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马允升先生来信。马先生是蒜市口——相传是曹雪芹故居——所谓“十七间半房”的主人。他要我向有关方面呼吁,把这处传说为曹家的房宅,作为研究曹雪芹家世的“实物”,保存下来。

收到来信时,我正在翻阅《楝亭集》,曹寅有《题徐文长画》诗一首:

岁岁看花向洛阳,

老来拼得为花忙。

不知断送春多少,

始解燕支是艳妆。

曹寅从徐文长画中得到启发,觉得青年时代过眼烟云的生活,真有“无事忙”的意味儿。这首诗感染了我,我现在既病且忙,应该揽事越少越好。但是,既承托付,禁不住须饶舌一番。

1984年春天,中国历史档案馆张书才同志约我到蒜市口“十七间半房”去考察。承房主人马允升先生热情接待讲解,使我们知道了一些第一手资料。现在耀群找出她当时现场拍摄的照片,对照马允升先生随信寄来的有关房屋的平面图,当年考察的情形,重又浮现在我眼前:

那次访问,进大门后就由一条小夹道往里走,大概走了有数十米远光景,便看到四扇屏门。上面写着“端方正直”四个大字。待到院中,看到两边厢房檐下各有一块扇形小匾。一边写的是“端宁”,一边写的是“小憩”,还刻有“臣某某”的小印,但已辨认不清是何人印记,没法作进一步判断。东西厢房前檐内又各有一块横形小匾。据马允升先生近期来信说,正房前檐内木方上有“富贵平安”,东厢房前檐内木方上有“日月增光”,西厢房前檐内木方上有“紫气东来”等等。这些和以上提到的小匾额是否同时所题也很难说。把它们逗拢在一起,也不易给人一个具体的概念。

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上看,隋赫德《细查曹房地产及家人情形奏折》中称:“曹家属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今其家不久回京,奴才应将在京房产人口酌量拨给。”雍正把曹在京房产人口赐给了隋赫德。此时才从隋赫德口中吐出一些残羹冷饭,给曹家维持生活(房屋有鲜鱼口一所、蒜市口一所)。

隋赫德称,经过细查(雍正怕曹家隐匿转移财产)曹家房屋并家人住房有十三处,共计四百八十三间,家人大小男女共一百四十口。

顺便说明一下,“家人”在这里也包括家奴在内,也就是有头面的“家生子”奴才。如《红楼梦》中写的“林之孝家的”那些人物就是。上谕、奏折中所称曹“家人吴老汉”,隋赫德“家人满福”等,都可证明这一点;又如:李煦抄没入官时,李煦家属及其家仆钱仲璿等男女二百余名,一同遭受变卖。其中李煦家属先是十五名,后因死亡三人,上报时只有十二口人,其余都应入“家人”项内。可见,二百余名不都是李煦家属成员,是把家人钱仲璿等及其家口都计算在内的。

因此,曹家财产入官时,有房屋十三处,共计四百八十三间,也应如此看待。曹一家本来人丁不旺,又未析居,不可能分住在十三处。这里应该是按曹家的房产权来说的。又据马允升先生来信说,这十七间半房前半部都是门脸用房,临街还有做招牌的大柱,曾经是座“染坊”。

据《康乾遗俗轶事饰物考》(完颜佐贤编著)认为,清代一般住宅“七品以下多住清水排房、起脊瓦房,正房三间两耳,三东,三西,三南,左右串堂四合院”。“十七间半”是符合这种格局的。曹家房产已经入官,现在是皇上恩恤赐还养赡(雍正还表示这是怜老恤幼的意思)之所,这种格局按说已经差不离儿了。房屋前面还有“染坊”,这点也值得探讨。当然曹家不会自己开染坊,但曹家家人是否会“近水楼台”有开染坊的可能呢?记得我小时候,听老人称大染坊为“印染局”,大药房为“药局子”。在北京,染坊最初是否也有官营性质,或须请领执照才得开业等情况,我没有研究过。如果有这种历史过程,希望有人提出来,也许会从中得到意外的收获。同时,也希望古建筑学家能够去考察一下,敲定这房屋的年龄,到底它已经历了多少春秋?那会对此院落的考定有所帮助。

年来病魔缠身,行走不便,对这房屋不能作再度访察。仅凭记忆所及,拉杂写出,只是想能和曹雪芹搭上边儿,有近似值的房屋都能保存下来,将来在“红楼之旅”中列为一个环节,我想是值得的。

1990年10于西坝河

(原载《北京政协》,1991年1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