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小说钩沉》中的神话(一)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五篇“六朝之鬼神志怪书(上)”说:“中国本信巫,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讫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其中有出于文人者,有出于教徒者。文人之作,虽非如释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为小说,盖当时以为幽明虽殊涂,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这段话把魏晋六朝时期的思想发展影响及于小说者论述得简明扼要,非常精辟。六朝文人所写记异闻的笔记,乃是信其为实有,虽可纳入小说类考察研究,但他们却非有意为小说。这一点和原始先民信神话为实有的心理状态是相通的:大概都没有脱离宗教观念的影响。那个时期的鬼神志怪书确实很多,单是鲁迅《古小说钩沉》所辑的佚亡小说便有三十五种,大部分是属于志怪类的。除了《古小说钩沉》所辑,现在还比较完全保存下来的,也不下二三十种。在这一大堆庞杂的书籍里,可以作为神话传说考察研究的,实在并不算少。因其材料过于零碎分散,无法一一列举出来加以论述,只能择其重要者,大概说说。先说《古小说钩沉》所辑。《古小说钩沉》所辑的佚亡小说中,属于志怪类或神话因素较浓厚的,有以下三十种——

《小说》 十卷 梁殷芸

《水饰》 一卷 撰人缺

列异传》 三卷 旧题魏曹丕撰,或系伪托,或有增益

《古异传》 三卷 宋袁王寿著

戴祚甄异传》 三卷 东晋戴祚著

述异记》 十卷 齐祖冲之著

荀氏灵鬼志》 三卷 东晋荀氏著

祖台之志怪》 二卷 东晋祖台之著

孔氏志怪》 四卷 东晋孔氏著

《神怪录》 撰人不详

《刘之遴神录》 五卷 梁刘之遴著

齐谐记》 十卷 宋东阳无疑

幽明录》 二十卷 宋刘义庆

《谢氏鬼神列传》 一卷 谢氏著,时代无考

《殖氏志怪记》 三卷 晋殖氏著

《集灵记》 二十卷 齐颜之推

汉武故事》 二卷 齐王俭(?)著

异闻记》 后汉陈实著,疑伪托

玄中记》 撰人不详,传郭璞

《陆氏异林》 晋陆氏著

《曹毗志怪》 东晋曹毗著

郭季产集异记》 宋郭季产著

王浮神异记》 晋王浮著

续异记》 撰人不详

录异传》 撰人不详

《杂鬼神志怪》 许氏等著

《祥异记》 撰人不详

宣验记》 三十卷 宋刘义庆著

冥祥记》 十卷 齐王琰

旌异记》 十五卷 陈侯白

其中除《宣验记》、《冥祥记》、《旌异记》宗教色彩较浓以外,其余都或多或少有一些神话传说材料可供参考。例如所辑题作魏曹丕撰的《列异传》,就有关于眉间尺的神话——

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而成。剑有雄雌,天下名器也,乃以雌剑献君,藏其雄者。谓其妻曰:“吾藏剑在南山之阴,北山之阳;松生石上,剑在其中矣。君若觉,杀我;尔生男,以告之。”及至君觉,杀干将。妻后生男,名赤鼻,告之。赤鼻斫南山之松,不得剑;忽于屋柱中得之。楚王梦一人,眉广三寸,辞欲报仇。购求甚急,乃逃朱兴山中。遇客,欲为之报;乃刎首,将以奉楚王。客令镬煮之,头三日三夜跳不烂。王往观之,客以雄剑倚拟王,王头堕镬中;客又自刎,三头悉烂,不可分别,分葬之,名曰“三王冢”。

此神话又见《搜神记》卷十一,记叙较详。《列异传》如确是曹丕撰,则记录时间当较早。或说最早当是刘向的《列士传》,但《列士传》恐非向作。揆其实际,最早还该数《吴越春秋》。《太平御览》卷三六四引《吴越春秋》说:“眉间尺逃楚入山,道逢一客,客问曰:‘子眉间尺乎?’答曰:‘是也。’‘吾能为子报仇。’尺曰:‘父无分寸之罪,枉被荼毒,今君惠念,何所用耶?’客曰:‘须子之头,并子之剑。’尺乃与头。客予王。王大赏之,即以镬煮其头,七日七夜不烂。客曰:‘此头不烂者,王亲临之。’王即看之。客于后以剑斩王头,入镬中,二头相啮。客恐尺不胜,自以剑拟头入镬中,三头相咬。七日后一时俱烂。乃分葬汝南宜春县,并三冢。”所引今本无,当是此书的佚文。描写非常生动,惜乎只保存了故事的下半段,所以仍用《列异传》文。这个故事,流传很广。除了“为楚王作剑”之外,尚有“为晋君作剑”(《太平御览》三四引《列士传》)之说。又据《太平寰宇记》卷一〇五“芜湖县”下说:“楚干将镆铘之子,复父仇。三人以三人头共葬,在宣城县。即芜湖也。”同书卷一四“宋城县”下说:“三王陵在县西北四十五里。晋伏滔《北征记》云:‘魏惠王徙都于此,号梁王,为眉间赤、任敬所杀。三人同葬,故谓三王陵。’”同书卷四三“临汾县”下说:“《郡国志》云:‘县西南三十里有大池,一名翻镬池,即煮眉间尺处。镬翻,因成池,池水上犹有脂润。’”是除了晋、楚二说之外,尚有其他异说。

