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舞蹈艺术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在中国历史的发展进程中,舞蹈也循着历史的进程,向前发展,在不同时期中,绽放出各具特色的美丽花朵。在原始社会时代,劳动人民创造了文化,舞蹈在劳动中萌芽生长,与劳动深深联结在一起,舞蹈的动作常常是劳动的再现,在采拾渔猎时期,舞蹈模仿着采拾的动作,模仿着战斗的动作,模仿着鸟兽的动作,作为娱乐也作为生活斗争的训练。人类文化发展到农业与畜牧阶段,同样的农业与畜牧的劳动,也表现在舞蹈之中。此外两性的爱慕,常成为推动歌舞的力量,它与祈田祀谷,同是生活上必不可少的。因此,在歌舞艺术中,占了很重的分量。
当人创造了宗教,创造了神,英雄的人就成了神的化身,在人与自然斗、人与兽斗或部落与部落斗,常常产生出祀神舞,祀神舞的舞人,就是巫觋,巫舞延续了很长的历史时期。当奴隶制社会出现,才开始了优舞;优舞在阶级社会中,贡献了丰富多彩的舞蹈艺术。但是在民间,集体的祀神、求偶、战斗、竞赛,仍然保持着它古老的舞蹈传统。
原始社会的舞蹈,以《大傩舞》与《角抵舞》保存得最久,它具有英勇的战斗特色,但它也随着阶级社会的发展,常常增加了新的内容。
历春秋战国而至秦汉,都不断发现记录优舞的文献,优舞中的侏儒舞,并且曾经远去罗马,与东罗马的杂技魔术家,作了东西方艺术上的交互往来。[1]优舞在封建社会中,充当了宫廷供奉的任务,如《七鞶舞》、《白纻舞》、《翘袖舞》、《折腰舞》、《垂手舞》等,在两汉魏晋六朝时代,为上层社会所喜爱,见于不少文人的歌咏,因此略存梗概。优舞中的侏儒舞,至隋代而终止,也见于文献的记录。
当南北朝时,是中国各民族文化大混合的时期,在歌舞艺术上也互相学习,有了新的成就。其中产生了一些带有情节性的舞蹈,如《代面》、《踏谣娘》、《拨头》等,为中国舞剧开辟了道路。南朝的乐舞如《上云乐·文康伎》[2], 也属于这一类的情节性舞蹈,并且带有西域的情调,可知在北朝和南朝,虽则政治上处于分裂的状态,但在文化艺术上仍然互相传播,不过北朝更重胡乐胡舞,而南朝则保存着清商旧乐。如西曲与子夜吴歌,则别具地方色彩,它流行于士大夫商旅之间,更进而为宫廷贵族所爱好。
到隋唐时期,统一了南北,南方与北方的乐舞,也统一于乐部,其中胡乐成分所占较大,宫廷巨室,闾阎细民,竞尚胡乐,相习成风,如《胡旋》、《胡腾》、《柘枝》之类,遍于各地,中国西北部各少数民族的舞艺,几乎都风靡于唐代的长安。但它的艺术内容,也并非全袭外来,一成不变,而是加工创造的成就。唐代设教坊,尤其汇聚培养了不少优秀的乐舞人才,创制发展了不少优秀的乐舞节目,其中著名的如《霓裳羽衣》、《剑器舞》、《兰陵王》等,都达到很高的水平。到晚唐五代时期,封建统治的权力又复衰弱,地域分割,扰攘不宁,经济生产也随之下降,有不少传统的古代乐舞和唐代创制的大曲,逐渐消失,宫廷艺人流落民间,教坊梨园之盛,也就一去不返了。
到宋代重新组织了大曲和舞曲,多是队舞。有《柘枝》、《剑舞》、《采莲》、《调笑》等,其中有与唐代同名者,而内容亦不相同。宋代舞曲盛行于宫廷上层社会的,其内容已与歌舞剧相近,唯民间舞蹈尚存朴素的风格。如《东京梦华录》所载“宝津楼诸军呈百戏”,《武林旧事》所载舞队,大小全棚傀儡,其中就有不少民间舞蹈的节目。宋代的都市娱乐,正向戏剧发展,试观《武林旧事》所载《官本杂剧段数》多至二百八十本。今虽仅存其目,且其中不尽为歌舞剧,也杂有民间游戏的曲艺在内,但据此可知宋代的社会上层和下层,流行着的戏剧盛况,风会所趋,舞蹈已不占重要的地位了。
宋代以后,中国的舞蹈艺术渐衰,边疆各少数民族的舞蹈,也无过去隋唐时代交流的盛况,渐呈消歇。宋代的国势不及汉唐声威之盛,域外之乐不至,固其一因,但主要还是由于社会生活和时代风气有了改变,儒家礼教的深入,在思想上有了变化,小说戏曲的发展,在社会上有了转移,舞艺遂不复发展。宋代已开始了院本杂剧,歌舞应即融入其中。到元代杂剧达到极盛时期,关(汉卿)、马(致远)、郑(光祖)、白(朴)诸大家的剧作,驰誉当时,为一代的倡首,即行院中人,亦能新编剧本,流行社会。因此在士大夫阶层中,注意舞蹈的就更少了。
