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噫,欢乐,我的欢乐!”

此美妙之世界乃属于我:

全西西里乃属于我:

此清时属我。我见杲日——我之奴仆——

他的分虽割与裸露之球体悬在高高处乃是为我之欢愉。

他之停居亦为我故,他没有说出在我心中的欢愉我已命他前进去。

“人生不满百,而有千岁忧”,诚然呵,人生与忧患难俱来,但忧患的根株,并不是植生在与“我”相对的物象与客观的对象之中,还是发生于“我”的主观上的妄解。一切欢愉,与光明,欣慰,可以震作“我”的精神,与恢复“我”的如小孩子般的纯结的童心的愉快,产生的处所,在宇宙的最深秘处,亦即在“我”的人格的创造。永久的兴趣,是人们日夜希望着到为慰安灵魂的实物,但为了种种罣碍,种种横执种种狭小与浅薄的缘业所经累束障,遂至不能以寻求到宇宙的真理在那个地方:因此这些盲目的寻求者,多数成了否认生活的;成了诅怨现世的;成了“生之实现”的落伍者。我们且看R. Bridges的戏剧,他高呼着欢狂是属于自己的,一切的世界,都是我的;换句话说就是凡在宇宙中的有机无机的森罗万象,都有“我”的成分在内,那末;我们对于这个观念中的许多概念,便可以明了要用什么方法去分析它。

只有一句话可以答复得简单而明了,就是先要认清人格是什么?

“人格”二字本来难下圆满的解释,个人的表现,固然失之宽泛,而用意志,感情,许多抽象的名词去给它下一个定义,亦有偏颇不完的语病。西洋诸哲学家为此二字,已经耗废了无穷的精神,石岑先生的人格论中列述与分析的很多,我可不必列举,但我以为人格是私有的——个性的实现,也是公有的——宇宙的最大表现。一个人,与他人及物表示出他个人的特异之处,就狭的范围说,可以说是人格,而当一个人能将其真实与热烈的自我完全表示出来,扩张绵延至于无限,则其人格恒存,而且与宇宙中为神所包有一切相合为一,那末;则人格二字绝对不是某一个人的私有物。然而要达到这种地位,便不是不抛开小我的自身,只求在物质上一时的获得的人能以与无限的本来相联合的。

“人格”在诗人与哲学家看来,自然各有他们特殊的见解,但最易使我们赞叹而了然的,莫过于印度诗哲泰戈儿的主张。

我在以下的文字里略述泰戈儿的人格的观念,与我附加的评论。

泰戈儿是东方思想的代表者,他一方是个吠陀的信服者(Vedantin),由大经典(Upanishad)而得到许多神感;得到印度思想的根柢。然今时他又有西方基督教的信仰及感化,于是创出他自己的哲学。固然他在文学方面的成就,与博得东西人士的赞美崇拜,较之哲学方面者为多,但他的文学作品,完全是由他的哲学思想上渗合,融化,而陶镕出的。Radhakrishnan他以为泰戈儿的著作,所以能使世界上的人佩服处,一半由于他的思想的高尚主义,而一半由于他作品中的文学的庄严兴趣味。可知泰戈儿所以为伟大诗人的根源,乃在其思想的高越。

每个哲学家,或每一个伟大的诗人,他们都有其坚定而确信的人生观,然后才可以将其精神的统一,与他自己相信的真理表示出来,我们想去研究泰戈儿,不能不对于他的思想的根本加以缜密的考查,而后方能明了其主张,以及其著作中的表象为何物。现在我且不从他的文艺的成就一方下判断,单由他的思想的统汇点——他的人格的观念论起。

泰戈儿的哲学思想,既然以印度思想为根据,而尤受了Upanishade的影响。Upanishades为印度最古之经典,而为吠陀教义的精华。他们以生活上的欣乐,与一切皆为神的表现为信仰之点。

宇宙中自有无限的实在,而我为其一,同时我在无限的实在中,又无所不在,与神圣自然(divine nature)的人格的表现相合一,其实就是神秘的爱的宗教(Religion of love)。这种由Upanishade中所出来的精神,便是要将精神界的创化,使之无论在何等地方,有生气的存在。所谓梵天(Brahma)即是要人们掘开小我的窟穴,将本来的大我放出;由自我之褊狭生命中而得解脱。以梵为万物所从出,万有所归宿,以我与宇宙是二是一,不可分离,即宇宙,即本身,身即宇宙,宇宙即为梵之本体。由此思想而去观察自然而施诸万有。泰戈儿思想的根底在此,所以他对于人格观念的主张,自然也不能与此相违。

