现这种柱梁结构的稳定性与坚固性,中国古代建筑不仅采用了极其坚实稳固的房屋基座与石质柱础,以确保将每一根屋柱柱基的可能沉降降到最低,而且,巧妙地采用了柱子的“侧脚”做法,在屋柱施工伊始,就将所有屋柱向室内空间的中心方向做出某种预设性的微微倾斜,以使房屋整体结构产生一种预先施加的向内汇聚的预应力,从而抵抗由风力或地震力可能造成的水平冲击,将这种水平荷载对房屋结构造成破坏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此外,本卷的内容中,还依序叙述了构成具有中国特色之“如鸟斯革,如翚斯飞”的屋顶转角处翼角角翘形式之阳马,即大角梁,以及子角梁、隐角梁等构件及其做法,还给出了较高等级的四阿式屋顶与九脊殿式屋顶之翼角处理的一些具体构造方式。

中国式木构建筑屋顶构架,除了不同长度的梁栿之外,还需要有在梁栿之间施以能够起到过渡性支撑或垫托作用的短柱,即侏儒柱与斜柱。此外,由屋顶梁栿及侏儒柱、斜柱等承托的主要构件,是形成房屋屋盖的屋栋或平槫,亦称“檩子”。平槫之下可能会采用替木,即柎,以将屋盖的荷载通过替木之下的枓栱传递到屋顶梁架之上。屋顶平槫之上,则需施以密排的椽子,以形成承托屋面望板与屋顶泥背与屋瓦荷载重量的基本结构层。在房屋的屋檐部位,则通过椽子与飞子的结合,形成房屋屋顶四周的檐口。

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古代建筑的屋顶,采用的是反宇式造型,即将屋顶坡度的中段向下做微微塌凹的处理,以形成一种凹曲式的屋顶样貌。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透过这一特别造成的屋顶曲面,形成屋顶之“上尊而宇卑,则吐水疾而霤远”的效果,以期在雨季时,能够将降落在屋顶的雨水抛洒到距离房屋外墙或基座更远的位置上,从而减少雨水冲刷对房屋墙体或基座可能造成的损害。宋代大木作制度中,反宇式屋顶的坡度曲线是由经过严格推算的举折制度所形成的。本卷行文中,有关屋顶举屋之法与折屋之法的详细叙述,十分明白地解决了宋代建筑屋顶坡顶曲线的确定方式。

除了两坡或四坡式屋顶的举折做法之外,本卷末尾还给出了八角或四角亭榭屋顶的起举方式,以及宋代时这类屋顶所特别采用的簇角梁式屋顶的详细做法。需要说明的一点是,这种斗尖式簇角梁屋顶的做法,其现实中的实存例证早已难觅其踪,正是透过《法式》的描述,梁思成先生大致还原出了其基本的做法与构造。

本卷图样参见卷第三十《大木作制度图样上》图30-1至图30-108,卷第三十一《大木作制度图样下》图31-1至图31-26。亦可将卷第三十附、卷第三十一附作为参考。

梁其名有三:一曰梁,二曰杗廇,三曰

【题解】

《法式·大木作制度二》是关于宋式营造中的大木结构柱梁关系,即房屋屋身(柱额)与屋顶(梁架)之结构与构件做法的描述,是对宋代木构建筑乃至中国古代木构建筑最核心、最基础部分,即柱额、梁架部分的一个全面阐释。

“梁”作为房屋构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被列为本卷的开篇内容。关于“梁”条所附三种不同名称的讨论,参见卷第一《总释上》“梁”条相关内容。

《法式》行文将“梁”分为五种类型,前四种按梁的位置分类,第五种按房屋类型归属分类。事实上,从其行文中,也可以梳理出几种与不同房屋类型相关的分类模式。

一是,殿堂梁栿,即其行文中提到的前四种梁。其中包含了三重意思:一,位置的不同,故有四种类型之说;二,长度的不同,故有“×椽栿”之说;三,形式的不同,故有“明栿”与“草栿”的区别。

二是,厅堂梁栿。

三是,余屋梁栿。

作为承重构件的“梁”,除了其长短必须与屋顶结构有相应的匹配关系之外,因其长短及位置不同,所承负的屋顶荷载也有很大不同。故不同的梁,须以其不同的横截面高度与厚度,来负担其所承托的不同荷载。

这段行文中还给出了一个重要的数据性结论:宋代木构建筑主要结构构件的断面尺寸,是根据这座建筑所采用的材分°等级确定的。例如,一座殿阁的殿身部分主梁,可以为四椽栿或五椽栿,其断面高度为2材2栔,折合为42分°。但是,这个42分°,从一等材(0.06尺为1分°)到五等材(0.044尺为1分°)可以有不同的断面尺寸。

重要的是,宋式建筑中梁的基本断面比例,一般控制在广(截面高度)为3分°,厚(截面厚度)为2分°,即宋式建筑梁栿的断面高厚比为3∶2。

明栿中的月梁,以其长短及位置,分为乳栿、三椽栿、四椽栿、五椽栿、六椽栿及六椽以上的长度。其造型本身,又分为梁首、斜项、梁身及梁尾。梁首,系与出跳枓栱相结合部分。梁尾,则为插入屋内柱身中的部分。梁首与梁尾的上背皆有卷杀,其下梁底起。

月梁断面并非一个方正的矩形,而更像是一个其背略显宽厚圜和,两颊微凸向外,梁底渐向内收的圆润轮廓形式。一根月梁,特别是房屋中的主梁或位于房屋脊槫下的平梁,因其两端呈对称的处理,故其梁在纵长方向,以隆起的梁背与凹入的底,结合两端斜项与插入两侧结构的梁首与梁尾,多少有一点微微起拱的感觉。这种起拱效果,使室内空间中的厚重大梁,有了轻盈而飘逸的感觉。也就是说,古代工匠从审美感觉与受力效果两方面,创造并完善了大木作明栿月梁的形式与做法。

位于屋顶脊槫之下的两椽栿,称为“平梁”。从《法式》行文推测,无论是否采用平棊或平,平梁都有可能采用月梁形式,但或也可能存在不采用月梁形式的做法。若不采用月梁形式,则其平梁的断面似略小一些。

从《法式》文本中可知,大木作梁栿,若采用草栿形式,其断面尺寸应大于相同长度的明栿。隐于平棊或平上的平梁,可以采用草栿形式,其尺寸理应大于彻上明造中的月梁式平梁。但《法式》文本中在这里提到的月梁式平梁,断面尺寸却大于草栿式平梁做法,令人颇有不解。

宋式营造中,长度最短的梁,称为“劄牵”。从劄牵这一构件的特点分析,因劄牵不受力,故其尺寸大小并无关键影响。若露明劄牵,则其形式上应饱满、粗壮、圆润一些,故其尺寸亦似应略大一些。若草栿劄牵,则因其仅仅起到连接作用,故断面尺寸小一些,也是合乎合理使用材料的基本原则的。

这段行文中所提到的与梁栿有关的构件,除了平棊、平之外,还有与梁之端头可能有所交集的柱头铺作中的压槽方、柱头方、橑檐方,以及两山出际及房屋转角中可能出现的丁栿、抹角栿等大木结构构件。

平棊是用较大方格构成的类如棋盘的天花版,平则是用密集小方格构成的天花版。方格由纵横交叉如矩形或正方形网格状“方椽”组成,方椽之上施素版。

(造梁之制)

造梁之制有五:

一曰檐栿。如四椽及五椽栿;若四铺作以上至八铺作,并广两材两栔;草栿广三材;如六椽至八椽以上栿,若四铺作至八铺作,广四材;草栿同。

二曰乳栿。若对大梁用者,与大梁广同。三椽栿,若四铺作、五铺作,广两材一栔;草栿广两材。六铺作以上,广两材两栔;草栿同。

三曰劄牵。若四铺作至八铺作出跳,广两材;如不出跳,并不过一材一栔。草牵梁准此[1]。

四曰平梁。若四铺作、五铺作,广加材一倍;六铺作以上,广两材一栔。

五曰厅堂梁栿。五椽、四椽,广不过两材一栔;三椽广两材。余屋量椽数,准此法加减。

【注释】

[1] 草牵梁:指施于前后檐廊内所悬平棊或平之上,未经过艺术加工的劄牵,亦仅有一个梁架之长。

【译文】

造梁的制度有五种:

第一种称为“檐栿”。如为四椽栿及五椽栿;如果其屋采用了四铺作以上乃至八铺作枓栱,其栿的截面高度为2材2栔;若是草栿,其截面高度为3材;如为六椽栿至八椽栿,甚至更长的梁栿时,如果其屋采用了四铺作以上乃至八铺作枓栱,其栿截面高度则为4材;这种情况下,若用草栿,其截面高度与之相同,仍为4材。

第二种称为“乳栿”。如果是与屋内大梁对应施用,其截面高度与屋内大梁的截面高度相同。若使用的是三椽栿,且在檐下使用了四铺作或五铺作枓栱的情况下,其栿的截面高度为2材1栔;如果是草乳栿,或三椽草栿,其截面高度为2材。但若其檐下使用的是六铺作以上的枓栱,则其乳栿或三椽栿的截面高度当为2材2栔;这时所施用草乳栿或三椽草栿,其截面高度亦然,仍为2材2栔。

第三种称为“劄牵”。如果其屋采用了四铺作以上乃至八铺作枓栱,劄牵截面高度为2材;如果其屋仅用不出跳枓栱,或不用枓栱施,其劄牵截面高度不过1材1栔。施于檐廊平棊之上的草牵梁,也采用与上一致的做法。

第四种称为“平梁”。如果其屋采用的是四铺作、五铺作枓栱,平梁的截面高度为2材;但若其屋采用的是六铺作以上的枓栱,其所用平梁的截面就需要有2材1栔的高度。

第五种称为“厅堂梁栿”。这是一种施用于厅堂屋舍中的梁栿,其屋所用五椽栿或四椽栿,截面高度不超过2材1栔;若用三椽栿,其截面高度仅为2材。较厅堂等级更低的余屋,其梁栿截面高度则应依据其梁之长的椽架数,按照这一方法做适当的加减。

(梁断面比例及缴贴方式)

凡梁之大小,各随其广分为三分,以二分为厚。凡方木小,须缴贴令大。如方木大,不得裁减,即于广厚加之。如碍槫及替木,即于梁上角开抱槫口。若直梁狭,即两面安槫栿版。如月梁狭[1],即上加缴背,下贴两颊;不得刻剜梁面。

【注释】

[1] 月梁:即经过艺术加工,且暴露于室内空间中之平棊或平之下的明栿。在彻上露明造的厅堂建筑中,因其梁栿均为明栿,故亦皆采用月梁做法。

【译文】

关于梁的大小,是分别将梁的截面高度分为三分,其二分为其截面的厚度。凡是所用之料,其方木截面大小,不合乎一根梁所需的截面,就必须在其上下或两侧加以衬贴,使其截面增大,以合乎其所承担的结构功能。如所用之料,方木截面稍大一些,也不必再加裁减,只需将原来设计的梁栿截面之高厚尺寸略有增加即可。如梁栿的两端于屋槫相接处,其梁高度与屋槫或承槫替木之间发生冲突,则应在梁端上角开凿出抱槫口,以保证屋槫的位置不发生偏移。如果是未经装饰处理的直梁,其截面的厚度不够充分,则应在梁之两侧安贴木版,其版至梁端,亦应随梁端做法开出抱槫口。如果是露明的月梁狭窄,则应在梁之上部贴以缴背,并在梁之两侧贴以两颊,以增加梁的结构强度;但不得刻剜梁之外表面。

(造月梁之制)

造月梁之制:明栿[1],其广四十二分°。如彻上明造,其乳栿、三椽栿各广四十二分°;四椽栿广五十分°;五椽栿广五十五分°;六椽栿以上,其广并至六十分°止。梁首谓出跳者。不以大小从,下高二十一分°。其上余材,自枓里平之上,随其高匀分作六分;其上以六瓣卷杀,每瓣长十分°。其梁下当中六分°。自枓心下量三十八分°为斜项。如下两跳者长六十八分°。斜项外,其下起[2],以六瓣卷杀,每瓣长十分°;第六瓣尽处下五分°。去三分°,留二分°作琴面[3]。自第六瓣尽处渐起至心,又加高一分°,令势圜和。梁尾谓入柱者。上背下[4],皆以五瓣卷杀。余并同梁首之制。

梁底面厚二十五分°。其项入枓口处。厚十分°。枓口外两肩各以四瓣卷杀,每瓣长十分°。

【注释】

[1] 明栿:梁注:“明栿是露在外面,由下面可以看见的梁栿;是与草栿(隐藏在平、平棊之上未经细加工的梁栿)相对的名称。”

[2] 其下起(āo):自斜项以外,即偏向梁身中央部分的梁底部位,做向上凹进的处理。

[3] 琴面:自斜项至梁底起曲面的过渡部分,镌刻为如古琴之表面的圆润曲折之面。其与卷第四《大木作制度一》“飞昂”条中所说的“琴面昂”,在意义上有相类之处,但具体做法却截然不同。

[4] 上背下:自月梁的斜项处作为一个分界线,斜项以外(即朝向梁之中心部位)的梁背,隆起并做卷杀状曲面;斜向以外的梁底,则做自下向上的起,以形成月梁之底部的凹曲面,故称“上背下”。

