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所描写的鬼、狐,无论是什么类型的,与人间的交往有好有坏、有快乐也有苦恼的,但在这位想象丰富、笔法变化的大作家的笔下,所有的鬼狐都富于人情味。使人觉他们除了会一些“法术”之外,大致与一般人没有多大的区别。但独有《公孙九娘》一篇,我自十几岁读此书时便觉出他为什么把公孙九娘这个女鬼写的有些特殊?所谓特殊即是有点不近人情,不与别的篇目中的鬼狐一样。那时只有浅薄地疑惑,却找不到解答,又不敢问老师,闷在心里,就成为所读书的不能完全明白的一篇。

后来对明末清初的史迹知的较多,对山东在清人入关后的血腥压制也读过不少的记载,回念蒲松龄这篇写人鬼情恋的作品才算完全明了。而且佩服作者的文笔“夭矫”,尤其是在结尾时,着墨无多而深意包含,教读者自作深思。也就是间接地把清初在山东造成的那件血案的惨酷和多少人惨被杀害的情况告于读者!

这篇本文后作者有几句赞语:“……古有忠臣孝子至死不谅于君父者。公孙九娘岂以负骸骨之托(指未得归葬说)而怨怼不释于中耶?(怼有恨意,不释于中即不能自解于心中的意思。)脾鬲间物不能掬以相告,(这句大意是说心胸中的真情不能公开出来。)冤乎哉!”作者为什么写这一篇,为什么把公孙九娘表现得与全书中别的“异物”不同,这还不是极明确的解答?不过读者往往注重正文,对后附的“异史氏”云云不甚加意,容易模糊过去。其实作者还是意在写出深冤极痛地横死者,他们死后,别人还不能用文章正直纪述。在无可如何中,以人鬼情恋的故事烘托出那些男女老少“碧血常埋”的冤气。蒲松龄写这篇作品时,我想他的精神是会比写其他篇目大受激动的。

清人入关后,在南方固然是有不少起义,抗拒清人统治的举动,就在靠近北京的山东也有过一些大小的起义军,不过力量薄弱,经不起清人的武装势力的打击和种种的分化方法,困逼手段,结果是陆续消灭下去。其中聚众较多,支持时间较长的就是栖霞县于七率领的农民抗清运动。从顺治五年到康熙元年他的主力队伍才算被清兵打败,可是那些勇敢坚持的人们又在他处进行抗清数年。关于这件重大的反抗清廷的起义,清代官书上只是寥寥几笔带过去,就是有关系的各县县志上也不敢多说。今查1935年莱阳新修的县志上有略详的记载,但那还认为于七是“盗”,名其起义为“叛”,这完全是承袭旧志书的见解。

明之亡也,登莱多盗。于是有于七者,崇祯间武举,栖霞唐家泊人,亦啸聚亡命,据锯齿山肆行剽掠。清顺治七年,登州知府张尚贤招降之,权授栖霞把总,令其擒贼自效。十八年夏,莱阳宝泉山庙会,七之弟九博(赌钱)焉,殴(打了)宋秉彝。秉彝忿,投兵部(指清廷在北京的兵部衙门)告变,称七谋不轨。兵部檄(以公文调兵)官兵察捕时,七出吊寨口,而行察之兵至七家大索,七妻使于九、于十杀之。七惧罪乃复入山,与其党尹应和及和子秉艧等叛。朝命……各路兵会剿。九月,大军抵莱阳,供应浩繁。及东过南务即大肆屠杀。十二月朔,列营锯齿山下,七拒守,相持二月余。康熙元年春,七溃围窜走,大军斩应和父子,余众悉降。

不管志书上是以什么观点来作叙述,但这件连续十几年抗清的于七事件大致如上。可是下面的文章也表明了清兵的残杀、株连。

当大军之初至也,……赖知县邹知新力请于三大帅,保全甚多,然犹戮数百人。更索与七相交,凡通一刺者皆下臬狱,(凡和于七曾通过一次名片的都捉到山东按察使司的大狱里去。)亦数百家,三年始雪。今锯齿山前有村曰血灌亭,省城南关有荒冢地曰栖莱里,杀戮之惨可知矣!

