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城市经济、商业是在农业手工业发展的基础上得到了很大发展的。越是在农业生产发达、经济作物和新的农业分支得到发展、商品生产发达的地区,城市经济、商业也就格外发达。随着城市经济、商业的发展,宋代货币也发展起来。

一 宋代城市、镇市和草市的发展

宋代城市,如北宋首都汴京和南宋都城临安,都发展成为百万人口的大都市。早在北宋太宗对,东京汴梁已是“养甲兵数十万,居人百万”的大都市;宋神宗时,王安石提到开封府有20万户,也有百万人口。南宋临安户口也在百万以上,这是学术界早已承认了的。汴京、临安之所以拥有如此众多的人口,作为国家首都——政治中心所在,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条件。当然也不仅仅是汴京和临安,也并不始自宋代,而是自中国古代城市出现之日,即与政治结下了血肉相关的连系,是在政治需要下建立的。

中国古代城市的发展,政治不是唯一的条件,而是还有其他条件。交通,特别是水路交通是古代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 汴京、临安也是由这个条件得到发展的。汴京是汴河、黄河、五丈河、蔡河的交汇处,为漕运的中心,四面八方的物资集中到这里,才能养活百万人口的。临安即杭州,位于汴河的南端,与钱塘江连接,与浙西、浙东诸州县均可交通,特别由于它的东面有靠海的明州,是海外贸易交通大港,杭州也一度设立市舶司,为对外港口。沿运河而北有苏州诸城,过江则有真、扬、楚、泗诸州。扬州在唐代为国内第一大都市,有“扬一益二”(益指成都府)之称,经唐末兵灾,“扫地以尽”。到宋代,扬州虽不及唐代繁盛,但是作为漕运转般枢纽之所在,粮盐中转要地,自北宋之初即被视为“东南一都会,凡百类京师,号栉木汴州”。这是沿汴河的情况。

再说沿江的情况。 自扬州溯江而上至镇江府、江宁府,这是南宋长江下游两个重要都市,南宋三榷务中的两个分别设在这两个城市,茶盐钞的交易成为这里官府和私商交易的大宗。再上到鄂州、江陵诸地,尤其是鄂州,“武昌十万家,落日紫烟低”,展示了它的繁盛景象。洞庭湖与长江汇合处有岳州,而在岳州之南、湘江之滨的潭州,在唐代即有小长安的称号,北宋末年以来人口倍增,南宋绍兴五年以后,又连续38年丰收,“米斗三二钱”,以至“县县人物密,村村景物妍;朱蹄骄柳陌,金镫丽花钿”,成为荆湖南路一大都会。

沿海,京东路的密州板桥镇、两浙路明州、福建路泉州和广南东路的广州是宋代对外贸易的“四大港口”。 除此之外,海州、温州、福州等也是沿海重要城市。

以上是由水路交通而形成的一些城市。 当着水路、漕运情况发生变化之时,城市也随之而发生变化。 如春秋战国时代号称天下之中的五大都市之一的陶(今定陶),宋称广济军,因水系的变化已日趋衰落,及至五丈河湮废之后,这个城市到北宋晚期已衰落下来了。

在宋代,如前面提到的, 两浙江东诸路是农业生产最发达的地区,而在这样的地区,城市以及镇市也得到为其他诸路未有的发达。 两浙路城市分布较多,居全国首位。据熙宁十年商税税收统计,全国商税年入万贯的达204城,而两浙路有越、润、明、常、温、台、处、湖、婺、衢、秀、苏和杭州等13州,占6.4%。川峡诸路征收铁钱,铜铁钱如十一相比,则川峡路征收万贯以上的城市势必减少十分之九。这样,两浙所占比数超过了7%。熙宁十年酒课征收,在3万贯以上城市计有160城,而两浙路有11城,占7.5%。商税和酒税,应该说多少反映了各地区的经济情况,两浙路所占比数最大,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两浙路城市的发展。

在宋代,有些城市又是在手工业发展的地方发展起来的。 以广南东路韶州为例。岑水场在宋仁宗时铜冶兴发起来,经常集合了10余万的采冶者。于是这个“被山带海,杂产五金”的地方,成为了北宋冶铜手工业的一个中心,韶州也成为了广南东路的重要都市。熙宁十年商税额达25 278贯,为前此商税4 662贯的5.4倍。两浙路婺州,是盛产婺罗的所在,“〔金华〕县治城中民以织作为生,号称衣被天下,故尤富”。因而自北宋初年以来,婺州一直是重要的商业城市,熙宁十年商税达71 027贯。从这两例证看,手工业的发展与城市的发展有何等密切的关系了。

