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一爿店,总希望事事顺利,年年赚钱,这是做生意人的唯一目的。不过这个愿望是不容易达到的,一时因营业清淡,亏蚀太多,要想支持也没法支持,最后办法只有关门大吉。但是关了门,除将一切生财底货抵偿亏欠外,还欠了许多债项。债权方面或因亲戚好友之故,或因多年往来的关系,事实上都不欲起诉穷追,这一堆债项只好出兴隆票以了结。

这种兴隆票怎样出法呢?譬如欠某甲五百块,欠某乙八百块,欠某丙六百块,欠某丁三百块,由被欠人各书借票一纸付给甲、乙、丙、丁四人,票子上面书明欠款若干,没写还债日期,也没有利息,只写须等到被欠人经济宽裕、业务发达后才照本奉还,这名儿叫作“兴隆票”。

藏着兴隆票的人,要收回这笔款子,不过是百分中之一二,因为当时出票人和收票人都是互相敷衍塞责的办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