【译文】

营造月梁的形制:月梁为明栿,梁的截面高度为42分°。如果是彻上露明造的做法,其屋前后所施乳栿或三椽栿,各自的截面高度亦为42分°;若是屋内大梁之长为四椽栿,其截面高度为50分°;若为五椽栿,其截面高度为55分°;若是其大梁长度为六椽栿及以上,则其截面高度都采用60分°就可以了。其梁首部分指梁之端头与外檐枓栱结合且向外出跳的。则不论其梁截面大小如何,其梁之下部伸入铺作部分的截面高度,都为其屋所用材的21分°高。其梁上部所余的木料高度,自承梁之枓的枓平之里侧以上,随其所余高度匀分为6份;其上亦作6瓣卷杀,每瓣的长度为10分°。其梁的下部当中部位向上起,即将梁底向上凹进6分°。再自承梁首之枓的枓心之下向梁的中心方向量38分°为斜项。如果其梁下有两跳出跳枓者,则应向该方向量68分°。斜项之外,即朝向梁的中心处,自梁之底起,其以6瓣卷杀,每瓣的长度为10分°;第六瓣的尽头处下5分°。其中凹去3分°,留出2分°,斫削作琴面形式。自第六瓣的尽头处,渐渐向上隆起直至梁心,又加大深1分°,但应使其曲之势圜和。其梁之尾即屋内插入柱中者。应处理得上有隆起之背,下亦有曲之面,其背与面都要以5瓣做卷杀。梁尾处其余做法与梁首的做法相同。

梁之底面的厚度为25分°。梁首之项伸入枓口的位置。厚度为10分°。出枓口之外的梁之两侧上棱各以4瓣卷杀,每瓣的长度为10分°。

(平梁)

若平梁,四椽六椽上用者,其广三十五分°;如八椽至十椽上用者,其广四十二分°。不以大小从,下高二十五分°,上背下皆以四瓣卷杀[1],两头并同[2]。其下第四瓣尽处四分°。去二分°,留一分°作琴面。自第四瓣尽处渐起至心,又加高一分°。余并同月梁之制。

【注释】

[1] 上背下:原文“背上下”,梁注本改为“上背下”。傅合校本注:改“背上”为“上背”,并注:“上背,依上条改正。”

[2] 两头并同:即使是月梁做法的平梁,也不再有梁首与梁尾之分,故其两头之“上背下”的做法是一样的。

【译文】

如果平梁,用于四椽栿、六椽栿之上者,其梁的截面高度为35分°;如平梁用于八椽栿至十椽栿之上者,其梁的截面高度为42分°。不论其梁身截面高度为多少,其两端下部都留出25分°的高度为梁端,梁身两端之上下都做4瓣卷杀,其上有隆起的卷杀为背,底面有凹入的卷杀为,梁之两个端头的做法一样。其下自第四瓣尽头开始向梁身之内入4分°。其中,起除去2分°,留1分°斫为琴面状。至第四瓣尽头处,渐渐向上凹进直至梁的中心,再加大凹入的深度1分°。平梁的其余做法,都与月梁制度相同。

(劄牵)

若劄牵,其广三十五分°。不以大小从,下高一十五分°,上至枓底。牵首上以六瓣卷杀,每瓣长八分°;下同[1]。牵尾上以五瓣。其下,前后各以三瓣。斜项同月梁法。内去留同平梁法。

【注释】

[1] 下同:这里的“下同”意义不详。若理解为梁下起分瓣,则与后文“前后各以三瓣”相矛盾。较大的可能是与上文“下高一十五分°”之间有所关联,即其梁端除了卷杀部分之外,其余部分的截面尺寸,仍为15分°。

【译文】

如果是劄牵,其截面的高度则为35分°。不论其截面高度大还是小,其端头下部均应留出15分°的高度,这一高度的顶面上达枓底。劄牵之首的上部以6瓣卷杀,每瓣的长度为8分°;其牵首之下部与入枓口处的截面相同。劄牵之尾的上部则以5瓣卷杀。其牵之底亦起,起处前后各以3瓣卷杀。牵首与牵尾亦有斜项,其做法与月梁做法相同。内的去留高度,与平梁的做法相同。

(屋内彻上明造)

凡屋内彻上明造者,梁头相叠处须随举势高下用驼峰。其驼峰长加高一倍,厚一材,枓下两肩或作入瓣,或作出瓣,或圜讹两肩,两头卷尖。梁头安替木处并作隐枓;两头造耍头或切几头,切几头刻梁上角作一入瓣。与令栱或襻间相交。

【译文】

凡屋内为彻上露明造者,其屋顶梁架之上下梁头相叠处,须随由屋顶举折曲线之势所确定的其梁头所施平槫的上下标高使用驼峰。其驼峰的长度,是其高度的2倍,驼峰的厚度相当于其屋所用之材的1材之厚,驼峰上所施枓之枓底两侧的驼峰两肩可以刻为入瓣,或出瓣的曲线,亦可将其两肩修斫为圆润的抹角状,再将驼峰两端修斫成卷尖的形式。梁头之下或以替木相承,所安替木上可以隐刻出枓的形式;梁两头出驼峰上所承枓之枓口处,可以斫为耍头,亦可斫为切几头形式,若作切几头,只需将梁端上棱一角削斫为一个入瓣的圆角即可。梁之两头所出耍头或切几头,与枓上所施令栱或襻间相交。

(屋内施平棊)

凡屋内若施平棊,平亦同[1]。在大梁之上。平棊之上,又施草栿;乳栿之上亦施草栿,并在压槽方之上[2],压槽方在柱头方之上。其草栿长同下梁,直至橑檐方止。若在两面,则安丁栿。丁栿之上,别安抹角栿,与草栿相交。

【注释】

[1] 平(àn):梁注:“‘其以方椽施素版者,谓之平。’平都用很小的方格。”

[2] 压槽方:梁注:“压槽方仅用于大型殿堂铺作之上以承草栿。”卷第四《大木作制度一》“总铺作次序·单栱与重栱”条有:“素方在泥道栱上者,谓之柱头方。”这里提到“压槽方在柱头方之上”,则压槽方应为位于泥道栱缝之最上方的木方。压槽方上承以草栿,因草栿仅出现于有平棊或平的大型殿堂中,故压槽方似亦仅见于大型殿堂铺作之上。以压槽方承草栿,则其截面或比柱头方大。实例中尚未发现压槽方做法。

【译文】

凡在殿屋内屋顶之下所施平棊,平也一样。都应悬于屋内大梁之上。平棊之上,再施以草栿;房屋前后檐廊中的乳栿之上,也同样会施以草栿,大梁之上的草栿或乳栿之上的草栿,都应在前后檐铺作中的压槽方之上,压槽方则位于柱头方之上。其草栿与其下所施大梁或乳栿的长度相同,草栿向室外的一端,要穿过外檐铺作直抵橑檐方里皮处为止。若在屋内两山梢间中,则应施安丁栿。位于山面前后转角开间的丁栿之上,还会另外施以抹角栿,抹角栿的另外一端与梢间前后檐处所施草栿相交。

(隐衬角栿)

凡角梁之下,又施隐衬角栿,在明梁之上,外至橑檐方,内至角后栿项;长以两椽材斜长加之。

【译文】

凡在角梁之下,又施以隐衬角栿时,其角栿位于明栿之上,隐衬角栿的外端仍直抵橑檐方里皮,其里端则伸至与角柱在一条斜线上的梢间屋内柱柱头之上的角后栿之端头处;这一隐衬角栿的长度,相当于前后檐廊或两山所施两椽乳栿所围成之矩形的对角线长度,故其所用木材长度应以两椽材长所围之矩形的斜长加之。

(衬方头)

凡衬方头,施之于梁背耍头之上,其广厚同材。前至橑檐方,后至昂背或平棊方。如无铺作,即至托脚木止。若骑槽,即前后各随跳,与方、栱相交,开子荫以压枓上。

【译文】

凡是衬方头,可施之于伸入外檐铺作中梁首上的耍头之上,衬方头截面的高度与厚度相当于其屋所用材的高度与厚度。衬方头之前端,延至橑檐方里侧,后端则伸之昂背,或直抵室内的平棊方处。如果没有铺作,其衬方头的里侧,则可延至屋内最下一层平槫与梁端相交处所施的托脚木处。如果衬方头两端跨越外檐柱槽缝,则其方前后各随铺作的里外跳最上一层的跳头,若与方、栱相交,则应在相交处之衬方头下侧开出浅凹槽,以与承托栱或方的枓相契合。

(平棊之上)

凡平棊之上,须随槫栿用方木及矮柱敦㮇,随宜枝樘固济,并在草栿之上。凡明梁只阁平棊,草栿在上承屋盖之重。

【译文】

凡平棊(或平)之上,须因应屋顶结构中之平槫与梁栿的布置,使用方木及短柱敦㮇,并将这些方木、短柱随宜做支撑与加固的处理,这些方木与短柱都施于草栿之间的屋顶梁架之中。凡是露明的梁栿,只是起到承托平棊或平的作用,草栿在平棊或平之上承托屋盖的荷载重量。

(平棊方)

凡平棊方在梁背上,其广厚并如材,长随间广。每架下平棊方一道。平同[1]。又随架安椽以遮版缝。其椽,若殿宇,广二寸五分,厚一寸五分;余屋,广二寸二分,厚一寸二分。如材小,即随宜加减。绞井口并随补间。令纵横分布方正。若用峻脚[2],即于四阑内安版贴华。如平,即安峻脚椽,广厚并与平椽同[3]。

【注释】

[1] 平:是以小方格组成的室内天花。梁注:“平和平棊都属于小木作范畴。”

[2] 峻脚:室内所悬之较低的平棊或平与较高的平棊或平之间的相邻处,出现的由倾斜的木方及格版组成的倾斜式天花。

[3] 平椽:四阑之内平置的平天花中组成平小方格的条形木方。

【译文】

凡平棊方都施于明梁的梁背之上,平棊方的截面高度与厚度与其屋所用材的高度与厚度相同,方的长度与房屋开间的间广尺寸相同。在每一槫架之下都应施一道平棊方。平也一样。同时,平棊或平还应随槫架施安椽,以遮蔽平棊或平版的版缝。其椽的尺寸,如果是等级较高的殿阁堂宇,截面高度为2.5寸,厚度为1.5寸;如果是等级稍低的余屋,则截面高度为2.2寸,厚度为1.2寸。如果其屋所用的材分°值较小,则其椽的截面尺寸也应随宜加减。平棊或平的绞井口方格,都需要与补间铺作缝相对应。要使得其井口方格纵横分布,形式方正。如果需要用斜面的峻脚,就在四阑之内的方格上安平棊版,格内版底贴饰华文。如果是平,在四阑峻脚处应安峻脚椽,峻脚椽的截面高度与厚度都与平椽的截面高度与厚度相同。

(额与地栿)

【题解】

额,本义为人之面部上端,古人借以喻指房屋或门窗上的构件,如大木作中的檐额、阑额,或小木作中的门额、窗额等。檐额、阑额、屋内额等,属于房屋屋身结构部分,主要用于房屋檐柱或屋内柱柱头间的连接。

与“额”比较接近的构件是地栿。如果说,“额”主要是起到柱头之间的连接作用,那么“地栿”则主要起到柱根之间的连接作用。与之相类的构件,还有施于柱子中间的腰串。三者都能够起到加强屋柱之间联系的作用,以形成较为稳固的屋身结构。

与大木作中的梁栿一样,阑额的断面高厚比亦为3∶2。阑额之广(截面高度)为2材(30分°),其厚为广的2/3,则厚为20分°。但是,如果房屋外檐柱间不施补间铺作,则其阑额厚度为其广之半,即厚15分°,这时阑额的高厚比为2∶1。

檐额是与房屋通面广长度相当的长大之额,檐额横跨于前檐柱顶之上,类如一根纵贯檐下柱顶上的长梁;但其功用仍与施于柱头之间的阑额相去不远。

施于檐额之下的绰幕方,很可能是清式营造中常见的雀替之前身,但二者之间亦有区别。雀替,虽以榫卯入柱,但难以起到缩短额枋之跨距的结构性作用,更多的是视觉上的装饰性功能。而绰幕方,却能够起到承托其上檐额重量及檐额上所承荷载的结构性作用。

从历史图像中可知,唐代以前的殿阁楼台中,在前檐柱顶的阑额之下多施以由额,这种做法,与清式建筑中在大额枋下施以小额枋、两者之间再连以由额垫版的做法多少有些类似。但是,在阑额下施用由额的做法,在宋式营造中已不多见。一般情况下,宋式殿阁建筑副阶檐柱的阑额之下,无须施用由额。但是,在无副阶的单檐殿堂(或厅堂)檐柱的阑额之下,仍有可能施加由额。

至于“地栿”,在现存北方宋辽金时期遗构中,已难见实例。南方晚近建筑,仍有使用地栿的做法。其原因可能是,在寒冷的北方地区,房屋之北墙及两山多以厚重的砖(或土坯)墙体围合,屋身结构十分稳定强固,故无须再增设地栿;而在气候温润的南方地区,房屋墙体或用版壁、竹笆,或四面透空,结构上似乎显得轻盈一些,故多设地栿以增强屋身结构的强度及稳定性。

阑额

(造阑额之制)

