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蚕桑神话,自然会使人联想到牛郎织女神话。这是以织女为主体的一个古老的神话,在《诗·大东》里就已略见其端倪了。《大东》写道:“维天有汉,监亦有光。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虽则七襄,不成报章。睆(huàn)彼牵牛,不以服箱。”大意是说,织女在天上终日辛勤织作,却并没有织出文采锦绣的织物来;牵牛所驾的牛,也不能挂上车箱:因为他俩虽有织女、牵牛之名,不过是居于银河两旁的两颗星而已。这里似乎只有譬喻,而无故事。
到《古诗十九首》,才开始有了故事的轮廓:“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纤纤濯素手,札札弄机杼,终日不成章,涕泣零如雨。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其情景和后世传说的牛郎织女神话是大致相合的。
值得注意的,是诗中“终日不成章,涕泣零如雨”二语,仍沿袭《大东》“虽则七襄,不成报章”的意思而来,而所表现的织女的悲苦心情则特别鲜明。揣想起来,或者古神话相传,由于织女和牛郎恋爱,犯了天庭的禁条,被天帝罚作苦工,允许于“成章”之后,再让二人相会。但这不过是天帝的故弄狡狯,实际上却凭借着他的神力,永远不教其“成章”。正如“学仙有过”的吴刚,被谪遣到月宫砍伐桂树,树创随砍随合,再也砍它不倒。织女也是这样,被罚在银河岸边织布,成年累月做着这“不成章”的徒劳无益的工作,遥望清浅银河彼岸的情人,一水之隔,竟不得相会,故尔才悲从中来,“涕泣零如雨”。
如果揣想大致不错,“不成章”既然沿袭“不成报章”而来,那么“不成报章”当亦实有所指,不仅是譬喻了。推而言之,牵牛的“不以服箱”(不可以用来拖拉车箱),当亦不仅是譬喻,而是实有所指了。那就是早于《大东》所叙,还该有一段古代民间传说:牛郎织女因私自恋爱,忤触神旨,各均受罚,一者织布而不能成章,一者驾车而不能挽箱,他们只好隔河相望,不能聚首。
《太平御览》卷三一引《日纬书》说:“牵牛星,荆州呼为河鼓,主关梁;织女星主瓜果。尝见道书云,牵牛娶织女,取天帝钱二万备礼,久而不还,被驱在营室是也。”营室,就是营造织作之室,牛、女被罚劳作,“道书”中居然也透露出了一些古神话的这方面的消息。
中国长时期封建社会家长统治的严酷,牛、女二人便成了神话所反映的不合理社会制度下的牺牲者。人们同情他们纯真的爱情,不满意他们所遭受的严厉的惩罚,因而稍后一点,又有“鹊桥”之说兴起。
《岁华纪丽》卷三引《风俗通》说:“织女七夕当渡河,使鹊为桥。”这一对被罚从事苦役的情人,终于也有一年一度的相会,而乌鹊便成了他们横渡银河的桥梁。人民的想象真是丰富而又美丽!宋罗愿《尔雅翼》卷一三所叙即本此,又加上“七夕(鹊)首无故皆髡,相传以为是日河鼓与织女会于汉东,役乌鹊为梁以渡,故毛皆脱去”这样的解释,就更使所叙神话有一种亲切之感。
以上所述各书记叙的神话故事,多不完全,直到明冯应京《月令广义·七月令》引《小说》,才有比较完全的记叙:
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年机杼劳役,织成云锦天衣。容貌不暇整,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袵。天帝怒,责令归河东,但使一年一度相会。
《小说》著者凡四家,据我们所知,此当是六朝梁殷芸的《小说》。《佩文韵府》卷二六“牛”字条下也引了这段神话,文字大体相同,却作《荆楚岁时记》。《荆楚岁时记》的作者是六朝梁宗懔,和殷芸同时代。但这书是唐宋类书经常引用的一部书,这么重要的一段神话,却不见各类书引用,清代的《佩文韵府》何以反首先引之,恐不足信。故这条神话的出处,仍以作梁殷芸的《小说》为宜。但从所叙神话的内容看,恐怕也不是古代民间传说的本来面貌了,而是经过封建文人的某些篡改,因此才将牛郎织女的被罚阻隔天河,单方面诿之于织女的嫁后贪欢,懒惰废织(不说牛郎也废了牧);而天帝呢,则是被涂饰得这么好心而公正。这些都是封建思想的遗毒,是应视为糟粕而剔除之的。
现代民间流传的牛郎织女神话,就比古书里记叙的要健康、明朗得多。神话大略说,牛郎是人间一个不幸的孤儿,依哥嫂过活,被不公平地分家出来,靠一头老牛自耕而食。某日织女和诸仙女下凡游戏,在银河洗澡;老牛劝牛郎夺取织女的衣裳,织女便做了牛郎的妻子。婚后男耕女织,生一儿一女,生活美满幸福。不料被天帝查明,派王母娘娘下凡拘押织女回天受审,恩爱夫妻便被活活拆散。牛郎上天无路,悲愤万分。垂死的老牛劝牛郎在它死后剥下它的皮,披上身去,自能上天。老牛一死,牛郎果然剥下牛皮披在身上,并用箩筐担了一对儿女,上天追寻妻子去。看看快要追到了,王母娘娘忽然拔下头上金簪,凭空一划,登时成为一条波澜滚滚的天河。夫妻俩无法过河,只有隔河对泣。后来终于感动天帝,允许他们在每年七月七日,由乌鹊架桥,在天河相会。这个故事除了“隔河对泣”的情节为不大符合敢于抗击封建礼法的牛郎织女的性行,恐怕仍是“号泣于(呼)旻天”的儒家感情在劳动人民的潜意识中起作用而外,其余都朴质茂美可取。我们是拥护现代民间口头流传的牛郎织女神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