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作者 |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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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谱 | 孙过庭 | 一作《书谱序》。书学论著。二卷。今存前一部分。唐孙虔礼撰。成于唐垂拱三年(687年)。孙虔礼,字过庭。生卒不详。富阳(今浙江)人,另说陈留(今河南)人。官至右卫胄曹参军。长于草书,用草书所成《书谱》留存至今。现存《书谱》云“撰为六篇,分为两卷”。《宣和书谱》云“《书谱序》上下两篇”,宋周密《云烟过眼录》著录: “唐孙过庭《书谱》上下全,徽宗渗金御题,前后‘宣和’、‘政和’印。”知当时存上下二卷。 |
酒谱 | 窦苹 | 一卷。宋窦苹撰。窦苹,字子野,汶上(今山东汶上县)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著作除《酒谱》外,还有《新唐书音训》。《酒谱》杂叙关于酒的故事,寥寥数条,似有脱佚。然而《宋志》也作一卷。观其书,始于酒名,终于酒令,首尾完整,知原书仅止于此。大概为摘取新颖字句,以供采掇。其体例也与谱录稍有不同。现存《百川学海》本、《说郛》本、《唐宋丛书》本、《山居杂志》本、《夷门广牍》本、江阴缪氏云自在龛钞本二卷、《四库全书》本 |
茶经 | 陆羽 | 我国第一部关于茶的专门著作。唐代陆羽撰。书中的内容分为10门,曰一之源、二之具、三之造、四之器、五之煮、六之饮、七之事、八之出、九之略、十之图。其中,“一之源”指出茶原产于我国南方,对茶树的生态环境、特性和选种进行了论述;“二之具”,叙述采茶所用的器 具;“三之造”,记述茶叶的加工过程与方法;“八之出”,记各种茶的产地。这些都属于农学的范围,书中对茶的烹煮饮用方法及茶具,甚至有关饮茶的轶事都作了介绍,虽嫌简略,但较全面和系统。《新唐书·陆羽传》说《茶经》“言茶之原、之法、之具尤备,天下益知饮茶矣”。此书流传很广,有多种刻本,甚至在日本也有刻本,明代以来的多种丛书都收录此书。陆羽《茶经》开风气之先,有人誉陆羽为“茶神”,此后茶书不断出现,约有100多种。 |
墨史 | 陆友 | 三卷。元陆友撰。其著作除《墨史》外,还有《砚史》、《印史》,诗文集有《杞菊轩稿》,现均已亡佚。其作《题宋江三十六人画赞》七言古诗,可作研究《水浒传》故事演变的资料。今传世著作有《墨史》、《研北杂志》。《墨史》为一部集古来精于制墨者事迹的书。上卷,主要记载魏、晋、刘宋、唐各代著名制墨家事迹。于魏记韦诞一人,于晋记张金一人,于刘宋记张永一人,于唐记李阳冰、祖敏以下十九人。中卷,主要记载宋代制墨家的事迹。记宋代柴珣、陈朗以下一百三十余人。下卷,除记宋代制墨家外,于金记刘法、杨文秀二人,又记载了高丽、契丹、西域之墨,并载有杂记二十五则,均为墨之典故。是书搜罗精全,记载广博,并时有辨析考证,言之有据。如其论奚廷珪非李廷珪一条,作者旁证博引,从世家、子嗣、姓名、居地论证奚、李为二人,不过名字偶同罢了,较有说服力。现存知不斋本三卷、项药师刊本、刘泖生据厉樊榭钞本过录三卷、《敏求记》 载此书也作三卷、《四库全书》本等。 |