造阑额之制:广加材一倍,厚减广三分之一,长随间广,两头至柱心。入柱卯减厚之半,两肩各以四瓣卷杀,每瓣长八分°。如不用补间铺作,即厚取广之半。

【译文】

营造阑额的制度:阑额的截面高度为其屋所用材之高度的两倍,以其材高15分°,则阑额高为30分°;阑额的截面厚度为减去其高度1/3,即其厚为其高的2/3,厚为20分°;阑额之长,随开间之广,额之两头伸至左右两柱的柱心。入柱之卯的厚度,减阑额厚度的一半,则其卯厚为10分°;额之两肩,即阑额的内、外两侧各分为四瓣卷杀形式,每瓣的长度为8分°。如果在阑额之上不施补间铺作,则其额之厚度取额之截面高度的一半,即厚度为15分°。

(檐额)

凡檐额[1],两头并出柱口;其广两材一栔至三材;如殿阁即广三材一栔或加至三材三栔[2]。檐额下绰幕方[3],广减檐额三分之一,出柱长至补间,相对作㭼头或三瓣头。如角梁。

【注释】

[1] 檐额:梁注:“檐额和阑额在功能上有何区别,‘制度’中未指出,只能看出檐额的长度没有像阑额那样规定‘长随间广’,而且‘两头并出柱口’;檐额下还有绰幕方,那是阑额之下所没有的。在河南省济源县济渎庙的一座宋建的临水亭上,所用的是一道特大的‘阑额’,长贯三间,‘两头并出柱口’,下面也有‘广减檐额三分之一,出柱长至补间,相对作头’的绰幕方,因此推测,临水亭所见,大概就是檐额。”以梁先生的推测,檐额疑是通贯房屋某个立面上诸檐柱柱头之上的阑额。其断面高度为2材1栔(36分°)至3材(45分°)。

[2] 殿阁:这里的“殿阁”,泛指宋代营造中的高等级殿堂或殿阁建筑。这种建筑一般的特征是内外柱同高,柱头之上有一个铺作层,梁栿会分为明栿与草栿,室内屋顶一般都会施以平棊或平。

[3] 绰幕方:梁先生又注:“绰幕方,就其位置和相对大小说,略似清式中的‘小额枋’。‘出柱’做成‘相对’的‘头’,可能就是清式‘雀替’的先型。”

【译文】

凡是与房屋通面广长度相当的檐额,其两尽端的端头都要伸出柱头外皮之外;檐额的截面之高为其屋所用材之2材1栔(42分°)至3材(45分°)的高度;若是在高等级的殿阁式房屋中使用檐额,则其额截面之高为其屋所用材之3材1栔(51分°)或者加到3材3栔(63分°)的高度。檐额之下用绰幕方,其方的截面高度为减去檐额截面高度1/3后的高度,即其高为檐额高度的2/3(则其高分别约为28分°、30分°、34分°和42分°不等);从柱头所出之绰幕方的长度,需延至补间铺作处;两个相向而对的绰幕方的端头,一般可以斫为㭼头的形式,或雕镌为三瓣头的形式。略如大角梁端头底部之三卷头曲线。

(由额)

凡由额,施之于阑额之下。广减阑额二分°至三分°。出卯、卷杀,并同阑额法。如有副阶,即于峻脚椽下安之[1]。如无副阶,即随宜加减,令高下得中。若副阶额下,即不须用。

【注释】

[1] 峻脚椽:指有平棊或平的殿阁式或殿堂式房屋室内平棊所施峻脚椽,即若是在有副阶的殿堂建筑中,其由额应施安于殿身柱之室内平棊或平的峻脚椽下。

【译文】

凡所谓由额者,指的是施于两柱之间柱头处所施阑额之下的长条形木方。由额的截面高度,要比其上所施阑额的截面高度减少2分°至3分°。但由额之两端所出榫卯,两肩入柱前所施卷杀,都与阑额的做法相同。如果其殿屋是有副阶的,则其由额可施安于殿屋之内所悬平棊的峻脚椽之下。若其殿屋没有副阶,则其由额所施位置可随宜加减,只要使其高下的位置适中即可。但若是在副阶檐下,则其阑额之下不必施用由额。

(屋内额)

凡屋内额,广一材三分°至一材一栔;厚取广三分之一;长随间广,两头至柱心或驼峰心。

【译文】

凡殿阁或厅堂室内柱柱头之间所施的屋内额,其额的截面高度为其屋所用之材的1材3分°至1材1栔;其额的截面厚度为其额截面高度的1/3;屋内额的长度为其房屋室内柱子之间的间广距离,其额两个端头的榫卯应伸至两柱的柱心,或两柱柱缝之上所施驼峰的中心。

(地栿)

凡地栿,广加材二分°至三分°;厚取广三分之二;至角出柱一材。上角或卷杀作梁切几头。

【译文】

凡在柱子之间的柱根位置施以地栿,其栿的截面高度为其屋所用材的1材2分°至1材3分°;其栿之厚度相当于其栿截面高度的2/3;若地栿与房屋转角处的角柱相接,其栿应伸出角柱根部之外1材的长度。其栿伸出角柱柱根之外的端头上角或做卷杀,其卷杀的外观类如对出头之梁首所做的切几头形式。

柱其名有二:一曰楹,二曰柱

【题解】

柱,最早见于《尚书·夏书·禹贡》中所言“底柱”;《史记·夏本纪》中又引其文,但用为“砥柱”。两处所指,均似为地名。《尔雅》:“榰,柱也。”“榰”之义,为柱底,或柱下之础。柱,似由最初的“柱底”之义,渐次引申为房屋的立柱。

楹,最早见于《诗经·小雅·斯干》:“殖殖其庭,有觉其楹。”《诗经·小雅·斯干》的主题是“筑室百堵”,故这里的“楹”,当指房屋的柱楹。

宋式营造中的“柱”,一般为粗而长、截面为圆形的木构件,《法式》行文中给出了殿阁、厅堂、余屋所用柱子的直径:

殿阁,柱径2材2栔(42分°)至3材(45分°);

厅堂,柱径2材1栔(36分°);

余屋,柱径1材1栔(21分°)至2材(30分°)。

每座房屋所用柱之直径,当按其所用材等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如殿阁用一等材,分°值为0.06尺;则其柱径约为2.52尺至2.7尺;如厅堂用二等材,分°值为0.055尺,则其柱径约为1.98尺;若余屋用四等材,其分°值为0.048尺,则其柱径约为1.008尺至1.44尺。

但《法式》文本中未给出柱高尺寸,亦未给出求取柱高的方式,只是给出了三个基本原则:

一,厅堂等屋内柱,依屋顶举折之势,确定其柱长短;

二,屋内柱长短,以房屋下檐檐柱长短尺寸为基础而定;

三,若为主要建筑附属的周匝副阶,或廊舍,其下檐檐柱尺寸,不论多长,似也不应超过其(当心间)间广尺寸。

这里的“下檐柱虽长不越间之广”,似有十分重要的立面比例控制意义。或可推测,依照这一原则,宋式建筑,比较接近人之视线的房屋副阶檐柱的柱高尺寸,原则上应该小于或等于其(当心间)间广尺寸。

这一原则或也适用于单檐殿堂或厅堂建筑外檐檐柱的柱高。如辽代遗构辽宁义县奉国寺大殿,一座单檐九开间大殿。其当心间间广尺寸,恰与其檐柱的平柱高度尺寸相当。唐代遗构五台佛光寺大殿,是一座单檐七开间大殿,其当心间间广尺寸与其檐柱平柱柱高尺寸亦很接近。开间较少的单檐殿堂,如唐代的五台南禅寺大殿,或辽代的蓟县独乐寺山门,其前檐平柱高度,明显小于当心间间广尺寸。这些单檐建筑,也都大体上遵循了“下檐柱虽长不越间之广”的基本比例原则。

此外,《法式》行文中还给出了两个概念:平柱与角柱。平柱者,当心间两柱;角柱者,转角之柱。与之相关的是外檐柱子的生起问题,即柱子高度自当心间平柱向两侧角柱的生起做法,是叠进渐次增加的。

在外檐柱生起的做法中,还提到了另外两个原则:一,升高之趋势要“令势圜和”;二,逐间大小不同,即随宜加减。例如,开间间广若明显减小,则其生起高度似亦应略有所减。

将柱两头卷杀,使柱两头较细,中段较粗,略似梭形的做法,在日本飞鸟与奈良时代的古建筑遗存中可以看到。相信中国南北朝时期的建筑中,亦采用这种梭柱卷杀方法。南方民间建筑中,应是沿袭了这些早期做法。

除了柱身卷杀之外,宋式营造中,与柱子相关的做法,还有一个侧脚问题。但实际施工中,侧脚的具体推算,究竟是以柱脚之中心为标准,将柱首向内?还是以柱首之中心为标准,将柱脚向外?似乎是由工匠在现场确定的。

侧脚的基本原则是,每一柱在正面(东西相向),各向内作1%的倾斜(如柱高1.5丈,其斜1.5寸);在侧面(南北相向),各作0.8%的倾斜(如柱高1.5丈,其斜1.2寸),从而形成向室内中心点的空间倾斜,以增加房屋的整体稳定性。这一做法似为宋式营造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程序。

侧脚的具体实施,需要通过下侧脚墨来操作。换言之,通过下直角墨,使得其柱脚、柱首与柱中垂线各有了东西向1%、南北向0.8%的倾斜面,而其柱脚与柱首本身,与柱础顶面却是完全平行的。

若是多层楼阁或塔,每层的柱子都各有其侧脚,即每层柱子的侧脚,是以该层柱脚之下的柱首(下层柱的“柱上”)为基准向内倾侧的;如此,则从整体上保证了各层结构向中心的倾斜,以增强这一多层结构的整体强度与稳定性。

此外,依据这一规则反推,似也可以将前文所述之单层房屋的侧脚做法,理解为是以其柱脚之下的柱础为基准向内倾斜的。这样其柱础在平面柱网中各自的准确定位,就比较容易把控了。

(用柱之制)

凡用柱之制:若殿阁,即径两材两栔至三材;若厅堂柱即径两材一栔,余屋即径一材一栔至两材。若厅堂等屋内柱,皆随举势定其短长,以下檐柱为则。若副阶廊舍,下檐柱虽长不越间之广。

【译文】

凡殿阁、厅堂、屋舍等房屋的用柱制度:如果是殿阁,其殿屋所用柱的直径为其屋所用材的2材2栔至3材;如果是厅堂,其厅屋所用柱的直径为其屋所用材的2材1栔;如果是余屋,其舍屋所用柱的直径为其屋所用材的1材1栔至2材。如果是厅堂等建筑,其屋内柱会有所生起,故其屋内柱要随其屋顶的举折之势确定其长短,屋内柱的长短应以其屋外檐的下檐柱之长短为一个参照的标准。如果是殿屋的副阶廊舍组群中的连廊与屋舍,其下檐柱的长度不应超过其屋开间的间广。

(角柱生起)

至角则随间数生起角柱。若十三间殿堂,则角柱比平柱生高一尺二寸。平柱谓当心间两柱也。自平柱叠进向角渐次生起,令势圜和;如逐间大小不同,即随宜加减,他皆仿此。十一间生高一尺;九间生高八寸;七间生高六寸;五间生高四寸;三间生高二寸。

【译文】

房屋至其转角处的角柱,需随房屋平面的间数,将其角柱的柱子高度加以提升。如果是通面广为十三间的殿堂,其前檐转角处的角柱,要比中间的平柱拔高1.2尺。所谓“平柱”,指的是当心间的左右两柱。以平柱的高度为基准,自平柱向两侧转角积叠累进渐次地拔高其相邻之柱,但要将拔高的态势尽可能保持圜和平稳;如果各个开间的间广大小不一,则其相邻柱子拔高的尺寸应作随宜的加减,其他情况下,则依仿这一做法。生起的高度是,若其通面广为十一间,至角的总生起高度为1尺;若为九间,至角的总生起高度为8寸;若为七间,至角的总生起高度为6寸;若为五间,至角的总生起高度为4寸;若仅有三间,其至角的生起高度仅为2寸。

(杀梭柱之法)

凡杀梭柱之法:随柱之长,分为三分,上一分又分为三分,如栱卷杀,渐收至上径比栌枓底四周各出四分°;又量柱头四分°,紧杀如覆盆样,令柱头与栌枓底相副。其柱身下一分,杀令径围与中一分同。

【译文】

凡为营作梭柱而将立柱做卷杀的方法如下:按照柱子的长度,将全柱做三段等分划分,上一段再进一步做三段等分划分,如同在栱头上做卷杀那样,在上一段的三段划分中,通过诸段划分之间做连线,渐渐向内收,收到最上一段之上端的柱径比栌枓底四周各多出4分°;再从柱头顶端向下量出4分°,在这一高、宽各为4分°的范围内,做一紧杀式削斫,使其形如覆盆的式样,并使其紧杀之后的柱头顶端与其上所承栌枓的底部尺寸相符。其柱整体划分之三段的下一段,也需作卷杀,使其柱子的直径与中一段的柱子直径相同。

(造柱下)

凡造柱下[1],径周各出柱三分°[2];厚十分°,下三分°为平[3],其上并为欹[4];上径四周各杀三分°[5],令与柱身通上匀平[6]。

【注释】

[1] (zhì):施于柱子底面与柱础顶面之间的垫托性构件,以防止地面水分等对柱子造成侵蚀。梁注:“‘’是一块圆木板,垫在柱脚之下,柱础之上。的木纹一般与柱身的木纹方向成正角,有利于防阻水分上升。当开始腐朽时,可以抽换,可使柱身不受影响,不致‘感染’而腐朽。现在南方建筑中还有这种做法。”

