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万花谷翰苑门。著撰文名条》云:“五品以上曰诏,六品以下曰敕。

“按今制五品以上曰诰命,六品以下曰敕命。唐武后名,音照,改诏为制,旋复故称。南宋史嵩之作相时,以家讳改诏曰诰。此事想犹沿之耶?圣朝孝治天下,封生赠死,准其推,可谓仁至义尽,毫发无遗憾矣。惟有不可解者,诰敕命词但论品级,不分职掌、科第。至于状元荣贵异常,而一旦封赠先世,则其命词与出数百金六品赀郎,丝毫无别。又且封赠母氏,无论前母、后母、嫡母、庶母,同是此词,一无区别。如后母子之于前母,代世迥隔,毫不相属,而制词盛称其鞠育劬劳。恐九原有知,受之而不安也。翰林最多冗员。院中无甚公事,曷不使分晰拟作,而教习大员删润之,以为定制乎?惜不闻言官入告之也。又卑品封赠一代,例准其本身应得诰敕,封赠祖父母。尤卑者无封赠,亦准其以本身应得敕命,封父母。又如伯叔诸兄,舅父母、外祖父母、妻父母皆准以本身封。真是曲体下情,广推恩典。愚谓当立条例,凡本身应得恩典,原准封旁支,以至姻亲。然凡例无封赠者,或父母尚未封,例封一代者,或祖父母尚未封,出为人后者,或本生父母尚未封,其应得恩典,皆不准其先旁支,与其姻亲。

俟父母、祖父母、本生父母既得封赠,始准随意陈请。似亦教孝之一端也。又凡封祖父母者,或遇其曾祖父母在堂,似当移其父母封典,封曾祖父母。封父母者,或遇其祖父母或曾祖父母在堂,似当移其本身封典封最高一代之人。

盖高年在堂,依然白丁,而子孙则并受国恩,峨冠博带,似于圣朝教孝之义尚或未尽也。若其人本有官爵,不在此例。

侯死,子复为列侯,则其母称太夫人。此古法也。父亡,而母以子官受封典,则加太字。此今制也。近有绅家,父在,而其母以子故受封,署衔必欲加太字。

或与之争,则曰:“岂有因子封而可无太字者?”时余方病中,遣人晓之,始去太字。余谓此不必详引博考也。礼缘义生,王道不外人情。凡云太者,尊称也。

家无二尊,岂有其夫或其姑犹在堂,而可凌越而妄自尊大之理?故既死,即无太字。犹子为天子,母曰皇太后。至于既崩,即去太字,曰某皇后以入庙主先帝。

固在也,上下大小虽迥然殊制,而其义则要自一贯。

古人称公子、公孙、王子、王孙。是谓其人乃公之子,公之孙,王之子,王之孙也。然人之称王孙公子者,则其例如豪宗华胄,令子文孙,贵介弟之属矣。

余谓此风实辟。自左氏之女公子,若依古人常例。当云公女。或公子,或公女子。

不当云女公子也。

三国志。袁绍传》注引《汉晋春秋》载,审配与袁谭书曰:“先公废黜将军,以续贤兄立我将军,以为适嗣。先公谓将军为兄子,将军谓先公为叔父。”

此本生父母不得称父母之证。程子曰:“为人后者,谓其所后为父母,谓其所生为伯叔父母。此天地之大义,生人之大伦,百世不可变易也。”又楼钥《攻鬼集承议郎孙君墓志》述其父雪斋,自志云:“余祖生四子,次为十三伯父,次先考十七府君。余实十三伯父之子,命以为先考嗣。七岁闻本生伯母及先考之讣。”

云云,是虽著本生而仍称伯母也。今人云,本生父本生母亦误。

今人称其祖先,无论仕隐,皆曰公。乃至称帝王亦公之。如吾徐祖偃王,俗称偃王公。赵祖宋太祖,则曰太祖公。是降尊而卑矣。余每笑之。后见《晋书

夏统传》,统作慕歌,歌大禹功德。以己夏姓祖大禹,直称禹为先公。如曰:“先公雅寓稽山,朝会万国。”是也。然则俗称亦是古法,未可厚非之也。

古人纪世,数其始,连身数之。其后,离身数之。自上而下,以始祖之孙为三世祖。自后而前,以曾祖之父为五世祖。是皆连身数之者也。后世或于曾祖之曾祖自称六世孙。称曾祖之父为四世祖。是皆离身数之者也。文章家二例互用。

