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列国大夫聘问,通行赋诗言志,详见《左传》。赋诗多半是自唱,有时也教乐工去唱;唱的或是整篇诗,或只选一二章诗。当时人说话也常常引诗为证。所赋所引的诗,大多数在“诗三百”里。赋一章诗的似乎很多。《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卢蒲癸说:“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杜预注:“譬如赋诗者,取其一章而已。”“余取所求焉”也就是《国语》师亥说的“诗所以合意”(《鲁语》下)。赋诗只取一二章,并且只取一章中一二句,以合己意,叫作“断章取义”,引诗也是如此。这些都是借用古诗,加以引申,取其能明己意而止。“作诗人之意”是不问的。最显著的例是《左传》成公十二年晋却至对楚子反的话:

世之治也,诸侯间于天子之事,则相朝也。于是乎有享宴之礼。享以训共俭,宴以示慈惠。共俭以行礼而慈惠以布政。政以礼成,民是以息,百官承事,朝而不夕。此公侯之所以扦城其民也。故《诗》曰:“赳赳武夫,公侯干城。”及其乱也,诸侯贪冒,侵欲不忌,争寻常以尽其民,略其武夫以为己腹心股肱爪牙。故《诗》曰:“赳赳武夫,公侯腹心。”夭下有道,则公侯能为民干城而制其腹心。乱则反之。

这四句诗都在《周南·兔罝》篇里,前二句在首章,后二句在三章。那三章诗是复沓的,“赳赳武夫”二句(次章下句作“公侯好仇”),三章句法相同,意思自然一样。却至为了自己辩论的方便,硬将这四句说成相反两义,当然是穿凿,是附合支离。不过他是引诗为证,不是说诗;主要的是他的论旨,而不是诗的意义。看《左传》的记载,那时卿大夫对于“诗三百”大约都熟悉,各篇诗的本义,在他们原是明白易晓,正和我们对于皮黄戏一般。他们听赋诗,听引诗,只注重赋诗的人引诗的人用意所在;他们对于原诗的了解,是不会跟了赋诗引诗的人而歪曲的。好像后世诗文用典,但求旧典新用,不必与原义尽合;读者欣赏作者的技巧,可并不会因此误解原典的意义。不过注这样诗文的人该举出原典,以资考信。毛郑解《诗》却不如此。“诗三百”原多即事言情之作,当时义本易明。到了他们手里,有意深求,一律用赋诗引诗的方法去说解,以断章之义为全章全篇之义,结果自然便远出常人想像之外了。而说比兴时尤然。

《左传》所记赋诗,见于今本《诗经》的,共五十三篇:《国风》二十五,《小雅》二十六,《大雅》一,《颂》一。引诗共八十四篇:《国风》二十六,《小雅》二十三,《大雅》十八,《颂》十七。重见者均不计。再将两项合计,再去其重复的,共有一百二十三篇:《国风》四十六,《小雅》四十一,《大雅》十九,《颂》十七,占全诗三分之一强,可见“诗三百”当时流行之盛之广了。赋诗各篇中《毛传》定为兴诗的二十六,引诗中二十一;两项合计,去重复,共四十篇,占兴诗全数三分之一弱。赋诗显用喻义的九篇,有七篇兴诗。引诗显用喻义的十篇,有五篇兴诗。现在只举《左传》明言喻义而与《毛诗》相合的五篇,依《左传》中次序。先说赋诗。文公四年《传》云:

卫宁武子来聘。公与之宴,为赋《湛露》及《彤弓》。不辞,又不答赋。使行人私焉。对曰:“臣以为肄业及之也。昔诸侯朝正于王,王宴乐之,于是乎赋《湛露》,则天子当阳,诸侯用命也。……”

按《毛诗·湛露·序》、《传》云:

《湛露》,天子宴诸侯也。

湛湛露斯,匪阳不晞。(兴也。湛湛,露茂盛貌。阳,日也。晞,干也。露虽湛湛然,见阳则干。)厌厌夜饮,不醉无归。(《传》略)

合看《序》、《传》,正是“天子当阳,诸侯用命”的意思。又襄公十六年《传》说齐国再伐鲁国,鲁国派穆叔聘晋,并求援助。他“见范宣子,赋《鸿雁》之卒章。宣子曰:‘匄在此,敢使鲁无鸠乎?”,(杜注:鸠,集也。)按《鸿雁·序》云:

《鸿雁》,美宣王也。万民离散,不安其居。而能劳来还定安集之,至于矜寡,无不得其所焉。

诗卒章《传》云:

鸿雁于飞,哀鸣嗷嗷。(未得所安集,则嗷嗷然。)维此哲人,谓我劬劳。维彼愚人,谓我宣骄。(宣,示也。)

“安集”之义,正本《左传》。又襄公十九年《传》云:

季武子如晋拜师,晋侯享之。范宣子为政,赋《黍苗》。季武子兴,再拜稽首曰:“小国之仰大国也,如百谷之仰膏雨焉。若常能膏之,其天下辑睦,岂唯敝邑!”