无论人格在哪一种的模型里总以“我”为中心;“我”是我的人格的统率者;也是人格的活动的表现体。人格的养成,其后面有个性作其背影,一个人能够将他自己的个性完全表现出来,那就是他的人格的成立,虽然关于人格之价值的评量如何,那是另一问题。

我们研究泰戈儿的人格观,第一步先须解明他对于“神”的观念。本来在泰戈儿的著作中所谓“神”(God),所谓“人的神”(Human God),所谓“梵”(Brahma)初看去似是极难索解,而泰戈儿的根本思想中,却是一个整体。他以为世界幻像(World—illusion)这种概念是错误的,是应该抛弃的,他赞美行为须有生命的充足,与宗教的灵魂(religious soul)相联合使我,与神,与梵天,在心灵的认识上,为真实的欢醉。他以人间之神秘情感的广大行列,乃从最高之抽象中来,而弥沦于世界,一方面由我一己的新鲜活跃创造中,能以使我们遗忘了世界一切的规约;而一方面性的高越与无限之生相连,而实现出世界的本体。但他所谓最高抽象,即是由神的意志中来的,神,即梵,即世界的本体。这种思想的来源,在印度宗教诗人中提倡最早的还有葛拜耳(Kabir)。我前几年会译了他若干首诗,现在写下其中的一首:

河与浪相激,

打岸声何厉。

析兹二者中,

宁无所差异?

浪起固为水;

浪落亦水如。

祈君告我言,

所异在何许?

谛彼梵天义,

世界,若念珠,

何以为注视,

慧眼妙无匹。

这种思想是以一元论为根据的,以为世界的一切,都是绝对的统一(abso-lute unity),所异者名,所同者实。泰戈儿的思想中,对此义理,是同意的而且他更能扩而充之,根本于热情与欲望,而成就于自己放弃,与自己牺牲(self―sacrifice)以精神的解放,脱去人间一切的差别相,与惟一的存在——梵、神相合一。所以由此可见泰戈儿所谓精神,梵是一个,并不是可以分剖的;而且他以为自我亦即为神,与梵具体而微的么匿,所以我们的思想,行为,不可自外于神的意志。与神的欢乐。神无所不在,即自我永无可消灭的时期,世界的外形,即有时至于穷尽,而世界的内性,却永远是光明四照。我们的意念与大自然中的意念,原是合一的,调谐的,不过我们必需走过必经的路途,而达到绝对,完全的地位,而后才可以称得起自我的完成。所以他说:“我们的心意的是些琴弦,这些琴弦所以提到宇宙心意之韵律的颤动,而且在时间与空间的音乐中回答出。我们心意之琴弦的性质,数量,与其整列的分别,以及她们的调音,不止是为其圆满(Perfection),而且它们的律法是宇宙的律法,为对于永久祈祷者(Eter-nal Player)开演他的创造的舞乐(His dance music of creation)时的无限的乐器”。我们的心意,即为宇宙乐音的代达者,而且为无限祈祷者的调谐的乐器,那末,我们的自我,是神——宇宙——的欢乐的表象,是永远活跃而没有死亡的东西了。他以我们的心是一张琴,是一个久不停止发生妙音的乐器,一切的事物,触在上面,大扣则大鸣,小扣则小鸣。生命的跃搏没有止息,而自我乃恒与宇宙相融合。

不过这里却有个难以回答的问题,即如何我们方可以达到自我实现而得永久与神——宇宙相合一的地位。这是泰戈儿所最要紧给示我们的,也是我在这篇文字中所要探讨的,就是如何我们养成我自己的高尚的人格观?以及人格是什么?