阅者或不知其所用何例,遂至颠倒其世次。亦恨事也。或问究竟当用何例,余谓必当连身数之。古人纪世次之文,于史有之。而经无明文,然例有可旁推者。

尚书》纪日,凡称几日,必连本日数之。如曰丙午,越三日戊申;乙卯,越三日丁巳;戊午,越七日甲子;丁卯,越七日癸酉,无不连前所纪之日合之后所纪之日以成数者。今用其例,以纪世数。如曰某甲越三世,某丙;某丁传七世,至某癸。至当不易,无可疑者。梁玉绳瞥记云:“古人数世次,有连身、离身二法。

而连身数者为多。“云云。然其下证引于连身数,仅引《后汉书蔡邕传》一证,于离身数,则引颜鲁公《郭揆神道碑》、《欧阳隹神道碑》、《殷践猷墓碣》、及昌黎《薛戎墓志》、及柳州《表父神道》、及香山《李绅家庙碑》、《元微之墓志》、《裴夫人李氏墓志》、及元微之《韦母段氏墓志》、及宋子京《贾令公墓志》、及韩元吉《李文渊墓碑》。然则其前所云连身数为多者,连乃离之讹也。

故末引南雷之言云:“数世以离身为是。”而己断之曰:“史书中二法并用,可不拘也。”愚谓皆非也,必当连身数之。

古人文章,必有所本。《史记》叙先世,往往逆推而上,云父曰某,母曰某氏。某之父曰某,母曰某氏。此法最古,本之《尔雅》者也。释亲云父为考,母为妣;父之考为王父,父之妣为王母;王父之考为曾祖王父,王父之妣为曾祖王母;曾祖王父之考为高祖王父,曾祖王父之妣为高祖王母。

淳熙间,孝宗御书进呈,太上曰:“大哥近日笔力甚进。”按:高宗呼孝宗为大哥,是亦父呼其子也。俗呼兄为哥哥。《旧唐书》中有称父为哥者。后世乃以阿哥呼其子,古今相反如此。《广韵》云:“今呼兄为哥,唐明皇称甯王为大哥。”是则以之称兄为最古矣。《旧唐书。王琚传》,明皇称父睿宗为四哥。

《棣王传》棣王称父明皇为三哥。又高齐诸王,皆呼父为兄兄,母为家家,亦呼为姊。

称尊祖为宗,颇不经见。高注《吕览。音初篇》孔甲,禹后十四世,皋之父,发之祖,桀之宗。

世称族属,自祖父母至兄,皆称家。弟妹以下,则云舍。其来久矣。《颜氏家训》云:“子孙不得称家者,轻略之也。”班固书集云:“家孙今不行也,然舍亦家也。”不知此义何别。

作文用典,何常之有?但视其上下文气何如耳。即如称谓,一端称男子曰兄弟,称女子曰姊妹。而苟以兄弟称姊妹,则必曰女兄、女弟。然而孟子曰:“弥子之妻与子路之妻兄弟也。”此兄弟岂得混于男子耶?妇称婿之父母曰舅姑,婿称妇之父母则必曰外舅外姑。然而《礼记。坊记》曰:“婿亲迎见于舅姑,舅姑承子以授婿。”此舅姑岂得混于婿父母耶?父之父曰大父,母之父则必曰外大父。

然而《汉书。娄敬传》曰:“岂曾闻外孙敢与大父亢礼哉?”此大父岂得混于己之祖父耶?

