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语文的教学上,在文艺的发展上,朗读都占着重要的位置。从前私塾里教书,老师照例范读,学生循声朗诵。早年学校里教古文,也还是如此。“五四”以来,中等以上的国文教学不兴这一套;但小学里教国语还用着老法子。一方面白话文学的成立重新使人感到朗读的重要,可是大家都不知道白话文应该怎样朗读才好。私人在这方面做试验的,民国十五年左右就有了。民国二十年以后,朗读会也常有了,朗读广播也有了。抗战以来,朗读成为文艺宣传的重要方法,自然更见流行了。

朗读人多称为“朗诵”,从前有“高声朗诵”的成语,现在有“朗诵诗”的通名。但“诵”本是背诵文辞的意思,和“抽绎义蕴”的“读”不一样;虽然这两个词也可以通用。“高声朗诵”正指背诵或准备背诵而言,倒是名副其实。白话诗文的朗诵,特别注重“义蕴”方面,而腔调也和背诵不同。这该称为“朗读”合式些。再从语文教学方向看,有“默读”,是和“朗读”相对的词;又有“精读”、“泛读”,都着眼在意义或“义蕴”上。这些是一套;若单出“朗诵”,倒觉得不大顺溜似的。最有关系的还是“诵”的腔调。所谓“诵”的腔调便是私塾儿童读启蒙书的腔调,也便是现在小学生读国语教科书的腔调;这决不是我们所谓“读”的腔调——如恭读《总理遗嘱》的腔调。我们现在已经知道,白话文宜用“读”的腔调,“诵”是不合式的。所以称“朗诵”不如称“朗读”的好。

黄仲苏先生在《朗诵法》(二十五年,开明)里分“朗诵腔调”为四大类:

一曰诵读诵谓读之而有音节者,宜用于读散文,如《四书》、诸子、《左传》、《四史》以及专家文集中之议、论、说、辩、序、跋、传记、表奏、书札等等。

二曰吟读吟,呻也,哦也。宜用于读绝诗、律诗、词曲及其他短篇抒情韵文如诔、歌之类。

三曰咏读咏者,歌也,与咏通,亦作永。宜用于读长篇韵文,如骈赋、古体诗之类。

四曰讲读讲者,说也,谈也。说乃说话之“说”,谈则谓对话。宜用于读语体文。(以上节录原书一二六至一二八面)

这四分法黄先生说是“审辨文体,并依据《说文》字义及个人经验”(一二六面)定的。按作者所知道的实际情形和个人经验,吟读和咏读可以并为一类,叫做“吟”;讲读该再分为“读”和“说”两类;诵读照旧,只叫做“诵”。下面参照黄先生原定的次序逐项说明。

周礼》“大司乐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郑玄注,“倍文曰讽,以声节之曰诵”。段玉裁道,“倍同背,谓不开读也;诵则非直背文,又为吟咏以声节之”(《说文解字》言部注)。古代的诵是有腔调的,由此可见。腔调虽不可知,但“长言”或“永言”——就是延长字音——的部分,大概总是有的。《学记》里道,“今之教者,呻其占毕”,“呻”是“吟诵”,是“长咏”(注疏),可以参证。至于近代私塾儿童诵读《百家姓》、《千字文》、《龙文鞭影》以及《四书》等的腔调,大致两字一拍,每一停顿处字音稍稍延长,恐怕已经是佛教徒“转读”经文的影响,不尽是本国的传统了。吟的腔调也是印度影响,却比诵复杂得多。诵宜于短的句读,作用是便于上口,便于记,便于背;只是“平铺直叙,琅琅诵之”(《朗诵法》一二六面),并没有多少抑扬顿挫。黄先生所举的书,似乎只《四书》还宜于诵;诸子以下句读长,虽也可以诵,却得加些变化,参入吟腔才成。朗读这些书,该算是在吟诵之间。