泰戈儿的论文、戏剧、小说、诗歌中,字里行间,处处有他对于人格解释的意思存在,他以为人格的存在,乃由于我的实现,努力挥发真诚的自我,即为表现人格的惟一途术。一切由外力,由物象的范畴中逼迫造成的我的人格,非我的真人格。人格是个创造力的本体,所以它不但对于自己负有责任;更对于神,负有无尽的责任。这个思想是因为泰戈儿根本上认为在宇宙间有“超人格”的存在。“超人格”照字义上说来,似乎是神秘,其实神秘便是宇宙存在的根本。智慧诚然能以给予人许多乐施,许多受用,然人的思想是多半为情感所灌注,在默思的界限里,智慧须退居于袖手的地位,而在此时,自意性与创造的本能,乃可为想象的利器,实则如此状态,即是神秘。他所说的“超人格”,即是充满了宇宙中的无限的精神,同时也在个人的人格跃动。人格在低一层说:是个人的意志,经过意识的判断,发现于种种活动的平面,便是个性的显示;但只有此一层,尚未必能够将自我发展到无限的永生上去;尚未必能将“真我”联合到最高的真理之上,“超人格”就是由自我的束缚中解脱出,得到完全的自由,将我们那一种极普通极平凡的人格化却。“解除你们的无知,知道你们的真灵魂,由自我束缚你们的迫压中解放出。”我们要明白泰戈儿处处是将他自己与精神及自然相合,(He combines in himself spirit and nature),所以他以为超人格是将人们的独有的人格,与神的人格相合,亦即与自然界普遍的一切相合。我们在朝光熹微时,见到一片朝霞;在荫茂的森林中,拾得一个飞舞的绿叶,只要我们能有真诚的领受,这何尝不是我们的超人格的表现,只要我们能善我们的烟士披里纯,去与之涵合,与之渗化而已。

自来在哲学上对于人格所下的定义,皆不能无所偏蔽,有的以为是一种权力意志的创造;有的以为是个性的真实表现;有的以善良行为的标准,在一方面上说未尝不是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然而他们的多数不会将人格的统一的精神掴捉得到,所以立论总有所偏。泰戈儿曾没有为人格二字下过定义,也没曾以在某种思想与范畴之内,方有人格的存在,他只是在任凭感官的展延,任凭快乐的来临;任凭自我的发展,不使之萎缩,不使之悲哀,不使之违背自然与对于人生的厌恶,在处处是光风霁月的境界里,活泼“我”的思想,扩大“我”的容量,显示“我”的内部的精神,以为宇宙的“动”,与自我的“生”相连锁,时时用创造的机能,去维系我们,去顺流我们的统一的意识,使内在的生命,和外在的生命——宇宙(神)的生命,久远常相集合为一,于此中我们的人格,乃可以表现出。而其为精神上与肉体上的需要,也同时发现,然由此便可以获得世界的意识(world-conseiousness)。但他主张我的内性的真实与神的人格相合,他并不是刍狗万物的;不是否定一切的,“由放弃而获得,”由放却小我物质上一时的享受,而是到精神上永久的慰安;人要建立其充实的人格,并且要作到超人格的地位,则须将万象全化融在“我”以内(Upanishad),因为要寻求它(真理与神)你须拥抱着万象,必如此,则普遍的精神,遂可与我相合,而我的人格乃可确立。“因为世界是无限人格的世界,它是我们的生命的目的,而与此无限人格的世界合而建立一个完全的与人格的关系,这是Isha Upanishat的教训”既与此无限的人格的世界相合,则“我”的人格可以扩大而为超人格。人格的表现,固然须藉用种种的途术,而最为有力的工具便是艺术。泰戈儿最是崇拜艺术的功用的;他尤有艺术上伟大的成就,所以他不止以艺术为个人私有的一种趣味发展的对象,他却以艺术中的自我,乃真正人格的表示。于此我们不可不知泰戈儿的主张是反智论(anti―intellectualism),他是一个感情论的倡导者,所谓拥抱万象;所谓宇宙的全爱;所谓无限之生的企慕,以及他在各种作品内的表象,与其幼年的轶事,几乎全是为感情生活所笼罩,连锁住。而艺术中所表现的,全是由感情的源流中产出的。换言之,就是一个完全人格的显化,我们所以能够将世界的外象,全融化在我们的意识界中,然后艺术去现示出,使我们自己与他人都能由感觉上辨明自然与世界的内性,使我们的人格完全与之融合,一首诗或一张绘画,但是真实的作品,自然可以使我们感得到作者的人格在内。所以艺术是永生的,而光明真笃的人格也是不朽的。因为人类欲望的要求,是以无限为目标,而以蕲求得情感上的慰安为必经的步次,艺术的完全,有时看来是空虚的,但它却是人们情绪内倾流的惟一的表现;是人格活跃的最适宜的宫殿,“他的真实世界的建筑——真与美的活动的世界——是艺术的功用,”就是在艺术中既能示出不断的创造,又能使万象调谐;同时为造成超人格的工具,这无怪泰戈儿是如此的赞美了。

“……诗人在这等状态之中既达到难数说的真实,而同时一切的反抗全都调谐。因最终的真实是在人格之中而不在律法及实体中呵。”由此更可以见出泰戈儿的人格观念与众不同之处。

自然论人格的,会分为行为的人格,及身体上的人格,与心理上的人格种种的说法,不过我想人格原是统一的,不但在行为与心理上不能判分为二,即在我与他人与神,若已融化在理想的真理的默念之中,则人格原是超越一切的,不然则超人格又何能存在?