姜宸英湛园札记》引《史记。二疏传》之“父子相随出关”,《后汉。蔡邕传》之“如臣父子欲相伤陷”,《晋书》之“谢安自以父子名位太重”。谓皆以叔侄为父子。愚按:此是古人借用简易处,因上下文已明白。固不至疑为真父子也。正与《孟子》之称姊妹为兄弟,《坊记》之称外舅姑为舅姑相似。

《湛园札记》谓:“称姑者有二:一为妇于其夫之母,一为侄于其父之姊妹(按,此侄字姜意专属女子言之)。今以男子而称父之姊妹为姑,何以自别于妇人?古人称谓之间,字必有义。后人日趋便易,不悟其失,良可慨也。”愚按:此说非也。男女称谓必异,则父母、兄弟、姊妹、子孙之属,何以男子全无别于妇人耶?况《礼记》曰:“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与同席而坐。”

左传》曰:“天子求后于诸侯,诸侯对曰:”夫妇所生若而人,妾妇之子若而人,无女,而有姊妹,及姑姊妹‘。则曰:“先守某公之遗女若而人’。”是皆明指男子言之。其他经传称姑者甚众。若男子不得称父姊妹为姑,则当何称耶?

湛翁于此论之前,引《左传》无女而有姊妹及姑姊妹。疏引樊光曰:“若父之姊为姑姊,父之妹为姑妹”。《列女传》梁有节姑妹入火而杀其子。又《左传》季武子以公姑姊妻邾庶,其疏曰:“或曰是父之姊。”云云。下始断以称姑有二,云云。其意似谓女子但称姑,男子则当称姑姊姑妹。此又非也。夫姑姊姑妹者,所以别姑于吾父之长幼也。男子当别,而女子即无庸别,已非通论。况《尔雅》明云:“父之姊妹曰姑。”《左传》明云:“侄其从姑。”皆指男子言之,何尝必称姑姊姑妹耶?且古人称谓,亦有不可用之今日者。假令行文而曰:“某,吾姑姊也。某,吾姑妹也。”人且疑为姑女矣。今俗呼父之姊为姑妈,父之妹为小姑。犹古人姑姊姑妹意。而其称实男女同之。

《辍耕录》云:“娘字当作襄。”《说文》云:“频扰也,肥大也。”今乃通为妇女之称。子谓母曰娘。而世谓稳婆曰老娘。“余按稳婆称老娘,其来已久。常见唐宋人说部书中。俗复尊称之,呼为外婆。外婆者,俗所以称外祖母。

盖欲其珍惜产母,如母之视女耳。而吾乡稳婆,闻呼外婆则喜,呼老娘则以为轻己。其实他乡郡县,称外祖母亦曰老娘。老娘即是外婆。俗尚不同,遂不知二五即一十矣。《慈溪厉荃辑》有《事物异名录》中以踏逐娘为稳婆异名,而引《武林旧事》以为据。按《武林旧事》云:“宫中有娠,则令踏逐老娘。”云云。老娘即是稳婆,而踏逐乃宋人方言,犹言寻觅也。此二字屡见《宋人地志》、《说部》诸书。竟作稳婆别号,陋可笑。

生产召稳婆,极当慎重。吾妇从兄朱石亭,有妹嫁洞桥楼小渊。既产子,胞衣已下。而稳婆以为未下也。复手探腹中,摘其肺片许以出。顷刻产母颠蹶死。

时石亭母方在。楼氏亲见此肺云:“极似猪肺。”其后家人买肺入厨下,母见之即哭。石亭家遂永不食肺。探腹取胞,事本险甚。故老成人谓胞不下,可以乱发触产妇喉中,产妇呕则胞自下。又谓如急不得他物,可即以产盆中血水,掬入妇口,而使呕恶也。故稳婆须召老成,及世业者。若楼氏稳婆。其事甚惨。特记之以为世戒。

古人称男子为须眉。吾尝问友人:“须为男子所独,而眉则妇女皆有之,何以丈夫曰须眉耶?”佥不能对。按《释名》云:“黛,代也。灭眉毛去之,以此画代其处也。”然后知古妇人皆灭去眉毛,故须画眉。则虽有如无,而丈夫可专其称矣。

今呼宰相为中堂。《国史补》云:“宰相相呼,故曰堂老。”