康熙元年正是蒲松龄二十三岁的一年,这样重大、沉痛的又是大惨杀的案件,蒲氏自会闻知。不但远闻,淄川县距济南较近,就是他自己或者没去郡城(济南),亲友来往的总不会少,那么在省城南关大批残杀莱阳、栖霞的男女老幼,他从这时便会知道的较为详细,在青年时期中的印象自深。

及至他以这个惨案作背景写出《公孙九娘》时,按文中“甲寅间,有莱阳生至稷下”一句看,正是康熙十二年(甲寅)。“莱阳生”自是虚构的人物,可能蒲松龄这年曾去济南,真往这个万人丛葬的荒凉地方凭吊一番而作此文?只是《公孙九娘》篇中称那丛葬之处为“莱霞里”而《莱阳新志》上名之为“栖莱里”,总之,是广大群众为了纪念两县被残杀的名称罢了。

至于《公孙九娘》这篇故事读者较易见到,我不必详叙它的结构和故事的发展。作者一开首就用写历史的笔墨,勇敢地把这个惨案总括纪出:

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

虽没替于七起义军说话,可是把清兵的残杀,牵连许多人的野蛮情况能够这样写出,在当时可谓是颇为大胆的笔墨。试查与蒲松龄同时代的山东文人们比,不管他是作过官的,或是白丁,在留下的一些文集、笔记中敢于这样叙写于七一案的能有几个?不但没有几个,多是只字不提,惟恐从文字上受到连累。然而《聊斋志异》成后纷纷传钞,见者甚多,蒲氏对于这篇也绝不更换字句。别看小这一点,时代不同,在清初的文网严密之下,蒲氏竟敢对执行清廷意旨的官方这样纪述,没有一股勇气和愤感那会如此。

至于最后异史氏曰中“古有忠臣孝子至死不谅于君父者”的一句,那是陪衬,是弯曲地文字障眼的方法,托为说明被杀者死的虽惨还是“忠臣”,聊以避免当时官方看见这篇的怀疑,其实他的用意绝不在此。

篇中所写的莱阳生既经被杀的朱姓友人和其死去的甥女的介绍,与栖霞公孙氏九娘的鬼魂在“莱霞里”九娘家中行了婚礼。“自此昼来宵往”不是一天,后来由于九娘以“人鬼路殊”的理由催他离开“此非人世”的鬼域,他便“叩寓归寝”,从此与这几个鬼魂隔绝。但九娘托他收骨“归葬墓侧”的愿望,因为忘问有何志表,夜中再去,则“千坟垒垒”,无法找到。可是多情的莱阳生并没忘记此事,也没忘了九娘。半年后再到济南,“冀有所遇”。在傍晚时又抵南郊,只见万千坟冢“鬼火狐鸣……惊悼归舍”。及至失望回乡,上路走了里许遇见一个女子“独行丘墓伺”,像是九娘,近看,果然是她。下马想同她谈谈,九娘走去,“若不相识”。再走近,她“色作怒,举袖自障。顿呼九娘,则湮然灭矣”。

全文至此结束。一个精细的读者读至终篇,合起书本想一想作者为什么偏偏要这么结局?试想与别的人狐相恋,人鬼互爱,终于团圆完成美满姻缘,或者是移骨归葬,了结一段公案的写法比比,这一篇的写法显然不同。而九娘的怨恨莱阳生却也不能使人原谅,当初她并没把她的葬骨所在有何标志告诉出来,男的忘问,因此没办到“归骨”。可是九娘以鬼魂的能力与莱阳生再见一次,告诉一番,应该可以,既不这样,那能怪人。至于莱阳生重到南郊,她又不与相见;他东归时,她仅仅露面表示怨恨神态,不交一言。这是多深刻的描写!正如作者自赞中所说:“岂以负骸骨之托怨怼不释于中耶?”读者自会从反面、侧面看出这篇小说结局的用意,而不会草草评定公孙九娘的怨恨为不近人情。

以上的叙述不免冗长,为了使大多数读者略略明了因于七案件清廷官吏、兵士残杀和冤死了多少人,在城市和两县乡村中造成了群众一致痛恨的印象。然后来读《公孙九娘》这篇小说才更有激动的力量,更可了解这篇的背景。以及蒲氏既不能直述,却以人鬼恋爱作主题的烘托方法,“曲曲传神”,把九娘的怨恨——也就是莱霞里中被杀的男女老幼的怨恨代表出来。莱阳生只是一个被怨恨的“替身”罢了。

不但故事的由来使人深感,就是巧妙地描写方法也值得精细学习。泛论过多,就此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