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教师底专业

三十五 教师底起源

当生活简单时代,各种事物之知识与社会生活之经验,均可由直接参与或视察以求得之,儿童在家庭与社会中是直接为其一员,与父母长者共同活动。父母本其丰富的经验以为鼓励或谴责,使其子女底行为适合于当时之社会生活,社会上各种习尚亦直接间接影响于儿童底行为而无形加以奖励或禁阻,并无专门的教师,专司教育。后来生活渐繁,父母除养育子女而外,还有许多关于生活上的要事,不能专心指导儿童学习,于是有专门的教师与学校。最初之教师大概为宗教师,对于儿童不过为当时社会所需要之宗教仪式与信条的指示而已,以后更有学问家以其学术传授于人,更进则为现在专业的教师。

教师未成专业以前,负教育之责者,除家庭之父母外,有宗教师、艺士、官吏、学者、贤哲五种人。宗教师兼负教育责任,不独在往古时代如此,欧洲中世纪的教育权,亦几全为基督教士所操,现在的中国教育权亦一部分为外国教士所操;他们虽然对人民施相当之教育,但其目的则在于传播宗教教义。艺士为对于某种技能有特长者,学生之求教于他们,亦只在学其某种特殊技能,欧洲中世纪与现在中国徒弟制之师甫,可称为艺士的教师;他们教授的目的在传习某种生活技艺,方法则一秉其个人之师承与经验。官吏虽不曾直接对人民施教育但国家之成立,必以法制维持人民之间的秩序,官吏则为奉公守法者,消极方面固然根据法律予人民以适当的防闲,积极方面并指导其进行途径,影响于生活者甚大,故亦可称之为广义的教师。学者则系对于某种学问有专门修养,其人不作学校教师,但因性情与思想之相投而收私淑弟子,此种事实,在中国旧社会中是常有的。清朝之门生即私淑之遗意,不过所师者非真正的学者,乃献媚官吏以为进身之阶耳。贤哲在当时为一代伟人,在后世为百世师范,孔孟之于中国思想是也。此五种人虽非学校的正式教师,但对于教育之影响甚大,未有专业的教师以前,他们固曾为国民生活的指导者,有专业教师以后,仍有其固有的影响,故论教师不可不及于他们。

三十六 教师底专业

以上五种人我们可称为广义的教师,专业的教师则为狭义的。二者底区别即前者对于教育之实施为无意的,一切设施均以主观的见解为本,对于社会需要,与受教育者之心理不为详细的研究,惟就个人经验所及定施教育的内容;他们自己既不曾以教师为专门的职业,更不曾受专门的训练。至于专业的教师,第一要以教师为唯一的职业,第二要受过专门的训练,第三对于教育之设施均以客观的教育原理为本。例如商店学徒与初级商业学校学生均可同为十三四岁之青年,同以受商业教育为目的,但掌柜对于学徒只使其直接参与工作,于无形有形之间受商人生活上必具的训练,其施教也固无一定系统计划,亦不详究学生心理,而且教授方式为个别的,收徒与否不一定,亦不因收徒与否在生活上发生问题;学校教师对于学生之教授则一面按照系统计划进行,一面又须以学生心理生理之客观的条件为准,其个人生活更完全建筑于教书之上。此为事实之最显明者,其他学校教师与广义教师之区别亦莫不如此。

教师何以须受专业的训练?因为人类生活虽极复杂,但“人”底本质却彼此相同,无论在精神上或身体上都有共通的原则,此种原则虽亦可为多数人所了解,但实现此种原则,却非有专门的研究不可;而且人类社会中之生存的知识与技能有基本相同之点,一国国民更有其公共理想、公共生活习惯,其理想与习惯之传播与保守,亦需相当的研究,均有专门训练之必要。实施此种专门训练的机关就是师范学校。

师范学校现在虽已普遍于世界各文明国,但它底历史至今不过百余年。一七九四年法国巴黎始设修业期五个月之师范学校(Écolenormale)养成各地开办师范学校之人材;一八三三年英国洛必克(Roebuck)倡议师范学校之重要,一八三九年始设全国师范学校招收贫苦学生予以宗教及道德训练,以养成其他日教学的能力;美国先负训练教师之责者为古典学校(Academy),一八三四年纽约省始以公费设立师范学校。中国在历史上素不注意于教师的专门训练,故师范学校底历史更短。光绪二十三年,盛宣怀在上海设南洋公学,首创师范,为师范教育之始;光绪二十四年京师大学堂成立亦分设师范斋,但学制系统上正式有师范学校的地位,以光绪二十四年张百熙、荣庆、张之洞之奏定学堂章程为始,嗣后虽有变更,但设学宗旨大概与当时无异,即中等师范学校以培养小学教师为宗旨,师范大学以培养中等学校教师为宗旨。