卢迈自河南簿为补阙;郑余庆自汜水簿为察院;赵宗儒自陆浑簿为右拾遗。

三主簿并为宰相。古人不拘资格如此!今世遇主簿、典史之属,目为“夜阴天”,谓其有降革而无升迁。“夜阴天”者,无星也。

尝闻诸久宦者云,最难堪是去任交代时。此时胥吏徒役,景象皆迥异寻常。

无分升降也。《锦绣万花谷》引《九国志》云:“贾郁为仙游令,受代。有一吏酣。郁怒曰:”吾当再典此邑,以惩汝辈‘!吏扬言曰:“公欲再作令,犹造铁船渡海。’后郁果宰旧邑。时醉吏为库吏,盗官钱数万。郁批牍,尾云:”窃铜镪以润家,非因鼓铸;造铁船而渡海,不假炉锤。‘决杖徒之。“氵存此辈意态,古今一律。谚云:”不怕官,只怕管。“信哉。

佐贰卑杂,得数千钱,便为人判事。每鄙而哀之。然元庆为主簿,至取十钱二十钱。时号十钱主簿。则今时诸君,眼孔犹较大也。

《吕览。知度篇》:“赵襄子之时,以任登为中牟令。上计言于襄子曰:‘中牟有士,曰胆胥。已请见之。’襄子见而以为中大夫。相国曰:”意者君耳,而未之目邪!为中大夫若此其易邪?非晋国之故。‘襄子曰:“吾举登也,已耳而目之矣’”。按计字见《周官》,后世大计本此。而襄子此事,尤与后世保举之法相类。督抚以大计之年,保举贤员送入引见。既引见,不复有所考较,即以荐者之言为信,而官之矣,而升擢之矣。

宋杨宣懿察之母,甚贤,能文,善教子。宣懿省试第二,报至,母大怒,曰:“此儿辱我如此!乃为人所压。若二郎及第时,不教人压。”却后其弟果为状元。国朝乾隆六十年,乙卯科,王以钅吾中会元,报至,揭报条堂左,母命移揭于右,曰:“虚左,以待其兄揭状元报条耳。”既而其兄以衔,果以是年大魁天下。此亦可与杨母并留佳话矣。

今学院试秀才,俗谓之考等第。《摭言》云:“天宝、开元间,有《神州等第录》,以记得人之盛。”

定例,每三年学使视学将毕,举其文行优者,贡入太学,谓之优贡。浙江定额六人,乡试后,取各学官所举者试之学使署中。既取发榜,有正取,有备取,谓之草榜。乡试榜发,遇正取中有中举人者,则以备取补之。重复出榜,谓之正榜。向例只试一场。道光癸卯年,有入奏者,谓当与拔贡一律加试一场。第一场四书文二篇,第二场经解策论、五言八韵各一首。然拔贡入京朝考后,有一等、有二等、有御门之典。一等多以七品小京官用,二等或用知县,或用教官。其出身较举人为易。若优贡朝考,但有二等,不过准作贡生而已。盖上不御门,故无选用也。

国家待拔贡优于优贡。于是士子亦重视拔贡。其实优贡难而拔贡易。拔贡十二年一举,府学贡二人,县学贡一人,即吾浙计之,凡九十四人;优贡三年一举,浙额六人。十二年四举,先后合计不过二十四人。且拔贡每县有之,无论其文风如何,必当依例选拔。若优贡则非大郡县不易得也。故小州僻县,有自开国以来不得科第者。而辄以拔贡、岁贡为土产。

道光癸卯科,南海罗萝村师文俊,视学吾浙,优贡草榜正取六人。洪章伯昌燕第一,余第二,沈玉士熙龄第三,章采南第四,诸葛榴生寿焘第五,金翰皋鹤清第六。是年,章伯、翰皋中乡举,补以余金坡銮、顾奏云成俊。其后翰皋中道光乙巳榜眼,采南中咸丰壬子状元,章伯中咸丰丙辰探花。草榜六人中,而鼎甲备焉。亦科场佳话也。

萝村师得人之盛,为近来学使所仅见。一经赏识,多掇科第以去。其待士子,一番热肠。真使受者感激不尽。即以余所身受者言之,凡教官举优行于学使,必以苞苴。余恶之,不愿举也。师按临至宁波,岁试毕,即问府学教官:“何以不举徐时栋?”方雪斋成诡对曰:“某固举之,以其患病初愈,恐连日应试不能支耳。”师信其言曰:“当为补举之。”及科试,凡向例当连日试者,皆改定日期。余凡应五试,无不间日者。始亦不觉,后闻方言,乃知试期为余而改。其曲体士心如此!癸卯九月,余同弟子舟时梁谒师杭州。师言迩来咳嗽大作,精力不支,还朝后当以病乞休。及还朝召对,圣恩优渥,由通副氵存升至工侍。师勉力视事,未敢告退。既而奉命相视陵寝,归后病大作,遂以病告。乙巳冬间事也。

明年秋,江南当阅。兵部以在任诸臣名列单请旨。上顾问:“罗文俊病愈否?”

