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宇宙学说

哲学之唯一问题,莫要于解释宇宙,亦莫难于解释宇宙。诚以宇宙为一切事物之源,非解决之无以得学术之究竟;而人类之智识,亦殆无满足之时。夫亦惟宇宙为一切事物之源,而人类亦为一切事物之一,且与一切事物同包于宇宙之内,以人之形体寿命,比于宇宙,直如无物而已。故无论其测验之如何精确,学识之如何进步,而欲解决宇宙之究竟,终似不可能。假其能之,则宇宙乃有尽之一物;而此一宇宙之外,又将有一宇宙焉而后可;如此,则层出而不穷,而此无穷之宇宙,仍非吾人所能解决也。故如今日天文学家言:太阳约在大宇之中部,距大宇之中心约数百兆兆里,其余众恒星分布四方,若密布于一大圈之上;其幅员之广,自一端至彼端,以光速每秒钟186 000英里之速率计之,亦须行50 000年之久方能达到,此即吾人类所居之大宇云云。然此一大宇之外,岂遂无其他之大宇乎?天文家又言:吾人所居之大宇为一旋涡之星云,其形为扁平、双凸面形;自中心直至天河之边,已二万万兆里有余;自中心至两轴之间,又为此数三分之一;使每一旋涡星云,即一独立大宇,大小与吾人类之大宇相若,而星云之数又在十万以上云云。然此十万以上云云者,亦就今日之可知者言耳;他日之所知,安知其不更有十百倍蓰于此者邪?吾人之所知愈远,则星云之数愈多;则大宇之数宁有穷尽乎?夫空间为宇,时间为宙;大既不可得而言,则久亦岂可得而论?此宇宙所以不可以言语形容也。当老子之时代,对于宇宙之观念,固甚幼稚,或多不免于神怪;而老子则不然,虽无今日实测之精确,而深知宇宙之不可思议,而名之曰道。其第一章云: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庄子·知北游》篇及《韩非子·解老》篇释之最善。庄子之言曰:

道不可闻,闻而非也;道不可见,见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知形之不形乎?道不当名。

韩非之言曰:

凡理者,方圆、短长、粗靡、坚脆之分也,故理定而后可得道也。故定理有存亡,有死生,有盛衰。夫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谓常。唯夫与天地之剖判也具生,至天地之消散也不死不衰者谓“常”。而常者,无攸易,无定理。无定理,非在于常所,是以不可道也。圣人观其玄虚,用其周行,强字之曰“道”,然而可论。故曰:“道之可道,非常道也。”

夫道者指其体,名者言其名。今指人而问曰:“彭祖寿乎?”曰:“寿。”“四海大乎?”曰:“大。”此可道可名者也。然而可以谓之常道常名乎?是必不能。何也?以大椿比彭祖,则彭祖夭矣;以天地比四海,则四海小矣。故寿夭大小之形与名不可常也。故曰:“可道非常道,可名非常名。”由此以推,若指人而问之曰:“吾人所居之大宇其大几何?”若如上答曰:“以太阳为中心,自一端至彼端,以光速每秒钟186 000英里之速率计之,须行50 000年方能达到。”然则如此可以谓之大矣乎?倘合吾人所居大宇以外之十万以上之大宇计之,不亦渺乎其小邪?是大之形与名又失矣。故六十七章云:

天下皆谓我道大,似不肖。夫唯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细也夫!

此之谓也。由是以推,穷人之年以计之,其大未始有穷,即其大小亦未始有限,是皆非常道常名也。何也?有对待故也。故第二章云: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清人严复释之云:

形气之物,无非对待;非对待则不可思议,故对待为心知止境。

此言可谓精切。盖一以对待之名形容之,则其当立丧也。第二十五章云: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按《韩非子·喻老》释第一章有“强字之曰道”之语,疑为老子此章之文,则此章“字”上疑当有“强”字。“强字之曰道”与下句“强名之曰大”,文义正同也。夫道不可道,以其体本不可思议(严复说);其大本不可名,以其大亦本不可思议也。然卒“字之曰道”“名之曰大”者,强为之辞而已。即所谓“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云云者,亦强为之形容焉而已矣。故第十五章云:

古之善为上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

此言善为道之人,亦止可以强为之容,则道之为强容可知。

以上所引皆论宇宙之本体者也。至其论宇宙之组织,亦有可述者。第十四章云: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而不见其首,随之而不其后。

此所谓“夷”“希”“微”,盖如二千年前希腊之科学家所谓原子,(至十九世纪之英人多尔顿氏尚复主张之),或近人所发明之电子相同。是物也,视而不可见,然而所以传见者是物也;听而不可闻,然而所以传闻者是物也;搏而不可得,然而所以成物者,是物也。就目谓之夷、耳谓之希、手谓之微,名虽不同,其为原子或电子一也。故曰“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也。今科学家谓一喱重之金可碾成七十五寸见方之金箔,其厚薄为1/367 000寸;胰液上所吹出之气泡,用光学或电学之方法,其所得厚薄为1/3 000 000寸以下;甚者或能得1/50 000 000寸厚之油层;此外一喱重之靛青,能染清水一吨而有余,故此中必有数千百兆分子方足支配;一喱之麝香,能使全室生香至数年之久,则此等分子之小,直不可思议。故曰:“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也。”盈大宇之间,皆此等分子也,唯随性质与温度之不同,化分化合,而为气、液、固三体之殊耳。第二十一章云:

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然哉?以此。(“然”各本作“状”,今从《闵本》作“然”。)

此所则恍惚、窈冥,有象、有物、有精者,即指原子、电子、分子之类也。散则为分子而不能见,故曰“恍惚窈冥”;结则为液体、固体而可见可搏,故曰“甚真甚信”,谓可信验也。此等物体可以使之散而不见,不可使之灭而不存,故曰“自古及今,其名不去”,谓分子不灭也。此等分子之散去,仍在大宇之间,而又为一切物质之原所在也。吾何以知其为物质之原所在乎?以物质本不生不灭,宇宙之本体如此,道之本体亦本如此也。故曰“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然哉?以此”也。此“众甫”,庄子《天地》篇谓之“众父”。此物质之原所自出之道,即庄子《天地》篇所谓“众父父”也。

既为众父父,则为一切万物所自出,是可名为有;然而分之可至于无穷之微,成为“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故名为无。无不终无,有不终有,就其为有为无之间而言之,则名之曰道。故第四十章云: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四十二章云: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此一言万物生于无,一言万物生于道。故或别道与无为二,而讥其义之歧出;或合道与无为一,而讥其名之混用。而不知其所谓万物所从生者,乃此“无状之状,无物之象”,就其无状、无物言之,则谓之无;就其有可状、有可象之情言之,则谓之道;就其已成状、已成象之物言之,则谓之有。故可谓有出于无,亦可谓有生于道,而道与无之义,则终有别也。

复次,“无”之本字,篆文作。《说文·亡部》:“,亡也,从亡,声。”《林部》,“,豊也,从林,,从大,;,数之积也,林者木之多也;与庶同意。”《亡部》,“亡,逃也,从入。”《部》,“,匿也,读若隐。”然则推“无”字之本义,原非与有为绝对之义,如后人以为零者也;道隐而未形,故谓之无耳。故《老子》第二章以有无与难易、长短、高下、前后等并言。夫短非终短,与长相较则为短;下非终下,与高相比则为下耳。然则无非终无,与有相形则为无耳。此《老子》哲学上之有无,所由与通俗之有无异义也。

然则宇宙之生物为有意志者乎?抑无意志者乎?此在老子时代,多数思想固以为有意志。唯老子则不然,以为宇宙生物,绝无意志者也。故第五章云: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王弼释之云:

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万物自相治理,故不仁也。仁者必造立施化,有恩有为。造立施化,则物失其真;有恩有为,则物不具存。物不具存,则物不具载矣。地不为兽生刍,而兽食刍;不为人生狗,而人食狗;无为于万物,而万物各适其用,则莫不赡矣。

王氏释刍狗四句,严复甚欢赏之,以谓括尽达尔文心理。其实王氏之意则甚是,而释“刍狗”则甚非。《庄子·天运》篇云:

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斋戒以将之;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

然则刍狗盖新陈代谢之物,犹草木之花,春开秋落,当荣而荣,及谢而谢;来春复茂,已非今日之花。而天地本无恩无为于其间,此所以谓天地不仁也。此天地即指宇宙而言,亦即所谓道也。第三十四章云:

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大,故能成其大。

此其发挥宇宙生物无意志更为明显矣。

至其论生物之起源,则第六章云:

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

列子·天瑞》篇云:

有生不生,有化不化。不生者能生生,不化者能化化。生者不能不生,化者不能不化,故常生常化。常生常化者,无时不生,无时不化,阴阳尔,四时尔。不生者疑独,不化者往复。往复,其际不可终;疑独,其道不可穷。《黄帝书》曰:“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故生物者不生,化物者不化。自生自化,自形自色,自智自力,自消自息。谓之生化形色智力消息者,非也。

《列子》书引“谷神不死”数语,以为黄帝语。《列子》本伪书,或以为伪《列子》者窃老子之言,托为黄帝以见古;或谓伪《列子》时,古书尚存,别有所本,老子述而不作,当亦述黄帝之语。余以时代论之,此等理想,恐非黄帝时代之所能及也。《列子》所谓“不生者能生生,不化者能化化”,即老子之“谷神不死”。以其能生生,故云不死;而终非自生,故不得直谓之生。

(二)政治学说

老子之政治说,可分建设及破坏二种。略述如下:

(甲)建设方面。老子学说,对于建设方面,极主张自由平等,盖本于其宇宙之观念也。老子之于宇宙,既以为无意志,无意志者,无恩无为也,故对于政府,亦主张无恩无为。第五章云: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此明谓圣人为政,亦当如天地之无恩无为也。老子书中言此类者甚众。第十章云:

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婴儿乎?涤除玄览,能无疵乎?爱民治国,能无知乎?天门开阖,能无雌乎?明白四达,能无为乎?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此则以爱民治国,当如天地生物之自然,而不当有一毫私意存于间,与专制政体之专以恩威诱慑人民者,异矣。故严复云:

夫黄老之道,民主之国之所用也。故能长而不宰,无为而无不为。君主之国,未有能用黄老者也。汉之黄老,貌袭而取之耳。

既纯任自然,无所好恶,则平等之至矣。正如天地生物,巨细万殊,坚脆匪一,在人或妄生贵贱,自定妍媸;而在天地视之,岂有异哉?第五十六章云: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分;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

此则极力发挥平等之旨者也。由是贤愚不肖,亦一切以平等对待。第二十章云:

绝学无忧。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何若?

此以善恶贤愚,泯然齐观矣。是故有不尚贤之论。盖以当时崇尚荣名之流弊,一切法律均为虚声所夺。《吕氏春秋·去私》篇云:

腹为墨子钜子,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他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听寡人也。”腹对曰:“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伤人也。夫禁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今吏弗诛,腹不可不行墨子之法。”不许惠王,而遂杀之。

于此文可见二事:一,杀人之罪可为贤者而独免;二,“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贤者居然可以立法操刑人杀人之权。则当时尚贤之风,可知。老子虽稍前于墨子,其时风气亦已开战国之先,相去当亦不远。则当时尚贤之弊,可想而见。老子之不尚贤,昌言绝学,盖或亦以此。其所谓绝学,非真愚民政策也,谓不能以名声学问而加赏,赏当程于功业;不能以名声学问而免罚,罚当科于罪恶。在老子则为道德平等之谈,至韩非则变而为法律平等之旨矣。于等处,足见老子之真也。

第六十五章云: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此章,世之说者皆以为老子愚民之证据,唯严复、章炳麟之解则独异。严复云:

老之为术,至如此数章,可谓吐露无余者矣。其所为若与物反,而其实以至大顺。而世之读《老》者,尚以愚民訾老子,真痴人前不得说梦也。

章炳麟云:

愚之,何道哉?以其明之,所以愚之。今是驵侩则欺罔人,然不敢欺罔其同类,交知其术也,故耿介甚。以是知去民之诈,在使民户知诈,故曰:“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谓人有发奸擿伏之具矣。“粤无鏄,燕无函,秦无卢,胡无弓车”,夫人而能之,则工巧废矣。“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远,而与物反。”伊尹、太公、管仲,虽知道,其盗道也。得道之情以网捕者,莫如老聃,故老聃反于王伯之辅。