就城市的具体发展情况而言,宋代与隋唐也很不相同。隋唐都市建设的格局里,坊市是分开的。坊为居民居住的地区,而市则是店铺集中的所在。因而城市的贸易和交换,只有在划定的市区范围内进行。但是,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商业日益繁盛和店铺的不断增加,坊市制度显然难以原封不动地维持下去了。汴京自建都以来,到周显德年间,“华夷辐辏,水陆会通,时向隆平,日增繁盛”,“加以坊市之中,邸店有限,工商外至,亿兆无穷”,原来坊市格局显然无法适应这一发展的客观需要,因而不得不发生相应的变化。宋真宗咸平五年,因“京师衢巷狭隘”,加以开广,“衙巷广袤,及禁鼓昏晓,皆复长安旧制”。加广衢巷,当然也是必要的,然而这仅是城市变化的开端。原来自唐以来,坊和市既相隔离,因而“京师街衢置鼓于小楼之上,以警昏晓”,专门为启闭坊门而设置的。可是,到宋神宗时候,已是“二纪以来,不闻金鼓之声”。随着“冬冬鼓”声的消失,坊市之间的藩篱已被打破了,街衢大道以及宅巷之内,到处可以开设店铺了。许多临时性的商铺在街道上建造了房舍,一再侵蚀街道,于是宋徽宗时候征收“侵街房廊钱”来对付这件事情了。隋唐时代坊市格局的打破,加藤繁氏首先提出了这一问题,并把它作为一个广泛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来,从而得到了国内外学术界的认可。 坊市格局的打破,各行各业在城市各区自由地开设经营,深刻地说明了宋代城市的发展。

宋代城市的发展,不限于城内坊市格局的打破,值得注意的是,还打破了城郭的限制。 贴近城墙的州县城郭一带,也准许居住、开设各种作坊、店铺,从而形成了新的商业市区。这类新市区,商业亦极为繁盛,有的地方远远超过了城内市区。如号称10万家的鄂州,它的主要市区是在城外的南市,“沿江数万家,廛闬甚盛,列肆如栉,酒垆楼栏尤壮丽,外郡未见其比。盖川广荆襄淮浙贸迁之会,货物之至者无不售”;“城外南市亦数里,虽钱塘建康不能过”。这类新市区,原来也称为草市,但它已经失去了乡村集市的意义,成为州县城镇的一个组成部分。宋政府把这类贴近城郭的草市也是作为城镇一部分对待的。熙宁年间全国乡村编为保甲按时教阅,而“诸城外草市及镇市保甲毋得附入乡村都保”;元丰五年河北路保甲司奏言:“诸县尉事外唯主捕县城及草市内盗贼,乡村并责巡检主管”,把贴城草市算作城市范围内。像汴京临安等大城市,则将城内外区分为若干厢,将居民编制起来,比此前坊的管辖范围要大得多了。

相传为张择端作的《金明池争标图》(局部)

这样,城市也就容纳了更多的作坊和行铺。 在汴京,隶属于官府的“工匠、修内司、八作司、广固作坊、后苑作、书艺局、绫锦院、文思院、内酒坊、法酒库”等等,这些作坊的各类产品,大都是供应皇室和官府的需要,不具有商品性质。其间,“铸 务”生产的器物,“差人押赴商税院出卖”;都 院制作的法趟作为官府的专利品而出售,则具有商品意义。州县地方也有作院、都作院之类的作坊,它们的生产也同样不具商品性质。

官府作坊之外,到处是私家经营的各种作坊和行铺。 如汴京,“此去杨楼以北,穿马行街,东西两巷,谓之大小货行,皆工作伎巧所居”;如临安,“其他工伎之人,或名为作,如篦刃作、腰带作、金银锻作、钑作是也”。这些行业,或是独立的手工业作坊,或是商铺,或是兼手工业作坊与商铺二者。大体上可以说是城市中的生产性的行业。