答云:“未也。”又问:“何时可痊”?答云:“久病,恐一时难愈”。乃命周芝台师祖培典试浙江。撤棘后往江南。是时萝村师尚养病京邸也。丁未春,余应礼部试入都,师以病不接一客,而独召余至邸,慰勉甚至。余下第南归,闻师亦以是年夏归里。不数年,遽赴道山。痛哉!师为人真恳笃挚。在浙三载,大得士心。还朝以后,盛被宣庙知遇,一岁数迁。凡遇科场,无不与者。大用,而以病去。天下惜之。师少年荼苦。髫时里中大疫,师家伯叔群从十余人,死亡殆尽,惟师及太夫人与一妹无恙耳。太夫人教师成立,故师绘《纺灯课子图》以志痛。丁未三月,余谒师京邸,师以是图命题。逡巡不敢下笔,至今以为恨。

道光二十六年,丙午科,浙江乡试填榜,填至六十六名,诸公座皆小憩点心。

监临语主试,谓浙中有郑训成者(归安人),已曾三中副车,今科得勿又在此数乎?及填六十七名,拆弥封传唱,正是此公,相与大笑。而第一名则嘉兴张庆荣叔未先生、廷济之子也(嘉庆戊午解元),时先生犹健在。时有“乡荐四科郑”、“秋元两世张”之谣。是年试毕,余与李莲史世濂、冯午卿同归,舟泊越城,或往神词中问签。签云:“刀剑之金,利不多有。(第三句忘之矣),文光射斗。”

余笑曰:“吾获隽矣。”诸君问故。余曰:“星家者言,壬申癸酉刀剑金,今舟中无此二年生者,故曰不多有。壬申癸酉既不多有,则吾甲戌自当首屈一指。而文光射斗四字,必是名数,岂余应中第七名耶?”后余中二十名。或曰:“斗字从二从十,故二十也。”神亦灵验乎哉!

司马郎十二试经为童子。郎监试者以朗身体壮大,疑其匿年。劾问。然则古时固有匿年之禁,今日就试者无不匿年。究之,甚觉无谓。吾幼时试童子,亦匿三年。后既达籍于部,不能追改。甚悔之。今世以试年为册年,谓填写于册也。

吾试童子,匿三年;子舟匿二年。吾以甲戍十一月生,子舟以丙子四月生。及癸卯,余得优贡,子舟中乡举,并刻行卷。书履历年岁,一时未及检点,改年不改月,于是吾以丁丑十一月生,子舟以戊寅四月生。或见而疑之曰:“闻二君同母者也,天下岂有隔四月复生子者耶?”闻之不觉自笑,甚矣作伪之拙也。

吾师程朗岑先生璋令鄞,试儒童,坐厅事,命题不翻四书。误记“仕而优”

章上下句,以“则仕仕”三字为题。满场哗然。先生谦谢诸生,谓一行作吏,经学荒疏,勿罪也。乃以“铁铸错”三字为诗题,以志过。及府试日,吕仲英师口以两士字为首题,已冠怀居章,未冠尹士语人章。以两干字为次题,已冠公刘好货章,未冠太师适齐章。于是,吾乡俞西岚广文戏为联云:“程令荒疏,误记四书联仕仕;吕公乖巧,倒填两士作干干”。朗岑师精敏有吏才,怀抱亦极风雅,偶然错误,不必为先生讳也。又《论语》此两句前人往往误记,《金楼子。立言篇》云:“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古人之风也。”云云。亦倒其上下句。偶读《金楼子》至此,却忆往事,漫识之(《玉篇。人部》仕字下,引《论语》此二句亦倒)。

