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机会读到谢鹏雄先生一篇文章,是台湾《中华日报》副刊《文学中的男人》专栏一组文章中的第14篇。其他篇章我都没见过。
这篇文章题名是《不肖天下无双》,副标题是——令人生气的贾宝玉。不禁引起我一些遐想。特别是文章中说:“大观园这地方很容易令人联想到《圣经》中的伊甸园。”
我想仅就这一点来谈谈。
1982年7月31日《南京日报》增刊《周末》上,发表了黄龙先生的《曹雪芹和莎士比亚》一文,其中译述了英国温斯顿所著《龙之帝国》中,有一段涉及当时到江宁织造曹家的内容,大意是说温斯顿的祖父菲力普赴华经商,结识曹,常到曹家即兴赋诗以抒情道谊。菲力普也常宣教《圣经》,纵谈莎剧以资酬和,但听众中没有妇女和小孩,曹的娇子竟因偷听而受到笞责。
这就是说曹雪芹少年时候,曾偷听到西人宣教《圣经》和纵谈莎翁名剧。
谢鹏雄文中说:“曹雪芹在现实世界中安置了一座大观园,以及在荣府的人群里制造了一个贾宝玉,用心大概是一贯的。他在诡诈的世界里安置了一个桃花源,放置一个浑沌未开的男子,天天在那里作意淫的梦。但外面的世界有如庄子寓言中的好朋友,一直要过来为浑沌‘开窍’。宝玉拒绝‘开窍’,甚至不惜使自己意识模糊、神志不清以为逃避,但最后仍未能逃过,因为要开他的‘窍’的‘蛇’,已变成他的妻子,就在他的身旁。……”
我对这个说法,很感兴趣。一个伟大的作家总是吸收来自各方面的东西,然后化为自己的东西。莎士比亚不用说了,甚至有人连他的著作权都给否定了;托尔斯泰写《安娜·卡列尼娜》,是听说一位少妇卧轨自杀身亡触动他写这部小说的,但在他完稿时,已经从那个原始故事走得很远,成为一个时代的悲剧了。
曹雪芹,当然,自己亲见亲闻的人物事物,就是他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库房,大可不必从西洋或东洋接受外来的启发。但我一向以为对曹雪芹来说,来自两方面的都有。东方是《源氏物语》,西方则是《圣经》。不过,现在很难确证,可以作的,只能“拷红”。
歌德听到我国二三流的小说故事,曾愕叹不已,倘若曹雪芹有机会听到《圣经》的故事,他绝不会无动于衷。把尤三姐写成和贾琏等不清不净,是曹雪芹原作中的尤三姐,后来流行本中的尤三姐,是别人改写的(杨云史本可证)。我曾臆度曹雪芹笔底下的尤三姐,是受到《圣经》中所提供的马大拉的玛丽亚的形象创造出来的。我认为曹雪芹原来塑造的尤三姐,比后来被人窜改的尤三姐更能昭示出爱情的力量。
我写的《曹雪芹》,就写到他少年时候到过“桃花源”。不过,这个桃花源,不是那个桃花源。它是圆明园里的桃花源。
在圆明园里,有这么一个“桃花源”的景观,我去寻访过,还找到那个桃花源的洞口照了一张相。我还寻访过另一个景观,那就是“舍卫城”,这是另外一个人世天堂。
我觉得,甚至可以这样去着眼,“伊甸园”是人类婴儿时代、少年时代的乐园,桃花源是人类成年时代、中年时代的乐园,舍卫城是人类经过了人世全过程后的老年时代的乐园。世界上还没有听说有一个国家仿造伊甸园的呢,中国当然更不会有。但造过桃花源和舍卫城,而且都在圆明园内,我认为这两个寄托东方人理想的地方,曹雪芹是熟悉的,这两块地方才是人间的干净土,才是真如世界,才是华胥梦境。
曹雪芹的恋爱观是主张灵肉一致的,从他天真未凿起,他认为只有爱情才能体现出“幽微灵秀”的境界,而皮肤滥淫之徒,正是败坏了这种超凡入圣的境界。
《红楼梦》写贾宝玉吃“禁果”,是警幻仙姑教他的,实行者是“乳名兼美”,表字“可卿”,警幻仙姑的妹妹。唯有她,也唯有她和她的香闺绣阁,才能配得上是“幽微灵秀”之地的资格啦。
《红楼梦》里描写贾宝玉所向往的男女之爱是人世的。但人世的大环境,乌烟瘴气,容不得“幽微灵秀”,所以曹雪芹只好把它送到天上。因为只有太虚幻境,才能规划出一个小环境来。其中“一缕幽香”,也为尘世所无,乃是诸名山胜境初生花异之精,含各种宝林珠树之油所制,名为“群芳髓”。一缕幽香得来都这样不易,其他就更难了。但天上地下总有仙凡之别,只有通过“梦”,才能达到。梦醒了只剩下了“无可奈何天”的地步。
因为人间没有那个大环境,所以曹雪芹才只能在纸上绘制出一个“大观园”来。
“大观园”也算得“天上人间诸景图”了,但它脱不掉荣宁二府的脐带,无法割断,只有从“省亲别墅”经过儿女们再创造,成为“大观园”。但毕竟还是人间的景观。
“太虚幻境”终不能实际得到,以至在现实面前,最先睡在宝玉床上的,却偏偏是花点子哈巴狗——袭人。从此,贾宝玉的“眼睛就明亮了”,才“如神能知道善恶”(《创世纪》语),后来和他“连合”的,才是宝钗。这才真个是:“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这才是“无可奈何天”!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这个《红楼梦》引子,也可谓概括了“创世纪”。
(原载《解放日报》,199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