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一生的事迹,以《史记·孟子荀卿列传》所记载为最可信任。近人考证,则大致以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的《荀子略传》为最近于当日事实的真象。现在且把胡适校正的《史记》本传引来作为荀子主要的史料:

荀卿,赵人。年五十,始来游学于齐。邹衍、田骈之属皆已死齐襄王时,而荀卿最为老师。齐尚修列大夫之缺,而荀卿三为祭酒焉。齐人或谗荀卿,荀卿乃适楚,而春申君以为兰陵令。春申君死,而荀卿废,因家兰陵。李斯尝为弟子,已而相秦。荀卿嫉浊世之政,亡国乱君相属,不遂大道而营于巫祝,信禨祥,鄙儒小拘如庄周等,又滑稽乱俗,于是推儒、墨、道德之行事兴坏,序列著数万言而卒。因葬兰陵。(《史记》卷七十四第三页涵芬楼影印本,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第三百三页,商务本。)

胡适说:本文的“齐襄王时”四个字,当连上文,读“邹衍、田骈之属皆已死齐襄王时。”所以他断定荀子的游齐,大概在齐襄王之后;而他所作的《荀子年表》,遂以齐王建元年为始。今且引之如下:(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第三百五页。)

胡适这个说法,近人也有表示反对的。陈登元的《荀子哲学》,便说:“死字之下无于字,中文中素无此等文法。”(陈登元《荀子哲学》第十五页,商务本。)不过这一点却不足以摇动胡适的说法,因为在《史记》里死字下面没有于字的,并不算什么稀奇。在《外戚列传》里便可举出两个反证:

一、薄太后,父吴人。……生薄姬,而薄父死山阴,因葬焉。

二、钩戈夫人……夫人死云阳宫,时暴风扬尘,

百姓伤感。……(《史记》卷四十九第二页,又第六页。)

山阴和云阳宫,都是表地方的补足语;齐襄王时四个字,也是表时的补足语。虽然表时和表地,稍有不同;但同为死字下的补足语,在文法上的性质,是没有差别的。可证死字下无于字,并非欠通,实际是文法上的省略。所以胡适的说法,仍然可以成立。但是我个人的意见,也有与胡氏不能尽同的地方。胡氏的《荀卿年表》,列入入秦游赵两节,这不用说是根据《荀子》本书中的《儒效》《强国》《议兵》三篇。普通的见解,总以为《荀子》书中所有的各篇,就不是荀子自作,也当为他的弟子所记。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见解,我现在且先举两个旁证。《韩非子·难三》说:

燕王哙贤子之而非孙卿,故身死为戮。(《韩非子》卷十六第二页,通行本。)

陈登元说:“非为荀卿弟子,其言宜若可信。”(《荀子哲学》第十页。)这正可以作一般学者普通心理的代表。假使荀卿在燕王哙时,已经入了仕途,他至少当有二十余岁或三十岁。从燕王哙让国给子之,(西历前三一六)至齐王建的元年,(西历前二六五)计有五十余年。那么他到齐国的时候,当有八十岁以上。这种错误,由于相信《韩非子》全是真书。其实《韩非子》一书,可信为自作者,除《五蠹》《显学》几篇以外,实在寥寥可数。看他直称孙卿,便可知不是韩非的原著了。(参观下文)又如《战国策》说:

客说春申君曰:“……今孙子,天下贤人也,君籍之以百里势,臣窃以为不便于君。何如?”春申君曰:“善。”于是使人谢孙子。孙子去之赵,赵以为上卿。客又说春申君曰:“……夫孙子,天下贤人也,君何辞之?”春申君又曰:“善。”于是使人请孙子于赵。……(《战国策》卷十七第四至五页,通行重刊姚氏本。)