严氏虽不以愚民讥老子,然其解说颇含浑。章氏谓明之所以愚之,其说虽新,颇近迂曲。吾以谓老子此章之言愚之,谓不当以仁贤明于天下以道为市也。为治而必欲人知吾之所仁所贤,是明之也。不欲人之知,是愚之也。“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智多者利害计较之心甚多也。故治国者若复以此为治,则是以水救水、以火救火矣。此岂“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之恉乎?故曰:“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夫“善为道者,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夫将何以明民乎?质而言之,老子之于学、于智、于仁、于贤,非真去之绝之也;不以此自矜,不以此明民而已。第三十八章云: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

准此而言,亦可以云上学不学、上智不智、上仁不仁、上贤不贤矣。

总此数义,可见老子之于政治,因时代环境。当时虽不能有总统制、委员制之说,然其以政府治国爱民,本其天职,不得自以为恩爱,亦不得以恩爱市人心;凡人民之受治者,亦当等视齐观,不得以贤愚学否而有所轻重。其崇尚平等自由,可以概见。而当时之礼制,则适与此反。故老子大为掊击之。

(乙)破坏方面。周代礼制,集夏殷之大成。当其盛时,固可以致纯太平之治。然事久则不能无敝,故及其敝也,智诈奸巧之害生焉。老子因环境之压迫,遂极力掊击之。在《春秋》时代,若老子者,殆可谓为礼制革命之新伟人矣。第三十八章云: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也。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此掊击旧礼制之说也。由是对于当时一切法制,亦多所非议。第五十七章云: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第七十四章云:

民不畏死,奈何以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严复释之云:

然而天下尚有为奇者,则可知其不畏死。

此掊击当时严刑峻罚之说也。第三十章云: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第三十一章云:

夫隹(原作佳,据王念孙校改)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第四十六章云:

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此掊击当时之武力侵略者也。第七十七章云: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损有余以奉天下?惟有道者。

此掊击当时贫富阶级者也。盖周代井田制度,至是已渐坏,已有豪强兼并之风,故孔子亦曰“不患寡,而患不均”也。质而言之,老子对于当时之政治,绝对抱革命主义。第七十五章云: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

此以民之穷而走险,皆当时政府驱之然者也。第五十三章云:

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夸。

“盗夸”当从《韩非子》作“盗竽”。(详见下篇韩非子之老学)盖明以当时政府为盗贼之先导,不啻一短篇革命之宣言矣。

(三)教育学说

老子学说除散见各家所引者外,其书约五千余言,谊指甚博,而文字甚简。其对于教育学说,诚语焉而不详。然既知老子政治学说之如何,则其教育所欲造成人材,亦可得而知。质而言之,则平等自由,不以学自高于人,故曰:“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也。”(六十四章)顾或谓老子明言“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二章)焉有教育之可言?而不知此极言自然之教而已。而不学之待教,老子亦尝明言之。第二十七章云:

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

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

第四十九章云:

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信之,德信。

第六十二章云:

人之不善,何弃之有?

此均可以见老子对于教育,各因其性以造就,故天下无弃人也。严复释第二十七章“圣人常善救人”四句云:

管夷吾得此,故能下令如流水之源,又能因祸以为福。

然则老子之于政治,可谓无为而无不为,其于教育,亦可谓无教而无不教也。

其对个人之训练,固似颇主柔弱。第七十六章云: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第七十八章云: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者莫之能先,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是尚柔弱之证也。然有时亦不去刚强。第三十三章云: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力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

是老子非不言刚强矣。要而论之,老子之教非不用刚强,唯以不争为本。刚强者,易与人争,故内刚强而外柔弱。内刚强所以自存,外柔弱所以息争端。第二十八章云: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为天下谿,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盖雄而曰知,雌而曰守,则非专用雌而去雄者可知。其治国如此,其教人之道亦莫不如此矣。

(四)人生学说

老子之人生哲学,其最易知者如“知足”“知止”“去私”“绝学”等。

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七章)

绝学无忧。(二十章)

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四十四章)

皆因当时之环境而发生之反响者也。然老子亦非绝对无欲无学者也。第四十一章云:

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故建言有之:明道若昧,忠勇若退,夷道若颣。上德若谷,大白若辱,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质真若渝。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夫唯道善贷且成。