[2] 径周:指柱下的圆周。

[3] 平:柱下分为平与欹两部分,柱之“平”,位于的下端,厚度为其屋所用材的3分°,其形式为一扁平的圆形。

[4] 欹:柱之“欹”,位于柱之平的上面,为一向内凹的曲面状,类如枭曲线线脚,“欹”与“平”两者是连为一体的。

[5] 上径四周各杀三分°:指柱之欹的上端四周3分°的范围内向内做卷杀状。

[6] 与柱身通上匀平:使柱之欹的顶部与柱身底部均匀衔接,并使上下平整一致。

【译文】

凡营造房屋立柱之下的柱,其的圆周直径每面都要比柱脚底径多出3分°;柱的厚度为其屋所用材的10分°,其中下面的3分°为柱之平,平以上的部分均为柱之欹;之上径的四周各向内圜讹而入杀3分°,使之上口与柱身通上匀平相接。

(侧脚)

凡立柱,并令柱首微收向内,柱脚微出向外,谓之侧脚。每屋正面谓柱首东西相向者。随柱之长,每一尺即侧脚一分;若侧面谓柱首南北相向者。每长一尺即侧脚八厘。至角柱,其柱首相向各依本法。如长短不定,随此加减。

凡下侧脚墨,于柱十字墨心里再下直墨,然后截柱脚柱首,各令平正。

若楼阁柱侧脚,只以柱以上为则,侧脚上更加侧脚,逐层仿此。塔同。

【译文】

凡是为房屋结构树立屋柱时,都要将柱子的顶端微微向内倾斜,同时将柱子的根部微微向外推移,这样的做法称之为“侧脚”。每一殿阁厅堂屋舍的正面即柱子的顶端做东西相向的排布者。应随柱子的长度,每1尺之长向柱列的中心倾斜1分;如果是殿阁厅堂屋舍的侧面即柱子的顶端做南北相向排列者。应随柱子的长度,每1尺之长向柱列的中心倾斜8厘。依照这一做法依次延伸到房屋转角部位的角柱之上,角柱的柱子上端之相向的方向及倾斜的程度,应各自依据如上的方法处理。如果柱子的长短不确定,应依照如上的方法做必要的增加或减少。

为保证柱子有准确的侧脚倾斜度,应在柱脚与柱首弹画侧脚墨,即在柱之底面与柱之顶面弹画出十字墨,以十字墨所确定的柱底与柱顶的圆心,依其柱在两个方向的倾斜角,在柱脚与柱首各弹画出拟切割部分的直线墨,然后截去柱脚与柱首之拟去除的部分,以令其柱底与柱顶保持平正。

如果是楼阁柱子做侧脚的处理,只以柱子以上为基准,每一层柱子各有其自身的侧脚,在下层侧脚之上,上层仍依其法做相同的侧脚,使得各层侧脚层层累加,每一层都按同一方法做侧脚。多层之塔也采用同样的做法。

阳马其名有五:一曰觚棱,二曰阳马,三曰阙角,四曰角梁,五曰梁抹

【题解】

中国古代建筑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其造型优雅端庄的屋顶。重要的高等级建筑,屋顶多为四注坡式的“五脊殿”,或带有厦两头造做法的“九脊殿”。此外,如多边形平面的亭阁建筑,还会出现多角坡形式的屋顶。凡有屋顶转角处理者,都不可避免地需要通过施于转角柱头或铺作之上的角梁来承托屋顶的翼角结构。

角梁,其实是一种俗称,宋式营造中更为正式的称谓为“阳马”。关于“阳马”五种不同名称,可见本书卷第一《总释上》“阳马”条的讨论。

阳马,即角梁。关于清式建筑的“角梁”,梁思成先生在《清式营造则例》中有较为具体的定义:“‘角梁’是向下倾斜,而在平面投影上也是斜角放置的木梁,与建筑物正侧面的檐桁各成四十五度角的。角梁共有两层,上层称为‘仔角梁’,伏在下层‘老角梁’上面,其关系正同飞椽之伏在檐椽上面一样。”宋式建筑中的“角梁”,亦有两层,上层角梁称为“子角梁”,下层角梁称为“大角梁”;不同的是,宋式屋顶角梁结构中,在子角梁之后,还会施以隐角梁。

大角梁是角梁中的主梁,其断面高度(广)为其屋所用材之分°的28分°至2材(30分°);断面厚度为18分°至20分°。例如,若殿阁建筑用一等材,其分°值为0.06尺,大角梁断面高度约为1.68~1.8尺,厚度约为1.08~1.2尺;若是采用三等材的厅堂式建筑,其分°值为0.05尺,其大角梁断面高度约为1.4~1.5尺,断面厚度则约为0.9~1尺。如此类推。

贴伏于大角梁之上的子角梁,其断面高度为其屋所用材之分°的18分°至20分°;其断面厚度,比大角梁的厚度减3分°,则应为15分°至17分°。

隐角梁,有点类似清式小角梁的后半段,其梁亦贴伏于大角梁背上,自子角梁尾即角柱中心向后延伸。自下平槫后,若再有接续者,则称为“续角梁”。

隐角梁断面高度为其屋所用材之分°的14分°至16分°;厚与大角梁相同,为18分°至20分°。或比大角梁略薄2分°,即厚16分°至18分°。

大角梁之长,从其下架檐头向后延伸至下平槫交角,以平面45°斜长,辅以由橑檐方至下平槫之标高差造成的高度方向斜长推算而出。

子角梁的长度明显小于大角梁。子角梁头随飞檐头向外伸至小连檐下,其梁尾向内斜至柱心。自角柱柱心缝接续的隐角梁之长,随架之广,由子角梁尾向后延至下平槫。其长度皆以平面与高度方向的斜长加之。

四注坡式屋顶的四阿式建筑,一般可归在殿阁式建筑范畴之内,四阿殿阁之特点,是“其角梁相续,直至脊槫,各以逐架斜长加之”,这里其实引申出了“续角梁”的概念。

这里给出了四阿殿阁的进深与开间的大致关系。进深四椽、五椽者,一般为五开间;进深八椽者,可为七开间;进深十椽者,可为九开间。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似亦应有进深八椽,仅为五开间者;亦可有进深十椽,仅为七开间者。虽然这里只给出了一个大致范围,但由此似可推测,房屋进深尺寸与开间间数之间,很可能存有某种关联性。

与清式歇山屋顶相类似的厦两头造做法,一般用于宋代厅堂式建筑中。其屋顶造型,是将两侧梢间在角梁处转过两椽(如果是亭榭建筑,则仅转过一椽)。如此,其屋顶最下两椽架,形式上为四坡顶,两椽以上,又形成两坡屋顶。若殿阁式建筑也采用这种厦两头造的屋顶形式,就称之为“九脊殿”,还可以称为“曹殿”,或“汉殿”。

宋式营造中的四阿式屋顶的殿阁似乎已经有了推山的做法,这一做法主要发生在进深较深且面广间数不够多的情况下。因为有了脊槫向外增出的情况,所以其最后一架之续角梁,并非沿着之前续角梁的45°直线延伸,而是呈斜向向外伸至两山山尖增出的脊槫头部。

开间与进深关系较为正常者,如进深四椽、六椽,开间五间;进深八椽,开间七间;或进深十椽,开间九间者,是否还需要采用在两山山尖增出脊槫之“推山”做法,《法式》行文中并未给出一个十分明确的说明。

(大角梁)

造角梁之制:大角梁,其广二十八分°至加材一倍;厚十八分°至二十分°。头下斜杀长三分之二。或于斜面上留二分,外余直,卷为三瓣。

【译文】

营造大角梁的制度:大角梁,其截面高度为其屋所用材的28分°或至其屋所用材的2倍;其截面宽度为18分°至20分°。角梁头的下部要做斜向的卷杀处理,其斜杀的长度为其梁出头长度的2/3。或者在斜面上留出2/3的厚度,其余部分保持平直,并将所留部分斫为三卷瓣的形式。

(子角梁)

子角梁,广十八分°至二十分°,厚减大角梁三分°,头杀四分°,上折深七分°。

【译文】

施于大角梁之上的子角梁,其截面高度为其屋所用材的18分°至20分°,其梁的横向宽度比大角梁的横向宽度要窄入3分°,子角梁端头的底部要斜杀一条尽端高为4分°的斜线,使其底部呈一向上翘起的斜面,子角梁的上皮,即其梁背上要斫削出一条向上起折的折线,使其梁背亦呈向上翘起状,而其上折的高度为7分°。

(隐角梁)

隐角梁,上下广十四分°至十六分°,厚同大角梁,或减二分°。上两面隐广各三分°,深各一椽分。余随逐架接续,隐法皆仿此。

【译文】

隐角梁,其截面上下高度为14分°至16分°,截面宽度与其下的大角梁相同,或比大角梁的宽度减少2分°。隐角梁上部两面各向下消隐3分°的高度,其向隐角梁内消隐的深度为其屋所用椽之尺度的1椽分。隐角梁之后,随屋角槫架接缝,逐架向上接续,其接续之角梁上部的内隐方式与隐角梁做法相同。

(角梁之长)

凡角梁之长,大角梁自下平槫至下架檐头;子角梁随飞檐头外至小连檐下,斜至柱心。安于大角梁内。隐角梁随架之广,自下平槫至子角梁尾,安于大角梁中。皆以斜长加之。

【译文】

关于角梁的长度,大角梁的长度是自下平槫缝至其下一架椽子的出挑檐椽端头;子角梁的长度则随之延伸到飞檐头外的小连檐之下,其尾部则斜伸到其屋转角处的角柱中心缝之上。小角梁尾安于大角梁内。隐角梁的长度则依随槫架之间的距离,自下平槫架缝延至子角梁尾,其尾亦安于大角梁中。无论大角梁、小角梁、隐角梁,都应在前述标准距离的基础上,以其45°斜线的平面投影及其随屋顶举折生起之标高差所造成的坡度斜线所形成的斜长,作为最后确定其梁长度尺寸的依据。

(四阿殿阁角梁)

凡造四阿殿阁,若四椽、六椽五间及八椽七间,或十椽九间以上,其角梁相续,直至脊槫,各以逐架斜长加之。如八椽五间至十椽七间,并两头增出脊槫各三尺。随所加脊槫尽处,别施角梁一重。俗谓之吴殿,亦曰五脊殿。

【译文】

凡营造四阿屋顶式殿阁,如果是进深为4个椽架、6个椽架,面广为5个开间,以及进深为8个椽架,面广为7个开间,或进深为10个椽架,面广为9个开间及以上者,其角梁之后接续以续角梁,直至屋架最高处的脊槫缝上,其续角梁各以逐架之间距的平面与空间的斜长确定其梁的长度。如果是进深为8个椽架,面广为5个开间,乃至进深为10个椽架,面广为7个开间的情况,其脊槫的两头需要分别向外各增出3尺的长度。随着脊槫所增加长度的尽端,要再施一重续角梁。这种四阿式屋顶的殿阁形式,俗语中称为“吴殿”,也有称其为“五脊殿”的。

(厦两头造九脊殿角梁)

凡厅堂若厦两头造,则两梢间用角梁转过两椽。亭榭之类转一椽。今亦用此制为殿阁者,俗谓之曹殿,又曰汉殿,亦曰九脊殿。按《唐六典》及《营缮令》云:王公以下居第并厅厦两头者,此制也。

【译文】

凡厅堂式堂舍,如果采用了厦两头造的做法,则其两梢间要用角梁转过山面,使其在两山各收进两个椽架的距离。如果是亭榭一类的建筑采用了厦两头造的做法,则只需在两山各收进一个椽架的距离。今天也有将这种厦两头造做法用于更高等级的殿阁式建筑中的,俗语中称这种屋顶的殿阁为“曹殿”,又有人称其为“汉殿”,也有人称其为“九脊殿”。按照《唐六典》及《营缮令》中所说的:王公以下官员的居宅邸第,都采用了厅堂式厦两头造的做法,指的就是这种营造制度。

侏儒柱其名有六:一曰棁,二曰侏儒柱,三曰浮柱,四曰棳,五曰上楹,六曰蜀柱。斜柱附其名有五:一曰斜柱,二曰梧,三曰迕,四曰枝樘,五曰叉手

【题解】

关于“侏儒柱”与“斜柱”的讨论,参见本书卷第一《总释上》“侏儒柱”条与“斜柱”条。“侏儒柱”,在宋式营造中使用更多的术语是“蜀柱”;同样,“斜柱”在宋式营造中使用更多的术语是“叉手”。此外,同是屋顶梁架中出现的“托脚”与“叉手”之间,似有某种相似性,也归在斜柱范畴之内。

五台山佛光寺大殿所见唐代建筑脊槫下,在平梁之上仅施一组叉手,并无蜀柱之设,其叉手直接起到承托脊槫作用。宋式营造中的叉手,则安于蜀柱两侧,起到辅助蜀柱承托脊槫的作用。

屋顶脊槫下所施蜀柱的直径,是通过量其所用梁栿粗细,随宜加减而得出的。构架较雄硕者,蜀柱较粗拙;构架较细挺者,蜀柱亦较纤细。蜀柱两侧各顺脊槫下的平梁方向,随着屋顶坡度(举势)斜安叉手。