《列异传》还记有秦穆公时陈宝神话和秦文公时怒特祠神话等,以他书也有记述,而且意义不是很大,就不多讲了。

《古小说钩沉》所辑各种古佚志怪小说,值得提出来大略讲讲的,有郭璞《玄中记》、刘义庆《幽明录》、祖冲之《述异记》、殷芸《小说》等。

《玄中记》记各地异闻奇事,体制略同《山海经》。郭璞注《山海经》犬封国、丈夫国,即用《玄中记》文字而不引书名,知此书为郭氏所作。试举“丈夫民”、“姑获鸟”、“沃焦山”各一条如下,以见内容一斑——

丈夫民。殷帝太戊,使王英采药于西王母。至此绝粮,不能进,乃食木实,衣以木皮。终身无妻,产子二人,从背胁间出,其父则死。是为丈夫民,去玉门二万里。

姑获鸟夜飞昼藏,盖鬼神类。衣毛为飞鸟,脱毛为女人。一名天帝少女,一名夜行游女,一名钩星,一名隐飞。鸟无子,喜取人子养之,以为子。今时小儿之衣不欲夜露者,为此物爱以血点其衣为志,即取小儿也。故世人名为鬼鸟,荆州为多。昔豫章男子,见田中有六七女人,不知是鸟,匍匐往,先得其毛衣,取藏之,即往就诸鸟。诸鸟各去就毛衣,衣之飞去。一鸟独不得去,男子取以为妇,生三女,其母后使女问父,知衣在积稻下,得之,衣而飞去。后以衣迎三女,三女儿得衣亦飞去。今谓之鬼车。

天下之强者,东海之沃焦焉;水灌之而不已。沃焦者,山名也,在东海南,方三万里,海水灌之而即消,故水东南流而不盈也。

关于丈夫民神话,郭璞注《山海经》丈夫国用此文,只是“王英”作“王孟”,“从背胁间出”作“从形中出”,余全同。关于姑获鸟即鬼车神话,宋周密齐东野语》卷十八说:“鬼车,俗称九头鸟。世传此鸟,昔有十首,为犬噬其一,至今血滴人家为灾咎。”《杨升庵全集》卷八一“鬼车”条引《小说》说:“周公居东周,恶闻此鸟,命庭氏射之,血其一首,余九首。”便是对它“九首”来源的传闻不同的解释。但这里似乎还无“九首”之说,只是和“毛衣女”的民间传说联系起来,作为它的附属故事,说明为什么“衣毛为飞鸟、脱毛为女人”的缘由。“毛衣女”故事是一个具有世界性的民间传说故事,想不到一千六七百年前西晋时代的郭璞,就为我们记录下了这个故事的梗概,足见他的思想开阔,对民间的东西深感兴趣。最后一条沃焦山神话,也是一个很有趣的民间神话的片断,解释了《天问》曾经提出的“东流不溢,孰知其故”的道理。古人于此各有解释,《庄子·秋水篇》称之为“尾闾”,说“尾闾泄之,不知何时已而不虚”;《列子·汤问篇》称之为“归墟”,说“八纮九野之水,天汉之流,莫不注之,而不增减”。后来的注家又把尾闾联系到沃焦上,说尾闾就是沃焦。《文选·养生论》注引司马(彪)说:“尾闾……在扶桑之东,有一石方圆四万里,厚四万里,海水注者,无不焦尽,故名沃焦。”至于沃焦的来历,《庄子·秋水篇》成玄英疏引《山海经》却提出了一个新鲜的说法:“羿射九日,落为沃焦。”所引《山海经》不见于今本,也不像是《山海经》的文字,可能是《山海经》郭璞注或《玄中记》管的佚文,不论怎样,都是对于羿神话的很好的补充。其实在第五章末节我们提到过的《神异经》,已经早有关于沃椒山即沃焦山的记叙了。

《古小说钩沉》中的神话(二)

刘义庆的《幽明录》也是很有特色的,记录了一些富于神话色彩的民间传说,如黄金潭钓金牛传说、“痴龙”传说等。最引人注目的,是刘晨、阮肇入天台山取谷皮遇仙女的传说——

汉明帝永平五年,剡县刘晨、阮肇共入天台山取谷皮,迷不得返。经十三日,采山上桃食之。下山以杯取水,见芜菁叶流下甚鲜,复有胡麻饭一杯流下。二人相谓曰:“去人不远矣。”乃渡水,又过一山,见二女,容颜妙绝,呼晨、肇姓名,问郎来何晚也。因邀至家,殷勤款待,举酒作乐,众女俱来相贺;遂留半年。后求归,至家,子孙已七世矣。晋太元八年,忽复去,不知所终。(原文较繁,节述梗概如此。)