师范学校以养成小学及中学教师为宗旨,故科目除公民常识与专科(即师范生毕业后所拟担任之教科科目:如师范大学之国文科,高级师范之艺术科)外,特别注重教育科目,教育原理、教育史、教学法、教育心理学等均为师范学校之公同必习科目;修学年限,如现在学制所规定者,师范大学四年,中等师范六年;此外并有一、二、三年相当年期之师范科,均收高级小学毕业生。

Ⅱ.教师底资格

三十七 法制上的资格

师范学校既以养成中小学教师为目的,而且师范生均系公费,实系国家底特殊事业,故师范生毕业后即须在中小学服务以酬答国家。照现在法制上所规定:1.在前期或相当年期之师范学校师范讲习科毕业或经检定及格者,可为初级小学教员;2.在后期师范学校毕业或经检定及格者可为高级小学教员;3.在职业教员养成科毕业者,得为职业学校教员;4.在师范大学毕业或留学国外高等师范或大学毕业者得为中等学校教员;5.在外国大学毕业或学有专长者得为大学及专门学校教员。但实际上小学教师不尽为师范学校毕业或受检定者,而有一部分以至大部分为乡绅;中等学校教师亦多非师范大学毕业而有许多系其他学校毕业与旧绅士——亦有一些留学生——大学教员大概以留学生为本位,但学有专长者亦非少数。不过因中国社会上各种事业不发达,与学生之偷惰无创造力,无论国内国外各校毕业生多趋于教师一途,遂致专门以养成教师为目的之师范学校毕业生无务可服,转入别途,而教育界反充满学机械毕业之教育厅长,学工程师的英文教师,乡绅学究的把持,更是内地很普通的现象。这实是中国教育界的重大问题。

三十八 学行上的资格

教师在法制上资格虽然很重要,但还不及学行上的资格。第一,因为教育之实施以人格感化为要件,倘使教师底学行不足引起学生底信仰,就是法制上的资格完备或且超过,亦不能安于其事;第二,教师之被人尊视与职业上之升迁,并不完全以法制上的资格为限,只要学有专长,德足服人,小学教师可以迁为大学教师,也可以集众讲学,发挥其适合社会需要之主张,以改造社会及国家。而且法制上的资格,常为个人境遇所限不能自由取得,学行上的资格,则权操于己,可以由修养而得之。故欲为教师者,于法制上资格之获得外,更应特别注意于学行资格的进取。

要有怎样的学行才可作教师?详细情形我已另有专册论及,这里只就重要条件说之。因为教师是负传播旧文化创造新生活责任的人,所以知识要充分,行为要光明。知识充分与行为光明底内容,也许人各一说而发生相反的现象,此处只就我个人底见解言之。

教师要指导青年与儿童学习应当学习的事物,最少他先当明白各种事物底价值,即何者当学,何者不当学,所以他第一当有丰富的人生常识;凡与人生有关之普通常识如斯宾塞尔(Spencer)所举之完全生活必须的知识均当知道。其次他要教导学生怎样学习,所以应当知道教授与学习的普通原理,即对于教育学科如教育原理、教育史、教学法、教育心理学等不可不有相当的研究。第三他要处理教育事业上之业务,故当知教育行政,教育统计各种科学。至他所担任之教授科目,当有精深而周遍的研究,那是更不待说的。以上所举的学识虽似很简单,但范围很广,怎样去研究,第十章将再述及。我们所当留意者,教师之职责很大,决不是无专门研究的所能胜任的。

