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幼时之事,传闻绝尠。惟《史记》称孔子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而已。诸年谱或以此系在六岁,莫能详也。至于孔子成年以后,其事之著者有三:(一)娶妻举子;(二)为官吏;(三)丧母。今考而记之。
《家语》称孔子年十九娶于宋之亓官氏。按伯鱼年五十,先孔子卒。以其时考之,则《家语》之说未甚远也。又曰:鲤之生也,鲁昭公以鲤鱼赐孔子。荣君之贶,故因以名曰鲤而字伯鱼。伯鱼事不多见,《论语》惟记二条:
子谓伯鱼:“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欤!”(《阳货》)
陈亢问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陈亢退而喜曰:“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季氏》)
孔子以《诗》、礼教子。或疑伯鱼之才当出诸弟子下,故孔子告颜路语中,以伯鱼与颜渊相较,而云“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于是道格纳教授(Robert K.Douglas)曰:
The name of this son seldom occurs in the life of his illustrious father, and the few references we have to him are enough to show that a small share of paternal offection fell to his lot. (Comfucianism and Taoism, p.26)
虽然,古者易子而教之,恐贼恩也。鲤之名所以罕见于《论语》者,殆孔子亦犹行古之道,故教之不如诸弟子之烦,或不尽以其才欤。
《论语》曰:“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是孔子又尝有女矣。
孔子有出妻之说。《檀弓》曰:
伯鱼之母死,期而犹哭。夫子闻之曰:“谁与哭者?”门人曰:“鲤也。”夫子曰:“嘻!其甚也。”伯鱼闻之,遂除之。
子上之母死而不丧。门人问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丧出母乎?”曰:“然。”“子之不使白也丧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无所失道:道隆则从而隆,道污则从而污。伋则安能?为伋也妻者,是为白也母。不为伋也妻者,是不为白也母。”故孔氏之不丧出母,自子思始也。
《正义》释前节曰:“时伯鱼母出。父在,为出母,亦应十三月祥,十五月禫。言期而犹哭,则是祥后禫前。祥外无哭。于时伯鱼在外哭,故夫子怪之,恨其甚也。或曰为出母无禫,期后全不合哭。”又释后节曰: “子之先君为谓孔子也,令子丧出母乎?子思曰‘然’。然犹如是也,言是丧出母故也。伯鱼之母被出死,期而犹哭,是丧出母也。”据《正义》说,孔子出妻殆为定论。清世始多攻此说,赵翼曰:
伯鱼母死,期而犹哭。疏以为出母,此最舛也。礼,父在,为母服期。是期本服母终丧之候,而伯鱼犹哭,故夫子甚之也。出妻之子为母期,若为父后者,则于出母无服,是并无期之丧矣。伯鱼固为父后者也,不服于期之内,而反哭于期之外乎?即此可见孔氏出妻之说之妄也。(《陔余丛考》卷三)
上系辨《檀弓》前节之文。江永又就其后节辨之曰:
昔人因《檀弓》记伯鱼之母死,期而犹哭,夫子谓其已甚,因谓孔子出妻。近世甘驭麟云:“《檀弓》载门人问子思曰‘子之先君子丧出母乎’,此殆指夫子之于施氏,非谓伯鱼之于亓官也。初叔梁公娶施氏,生九女,无子。此正所谓无子当出者。《家语后序》谓叔梁始出妻是也。”此说甚有理。施无子而出,乃求婚于颜氏,事当有之。何得诬为丧出母乎?
此后夏炘著《檀弓辨诬》,以《檀弓》之书是墨者之徒伪托以讥孔氏,故诬孔子三世出妻。其辨视江、赵尤详,兹不具引。
《论语》孔子曰:“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孟子曰:“孔子尝为委吏矣,曰:‘会计当而已矣。’尝为乘田矣,曰:‘牛羊茁壮长而已矣。’”《史记·孔子世家》曰:“孔子贫且贱。及长,尝为季氏吏,料量平;尝为司职吏,而畜蕃息。”赵岐《孟子注》以委吏,主委积仓库之吏;乘田,苑囿之吏,主六畜之刍牧者。盖孔子蚤年尝为卑官,亦惟勤其职务而已。
《世家》叙孔子丧母在十七岁以前。马骕《先圣年谱》以孔子母卒时,孔子已二十四岁矣。《檀弓》载孔子合葬其母于防曰:
孔子少孤,不知其墓。殡于五父之衢。人之见之者,皆以为葬也。其慎也,盖殡也。问于陬曼父之母,然后得合葬于防。
《史记》据此文曰:
孔子母死,乃殡五父之衢,盖其慎也。陬人挽父之母诲孔子父墓,然后往合葬于防焉。
《史记正义》谓慎足以绋引棺就殡所也。江永以马迁误读《檀弓》文,而为之辨曰:
此章为后世大疑,本非记者之失,由读者不得其句读文法而误也。近世高邮孙邃人护孙著《檀弓论文》,谓“不知其墓殡于五父之衢”十字当连读为句,甚有理。盖古埋棺于坎为殡,殡浅而葬深。孔子父墓实浅葬于五父之衢,因少孤不得其详。不惟孔子之家以为已葬,即道旁见之者亦皆以为已葬。至是母卒,欲从周人合葬之礼,卜兆于防,惟以父墓浅深为疑,如其殡而浅也,则可启而迁之;若其葬而深也,则疑体魄已安,不可轻动。其慎也,盖谓夫子再三审慎,不敢轻启父墓也。后乃知其果为殡而非葬,由问于鄹曼父之母而知之。盖唯鄹曼父之母能道其殡之详,是以信其言,启殡而合葬于防。“盖殡也”当在“问于鄹曼父之母”句下,因属文欲作倒句,故置其上。如此读之,可为圣人释疑,有裨礼经者不浅。(《乡党图考》)
《檀弓》又曰:
孔子既得合葬于防,曰:“吾闻之:古也墓而不坟。今丘也,东西南北之人也,不可以弗识也。”于是封之,崇四尺。孔子先反,门人后,雨甚。至,孔子问焉曰:“尔来何迟也?”曰:“防墓崩。”孔子不应。三,孔子泫然流涕曰:“吾闻之:古不修墓。”
观《檀弓》记合葬于防之事,孔子颇酌古今之礼而为之制,亦既有门人矣,且自谓为东西南北之人。度孔子其时年非甚少,大抵在三十岁前后。《家语》之说近之。孔子早丧父,受母之鞠育。《檀弓》又记其终丧之情曰:
孔子既祥,五日弹琴而不成声,十日而成笙歌。
按:此之祥者,殆是大祥。孔子既终三年之丧,而犹不胜其悲哀之情,终乃能节之以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