这个传说,和任昉《述异记》所记王质入山观仙人下棋,归时斧柯已烂的传说布局构思有相似之处。俗语所谓“洞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正是这种情景的精练概括。外国也有类似的故事。美国华盛顿·欧文《见闻杂记·睡洞的传说》就是这样:吕柏带狗和枪上山打猎,在睡洞里看了妖精玩九柱戏以后,吃醉了酒,一睡醒来,狗已不见,枪管已锈坏,胡须已长到肚下,回到村中,已无一个认识的人,原来他已经睡了二十年了。据说欧文写此,是根据一个德国的民间传说,可是在穿上美国的外衣之后,却成了美国本地妇孺皆知的传说了。可见这类传说,也是带有世界性的,深符群众心理。刘、阮入天台故事,看似仙话,其实很富神话色彩。它不宣传一般仙话求长生的思想,而是别有新意,使普通劳动者刘晨、阮肇忽然进入异境,经历了世所未有的展示青春芳华的情趣,然后如大梦方醒地回来,才发觉已经隔了好几个世代。大概有人生飘忽、须及时行乐的寓意,是释道思想混合的产物,但还未至流入颓唐。这和《搜神后记》卷一所记袁相、根硕入赤城山遇仙女的故事是同一类型的。袁、根二人也说是“剡县民”,赤城山又是天台山附近的一座小山,登天台者必先经赤城,则前后两个故事当是同一故事的分化。后面一个故事看来要质朴一点,影响不大;前一个故事则是经过加工润饰的,它对后来戏剧有较大的影响。明初王子一有杂剧《刘晨阮肇误入天台》,简名《误入桃源》,即演此事,见臧晋叔编《元曲选》。元马致远、明初汪元享、陈伯将等都撰有此剧,题名大同小异,惜均不传。

《古小说钩沉》所辑齐祖冲之《述异记》,部分文字和梁任昉的《述异记》混同,缘唐宋诸书所引《述异记》,大都未题撰人姓名,这就给辑者带来了困难。鲁迅此辑是比较严谨的,然亦不免有少量任昉的文字掺入。今就可信为祖著而又有神话意味者移录一段如下,略见一斑——

南康雩都县沿江西出,去县三里,名梦口,有穴,状如石室,名梦口穴。旧传,尝有神鸡,色如好金,出此穴中,奋翼回翔,长鸣响彻,见之,辄飞入穴中,因号此石为金鸡石。昔有人耕此山侧,望见鸡出游戏,有一长人操弹弹之,鸡遥见,便飞入穴,弹丸正著穴上,丸径六尺许,下垂蔽穴,犹有间隙,不复容人。又有人乘船从下流还县,未至此崖数里,有一人通身黄衣,担两笼黄瓜,求寄载,因载之。黄衣人乞食,船主与之盘酒。食讫,船适至崖下。船主乞瓜,此人不与,仍唾盘上,径上崖,直入石中,船主初甚忿之,见其入石,始知神异,取向食器视之,见盘上唾,悉是黄金。

《古小说钩沉》所辑的《小说》,乃十卷本梁殷芸的《小说》,见于《隋书·经籍志》卷三。《隋志》所载《小说》原有两家,一即此,题“梁武帝敕安右长史殷芸撰。梁目,三十卷”,另一五卷,未题撰人。三十卷本的殷芸《小说》,到隋代只剩了十卷。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说此书“明初尚存,今乃止见于《续谈助》及原本《说郛》中,亦采集群书而成,以时代为次第,而特置帝王之事于卷首,继以周汉,终于南齐”,大约可信。从所辑《小说》条文看,有一些是属于神话传说类的,如“秦始皇作石桥”条,“长人十二见于临洮”条,“厄井”条,“王子乔墓”条,“老子乘白鹿入母胎中”条,“颜渊与鬼魅战”条,“子路怀石盘欲中孔子”条,“吴郡临平石鼓”条,“嵩高山大穴空”条,等等,都很有意趣。但独有一条很重要的神话材料,《古小说钩沉》未辑,余嘉锡辑本及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周楞伽辑本《殷芸小说》均未辑录。这条是明冯应京《月令广义·七月令》引《小说》所记的牛郎织女神话。关于此,这里暂不具论,留待后面论到民间流传的神话时再详说。

余下还有两部《古小说钩沉》所辑而不太重要的志怪书,在这里也大略提提。一是宋袁王寿的《古异传》,原有三卷,现在只辑存了一条——

斫木(啄木),本是雷公采药使,化为鸟。

虽是短短两三句,神话意味却很充足。雷公,传说是黄帝时的名医,和岐伯齐名。《抱朴子·极言篇》所谓“黄帝著体诊则受雷、歧”,说的就是雷公、歧伯。雷公的采药使奉雷公之命前往采药,大约在山林里迷失了归途,因而化为啄木鸟。啄木鸟啄木的形象略近于采药,故有这段虽简短却优美的神话产生。

二是《刘之遴神录》,梁刘之遴撰,原有五卷,今辑存的佚文仅三条,其中一条是——

由拳县,秦时长水县也。始皇时,县有童谣曰:“城门当有血,城陷没为湖。”有妪闻之忧惧,每旦往窥城门;门侍欲缚之,妪言其故。妪去后,门侍杀犬,以血涂门。妪又往,见血走去,不敢顾。忽有大水,长欲没县,主簿令干入白令。令见干曰:“何忽作鱼?”干又曰:“明府亦作鱼!”遂乃沦陷为谷。妪牵狗北走六十里,移至伊莱山得免。西南隅今乃有石室,名为神母庙;庙前石上,狗迹犹存。

此记虽也见于今本《搜神记》卷十三,但文较简略,无此丰润。关于陷湖的神话,汉时已有之。《淮南子·俶真篇》说:“历阳之都,一夕反而为湖。”高诱注:“历阳,淮南国之县名,今属江都。昔有老妪,常行仁义,有二诸生遇之,谓曰:‘此国当没为湖。’谓妪视东城门阃有血,便走上北山,勿顾也。自此妪便往视门阃,阍者问之,妪对曰如是。其暮门吏故杀鸡,血涂门阃,明旦,老妪早往视门,见血便上北山,国没为湖。与门吏言其事,适一宿耳。”高诱所述,当便是最早的有关陷湖的神话。其次是《搜神记》卷二十记的“古巢石龟”和“邛都老姥”,后面一个和龙母神话结合起来,使故事情节又有新的变化。其实第七章第一节所说伊尹生空桑的神话,就已经有了陷湖神话的影子了,它是感生神话和陷湖神话结合的唯一例证,虽然二者都表现得并不十分显著。汉晋以后,陷湖故事还不断地在许多地方产生。见于各个时代地方志的,可说是“史不绝书”。大都以一老妪作为故事的纽带,由于他人的戏弄,误认神示,弄假成真,而致城邑村镇,陷没为湖。这些又都略涉迷信,就不必去细说了。

