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公正晝,被髮,乘六馬,御婦人以出正閨〔一〕,刖跪擊其馬而反之〔二〕,曰:「爾非吾君也〔三〕。」公慚而不朝。晏子睹裔款而問曰〔四〕:「君何故不朝?」對曰:「昔者君正晝〔五〕,被髮,乘六馬,御婦人以出正閨〔六〕,刖跪擊其馬而反之,曰:『爾非吾君也。』公慚而反,不果出〔七〕,是以不朝。」晏子入見。景公曰:「昔者寡人有罪,被髮,乘六馬,以出正閨,刖跪擊馬而反之,曰:『爾非吾君也。』寡人以天子大夫之賜,得率百姓以守宗廟,〔八〕今見戮于刖跪,以辱社稷〔九〕,吾猶可以齊于諸侯乎?」晏子對曰:「君勿惡焉〔一十〕!臣聞下無直辭〔一一〕,上有隱君;〔一二〕民多諱言〔一三〕,君有驕行〔一四〕。古者明君在上,下多直辭〔一五〕;君上好善,民無諱言。今君有失行,刖跪直辭禁之〔一六〕,是君之福也。故臣來慶。請賞之,以明君之好善;禮之,以明君之受諫〔一七〕。」公笑曰:「可乎?」晏子曰:「可。」于是令刖跪倍資無征〔一八〕,時朝無事也。
〔一〕 孫星衍云:「爾雅釋宮:『宮中小門謂之闈,其小者謂之閨。』」◎蘇輿云:「治要『閨』作『門』,下同。」
〔二〕 孫星衍云:「『跪』,足也。荀子勸學篇:『蟹六跪而二螯。』說文『跪』字作『足』,刖足者使守門是也。『擊』,御覽一作『繫』。」◎蘇輿云:「治要無『其』字,與下文一律。」◎則虞案:黃本亦作「繫」。
〔三〕 則虞案:御覽四百二十八引無「爾」字。
〔四〕 孫星衍云:「『款』,說苑作『敖』,誤。」
〔五〕 蘇輿云:「『晝』,各本誤『畫』,拾補作『晝』,注云:『「畫」訛。』今從拾補改。」
〔六〕 則虞案:說苑無「以」字。
〔七〕 孫星衍云:「今本作『公慚而出反不果』,據御覽訂正。」◎黃以周云:「元刻作『而出反』,誤。」◎則虞案:楊本與元本同,凌本「果」下又有「出」字。
〔八〕 王念孫云:「案『天』字後人所加,『以子大夫之賜,得率百姓以守宗廟』,猶宋穆公言「若以大夫之靈,得保首領以沒』也。後人不解古書文義,乃妄加一『天』字,『天子』『大夫』並稱,斯為不倫。說苑正諫篇有『天』字,亦後人依俗本晏子加之,治要正作『子大夫』。」◎黃以周云:「元刻本脫『率』字。」◎于鬯云:「『以天子大夫之賜』,或謂諸侯之立,必天子使大夫命之,故景公為是言。然『大夫』二字究當省,其義終可疑。故王念孫雜志據群書治要無『天』字,謂此『天』字後人所加,『以子大夫之賜,得率百姓以守宗廟』,猶宋穆公言『若以大夫之靈,得保首領以沒』也。說較近之。案:宋穆公語見左隱三年傳,又襄十三年傳,楚共王亦言『若以大夫之靈,得保首領以沒於地』,與宋穆語同,而其稱大夫則微異。隱傳上文云:『宋穆公疾,召大司馬孔父而屬殤公焉。』則『大夫』,專指孔父也。襄傳上文云『楚子疾,告大夫』,又下文云『莫對』,則『大夫』不專指一人,乃總稱也。王以『天』字而為後人所加,則『子大夫』專指晏子,故舍楚共而用宋穆;然玩下句『得率百姓以守宗廟』,專指晏子而言,義或未備也。且說苑正諫篇亦有『天』字,則此『天』字殆不必後人所加,而為後人傳寫形誤則有之矣。『天』蓋當作『夫』,與晏子言故稱『夫子』,指晏子也。景公稱晏子為『夫子』,前後不勝舉證,『大夫』亦總稱也,景公言以晏子及眾大夫之賜,得率百姓以守宗廟,則於文義為備,於辭令為宜。治要自脫落一『夫』字耳,猶賴今本及正諫篇存一『天』字,有跡可案,奈何因而抹之。孫星衍音義解此章『刖跪』云:『刖足者,使守門是也。』其說甚確。觀下文『倍資無征,時朝無事』,亦足見是賤者刖跪為守門,賤者明不在大夫之列,正惟刖跪不在大夫之列,故言眾大夫之賜,於下文『今見戮於刖跪以辱社稷』之語,不病也。」◎則虞案:指海本已刪「天」字。
〔九〕 孫星衍云:「『見戮』,言戮辱。」◎蘇輿云:「治要『辱』作『羞』。」
〔一十〕則虞案:說苑「勿」作「無」。
〔一一〕蘇輿云:「治要『聞』下有『之』字。」◎則虞案:說苑亦有「之」字。指海本據增。
〔一二〕孫星衍云:「『隱』,御覽作『墮』,是。一作『隱惡』。」◎蘇輿云:「一本作『隱惡』,是也,與下『驕行』對文。治要作『惰君』。」◎則虞案:說苑作「上無隱君」,御覽四百五十五引說苑作「上無隱惡」,是也。指海本改「惰君」,非。
〔一三〕則虞案:元刻本、活字本「言」作「曰」,吳懷保本作「言」。
〔一四〕則虞案:御覽四百二十八無「民多諱言」,下句作「民多驕行」,與此異。
〔一五〕則虞案:說苑「多」作「有」。
〔一六〕蘇輿云:「治要作『而刖跪禁之』。」◎則虞案:說苑作「而刖跪有直辭」,御覽四百二十八作「刖跪直禁」,指海本補「而」字。
〔一七〕孫星衍云:「『善』、『諫』為韻。」
〔一八〕孫星衍云:「說苑作『正』。」◎則虞案:御覽引無「無征」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