行为上要具什么条件方可以做教师?更是一重要而难解决的问题。教师一方面要指导他人,一方面又要研究学术,所负的责任很大,身体之当强健,自不待言;不过这是担任一切事业人员之要件,故不列为教师资格的专修。教师在行为上最宜具的要件为性情温厚,理想丰富,人格高尚。社会各种事业大半以事为对象,而教育事业则以人为对象:教师任职之目的固然在培植人材,而实际上旦夕相处者均为天真烂熳之儿童或青年。他们底言动常以教师为模范,无论何时,均可受教师底影响。教师欲了解学生底个性及得其信仰,不可不有蔼然可亲的态度与之接近。而欲蔼然可亲,非有同情、谦逊、活泼、果决之心性不可。故性情温厚底内容,可以同情、逊谦、活泼、果决括之。教师之性情温厚,学生见其易与,又很易引起狎玩的反应,所以又当有高尚的人格以副之。所谓高尚人格,即行事光明,待人诚实。教师之职责固然在指导学生,但宇宙事象甚繁,一人见闻有限,教师在学识与行为上虽当勉求其胜人,但决不能事事胜人,不及人者毅然承之,取人之长以补己短,不独学行有进步,学生亦从而感化之,信赖之,韩愈所谓“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此而已”,《学记》所谓“教学相长”,实教师应有之态度,固不必强不知以为知,以诈相尚,使学生从而效之,养成不良的习惯。至于理想丰富,其内容可以自强不息四字释之:人类是进化的,教师负改进社会的责任,更不可不求进步。要求进步,第一当对于现实常怀不满足的态度,第二要高超理想,第三要从各方面研究实行改进的方法,第四要有实现理想的坚毅意志。所谓理想是有根据、有计划、有目的,用相当的努力便可使之实现,决不是无谓的空想。中国教育之当改造者甚多,而教育理想家却甚少,教育者近可大大努力。

Ⅲ.教师底职责

三十九 对于学生的职责

教师到底是做什么的?对于社会国家负些什么责任?中国教育社会上不曾有确切的规定,就一般理论讲,可以分为对学生与对社会国家底两种责任说明之。

韩愈说:“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授业、解惑可以说是教师对于学生的基本责任。学生入校从师之目的在于习得生活的技能以为他日独立生活之本,而因为年龄与知识的种种关系,对于各种知识与技能底价值不能为确切的判断,所惑甚多,不得不望教师为之指导抉择,这是解惑之一义。学习的对象决定了,在学习进程中不知要遇若干疑难,亦不得不望教师为之解譬,此为解惑之第二义。学校课程而外,其他自然界人事界各种现象之不易了解者更随处皆是,也须教师为之指示,此解惑之第三义。不过解惑是消极的指导,同时应当注意授业与传道两事。授业即生活技能之传授,无论何人,也无论在何种社会制度之下,必得工作而后始有生存的权利。工作无论属于精神的或身体的,都需相当的技能,也需相当的训练,这种技能的传授,亦有赖于教师。现在的学校制度将生活与教育析为两途,加以“士人不治生产”的社会遗传深入人心,学校教育更完全为与实际生活无关的奢侈品。除了很少数的职工学校外,大概都不注意于学生底生活技能,教师之良者不过为知识之传授,既无适当之生活技能相传,更不问学生出校后之生存方法如何,所以酿成“教育愈发达”,游民愈多的现象。这是中国现在教育上的急切问题,更是教师所当努力改进者。传道若用今语释之,可谓为人格的培养。知识与技能固然重要,人格之培养尤为重要:倘若只有生存之知识与技能,而无合群独立诸德性以辅之,很易走入邪路而为社会之蠹。教师既受国家与家庭之付托而代为教育其国民与子女,则凡关于国民与子女应具之德性,不可不用适当的方法陶铸之。此外如身体之养护(儿童时代尤当注意),职业之选择,教师亦应本科学的原则为相当的指导。总之,父母相信教师而将子女遣之入学,国家设立学校而延教师主持教育,教师所得的信赖,已非常人可比,对于学生自应当尽其能力辅育成材,决不可以课内之功课讲授为限,也不应以在校的时间为限。中国成语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固然过于重视教师之地位,但教师自处,却当以一日相教终身为友之态度出之。

