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有一种重利盘剥、掊克小民的放债,名曰“放印子钿”。放债人从前以山西帮最多,缘山西人视钱如命,又精筹算。到了现在,除掉山西帮外,别帮也有了。譬如你借他十块钱,他当时先扣除鞋袜费一块,净得九块,又给你一个长只寸许的小折子,分六十天还清,每天拔还两角。到了夜间,他自来收取,在那小折子上打一“收讫”的小戳记,六十天后债款还清,这个小折子也就取消。譬如数目在几十元、几百元以外,其还债之法也照十块的例推算。倘和债主不相熟,借款时候也要保人,也要借据,不过借据上利息一项,都写照典起息,这是债主一方面的狡猾。

债主的凶恶和重利,如上所说已可见一斑,故于津方面称谓“借阎王债”。不过凶恶虽凶恶,而借印子钿者都情情愿愿,甘之如饴,这是什幺缘故呢?因为贷借人或做小贩为业的,或在赌场中做股东的,他们今天借了十块或一百块,只消几天时候就可以盈出一倍或数倍的余利,以故对于放印子钿的人,无异是他们的救命王菩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