八阵合变图说 | 龙正 | 一卷。明龙正撰。龙正生卒年不详。《四库提要》云:正,武都人。正德中,莱阳蓝章巡抚四川,驻兵汉中。遣人至鱼复江图八阵垒石。正时在章幕中,遂推演为 《图说》,刊于蜀中。此书首述八阵号令,并附八阵图。次述八阵变例。内外之分为第一变,外之分变为天覆阵,内之分变为地载阵。左右之分为第二变,右变为风扬阵,左变为云垂阵。前后之分为第三变,后变为龙飞阵,前变为虎翼阵。四隅之分为第四变,东北、西南二隅变为鸟翔阵,西北、东南二隅变为蛇蟠阵。凡四变化八阵,皆附有图,故谓之曰《八阵合变图说》。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子部兵家类》著录 “蓝章《八阵合变图说》一卷,注云,东莱人,一作雷震北。”“龙正《八阵图演注》一卷,注云,武都人。”由是知龙正之书曰《八阵图演注》,《八阵合变图说》为蓝章之著述。考今本书首有正德丙子前广东布政司右参议徐昂之《叙》一篇,《叙》曰“此吾东莱蓝公以大都宪典兵汉中之时,所以慕景武侯,遣使鱼腹,图其犹在之垒石,而谛观之,加以推演。后一旦恍然,乃取小石于厅,布以合之,起以变之,其合其变,应手而成,著成一书。又书后之《跋》,不著撰人,也有予奉诏致讨,督师至汉中,因取八阵图而推演之云云,疑是书为蓝章书。然《四库提要》及今本皆题龙正撰,当也别有所据。故暂仍其旧,待考。此书有 《学津讨原》本、《丛书集成初编》本。 |
孙膑兵法注释 | 孙膑 | 本书分上下两编。上编前四篇记孙膑擒庞涓事迹以及孙膑与齐威王、田忌的问答。其他各篇篇首都称“孙子曰”,但内容书体都与银雀山汉墓所出孙武兵法佚篇不相类,所以可以肯定是孙膑兵法。下编各篇没有提到孙子,今据内容、文例及书体定为孙膑兵法。由于竹简残断散乱,而孙膑兵法又早巳亡佚,无从核对,整理工作中肯定会有错误。本书中可能有一些本来不属于孙膑兵法的内容搀杂在内,请读者指正。 |
兵经 | 揭暄 | 清揭暄撰。此书分三卷,上卷《智篇》、中卷《法篇》、下卷《术篇》。由一百个字作目,每字条下,正文阐述基本理论,后附史事相证。上卷《智篇》,有先、机、势、识等二十八字条,言以谋制胜的原则。如言“先”云:“先有先天,有先机,有先手,有先声”。认为二军所交,“先为最,先天之用尤为最。”即抢得战争的主动权,所言甚有理。中卷《法篇》,有兴、任、将、辑等四十四字条,言组织指挥和治军的原则、方法。如第五十字“利”字条云:“夫兵之动也,必度益国家、济苍生、重威能,苟得不偿失,即非善利。”用兵的目的要 “益国家、济苍生”云云,是可取的。下卷《术篇》,有天、数、辟、妄等二十八字条,言作战应注意的问题。如第八十五字“持”字条,云战争中己方不轻进、不退走,坚守相持,待机破敌等等颇多精论。通观全书,每篇多者三四百字,少者仅八字。文字简洁凝练,内容通贯古今,富于哲理,是一部有价值的兵书著作。此书因以一百字作子目,故又称 《兵经百篇》、《兵经百字》、《兵经百言》、又称《兵法圆机》。此书虽成于明末清初,但向只有抄本流传,咸丰后出现刊本,江西省图书馆藏有咸丰九年 (1859)本,浙江省图书馆藏光绪十八年 (1892)刊本,书名作《兵法圆机》三卷一册。此书 《皇朝经世文编》和 《兵书七种》 皆收入。 |
兵法心要 | 刘基 | 简称《兵法心要》。内集二卷,外集三卷。明刘基(1311—1375)撰。基字伯温,浙江青田人,著名军事家。洪武间成书,七万余字。内集卷上含论将篇、将器、将材、将弊、将志、将善欲、立将篇、出师、将法、兵权、戒备、重刑、审因、战道、辨九地等五十五篇;卷下含阵法总说、行军体要、八阵法、天胜草教法、各营图式等四十一篇。外集卷上含决胜篇、六甲安营法、祭文总序等四十九篇;卷中含占天色篇、星变占等二十四篇;卷下含八到风歌、药医方六条等三十篇。内外篇各有附图。其精华全在内集,外集中多迷信色彩。有清咸丰三年(1853年)侯官林氏《水陆攻守战略秘书七种》铜活字本。 |
八阵总述 | 马隆 | 治兵以信,求圣以奇。 |