元代的宫廷中,曾作《天魔舞》,见于《元史·顺帝纪》。[3]其他舞蹈殊少举行,盖元明为南北曲的戏剧时代,舞蹈为剧曲所代替,舞艺收摄于剧艺,舞人转化为剧人,上自宫廷士大夫,下迄市民阶层,增进对戏剧的爱好。其统治之君,或起自游牧,或始自僧侣,对于当时的民间歌舞,未加发展,且于中国传统的音乐舞蹈,亦不提倡。至于过去的声伎,亦因时代乱离而散失。元明时代的公私声伎,殆无不以演剧为事,而演舞不闻。《明史·乐志》载,洪武初年(1368—1377),“命冷谦协乐章,定乐舞之制。乐生用道童,舞生改用军民俊秀子弟”。洪武中期(1378—1387),“殿中韶乐出于教坊俳优。……进膳迎膳等,皆用乐府小令杂剧为娱戏,流俗喧晓,谣哇不逞。”《明会要》载:“弘治八年(1495)、九年(1496)大学士徐溥、礼部给事中李锡,皆先后上章反对教坊俗曲,认为亵慢。”当时的封建上层认识如此,此后民间的俗乐,遂排斥于宫廷之外。正德中(1506—1521),“各省司取(乐舞)艺精者赴京供应。顾所隶益猥杂。筋斗百戏之类,日盛于禁道”。此时的宫廷乐舞,已大改观,但尚稍存所谓“流俗谣哇”的声艺。到嘉靖元年(1522),“御史汪珊请屏绝玩好,令教坊司毋得以新声巧技进”。从此并“斛斗、百戏之类”亦一概屏绝,更无论舞蹈艺术了。所以到嘉靖中期(1536—1556)郎瑛在《七修类稿》(卷十三)中说:“明代有‘三无’,一为‘无史’,二为‘无兵’,三为‘无乐’。”到清人入关,于雍正七年(1729)“改教坊司为和声署”。自唐以来继续相承的乐舞机关,加以改变。据清初叶梦珠的《阅世编》说:学宫祭祀的乐舞,到清初也亡失殆尽,庙祭尚且如此,家乐就更可知。[4]
在清一代,对于乐舞甚不重视。自命关心文治,“通诗书,解礼乐”的弘历,曾于乾隆七年六月谕:“……郑世子《乐书》等书,俱有舞谱。本朝乐制,并无记载。应作何载于书内之处,传谕庄亲王张照知之。寻庄亲王等详考各祭祀乐舞,声容仪节,纂成舞谱。奏准:载于《律吕正义后编》,垂为定制。”(《十一朝东华录》)
实则仅此用于祭祀的朝廷乐舞,亦属虚应故事,其时“无乐”较明代为尤甚,至于不辨宫、商、角、徵、羽为何物,其他可想。乾隆四十三年(1778)十一月谕:“……前因乐部所用乐章,仅以五、六、工、尺、上为音,问以宫、商、角、徵、羽,茫然不知为何事。……着与《旋宫图》俱附入《律吕正义后编》,俾求乐律之士及肄习伶官,俱晓然于五音,共知避俗趋雅,投今入古。……”(《十一朝东华录》)
弘历念念不忘者为《旋宫图》与《律吕正义》。但若排斥民间新声(“避俗趋雅”),徒泥古乐(“投今入古”),使它与民间的乐舞隔绝,只以枯燥的形式,作为上层的装点,则它便无生命,而至消亡。大概终清之世,朝廷乐舞仅祈雨的《舞雩》有过几次举行,在光绪四年(1878)、二十七年(1901)、二十八年(1902)因晋、豫、陕大旱,有较大规模的仪典举行。这种仪典始于光绪以前,系乾隆七年(1742)特旨所定,其规制如下:“每岁三月,择日行常雩礼,如冬至郊坛之祭,旱甚,乃大雩。用舞童十六人,衣玄衣为八列,各执羽翳歌御制云汉诗八章。”(见《清稗类钞》)这也算是清代有了所谓“雅乐”了。
但民间的舞蹈和杂技,却走进了剧场,在演剧中出现。在明清传奇中,如《荆钗记》的“绣房”一出,《还魂记》的“游园”一出,《长生殿》的“惊变”一出,《孽海记》的“思凡”一出,均有舞蹈场面。至贾仲明的《金童玉女》中有“八仙之舞”,周宪王的《牡丹仙》中有“九仙队舞”,均为插演的歌舞。在清代嘉庆、道光时期(1796—1850),演剧艺人曾翻新舞蹈和杂技,在都市中一度活跃,把中国前代遗留的舞艺,在此衰落期中闪现其一鳞半爪。略如清吴长元《燕兰小谱》所记:保和部双喜官演《贵妃醉酒》中的杨玉环,春台部彭桂枝演《福星照》中的仙姑,都以舞艺著名。