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太宗曰:朕观诸兵书无出孙武,孙武十三篇无出虚实。夫用兵,识虚实之势,则无不胜焉。今诸将中,但能了背实出虚,及其临敌则鲜识虚实者,盖不能致人而反为敌所致故也。如何?卿悉为诸将言其要。

  靖曰:先教之以奇正相变之术,然后语之以虚实之形可也。诸将多不知以奇为正、以正为奇,且安识虚是实、实是虚哉!

  太宗曰:策之而知得失之计;作之而知动静之理;形之而知死生之地;角之而知有余不足之处。此则奇正在我、虚实在敌欤?

  靖日;奇正者,所以致敌之虚实也。敌实,则我必以正;敌虚,则我必为奇。苟将不知奇正,则虽知敌虚实,安能致之哉!臣奉诏,但教诸将以奇正,然后虚实自知焉。

  太宗曰:以奇为正者,敌意其奇,则吾正击之;以正为奇者,敌意其正,则吾奇击之;使敌势常虚,我势常实。当以此法授诸将,使易晓尔。

  靖曰:千章万句,不出乎“致人而不致于人”而已。臣当以此教诸将。

  19、太宗曰:朕置瑶池都督以隶安西都护,蕃汉之兵,如何处置?

  靖曰:天之生人,本无蕃汉之别,然地远荒漠。必以射猎为生,由此常习战斗。若我恩信抚之,衣食周之,则皆汉人矣。陛下置此都护,臣请收汉卒,处之内地,减省粮馈,兵家所谓治力之法也。但择汉吏有熟蕃情者,散守堡障,此足以经久。或遇有警,则汉卒出焉。

  太宗曰:《孙子》所言治力如何?

  靖曰:“以近待远,以佚待劳,以饱待饥”,此略言其概尔。善用兵者,推此三义而有六焉:以诱待来,以静待躁,以重待轻,以严待懈,以治待乱,以守待攻。反是则力有弗逮。非治力之术,安能临战哉!

  太宗曰:今人习《孙子》者,但说空文,鲜克推广其义。治力之法,宜遍告诸将。

  20、太宗曰:旧将老卒,凋零殆尽,诸军新置,不经陈敌今教以何道为要?

  靖曰:臣尝教士,分为三等。必先结伍法,伍法即成,授之军校,此一等也。军校之法,以一为十,以十为百,此一等也。授之裨将,裨将乃总诸校之队聚为陈图,此一等也。大将军家此三等之教,于是大阅,稽查制度,分别奇正,誓众行罚,陛下临高观之,无施不可。

  21、太宗曰:伍法有数家,孰者为要?

  靖曰:臣案《春秋左氏传》云,先偏后伍;又《司马法》曰;五人为伍;《尉缭子》有束伍令;汉制有尺籍伍符。后世符籍以纸为之,于是失其制矣。臣酌其法,自五人变为二十五人,自二十五人而变为七十五人,此则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之制也。舍车用骑,则二十五人当八马,此则五兵五当之制也。是则诸家兵法,惟伍法为要。小列五人,大列二十五人,参列七十五人,又五参其数,得三百七十五人。三百人为正,六十人为奇;此则百五十人分二正,而三十人分二奇。盖左右等也。穰苴所谓五人为伍,十伍为队,至今因之,此其要也。

  22、太宗曰:朕与李勣论兵,多同卿说,但勣不究出处尔。卿所制六花陈法。出何术乎?

  靖曰:臣本诸葛亮八陈法也,大陈包小陈,大营包小营,隅落钩连,曲折相对,古制如此。臣为图因之,故外画之方,内环之圆,是成六花,俗所号尔。

  太宗曰:内圆外方,何谓也?

  靖曰:方生于步,圆生于奇,方所以矩其步,圆所以缀其旋。是以步数定于地,行缀应乎天,步定缀齐,则变化不乱。八阵为六,武侯之旧法焉。

  23、太宗曰:画方以见步,点圆以见兵,步教足法,兵教手法,手足便利,思过半乎!

  靖曰:吴起云:“绝而不离,却而不散。”此步法也。教士就布綦于盘,若无画路,綦安用之。孙武曰:“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数,数生称,称生胜;胜兵若以镒称铢,败兵若以铢称镒。”皆出于度量方国也。

  太宗曰:深乎,孙子之言!不度地之远近,形之广狭,则何以制其节乎!