叉手断面尺寸,比其所撑扶的蜀柱直径并没有小多少。其尺寸选择,也取决于是施于高等级的殿阁建筑,还是施于等级较低的余屋建筑,两者之间是有差别的。如在殿阁建筑中,蜀柱断面直径为其屋所用材的1.5材(22.5分°),而其叉手的断面高度(广)为1材1栔(21分°)。

仍以其殿采用一等材计,分°值0.06尺,其蜀柱直径为1.35尺(22.5分°),而其叉手断面之广为1.26尺(21分°)。若用二等材,分°值0.055尺,则其蜀柱直径约为1.24尺,叉手断面之广约为1.16尺。

若是余屋建筑,其槫下蜀柱的直径,量栿厚加减,其叉手断面高度(广)约为17~18分°,厚度仍取其广的三分之一,约厚6分°。若用四等材,分°值为0.048尺,其蜀柱径为1.3材(19.5分°),约合0.94尺,叉手之广为18分°,约合0.86尺,叉手之厚则为6分°,约合0.29尺。以此类推。

与其脊槫下用蜀柱及叉手相对应,宋式屋顶的中平槫与下平槫缝上,也会各施斜柱,称为“托脚”。其方式是,自下一层梁首,向里斜安至上一层梁首,转过上层梁角,出卯直接抱托层梁所承之槫。

凡屋内彻上明造者,其脊槫下之蜀柱上需安枓,枓内安随间襻间。襻间广厚,恰为1材;襻间之长,随间之广。屋内所施襻间,可以是1材,也可以是2材。

若屋内施平棊(或平),则其屋槫之下所施襻间,称为“草襻间”。而为草襻间时,需用全条木。

在脊槫下除了施于槫下的襻间之外,还可能在两缝梁架之上所立蜀柱之间施以顺脊串。襻间与顺脊串间的不同之处是:襻间安于蜀柱柱首的枓之上;顺脊串则需量所用蜀柱长短,于其中心安之。顺脊串之长,随间之广,且隔间用之。

梁上所施“矮柱”,其柱径与其下和其相对且承屋梁之立柱的直径相同。矮柱的长短,随屋顶举势高下而定。显然,这里的“矮柱”与前文所提用以承托脊槫的蜀柱并不相同。

在这一节中,还提到了顺栿串,其断面高度为其屋所用材的一个足材(21分°),厚为其材之厚(10分°)。顺栿串的两端出柱,斫成丁头栱的形式以承其上之梁。或也可以斫为㭼头形式。

(造蜀柱之制)

造蜀柱之制:于平梁上,长随举势高下。殿阁径一材半,余屋量栿厚加减。两面各顺平栿,随举势斜安叉手。

【译文】

营造屋顶梁架中所施蜀柱的制度:蜀柱施于脊槫之下,平梁之上;蜀柱的长度随房屋举势的高下而确定。殿阁式建筑屋顶,其所用蜀柱的直径为1.5材(22.5分°),除了殿阁式建筑之外的厅堂、亭榭、舍屋等建筑,其脊槫下所用蜀柱直径,应当通过量其所用梁栿的粗细尺寸随宜加减。蜀柱两侧分别顺着平梁的延伸方向,随屋顶坡度斜安叉手。

(造叉手之制)

造叉手之制:若殿阁,广一材一栔;余屋,广随材或加二分°至三分°;厚取广三分之一。蜀柱下安合㭼者,长不过梁之半。

【译文】

营造屋顶梁架上之叉手的制度:如果是殿阁式建筑,其叉手的截面宽度是其屋所用材的1材1栔(合21分°);除了殿阁之外的其他建筑,包括厅堂、亭榭、余屋等,其叉手的截面宽度,则是在其屋所用材高尺寸的基础上再增加2分°至3分°(即其广为17分°至18分°);两种情况下的叉手厚度都取其宽度尺寸的1/3(则殿阁内叉手厚为7分°,余屋内叉手厚为约5.3分°至6分°)。如果在蜀柱之下再施以合㭼,那么其合㭼的长度不应超过其下平梁长度的一半。

(托脚)

凡中、下平槫缝,并于梁首向里斜安托脚,其广随材,厚三分之一,从上梁角过抱槫,出卯以托向上槫缝。

【译文】

凡是在屋顶梁架的中、下平槫缝上,都需要自梁的端头向屋架之内的方向斜安托脚,托脚的截面宽度相当于其屋所用材的高度(15分°),托脚的截面厚度则相当于其宽度的1/3,即厚为5分°,托脚从其所依托的上梁梁端延伸至梁上所承平槫,并以托脚端头抱住平槫槫身,托脚的上端还需出卯,以向上托住其所承平槫缝,防止槫缝发生位移。

(彻上明造与襻间)

凡屋如彻上明造,即于蜀柱之上安枓。若叉手上角内安栱,两面出耍头者,谓之丁华抹颏栱。枓上安随间襻间,或一材,或两材;襻间广厚并如材,长随间广,出半栱在外,半栱连身对隐。若两材造,即每间各用一材,隔间上下相闪,令慢栱在上,瓜子栱在下。若一材造,只用令栱,隔间一材。如屋内遍用襻间,一材或两材,并与梁头相交。或于两际随槫作㭼头以乘替木。

凡襻间,如在平棊上者,谓之草襻间,并用全条方。

【译文】

如殿阁或厅堂之内为彻上露明造做法,就要在屋顶梁架中所施蜀柱的顶端安枓。如果在脊槫之下的叉手上角内施安枓栱,则与栱相交的两侧出头,可斫为耍头状,这种做法称为“丁华抹颏栱”。在蜀柱上端所安枓之上,随房屋开间施安襻间,襻间的施用高度可以为其屋所用材的1材之高,也可以为其屋所用材的2材之高;襻间本身的截面高度与厚度,都恰为其屋所用材之1材的断面高厚尺寸,襻间的长度随开间间广而定,超出其间广部分的襻间,在槫缝之外的相邻一间,应刻为半栱形式,间内与间外半栱相对应的襻间表面也应隐刻出连身对隐的形式。如果其襻间高为2材,则每一间各用1材的高度以施襻间,隔间则施另外1材标高的襻间,应使相邻两间所施上下两材襻间在标高上上下相错;在这种情况下,所出半栱及连栱对隐的做法,仍应以慢栱在上、瓜子栱在下的方式处理。如果其所施襻间高度仅为1材,就只用令栱,隔间施用1材即可。如果室内屋顶所有屋内槫下皆施用襻间,其所用襻间高度或为1材,或为2材,都应与屋顶梁架中各层梁的梁头相交。或也会与两际出际缝梁架相交,出际外襻间则随槫外挑,并在其槫之下斫为㭼头形式,襻间之上施替木,以承出际槫头。

凡所用襻间,如果是施于殿屋之内的平棊以上者,则称之为“草襻间”,这种襻间都采用不施枓栱的全条方的形式,贴附于屋顶诸槫之下。

(顺脊串)

凡蜀柱量所用长短,于中心安顺脊串;广厚如材,或加三分°至四分°;长随间,隔间用之。若梁上用矮柱者,径随相对之柱;其长随举势高下。

【译文】

凡是在屋顶平梁上施用蜀柱以承脊槫时,应量其所用蜀柱的长短,在其蜀柱的中心点上施安顺脊串;顺脊串的截面高度与厚度,与其屋所用材之断面的高度与厚度相同,或者在1材之高度尺寸上,再增加3分°(18分°)至4分°(19分°)的高度;顺脊串的长度随房屋开间的间广尺寸,且每隔一间才会施用一根。如果在屋内梁栿之上施用矮柱时,其柱的直径与其下所对应之屋内柱的直径相同;梁上所施矮柱的长度,则应根据其柱所承之平槫随屋顶举折之势推算出的槫底标高确定其长短尺寸。

(顺栿串)

凡顺栿串,并出柱作丁头栱,其广一足材,或不及,即作㭼头;厚如材。在牵梁或乳栿下。

【译文】

凡是在屋内柱间施用顺栿串时,其串穿过柱身之后,都可修斫为丁头栱的形式;顺栿串的截面高度为其屋所用材之一个足材(21分°)的高度,如果其串截面高度达不到这一尺寸,则其出柱部分亦可以雕斫为㭼头的式样;其串的厚度则与其屋所用材的厚度(10分°)相同。顺栿串可以用在屋顶梁架中的劄牵或乳栿之下。

栋其名有九:一曰栋,二曰桴,三曰檼,四曰棼,五曰甍,六曰极,七曰槫,八曰檩,九曰櫋。两际附

【题解】

关于“栋”及与其意义相近之字词的讨论,参见卷第二《总释下》“栋”条的相关注释。梁思成先生对本条多个疑难字分别做了注释:

1.桴:音浮。

2.檼:音印。

3.甍:音萌。

4.槫:音团。清式称“檩”,亦称“桁”。

5.櫋:音眠。

但与“栋”相近似的这几个术语中,宋式营造中最为常用者,为“槫”。而清式建筑中常见的“檩”这一称谓,在宋时业已出现。

宋式建筑用槫尺寸,依其建筑的不同类型区分。若等级较高的殿阁,槫径为其屋所用材的1材1栔(21分°)或2材(30分°);若等级适中的厅堂,槫径为其屋所用材的1材3分°(18分°)或1材1栔(21分°);若等级较低的余屋,其槫径为其屋所用材的1材1分°(16分°)或1材2分°(17分°)。

槫的长度,与房屋开间之广相对应。但因槫所用圆木多有头尾粗细的不同,故这里给出一个基本规则:凡位于中轴线上之面南正房,当心间与西间之槫,皆以头东尾西布置;东间之槫,则以头西尾东布置。这样,就将槫之较粗的一端恒置于偏向房屋中心的方向。若是位于中轴线两侧的厢房、廊屋,其屋面向东西方向,则其槫皆头南而尾北,呈一顺布置。

屋槫至两梢间,其槫出挑于两山柱缝之外者,称为“出际”。两山出际做法,又称为“屋废”。出际长短,依房屋进深而定。两个椽架进深者,两际槫端各出柱头长度为2.0~2.5尺;四椽进深者,出3.0~3.5尺;六椽进深者,出3.5~4尺;八椽至十椽进深者,出4.5~5尺。

九脊殿式屋顶会出现殿阁转角造做法,其屋顶两山上部,也如悬山屋顶一样有出际做法。依《法式》规定,九脊殿两际屋槫各出柱头,其长随架。具体做法是,在两侧梢间屋架所用丁栿上,随架立夹际柱子,以承槫梢。《法式》中并未给出殿阁转角造之两山出际梁架缝与其殿两侧梢间梁架(梢间柱头缝)间的彼此距离。这就为宋式九脊殿屋顶形式留下了相当的灵活性。

屋顶出挑部分的椽子,落在外檐铺作最外端所承橑檐方(或橑风槫)之上。橑檐方至角,需随角柱生起而略呈斜置状,且橑檐方背上亦应贴至角生头木,在立面外观上,橑檐方应随柱头及檐口的至角生起做法,而显示为里外齐平、圜和协调的微微圜曲效果。

在殿阁转角造情况下,其梢间最下两椽(或一椽),为转角屋檐做法,这里除了橑檐方(橑风槫)之外,还可能施以牛脊槫,其槫背上亦应加生头木。

牛脊槫的位置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位于有下昂作外檐枓栱第一跳跳心缝上,用以代替承椽方;但若铺作数超过七铺作,牛脊槫或可安于外檐枓栱第二跳跳心缝上;二,依照《法式》卷第三十一《大木作制度图样下》图31-7至图31-10“殿堂草架侧样”,牛脊槫亦有可能位于柱头方心缝上。无论怎样,牛脊槫都是位于房屋内檐下平槫缝与外檐橑檐方(橑风槫)缝之间的一缝屋槫。

牛脊槫一般施于殿阁建筑的草栿之上。若至房屋转角,牛脊槫则抱角梁而设。若草栿背高度不够,则可在牛脊槫下用矮柱敦㮇,以起到支撑牛脊槫槫身作用。

(用槫之制)

用槫之制:若殿阁,槫径一材一栔或加材一倍;厅堂,槫径加材三分°至一栔;余屋,槫径加材一分°至二分°。长随间广。凡正屋用槫,若心间及西间者,皆头东而尾西;如东间者,头西而尾东。其廊屋面东西者,皆头南而尾北。

【译文】

房屋屋顶梁架上施用槫的制度:如果是殿阁式建筑,其殿屋所用槫的直径为其屋所用材之截面高度的1材1栔(21分°),或亦可以为其屋所用材之截面高度的2倍(30分°);如果是厅堂式建筑,其厅屋所用槫的直径为在其屋所用材之1材的截面高度尺寸基础上,再增加3分°(18分°)至1栔(21分°);如果是余屋建筑,其舍屋所用槫的直径是在其屋所用材之1材的截面高度尺寸基础上,再增加1分°(16分°)至2分°(17分°)。而槫的长度,则与其所在房屋开间的间广长度是一样的。凡是在位于房屋中轴线上之正屋的屋顶上施用屋槫,如果是施于当心间及当心间以西的逐间屋顶上之槫,其槫皆以较粗的一端向东,较细的一端向西的方式布置;如果是施于当心间之东的逐间屋顶上之槫,则其槫皆以较粗的一端向西,较细的一端向东的方式布置。位于正屋两厢的左右廊屋,若其正面朝东或朝西者,则皆以较粗的一端向南,较细的一端向北的方式布置。

