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论第二
《跡府》篇公孙自云:“龙之所以为名者,乃以白马之论耳。”又尝持以度关及与孔穿、邹衍诸人论辩,足知本论为公孙学说最重要部分。通篇以“白马非马”命题,初视之似涉奇诡,然理殊易明。吾前已云:“马为周延,白马为不周延,两辞之范围不同。”兹再申演其旨:周延者,名辞包含所言事物之全体者也。如本论所称之马,能包括一切马类之外延全体,故为周延。白马为马之色白者,在众马之中只占一类。除是而外,尚有其他各类之马,白马莫能容焉,故为不周延。辞类既各相别,即不能以异类之物而均等视之,白马之非马明矣。又逻辑学中有所谓关门捉贼法者,今以其式演如下图:以马为大圆,白马为小圆,即见以大容小,证白马在马之中,莫能自外;而马舍容白马外,尚有余地以容他物。其范围大小之不同,已可概见。再变如下图:以白马自身为一圆,其圆外为一大圆,即前图之所谓马者。今既与白马相界,当然为非白马矣。 此非白马者既为马,故曰白马非马。如斯证之,初非难解。篇中设为宾主问答之,与《通变》《坚白》二篇义法略同。此盖肇之《公》《穀》,章学诚所谓从质而假者也。参看《文史通义·匡谬》篇。又当本论问世之时,各宗大师每起非难。参看《叙录》。《庄子·齐物论》曰“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即对此而发,其言尤辩。近人章太炎以唯识之恉释之,多所发明。兹录于后,学者比以观之,可知本论当时所发生之影响焉。
按:本篇亦与《墨经》论旨未能尽合。参看《叙录》。附章太炎《齐物论释》一节:《白马论》云:“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庄生则云:“以马喻白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白马之非马。”所以者何?马非所以命形。形者何邪?惟是勾股曲直诸线种种相状,视觉所得,其界止此。初非于此形色之外,别有马觉意想分别,方名为马。马为计生之增语,而非拟形之法言。专取现量,真马与石形如马者等无差别。而云马以命形,此何所据?然则命马为马,亦且越出现量以外,则白马与马之争绝矣,此皆所谓“莫若以明”也。……假令云:“马者所以命有情,白者所以命显色;命显色者非命有情,故曰白马非马。”庄生其奚以破之邪?应之曰:此亦易破。锯解马体,后施研捣,犹故是有情否?此有情马本是地水火风种种微尘集合,云何可说为有情?若云地水火风亦是有情者;诸有情数合为一有情数,虽说为马,惟是假名,此则马亦非马也。
“白马非马”,可乎?
曰:可。
曰:何哉?
曰: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广雅释诂》:“命,名也。”“命形”“命色”二句,《跡府》篇“命”均作名。此节以形、色二端辩白马非马。言马之一辞,所以名其形;白之一辞,所以名其色。彼形此色,类别不同,故曰:“白马非马。”
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也。不可谓无马者,非马也。有白马,为有白马之非马,何也?
此宾难之辞。言白马亦属马类,有白马,不能以其白也而谓之无马。然此不能谓为无马之白马,即前所谓非马者也。夫既明有白马矣;其所有之白马,乃为非马类之白马,抑又何故?俞荫甫曰:“‘非马也’,当作‘非马邪’,古‘也’‘邪’通用。言有白马,不可谓无马,既不可谓无马,岂非马邪?”意与谢释相同,亦可通。
“为有白马之非马”,“白马”,《道藏》本及陈本均作“马白”。
曰: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与不可,其相非明。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马为共名,群色之马含焉。求共名之马,不计马色,黄黑诸马皆可入选。白马为别名,单指马之色白者而言。求白马,非合所求之色,只以黄黑诸马应之,无当也。果如宾言,以白马为马,是求白马,即是求马,所求一也。其所以为一者,以前云白马无异于马故也。由是而推,黄黑诸马皆可以不异之故,于焉求马,于焉求白马。无如有可有不可,何也?黄黑诸马虽同属马类,然与白马有别;可以应有马,不可应有白马,其间相非之际,昭然甚明。而白马与马,因其能应不能应之故,亦可证其相非矣。“而可以应有马”句,“而”字疑衍文。
曰:以马之有色为非马,天下非有无色之马也。天下无马,可乎?