百战奇略 | 刘基 | 军事理论书。旧题明刘基撰。十卷。基字伯温,号青田,世称青田先生,浙江青田人。据张文才《百战奇法浅说》考证,是书原名《百战奇法》,明代即已著录, 但不注撰人, 清代前期书目亦皆著录《百战奇法》十卷, 亦未载明其作者和成书时代。至清咸丰三年 (1853年) 麟桂刊 《水陆战守攻略秘书七种》时始更名 《百战奇略》, 并署明朝刘伯温作,但在“题词”中指出: “此书题刘伯温作,盖亦托名。”麟桂刊本系据澼絖道人 《七种》,再次“用活字版印之”。考澼絖道人, 不知何人,但其所刊《水陆战守攻略方术秘书七种》(只见抄本) 中所涉有清初之事, 故证将《百战奇法》改为 《百战奇略》并署“明诚意伯刘基著”者为康、乾时人。明代刊 《百战奇法》有题宋人刊者, 考书中所引战例, 均属五代以前之史实, 宋代未见一例,故断《百战奇法》为北宋人的作品,署刘基作, 实属清人之伪托。《百战奇略》有1985年9月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韩金坡等译注本、1987年6月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姚炜译注本。 |
太公金匮 | 吕尚 | 《隋志》子部兵家类著录“《太公金匮》二卷”,即《汉志》道家类著录的《太公》一书中的子目《言》。古人云“藏之金匮”,含有保密之意,兵家言当然是秘密的,故《太公》之《言》得称《太公金匮》。《太公金匮》亦为战国后期齐国稷下学者伪托姜太公所作的兵书(参阅“六韬”条和“太公阴谋”条)。唐马总摘编的《意林》有《太公金匮》二卷,摘录《太公金匮》五条。其一至三条为武王问、太公答的形式,属于政治方面的言论。另两条为哲学家言: (一) “道曰: 微而生,祸自微而成;慎终与始,完如金城。”(二) “行必履正,无怀侥幸;忍之须臾,乃全汝躯;刀利皑皑,无为汝开;源泉滑滑,连旱则绝;取事有常,赋敛有节。”此论确与老子哲学相通,此所以刘歆以之入《兵书略》,而班固将其归入道家类也。盖此书与《六韬》有所不同,既有兵家言,又有哲学家言,并有政治家言。从《意林》可知,《太公金匮》至晚唐犹存。《旧唐书·经籍志》尚于“兵家类”著录《太公金匮》二卷,不知是五代撰修《旧唐书·经籍志》者得见此书,还是照录《隋志》。清人汪宗沂辑有《太公兵法逸文》一卷,其中有注明来自《太公金匮》者。 |
范子计然 | 范蠡 | 又称《范子问计然》,是我国古代的一部农书。《旧唐书·经籍志》五行类著录“《范子问计然》15卷”,作者注:“范蠡问,计然答。”《新唐书·艺文志》农家类著录“《范子计然》15卷”,作者注:“范蠡问,计然答。”可见这是同一部书。此书到宋代已佚失。《齐民要术》卷三曾引过《范子计然》,但《汉书》、《隋书》均无著录。清代有马国翰辑本《范子计然》三卷,收在《玉函山房辑佚书》中,《清史稿·艺文志》农家类作了著录。另外《清史稿·艺文志》还著录黄奭辑本《范子计然》1卷。 |
太公阴谋 | 吕尚 | 《隋书·经籍志》子部兵家类著录:“《太公阴谋》一卷。”撰者自注云:“梁六卷。梁又有《太公阴谋》三卷,魏武帝解。”盖《太公阴谋》梁时尚有六卷,而撰修《隋志》时只剩一卷。云“梁又有《太公阴谋》三卷,魏武帝解”乃魏武帝《解〈太公阴谋〉》三卷。该书乃战国后期齐国稷下学者伪托姜太公(姜尚)所作的一部兵书。《汉志》的《诸子略》道家(刘歆《七略》入《兵书略》)著录:“《太公》二百三十七篇,《谋》八十一篇,《言》七十一篇,《兵》八十五篇。”《兵》即《太公六韬》,《言》即《太公金匮》,《谋》即《太公阴谋》。“兵事”之权谋当然秘密,自然其“谋”可称为“阴谋”(“阴”的古义有隐晦、秘密之义),如《战国策·秦策》二:“张仪反(返)秦,使人使齐,齐、秦之交阴合”;《史记·吕不韦列传》:“太后乃阴厚使主腐者吏,诈论之,拔其须眉为宦者,遂得侍太后。”上条论证《六韬》为战国后期齐国稷下学者伪托姜太公之作,从原则上说那些证据也是考证《太公阴谋》的证据。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卷十一于辨证《六韬》中云:“《汉志》著录之例,只以著书之人题其书,而不别著书名,《老子》不名《道德经》,《淮南》不名《鸿烈》,《蒯子》不名《雋永》,故《太公》之书不名《六韬》《阴谋》《金匮兵法》等也,至《隋志》乃著之耳。”其言甚是。唐元和(公元806—820年)前后马总摘编《意林》有《太公六韬》六卷、《太公金匮》二卷,而无《太公阴谋》,盖经安史之乱而亡佚。清人汪宗沂辑有《太公兵法逸文》一卷。其中有注明为《太公阴谋》之逸文者。 |