这一段文字,经过汪容甫考证以后,大致已不为人所信。但是胡元仪却还要骂容甫:“不信刘向,不信《国策》,徒拘守《史记》,漫不加考,窒莫甚焉!”(《荀子集解》卷首第二十八页,通行本。)这也由于他相信《战国策》是汉以前的原书,殊不知道刘向的《战国策》的叙录,早已经自白是“错乱相糅”了。我引这两个旁证,是要证明汉以前的书,杂入后人的文字很多,我们不应当轻于信任。《韩非子》《战国策》所载荀子的事迹,既不可信;那么《儒效》《强国》《议兵》三篇所载荀子入秦游赵之事,其可信任的程度,也就可想。我现在且提出一个大家不注意的问题,略为探讨一下。就是荀卿的姓名,在《史记》里无论是《荀子本传》以及《李斯列传》《春申君列传》都称他为荀卿。而《史记》以外,除了上面所引的《韩非子》《战国策》已经称孙卿或孙子,汉人的著述,如韩婴的《韩诗外传》、桓宽的《盐铁论》、刘向的《别录》、班固的《汉书》,都不称荀而称孙。最奇怪的是《荀子》本书,除《强国》篇一称“荀卿子说齐相”以外,其他如《强国》篇“应侯问孙卿子曰”,《议兵》篇“临武君与孙卿子议兵于赵孝成王前”“陈嚣问孙卿子曰”“李斯问孙卿子曰”,《儒效》篇“秦昭王问孙卿子曰”各节,也都称孙卿子。宜乎胡元仪要说:“在当时宜称孙,举近者言也。”(同,第二十四页。)但是为什么又称荀,又称孙呢?这个理由,大致有下面三种答案:

一、避讳称孙说。司马贞作《史记索隐》,颜师古注《汉书》,都以为避宣帝讳询,故改称孙。这是最早的解说,后人驳他的很多。(《史记》卷七十四第二页,又《汉书》卷三十第九页,涵芬楼影印本。)

二、音同语易说。谢墉《荀子笺释序》说:“盖荀音同孙,语遂移易。”(《荀子集解》卷首第八页。)顾炎武日知录·汉书注》条也认为“语音之转。”(《日知录》卷二十七三十五页,通行本。)近人陈垣的《史讳举例》(《史讳举例》五八七页,《燕京学报》第四期特印本。)也主张这一说。

三、两氏并称说。胡元仪的《郇卿别传考异》说:“郇也孙也,皆氏也。战国之末,宗法废绝,姓氏混一,故人有两姓并称者,实皆古之氏也。”(《荀子集解》卷首第二十三页。)陈登元的《荀子哲学》,就是采取的这一说。

上列三个答案,到底谁是谁非?我却不管。我们要讨论的,是称荀和称孙,到底是那个在先?就第一个答案,如果称孙是避汉宣帝的讳,那么称孙起在汉宣帝以后,是毫无可疑惑的。就第二个答案,那么荀之变为孙,当然因为方音的不同。比如南方的陈完,奔到齐国,后来他的子孙,就变音为田。现在且引崔东壁的说法如下:

齐为田氏考:《史记·田敬仲完世家》云:“敬仲之于齐,以陈字为田氏。”……余按《左传》称陈桓子、陈乞、陈恒、陈逆、陈豹,《论语》亦称陈文子、陈成子,皆未尝改为田。非但春秋之世而已,《孟子》书亦称陈贾、陈仲子,是战国之世,犹未尝改也。安在有改陈为田之事哉?盖陈之与田,古本同音。……盖由战国之世,竞以力争,继以秦焚诗书,文书遂多失传。秦汉之际,人皆习称为田,遂误以为其先之所改耳。(《崔东壁遗书考古续说》卷二第十一—

十二页,古书流通处印本。)

依崔氏之说来推测,大概齐国的方音,读陈为田。最初陈氏本出于陈国的事情,昭昭在人耳目之间,所以音虽已经读田,而陈姓的字,仍然是写陈国的陈。后来到了战国末年或是秦汉之际,大家只知道田齐的功业;陈敬仲奔齐一段历史,已经忘却或是失传了,所以直写其音为田。比如《公羊》《谷梁》与《左氏春秋》的异文,也是由于汉儒口耳相传,直接写其方音的原故。我以为荀之为孙,也或是由于方音的关系。荀子为赵国人,大概出于晋国的荀氏,其本字当为荀,后来居家在楚国的兰陵(今山东的峄县),其子孙流寓在山东,经过长久的时间,也如陈的讹为田,遂从俗音为孙。据林语堂《左传真伪与上古方音》说:“许多《公羊》的清母,变为《左氏》的浊母。”(《语丝》第四卷廿七期十五至二〇页。)《左氏》大概是晋国的东西,《公羊》则久已公认为齐音,荀、孙的转变,或者也与这种关系相近。总之:孙是后出的,并且距离荀子的时代,当不很近了。这是由第二个答案推论的结果。再就第三个答案来说,古人有两氏以上,固然例证很多。现在且引晋国的士氏和荀氏,来做说明。士氏的见于记载,是始于晋献公时的士蒍。据《晋语》訾祏对范宣子说:

昔隰叔子违周难于晋国,生子舆(士蒍之子)为理(士官也),以正于朝,……世及武子(士会之子),佐文、襄为诸侯,……无二心,……是以受随、范。(《国语》卷十四第五页,选行重刊天圣明道本。)

其得氏是由于为晋国的士官。士会因为受了随、范为食邑,所以《左传》或称随武子,或称范武子。他的儿子士燮以后,都称范氏。但是他的季子士鲂,因为另外有了食邑,又分支为彘氏。

《晋语》:(晋悼公)使彘恭子将新军。曰:“武子之季,文子之母弟也,……”(同,卷十三第二页。)

是士氏为总称,范、彘同为别称。这里有一点可以注意。就是称范称彘,只见于《左传》和《国语》。里面较早的《春秋》经,却始终称士会、士夑、士匄、士鞅、士吉射,……绝没有称随范和彘的。可知别称之氏,起来很迟。大概出于各支子孙的追称,当时并不一定有这种分别。荀氏的初见于晋国,是荀息。其后荀林父做过中行之官,因称中行桓子;其子荀偃以后,都称中行氏。荀林父的兄弟荀首,《左传》“邲之战”( 《十三经注疏·左传》卷二十三第八页,南昌刻本。)称他为知庄子,其子荀罃以后,都称知氏。但是称中行氏、知氏,也仅是《左传》《国语》,而《春秋》经对于中行氏的荀偃、荀庚、荀吴,……知氏的荀罃、荀盈、荀跞,……都也始终称荀,和前例士氏完全相同。荀卿的称孙氏,假使为分支之称,那么太史公还不知道,其出世当在汉武帝以后,太史公的不知道称孙,犹如作《春秋》的不知道称范氏、中行氏……一样。这是由第三个答案所得的结论。这三个答案的结论,可说是完全一致,所以依我个人的意见,凡是称荀卿孙子的,都不足信。《儒效》《强国》《议兵》三篇,都不能认为真书,也都不能作荀子事迹的资料。

我这个说法,我知道当然有人反对。其所反对的理由,大致可有下列两点:

一、秦昭王、赵孝成王,都与荀子的时代相当。

二、《史记》说他“三为祭酒。”小司马解为“出入前后三度处列大夫康庄之位。”假使游齐以后,再有入秦游赵两次事情,恰合“三为祭酒”的说法。

不过这种理由,都不能算为证据。只能说可以有入秦游赵的事情,却不能证明入秦游赵是真的事实。并且所谓祭酒,虽可说是列大夫中一个尊官。比如《后汉书·百官志》有博士祭酒一人,六百石。其下有博士十四人,比六百石。但据胡广注说:

官名祭酒,皆一位之元长者也。古礼:宾客得生人馔,则老者一人,举酒以祭于地。旧说以为示有先。(《后汉书》卷三十五第一页,涵芬楼影印本。)

那么荀子年老才到齐国,在列大夫中最称老师,所以他三当祭酒之任。当时的祭酒,或尚不是专官之名。就是小司马也说:

《史记索隐》:礼,食必祭先。饮酒亦然,必以席中之尊者一人当祭耳。后因以为官名,故吴王濞为刘氏祭酒是也。(《史记》卷七十四第三页。)

可见太史公所说,也并不一定有出入三度的意思。那能认为一种证据呢?并是荀子本书的不可信任,不仅是《儒效》等三篇,我们的证据很多,且放在下节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