按《黍苗·序》、《传》云:

《黍苗》,刺幽王也。不能膏润天下卿士,不能行召伯之职焉。

芃芃黍苗,阴雨膏之。(兴也。芃芃,长大貌。)悠悠南行,召伯劳之。(悠悠,行貌。)

所谓“不能膏润天下卿士”,也本于《左传》。

次记引诗。文公七年《传》云:

宋成公卒。……昭公将去群公子。乐豫曰:“不可。公族,公室之枝叶也。若去之,则本根无所庇阴矣。葛藟犹能庇其本根,故君子以为比,况国君乎!……”

按《葛藟·序》、《传》云:

《葛藟》,王族刺平王也。周室道衰,弃其九族焉。绵绵葛藟,在河之浒。(兴也。绵绵,长不绝之貌。水崖曰浒。)终远兄弟,谓他人父。(兄弟之道已相远矣。)谓他人父,亦莫我顾。

所谓“弃其九族”、“兄弟之道已相远”,都本于《左传》。陈奂云:“此诗因葛藟而兴,又以葛藟为比,故《毛传》以为兴,《左传》则以为比。”《左传》的“比”只是譬喻,与《毛传》的兴兼包“发端”一义者不同,陈说甚确。但他下文又说:“盖言兴而比已寓焉矣”,那却糊涂了。又襄公三十一年《传》云:

北宫文子相卫襄公以如楚,宋之盟故也。过郑,印段迋劳于棐林,如聘礼而以(用)劳辞。文子入聘。子羽为行人。冯简子与子大叔逆客。事毕而出,言于卫侯曰:“郑有礼,其数世之福也,其无大国之讨乎!《诗》云:‘谁能执热,逝不以濯?’礼之于政,如热之有濯也;濯以救热,何患之有!

按《桑柔》五章《传》云:

为谋为毖,乱况斯削。(毖,慎也。)告尔忧恤,诲尔序爵。谁能执热,逝不以濯?(濯所以救热也,礼所以救乱也。)其何能淑!载胥及溺!

“谁能执热”二句《传》几乎全与《左传》同。《桑柔》是兴诗,但这两句却是《大序》所谓“比”。以上五例,一方面看出断章取义或诗以合意的情形,一方面可看出《毛诗》比兴受到了《左传》的影响。但春秋时赋诗引诗,是即景生情的;在彼此晤对的背景之下,尽管断章取义,还是亲切易晓。《毛诗》一律用赋诗引诗的方法,却没了那背景,所以有时便令人觉得无中生有了。《郑笺》力求系统化,力求泯去断章的痕迹,但根据态度与《毛传》同,所以也还不免无中生有的毛病。

诗序》主要的意念是美刺,《风》《雅》各篇序中明言“美”的二十八,明言“刺”的一百二十九,两共一百五十七,占《风》《雅》诗全数百分之五十九强。其中兴诗六十七,美诗六,刺诗六十一,占兴诗全数百分之五十八弱。美刺并不限于比兴,只一般的是诗的作用,所谓“诗言志”最初的意义是讽与颂,就是后来美刺的意思。古代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庶人传语。《诗经》说到作诗之意的有十二篇,都不外乎讽与颂。不过这十二篇只有两篇《风》诗,其馀全在大小《雅》里。《风》诗大概不出于民间↑③↑,但与《小雅》的一部分都非“献诗”,是可无疑的。刘安所谓“《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多少说着了这部分诗的性质与作用。这是歌谣,可是贵族的歌谣。春秋用《风》诗比较的晚。《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引用《曹风·候人》,这是开始。劳孝舆春秋诗话》二云:

春秋至僖公二十四年为八十年矣。至此始引用列国之风,前所引者皆《雅》《颂》。可知《风》诗皆随时所作,如《硕人》、《清人》之类是也。而左氏不悉标出者,大抵《风》诗未必有切指之题。《小序》之傅会,可尽信哉!