至于小学国语教科书,无论里面的“国语”离标准语近些远些,总之是“语”,便于上口。文宜吟诵,因为本不是自然的;语只宜读或说;吟诵反失自然,使学生只记辞句,忽略意义。这是教学上一个大损失。现行小学国语教科书有的韵语太多,似乎有意使儿童去“诵”,作者极不以为然。在原编辑人的意思,大概以为韵语便于记忆些,一方面白话诗可选的少,合于小学生程度的更少。韵语便于记忆是事实,可是那种浮滑而不自然的韵语给儿童不好的榜样,损害他们健全的语感,代价未免太大。倒是幸而他们只随口诵读过去,不仔细去体味;不然,真个拿那种韵语做说话和写作的榜样,说出来写出来的恐怕都有点不像话。儿童需要诗歌很迫切,也是事实。但白话诗合用的其实不少见。一般编辑人先就看不起白话诗,不去读,也不肯去翻那些诗集,这怨谁。再说歌谣也是可选的,那些编辑人也懒得找去。他们只会自作聪明地编出些非驴非马的韵语!作者以为此后国语教科书里不妨多选些诗歌:白话诗,歌谣,近于白话的旧诗词曲。白话诗只要“读”,旧诗词曲要吟或吟诵,歌谣要说或吟唱。白话文也只要读,白话只要说。这些下文还要论及。——单纯的诵腔帮助很少,作者以为可以不用。

还有一种诵腔,值得提一下。最早提倡读诗会的是已故的朱湘先生,那是民国十五年。他的读诗会只开过一回或者没有开成,作者已经记不起;但作者曾听过他朗读他的《采莲曲》。那是诵,用的是旧戏里的一种“韵白”。他自己说是试验。《采莲曲》本近于歌,似乎是词和小调的混合物,腔调是很轻快的。“韵白”虽然也轻快,可是渗透一种滑稽味,明明和《采莲曲》不能打成一片,所以听起来总不顺耳似的。这种近歌的诗在白话诗里极少,几乎可以算是例外。应该怎样朗读,很不容易定;也许可用吟腔试试。不过像“韵白”这类腔调,如果做滑稽诗或无意义的诗,也可以利用。这类诗其实也是需要的。

吟特别注重音调节奏,最见出佛经“转读”的影响(参看胡适白话文学史》上卷二○五至二一五面)。黄先生说:“所谓吟者,……声韵应叶,音节和谐。吟哦之际,行腔使调,至为舒缓,其抑扬顿挫之间,极尽委婉旋绕之能事。……盖吟读专以表达神韵为要。”又说:“吟读……行腔使调,较咏读为速,而比之诵读则稍缓”(《朗诵法》一二六至一二七面)。这里指出的“吟读”、“诵读”的分别,确是有的;不过作者认为后者只是吟腔的变化,或者吟诵相杂,所谓吟诵之间,不必另立一类。赵元任先生在《新诗歌集》(商务版)里说过,吟律诗吟词,各地的腔调相近,吟古诗吟文就相差得多。大概律诗和词平仄谐畅,朗读起来,可以按二字一拍一字半拍停顿,每顿又都可以延长字音,每拍每顿听上去都很亭匀的,所以各地差不多。古诗和文,平仄没有定律,就没有这样的客观的一致了。而散文变化更多。唐擘黄先生曾在《散文节拍粗测》(《国故新探》,商务)里记出他朗读韩愈《送董邵南序》和苏洵乐论》各一段的节拍。前者是二字一顿或一字一顿,如“燕赵古称多慷慨悲歌之士”便有六拍;后者大不相同,如“雨,吾见其所以湿万物也”便只两拍。唐先生说:“每秒时中所念的平均字数之多少随文势之缓急而变。如上示两例,《乐论》比《送董序》每秒平均字数多一倍(前者每秒平均二·四字,后者一·二字);而它的文势也比《送董序》急得多。文势的缓急是关乎文中所表的情境。”——散文有时得吟,有时得吟诵;黄先生以为诸子专集等等和《四书》同宜于诵,而将吟限于绝律诗、词曲等,似乎不合于实际情形。