关于清代梨园中其他技艺的表演,如踏跷、跌扑、舞刀、踢球之类,亦颇熟练。踏跷,始于双庆部魏长生(魏三)。跌扑,以三庆部苏小三、薛万林为著。舞刀,以大顺宁部张德林为著。踢球,以春一台部陈翠林为著。[5]清张际亮《金台残泪记》说:“近日乐部登场,必有跌扑一出,使歌台之上,尘土昏然。”盖清代京中戏班,来自徽州、湖广、川陕各地,也吸收了各地民间技艺以俱来,此中所包括的不尽为舞艺,杂技也占很大的成分。若果探求民间舞艺,则宋、元、明、清之际,有《纽元子》、《拉花姐》、《跑旱船》、《大头和尚戏柳翠》、《高跷》、《跑驴》、《车儿灯》、《扭秧歌》、《花鼓灯》等舞不下数十种,各具民间风格,乡土特色,犹存古舞遗意。今穷其源流,统归《秧歌舞》、《花鼓灯舞》两大类中,俱详前述,兹不再举。至于西洋舞蹈之入中国,李拓之论述《中国的舞蹈》文中,曾引《淞南梦影录》说,约始于光绪初年,[6]此为西人聚会时的交际舞,若舞台表演的舞艺,输入当更在后了。这种资本主义社会的舞蹈,与殖民主义者同时进入,长期受到社会的漠视,没有多少影响。吾国舞蹈的历程,自有悠久的历史,基础深厚,它创自劳动人民,始终与劳动群众相结合,因此在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它发展得更美好、更壮健,在祖国的大地上,到处是雄壮的鼓声,雄健的步伐,随着时代向前跳动跃进。我们的舞蹈,将和我国文化艺术的各个方面一样,它将向现代化的共产主义的社会前进,不停地前进,创造中国舞蹈的新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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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史记·大宛列传》说张骞初通西域,至条枝,归言其国善眩,至骞再使西域。《大宛列传》复载:“初,汉使至安息,安息王令将二万骑,迎于东界……汉使还,而后发使随汉使来观汉广大,以大鸟卵及黎轩善眩人献于汉。”黎轩即亚历山大城。大鸟卵即鸵鸟卵,善眩人即幻术家,此为罗马幻术艺人入中国之始。侏儒舞人输入罗马,见《原始的巫舞与优舞》附注。
[2].《上云乐》为西北的胡舞。《乐府诗集》载有南朝梁时周舍的《上云乐》一篇。李白诗有《上云乐》,所描写的都是胡人舞蹈,到南朝已经中国化了。
[3].《元史·顺帝纪》说:“荒于游宴,以宫女十六人珠璎盛饰,为佛菩萨相而舞,谓之《天魔舞》。”按唐王建《宫词》有“十六天魔舞袖长”句,则此舞已不始于元,唯元代宫廷好以舞人戴假面,作孔雀明王、飞天、夜叉诸扮相,其服饰制度殆深染西藏密教风气。
[4].清初叶梦珠《阅世编》说:“古乐不可见,其来更久。予幼时尚闻郡庠学宫,乐器犹备。每逢春秋丁祭,钟、鼓、管、龠、笙、箫、琴、瑟、鼗、磬、祝、圄之类,悉出陈列。舞则朱于玉戚,鹭羽鹭,俱令黄冠羽士,服皮弁黄衣,按歌出舞,画地为佾,庶几古风。自鼎革之际,乐器亡失殆尽。顺治中(1644—1661)予尝入庙观祭,唯鼓、钟、磬、箫、管、琴、瑟之属,仅存什一。至于巨纛崇牙,无从复问。黄冠画地而舞,徒存其意。鹭羽鹭,不可得见矣。庙祭如此,家乐可知。……乐器、乐舞、邑庠更不可见矣。”
[5].见清人著《日下看花记》、《听春新咏》等书。
[6].清末黄协壎《淞南梦影录》说:“西人有跳跃之戏,每年必举行一次。张布幔于法捕房石台上,如引帐然。戏必以夜,燃地火灯千百盏,密若繁星,灿若白昼。所谓戏者,不过短袖窄衣,互相扑击,学魏集之距跃三百,曲踊三百而已。”“西人于朋友聚集之处,谓之总会。……每值安息之期,簪裾冠盖,座上常盈,或打弹子以消闲,或拉风琴而奏曲……至围棋、蹴踘,跳跃高歌。”此书有光绪九年(1883)序,西人的交际舞传入上海,殆始于其时。关于明清封建宫廷的舞乐,系采李拓之《中国的舞蹈》所述,附此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