赋《风》诗却以文公十三年郑子家赋《载驰》篇为始见。劳氏因此推想“《风》诗皆随时所作”,举《硕人》、《清人》等篇为例。但作诗时代,《左传》有记载的只有《硕人》、《清人》、《载驰》、《黄鸟》四篇。据这四篇而推论其馀的一百五十六篇《风》诗皆春秋中叶后随时所作,实难征信。大约《风》诗(和《小雅》一部分)入乐较晚,而当时诗以声为用,入乐以后,才得广传,因此引的赋的也便晚了。不过劳氏说,“《风》诗未必有切指之题,《小序》之傅会,可尽信哉!”却是重要的意见。原来自从僖公二十四年以后,引《风》诗赋《风》诗的都很不少。《雅》《颂》本多讽颂之作,断章取义与原义不致相去太远;《风》诗却少讽颂之作,断章取义往往与原义差得很远。这在当时是无妨的。后来《毛诗》却一律用赋诗引诗的方法说解,在《风》诗(及《小雅》的一部分)便更觉支离傅会了。而譬喻的句子(比兴)尤其是这样。

“美刺”之称实在本于《春秋》家。公羊、穀梁解经多用“褒贬”字,也用“美恶”字。《公羊》隐公七年《传》云:

“滕侯卒。”何以不名?微国也。微国则其称“侯”何?不嫌也。《春秋》贵贱不嫌同号,“美恶”不嫌同辞。

又如僖公十年“晋杀其大夫里克”《传》云:

然则曷为不言惠公之入?晋之不言出入者,踊(何休注,豫也。)为文公讳也。齐小白入于齐,则昌为不为桓公讳?桓公之享国也长,“美”见乎天下,故不为之讳本“恶”也。文公之享国也短,美未见乎天下,故为之讳本恶也。

这都是“美恶”并言,是实字,是名词。“美恶”是当时成语,有时也用为形容词和副词。又《穀梁》僖公元年《传》云:

“齐师、宋师、曹师城邢。”是向之师也。使之如政事然,“美”齐侯之功也。

又如僖公九年《传》云:

“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桓盟不日,此何以日?“美”之也。为见天子之禁,故备之(日)也。

这是专说“美”的,“美”字虚用,是动词。“恶”字如此虚用的例,两传中未见。却有“刺”字,只《穀梁传》中一见。庄公四年《传》云:

“冬,公及齐人狩于郜。”“齐人”者,齐侯也。其曰“人”何也?卑公之敌,所以卑公也。不复仇而怨不释,刺释怨也。

这里“美”和“刺”该就是《毛诗》所本。但两传所称“美恶”“美刺”,都不免穿凿之嫌,毛郑大概也受到了影响。《诗经》中可也一见“美刺”的“刺”字。《魏风·葛屦》篇末述作诗之意云:

维是褊心,是以为刺。

这是刺诗的内证,足为美刺说张目。按美,善也,《诗序》中也偶用“嘉”字。刺,责也,《诗序》中也偶用“责”“诱”“规”“诲”等字,更常用“戒”字。如《秦风·终南序》云,“戒襄公也。”首章“终南何有?有条有枚。”《传》也说,“宜以戒不宜也。”《序》、《传》相合显然。可是《诗序》据献诗讽颂的史迹,却采用了《春秋》家的名称,似乎也不是无因的。《孟子·滕文公》下云:

兴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赵岐注:“言乱臣贼子惧《春秋》之贬责也。”又《离娄》下云:

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

焦循《孟子正义》说:“诸史无义而《春秋》有义”,是确切的解释。所谓“义”是什么呢?伪孙奭《疏》云:

盖《春秋》以义断之,……以赏罚之意寓之褒贬,而褒贬之意则寓于一言耳。

在史是褒贬,在诗就是讽颂。孟子似乎是说,献诗的事已经衰废了,孔子寓讽颂之意于史,作《春秋》,赏善罚恶,以垂教于天下后世,所以“乱臣贼子惧”。《诗》与《春秋》在《孟子》书中,相关既如此之密切,那么,序《诗》的人参照诗文,采用“美刺”的名称,也是很自然的事了。

孔子时赋诗不行,雅乐败坏,诗和乐渐渐分家。所以他论诗便侧重义一方面。他说: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