三是原题班固撰实是六朝人(有人说是齐王俭)伪托的《汉武故事》,原有二卷,今只辑存了若干条。这书的内容性质大略同于第三章第四节提到过的《汉武帝内传》,主要部分仍是写汉武帝见西王母,也兼记其他杂事,文笔较《内传》雅洁,写作时期当在《内传》以前。试举“东方朔偷桃”一条如下——

东郡送一短人,长七寸,衣冠具足。上疑其山精,常令在案上行,召东方朔问。朔至,呼短人曰:“巨灵,汝何忽叛来?阿母还未?”短人不对,因指朔谓上曰:“王母种桃,三千年一作子,此儿不良,已三过偷之矣。遂失王母意,故被谪来此。”上大惊,始知朔非世中人。

这也是写得很有意趣的。它早已形诸文人的诗句,柳宗元《摘樱桃赠元居士》诗说:“蓬莱羽客如相访,不是偷桃一小儿。”即其例。《西游记》第五回写孙悟空偷食王母桃园中蟠桃,或者也曾受到这段故事的影响。

《搜神记》与《搜神后记》

其次说说现在还比较完整保存下来的其他一些志怪小说。首先要着重讲述的,是干宝的《搜神记》。如果说《山海经》是保存中国神话材料最丰富的一部书,那么晋代干宝的《搜神记》,其保存神话材料的丰富,就要算是第二了。干宝,字令升,新蔡(今河南省新蔡县)人,生卒年未详,晋元帝时为著作郎,曾修撰国史。《晋书》本传称他“性好阴阳术数”,由于目睹家庭的变怪二事,“宝以此遂撰集古今神祇灵异人物变化,名为《搜神记》,凡三十卷。以示刘惔,惔曰:‘卿可谓鬼之董狐。’”干宝为此书写了一篇序,《晋书》载其后半段,自说他作书的本旨,乃在“明神道之不诬”。干宝《搜神记》原书已佚,今所见本是后人的缀集。据考证,可能是明代胡元瑞(应麟)从《法苑珠林》、《太平广记》诸类书中辑录而成的,原书三十卷,今止辑为二十卷。辑本多数条目大抵出于干宝原书,也偶有阙遗或滥收他书造成的错误。总之从今本仍可见到干宝原书面目的大概。

今本《搜神记》的内容,除了一部分涉及妖异、禨祥、迷信、诞妄毫无可取而外,大部分或多或少能为神话研究提供参考。尤以所记录的民间神话传说部分,最有价值。如卷十四的“盘瓠”、“蚕马”,卷十一的“三王墓”、“韩凭夫妇”,卷四的“如愿”、“灌坛令”,卷八的“陈仓祠”,卷十三的“河神巨灵”,卷一的“董永”,卷十六的“紫玉与韩重”,卷十八的“细腰”、“怒特祠”、“张华与斑狐”,卷十九的“寄女”、“何铜”、“孔子厄陈”,卷二十的“断蛇丘”、“古巢老姥”、“董昭之”,等等。此书最大的贡献,是记录了一段前此他书未见的蚕马神话——

旧说,太古之时,有大人远征,家无余人,唯有一女。牡马一匹,女亲养之。穷居幽处,思念其父,乃戏马曰:“尔能为我迎得父还,吾将嫁汝。”马既承此言,乃绝缰而去,径至父所。父见马惊喜,因取而乘之。马望所自来,悲鸣不已。父曰:“此马无事如此,我家得无有故乎?”亟乘以归。为畜生有非常之情,故厚加刍养。马不肯食。每见女出入,辄喜怒奋击。如此非一。父怪之,密以问女。女具以告父,必为是故。父曰:“勿言,恐辱家门,且莫出入。”于是伏弩射杀之,暴皮于庭。父行,女与邻女于皮所戏,以足蹙之曰:“汝是畜生,而欲取人为妇耶?招此屠剥,如何自苦?”言未及竟,马皮蹶然而起,卷女以行。邻女忙怕,不敢救之,走告其父。父还,求索,已出失之。后经数日,得于大树枝间,女及马皮,尽化为蚕,而绩于树上。其蚕纶理厚大,异于常蚕。邻妇取而养之,其收数倍。因名其树曰桑。桑者,丧也。由斯百姓竞种之,今世所养是也。(卷十四)

