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校凡例

  一.本次点校,以《四库存目丛书》影印明黄邦彦刻《诸葛武侯心书》附刊本为底本,以明崇祯刻《诸葛忠武侯文集》本(中国书店1996年排印本,以下简称《文集》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商务印书馆据清《学津讨原》本排印,以下简称《初编》本)对校。

  二.底本遇有版刻疏失,如理据充足,且有校本可从,则作校改。如无别本可依,则仅于校记说明疑义。

  三.底本与对校本文字有重要不同,而义可两存者,于校记注明。惟一般异文不另注出,以免繁琐。

  四.凡有所校补,于句末标出校码。原文误字用小字括以( )号,校正之文字括以〔 〕号。

  五.古体字、异体字、俗体字一律径改,不另出校记。

  六.影本模糊难悉处,均不妄补,仍守古人阙疑之例,以囗别之。

  七.书后附提要、著录,以备读者参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