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子聘于吳,吳王曰:「子大夫以君命辱在敝邑之地〔二〕,施貺寡人〔三〕,寡人受貺矣,願有私問焉。」晏子巡遁而對曰〔四〕:「嬰,北方之賤臣也,得奉君命,以趨于末朝〔五〕,恐辭令不審,譏于下吏,懼不知所以對者。」吳王曰:「寡人聞夫子久矣,今乃得見,願終其問。」晏子避席對曰:「敬受命矣。」吳王曰:「國如何則可處,如何則可去也?」晏子對曰:「嬰聞之,親疏得處其倫,大臣得盡其忠,民無怨治,國無虐刑,則可處矣。是以君子懷不逆之君〔六〕,居治國之位。親疏不得居其倫,大臣不得盡其忠,民多怨治,國有虐刑,則可去矣。是以君子不懷暴君之祿,不處亂國之位。」

  〔一〕 則虞案:楊本缺此章。

  〔二〕 劉師培補釋云:「『之地』二字衍文也。『地』為『施』之誤字,後人併存之,因于『地』上增『之』字,實則左傳諸書,凡稱『弊邑』,無有複言『之地』二字者,下晏子聘魯節『辱臨敝邑』亦無『之地』二字。」◎則虞案:元明本「敝」皆作「弊」。

  〔三〕 孫星衍云:「詩傳:『貺,賜也。』當為『況』。」

  〔四〕 孫星衍云:「說文:『巡,視行貌;遁,遷也。』漢書平當傳贊『逡遁有恥』,師古曰:『「遁」與「循」同。』刊謬正俗曰:『賈誼過秦論「九國之師,遁廵而不敢進」,「遁」者,蓋取「循」聲以為「逡」字。』◎盧文弨云:「『廵』當作『逡』,下文正作『逡』。」黃以周曰:「元刻作『逡遁』。」◎則虞案:非是。元刻本、活字本皆作「巡遁」。

  〔五〕 黃以周云:「盧校作『本朝』。按『末朝』謙詞,猶下文云『下吏』,似非誤。」

  〔六〕 則虞案:以下句「不懷暴君之祿」句例之,此句似有訛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