太公兵法 | 吕尚 | 一卷。旧本题周吕望撰。此书首见于《隋书·经籍志》著录,为二卷。考此书内容,首列“天阵”、“地阵”、“人阵”之名,其说出 《六韬》。而“风”、“云”、“日”、“星”等占,皆以七言诗句为歌诀。可知书出《六韬》之后,也不类先秦古书,伪题吕望之名以取重耳。又《隋志》著录《太公三宫兵法》、《太公金匮》、《太公书禁忌立成集》、《太公杂兵书》,两《唐志》著录《太公阴谋三十六用》等等不胜繁举,可为明证。此书出于隋唐间无疑。据《历代兵书目录》载,有天一阁藏本。清汪宗沂辑有《太公兵法逸文》一卷,清光绪五年 (1879) 桐庐袁昶刊入 《渐西村舍汇刊》。 |
孙子略解 | 曹操 | 一题《魏武帝注孙子》、《曹注孙子》。现存最早的注解《孙子》的书。撰者曹操。此书版本甚多,除单行本、合刻本外,还有曹萧注、曹杜注、五家注、十家注等集注本。存世主要版本有:《平津馆丛书》影宋《孙吴司马法》本,明刊《武经七书》25卷本;《孙子吴子》5卷合刻本,《广汉魏丛书》本,王念孙校抄本,左枢笺注本等。以《平津馆丛书》影宋本最为流行。《十家注》系统各本中亦存其注。曹操“博览群书”,又有“御军三十年”的军事实践经验,所以他的注既重名物训诂,更重实际运用,理论性、实践性兼备,是诸家注中最全面者。此书训解字、词简洁而多能得其要旨,对于后人理解《孙子》本义具有开创性意义。注中间或征引史例、个人实践阐发原文微旨,并常有新的发挥,而不拘泥于字义;引述他书言论相参证亦多精切。另外,曹注本在文字校勘上也具有很高的价值,许多异文较《武经》本和《十家注》本为优。由于以上原因,曹注一直被视为《孙子》注家中第一大家,深受后人重视。宋朝颁行《武经七书》,只有《孙子》有曹注,其余六书无注。但其注过于简略,偶有阙误,是其不足。 |
备倭记 | 卜大同 | 明代卜大同撰。全书共2卷。上卷分制置、方画、将领、士卒、烽堠、险要、战舸、边储8篇;下卷分奏牍、策议2篇。作者卜大同,字吉夫,秀水(今嘉兴)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进士,曾任湖广按察司佥事、布政司参议、福建巡海副使。此书即其在福建任事讲求备倭之术而作。 |
盖庐 | 伍子胥 | 湖北江陵张家山西汉早期墓葬所出竹简中,有一篇题为《盖庐》的古代佚文,原文用隶书抄写,现经整理,可恢复原貌。全文采用问答形式,由“盖庐”提问,“申青”回答,内容属兵阴阳家的学说。“盖庐”即吴王阖间,“申青”即伍子青,楚人,其父兄为楚王所害,投奔吴国,封于申,故称“申青”。《史记·吴太伯世家》云:“王阖庐元年,举伍子青为行人而与谋国事。”吴王阖间正是在伍子青的辅助下,励精图治,称雄一时。《史记·伍子青列传》云: 当是时,吴以伍子骨、孙武之谋,西破强 楚,北威齐晋,南服越人。伍子青是与孙武齐名的军事家,简本“盖庐”通过吴王阖间与伍子青君臣二人的对话,记述兵阴阳家的学说 |
包孝肃奏议 | 包拯 | 一题《孝肃包公奏议》。北宋包丞撰。10卷。治平二年(1065)由包拯门人张田编次。分应诏、致君、任相、择官等30门,凡171篇,多是针对时政提出的主张和建议,是包拯思想的集中体现。体现其政治思想的有《仁宗皇帝开天章阁亲制策问》之对策、《七事》、《论大臣形迹》、《论冗官财用》、《论取士》等篇,针对时弊,切中要害。而《论诏令数改易》、《请绝内降》等篇集中反映其法律思想,提出了“法存画一,国有常格”,方能取信于民,执法要公正公平。他希望统治者能爱民,以民为本,故上《请罢天下科率》、《请放欠》等篇,以期减轻人民负担。针对当时边备,他上《治边将》、《请择探候人》、《请发支汴河粮纲往河北》等篇,从实际出发,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和措施,反映出其对边患的殷忧与关注,体现了他的国防思想。