这段神话《五朝小说》和《旧小说》也有辑录,题张俨撰,俨三国时吴人,恐不足据。这是推原神话之一。推原,就是推寻事物的本源,蚕桑的起源就用这段神话来作解释,自然是古人天真朴质的幻想。《山海经·海外北经》说:“欧丝之野,在大(支)踵东,一女子跪据树欧丝。”已略具蚕马神话的雏形。只是但有女子欧丝,而无马的形象。《荀子·蚕赋》说:“身女好而头马首。”女子和马结合起来了,又把神话的想象向前推进一步,只是还无故事情节。到此文所记,蚕马神话才完备起来。这应当是一个古老的神话,看得出来,记录此一神话时,是被烙上了时代的烙印的。父亲向女儿说的:“勿言,恐辱家门。”就是被烙上时代烙印的凭证。魏晋六朝的人,最重家世门第,故有此语。而文中所说则为“太古之时”,即使那时已经产生了人兽不可通婚的思想观念(更早的阶段是连这种观念也没有的),但也决不会想到有什么“家门”可“辱”。所以这是无意中流露出来的时代的印痕。蚕马神话流传演变到后来,又有了新的变化,并且还经过一番仙话化。《太平广记》卷四七九引《原化传拾遗》说——

蚕女者,当高辛帝时,蜀地未立官长,无所统摄。其人聚族而居,递相侵噬。蚕女旧迹,今在广汉,不知其姓氏。其父为邻邦掠去,已逾年,唯所乘之马犹在。女念父隔绝,或废饮食,其母慰抚之。因告誓于众曰:“有得父还者,以此女嫁之。”……

这就是神话流传到某一地区发生的地方性的变异。这种变异是比较好的,它把原始社会末期部落战争掠夺的情况,更真实地反映了出来。以后情节发展大体同于旧记。但是到了女化为蚕,“父母悔恨、念之不已”的时候,又突然来了个大转折。“忽见蚕女,乘流云,驾此马,侍卫数十人,自天而下,谓父母曰:‘太上以我孝能致身,心不忘义,授以九宫仙嫔之任,长生于天矣,无复忆念也。’”这就不但是仙话化,也是无聊的封建说教,未免有点大煞风景。因而在这篇经变异的神话中,是精华与糟粕并陈,分析时不可不予以注意。另一处记了一段民间神话“如愿”,也很有意思——

庐陵欧明,从贾客,道经彭泽湖。每以舟中所有,多少投湖中,云以为礼。积数年,后复过,忽见湖中有大道,上多风尘。有数吏,乘车马来候明,云:“是青洪君使要。”须臾达,见有府舍,门下吏卒,明甚怖。吏曰:“无可怖。青洪君感君前后有礼,故要君。必有重遗君者。君勿取,独求如愿耳。”明既见青洪君,乃求如愿。使逐明去。如愿者,青洪君婢也。明将归,所愿辄得。数年,大富。(卷四)

神话到这里为止,本来已经完足了,但是《古小说钩沉》所辑撰人不详的《录异传》,在这下面还记了一段,说欧明致富以后,“意渐骄盈,不复爱如愿。岁朝鸡一鸣。呼如愿,如愿不起。明大怒。欲捶之,如愿乃去,明逐之于粪上。粪上有昨日故岁扫除聚薪,如愿乃于此得去。明不知,谓逃在积薪粪中,乃以杖捶使出,久无出者,乃知不能。因曰:‘汝但使我富,不复捶汝。’今世人岁朝鸡鸣时,转往捶粪,云使人富也。”从文学审美的角度看,后面这一段记叙,自然是多余的蛇足。但民间神话往往又和民间风习有关。后面的记叙就关系着民间风习,因而反倒成了不可少的。《荆楚岁时记》说:“正月一日……又以钱贯系杖脚,回以投粪扫上,云令如愿。”就是这种风习的流传演变;杜公瞻注也引此故事以证之。

“韩凭夫妇”、“寄女”等,都是此书首见记录的民间神话传说,歌颂了妇女的坚贞和英勇无畏,前者对后来文学发展且有较大影响,但因篇幅较长,不及详细论述了。

《搜神记》除二十卷本的以外,还有《汉魏丛书》八卷本和唐代写本句道兴《搜神记》,后者编入王重民等编的《敦煌变文集》中。八卷本《搜神记》有唐时州名,部分内容和句道兴《搜神记》相同,疑亦是唐人编撰,所以将此二书留待以后再论述。现在且大略说说《搜神记》的一部续作:《搜神后记》。

《搜神后记》十卷旧题陶潜撰,后来有些人疑非潜作;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也说:“潜性旷达,未必拳拳于鬼神,盖伪托也。”不过梁慧皎《高僧传序》已有“陶渊明《搜神录》”语,《隋志》又正式题作“陶潜撰”,其时去渊明未远,闻见较切,固不容因一些枝节琐细的问题(如书中有后人附益的记陶潜死后十多年的事之类)便遽定其为伪托。现在还是把它列在陶潜的名下略加论述。

这部书中最有名的是卷一的《桃花源记》,所记叙的正是一段神话因素浓厚的民间传说,同卷书中类似的记载不下四五则。除此记外还有袁相、根硕入赤城山遇仙女的记叙,也是“桃花源”式的异境的展现。它们都曲折地反映了那个动乱时代的人们在释老思想影响下的避世心理。《幽明录》记叙的刘阮入天台事,又是袁、根入赤城的异文,并且作了较大的艺术加工,前面已经说过了。

值得称为民间神话并对后来文学有较大影响的,有卷五的“白水素女”一则,原文较长,节述其梗概如下——

谢端少丧父母,夜卧早起,躬耕力作。后得一大螺,归贮瓮中。端每至野还,见有饭饮汤火,谓邻人为之,便往谢邻人。邻人曰:“卿已自娶妇,而言吾为之炊耶?”端心疑,潜归,于篱外窃窥其家,见一少女从瓮中出,至灶下燃火。端便入门,径至瓮所视螺,曰:“新妇从何所来?”女大惶惑,欲还瓮中,不能得去。答曰:“我天汉中白水素女也。天帝哀卿少孤,使我权为炊烹。卿无故相窥掩,吾形已见,不宜复留。虽然,尔后自当少差,留此壳贮米谷,常可不乏。”端请留,终不肯。时天忽风雨,翕然而去。