“五四”以来,人们喜欢用“摇头摆尾的”去形容那些迷恋古文的人。摇头摆尾正是吟文的丑态,虽然吟文并不必需摇头摆尾。从此青年国文教师都不敢在教室里吟诵古文,怕人笑话,怕人笑话他落伍。学生自然也就有了成见。有一回清华大学举行诵读会,有吟古文的节目,会后一个高才生表示这节目无意义,他不感觉兴趣。那时是民国二十几年了,距离“五四”已经十几年了。学校里废了吟这么多年,即使是大学高才生,有了这样成见,也不足怪的。但这也是教学上一个大损失。古文和旧诗、词等都不是自然的语言,非看不能知道它们的意义,非吟不能体会它们的口气——不像白话诗文有时只听人家读或说就能了解欣赏,用不着看。吟好像电影里的“慢镜头”,将那些不自然的语言的口气慢慢显示出来,让人们好捉摸着。桐城派的因声求气说该就是这个意思。钱基博先生给《朗诵法》作序,论因声求气法最详尽,值得参考。他引姚鼐的话:“大抵学古文者,必要放声疾读,只久之自悟;若但能默看,即终身作外行也。”(见《尺牍》、《与陈硕士》)又引曾国藩的话:“如《四书》、《诗》、《书》、《易经》、《左传》、《昭明文选》,李、杜、韩、苏之诗,韩、欧、曾、王之文,非高声朗诵则不能得其雄伟之概,非密咏恬吟则不能探其深远之趣。二者并进,使古人之声调拂拂然若与我之喉舌相习,则下笔时必有句调凑赴腕下,自觉琅琅可诵矣。”(见《家训》《字谕纪泽》)这都是很精当的。现在多数学生不能欣赏古文旧诗、词等,又不能写作文言,不会吟也不屑吟恐怕是主要的原因之一。作者虽不主张学生写作文言,但按课程标准说,多数学生的这两种现象似乎不能不算是教学上的大损失。近年渐渐有人见到这个道理,重新强调吟的重要;如夏丐尊、叶圣陶二先生的《文心》里便有很好的意见——他们提议的一些吟古文的符号也简单切实。作者主张学校里恢复从前范读的办法,吟、读、说并用。

黄先生所谓“讲读”,是“以说话谈论之语调出之”(《朗诵法》一二八面),只当得作者的“说”类。赵元任先生论白话诗也说过:“白话诗不能吟,……是本来不预备吟的;既然是白话诗,就是预备说的,而且不是像戏台上道白那末印板式的说法,……乃是照最自然最达意表情的语调的抑扬顿挫来说的。”(《新诗歌集》)他们似乎都以为白话诗文本于口语,只要说就成。但口语和文字究竟不能一致,况且白话诗文还有多少欧化的成分,一时也还不能顺口地说出。因此便不能不有“读”的腔调。从前宣读诏书,现在法庭里宣读判词,都是读的腔调。读注重意义,注重清楚,要如朱子所谓“舒缓不迫,字字分明”。不管文言、白话,都用差不多的腔调。这里面也有抑扬顿挫,也有口气,但不显著;每字都该给予相当分量,不宜滑过去。整个的效果是郑重,是平静。现在读腔是大行了,除恭读《总理遗嘱》外,还有宣读国民公约,宣读党员守则等;后两者听众并须循声朗读。但这些也许因为读得太熟,听得太熟了,不免有读得太快、太模糊的时候,似乎不合于读的本意。这些都是应用的文言;一切应用的文言都只宜于读。这也关涉到语文的教学。至于白话诗文,向来是用读腔的。赵元任先生的国语留声机片便是如此。他所谓“说”,和黄先生所谓“讲读”,恐怕也就是作者所谓“读”。这也难怪,白话文里纯粹口语原很少,戏剧能用纯粹口语的,早期只有丁西林先生,近年来才多起来。赵黄两先生似乎只注意到白话诗文本于口语,虽不是纯粹口语,按理想总该是“预备说的”。可是赵先生实地试验起来,便觉有时候并不能那么“最自然”地“说”了,他于是只好迁就着“读”。可是他似乎还想着那也是“说”,不过不是“最自然”的罢了。赵先生说起戏台上的道白。戏台上道白有艺术白和自然白(?)的分别。艺术白郑重,可以说与“读”相当;自然白轻快,丑角多用它,和“说”也有些相像。——白话诗文自当以读为主。