另一类的行业,则是服务性的行业。 如称为“正店”的大酒楼,是宋代城市闹区中建筑高大、最为闹热的所在。其他“脚店”(小酒馆)、饭铺、茶馆等等,这在《东京梦华录》、《武林旧事》等书中记载得最为有声有色。有时单开有时与茶铺合开的“香水行”或“浴堂”,在城市中也为数不少,尤其是以临安为最,因而引起外国客人如马可波罗的称赞。一些贫苦的坊郭户,开设不起店铺,却为这些服务性行业服务,如:“〔苏颂〕在馆中时,雇得一婢,问其家何为。云:住漕门外,唯钟石莲。问一家几人,各为何?云:十口皆然,无他业。初甚讶之。又云:非独某家,一巷数十家皆然。盖夏末梁山泊诸道载莲子百十车,皆投此巷钟取莲肉,货于果子行。乃知京师浩瀚,何所不有,非外方耳目所及也。” 由于宋代城市特别是大城市成为广大的消费场所,于是有各类的人力、干当人:“若养马,则有两人日供切草,养犬则供饧糟……其供人家打水者”,“没有使漆、打钗镮,荷大斧斫柴、换扇子柄、供香团子、炭团,夏月则有洗氈淘井者”—— 所有各类杂活的劳动者,汇集起来,成为城市中一支服务大军。 而这支大军,较诸生产性行业,则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国古代城市的发展与欧洲城市走着不尽相同的道路。前面提到,我国城市从其建立之日始,即成为统治阶级的政治军事中心,它或是成为统治广大人民群众的基地,或是(尤其是边境上)成为抗击外部敌对力量的据点。因此,城市当中都毫无例外地有一套官僚机构,麕集了数量不等的官吏群和军队。与欧洲城市相比,它的政治意义大于经济意义。其次,正是由于城市特别是边防城市屯驻军队,它就需要大量的供应,而商人是提供各项需要不可缺少的力量。所以哪里有驻军,哪里也就有商人的活动;而哪里有商人的活动,哪里也就有商税酒税税收。以熙宁十年酒课来说,河北路莫州为25 909贯,雄州22 318贯、霸州18 919贯、保州33 260贯,陕西路延州为93 603贯、耀州69 559贯、邠州72 907贯、鄜州46 277贯,熙州26 408贯,河东路岚州为24 124贯、石州32 629贯、威胜军23 270贯、岢岚军16 810贯 ……上述边防州军,生产大都落后,有的甚至还处于刀耕火种阶段,户口也很少,同内地州军比,酒课显然是偏高得多的。其所以如此, 是由于这些州军既屯驻了大军,又有众多商人来此,从而引起酒的消费的增加。 商税同样说明这一问题。例如熙宁十年延州商税,除延州城14 018贯外,所属各县、城、寨也都有商税,如青涧城为2 350贯、承宁关664贯、怀宁寨727贯、安塞堡405贯……延安府州县之外的城、关、寨、堡,都是驻扎军队、防御西夏的边防前线,只有消费而没有生产,商税又是由于商人到边防经商而取得的。因之,包括宋代在内的中国古代城市之与欧洲城市的又一不同是,消费的意义大于生产的意义。最后一个不同是,如上所述,即服务性的行业大于生产性的行业。由于中国古代城市具有上述特点,一旦政治条件发生变化时,城市立即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例如汴京不再成为首都时,便从第一大都市下降为二三等的城市了,而当着西北边防形势发生变化时,不仅许多城、关、堡、寨湮没无闻,而一些州县也失去了往日的景象。宋代城市经济远超过了汉唐,尚且如此,汉唐就无须多说了。

在城市与乡村之间形成为贸易和交换的一个中间环节是镇市。 镇在前代开始建立时,是在军事要冲之地,设险防守、屯驻军队的所在。但军队屯驻所在,往往成为市井繁盛的商业居民点。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从而在宋代涌现出来许多镇市。宋代设镇的标准是:“民聚不成县而有税者,则为镇”;“宋制诸监镇官掌巡逻盗窃及火禁之事,兼征税榷酤,则掌其出纳会计”。监镇的主要职务是监税。由于设镇的标准是税收,因此,一些村市、草市和在交通要道上的驿传,每在人物繁盛,形成为商业居民点,便上升为镇了。在生产发达的地区,上升为镇的村市也就特别多。北宋熙宁年间上升的镇市为106个,其中经济发达的京东东路京东西路超过40个。据《元丰九域志》记载,宋神宗元丰年间全国镇市达1 900多个,而南方诸路约1 300个,就中梓州路300个,其余多分布在两浙、江东、福建和其他各路。镇市分布情况,充分说明了南方经济情况的发展。镇大多数都是设监镇征税,但有的则不设官,将税由富豪买扑缴纳,如南宋绍兴六年(1136年),舒州乞罢许公、双港、石溪三镇监税官,“将逐务召人买扑”。镇在经济上财政上占重要地位,往往超过它所隶属的县。如密州板桥镇、华亭青龙镇,因系海舶会集的港口,先后在这两镇上设过市舶司,成为对外贸易的中心。有10多个镇市每年商税超过10 000贯,有的高达28 000多贯。镇和村市的商税收入,在全国总税收中占不小的比重。这说明了,镇和村市在宋代贸易交换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同时也反映了,广大乡村居民同市场的联系远较前代大为加强了。在镇当中,少数的上升为县或监。也有的县下降为镇。