  靖曰:庸将安能知其节者也。“善战者,其势险,其节短,势如彍弩,节如发机。”臣修其术,几立队相去各十步,驻队去前队二十步,每隔一队立一战队。前进以五十步为节。角一声,诸队皆散立,不过十步之内。至第四角声,笼枪跪坐。于是鼓之,三呼三击,三十步至五十步以制敌之变。马军从背出,亦五十步临时节止。前正后夺,观敌如何。再鼓之,则前奇后正,复邀敌来。伺隙捣虚。此六花大率皆然也。

  24。太宗曰:《曹公新书》云:“作陈对敌,必先立表,引兵就表而陈。一部受敌,余部不进救者斩。”此何术乎?

  靖曰:临敌立表非也,此但教战时法尔。古人善用兵者,教正不教奇,驱众若驱羊群,与之进,与之退,不知所之也。曹公骄而好胜,当时诸将奉《新书》者,莫敢攻其短。且临敌立表,无乃晚乎?臣窃观陛下所制破陈乐舞,前出四表,后缀八幡,左右折旋,起步金鼓,各有其节,此即八陈图四头八尾之制也。人间但见乐舞之盛,岂有知军容如斯焉!

  太宗曰:昔汉高帝定天下,歌云“安得猛士兮守四方。”盖兵法可以意授,不可以言传。朕为破陈乐舞,唯卿已晓其表矣,后世其知我不苟作也。

  25、太宗曰:方色五旗为正乎?旛麾折冲为奇乎?分合为变,其队数曷为得宜?

  靖曰:臣参用古法,凡三队合,则旗相依而不交五队合,则两旗交;十队合,则五旗交。吹角开五交之旗,则一复散为十;开二交之旗,则一复散为五;开相依不交之旗,则一复散为三。兵散则以合为奇,合则以散为奇、三令五申,三散三合,复归于正,四头八尾,乃可教焉。此队法所宜也。

  太宗称善。

  26、太宗曰:曹公有战骑、蹈骑、游骑,今马军何等比乎?

  靖曰:臣案《新书》云:战骑居前,蹈骑居中,游骑居后。如此则是各立名号,分类三等尔。大抵骑兵八马当车徒二十四人;二十四骑当车徒七十二人,此古制也。车徒常教以正,骑队常教以奇。据曹公前后及中分为三复,不言两厢,举一端言也。后人不晓三复之义,则战骑必前于蹈骑、游骑,如何使用?臣孰用此法;回军转陈,则游骑当前,战骑当后,蹈骑临变而分,皆曹公之术也。

  太公曰:多少人为曹公所惑。

  27、太宗曰:车、步、骑三者一法也,其用在人乎?

  靖曰:臣案春秋鱼丽陈,先偏后伍,此则车步无骑,谓之左右拒,言拒御而已,非取奇胜也。晋荀吴伐狄,舍车为行,此则骑多为便,唯务奇胜,非拒御而已。臣均其术,凡一马当三人,车步称之,混为一法,用之在人,敌安知吾车果何出,骑果何来,徒果何从哉?或潜九地,或动九天,其知如神,惟陛下有焉,臣何足以知之。

  28、太宗曰:太公书云:“地方六百步,或六十步,表十二辰。”其术如何?

  靖曰:画地方一千二百步,开方之形也。每部占地二十步之外,横以五步立一人,纵以四步立一人。凡二千五百人分五方。空地四处,所谓陈间容陈者也。武王伐纣,虎贲各掌三千人。每陈六千人,共三万之众,此太公画地之法也。

  太宗曰:卿六花陈画地几何?

  靖曰:大阅地方千二百步者,其义六陈各占地四百步。分为东西两厢,空地一千二百步为教战之所。臣常教士三万,每陈五千人,以其一为营法,五为方、圆、曲、直、锐之形,每陈正变,凡二十五变而止。

  太宗曰:五行陈如何?

  靖曰:本因五方色立此名。方、圆、曲、直、锐实因地形使然。凡军不素习此五者,安可以临敌乎?兵,诡道也。故强名五行焉。文之以术数相生相克之义。其实兵形象水,因地制流,此其旨也。

  29、太宗曰;李勣言北牡,方圆、伏兵法,古有是否?

