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宗”、“拜把子”、“送份子”,是《红楼梦》时代,以及后来直到本世纪初,北京社会风俗中几样特殊的习俗,在书中都有所反映。
第六回中“忽从千里之外,芥豆之微”,介绍一个小小人家时道:
原来这小小之家,姓王,乃本地人氏,祖上也做过一个小小京官,昔年曾与凤姐之祖、王夫人之父认识。因贪王家的势利,便连了宗,认作侄儿。那时只有王夫人之大兄、凤姐之父与王夫人随在京的知有此一门远族,余者也皆不知。
这里说到“连宗”,什么意思呢?就是陌不相干的同姓人认作“本家”。“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王夫人家是金陵籍贯,而这家姓王的,乃京师本地人,相隔两三千里路,本是风马牛不相及,怎么会扯上瓜葛之亲呢?正应了一句俗语:“五百年前是一家,一笔写不出两个‘王’字。”这便可以拉上关系,认作“侄儿”,成为“同宗”,即同一个“祖宗”,同一个“宗族”了。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原文中一句话说的很清楚:“因贪王家的势利。”也许有人问:没有势力的向有势力的靠拢,人还容易理解;那有势力的为什么接纳他,目的何在呢?这种社会风俗,还要约略从封建社会宗法氏族关系说起。在宗法社会中,以氏族为社会组成单位,在氏族中讲究“人旺财旺”,人丁越多越好,财产越多越好。而且把“人丁”放在第一位。这就是儒家的繁衍原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从氏族的发展讲,这个原则是很重要的。某一家中,人丁很少,如李密《陈情表》所说:“外无期功强近之亲,内无应门五尺之童。”即没有同高祖传下来的、“五服”之内的本家,那是薄祚寒门,是很不幸的。
这种寒门小户,在乡间势孤力单,没有照应。大户本家众多,氏族力量大,自然照应就多了,但大户的某房、某支,到京中做官去了,自不会全族都去京中,这样在京中氏族就孤单了。京中五方杂处,更要多些照应,因此同乡人关系密切,在《红楼梦》时代,京中外地会馆最多,可说是鼎盛时期。这样便有以会馆为中心的各地同乡活动中心。同乡之外,如果再多一些同族的人,那就更好了。这样在联络同乡之外,又多了认同宗、连宗的活动。如第二回贾雨村听冷子兴说:“倒是先生的贵同宗家出了一件小小的异事。”便笑说:“弟族中无人在都。”等说出荣、宁二府,贾雨村又说:
原来是他家。若论起来,寒族人丁却自不少,东汉贾复以来,支派繁盛,各省都有,谁能逐细考查;若论荣国一支,却是同谱,但他那等荣耀,我们不便去认他,故越发生疏了。
这段话说明三种风尚,一是祖宗攀的远,贾雨村一攀就是汉代,那远远超过“五百年前是一家”的界限了。这不只是一般人欢喜攀,即使皇上也未能免俗,唐代就远攀老子李耳为祖宗。二是“同谱”,氏族在一定时期,立祠堂,修“家谱”,“同谱”就是在同一个家谱上,同守一个家谱,如几世祖是亲兄弟几人,繁衍下来。也许他们十世祖、十一世祖是亲兄弟,以后在“家谱”中房分、支派,都有明确记载,这虽然不是同高祖的“近本家”,但都在同一“谱”内,那毕竟比远拉不着边际的古人作祖宗近多了。这应该算是“同族”,虽然荣府贾家是“金陵人氏”,而贾雨村是湖州人氏,这没有关系,只要“家谱”可查,就可以。近三十年前,人发现《陆氏宗谱》一部,查出陆秀夫是陆放翁的同族,陆秀夫是江苏盐城人,陆放翁是浙江绍兴人,这没有关系。查出爱国诗人和殉国烈士在同一“家谱”上,这很有意思,这是“谱牒学”的学术价值。