镇市以下有草市和墟市。 除近城草市发展成为城市的一部分外,其余草市和墟市是广大乡村的定期集市,为商品交换的初期市场。草市大约来自古代的“日中为市”,草市之名则始见于东晋南朝,加藤繁氏曾我部静雄氏对此均有专文论述。这类乡村中的定期集市岭南谓之墟市,岑北大都称为草市。吴处厚记载说:“蜀有痎市,而间日一集,如痎疟之一发,则其俗又以冷热发歇为市喻。”其实,这种解释倒不如以亥日作为定期集市因而有痎市之说更为切实。“岭南村墟聚落,间日会集稗贩”;“乡落有号为墟市者,止是三数日一次市会”。墟市草市作为乡村的定期集市,是周围农村小农小工小商贸易交换的场所,它的间隔时间的长短,反映了这个地区贸易交换量的多少和经济繁盛的一般状况。这类集市大约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趁墟赶集之后,星散无人烟。另一种情况是,随着交换的发展,这种定期集市逐步形成为一个新的居民点,有了一些店铺,能够沽酒或买到饭吃,如所谓“草市寒沽酒”,“离东林,饭太平宫前草市”,进一步发展成为相当繁盛的贸易点。对这类村市的发展,宋政府不加限制,而且还加提倡。熙宁十年(1077年),政府许可戎泸州沿边居民,可以“兴置草市,招集人口住坐作业”,以便于购置农具食盐等物。在农业生产发达的地区,这类乡村集市就多,并日益发展成为新的贸易点,其中有的发展成为县、镇。乡村集市,如对岭南墟市,宋初一度不征商税,一般都是实行征商税的。但村市商税多被当地富豪“买扑”承包下来,谓之坊场钱(其中包括一批买扑酒税)。村市商税量不大,但是全国村市和镇市商税集合起来,熙宁十年为1 546 192(其中包括152 608贯铁钱),占该年商税总额的18.12%,也颇为可观了。

就全国范围看,宋代都市、镇市和墟市,以及其他形式的集市,构成为商品流转、交换的大大小小的地方市场。 越是在农业、手工业发达的地区,这些市场分布得密密层层,初步形成一种网络状。两浙江东地区就是如此。以杭州来论,计有11镇市、25市;秀州有7个镇市、11市,常州有13个市;建康府有14个镇市、34个市;而常熟一县就有6个镇市和8个市。这样,州、县、镇、市相互连结,构成多层次的商业贸易网。而在生产落后的如夔峡诸路,当然形成不了这种贸易网。因此,生产上的差别,又造成了商业贸易上的差别。尽管如此, 宋代城市镇市和草市的发展,推动商品交换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在生产发达的地区,广大农村同市场的联系加强了,广大农民卷入了交换当中,以自己的所有易其所无,并使自己向小商品生产的方向发展,从而逐步打破了原来的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的限制,有利于商品经济更进一步的发展。

二 宋代商品的构成及其流通

概括说来, 宋代商品基本上是生活资料性质的和生产资料性质的两类商品构成的。 诸如铁制和木制的各种农具犁、耙、镬、锄、镰刀、耘盪、锄柄、辘轴等等,以及刀、剪、针、水车舟、船、车和耕牛之类,大都使用于生产上,因而构成为生产资料的商品。这类商品虽然广泛流通和普遍使用,但其中有些产品则集中于某一个或某几个地区。例如耕牛则以广南西路容、雷诸州、福建路和两浙路一些地区产量较多,北方诸路的耕牛大都来自南方。例如铁制工具则集中在兖州、徐州、磁州、邛州、兴国军、福州等铁产地。因而各类商品既和物资的自然分布有关,重要的是,和手工业生产发展地区有着更为密切的关系。商品虽然区分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两类,但这两类商品不是不可以转化的。石炭可以作为生活用的燃料,但当它来冶铁时,就转化为生产资料了。耕牛本来是生产资料,当着它被恶少宰杀卖肉,就转化为生活资料了。一般说,宋代生产资料性质的商品构成还比较简单,还容易辨别。至于生活资料性质的商品,它的构成就复杂得多了,而且有的不易辨识。

那么,生活资料商品构成复杂在什么地方呢?60年代初,有的学者专家曾经提出,“如米面、柴草之类”,“从严格意义上讲”,“也很难称之商品”——这是因为,“所谓商品,是以交换为目的而生产的,而这类商品,则很大部分是直接生产者为了满足自身需要或封建统治阶级的需要而生产的,只是为了满足封建统治阶级的剥削需要(如捐税等等)或为了取得自己不能生产的手工业品,才拿出部分剩余产物到市场上进行交换” 。这种看法是有它的道理的,但就整个宋代情况而言,还是值得商量的。