(出际之制)

凡出际之制:槫至两梢间,两际各出柱头。又谓之屋废[1]。如两椽屋,出二尺至二尺五寸;四椽屋,出三尺至三尺五寸;六椽屋,出三尺五寸至四尺;八椽至十椽屋,出四尺五寸至五尺。

【注释】

[1] 屋废:指屋顶所覆之槫在屋之两山出挑的部分;似与“两际”相近。卷第二《总释下》“两际”条:“《义训》:屋端谓之柍桭。(今谓之废。)”又卷第十三《瓦作制度》“结·燕颔版与狼牙版”条中提到了“华废”,乃系经过装饰之“屋废”,类似清式建筑两山垂脊外用瓦铺砌的“排山沟滴”做法。

【译文】

关于房屋两山出际的做法:其屋顶之槫延至两梢间,到了两山外檐柱之柱头缝,即两际的位置上分别出挑到两山柱头缝之外。这种向两山柱头缝之外悬挑屋槫的做法,又称之为“屋废”。如果是进深为2个椽架的舍屋,其槫在两山出际的长度为2尺至2.5尺;如果是进深为4个椽架的屋舍,其槫在两山出际的长度为3尺至3.5尺;如果是进深为6个椽架的房屋,其槫在两山出际的长度为3.5尺至4尺;如果是进深为8个椽架乃至10个椽架的殿屋或厅堂,其槫在两山出际的长度为4.5尺至5尺。

(殿阁转角造)

若殿阁转角造,即出际长随架。于丁栿上随架立夹际柱子[1],以柱槫梢;或更于丁栿背上,添头栿[2]。

【注释】

[1] 夹际柱子:承托出际屋槫的矮柱,多少与清式营造中歇山式屋顶结构中,立于两山采步金梁上的踏脚木上所施之“草架柱子”有一些类似。其柱一般会立在施于两山梢间丁栿背上的头栿之上,以形成一缝承托其上短柱的出际梁架。

[2] (qì)头栿:梁注:“头栿,相当于清式的‘采步金梁’。‘’音契。”,门。

【译文】

如果是采用了九脊殿式屋顶的殿阁式建筑,其转角会采用殿阁转角造的形式,即其两山屋槫出际的长度随其椽架的距离而定。在两山梢间所施丁栿上,随诸椽架缝施立夹际柱子,以其柱承托屋槫的出际槫稍;或还可进一步在丁栿背上,添施头栿,以承两山出际之柱与槫。

(橑檐方橑风槫)

凡橑檐方,更不用橑风槫及替木。当心间之广加材一倍,厚十分°,至角随宜取圜,贴生头木,令里外齐平。

【译文】

凡房屋外檐铺作最外端之檐口处施用橑檐方,而不是施用橑风槫及替木的做法。因当心间间广较大,其方的截面高度为其屋所用材的2倍(30分°),橑檐方的截面厚度为10分°,其方延伸至翼角处,要因其下柱子生起等因素而做随宜取圜的处理,并在其方背上贴以生头木,生头木的内外与橑檐方应彼此齐平。

(槫背上安生头木)

凡两头梢间,槫背上并安生头木,广厚并如材,长随梢间。斜杀向里,令生势圜和,与前后橑檐方相应。其转角者,高与角梁背平,或随宜加高,令椽头背低角梁头背一椽分。

【译文】

凡房屋两山梢间屋顶之上所施屋槫,其槫背上都要施安生头木,生头木的截面高度与厚度,与其屋所用材的高度与厚度相同,长度与其屋两侧梢间的间广长度相同。生头木为一斜长条方,其向屋内方向斜杀,其方上皮形成内低外高的斜面,应使其生起的斜势自然圆和,并要将梢间诸槫槫背上的生头木,与前后橑檐方上所施的生头木彼此相应,其曲圆之势要协调一致。如果是殿阁转角造,会出现前后檐屋槫及橑檐方背上所施生头木与两山屋槫及橑檐方背上所施生头木呈交角相汇的做法,这时生头木上皮标高应与角梁背标高找平;或将生头木做随宜的加高,但应使翼角处椽头背的标高比角梁头背的标高低1个椽分的高度。

(牛脊槫)

凡下昂作,第一跳心之上用槫承椽,以代承椽方。谓之牛脊槫;安于草栿之上,至角即抱角梁;下用矮柱敦㮇。如七铺作以上,其牛脊槫于前跳内更加一缝。

【译文】

凡外檐铺作为下昂造做法,可与其跳枓栱的第一跳华栱跳头栱心缝之上施安屋槫以承出挑檐椽,其作用是取代一般屋顶檐部所采用的承椽方的做法。这一位于外檐铺作出跳缝上的槫,称为“牛脊槫”;牛脊槫一般施安于伸入铺作中的草栿之上,其槫至转角处,则与角梁相交并抱住角梁;槫下可施用短柱或粗短的木方承托。如果其外檐铺作为出跳数较多的七铺作或以上的做法,其牛脊槫的位置则是在前文所说的第一跳栱心缝上,再向外移一缝,即在外檐铺作第二跳跳心缝之上施之。

搏风版其名有二:一曰荣,二曰搏风

【题解】

关于“搏风版”的讨论,参见卷第二《总释下》“搏风”条。

搏风版施于两际式(清式建筑中的悬山式)或厦两头造式(清式建筑中的歇山式)房屋两际所出槫头之外。搏风版为一长条形薄木版,其广为其屋所用材的2材(30分°)至3材(45分°);其厚为3分°至4分°。若九脊殿用一等材,其分°值为0.06尺,其博风版的宽度(广)为1.8尺至2.7尺;但若是两际式屋舍,用四等材,其分°值为0.048尺,搏风版的宽度(广)为1.44尺至2.16尺。余可推之。

搏风版的长度,随其出挑平槫之椽架的架道之长。这里的“架道长”指的是椽架之间的斜长,而非投影长度。外观为一条整版的搏风版,其实是由若干段版连接而成的,每两段版之间的相互连接方式,称为“搭掌”,也就是将两块版的相接部分各自延长出一段,这一段仅为其版厚度的一半,以与相对之版相黏接(或钉合)。其中架版与上架版的两端都要有所搭接,故中、上架版彼此相接处应各出搭掌。

造搏风版之制:于屋两际出槫头之外安搏风版,广两材至三材;厚三分°至四分°;长随架道。中、上架两面各斜出搭掌,长二尺五寸至三尺。下架随椽与瓦头齐。转角者至曲脊内。

【译文】

营造两山出际槫头所施搏风版的制度:于房屋两际出挑槫头的外端施安搏风版,版的截面宽度为其屋所用材的2材(30分°)至3材(45分°);版的截面厚度为其屋所用材的3分°至4分°;搏风版的长度随其屋屋顶椽架架道的斜长设置。搏风版在中、上架道上,版的上、下两面各自切割出一个斜状的薄版作为两版搭接的搭掌,搭掌的长度为2.5尺至3尺。最下一架椽架上所施搏风版的下端,随椽子的坡向与檐口处所覆之瓦的瓦头找齐。若为殿阁转角造,即九脊殿屋顶做法,其两山搏风版的下缘则延至角脊处,并插入曲脊之内。

柎其名有三:一曰柎,二曰复栋,三曰替木

【题解】

关于“柎”之讨论,参见卷第二《总释下》“柎”条。柎,在宋式营造中,更为常见的术语为“替木”。

替木的断面高度尺寸为其屋所用材之分°的12分°,厚为10分°;长度随其所用位置有所不同。单枓上用者,其长96分°;令栱上用者,其长104分°;重栱上用者,其长126分°。以殿阁或厅堂建筑用二等材推之,其分°值为0.055尺,则其槫下所用替木,断面高0.66尺,厚0.55尺。其用于单栱、令栱、重栱之上的长度,分别为5.28尺、5.72尺、6.93尺,以此类推。替木若在出际槫下,则其长度与出际槫头长度相同;且随槫齐出不做卷杀。

栱上所用替木,如与补间铺作相近,可将邻近两栱之上替木相连为一而用。替木两头需做卷杀,其卷杀形式略近栱头。

造替木之制:其厚十分°,高一十二分°。

单枓上用者,其长九十六分°;

令栱上用者,其长一百四分°;

重栱上用者,其长一百二十六分°。

凡替木两头,各下杀四分°,上留八分°,以三瓣卷杀,每瓣长四分°。若至出际,长与槫齐。随槫齐处更不卷杀。其栱上替木,如补间铺作相近者,即相连用之。

【译文】

营造屋槫下所施替木的制度:替木的截面厚度与其屋所用材的厚度相当,即其厚为10分°,替木的截面高度为其屋所用材的12分°。

如果在单枓之上施以替木,其长度为其屋所用材的96分°;

如果在令栱之上施以替木,其长度为其屋所用材的104分°;

如果是在重栱之上使用替木,则替木由慢栱之上所施之枓承托,替木的长度则为其屋所用材的126分°。

凡替木者,其两个端头各向下杀入4分°,上留8分°,其端头做3瓣卷杀,每瓣的长度为4分°。若至两山出际处的出挑屋槫之下所施替木,其替木外端的长度当与其上所承槫之端头的长度相当。在与出际槫头找齐的位置上,替木的端头不再做卷杀的处理。如果是在外檐铺作的出跳栱之上施以替木,且其铺作与相邻的补间铺作之间的距离比较接近,则可以将两朵铺作最外跳上所施的两枚替木,相连为一条完整的替木使用。

椽其名有四:一曰桷,二曰椽,三曰榱,四曰橑。短椽其名有二:一曰梀,二曰禁楄

【题解】

关于“椽”之讨论,可参见卷第二《总释下》“椽”条。

其异名之一,“榱”,梁注:“榱,音衰。”即椽,放在檩上支持屋面和瓦片的木条。《说文·木部》:“榱,秦名为屋椽,周谓之榱,齐鲁谓之桷。”

关于短椽,梁先生举出了福建福州涌泉寺宋代陶塔翼角檐下所用短椽的例子。梁注:“梀,音触,又音速。”《说文·木部》:“梀,短椽也。从木,束声。”徐锴《系传》:“今大屋重橑下四隅多为短椽,即此也。”

梁注:“楄,音边。”“楄”,本义为方木,这里之“禁楄”则意为“短椽”。

椽,又称“椽子”,是房屋屋顶结构最上一层即屋盖的主要组成部分,屋顶梁架承以诸椽架,即槫,槫上施椽,椽上则施望板、泥背及覆瓦,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防雨、保温与隔热的屋盖体系。

宋式营造中,每架屋椽的水平投影距离最大不应超过6尺。这应是一个基本控制长度。若是殿阁建筑,椽架水平距离可达6.5尺至7.5尺。椽架的实际长度,随屋顶由举折所确定的两个椽架间的斜长而定,即所谓“长随架斜”。最下一架的椽长,即檐椽椽长,还要加上出檐的长度。

椽子直径,根据房屋等级及规模大小而定。高等级殿阁式建筑,椽径为其屋所用材的9分°至10分°;厅堂式建筑,椽径为其屋所用材的7分°至8分°;等级较低的余屋建筑,椽径为其屋所用材的6分°至7分°。

以殿阁用一等材计,分°值为0.06尺,椽径约为0.54尺至0.6尺;若用三等材的厅堂,分°值为0.05尺,椽径约为0.35尺至0.4尺;用五等材的余屋,其分°值为0.044尺,椽径约为0.26尺至0.31尺。以此类推。

椽子分布的稀密,以相邻两椽椽心距离为则,又随房屋等级规模而定。殿阁建筑,相邻两椽心距离稍大;厅堂建筑,相邻两椽心距离较为适中;余屋类建筑,如廊屋、库屋等,其相邻两椽心距离则稍小。《法式》行文中给出了各自相应的椽心距尺寸。

如屋内为彻上明造,其椽为“每槫上为缝,斜批相搭钉之”,使得其椽从室内向上望去,犹如一根连续的长木椽;但若屋内有平棊(或平),则其椽不论长短,仅在一头(下架缝)取齐,另外一头放过上架,当槫钉之,不用裁截。

(用椽之制)

用椽之制:椽每架平不过六尺。若殿阁,或加五寸至一尺五寸,径九分°至十分°;若厅堂,椽径七分°至八分°;余屋,径六分°至七分°。长随架斜;至下架,即加长出檐。每槫上为缝,斜批相搭钉之。凡用椽,皆令椽头向下而尾在上。

【译文】

房屋屋顶营造中施用椽子的制度:椽子以其屋顶所施平槫分为若干椽架,每一步椽架之上下平槫缝间的水平距离不超过6尺。如果是殿阁式建筑,其水平距离还可在这一基础上增加0.5尺至1.5尺的长度,其所用椽的直径为其殿屋所用材之分°的9分°至10分°;如果是厅堂式建筑,其所用椽的直径为其堂舍所用材之分°的7分°至8分°;如果是余屋类建筑,其所用椽的直径则为其舍屋所用材之分°的6分°至7分°。椽子的长度以其屋屋顶上下两缝椽架之间的斜长而定;屋椽延至下架时,其最下一架屋椽的长度,在上下两个架缝之斜长的基础上还应加上其跨过橑檐方(或橑风槫)后的出檐长度尺寸。每一根屋槫上皮的中心线即为其椽架的架缝,上下屋椽在这条缝上应各自斜批出一个斜面,两者相搭接后,用钉子固定在槫身之上。无论何种类型的建筑,凡在屋顶施用屋椽,都应以较粗的一端向下、较细的另外一端向上的方式布置。

