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年,承教育部委托撰拟大学中国文学系科目草案,我就和罗莘田先生(常培)一起商量,拟成了一份,送到部里。那草案实在是我们两个人的共同意见。那草案后来又经过一番修订,二十八年六月,交给大学各学院分院课程会议讨论。同年八月教育部根据这次会议的结果,颁布了分系必修选修科目表,到现在已经施行了整三年了。

这次课程会议,我因为学年正在结束,分不开身,不能到重庆出席去。草案上既没有说明的文字,自己又没有能够向到会的诸位先生阐述一切,起草人的用意不免有被忽略的地方,也是自然的。这是我的一宗遗憾。科目表颁行后,从去年以来,陆续见到些批评的文字。金陵大学中国文学系主编的《斯文》上就有三篇,作者依次是程会易(一卷十六期)、余贤勋(一卷十九期)、张守义(二卷一期)三位先生(余先生已故)。《高等教育季刊》一卷三期朱光潜先生《文学院课程之检讨》里也有专评中国文学系科目的话。还有,罗莘田先生、王了一先生(力)曾各写过一篇文,论到语言文字组的科目,载在《中央日报》昆明版附刊的《语文》上。此外也许还有别的文字,但我见到的只是这些。

原案的用意,第一在“中国文学系得设文学及语言文字两组”。感谢那回出席的诸位先生,这个意见被采纳了。我们所以这样主张,是因为眼见这二十年来中国语言文字学的突飞猛进,觉得应该训练些人才适应这种新兴的专业,促进它的发展。这是实际的需要,至少我们和一些同行同事都觉得如此。但是语言文字和文学关系密切,决不该打成两橛,我们是知道的。我们并没有糊涂到主张将中国语言文字独立设一学系;而且在两组科目里我们兼筹并顾,希望学生能够融会贯通,不致有偏枯的毛病。但这个分组的意见虽然被那回课程会议接受了,却似乎还没有得到一般的重视。只看现行科目表里对于语言文字的科目安排得未尽妥善,以及上面所举的《斯文》里的三篇文字都只论文学组的科目,不曾提到语言文字组,就可知道。朱先生且主张还是不必分组的好。这里我要大胆地指出,至少有一两个大学的中国文学系早就在抗战前分了组;这样训练出来的语言文字组的毕业生,至少有一些已经有成绩可见。这事实似乎是值得留意的。

原案的第二层用意在注重或提倡中国文学史的研究。我们将文学史分为四段,分量特别重。这是文学组的必修科目。另设中国文学史概要一科,定为语言文字组必修。文学组注重中国文学史,原是北京大学的办法,是胡适之先生拟定的。胡先生将文学史的研究作为文学组发展的目标,我们觉得是有理由的。这一科不止于培养常识,更注重的是提出问题,指示路子。这一科该注重使学生阅读原料,使他们尽量接触——最好是熟悉——朱先生所谓“权威作家与重要作品”;编印文学史选读材料或指定专书使学生阅读,都要他们作报告(中国文学史概要也得这么办,不过缩小规模罢了)。从这一科可以向许多方面发展:或向古代文学如《诗经》、《楚辞》等方面去,或向各代诗文或向各代大家名家方面去,或向戏曲小说方面去,或向文学批评方面去。这些得看各校师生的修养和兴趣以及图书的设备等等而定。各大学的中国文学系或中国文学系的文学组可以从这一科里发展各自的特长。这科目决不是刻板的讲章,如一般人所想像的(程先生主张设中国文学专题研究六至十二学分,意见和我们近似,但他将这一科列为选修)。可惜我们错过了说明的机会,课堂会议将那四段文学史都删掉了,只留下那不分段的。

这一点是现行科目表里最该斟酌的,我们认为分段的中国文学史是文学组主要的基本科目。此外,如上文提到的表中语言文字科目的安排,也未尽妥善。程先生指出文字学概要不该排在第三学年,是很对的,而表中这科目下面注道,“形音义并重”,似乎更忽略了二十年来声韵学的发展。我要指出,民国五六年间北京大学就将文字学分开形义和音两科教授了。这两科是工具的基本科目,文学组该和语言文字组受一般的训练,才可以通读古书,洞明语义。倒是语言学概要,范围较广,和文学组的关系不及这两科密切,可以无须列为必修。又如文学组选修科目里的古声韵学应该就是语言文字组必修科目里的古音研究,不知何以别立名称。还有,原案里两组的选修科目都将目录学和校勘实习列在头里。现行科目表中却只列入语言文字组的选修科目里。这一层的不妥处,程先生已经论过了。还有,各体文习作一科下注“包括古代现代各体”,似乎太广泛,事实上难行,理论上似乎也不必要。这一点下文再论。至于程先生论选修科目的重要和庞杂,语多中肯。这里只想补一句,就是,中国近世史和中国地理(总论)也列在选修科目里,似乎太不调和了——学生尽可选习这两科,但不必列在表里。