一食二衣,这是人类的两大基本需要。 米面和布帛,是宋代商品构成中最重要的两大组成,在整个贸易交换中占很大的比重。 以米面为例,地方官府通过赋税征收把它集中起来,而后又通过漕运运到汴京各地,以供应封建国家的需要,这些当然不具有商品意义,上一看法从这方面理解自然是对的。然而宋代粮食的流通、运输,并不限于上述这种情况,它是作为商品粮食而流通的。其中,有的是运输到专业化农业区,如太湖洞庭山几千户人家种桑养蚕、培植柑橘,“餬口之物,尽仰商贩”;有的是运输到开展多种经营的地少人多的山区,如黔、歙一带,“民以茗漆纸术行江西,仰其米自给”,严州一带,“民食仰籴旁郡,航粟一不继,便同凶年”。很显然,专业化农业区、开展多种经营的山区,对商品粮食的依赖程度是很深的,如绍兴二年冬太湖封冻,粮船不至,以致洞庭山的居民有的竟饥饿而死。更重要的是,粮食自农村大批地运输到城中,以供应城市的需要。如湖南诸州郡,“江湖连接,无地不通,一舟出门,万里惟意,靡有碍隔。民计每种食之外,余米尽以贸易,大商则聚小家之所有,小舟亦附大舰而同营,辗转赈粜,以规厚利,父子相袭,志于风波,以为常俗”。广西一带,米斗50钱,“田家自给之外,余悉粜去”,“富商以下价籴之,而舳舻衔尾,运之番禺,以罔市利”。经商贩运输到城市中的粮食,主要地供给城市中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性行业的居民。这种粮食运输得越多,越说明城市人口的增长,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城市的发展。以南宋杭州而论,“杭州除有米之家,仰籴而食,凡十六七万人,非三四千石不可支一日之用,而南北外二厢不与,客旅往来又不与焉”。于是太湖流域的米便源源不绝地通过运河运到杭州来了。运到城市来的粮食,它既有地主仓囤中积贮的租米,也有自耕农民食用不尽的余粮,甚而还包括了佃户们为数不多的余粮,但它一旦汇集到商人手中,就从原来的农产品转化为商品了,失去了原有的租米余粮的意义,具有了商品性质。所以米面只要投到市场上,不仅具有商品的意义,而且它转化为商品的数量越大,或者说,包括米面在内的农产品商品化程度越高,越能够反映城市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柴草虽不大值钱,一束草也许值上二至三文钱,也许是由十来岁的孩子割得的,但它投到市场上交换,同样具有商品性质,而且当它用来煮海熬波之时,就转化成为甚为重要的生产资料性质的商品,与石炭在市场上处于同等的地位,自然在价格上是很不一样的。

在商品构成中,一个极为显著的特点是它的地方性。构成地方性特点的一是如前所说的自然条件,这一地区有的产品,在另一个地区则没有。 这种情况,在转化为商品的商业性农业中尤为突出。例如,荔枝产于南方诸路,北方诸路则不产;而在南方诸路中,福建荔枝最著名,而福建荔枝尤以兴化莆田所产为最好。因此,质量最好的产品越能成为某一地区专门化优先发展的产品,从而表现了这一商品的地方性。手工业产品虽然不像上述商业性农业的地方性那样突出,但也表现了它的地方性特点。如丝织业中的名牌产品,诸如蜀锦、东绢(京东路产绢)、亳纱、扬谷、婺罗、寺绫,在用丝、染色和织法上,则各有千秋、各具特色、各擅胜场,因而也都以其产地命名。瓷器,各地也都表现了它独具特点,虽然分为青、白两大系统,但白瓷诸窑也各有不同,青瓷诸窑也有差别,都得到社会的认可,受到人们的喜爱。其所以如此,在于这些不同的产品由于制作技术上的不同和差异,从而体现了它自己特有的一种生命力,卓犖不群,展现异彩。举例说;耀州窑原来不是一个很有名气的瓷窑,可是由于耀窑工匠发挥了自己的独创性,“创造一等平底深盌,状简古,号小海鸥”,从而使耀窑进入瓷窑之林,为后世所名贵。产品所具有的地方性特点,说明了宋代各地区都创造出来了它自己的名牌产品,独树一帜,在商品交换中显现了它的生命力。一个地方越能创造出这样的产品,便越能表现出它的优势所在,在商品市场上古上风。

宋初的陶谷,曾称天下有“九福”,即:“京师钱福、眼福、病福、屏帷福,吴越口福,洛阳花福,蜀川药福,秦陇鞍马福,燕赵衣裳福。” 这“九福”有的是不足道的,就中蜀川药福指的当地所产药材是著名商品,秦陇所产马鞍子、燕赵制作衣服,以及洛阳牡丹,也都是作为名牌而驰名的。太平老人《袖中锦》称:“监书(国子监刊刻的书籍)、内酒(宫廷所制之酒)、端砚、洛阳花、建州茶、蜀锦、定磁、浙漆、吴纸、晋铜、西马、东绢……兴化军子鱼、福州荔枝、温州褂、临江黄雀、江阴县河豚、金山盐豉、简寂观苦笋、东华门把鲜……皆为天下第一。”上面开列的各种产品,有的未必就是天下第一。但是,这些产品能够得到“天下第一”的称号,就是因为流通到市场上,通过交换,通过社会的比较、鉴定,从而被肯定下来和取得的。这种社会的肯定,是商品在交换中经过价值尺度的衡量而获得的,因而它也是经得住社会的检验的。 这是客观的经济的作用,它中间既没有掺杂任何政治权力,也没有掺杂任何人情。