这段神话任昉《述异记》、宋洪迈夷坚志》和《锦绣万花谷》前集卷五引《坡诗注》等均记之,文略同。唐皇甫氏《原化记》也记述了这段神话,却是它的流传演变。略谓县吏吴堪少孤,得一白螺归,螺变为美女,助其炊爨。后与堪婚。县宰闻堪妻美,欲图其妻。乃向堪索虾蟆毛及鬼臂二物。堪得妻助,以二物纳县宰。县宰又向堪索祸斗,妻牵一形如犬之兽以致之。兽食火又粪火,“宰身及一家,皆为煨烬,乃失吴堪及妻”。故事加入了祸斗等情节,更富意趣,丰富了神话的内容,满足了人民的意愿,并且使它从民间神话走向了民间传说的途径。

山𤢖在中国神话里是一种鬼魅类的异兽,有关它的传说由来已早。韦昭注《国语·鲁语下》说:夔一足,越人谓之山缫,音骚,或作𤢖,富阳有之,人面猴身能言。”这是最早把山𤢖和一足的夔联系起来作明确解释的。一足夔在《山海经》里原是东海流波山的牛形怪兽。到三国韦昭时代它在民间传说中早已由牛形演变为猴形了。《神异经·西荒经》说:“西方深山中有人焉,身长尺余,袒身,捕虾蟹。性不畏人,见人止宿,暮依其火,以炙虾蟹。……名曰山臊,其音自叫。人尝以竹著火中,爆烞而出,臊皆惊惮。犯之令人寒热。此虽人形而变化,然亦鬼魅之类,今所在山中皆有之。”就可以作为韦昭简略注语的补充。韦昭注说山𤢖“富阳有之”,恰好《搜神后记》卷七就有一段富阳人斗山𤢖的民间传说故事——

宋元嘉初,富阳人姓王,于穷渎中作蟹断。旦往观之,见一材长二尺许,在断中,而断裂开,蟹出都尽。乃修治断,出材岸上。明往视之,材复在断中,断败如前。王又治断出材。明晨视,所见如初。王疑此材妖异,乃取内蟹笼中,挛头担归,云至家,当斧斫燃之。未至家二三里,闻笼中倅倅动。转头顾视,见向材头变成一物,人面猴身,一手二足,语王曰:“我性嗜蟹,此日实入水破君蟹断,入断食蟹。相负已尔,望君见恕,开笼出我。我是山神,当相佑助……”……王回顾不应。物曰:“君何姓名?我欲知之。”频问不已,王遂不答。去家转近。物曰:“既不放我,又不告我姓名,当复何计,但应就死耳!”王至家,炽火焚之,后寂然无复声。土俗谓之山𤢖,云知人姓名,则能中伤人,所以勤勤问王,欲害人自免。

这段故事,神话色彩很浓,表现了人能以预见和谋略战胜妖物,保障生活的安全,正是民间神话通过幻想进行斗争的特色。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虽亦不信此书为陶潜作,但也承认“其中丁令威化鹤,阿香雷车诸事,唐宋词人,并递相援引承用”,“要不可谓非六代遗书也”。所举化鹤、雷车二事,确实已成为文学常用的典故;尤以雷车一事,实在可以列入神话研究的范围进行考察——

永和中,义兴人姓周,出都乘马,从两人行。未至村,日暮。道边有一新草小屋,一女子出门,年可十六七,姿态端正,衣服鲜洁。望见周过,谓曰:“日已向暮,前村尚远,临贺讵得至?”周便求寄宿,此女为燃火作食。向一更中,闻外有小儿唤阿香声,女应诺。寻云:“官唤汝推雷车。”女乃辞行,云:“今有事当去。”夜遂大雷雨。向晓,女还。周既上马,看昨所宿处,止见一新冢,冢口有马尿及余草。周甚惊惋。后五年,果作临贺太守。

谁都知道,雷是一种自然现象,但在还不能解释此种自然现象的古代人,只好造作神话以解释之。《山海经·海内东经》说:“雷泽中有雷神,龙身人头,鼓其腹则雷。”雷原是一个半人半兽的怪物从肚子里放出来的。《论衡·雷虚篇》说:“图画之工,图雷之状,累累如连鼓之形。又图一人,若力士之容,谓之雷公,使之左手引连鼓,右手推椎,若击之状,意以为雷声隆隆者,连鼓相扣击之意也;其魄然若𧝬裂者,椎所以击之也。”这里所写的“雷声隆隆”,又变做了一个“若力士之容”的雷公“引连鼓”而击之发出来的:比半人半兽的怪物从肚子里放出雷来,在想象上又有了进步。这种雷公的形象一直维持到近代,只不过近代的雷公又在力士的外形上,添加了鸟形的尖嘴和双翼,成为一种新的半人半兽状态,以使他的工作能更顺利地进行。在这种演变的过程中,神话却又别出一支,就是上面所说的阿香推雷车。阿香是一个新死的少女,就被派去作司雷雨的工作,而发雷降雨,依靠的工具乃是雷车。这种设想当然是比较新颖的:说明随着文明的进步,神话也有了不同的内容。到了唐代,又有霹雳车之说,见段成式酉阳杂俎·雷》。霹雳车的设想,大约也是根据雷车而来,不过车上又有幢幡等复杂的装置,看光景除了施行霹雳以外,还以之用作闪电。可见神话不是僵固不变的,新神话总是从古老神话的母胎中,适应人们幻想的需要,以多种形态产生出来,使神话园苑的花卉日益繁富。这就是我们的神话学要扩大视野考察对象的缘故。