恒在的和平;恒在的欢快;恒在的运动不息,这都是泰戈儿的人格观前进的目的。人生绝不是矛盾的,反抗的,残恶的;是平和而调谐,是如春花的灿烂,如弦音的和鸣,在宇宙中奏着悠扬的进行之曲,向神的欢乐之目标走去,而求到永久的联合。人在自己的生命里,先要燃起光明的烛焰,引照着一己的人格,到神的座下。悠悠的长途中,黑暗灭绝,烦苦灭绝,只是欢乐与平和。如此则我们自我的解脱,既然可以达到,而用无限之爱力,去灭绝一切由小我所贪图的私利私见,用积极的态度,往无限之“我存在”的路程中行去,使我的人格,一方面先将“我”搏合统一,不使之有分裂的伏根,一方面更能光辉扩充,以与神的人格为绝对的渗化。这就是“止有一种普遍的原理,能从绝望中将人的生命拯救出”。……此种原理是完全的全体,在此中善与恶的反对是克服了。但是信神者的“神”(the theist's God)与比普遍的部分——善——是同样的,而同时“恶”是抛弃在它所有的独立之中。“神”是有价值中的价值,而在他方反对神的一面说,也是邪恶中的邪恶。信神论的“神”却止是“绝对”的状态,一种最深的真实的显应。”本来人格问题往往与善恶的问题易致牵混,不过在泰戈儿看来“恶”在世界中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他以为“恶”在世界中不是不存在,但绝不是永久存在的,只是一时的错误现象,只是在理智生活中走入迷途的俄顷的过失,犹之死是在人类中必有的事,但何尝是永在的,虽是带有黑色的污暗,却并不能有玷于“生”,也可知“恶”之与善,正是与生死有同一的现象。他因为恶在人类中是种飘散的浮云,不能蔽隐灼烁的日光,更不能因你的烦闷,痛苦,便对世界而生诅咒绝望的心。由此可知欲求“我的人格与‘神’的人格相和合,必先达到自我牺牲与光明的地位,方能进一步而将超人格现示出。”

我在前面已经说过,泰戈儿是没有为人格二字下过确切不移的定义的,他只是将人格的全意义,融化在人及宇宙的大联合之中,而求得完全的表现。他不是止知将人格放在狭义的哲学解释范围中的,他一方用宗教上的信仰力,认定有超人格的存在;一方赞美艺术的功能,为全人格的最合适的显示。人格所表示的,就是生命的永存,但不是超过时间的生命,而是认识的生命the life of recognition。一切的事物在自我之中,而自我亦在一切的事物之中,由此而去寻求人格的真谛,——如泰戈儿所观察——可见不是止用意志表现,行为善良等范围狭小的名辞的意义,所能包括得了的。人要真实示出其人格,则必须将其思想变为客观的;也就是将其思想脱离,在自己以外更去与神的灵感相接触。求到一种更圆满完全的思想。一面是舍弃,而一面却又是“新生”的获得;一面是自己人格的消灭,而一面却是超人格的显现。固然要求人格的圆满,是自我的完全表现,然而这不是纯由自己能以附加而成立的,更深的根本,乃是由神的欢悦而生成,自我的价值,是由此确定,而泰戈儿所主张的人格观,至此地步,也可谓完全无缺。

关于泰戈儿的什么是人格的观念,姑止于此。在下面我译出他的一首诗来,请阅者去作默会吧。

我的神,由我的生命的洋溢的杯中你能饮得什么圣灵呢?我的诗人,它是你的欢乐经过我的视力去看见你的创造而且位置在我的耳口上静默地去听你所有的永在的谐音吗?此世界在我的心中是活动的言辞,而你的愉快是增加上他们的音乐。在爱之中你将自已给我然后觉到你所有的全体的甜美在我之内。