  靖曰:北牡之法,出于俗传,其实阴阳二义而已。臣案范蠡云;“后则用阴,先则用阳;尽敌阳节,盈吾阴节而夺之。”此兵家阴阳之妙也。范蠡又云:“设左为牝,益右为牡,早宴以顺天道。”此则左右、早宴临时不同,在乎奇正之变者也。左右者人之阴阳,早宴者天之阴阳,奇正者天人相变之阴阳,若执而不变,则阴阳俱废,如何守牝牡之形而已。故形之者,以奇示敌,非吾正也;胜之者,以正击之,非吾奇也,此谓奇正相变。兵伏者,不止山谷草木伏藏;所以为伏也,其正如山,其奇如雷,敌虽对面,莫测吾奇正所在。至此,夫何形之有焉。

  30、太宗曰:四兽之陈,又以商、羽、徵、角、象之,何道也?  靖曰:诡道也。

  太宗曰:可废乎?

  靖曰:存之所以能度之也,若废而不用,诡愈甚矣。

  太宗曰:何谓也?

  靖曰:假之以四兽之陈,及天、地、风、云之号,又加商金、羽水、徵人、角木之配,此皆兵家自古诡道。存之,则余党不复增矣;废之,则使贪使愚之术从何而施哉。

  太宗良久回:卿宜秘之,无泄于外。

  31、太宗曰:严刑峻法使众畏我而不畏敌,朕甚惑之。昔光武以孤军当王莽百万之众,非有刑法临之,此何由乎?  靖曰:兵家胜败,情状万殊,不可以一事推也。如陈胜、吴广败秦师,岂胜、广刑法能加于秦乎?光武之起,盖顺人心之怨莽也,况又王寻、王邑不晓兵法,徒誇兵众,所以自此败。臣案《孙子》曰:“卒未亲附而罚之,则不服;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此言凡将先有爱结于士,然后可以严刑也;若爱未加而独用峻法,鲜克济焉。

  太宗曰:《尚书》言。“威克厥爱,允济;爱克厥威,允罔功。”何谓也?

  靖曰:爱设于先,威设于后,不可反是也。若威加于先,爱教于后,无益于事矣。《尚书》所以慎戒其终,非所以作谋于始也。故孙子之法万代不刊。

  32、太宗曰:卿平萧铣,诸将皆欲藉伪臣家以赏士卒,独卿不从,以谓蒯通不戮于汉,既而江汉归顺。朕由是思古人有言曰:“文能附众,武能威敌。其卿之谓乎?

  靖曰:汉光武平赤眉,入贼营中案行,贼曰:萧王推赤心于人腹中。此盖先料人情必非为恶,岂不豫虑哉!臣顷讨突厥,总蕃汉之众,出塞千里,未尝戮一扬千,斩一庄贾,亦推赤诚存至公而已矣。陛下过时听,擢臣以不次之位,若于文武则何敢当。

  33、太宗曰:昔唐俭使突厥,卿因击而败之。人言卿以俭的死间,朕至今疑焉,如何?

  靖再拜曰:臣与俭比肩事主,料俭说必不能柔服,故臣因纵兵以击之,所以去大恶不顾小义也。人谓以俭为死间,非臣之心。案《孙子》用间最为下策,臣尝著论其末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或用间以成功,或凭间以倾败。若束发事君,当朝正色,忠以尽节,信以竭诚,虽有善间,安可用乎?”唐俭小义,陛下何疑。

  太宗曰:诚哉,非仁义不能使间,此岂纤人所为乎。周公大义灭亲,况一使人乎。灼无疑矣。

  34、太宗曰:兵贵为主,不贵为客;贵速,不贵久,何也?

  靖曰:兵不得已而用之,安在为客且久哉。《孙子》曰:“远输则百姓贫”为此为客之弊也。又曰:“役不再籍,粮不三载。此不可久之验也。臣较量主客之势,则有变客为主,变主为客之术。

  太宗曰:何谓也?

  靖曰:“因粮于敌”,是变客为主也;“饱能饥之,佚能劳之”,是变主为客也。故兵不拘主客迟速,惟发必中节,所以为宜。

  太宗曰:古人有诸?

  靖曰:昔越伐吴,以左右两军鸣鼓而进,吴分兵御之;越以中军潜涉不鼓,袭取吴师。此变客为主之验也。石勒与姬澹战,澹兵远来,勒遣孔苌为前锋逆击澹军,孔苌退而澹来追,勒以伏兵夹击之,澹军大败。此变劳为佚之验也。古人如此者多。

  35、太宗曰:铁蒺藜、行马,太公所制,是乎?

  靖曰:有之,然拒敌而已。兵贵致人,非欲拒之也”。大公《六韬》言守御之具尔,非政战所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