论语集解》引包咸曰:“归于正”。按“思无邪”见《鲁颂·駉》篇末章,下句是“思马斯徂”。《笺》云:“徂,犹行也。……牧马使可走行。”全诗咏牧马事。陈奂于首章说云:“思,词也。斯,犹其也。‘无疆’‘无期’,颂祷之词。‘无斁’‘无邪’,又有劝戒之义焉。‘思’皆为语助。”“无邪”只是专心致志的意思,孔子当是断章取义。他又说: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泰伯》)

又说:

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阳货》)

这都是从“无邪”一义推演出来的。孔子以“无邪”论诗,影响后世极大。《诗大序》所谓“正得失”,所谓“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所谓“发乎情,止乎礼义”,都是“无邪”一语的注脚。《毛诗》、《郑笺》的基石,可以说便是这个意念。至于《传》、《笺》的方法,却受于孟子为主,但曲解了孟子。孟子时雅乐衰亡,新声大作,诗乐完全分家,诗更重义一方面。他说诗虽然还不免有断章取义之处,但他开始注重全篇的说解了。《万章(上)》,咸丘蒙问道:

《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舜既为天子矣,敢问瞽瞍之非臣如何?

孟子答道:

是诗也,非是之谓也。劳于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独贤劳也”。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如以辞而已矣,《云汉》之诗曰:“周馀黎民,靡有孑遗。”信斯言也,是周无遗民也。

这是论《小雅·北山》诗。全诗主旨在咸丘蒙所举四句之下的“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二句,孟子的意见是对的。咸丘蒙是断章取义,孟子却就全篇说解。这是一个新态度。春秋赋诗,虽有全篇,所重在声,取义甚少。引诗却有说全篇意义的。如《左传》隐公三年,君子曰:“《风》有《采蘩》、《采苹》,《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杜注云:“明有忠信之行,虽薄物皆可为用。”但只此一例,出于偶然。到了孟子,才有意的注重全篇之义;他和咸丘蒙论《北山》诗,和公孙丑论《小弁》、《凯风》的怨亲不怨亲(《告子(下)》),都是就全篇而论。而在对咸丘蒙的一段话里,更明显的表示他的主张。“以文害辞”“以辞害志”便指断章取义而言,他反对那样的说诗。“以意逆志”赵注云:

人情不远,以己之意逆诗人之志,是为得其实矣。

《说文》二下《辵部》:“逆,迎也。”《周礼·天官·司会》“以逆都鄙官府之志”,《司书》“以逆群吏之征令”,郑玄都注云:“逆受而钩考之。”又《地官·乡师》“以逆其役事”,郑注也道:“逆犹钩考也。”以己之意“迎受”诗人之志而加以“钩考”,与“诗所以合意”正相反。如何以己之意“钩考”诗人之志呢?赵氏举出“人情不远”之说,是很好的。但还得加一句,逆志必得靠文辞。文辞就是字句。“以文害辞”“以辞害志”,固然不成,但离开字句而猜全篇的意义也是不成的。孟子论《北山》等三诗,似乎只靠文辞说解诗义;他并不曾指出这些是何时何人的诗。到此为止的“以意逆志”是没有什么流弊的。但孟子还说了一番话:

……以友天下之善士为未足,又尚(上)论古之人。颂(诵)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友也。(《万章(下)》)

这一段只重在“尚论古之人”,“诵诗”“读书”与“知人论世”各是一事,并不包含“诵诗”“读书”必得“知人论世”才能了解的意思。《毛诗》、《郑笺》跟着孟子注重全篇的说解,自是正路。但他们曲解“知人论世”,并死守着“思无邪”一义胶柱鼓瑟的“以意逆志”,于是乎就不是说诗而是证史了。断章取义而以“思无邪”论诗,是无妨的。根据“文辞”“以意逆志”,或“知人论世”“以意逆志”也可以多少得着“作诗者之意”,因为人情是不相远的。他们却据“思无邪”一义先给“作诗者之志”定下了模型,再在这模型里“以意逆志”,以诗证史,人情自然顾不到,结果自然便远出常人想像之外了。固然《传》、《笺》以诗证史,也自有他们的客观标准,便是《诗经》中的国别与篇次;郑氏根据了这些,系统的附合史料,便成了他的《诗谱》。但国别与篇次都是在诗外的不确切的标准,与诗义相关极少,不足为据。就在这种附合支离的局面下,产生了赋比兴的解释;而比兴义去常情更远,最为缠夹,可也最受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