四十 对于国家及社会的职责

教师在中国历史上素被重视,《书经》说“作之君、作之师”,《学记》说“能为师然后能为长,能为长然后能为君”,均以君师并称,而师对于国家最重要的责任,在于化民成俗。照现在的理论,教师对于国家应负:(1)传播建国理想于国民,(2)以身作则引导人民实现此建国理想,(3)指导国民改进建国理想。我们知道,无论何种国家,必有其建国的理想,必得此理想共通于全体国民,始可进行无阻,负传播之责者当首推教师,因为教师直接与国民共生活,而其人数又较其他任何精神工作者为多。倘使教育者认定某种建国理想为应普及于一般人民,即不难在学校中实施教育时传达于学生,使一切人民均直接间接了解,日本之武士道精神为一切日本人所崇尚,即教师传播之力。徒有建国理想,而不实现此理想,虽有亦等于无,而实现此种理想以教师底力量为最大。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是中国士人常以况执政者构成社会风俗之势力。实则执政者之力量还不及教师,因为教师旦夕与纯洁之青年及儿童相处,果教师而能尊崇建国理想,身体力行,则学生无形为其陶铸而随之为建国理想之实现者。教师受国家与社会之重托,亦应当如此实行。此教师对于国家之第二种责任。我们常常说“宇宙是变动的,人生是进化的”,无论何种建国理想,都受时与地之限制,决不能垂诸万世而皆准,故又当根据世界潮流,社会需要随时改进其理想。不过改进要以国情为根据,不是泛滥的幻想,更不是冒然的稗贩,而教师与人民最为接近,对于社会之需要最易考察,世界的大势较为明了,可本其观察与研究所得发为改进的呼声,以提醒民众,引起同情,而实行政订建国方针。所以建国理想之改建,也以教师所负的责任为最大,而且收效也最速,中华民国之改建即其实例。此为教师对于国家的第三种责任。

教师对于社会的责任可分为传衍文化与创造文化。人类是社会的动物,精神的遗产最多,此遗产之保存与传布,大半赖教师,因为教师底职务在教育学生使之成材,而教育所用之材料,即此已往的精神遗产及现在的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教师能了解其内容而加以选择传授于学生,所以教师实为最宜于负传衍社会文化者。不过只有守成而无开创,已往的文化固不尽适于此时此地,即能相适,亦将因年代久远展转流传而丧失殆尽。教师为国民先觉,应负开创之责以适应现在而启发未来,此为教师对于社会最重要的责任。

教师既受社会国家之重托,故其责任綦重。现为教师与欲为教师者对此不可不加意,倘只视为生活之道而就业教育,则去本旨远了,恐怕不是社会国家所期望的!

Ⅳ.撮要

1.学校教师是因社会组织复杂,父母不能专理儿童教育而起;除学校教师外尚有宗教师、艺士、官吏、学者、圣哲五种人之广义的教师。

2.因教育事业底重要而复杂,故有专业的教师。专门训练教师的机关为师范学校;师范学校之历史,在西洋只百余年,中国只三十余年。

3.教师底资格有二:一为法制上的资格,即法令上所规定的资格;一为学行上的资格,即教师应有的学识与行为。二者以后者为更重要。

4.教师对于学生当负的责任为传道、授业、解惑;对于国家当负的责任为传播,实现及改进建国理想;对于社会当负的责任为传衍及创造文化。

Ⅴ.名词释义

门生 汉人称亲授业者为弟子,转相受者为门生;清时士人慕达官之威势,自上拜帖称门生执弟子礼,并不重学业之传授。

韩愈 唐朝人,以拒佛法倡儒教为职志,文章成一家言,世称韩文,为后世所宗。诗文由其门人李汉编为《昌黎先生集》,至今为治古文者所常读。本篇所引,见其所著之论文《师说》。

武士道 日本谓武士所当履行之道德,即重节义,轻生死,排除怯懦贪欲,为君父牺牲其身家。

Ⅵ.问题

1.教师何以要受专业训练?师范教育当独立吗?

2.详述中国师范学校历史(参看《近代中国师范教育史》)。

3.教师底学行资格何以特别重要?修养的方法如何?

4.详述中国教育法制规定的教师资格(参阅《教育法会》)。

5.取《师说》细读之,述其读后感想。

6.中国建国的理想如何?应当如何?

7.怎样创造文化?

8.你如做教师,对于学生及社会国家拟负何种责任?

Ⅶ.参考书

1.郑宗海,俞子夷译:《人生教育》第六章

2.郑宗海译:《教育之科学的研究》第二十三章

3.邓萃英:《师范教育研究》(《平民教育周刊》第六十六、第六十七合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

4.舒新城:《近代中国师范教育史》(《中华教育界》第十五卷第十一期)

5.余家菊:《国家主义教育学》第十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