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公為臺,〔二〕臺成,又欲為鐘〔三〕。晏子諫曰:「君國者不樂民之哀。君不勝欲,既築臺矣,今復為鐘〔四〕,是重斂于民,民必哀矣〔五〕。夫斂民之哀,而以為樂,不祥〔六〕,非所以君國者。」公乃止〔七〕。

  〔一〕 則虞案:此章譏景公之非禮也。失禮之事,又豈未祀而燕哉?古之制,天子鐘三等:曰特鐘,配十二正律,為十二辰鐘;曰大編鐘鎛;曰小編鐘。諸侯鐘二等,無特鐘。今齊侯為泰呂鐘,即天子十二正律之特鐘,其僭禮甚矣。故呂氏春秋侈樂篇以為「齊之衰也」。貴直篇又云:「無使齊之大呂陳之廷。」今徒譏其未祀而燕,是舍其大而舉其微矣。晏子春秋之作者,約當秦統一之際,禮樂法度,雖已湮沉,然聞當時大呂之作,晏子有譏諫之言,故略舉其事以存之,恐當時晏子進諫之詞猶不止此。此章存天子諸侯鐘虡之制,足補饗禮之佚,似非漢後人所能偽託。

  〔二〕 孫星衍云:「意林作『作臺』,下『為鐘』同。」◎則虞案:凌本「景」誤「晏」,吳勉學本誤連上章。

  〔三〕 蘇輿云:「舊刻『鐘』『鍾』參錯,二字古本通用,據說文作『鐘』為是,今一例從『鐘』。」◎則虞案:元刻本並作「鐘」,意林作「欲復作鐘」。

  〔四〕 孫星衍云:「白帖作『又約民為鐘』。」

  〔五〕 則虞案:說苑正諫篇引此作「君不勝欲,為臺,今復欲為鐘,是重斂於民,民之哀矣」。藝文類聚二十四作「君今既已築臺矣,又斂於民為鐘,則民必哀矣」。俱與此小異。

  〔六〕 孫星衍云:「意林作『斂民作鐘』,又『必哀,斂哀以樂,不祥』。」◎則虞案:類聚引無「夫」「之」「而」三字。

  〔七〕 則虞案:類聚、白帖俱引作「非所以君民也」,此「國」字當為唐人所改。說苑「公」上有「景」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