近时试官及村塾师,以“黄花如散金”命题者,官师生徒并以黄花指菊花。

盖因菊有黄花,遂无黄花而非菊矣。按此本《张季鹰杂诗》中语。太白《送张十一游东吴》诗,所谓“张翰黄花句,风流五百年”者也。季鹰诗云:“暮春和气应,白日照园林。青条若总翠,黄花如散金。”不应三月中乃有菊花也。

取士,舍诗赋用经术,将使学者穷经明理,以通达乎修齐治平之道。由空言以至实用。其法何尝不美。但必强天下万世学者,奉一先生之说以为程式。则性灵泊没尽矣!近世学者,但须一部高头讲章,几篇时调墨卷,便可历取科第,置身清要,读书真复何用哉?朱光庭疏请诸经论孟各试大义,仍须先本注疏之说。

或注疏违圣人之意,则先驳其注疏所以违之之说,然后断以己见,及诸家之说。

以义理通、文采优者为上;义理通、文采粗者为次;义理不通,虽有虚文,不合格。按果如此,则士子尚知读书穷究义理,而经学不致尽废也(明人应试之文,尚有纠正旧说者)。

“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道光丁未会试题也。是科,余与张诗农编修庭学同号舍,来相商曰:“此题颇难。”余曰:“无佳文耳,题则何难之有”?曰:“但说贤贤亲亲,固不难,不知贤贤是说谟烈,亲亲是说统绪”。余惊问:“何出?”曰:“讲章如此。”余笑曰:“讲章何足道?此岂圣经贤传耶!而从之耶?”

诗农亦然余言。然是年时文名手,往往为讲章所误,东牵西扯,至于格格不能吐矣。又次题为“盖有之矣我未之见也”。夫子明明说有之,而讲章必云无之。讲章之可恶如此!

前辈时文家,虽极陈腐,犹知读书。今则周、程、张、朱,尚有知者;汉、唐、宋、元,几不识何代矣。即使满纸典丽奥博,亦不过从经。余必读百子、金丹等摘本,稗贩而来,古书在今日真复何用?尝有“岁寒然后知松柏”,题文用“松耶?柏耶?”四字,子贡曰:“纣之不善”题文用“吾岂知纣之善否哉?”

八字,士大夫满座皆瞠目咋舌,不知所云。或曰此必成语,或曰必怪僻子书中语。

而不知一用《齐策》中太子建事,一用《晋语》中骊姬之言。《国语》、《国策》竟成僻书,可叹哉。

城中好高髻,四方高一尺。凡整顿风教,其权必操之于上也。欲正文体,则必自试官始。宋嘉初,士好新奇。僻涩语则如“狼子豹孙,林林逐逐。”怪诞语则如“周公怦图,禹操畚锸,傅说负版筑来筑太平之基。”及欧公知贡举,力惩其弊,而士风丕变(见欧公事迹)。盖主持于试官,则其教易而速也。道光季年,试官偶取选体文数篇,其后寻摘剽窃,人人效之。而僻涩怪诞之语,亦复不亚嘉矣。时无庐陵,反谓是典博华丽。风趋而上。异哉!

本朝诸家核刊古书,迥胜前代。惟惩妄改之弊习,而过于泥古,亦其失也。

又有最失者,凡孔子讳,但缺中直,是大不敬也。谨按圣讳与庙讳,同载在功令,俱宜避写。今刻古书,凡遇庙讳,而知改写。此尚是字同义异,固非真正称犯也。

而古书如《庄子》、《墨子》、《吕览》,下至唐人之诗,所云孔某者,是真正称犯之。而可以但缺一笔乎?愚谓凡刻古书者,遇此字如邱陵之类,非正称者,则遵功令写作邱。其正称孔子者当尽改为某字。而欲存其旧,则于书中,第一见注其下云:原本直称圣讳,今悉改作某字,后仿此。如是则敬圣存古两得之矣。

避讳之字,有可代者,有必不可代者。世盛称白香山《性习相远近赋》起句之“下自人,上达君,咸德以慎立,而性由习分”,以为发端之佳者。然“下自民,上达君。”则通。今避太宗讳云:“下自人,上达君。”则岂君非人耶?语殊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