白者所以命色,既云“白马非马”,是以马之有色者为非马矣。天下无无色之马,遂谓天下无马可乎?此段宾再诘难。
曰: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如有马而已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马与白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
“固”,疑为因;“如”,当为“知”,字体相近,传写讹夺。谢希深训“如”为“而”,失之。此主答宾难。上段理顺易解。“白马者,马与白也。”按白者所以命色,马者所以命形,所谓白马,兼指色形而言;一为白,一为马,合二成辞;与单纯命形之马,其构成之质量不同;故白马非马也。俞荫甫曰:“‘白马者,马与白也,马与白马也。’此两句中各包一句:其曰马与白也,则亦可曰白与马也;其曰马与白马也,则亦可曰白马与马也。总之,离白与马言之也。”照俞说推释,词旨重复,绝无意义。其“马与白马也”一句,上下当有讹误,或为错简。但就前句释之,尚未失其旨趣也。
“马固有色”,原文鄙注:疑“固”为“因”。丁鼎丞先生曰:“确是‘固’字。”细绎原句语意,其说甚正,应从补正。
“如有马而已耳”,《道藏》及守山阁本作“有马如已耳”。陈本作“则有马如已耳”。 案: 本书谢希深注:“如,而也。”绎其词意,谢所据本当如《道藏》各本,作“有马如已耳”。若如本文,则谢注义不可通。此当依《道藏》及守山阁本订正。原文鄙注:疑“如”为“知”,误也。
曰:马未与白为马,白未与马为白。合马与白,复名白马。是相与以不相与为名,未可。故曰:“白马非马未可。”
宾又述主意难之。俞荫甫曰:“‘未可’,犹言不可。‘复名’,谓兼名也。《荀子·正名》篇:‘单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杨倞注曰:‘单,物之单名也。兼,复名也。’‘复名白马’,正所谓‘单不足以喻则兼’也。合马与白,则单言之曰马,不足以尽之,故兼名之曰白马,是谓‘复名白马’,犹今言双名矣。”按俞说甚审。此言马初不与白为马,白初不与马为白;马自马,白自白,其名为二,各不相与。今竟以此不相与之名物而相与之,兼名白马,于名未安。且白之与马既不相与,去白马之白,亦马焉耳,安得谓白马非马?
曰:以有白马为有马,谓有白马为有黄马,可乎?
曰:未可。
曰:以有马为异有黄马,是异黄马于马也。异黄马于马,是以黄马为非马。以黄马为非马,而以白马为有马——此飞者入池,而棺槨异处——此天下之悖言乱辞也。
此段以黄马非马证白马非马,迭为宾主问答之辞。中间“以有马为异有黄马”句,其“有马”二字, 遥指上文“以有白马为有马”之有马而言,取辞甚巧。意谓既以有白马为有马,复以有黄马异于有白马,是以有黄马为异于有马也,亦即异黄马于马也。异黄马于马,故以黄马为非马;其于同含色性之白马亦当认为非马,于理方顺。今则于色之黄者目为非马,于色之白者反目为有马,是背乎常道矣。犹飞者本应上翔而乃下潜入池,棺槨本应相依而乃异地分处,所谓悖言乱辞者也。按“飞者入池”、“棺槨异处”二句,取其与道相反之意。谢释多凿,不可从。又“此飞者入池,…… 此天下之悖言乱辞也”,连用 “此”字,系古人语词叠用之例,似复而实非复。参看俞荫甫《古书疑义举例》四卷。
“以有白马为有马”,下一“有”字,陈本作“非”。注云:“非当作有,字之误也。” 按:《道藏》及守山阁诸本均作“有”。
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者,离白之谓也。是离者,有白马不可谓有马也。故所以为有马者,独以马为有马耳,非以白马为有马。故其为有马也,不可以谓“马马”也。
俞荫甫曰:“‘不可谓有马也’句,‘有马’当作‘无马’,涉下文三言有马而误耳。此即承上‘不可谓无马’而言,亦难者之辞。”本段意言:前以有白马为有马者,是离开白色,就马论马。白马既属马类,当以马类而认为有马。是所离者,为有白色之马;其白虽离,其马宛在,不可谓无马也。前言有马,系以马为有马,非以白为有马。其所以如此者,若以马为有马,又以白为有马,合言白马,是二有马相加,为马马矣;于理未顺,故须离白证之。谢希深曰:“马形马色,坚相连属,便是二马共体,不可谓之马马,故连称白马。”俞荫甫曰:“此论马不马,不论白不白。若必以白者为非马,则白者何物乎?白即附于马,不可分别。故见白马,止可谓之有马而已。不然,白马一马,马又一马,一马而二之,是马马矣。” 按:谢、俞二说,义旨相近,录备别证。又此段与下段,文中连用“故”字,亦前语词叠用法。《鬼谷子·揣、摩》各篇及《礼记》《墨子》,此“故”字叠用之例甚多。
“是离者,有白马不可谓有马也”,“是”,《道藏》及守山阁本、陈本均作“不”。陈注:“客言离白则有白马,不可谓无马矣。离白既可谓有马,则不离岂不可谓有马邪?”“也”读为“邪”。
案:前云有白马不可谓无马者,乃离白而言之。白马为物,两不可离。既以有马,为不可谓无马;而与白不可分离之白马,宁不能谓为有马耶?如此释之,似较陈说稍进,而“不离”二字,义亦可通。
曰: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
此主答宾难,以色之去取辨白马非马。言白不能定其所白之物,即可置诸勿论。既言白马,是明明以白定马;今离色言马,则所以定马者非白也,理不可通。马之为词,义本朴素,于色无所去取,以黄马应可也,以黑马应可也。惟言白马,是标马以白,非白马不能应之,黄黑诸马皆以色之不合而去焉。故马之于色为无去,白马于色为有去;无去者非有去,白马非马明矣。“定所白者非白也”句,文义上下不完,似有漏误。又“故黄黑皆所以应”,证以下文“黄黑马皆所以色去”,“黄黑”下疑有“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