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九年前,跳舞潮流曾勃兴过一回,后来不知怎的,忽然衰落了。可是到了最近二三年间,跳舞潮流又风起浪涌,盛极一时,跳舞场的开设虽不及电影院之多,然也有三十多家。到舞场去的朋友,不但是摩登妇女、惨绿少年,而白发盈头、长袍马褂的老头儿也很多很多。最普通的代价,一块大洋可以跳三次,每次只费三角三分(更有新开设的小场子为招徕起见,一块钱可以买六张舞券跳六回),就可和半裸的粉香扑鼻的、婀娜多姿的舞女搂抱接触了。喜欢跳舞的人,大家视为最便宜的娱乐消遣,但是一开香槟,吃些茶点,那就要耗去几块钱或几十块钱,更视为常事。

靠此为生活的舞女,现在约略计算,已有两千多人,论国籍有中、俄、日、韩等别。舞女的出身,有良家妇女、娼门姑娘,更有所谓电影明星(如梁赛珍辈)羡慕着做舞女容易赚钱,改业跳舞的也不少。等到跳舞跳红了,就有舞后、舞星等荣誉,那时候可以名利双收、誉驰舞国了。至舞场组织,大都取中外混合制,也有几家完全雇用外国舞女的。

舞场主顾,当然依靠本国舞友,而穿制服的外国水手也有光顾的。这跳舞的顽意,平情而论,如果逢场作戏,目中有舞、心中无欲的偶一为之,消遣消遣,原无不可;倘使入了迷魂阵,心旌摇摇不能自主,沉醉舞场不能自拔,那就要身败名裂,堕落到万丈深渊,不可救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