贾雨村的话,似乎很清高,但一到京师,马上拿了“宗侄”的名帖去拜贾政了。贾政就成为他的“宗叔”,宝玉等人就成为他的“族弟”,这就成为走的很近的同族本家人了。这叫作“认宗”。因为在同家谱上,本是“同一宗族”,多年不来往,不认识,这只要认识一下,联络起来就可以了。自然也是趋炎附势。第四十八回中,平儿因贾琏挨了打,咬着牙骂贾雨村道:“都是那什么贾雨村,半路途中那里来的饿不死的野杂种,认了不到十年,生了多少事出来。”这几句有如陈琳“檄文”,箭在弦上,不得不发,骂得实在痛快,重在一个“野”字、“认”字。
“连宗”则是只同姓,不在同一“家谱”上,或者一边有“家谱”,一边连“家谱”也没有,真是寒门小户。这样认作兄弟、认作侄叔、连结在一起成同族本家,这原本的关系更远了。
“认宗”递个写明宗族关系的名帖就可以了,“连宗”一般还要举行仪式,有祠堂的,要到祠堂中烧香,要通知族人,按辈分要写到“家谱”中,以后就要按照本族人、本家人的“礼数”来往。
连宗的一方,为了高攀权势,希冀富贵;另一方虽是权势、富贵之家,也为了壮大门庭,多一门本家,势力更大,因而也乐于接纳。所以刘姥姥的女婿王狗儿的祖上会与王夫人之父,凤姐之祖“连宗”。说明是在京中,只有王夫人大兄、凤姐之父及跟随在京的人知道,可见此“连宗”手续也不十分完备,并非祭宗祠、见同宗了。
说穿了,“认宗”、“连宗”,主要还是封建宗法社会中一种因权势而互相联络、利用的手段。
同姓的、同姓而又同家谱的,可以“认宗”、“连宗”。那不同姓的,又如何拉扯在一起,除一般同学、同年、同寅而外,发生更密切的关系呢?那就是“拜把子”。第六十回,芳官和赵姨娘吵嘴道:
我一个女孩儿家,知道什么“粉头”、“面头”的!姨奶奶犯不着来骂我,我又不是姨奶奶家买的。“梅香拜把子”———都是奴才罢咧!这是何苦来呢!
什么叫“拜把子”,怎么又叫“梅香拜把子”,说说很有意思。
北京久作京师,全国各地客居者多,官场中又习惯趋炎附势,互相拉拢关系,便时兴异姓好友,不管山南海北,认为“兄弟”,俗名“干兄弟”、“把兄弟”,要举行一种仪式,焚香磕头,叫作“拜把子”。女的结拜为“干姊妹”,不叫“把姊妹”,但也举行同样“拜把子”的仪式。“梅香”是丫头的别名,因为给丫头起名为“梅香”的太多了,而大名鼎鼎的丫头,是《金瓶梅》中的“梅香”,所以不说丫头拜把子,而是“梅香拜把子”是俏皮话,是歇后语,用前面好听的代词,照映出后面的结语:“都是奴才!”即“梅香拜把子”,不会和小姐拜,只会和丫头拜,大家彼此彼此,都一样!
“拜把子”的仪式和关系,最普通的说法,叫“换帖”。异姓朋友,结拜换帖之后,便成为“盟兄盟弟”,或叫“契兄契弟”。在结拜的时候,要交换一份书面的文契。用红纸折成信封大小数折,封面写《金兰谱》或《兰谱》。里面写结拜人某某等二人、或三人、或更多,因交情日笃,友谊深厚,愿意结拜为异姓兄弟或姊妹,写明姓名、籍贯、年岁、八字(即出生之年、月、日、时、干支),以及三代父、祖、曾祖的姓名和出身、官职等(如无出身及官职自然不写),结拜的年、月、日,结拜人签名盖章或按指纹。在祭祀完各人的祖先之后,互相交换此帖,然后便以兄、弟相称,姊妹结拜亦如此。不但二人来往如兄弟,双方家人也便如至亲来往,称呼也如家人。谓之“干亲”。第九回写宝玉和秦钟的亲热情况道:
又向秦钟悄说:“咱们两个人,一样的年纪,况又同窗,以后不必论叔侄,只论兄弟朋友就是了。”先是秦钟不敢,宝玉不从,只叫他“兄弟”。
第四十九回写黛玉和宝钗成推心置腹的知友之后,宝玉见了都奇怪,“一时又见林黛玉赶着宝琴叫‘妹妹’,并不提名道姓,真似亲姊妹一样”。
以上都是“结拜”的前奏,未举行仪式的“拜把子”、“干姊妹”。
第六十六回写薛蟠与柳湘莲结拜道:
薛蟠道:“天下竟有这样奇事……遇见一伙强盗,已将东西劫去。不想柳二弟从那边来了,方把贼人赶散,夺回货物,还救了我们的性命。我谢他又不受,所以我们结拜了生死兄弟,如今一路进京。从此后,我们是亲兄弟一般……然后给他寻一所房子,寻一门好亲事,大家过起来。”