博物志》、《异苑》、《述异记》

魏晋六朝志怪书其重要性仅次于干宝《搜神记》的,有晋张华的《博物志》、六朝宋刘敬叔的《异苑》和梁任昉的《述异记》三部书。《博物志》和《述异记》以前有好些人疑其为伪托,后经研究,其实也并不伪,不过是经过后人的篡改删削,显得有些凌杂罢了。

《博物志》原本十卷,《隋志》著录,今本亦作十卷。此书有两种版本,一种是常见的通行本,收在《广汉魏丛书》、《古今逸史》、《稗海》等丛书中,于十卷中又分三十九目;一种是黄丕烈刊《士礼居丛书》本,止作十卷,不分目,次第也和通行本不同,据黄氏说此本系汲古阁影抄宋连江氏刻本,收在《指海》、《龙溪精舍丛书》中。内容则二书悉同。通行本因分出了子目,查检反较方便。今仍依通行本对此书略加论述。

此书前三卷记的都是山川地理物产、外国、异人、异俗、异产、异兽、异鸟、异虫、异鱼等,性质大略相当于一部《山海经》的缩写,内容部分采自古籍,又杂以新的传闻。其他各卷也是古籍与新闻兼取。今略举新异者数条如下——

大人国。其人孕三十六年,生白头,其儿则长大,能乘云而不能走,盖龙类。去会稽四万六千里。(卷二《外国》)

九真有神牛,乃生溪上。黑出时,其斗即海沸;黄或出斗,岸上家牛皆怖,人或遮,则霹雳,号曰神牛。(卷三《异兽》)

夏桀之时,为长夜宫于深谷之中,男女杂处,十旬不出听政,天乃大风扬沙,一夕填此宫谷。(卷七《异闻》)

天门郡有幽山峻谷,而其士人有从下经过者,忽然踊出林表,状如飞仙,遂绝迹。年终如此甚数,遂名此处为仙谷。有乐道好事者入此谷中,洗沐以求飞仙,往往得去。有长意思人,疑必以妖怪。乃以大石自坠,牵一犬入谷中,犬复飞去。其人还告乡里,募数十人,执杖,擖山草,伐木,至山顶观之。遥见一物,长数十丈,其高隐人,耳如簸箕。格射刺杀之。所吞人骨,积此左右有成。封蟒开口,广丈余,前后失人,皆此蟒气所噏上。于是此地遂安稳无患。(卷十《杂说下》)

《杂说下》还有“天河支机石”一条,是全书中最精彩而且是首见的神话记录,留待以后讲牛郎织女神话时再说,现在只大略说说上面所举的最后一条:“天门郡诛蟒”。这一条讲的是妖蟒为祟,不少人被蟒蛇吸吞,还以为是飞升成了神仙。后来被一个智勇双全的人用智谋识破妖蟒的行藏,然后以勇武铲除之。故事本身便是一段神话,神话当中又包含有破除迷信的意味,所以值得称道。后来一些地方志和笔记书中,也每有类似的记叙,如《四川总志》记的迎龙观,《王堂闲话》记的狗仙山等都是从此演化而来的。

刘敬叔《异苑》十卷,今全部保存,其中所记除属于一般志怪性的东西以外,属于神话或可以当做神话材料考察的也颇不少。例如卷三和卷六所记——

吴孙权时,永康县有人入山,遇一大龟,即束之以归。龟便言曰:“游不量时,为君所得。”人甚怪之。担出欲上吴王。夜泊越里,缆舟于大桑树。宵中,树忽呼龟曰:“劳乎元绪,奚事尔耶?”龟曰:“我被拘系,方见烹臛。虽然,尽南山之樵,不能溃我。”树曰:“诸葛元逊博识,必致相苦。令求如我之徒,计从安出?”龟曰:“子明无多辞,祸将及尔。”树寂而止。既至建业,权命烹之;焚柴万车,语犹如故。诸葛恪曰:“燃以老桑树,乃熟。”献者乃说龟树共言。权使人伐桑树煮之,乃立烂。今烹龟犹多用桑薪。野人故呼龟为元绪。(卷三)

元嘉中颍川宋寂,昼忽有一足鬼长三尺,遂为寂驱使。欲与邻人枟蒲而无五木,鬼乃刀斫庭间杨枝于户间作之,即烧灼,黑白虽分明,但朴耳。(卷六)

如上所举两段,便可以看作是民间神话。前面一段,可以见到原始社会前期动植物神话遗留的影子,在人们古老的记忆中,是相信动物、植物和人一样会说话的。和这个神话类似的,还有《列异传》所记的“怒特祠”神话,说是秦文公伐南山大梓,树疮随合;叫四十个人持斧去砍,还是不断。一人伤足卧树下,夜晚听见鬼和树说话。树说:“秦公伐我,能把我怎样?”鬼说:“用赤灰祓你,何如?”树不说话了。卧者告诉有司。文公叫兵士都穿赤衣,随所斫,用赤灰祓树,树断,有青牛跃进水中。后来秦人为立怒特祠。其事《史记·秦本纪》也简略载之,可知神话传说产生之早。龟树共语正是这一类型的神话,只是已更富民间谐趣罢了。后面一个“一足鬼”的神话,就是山𤢖神话的异闻,为害于人的山𤢖现在已经供人役使了,这自然是人们的愿望,也是神话正常的发展演变。