早期白话诗文大概免不了文言调,并渗入欧化调,纯粹口语成分极少。后来口语调渐渐赶掉了文言调,但欧化调也随着发展。近年运用纯粹口语——国语,北平话——的才多些,老舍先生是一位代表。但比较起来还是少数。老舍先生的作品富于幽默的成分,“说”起来极有趣味。抗战前北平朱孟实先生家里常有诵读会,有一回一位唐宝钦先生“说”老舍先生的《一天》,活泼轻快,听众都感兴趣,觉着比单是阅读所得的多——已经看过原文的觉得如此,后来补看原文的也觉得如此。作者在清华大学一个集会里也试过浑家先生的《奉劝大爷》(二十五年二月三日《立报》),那是讽劝胡汉民先生的。听众也还感觉趣味。这两篇文都短而幽默。非幽默的长文,作者也在清华诵读会里试说过一回。那是作者自己的《给亡妇》。这篇文是有意用口语写的,但不敢说纯粹到什么程度。说的当儿一面担心时间来不及,一面因为自己说自己的文字有些不好意思,所以说得很快,有点草草了事似的,结果没有能够引起听众的特别注意。作者以为这种文字若用的真是纯粹口语,再由一个会说的人来说,至少可以使听众感到特别真切的。至于用口语写的白话诗,大家最容易想起的该是徐志摩先生的那些“无韵体”的诗。作者觉得那些诗用的可以算是纯粹口语。作者曾在清华的诵读会里试说过他的《卡尔佛里》一首。一面是说得不好,一面也许因为题材太生疏罢,失败了。但是还值得试别首,作者想。还有赵元任先生贺胡适之先生四十生日的诗(十九年十二月十八日北平《晨报》),用的道地的北平话,很幽默的,说起来该很好。徐先生还写过一首他的方言(硖石)诗,《一条金色的光痕》,是一个穷老婆子给另一个死了的穷老婆子向一位太太求帮衬的一番话。作者听过他的小同乡蒋慰堂先生说这首诗,觉得亲切有味。因此想起康白情先生的《一封未写完的信》那首诗,信文大部分用的是口语,有些是四川话;作者想若用四川腔去说,该很好。

早期的戏剧,只有丁西林先生的作品演出时像是话,别的便不免有些文气或外国语气,不像真的。近年来戏剧渐渐发展,抗战以后更盛,像话的对话才算成立了。曹禺先生当然是一位很适当的代表。不久得见陈白尘先生的《结婚进行曲》,觉得那前几幕里的对话自然活泼,好像有弹性似的,值得特别注意。戏剧是预备演的,对话得是“最自然”的,所以非用纯粹口语不可。戏剧虽然不止是预备说的,但既然是“最自然”的对话,当然最宜于说;要训练说腔,戏剧是最适合的材料——小说和散文里虽然也有对话,可是纯粹口语比较少。戏剧的发展可以促进说的发展。不过大部分白话诗文还是只宜于读。就白话文作品而论,读是主腔,说是辅腔;我们自当更着重在读上。

现在的诗歌朗诵,其实是朗读。作者还没有机会参加过这一类朗诵会,但曾请老舍先生读过《剑北篇》的一段和《大地龙蛇》里那段押韵的对话。听的所得比看的所得多而且好。特别是在看的时候总觉得那些韵脚太显著,仿佛凸出纸面上似的刺眼,可是听的时候只觉得和谐,韵脚都融化在句子里好像没有了一般。老舍先生不像吟旧诗、词等的样子重读韵脚,而是照外国诗的读法顺着辞气读过去。再说《剑北篇》原用大鼓调句法,他却只读不吟唱,大概是只要郑重和平静的效果的缘故。——读的用处最广大,语文教学上应该特别注重它。现在的学生只在小学里学会了诵,吟、读、说都不曾学。诵在离开小学后恐怕简直用不着;读倒是常常用着。黄先生说到教室内的国文教学,学生“起立读文,……每因害羞,辄以书掩面,草草读毕;或因胆怯,吞吐嗫嚅,期期不能出诸口;偶或出声,亦细微不可辨”(《朗诵法》一三六面)。这是实在情形,正是没有受过读的训练的结果。作者主张小学的国语教学应该废诵重读,兼学吟和说;大中学也该重读,恢复吟,兼学说。有人或许觉得读和说不便于背。其实这是没有根据的成见。背读《总理遗嘱》便是眼前的反证。作者曾试过背读白话诗,觉得至少不比背吟古体诗难。至于背说,演员背戏词也是眼前的例子;还有中小学生背演说的也常见。——语文教学里训练背说,便可以用剧本作材料,让学生分任角色说对话,那么,背起来就更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