这里特别写明“结拜”、“生死兄弟”、“亲兄弟一般”、“大家过起来”等字眼。所谓“生死兄弟”,是受了《三国演义》的影响,这部书在清初且译为满文,在社会上影响极大。尤其“桃园三结义”,所谓“不愿同年、同月、同日、同时生,惟愿同年、同月、同日、同时死”。结拜时要特别说到这点。
“结拜兄弟”的社会风气,在《红楼梦》时代特别盛行,由市井间的劳动群众,到文人官吏间,都时兴这一套。最文雅的叫法,是“义结金兰”,出典很古。《易·系辞》云:“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这便是“义结金兰”、“金兰谱”、“兰谱”等词语的出典。这种风俗出典古,来源古,《太平御览》卷四○七引《吴录》云:“张温英才瑰玮,拜中郎将,聘蜀与诸葛亮结金兰之好焉。”唐代冯贽《云仙杂记》云:“戴宏正每得密友一人,则书于簿简,焚香告祖考,号为金兰簿。”
很有意思,刘、关、张桃园三结义,是小说中的故事;而诸葛亮“拜把兄弟”,却见诸正式典籍记载。由薛蟠、柳湘莲“结拜生死兄弟”,说到诸葛亮拜把子,似乎是荒诞不经,越扯越远,实际却是系出一脉,并非题外之言,亦可见此一风俗之古老了。
另外,还有“送份子”,亦是一时风尚。有“凑份子”、“送份子”、“出份子”种种说法。
按,“出份子”、“送份子”和“送礼”有差别,又有相似处,也可以说“出份子”是送礼的一种。因为豪门贵戚之家,各种喜庆,礼仪来往,不受金钱限制,送礼不管厚薄,纯是为了“礼”。大的府邸,各种喜庆事,包括小生日,都由账房经费开支,不会感到“无钱难办事”。而普通人家,寒门小户,平时日用开支,开门七件事,已感十分拮据。遇有喜庆事,就更感到办不起了,于是一家办事,大家凑钱,不送礼物,而送钱,俗曰“折干”,或曰“干礼”。这样各人出“一份”,帮一家一人办喜庆大事,谓之“出份子”。办事的人固然拮据,出份子(即送礼人)也往往因送不起份子而发愁。
而且演变为有权势的人,借办喜事为名,娶亲、聘女、祝寿、过生日、小孩过满月、过百日等等,让下属出份子送礼。奉承他的人,各处给拉人送钱谓之“凑份子”、“邀份子”,有些人碍于情面,不能不送;有些人畏惧权势,迫于势力,不敢不送,不得不送,而借名办喜事的人,趁机可以赚一笔钱。这是过去官场变相敲诈下属的手段。这种习俗早自明代就已流行。明代后期周宾所《识小编》记云:
都会,具柬遍召同年、寅好、乡亲,假馆设席,延宾至,具货金,主人受贺,演戏终日,谓之“请份子”。每份多至八金以上,少至一金以下,每会可数百金,除费计赢若干,以为主人之得。
到了《红楼梦》时代,这种“凑份子”、“送份子”变成社会上最普通的事。第四十三回《闲取乐偶攒金庆寿》就是根据这种风俗,写入书中,写的多么热闹呢?主意先是贾母想出的:
贾母笑道:“我想着,咱们也学那小家子,大家凑个份子,多少尽着这钱去办,你说好不好?”
首先是说“学那小家子”,就是当时社会有“大家”、“小家”之分。“大家”是官宦人家、豪门贵戚,《西厢记》中“大人家举止安详,全不带半点轻狂”,就是这个意思。“小家子”是一般人家庭。
写出份子人的心情道:
众人谁不凑这趣儿呢?再也有和凤姐好,情愿这样的;也有怕凤姐儿,巴不得奉承他的。况且都是拿的出来的,所以一闻此言,都欣然应诺。
后面尤氏与丫头的对话写的也极为活泼。
这次大家为凤姐过生日,共凑份子一百五十两有零。尤氏因钱多用不了,偷偷把一些不应出钱的人份子都还了。还到周姨娘、赵姨娘时,二人还不敢收。可见送份子的人所受的压力多么大。
《红楼梦》中如此,当时社会上更是如此了。“送份子”小事,也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