由泰戈儿的著作中,所以看出他所主张创造此人格——超人格的原力,可略分之如下。

普遍的爱

泰戈儿是承认人间有快乐生活的,他不是悲观主义者,他对于现世有多量的适慰;对于将来,有无限的欣望,但这种思想的发源,还是由于爱(love)及同情(sympathy)。无论在精神方面或物质方面,他以为“爱”是一切能以成立而永存的根本,且是生命的源泉。他对于人格观念,是主张将个人的灵魂,与大宇宙的永久精神无限的连结,那末,我们要去创造此人格,则不可不先由“爱”的实现上下手。同情是爱所由发出的,在世界中往往好多事物,任我们智慧的活动分析,而不能确知与探求到其内涵的真象时,用同情还可以得到。泰戈儿说:“对于我们,无灵气的自然是生存之外面的观察。我们知道它这样现示于我们,但不知它是什么。因此我们只有藉同情而后可知。”宇宙中种种现象,绝非我们只有机械冷酷的理智,可以解决的了,与使我们能以得到安悦的。宇宙中诚然不能无矛盾与相反的事,但我们的人格能以确立我即宇宙,我自然能以将已冲破的周围的和谐,重行调和起,使之合于节律而运动靡休,而后伟大的快乐于以产生。但要养成此等人格,则“我”对于一切,先要,除去种种的障碍,限制的约束,将我们已受桎梏的精神,从自我中解脱出,处处得到和平与安静的领受,这便是“爱”的伟大的神秘力。“爱”不是有法则的东西,它只是浪漫地附着在人的内心中,以及客观的对象上。只有法则不能探求到自然的源泉,不过仅能使我们的智识能以满足,在自然界中,我们想用人格的活力,将物象的“真”,全映现濡化在我们的心中,惟有不断创造的爱力,能以满足此热烈的愿望。“爱”是很奇妙的,譬如恋爱者在其所恋爱的人身中,能以找到自身的存在;能以将自身与其恋人合一而毫无隔阂,亦忧亦喜,都从对象中将己性发现,同时也可说是将己性消灭,与对象化和,这就是自己的小我的不存在,而将“他”的界限遗忘,由障碍的形式中脱出,将有限化为无限。以有“爱”的黏合力,可以遗失了痛苦,完满了自悟,使“我”之内部的灵魂,与对象——“他”——用欢乐的链锁合而为一,如此则超人格当然可以发挥光大,可以向无限的长途中,作愉快的飞翔。因为既将我们的意义达到永久之“爱”的一点上,则障碍,法执都已破却,只有普遍的真实,与普遍的快乐,合二者而建立起世界之真意义与真价值的础石。

“爱”是了解;“爱”是认识;“爱”是各个人格之普遍化的川流。如一对情人的痴恋,所谓同其哀乐,同其真实,将两个灵魂,和合而无一间隙,这便是他们的人格的化合;也就是他们能以了解,认识。我们不能用真纯而普遍的“爱”,倾注于全世界,则如伪情的恋人,用了假面目,不真的心情互相欺骗一般,其结果无非消失了自己的人格,得到一种痛苦的遗痕罢了。世界的文明,只有“爱”能去创造它。只有自我的人格能以去造成无限的欢乐,然而不知用普遍的“爱”去创造出自我的人格,则不能将自我与非自我和谐共鸣于大宇宙的欢乐上,而世界的更生是不会有望的;而文明的造成,也是一种空想之花。

凡泰戈儿所主张的“爱”,都是以宇宙的灵魂是神,但人为生物之一,亦即由神的“爱”所产生出的,所以我们要将人格提高与神合一,则应扩充无限的“爱”,将万物的根柢(爱)立好,自然我们真正的人格能以确立,而世界于是也成了生命之欢喜的世界了。

生存的动

我们不能不寄心于“久远”,亦不能不寄心于“高尚”,因惟有此方可以将真理之现实捉到,而尝得“生”之趣味。但如何我们方能达于“久远”,高尚之途,而确立我们与神合一的人格?

我们不能不前进、不自强不息;换言之就是我们既是生存,就不能不工作,——动,而要求人格的永久生存,则工作乃为引导的烛光。固然真理即具在我们的生命之内,是伟大而光明的,但此中若没有一种积极的潜力,却怎能使我们的生命发展着向前进行。生之路程,是人类到神的座下的惟一修途,惟须有“生命的火”继续燃烧着,如此则伟大的人格方可锻炼而出。在物质上经过热火的燃烧,可以永保其光明,在精神上;在意识的活动企向中,也必须有此,然后可以将生存的价值证明健全我们的人格,克服一切的恶,而达于光明的真理之域。生存不是恶的事物,是积极之善的保持者,不过空言生存是无用的,由虚伪中导入于真实;由黑暗中导入于光明,由死亡中导入于永生,此无他,惟有“生存的动”,可以为之助力。在春之循环中说:“没有,没有别的了。”我的诗歌里有生命,他喊道:“无论于快乐与痛苦中,工作与休息中,生命与死亡中,胜利与败衄中,此世间与又世间,全都高声喊道:‘我存在’。”