(布椽)

凡布椽,令一间当间心;若有补间铺作者,令一间当耍头心。若四裴回转角者,并随角梁分布,令椽头疏密得所,过角归间,至次角补间铺作心。并随上、中架取直。其稀密以两椽心相去之广为法:殿阁,广九寸五分至九寸;副阶,广九寸至八寸五分;厅堂,广八寸五分至八寸;廊库屋,广八寸至七寸五分。

若屋内有平棊者,即随椽长短,令一头取齐,一头放过上架[1],当槫钉之,不用裁截。谓之雁脚钉。

【注释】

[1] 令一头取齐,一头放过上架:若屋内有平棊(或平)者,其椽不论长短,仅在一头(下架缝)取齐,另外一头放过上架,当槫钉之,不用裁截。

【译文】

凡为房屋屋顶分布屋椽,应使得两椽之间的空当与每一开间的中心对应在一条直线上;如果其屋檐下有补间铺作,则应使两椽之间的空当与其下补间铺作上所施耍头的中心对应在一条直线上。如果屋顶为四徘徊周围廊转角的情况,翼角椽都应随角梁分布,其椽尾沿角梁布置,但应使翼角檐部位的椽头分布得疏密得当,椽的分布超过与角梁相接的部分之后,就应回归到普通开间的椽子分布方式上来,这一转折点一般是在临近转角柱的补间铺作中心线上。这时的椽子都要与其上的上、中椽架上所布置的椽子走向取直。至于椽子之间的稀密程度,则以两椽中心线之间的距离为原则:殿阁式建筑屋椽,两椽中心线的距离为9.5寸至9寸;殿阁之下的副阶椽,两椽中心线的距离为9寸至8.5寸;厅堂式建筑屋椽,两椽中心线的距离为8.5寸至8寸;其他如廊库屋的屋椽,两椽中心线的距离为8寸至7.5寸。

如果其屋之内有平棊(或平),屋顶所覆屋椽则随椽子本身的长短,将椽的下端取齐,另外一端跨过上一椽架,在椽架上承的平槫背上,用钉子将其椽固定,无须将其跨过椽架的延长部分加以裁截。这种固定交汇于其槫之上的上下架椽子所用的钉法,称为“雁脚钉”。

檐其名有十四:一曰宇,二曰檐,三曰樀,四曰楣,五曰屋垂,六曰梠,七曰棂,八曰联櫋,九曰橝,十曰庌,十一曰庑,十二曰槾,十三曰,十四曰庮

【题解】

关于“檐”的讨论,参见卷第二《总释下》“檐”条。

关于檐之异名中的疑难字,梁先生有注:1.“樀,音的。”2.“橝,音潭。”3.“厊,音雅。”4.“槾,音慢。”5.“,音琵。”6.“庮,音酉。”此外,还有疑难字,如梠、櫋,对于今日之人,也都属疑难字。梠,其音lǚ(旅);櫋,其音mián(免)。

这些与“檐”相关的疑难字,其义与檐密不可分。

樀,《说文·木部》:“樀,户樀也,从木,啻声。”《尔雅·释宫》曰:“檐谓之樀。读若滴。”可知,“樀”有两个发音,表屋檐之意时,音“滴”。

梠,屋檐。《说文·木部》:“梠,楣也。从木,吕声。”《方言》卷十三:“屋梠谓之棂。”郭璞注:“雀梠,即屋檐也。”又唐代《通典·沿革》:“大梠两重,重别三十六条,总七十二。”这里的“梠”,似可理解为房屋檐口处之大、小连檐。

橝,在表“檐”意时,似应读为diàn。读此音时,其义有二,一为屋檐,二为门闩。屋檐,《说文·木部》:“橝,屋梠前也。”段玉裁注:“梠与霤之间曰橝。”《广韵·忝韵》:“橝,屋梠名。”其第二义在这里不做进一步讨论。

櫋(mián),屋檐板,即楣。《释名·释宫室》:“梠或谓之櫋。櫋,绵也,绵连榱头使齐平也。”故“联櫋”亦有连绵之意,疑仍可能是指大、小连檐。

庌,屋檐之义。

庑,“廡”之简化字。其有屋檐义。唐王勃《益州绵竹县武都山净惠寺碑》:“桂庑松楹。”

槾,其义较广,其中与屋檐相关者:《释名·释宫室》:“梠……或谓之槾。槾,緜也,绵连榱头使齐平也。”

,《说文·木部》:“,梠也。从木,声,读若枇杷之枇。”屋檐前版。徐锴《系传》:“,即连檐木也,在檐之耑际。”

庮,《说文·广部》:“久屋朽木,从广,酉声。”《集韵·尤韵》:“庮,檐谓之庮。”

依“造檐之制”,若椽径为5寸,则檐出在4~4.5尺。殿阁建筑的椽径在其屋所用材的9~10分°;以其用一等材计,分°值0.06尺,椽径为5.4~6寸。因其椽径略粗于5寸,故其檐出似可略超4.5尺。由此推测,宋式最高等级殿阁建筑的最大檐出亦不会超过4.8~5尺。

另若椽径3寸,檐出3.5尺。等级较低之余屋用五等材,其分°值为0.044尺,其椽径约在2.6~3.1寸,符合檐出3.5尺范畴。用五等材的余屋,已是用材相当小的实用性房屋了,其檐出3.5尺,似已归在宋式建筑檐椽出挑最小之列。由此可知,宋式建筑之檐椽自橑檐方心向外伸出的长度,依据建筑物的不同等级与规模,约在3.5~4.8尺(或5尺)。

宋式建筑所用飞子,与其屋所用椽子有所关联:设椽径为10分,则飞子的断面尺寸为高(广)8分,厚7分。随着椽径的大小不同,飞子的断面大小亦应随之变化。这里的“分”实际上是将椽径10等分所得的1/10椽径分,不禁令人联想到前文“隐角梁”条中提到的“上两面隐广各三分,深各一椽分”中的“一椽分”。它很可能是在房屋屋顶造檐做法及角梁、隐角梁等构件处理中,常常会用到的计量单位。或可推知,将椽子直径分为10份,以其径1/10为“一椽分”,即本条所云飞子广厚之“分”。

前文提到,椽径为3寸时,一椽分为0.3寸,则其上所用飞子断面高度(8分)为2.4寸,厚度(7分)为2.1寸。椽径为5寸时,一椽分为0.5寸,则其上所用飞子断面高度(8分)为4寸,厚度(7分)为3.5寸。以此类推。

飞子之斜杀、卷瓣等所用“分”,似与“一椽分”之“分”又有不同。其当如《法式》文本中所云:“各以其广厚分为五分,……此瓣分谓广厚所得之分。”即将飞子之广(断面高)、厚(断面厚)分为5份,其所杀、所留及所刻卷瓣,均以广、厚尺寸的1/5为1分而推算出来的。

飞子的尾部长度是通过结角解开做法得出的飞子尾部的斜面长度。这一斜长长度随檐椽挑出橑檐方之长度而定。接近屋檐翘角处的飞子,需要随势上曲,即随着翼角的起翘略向上弯曲,要使飞子的上皮(背)与小连檐找平。

飞魁(大连檐)的断面高(广)厚不超过1材,即其高不超过15分°,其厚不超过其屋所用材之分°的10分°。小连檐之高(广)为1栔加上2分°至3分°,约为8~9分°;小连檐之厚,则不超过1栔,即不超过6分°。

若殿阁用一等材,分°值为0.06尺,则大连檐断面高(广)约9寸,厚约6寸;小连檐断面高(广)4.8~5.4寸,厚约3.6寸。厅堂用四等材,分°值为0.048尺,大连檐断面高(广)约7.2寸,厚约4.8寸;小连檐断面高(广)约3.84~4.32寸,厚约2.88寸。以此类推。

(造檐之制)

造檐之制:皆从橑檐方心出,如椽径三寸,即檐出三尺五寸;椽径五寸,即檐出四尺至四尺五寸。檐外别加飞檐。每檐一尺,出飞子六寸。其檐自次角补间铺作心,椽头皆生出向外,渐至角梁。若一间生四寸;三间生五寸;五间生七寸。五间以上,约度随宜加减。其角柱之内,檐身亦令微杀向里。不尔恐檐圜而不直。

【译文】

房屋檐口的营造制度:屋檐椽向外的出挑长度都是以外檐铺作最外端所承橑檐方的中心线为基础进行推算的,例如,若椽子的直径为3寸,则其椽头伸出橑檐方心的距离为3.5尺;若椽子的直径为5寸,则其椽头伸出橑檐方心的距离为4尺至4.5尺。在檐椽之外,还应再加上飞子的出挑长度。檐椽每从橑檐方心向外出挑1尺,其上所施飞子的出挑长度为6寸。自紧邻其屋转角的补间铺作中心,其檐之檐椽与飞子的椽头都要开始向外生出,生出的斜线渐渐延至角梁处。如果其屋仅为1个开间,则翼角椽头向外生出的最大水平距离为4寸;若其屋为3个开间,则其翼角椽头向外生出的最大水平距离为5寸;若其屋为5个开间,则其翼角椽头向外生出的最大水平距离为7寸。如果其屋为5个开间以上,则应估计其翼角椽头向外生出的最大水平距离做随宜的加减。虽然有翼角檐口的向外生出,但在角柱之翼角范围内的檐口水平投影,仍应作微微向里的处理。若不做这样的处理,则其檐恐怕会出现圜曲的感觉,从而显得檐口不在一条连续的直线上。

(飞子与飞魁、结角解开与交斜解造)

凡飞子,如椽径十分,则广八分,厚七分。大小不同,约此法量宜加减。各以其广厚分为五分,两边各斜杀一分,底面上留三分,下杀二分;皆以三瓣卷杀,上一瓣长五分,次二瓣各长四分。此瓣分谓广厚所得之分。尾长斜随檐。凡飞子须两条通造;先除出两头于飞魁内出者,后量身内,令随檐长,结角解开。若近角飞子,随势上曲,令背与小连檐平。

凡飞魁,又谓之大连檐。广厚并不越材。小连檐广加栔二分°至三分°,厚不得越栔之厚。并交斜解造。

【译文】

凡在外檐椽头之上施飞子,若椽子直径定为10分,则其上所施飞子的截面高度应为8椽分,厚度为7椽分。因屋椽的粗细大小不同,其上飞子的截面尺寸大约以这一方法量宜加减。再各以飞子的截面高度与厚度尺寸定为5分,将其两个侧边各斜杀1分(中留3分),飞子端头之面亦即其底面,上留3分,下杀2分;飞子端头下部均应以3瓣卷杀,第一瓣长5分,次二瓣各长4分。这里的瓣长之“分”,指的是将飞子截面的高度与厚度定为5分之后所得出的每分之长。飞子的尾部为斜面,其斜长随其与檐椽相贴附部分的长度而定。凡飞子均应两条同时制作出来;先将飞子中段飞魁内所出长度留出后的所余两头保留在外,然后量其所留中段身内,使其长度与出挑屋檐相接部分长度相当,将其结角解开。如果是接近转角部位的飞子,应随其檐生起之势向上微曲,以将飞子的上皮与小连檐找平。

凡施造飞魁,又称之为“大连檐”。其截面的高度与厚度不应超过其屋所用材的高、厚尺寸。小连檐的截面高度,则是在其屋所用材之栔的基础上再增加2分°(8分°)或3分°(9分°);小连檐的截面厚度,不得超过其屋所用材之栔的厚度(6分°)尺寸。大、小连檐都应采用交斜解造的做法制作。

举折其名有四:一曰陠,二曰峻,三曰陠峭,四曰举折

【题解】

关于“举折”之讨论,参见卷第二《总释下》“举折”条。

“举折”一节,讲述的是确定宋式营造中屋顶起举高度与下折曲线的基本方法。了解“举折”的原理与方法,是学习与了解宋代营造极其重要的一环。

举折的推算过程,其实是一个设计与绘图的过程,即“侧画所建之屋于平正壁上”,所绘房屋侧样图,取1∶10的比例,其目的是确定房屋起举的高度(定其举之峻慢),然后确定每一步架槫缝的空间位置与标高(折之圜和),从而确定房屋大木结构侧样图,即确定“屋内梁柱之高下,卯眼之远近”。

《法式》中关于“举折”的阐述,恰好印证了唐人柳宗元《梓人传》中所描绘的唐代工匠“画宫于堵,盈尺而曲尽其制,计其毫厘而构大厦,无进退焉”的房屋设计与建造方法。宋人将推算房屋举折、绘制房屋侧样的设计过程称为“定侧样”,或“点草架”。

举屋之法,是确定房屋屋顶起举高度的基本规则。宋式建筑屋顶起举高度的确定,基于两点:一,房屋等级;二,房屋进深。其中房屋进深的确定,也有两种基础算法:一是,若有枓栱者,以前后橑檐方心距离为房屋进深的计算基础;二是,若不设枓栱的柱梁作,或虽有枓栱但不出跳者,则以前后檐柱心为房屋进深的计算基础。

关于房屋等级,《法式》文本在这里表述得似乎更为明晰。仅仅就屋顶起举高度,其文就给出了多个不同的房屋等级,并给出了与各个等级相应的房屋起举高度比例。

从《法式》文本中可以大致了解到,宋式房屋大略分为:

1.殿阁式(这里所称“殿阁楼台”);

