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电杆木上,常常可以瞧见“马路如虎口,当中不可走”的警告纸,可是“市虎”(即汽车)杀人的惨闻依然不断地发生。在遇祸之人,血肉横飞,伤胫断腿,宝贵生命殁于俄顷,自然是不幸极了;而在汽车夫方面,又往往说道倒霉者自己不小心,于人何尤?不过平心而论,汽车和伤者、逝者应彼此各任其咎,才是平情之道。

各马路上两边水门汀路为人行道,专为人们步行而设。穿过马路,既有红绿灯示众,又有警捕指挥,如人们能依此而徐行慢步,自少意外横祸。奈有不经意人常常喜欢在马路当中踱方步,穿过马路也不依照红绿灯之变换和警捕的指挥,急急地冲过去。逢到汽车疾驶而过,不及刹车,往往肇事,其原因都属于此。

惟有在冷僻转弯抹角地方,汽车忽倏地冲出来且不揿喇叭警告,致发生惨剧者,也常有所闻。这种责任,理应归汽车夫独负。

总之,在“市虎”繁多处步行,人们须处处留神,实行“马路如虎口,当中不可走”的警告,才少送掉几条宝贵的生命。最近据公共租界工部局报告,过去的一年中(即民国二十年),因车马肇祸而死亡的人数共达一百三十三人,受伤的人数共达四千三百多人。这个统计,岂非骇人听闻吗?然此不过公共租界一隅而言,还有法租界和华界方面却不在内。倘一一统计起来,其死亡率和受伤的人数断断不止此数。又车辆杀人,更不限于汽车,而电车、马车也会肇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