又道:“我们是动呀,动呀,运动不息。游客们的星照耀天空而消灭的时候,我们运动不息。手足分散那运动的笑声中。我们吹唱路途的音节。而我们青年的彩色大衫却在空中飞舞。”

“我存在”,“运动不息”这便是泰戈儿造成超人格的主要力,这正合中国的古语“君子以自强不息”。方是天行健的意思相同。我们既为世界之一员,即为“神”之一体,但宇宙是一个永远不息的整体,一个永远流动而奏着无限的妙音的整体,我们生存其中,既不能不服从神的意志,而将自我的人格完全实现与神相合。然要时时找到灵魂的沉醉欢乐,则必以不止的工作前进,以符于生存的本义,亦惟由此;而后可以发见生存的意义与其价值。

欲得到我们真正人格的表现,则需要不断的创造,就是以宇宙为永久是创造的统一,而继续不止的,所以我们要将生命永久地与之合一。其惟一的途术,就是我们也必须作创新的工作,将生命之流永久不息地向前运行。但在这等状态中,——为生存而工作的状态中,一面有创造的获得,一面却也有所放弃,不过此处所说的放弃,正是为解脱而放弃的。泰戈儿说“无限的意识在我们身中,用我们之充实的我们自己的放捨中的快乐证明意识的本身。然后我们的工作乃是我们放弃(renunciation)的进行,它是与我们的生命为一体的。它是如同河水的浮动而是河的本体一样。”所以工作在人生上的价值,便是由此中可以用快乐而前进的方法,以证明世界意识的本身,同时由放捨中可以将个人的限,扩大于无限域。但这是由奋斗而得的效果在精神界中是如此,即在物质中也是如此。不过这种意识的获得,不是没有代价的,其代价为何?即是永久不息的动,即是由不断的工作中而创造出自我的人格。

我们看泰戈儿所最赞美的自然与其诗歌戏剧中的人物,表象没有不是活力充跃而富有前进之生命色彩的。他尊崇艺术,为的诗、音乐能以有永久的表现,能以继续为人类之丰富的情感的激醒者指导者,他提倡“生之实现”就是用动的潜力去支配生存,而使之与宇宙现存的事实与意识关系结合为一整体。这些赞叹指导呼声,正是泰戈儿养成自我的人格内蕴的灵力,苟无此等潜力,则世界上的真自由,永远隐伏于黑暗的窟底世界的意识,也永远掩在死亡的翼下,人格原是活动的一条无尽的川流,但果使如此,则遮断障隔,更何能有清明莹澄之一日?而与神合一的超人格,也永不会被发现了。

“只有在生命中,你可将活百岁。”“……所以正当人类之文化前进时,则其责任以及他为了他己身愿意去创造的工作全数增加。”“……是以他不辞辛苦劳悴,使其己身在躯体中能超越他的现在,他可作到他现在未能作到的地步。”印度的梵,并不是命人灭绝的象征物,他正是引导人努力工作之中,向着超人格处往前趱行。梵是向人及一切发射活力的本体,就是“生存”的动的显示与助力者。我们的灵魂与身体,曾没有一刻的休息,也如同太阳时时射发他的灼光,草木时时作他们之生机的运行无二。自我的人格只须向此处寻求,作不断地献身的创造,则自能如泰戈儿所说的“我存在”,而同时自我的人格现已确立,宇宙的大调谐,也奏出叹美、和平而欢乐的歌声出来了。

普遍的爱与生存的动,是泰戈儿哲学的要义,也是他的人格观的根本,其他如艺术的表现,创新的努力,也可以包括于上二者之中了。

关于泰戈儿的人格观,上所述叙,不免凌杂而无序,但是泰戈儿对于人格的观念,原没有下过解切的定义,但是我们从他的主张中,却能以探察出他的人格观念是什么出来。再则我们论及他的人格观,须处处与文学的作品参阅方能了然,我在上面叙说的虽不完全,但关于泰戈儿人格的主张也自信不至有何疏漏了。

噫,欢乐,我的欢乐!

此美妙之世思乃属于我。

诗人的思想呵,但却有时相同,而且经发明世界上不可移易的真理。

一九二三年五月十二《民铎》第四卷第三~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