下面所记的一段,也可以当做神话材料来予以考察——

世有紫姑神,古来相传,云是人家妾,为大妇所嫉。每以秽事相次役,正月十五日感激而死。故世人以其日作其形,夜于厕间或猪栏边迎之。祝曰:“子胥不在”,是其婿名也;“曹姑亦归”,曹即其大妇也;“小姑可出戏”。捉者觉重,便是神来,奠设酒果,亦觉貌辉辉有色,即跳躞不住。能占众事,卜未来蚕桑。又善射钩,好则大舞,恶便仰眠。平昌孟氏恒不信,躬试往捉,便自跃茅屋而去,永失所在也。(卷五)

这主要记的是一段带有神话性质的民间风习。梁宗懔的《荆楚岁时记》也说:“正月十五日……其夕迎紫姑,以卜将来蚕桑并占众事。”注就引了《异苑》的这段记叙,以后各种类书的岁时门也多引用。这是一个含冤而死的“被侮辱与被损害者”而为民间小儿女所同情、所奉祀的神,岁时年节迎之以为戏乐,虽略涉宗教迷信,然而大体上却充满着民间的情趣,可惜故事不太明显。像这类有关民间神祇来历及风习的记叙,我们还是应当将它作为神话材料而予以考察。同卷中记叙的宫亭湖神、观亭江神、青溪小姑神等,均属此。《异苑》还记了一些近于神话的传说,如卷一的“美人虹”,卷八的“三足虎”,等等,也值得作为研究神话的参考。

梁任昉的《述异记》,记了许多神话传说,有的比较完整,有的却零片琐碎,举不胜举,述之为难。现在只能择其重要的大略谈谈。此书首先记叙了古代神话在秦汉以后的发展演变,试举盘古蚩尤两段记叙为例——

昔盘古之死也,头为四岳,目为日月,脂膏为江海,毛发为草木。秦汉间俗说,盘古氏头为东岳,腹为中岳,左臂为南岳,右臂为北岳,足为西岳。先儒说盘古氏泣为江河,气为风,声为雷,目瞳为电。古说盘古氏喜为晴,怒为阴。吴楚间说盘古氏夫妻,阴阳之始也。今南海有盘古氏墓,亘三百余里,俗云后人追葬盘古之魂也。桂林有盘古氏庙,今人祝祀。南海中盘古国,今人皆以盘古为姓。昉按:盘古氏天地万物之祖也,然则生物始于盘古。

轩辕之初立也,有蚩尤氏,兄弟七十二人,铜头铁额,食铁石,轩辕诛之于涿鹿之野。蚩尤能作云雾。涿鹿今在冀州。有蚩尤神,俗云,人身牛蹄,四目六手。今冀州人掘地得髑髅如铜铁者,即蚩尤之骨也。今有蚩尤齿,长二寸,坚不可碎。秦汉间说,蚩尤氏耳鬓如剑戟,头有角,与轩辕斗,以角抵人,人不能向。今冀州有乐名“蚩尤戏”,其民两两三三,头戴牛角而相抵。汉造角抵戏,盖其遗制也。太原村落间祭蚩尤神,不用牛头。今冀州有蚩尤川,即涿鹿之野。汉武时,太原有蚩尤神昼见,龟足蛇首,□(大?)疫,其俗遂为立祠。

这两段记叙,简直可以作为神话采风的典范,有关盘古和蚩尤的各种大同小异的传说,以及风俗、祠祀等都记叙到了。看似凌杂琐碎,其实是言简意赅,忠实记录,绝无粉饰,而文字则生动活泼,不使人有呆板的感觉。一千几百年前就能有这样完美的神话采风文字提供给我们,实在使人惊叹,值得学习。有的同志提倡要作立体式的采风,我看以上两段,就近于立体式的了。里面有不少值得我们做更深入研究的东西。即如盘古记录中所说“吴楚间说,盘古氏夫妻,阴阳之始也”一语,也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我们不妨推想,在任昉时代的吴地和楚地的少数民族中间,或许已经有了类似伏羲兄妹结婚为夫妻的神话流传。所谓“盘古氏夫妻”,就是盘古氏以兄妹结婚而为夫妻啊。此书还有几段,可以作为古代神话的补充材料。暂举两段如下——

昔禹会涂山,执玉帛者万国。防风氏后至,禹诛之,其长三丈,其骨头专车。今南中民有姓防风氏,即其后也,皆长大。越俗祭防风神,奏防风古乐,截竹长三尺,吹之如嗥,三人被发而舞。

炎帝女溺死东海中,化为精卫,其名自呼。每衔西山木石填东海,偶海燕而生子。生雌状如精卫,生雄如海燕。今东海精卫誓水处,曾溺于此川,誓不饮其水。一名鸟市,一名冤禽,又名志鸟,俗呼帝女雀。

其余点滴片断的神话记叙还很多,如“东海龙岛川穆天子养八骏处”、“饶州轩辕磨镜石”、“成阳山中神农鞭药处”、“日林国石镜鉴五藏六府”,等等,就不必细说了。

《青史子》一种系周代人所作,未计在内。

见《太平广记》卷十三“吴堪”条。

“则雷”二字,从《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补。

见《古今图书集成·禽虫典》卷一八三引。

见《太平广记》卷四五八“狗仙山”条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