2.厅堂式;

3.余屋类。

根据其文描述,还可以有进一步的分类方式:

1.殿阁楼台;

2.副阶或缠腰;

3.㼧瓦厅堂;

4.瓪瓦厅堂;

5.㼧瓦廊屋;

6.瓪瓦廊屋;

7.两椽廊屋。

这些分类,对于理解宋代营造中的房屋等级的分划与界定,有较为重要的参考意义。

如果说本段文字中的“举屋之法”是确定房屋屋顶脊槫上皮的标高,那么“折屋之法”,就是以脊槫上皮与橑檐方上皮标高之间的高度差为基础,逐一推算出每一缝屋槫,包括上平槫、中平槫、下平槫以及牛脊槫等的上皮标高,从而确定房屋屋顶的举折曲线。这既是一个设计过程,也是一个施工过程。

宋式营造中房屋屋顶的起举高度,是根据其屋的等级类型而确定的。简而言之,等级较高的殿阁类房屋,其屋顶起举就会稍显陡峻一些,达到了其屋前后橑檐方(或前后檐柱心)距离的1/3;但如果是等级稍低的厅堂类建筑,其屋顶起举就会稍显低缓,约在其前后橑檐方(或前后檐柱心)距离的1/4强;当然,等级更低的余屋类建筑,其屋顶起举就会更为低缓。

折屋之法的基本规则是:第一折,即上平槫标高,是以举高尺寸的每1尺折1寸,即下折总举高尺寸的1/10;第二折,如从中平槫始,自上一折尺寸递减半,故第二折,中平槫标高,自上一缝槫(上平槫)背取平,下至橑檐方背,下折上平槫与橑檐上皮标高差的1/20;第三折,自中平槫背取平,下至橑檐方背,下折中平槫与橑檐方上皮高差的1/40。以此类推。

每一槫缝所折尺寸,各减其上一缝所折尺寸之半,恰如《法式》本节所言:“如第一缝二尺,第二缝一尺,第三缝五寸,第四缝二寸五分之类。”

所谓“取平”,指的是两个不同标高点,如脊槫背与橑檐方背、上平槫背与橑檐方背、中平槫背与橑檐方背等之间的连线。因在实际操作中用绳拉线,故应“从槫心抨绳令紧为则”。

《法式》提到,“若架道不匀,即约度远近,随宜加减”,是指在每一槫缝所折尺寸为各减其上一缝所折尺寸之半的这一基础上,对槫缝架道距离不匀情况的某种随宜处理。例如,若架道过远,可略微增加应折减之尺寸;反之,若架道稍近,亦可略微减少应折减之尺寸。如此类推。

概而言之,折屋之法,是以脊槫上皮标高与橑檐方上皮标高之间的高度差为基础,将各缝槫架上皮标高逐一推算而出的。

斗尖,清代称为“攒尖”。八角或四角斗尖,应是以八面坡或四面坡,簇向中央尖顶的建筑形式。斗尖亭榭的起举方式,不同于四坡或两坡有正脊房屋的起举方式。

斗尖亭榭起举方式,不像两坡或四坡屋顶那样,以确定脊槫与上、中、下平槫的标高为主旨,而是以确定四角或八角之角梁起举斜度为主旨。故斗尖亭榭起举分为两步:

第一步,先量橑檐方心至角梁尾(中心枨杆心)长度,取其长度的1/5为角梁尾端底部标高与橑檐方背标高之间的高度差;

第二步,用簇角梁方式,在各角梁背上施折簇梁,四根或八根折簇梁汇于中心枨杆上,其起举高度则取橑檐方心至中心枨杆卯心距离的1/2。

但如果是等级较低的亭榭,即只用瓪瓦的亭榭,其簇角梁起举高度则取橑檐方心至中心枨杆卯心距离的4/10。

从《法式》所云“其折分并同折屋之制”可知,所谓“簇角梁之法”相当于四角或八角斗尖亭榭的“折屋之法”。

以前文所述的两个步骤,已确定斗尖亭榭之举高,即完成了屋顶“举屋之法”的环节;簇角梁之法则是将这一举高通过类似“折屋之法”的处理,找出斗尖亭榭的屋顶反宇曲线。

具体方法是,将橑檐方心至大角梁尾端1/2处作为上折簇梁下限,其上限为“枨杆举分尽处”,即中心枨杆上所定屋顶举高之点;需在上折簇梁两端出卯,使上折簇梁斜安于角梁背中点与枨杆举分尽处之枨杆卯心上。

再取橑檐方心至上折簇梁尽处(大角梁背一半处)长度的1/2处作为中折簇梁下限,其上限为上折簇梁当心之下,即上折簇梁背的中点,并在中折簇梁两端出卯,使中折簇梁斜安于橑檐方心至上折簇梁尽处之角梁背长度的中点与上折簇梁背的中点上。其中的一个控制性要素是,要使中折簇梁的上一半与上折簇梁的一半,长度相同。

同样的做法,下折簇梁的下限是橑檐方心,其上限在中折簇梁背的中点,故应将下折簇梁斜安于橑檐方心至中折簇梁的中点上。

四角或八角斗尖亭榭屋顶的如此做法,与两坡或四坡屋顶中所采用的“折屋之法”所形成的屋顶反宇曲线大体上相当。具体实施,是“以曲尺于弦上取方量之”。

此外,使用瓪瓦的斗尖亭榭,亦用簇角梁之法确定屋顶曲线。换言之,㼧瓦斗尖亭榭与瓪瓦斗尖亭榭的差别,主要是在枨杆心上所定举高点的不同。

(举折之制)

举折之制:先以尺为丈,以寸为尺,以分为寸,以厘为分,以毫为厘,侧画所建之屋于平正壁上,定其举之峻慢,折之圜和,然后可见屋内梁柱之高下,卯眼之远近。今俗谓之定侧样,亦曰点草架。

【译文】

确定房屋屋顶举折的制度:先以1/10的比例,即以尺为丈,以寸为尺,以分为寸,以厘为分,以毫为厘,在一堵平正的墙壁上绘制出所拟建造之房屋的横剖面图,在图中确定屋顶正脊的起举高度,求出每一平槫下折后的空间点位,以使屋顶的举折线既曲圜又柔和,然后依据屋顶诸平槫的高低远近,求出屋内梁栿的长短,屋柱柱顶的高下,以及屋内柱额、梁栿、铺作、屋槫之间相互连接的榫卯交接关系。今日将这种做法俗称为“定侧样”,亦可以称为“点草架”。

(举屋之法)

举屋之法:如殿阁楼台,先量前后橑檐方心相去远近,分为三分,若余屋柱梁作,或不出跳者,则用前后檐柱心。从橑檐方背至脊槫背,举起一分,如屋深三丈,即举起一丈之类。如㼧瓦厅堂,即四分中举起一分。又通以四分所得丈尺,每一尺加八分;若㼧瓦廊屋及瓪瓦厅堂,每一尺加五分;或瓪瓦廊屋之类,每一尺加三分。若两椽屋不加。其副阶或缠腰,并二分中举一分。

【译文】

确定房屋屋顶起举高度的方法:如果是高等级的殿阁楼台式建筑,先量其前后橑檐方心之间的距离长度,将这一长度尺寸定为3分,如果是低等级的余屋,其屋为不施枓栱的柱梁作构架,或是虽有枓栱却不出跳者,则以前后檐柱心的距离长度推算。从橑檐方背起举至脊槫背,两者之间的高度差为前后檐方距离之3分中的1分,例如,其屋前后檐方的距离若为3丈,则其屋顶的起举高度为1丈,如此类推。如果是覆以㼧瓦的厅堂式建筑,则将其前后橑檐方心距离长度定为4分,以其1分为起举高度的基数。然后,全部在四分之一尺寸这一基数的基础上,以每1尺加8分的做法,即在这一基础上,再增加基数的8%,以两者之和作为其屋的起举高度;如果是㼧瓦廊屋或瓪瓦厅堂,则在如前法所得出基数的基础上,以每1尺增加5分的做法,即在这一基础上,再增加基数的5%,以两者之和作为其屋的起举高度;如果是等级更低的瓪瓦廊屋之类,则在如前法所得出基数的基础上,以每1尺增加3分的做法,即在这一基础上,再增加基数的3%,以两者之和作为其屋的起举高度。如果其屋进深仅为2个椽架,则依前法求出前后檐方距离之1/4的尺寸,即为起举高度,不再有任何增加。如果是殿阁之周的副阶,或屋身之外的缠腰,则应采用将其进深定为2分,取其1分之长为其起举高度的做法。

(折屋之法)

折屋之法:以举高尺丈,每尺折一寸,每架自上递减半为法。如举高二丈,即先从脊槫背上取平,下至橑檐方背,其上第一缝折二尺;又从上第一缝槫背取平,下至橑檐方背,于第二缝折一尺。若椽数多,即逐缝取平,皆下至橑檐方背,每缝并减上缝之半。如第一缝二尺,第二缝一尺,第三缝五寸,第四缝二寸五分之类。如取平,皆从槫心抨绳令紧为则。如架道不匀,即约度远近,随宜加减。以脊槫及橑檐方为准。

【译文】

确定房屋屋顶举折曲线的方法:以“举高之法”所推算出的屋顶起举高度尺寸,按照每1尺折1寸,即举高尺寸的1/10为比例,作为屋顶举折第一折的下折尺寸,之后,每一椽架的下折尺寸都以比上一椽架的下折尺寸减少一半来推算。例如,若举高为2丈,就先从脊槫背上取平,下至橑檐方背中心线,其上第一缝椽架的平槫上皮下折2尺;又从第一缝槫背上取平,下至橑檐方背中心线,在第二缝椽架的平槫上皮下折1尺。如果因房屋进深较大,椽架数较多,则在每一缝椽架的平槫上皮取平,每一次取平,都是从其椽架的平槫上皮中心线下至橑檐方背中心线做连线,且每一缝都减去上一缝所下折尺寸的一半。如第一缝下折2尺,第二缝下折1尺,第三缝下折0.5尺,第四缝下折0.25尺,以此类推。如取平,都是从其椽架上的槫上皮中心线向下至橑檐方背中心线连以直线绳,应使其绳绷紧以使其直线直挺为原则。如果屋顶诸椽架之间的相互距离不均匀,则应大略地估算其椽架架道距离的长短,在下折尺寸上,做随宜的加减。应以脊槫背中心线与橑檐方背中心线为推算诸槫标高与距离的基准线。

(八角或四角斗尖亭榭)

若八角或四角斗尖亭榭,自橑檐方背举至角梁底,五分中举一分;至上簇角梁,即两分中举一分。若亭榭只用瓪瓦者,即十分中举四分。

【译文】

如果是营造八角或四角斗尖式屋顶的亭榭,其起举方式是,先从外檐橑檐方背起举至诸转角处所施角梁尾端的底部,其起举高度是自橑檐方背中心线至角梁尾端水平距离的1/5;然后再自角梁尾端至上簇角梁上端,其起举高度是自角梁尾至斗尖亭榭中央枨杆中心线距离的1/2。如果是等级较低的瓪瓦亭榭,则自角梁尾至簇角梁上端的起举高度为自角梁尾至斗尖亭榭中央枨杆距离的4/10。

(簇角梁之法)

簇角梁之法:用三折。先从大角梁背,自橑檐方心量,向上至枨杆卯心,取大角梁背一半,立上折簇梁,斜向枨杆举分尽处。其簇角梁上下并出卯。中、下折簇梁同。次从上折簇梁尽处量至橑檐方心,取大角梁背一半立中折簇梁,斜向上折簇梁当心之下。又次从橑檐方心立下折簇梁,斜向中折簇梁当心近下。令中折簇角梁上一半与上折簇梁一半之长同。其折分并同折屋之制。唯量折以曲尺于弦上取方量之[1]。用瓪瓦者同。

【注释】

[1] 曲尺:古代工匠施工时所用的尺,为“L”形,其长边与短边之比为,两条边的夹角为90°。于弦上取方:这里的“弦上”,指大角梁或折簇梁的梁背斜线,在其上取卯接点时,应以曲尺的一面垂直于梁背,使所取之点及所施之卯与角梁或折簇梁背呈90°的垂直相交关系。

【译文】

使用簇角梁搭构等边多角形平面亭子斗尖式屋顶的方法:其屋顶采用三折簇角梁。先从等边多角形诸转角处的大角梁背,自橑檐方背的中心线向上连至亭子屋顶中央枨杆的卯心处,取大角梁背自橑檐方心至中央枨杆卯心之间距离的一半处,立上折簇梁,其梁的上端斜向亭子屋顶中心结构的举分尽处,即在中央枨杆上所求出的屋顶起举的结束点。其簇角梁的上下两端都应出卯。中、下折簇梁也是一样。然后,从上折簇梁的最下端,量至橑檐方背的中心线缝,在大角梁背上取两点之间连线的中点,立中折簇梁,斜向上折簇梁中点之下。然后,再从与橑檐方背中心线相叠合的角梁背上,立下折簇梁,斜向中折簇梁中点之下。要使中折簇梁的上一半与上折簇梁的一半,在长度上相同。其每一折的下折比例与尺寸推算,与折屋之制中提到的四角或八角斗尖屋顶的做法相同。唯其量折的方式,是以曲尺在角梁或折簇梁之背的斜面上,以垂直相交的方式量之。屋顶覆以瓪瓦的亭子的做法与之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