然则老子固常“明道”“进道”矣。惟“若昧”“若退”,而不自以为“明”且“进”而已。由是一切均处于反面。第二十二章云:

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

然则老子之学,非“不全”“不直”“不盈”“不新”“不得”也,亦非“不明”“不彰”“不功”“不长”也,唯从反面作工夫耳。

第二十章云:

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傫傫兮,若无所归。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我独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澹兮其若海,飂若无止。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似鄙。

此章之“如”字、“若”字、“似”字,最当注意。盖曰“如”、曰“若”、曰“似”,则非真实如此矣。然则众人之昭昭,正以其昏昏也;我之昏昏,正以我之昭昭也。俗人之察察,正以其闷闷也;我之闷闷,正以我之昭昭也。昔孔子称颜渊“如愚”。老子之学,虽与颜渊不同,而“如愚”二字,实可以概括老子之学,故其言曰:“大智若愚也。”

其对于死生问题,亦从反面着想。盖有生则必有死,无可或免者。若求不死,则当不自生。第七章云:

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诚以不自生则且非一己之所私,吾身万化而未始有穷,则吾生亦万变而未始有尽,此常生之说也。第三十三章云:

死而不亡者寿。

严复释之云:

苟知死而有不亡者,则夭寿一耳。故曰:“朝闻道,夕死可矣。”甚矣,不可不识、不可不求此死而不亡者也。

严氏谓“死而不亡,则寿夭一”,是也。其谓不可不求,则非也。老子之意,盖谓万物之生,其在于一身者虽异;倘此身毁坏,而其所以生者,仍归于宇宙而为生生之本;此即谷神不死,绵绵若存之物也。然则就一身而言,虽有生死;离一身而言,孰从而生死之邪?夫人生之所以戚戚不安者,莫如生死;诚使生死问题,已从根本解决,则一切荣辱得丧,均不足以扰吾心矣。第十三章云: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上,辱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以宠辱若惊。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又何患?(王弼本作: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宋刊河上本作:何谓宠辱,宠为下。俞樾云:陈景元李道纯本均作: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上,辱为下。可据以订正诸本之误。柱按:俞说是也。今据正。)

然则身尚非我有,身外荣辱宁足论乎?则老子之人生观,可以知其大略矣。

(五)结论

质而言之,老子之学,实本于无。故于宇宙为无名,于政治为无为,于人生为无生。一切均不外乎无。第十一章云: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宋儒王安石驳之云:

道有本有末。本者,万物之所以生也。末者,万物之所以成也。本者出之自然,故不假乎人之力,而万物以生者也。末者,涉乎形器,故待人力而后万物以成也。夫其不假人之力而万物以生,则是圣人可以无言也、无为也。至乎有待于人力而万物以成,则是圣人不能无言也、无为也。故昔圣人之在上,而以万物为己任者,必制四术焉。四术者,礼乐刑政是也,所以成万物者也。故圣人唯务修其成万物者,不言其生万物者。盖生者尸之于自然,非人力之所得与矣。老子独不然,以为涉乎形器者皆不足言也、不足为也。故抵去礼乐刑政,而唯道之称焉,是不察于理而务高之过矣。夫道之自然者,又何预乎?唯其涉乎形器,是以必待于人之言也、人之为也。其书曰:“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夫毂辐之用,固在于车之无用,然工之琢削,未尝及于无者,盖无出于自然之力,可以无与也。今之治车者,知治其毂辐,而未尝及于无也;然而车以成者,盖毂辐具,则无必为用矣。如其知无为用,而不治毂辐,则车之为术固已疏矣。今知无之为车用,无之为天下用,然不知所以为用也。故无之所以为用者,以有毂辐也;无之所以为天下用者,以有礼乐刑政也。如其废毂辐于车,废礼乐刑政于天下,而坐求其无之为用也,则亦近于愚矣。

王氏此说,诚可谓至当。然老子亦非不见及此也。故于“有之以为利”之下,继之曰:“无之以为用”。吕惠卿释之云:

有有之为利,而无无之为用,则所谓利者亦废而不用矣。有无之为用,而无有之为利,则所谓用者,亦害而不利矣。

此解可谓得之。则老子盖未尝去有,特以当时之人,皆从事“于有之为利”,而忘夫“无之为用”,故为矫枉过正之谈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