各地丰富多彩的产品,“舟浮辇走”,运输至各地区,满足生产上和社会各阶层生活上的需要。海南岛地处宋代疆域的南部,靠海上交通与大陆联系。黎族人民以其所有,换回自己所需要的东西,“海南土产唯槟榔吉贝独盛,泉商兴贩,大率仰此”;商人们也到海南岛同黎族人民进行交易,“自泉福两浙湖广来者,一色载金银匹帛”,“自高化来者,惟载米包瓦器牛畜之类”。同边疆上其他兄弟民族也是经过交换满足了共同的生产和生活上的需要的。这是与兄弟民族间贸易的情况。地区之间贸易情况尤为频繁,而且这种贸易解决了地区间的迫切需要。如福建路福州所属各县冶铁并制作铁工具,而“铸器物者为生铁”,“商贾通贩于浙间皆生铁也”。这种交换自北宋初年即已如此,是通过海上运输实现的。庆历三年发运使竟要求“福建严禁法,除民间打造农器锅釜外,不许贩下海”。这事引起了两浙路的不安,两浙转运司奏请:“当路州惛惛来不产铁,并是泉福等州转运兴贩,逐年商税课利不少,及官中抽纳折税收买打造军器,乞下福建运司晓示。”这说明地区之间的贸易交换是何等急需,何等迫切!在满足各地生产的同时,贸易交换也满足了不同阶级阶层的需要。例如自海外来的商品,多系犀象香药等极其名贵的奢侈品,其中龙涎香,“广州市直每两不下百千,次亦五十千”,白笃耨“初行于都下,每两值钱二十万”。像这类奢侈品,只有皇室、大官僚、大富豪才能享用。 据说,蔡京宴请执政,一次“以盒盛三两许(白笃耨)”! 其他如燃金之类高贵的丝织品,螺钿以及许多金银细工,也都是由“钟鸣鼎食”之家来享用,一般人家是无份的。

商品的流通,一般说来,总是商品生产多的地区向商品生产少而又需要的地区流动的。如“剑南西川,原野演沃,甿庶丰夥,金缯紵絮,天洒地发,装餽日报,舟浮辇走,以给中府,以赡诸塞,号居大农所调之半,县官倚之,因以为宝薮珍藏云”。这段文字大体上说出了宋代商品流通的一般状况。仔细考察起来,宋代商品的流通和交换已经形成为四个大的区域市场。即:1. 江南区域市场,是全国最大的地方市场,两广市场亦从属于这个市场,与海外诸国的贸易,也以这个区域市场为基地;2. 川峡诸路区域市场;3. 以汴京为中心的北方诸路区域市场;4. 以永兴军、太原、延州、秦州为支撑点的西北区域市场,这个市场主要阻击西夏、与西北诸族贸易往还,因而其他市场的物资都支援这一市场。以上四个市场除在本域互通有无之外,北宋时商品则流向于汴京,因而表现了商品从南向北流向这一特点。就转化为商品的农产品看,则从乡村向城市流向,从小城市向大城市流向,因而表现了求心运动的特点。一般为乡村需要的手工业产品,则自城市向四外流向,表现了离心运动的特点;其他一些产品也是向城市特别是大城市流动。总算起来,乡村向城市流向的产品远远超过了城市向乡村流向的产品,即使是在农业生产最发达的地区亦不例外。

三 宋代货币及其流通

在城市经济、商品生产发展的推动下,宋代货币流通量激增,货币制度进一步发展和完备起来。

自唐中叶以来,金银作为通货在市场上即不断增加。宋代继续了这一趋势,金银的货币性能进一步表现出来。日本加藤繁氏在其《唐宋金银之研究》著作中,对此问题做了详细的考察,这里不多赘述。虽然如此,作为货币流通情况而论,金银远不能同铜币相比。王禹偁曾经指出:“夫百货所聚,必以一物主之。金玉重宝也,滞于流布;粟帛要用也,滥于湿薄;榷轻重而利交易者,其唯铜钱乎?” 其后,李觏也有类似的见解:“金银其价重大,不适小用,唯泉布之作,百王不易之道也。”不是以金银而是以铜币作为主要的通货,这说明了宋代的生产还不够扩大,城市经济的发展还不足以用金银作为市场上的价值尺度。

可是, 从宋代城市经济的发展中,铜币的需要量则是日益增长,这就迫使宋政府一再增置钱监,增加铸钱数额。 拿铜钱来看,宋太宗至道年间铸80万贯,宋真宗景德末年183万贯,宋神宗熙宁末年373万贯,至元丰三年(1080年)增至506万贯,达最高峰。八九十年间,铜钱铸造增加了6倍多。宋代广大地区使用铜钱,川峡四路则使用铁钱,以后陕西路、河东路也增使镌钱,铁钱铸造量也日益增加,至宋神宗熙宁末年达到最高峰,从北宋初的50万贯增至98.6万贯,增加了2倍。铜铁钱的铸造量虽然与年俱增,但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乡村,特别是一些穷乡僻壤,很难得到铜钱,因而发生了所谓“钱荒”的问题。

宋代之所以发生“钱荒”,是自然经济向货币经济转变过程中,即城市经济、商品生产有了相应发展的条件下产生的,是不足为奇的。但在这转变过程中, 有以下几种情况,也确实成为“钱荒”的一些原因:

1. 蓄藏。 在流通过程中,钱币沉淀下来,后面《宋代商业和高利资本》一讲中再做说明,这里不再赘述。

2. 外流。 在同周边各族和海外贸易中,中国的铜钱不断外流,宋初已是:“两蕃南海贸易,有去无还”。流到海南诸国的,有的国家将铜币蓄贮在国库中,谓之镇国之宝。流入契丹的为数尤多:“北界(指契丹辽国)别无钱币,公私交易,并使本朝铜钱,沿边禁钱条法虽极深重,而利之所在,势无由止。本朝每岁铸钱以百万计,而所在常患钱少。盖散入四夷,势当尔也。”南宋时,则向全国以及海南诸国外流。宋政府除王安石变法期间取消铜禁外,都下令严禁铜钱外流。但始终制止不住这一外流。

3. 变造铜器。 大量铜钱被销毁,改造成为铜器,是宋代铜钱流通过程中的再一问题。早在宋太宗年间,作为首善之区的汴京,即有一些“京城无赖辈”,“销铸铜钱为器物杂用”,即使严令开封府捕斩,也无法禁止得住。北宋末到南宋以来,这种情况更加严重,不仅江湖僻静之处销毁铜钱,许多城镇也从事这项活动。严令同样禁止不住。其所以如此,乃是因为销钱改铸铜器获利很大:“铜禁既开,销钱以为器者利至于十倍,则钱之在者几何不为器也”;“销镕十钱,得精铜一两,造作器物,获利五倍”,即使“逐州置炉,每 增课,是犹畎浍之益而供尾闾之泄也”。

4. 伪造铜币。 销毁国家铜币,伪造劣质铜钱,在市场上以假乱真,是宋代货币流通过程中最为严重的问题。宋仁宗庆历年间,李觏就曾指出:“人间或销法钱,殽杂他巧以为恶钱,其作必于重湖大江穷山深谷,风涛所阻,猛兽所在,人不得见,吏不得呵,是法令无由而胜也”;“销一法钱,或铸四五,市人易之,犹以二三,则常倍息矣”!这种劣质恶币,不仅以假乱真,而且充斥于市场上,把质优的铜钱从流通领域中驱逐出去,从而引起物价的上涨,这对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是不利的。

由于以上几个原因,不能不对铜钱的铸造产生严重影响。宋代铜钱的铸造是用铜和铅锡搭配造成的,这种搭配数量谓之料例,即:“每千文用铜三斤十两、铅一斤八两、锡八两,成重五斤,唯建州增铜五两,减铅如其数”;“凡铸铜钱,用剂八十八两,得钱千,重八十两。十分其剂,铜居六分,铅锡居三分,皆有奇赢”。据庄季裕记载,宋初开宝钱“最为精好”,以后有四次改变料例,一百多年之间,每千文净重减不可半斤,问题不算严重。严重的是官府在铸钱时所谓的“物料宽剩”,亦即将铸钱物料节省下来上缴,实际上这种物料宽剩是货真价实的偷工减料。例如,按照景祐三年(1036年)料例,铸281万贯料例合减料87.8万余斤作为宽剩,而这些宽剩能够铸16.9万余贯。所以,景祐以后到庆历年间的铸币已经不如宋初了。宋徽宗时候,铸币质量进一步下降。官府劣质货币一出笼,就立刻引起民间的盗铸,以至币制更加紊乱了。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铁钱的铸造也出现了问题。 铁钱自五代以来即在川峡一带行使,宋初仍然限于这一地区,为数不过50万贯。行使交子之后,铁钱流通量下降为20多万贯。宋对西夏用兵,先在陕西路继在河东路铸造铁钱,并在当地使用。当时所铸为当十大铁钱,欧阳修等纷纷反对,指出晋州所铸这种大铁钱,“凡用一万七千余贯本,得一十七万余贯利,其利约一十五倍有余”;泽州大钱,“凡用六千四百余贯本,得一十五万三千八百余贯利,其利二十三倍有余”。这样一来,盗铸日炽,“虽有死刑不能禁”,“用之既久,币轻物贵,唯奸民盗铸者获利”,而为“官私久远深害”。朝廷上经过士大夫们的反对,陕西、河东又经地方官的努力,当十钱改作当三,或者铁钱三当铜钱一,这场风波才平息下来。陕西路一直是铜铁钱并用,王安石变法期间币制很稳定。到宋神宗元丰年间因陕西用兵,所铸铁钱又有折二钱,于是陕西路铁钱开始出现了壅滞过多现象。反变法派没有重视这一问题,以至铁钱由壅滞而贬值,由贬值而促使铜铁钱兑换率越来越大。熙宁末年铜钱100贯兑换铁钱102~105贯,元丰末年为100贯兑换110贯,到元祐三年则为100贯兑换125贯,元祐六年更增至170贯。以章惇为首的变法派重掌政权,情况虽有所缓和,但到元符二年兑换仍高达160贯。吕惠卿章楶先后上章提出变革办法,未及实行,政权即为蔡京集团窃取。这个集团重复了宋仁宗时候的老路,铸当十钱,“十得息四矣”,结果也与宋仁宗时候一样,“使游手鼓铸,无故有倍称之息,何惮而不为?虽日加断斩,势不可止”。于是不得不将当十改为当三,“京师一旦自凌晨数骑走出东华门,传呼里巷”,“富人无所措手”,金银铺等大吃其亏,而“宰执争辇钱而市黄金”,则大享其利。当十钱行不通了,又改成夹锡钱;又自夹锡钱回到了大铁钱,“铁钱既复行,其轻如初”,“自关以西,皆罢市,民不聊生”。而民间盗铸,不仅夹锡,连泥也夹上,于是北宋末南宋初年市场上涌现了这类的沙毛钱,加上官私铸造的各种劣质货币,贸易几乎无法进行了。于是南宋不得不另找途径,这个途径就是纸币。