《包孝肃奏议》不仅是研究包拯思想的基本史料,也是研究宋代政治法律制度的重要文献。张田10卷本传至南宋初年,汪应辰因不满张本“其事之首尾,时之先后,不可考也”,故对其进行了笺注。张本和汪本的原本均已失传,今存最早的是明正统元年(1436)合肥方氏刊本,即出自张田本系统。1963年中华书局的《包拯集》即在张田本基础上整理而成,并辑录了两篇佚文。1989年黄山书社的《包拯集编年校补》在现存各种版本的基础上,增辑佚文15篇,对各篇章奏逐一考辨系年,分为4卷,是目前较好的本子。 |
大明律集解附例 | 高举 | 明代人高举撰写。共30卷。汇编《大明律》、《问刑条例》等诸例,并对《大明律》进行了注释。清光绪三十四年法律馆刻本 |
安南奏议 | 佚名 | 安南奏议,一卷,不着撰者姓氏。所载为嘉靖时兵部尚书张瓒等会题疏稿及前后所奉诏旨。 |
清朝通典 | 佚名 | 《清朝通典》是记清前中期典制沿革的政书,原名《皇朝通典》,简称 《清通典》。清嵇璜、刘墉(均见“清朝文献通考”)等奉敕编纂。书成于乾隆五十二年(1787)。有清武英殿本、光绪间浙江书局本、《万有文库》“十通”合刻附索引本等。本书100卷,9典。1、《食货典》,17卷,田制、水利、赋税、户口丁中、钱币、漕运、盐法、轻重、市籴、蠲赈; 2、《选举典》,5卷,选举制、考绩; 3、《职官典》,18卷,历代官制、三次、三省、尚书、御史、诸卿、武官、东宫官、王侯封爵、州郡、文武散官、禄秩、秩品; 4、《礼典》,22卷,吉、嘉、军、宾、凶; 5、《乐典》,5卷;6、《兵典》,凡12卷,八旗兵制、驻防兵制、绿营兵制、藩部兵制、恩恤、军令、军政(巡防附)、教阅(兵籍附)、军器、马政;7、《刑典》,10卷,刑制、详谳、杂议、宽恕、考讯、赦宥;8、《州郡典》,7卷; 9、《边防典》,4卷。本书体例虽然与《通典》、《续通典》相同,共分9门,但子目则根据当时所行典制而有所调整。如《食货典》中删 《榷酤》、《算缗》,《礼典》中删 《封禅》,皆因其未行于清代之故。《兵典》则专记八旗军事制度。《州郡典》原以九州统叙历代沿革,已不适于清朝,故改以 《大清一统志》 为标准。本书取材多据 《清会典》、《清通礼》,兼采 《清刑例》、《清一统志》、《日下旧闻考》等书,内容比较充实,为清史研究者所必备。乾隆以前之清代典章制度,分门别类,便于检阅。然其内容多与《清文献通考》相重复。 |
大清律例 | 佚名 | 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清朝初入关时,沿用明律,至顺治三年(1646)制定《大清律集解附例》,后经康熙、雍正两代屡次增订,乾隆时重修,对原有律令逐条考证,于乾隆五年(1740)编成《大清律例》。该法典从开始修律到最终完成历时近百年,是清朝具有代表性的法典。篇目分为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7篇,47卷,包括律436条,律后附有例1409条。 |
唐律疏议 | 长孙无忌 | 原名《律疏》。中国唐代《永徽律》的律文注解。长孙无忌等编撰。最早成于永徽四年(653)。长孙无忌,唐高宗时的太尉。本书是现存最古老也最完整的封建法典的释文,是唐太宗为统一律文的解释,以保证律书的统一适用而诏示下属编写的。分30卷,12篇,502条,其篇目同唐律完全相同,内容包括:名例律,共6卷57条,规定刑事法律制度;卫禁律,2卷33条,是关于警卫宫室和保卫关津要塞方面的法律;职制律,3卷58条,是关于官吏职务及驿使方面的法律;户婚律,3卷46条,规定有关户籍、土地、赋税以及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厩库律,1卷28条,规定国有牲畜和仓库管理的法律制度;擅兴律,1卷24条,关于发兵和兴造方面的法律;赋盗律,4卷54条,是保护封建政权及地主阶级生命财产不受侵犯的法律制度;斗讼律,4卷59条,关于斗殴和诉讼方面的法律;诈伪律,1卷27条,关于欺诈和伪造方面的法律;杂律,2卷62条,内容广泛,包括买卖、借贷、度量衡、犯奸、赌博等;捕亡律,1卷18条,关于追捕罪犯和逃亡士兵及役丁的法律;断狱律,2卷34条,是关于司法审判方面的法律。