批评的文字中,罗、王二位先生和我的意见没有什么出入,他们的两篇可以不必讨论。别的几篇,细节上虽然各不相同,但主要的意见似乎是一致的。第一项是,中国文学系经史子集应该并重,也可以说是中国文学系应以国学为主。朱先生说,“每国学问皆有其历史背景与传统,为长久经验所积累而成,自有其存在之理由”。这自然不错。但我们接受传统,应该采取批评的态度。按从前的情形,本来就只有经学,史子集都是附庸;后来史子由附庸而蔚为大国,但集部还只有笺注之学,一直在附庸的地位。民国以来,康、梁以后,时代变了,背景换了,经学已然不成其为学;经学的问题有些变成无意义,有些分别归入哲学、史学、文学。诸子学也分别划归这三者。集部大致归到史学、文学;从前有附庸和大国之分,现在一律平等,集部是升了格了。这中间有一个时期通行“国学”一词,平等地包括经史子集。这只是个过渡的名词,既不能表示历史的实际,也不能表示批评的态度,现在已经不大有人用了。我们的原案至少是在努力采取批评的态度去接受传统的。如文学组必修科目原将文字学、声韵学列在最前头,词选、曲选原没有,又列专书选读两目(第二目原只包括《四史》,没有《晋书》);这些都是采取传统的态度。又如我们努力将必修科目减少,给学生多选习别系科目——特别是历史学系和哲学系的科目——的机会,培植他们的广博的基础,这也正是采取传统的态度,不过方式不同罢了。至于“文学”一词的涵义,照现行的用法,似乎有广狭之分。论现代文学多用狭义,和西洋所谓文学略同。论前代文学便只能用广义,是传统的“文”和狭义的“文学”的化合语。“中国文学史”一词中的“文学”当然是广义的。朱先生恐怕有人“误于‘文学’一词”,以为“吾国文学如欲独立,必使其脱离经史子之研究而后可”。至少我们自己相信还不至于如此。

第二项是,学生应该多读专书;专书包括朱先生所谓“古典名著”和余先生所主张的诗文词曲各专集。这原是很好的意见,我们一向也有同感。但专书太多,得加别择;专集可斟酌列入选修科目,古典名著却该列入必修科目。可是,即以古典名著而论,文学组科目表里标举的群经诸子四史等,也还只能“选读”,要学生一一读遍,恐怕是很难做到的。除非取消别的科目,只读这些;那显然是太专固了。程先生说得好:“历代典籍,文理艰深,若详加衍释,虑有非每周三小时一年所能卒业者。故此科之设,重在举一反三。其中一部分,似可期以半年,俾可多读数种。”我们的意思也是如此。这样看,文学组原列专书选读两目为必修,似乎不算少;但语言文字组只有一目,确是嫌少,我承认。学生不但应该多读专书,而且应该多读书。朱先生所攻击的“概要”、“学史”、“研究”等科目,毛病似乎不在“偏重常识”——“概要”偏重常识,“学史”、“研究”并不然——而在学生只听讲,不读参考书,不切实的作报告。这些科目若教者得人,能够诱导学生去切实读书,在成效方面可以和专书选读相得益彰。

上文提过各体文习作一科目,程先生、张先生都很注意习作。程先生的意思似乎是说,必修科目表中所列文诗词曲诸选,本该像选修科目中的“现代中国文学讨论及习作”一样附带习作。现在这些既然不附习作,他主张各体文习作加成六学分,第二、三、四年必修,以散文、骈文、韵文为次序;韵文又分诗歌和词曲。事实上现在各大学文诗词曲选诸科有附带习作的,这样主张的人也不少。他们以为:习作了才知道甘苦,再说,大学中国文学系的学生都不习作这些,这些体恐怕要失传。文诗词曲选诸科不附习作,是我们的主张。我们觉得欣赏与批评跟创作没有有机的关联,前两者和后者是分得开的。在文学批评发达的今日,欣赏与批评也得“豫之以学”,单凭阅读与创作的经验是不够的。这里阅读的经验自然不可少,而且多多益善。创作的经验虽然也可帮助一些,但这种经验发展得难些慢些,总是落在阅读的经验后面,常语“眼高手低”可以为证;所以与其分力创作,不如专力阅读。至于“现代中国文学讨论”附习作,是恐怕埋没了一些有创作才能的学生,并非从欣赏与批评着眼。据现在的环境和青年的修养,有创作才能的学生走现代文学(白话文学)的路子,自然事半功倍。如有对于旧来各体发生兴趣的,我们原意教师可以在课外帮助这一些学生。但我现在想,文学组的选修科目里可以列入诗词习作;只消诗词就够了,别体现在作的人似乎已经不多。现在回到各体文习作,原案的用意只是学生多学一年应用的(广义)文言。我们看到一般学生的文言写作训练实在欠缺太多,而社会上暂时还需要文言,觉得有责任使大学中国文学系学生学会应用的文言。我们的目的只要使学生学会写作论文和应用文件。张先生主张将这一科改为“札记注疏文习作”,和我们的第一个目的是相近的。记得原案里这一科似乎只称为“文言文习作”,全年二学分。现行科目表中改为各体文习作,两年四学分,又加注道:“包括古代现代各体”。“古代现代各体”太广泛了,恐怕学不出什么来。西南联合大学将两年分配到白话文和文言文上,文言文注重应用;让学生除学习一年文言文外,多学一年白话文。这样办似乎切实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