世界上最早的纸币是在宋代中国川峡路产生的。 人们一向指出川峡行使铁钱,不利于交易,因而才改为交子(纸币)的。这虽然是促进交子产生的一个直接的因素,其实它不过是一种机因。造成交子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中唐以来飞钱、柜坊等商业信用信贷关系的发展。“楮之始行,非以楮为钱,以楮飞尔!”这种能飞的楮,在商业信用信贷关系的支持下,便能够作为同等量价值的某种金属的代表,在市场以崭新的前所未有的姿态活跃起来了。没有铁钱,在宋代商业信用信贷关系的推动下,交子也一定能够产生。而四川铁钱则加速了交子产生的过程,并首先在四川行使。

交子最先由成都府十六家豪商主持发行的,用相当的铁钱兑换定量的交子,因而交子在实际上是一种兑换券。 发行交子的豪商“广置邸店屋宇园田宝货”,大发其财;由于交子易于伪造,“兴行词讼不少”。因此,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年)知成都府事薛田与转运使张若谷建议和主持下,“废私交子,官中置造”,纸币发行权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 自此以后,每三年换印一次,谓之易界,到宋神宗两界并行,虽然发行量较多,但一直是稳定的,有利于市场交换的。尽管交子能够伪造,还有其他弊端,但它的出现,实为商业货币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宋代士大夫也认识到这一点:

蜀用铁钱,民苦转贸重,故设法书纸代钱,以便市易转运使以伪造交子多犯法,欲废不用。〔孙〕甫曰:“交子可以伪造,钱亦可以私铸;私铸有犯,钱可废乎?”但严治之,不当以小仁废大利。后卒不能废。

即使在蔡京集团大肆印刷交子以至一片混乱、弄得不可开交的情况下,士大夫也只批评蔡京集团纸币政策的错谬,对交子的作用也还是肯定的。

渡江之后,南宋采掘冶炼业生产大幅度下降,铜钱年铸不过10余万贯,而国家开支则成倍地增加。于是南宋政府挖空心思地寻找办法,以解决财政困难。这样,出自于这样一个目的,四川交子便移植到东南诸路,先有东南会子,继有淮交、湖会、铁钱变子等等不一而足。主持这件大事的是宋孝宗,他以审慎的态度对待这个问题,曾对侍臣们说:“朕以会子之故,几乎十年睡不着。”因而在发行量总是有一定的限制,还没有出现严重问题。可是,后来的嗣君,既要利用纸币吸引硬通货诸如铜钱金银等等,又要利用纸币解决政府财政困难,“一爪落网,全身被缚”,滥发纸币的恶果就不得不吞食了。

东南会子的发行,宋高宗绍兴三十年(1160年)为1 000万贯,基数100,至宋孝宗乾道淳熙年为2 000万贯,淳熙年间为2 400万贯,增至200~240。宋宁宗以后,会子发行量猛增,宋宁宗开禧年间为1.4亿贯,嘉定年间则为2.3亿贯;宋理宗绍定六年为3.2亿贯,嘉熙四年为5亿贯,而6年后的淳祐六年为6.5亿贯,增加了65倍。景定四年以后每日增印15万贯,全靠雕版印刷过日子了。随着纸币印行量的剧增,纸币币值亦为之猛跌,一上一下,为辩证法的发展创造了实例。宋孝宗乾道四年(1168年)楮币1贯币值770文,至宋宁宗嘉定初(1208年),楮币“顿损其半”,即贬值50%。至宋理宗端平三年(1236年)纸币1贯实值240文足,贬值为31%。淳祐十二年(1252年)为19.5%和13.4%,至宋度宗咸淳年间(1265—1274)则仅仅为5.32%了。在纸币一再贬值的情况下,物价如脱缰之马,猛烈上涨,以致“楮贱如粪土”,“市井视之,粪土不如”,“楮经如毛”,因而“弃掷燔烧,不复爱惜”,“至有聚楮而焚于通衢者”。财政经济陷于极度混乱的南宋王朝,就在蒙古贵族牧骑下崩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