本书不仅对律文逐条解释,而且还对律书中规定的不够完备之处进行补充、修订,吸收了中国古代律学的成就,是中国封建法制的重要著作,后来成为历代封建立法的楷模,并传入外国,是研究中国法制史的重要资料。 |
大明会典 | 李东阳 | 明代中叶修的法规汇编。明孝宗弘治十年(1497年)始令儒臣分馆编辑,弘治十五年(1502年)书成,共一百八十卷。明正德年间(1506—1521)重校刊行,是为正德本《大明会典》。明嘉靖八年(1529年)令续纂,但没有颁行。明万历四年(1576年)省司重修,至万历十五年二月颁行,题为李东阳等奉敕撰,申时行等奉敕重修,共二百二十八卷,称为重修《大明会典》。现今流传较广的即为万历本,日本于1988年影印出版了正德本《大明会典》。大明会典汇集了明初至万历年间的主要法律、法规、条例、诰令、诏旨,如《诸司职掌》、《皇明祖训》、《洪武礼制》、《大诰》、《大明律》、《礼仪定式》、《稽古定制》、《大明集礼》、《大明令》、《军法定律》、《宪纲》、《教民榜文》等。该书记载典章制度完备周详。万历本《大明会典》以六部官制及都察院、六科、寺、府、监、司为序,首卷为宗人府,以下为吏部十二卷,户部二十九卷,礼部七十五卷,兵部四十一卷,刑二十二卷,工部二十八卷,都察院三卷,通政使司、六科、大理寺、太常寺、詹事府、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翰林院、尚宝司、钦天监、太医院、上林苑监、僧禄司各一卷,武职衙门二卷。在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各卷中详尽地记载了明代的典章和法律制度,是研究明代法制史的重要史料。 |
文献通考 | 马端临 | 宋元之际马端临撰。 348卷。记载上古到南宋嘉定末的典章制度的沿革。作者除因袭杜佑《通典》外,兼采经史、会要、传记、奏疏、议论及其他文献等,于元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始撰,历时二十余载,至大德十一年(1307年)完成。资料较《通典》为详,于宋代制度尤 为详备。自序称:“引古经史谓之‘文’,参以唐宋以来诸臣之奏疏、诸儒之议论谓之‘献’,故名曰《文献通考》。”全书共分24卷,计田赋7卷,钱币2卷,户口2卷,职役2卷,征榷6卷,市籴2卷,土贡1卷,国用5卷,选举12卷,学校7卷,职官21卷,郊社23卷,宗庙15卷,王礼22卷,乐21卷,兵13卷,刑12卷,经籍76卷,帝系10卷,封建18卷,象纬17卷,物异20卷,舆地9卷,四裔25卷。其中19考参照《通典》而作;经籍、帝系、封建、象纬、物异5考,采摭诸书以成之。《经籍考》采录元前各种书目,《帝系考》叙历代帝王姓氏世系,《封建考》记历代封爵建国事略,《象纬考》载历代天象概况,《物异考》述历代各事物灾异变化。每考均按时代排比,前有说明著述成规、考订新意之小序;后附按语,阐述作者见解。所存宋代史料,多为《宋史》所无。 初刊于元至治二年饶州路。传世之本为元泰定年间西湖书院所刻之元明递修本。有明慎独斋校 正本、嘉靖司礼监刊本、清武英殿本等。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二集有《十通》合刊本,《文献通考》并附考证3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