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汉字的起源及其演变

说到汉字的起源,我们会想起结绳的故事。这故事并不是中国所特有的,据说秘鲁古代也有类似的办法,叫作“基波”( quippos) ,秘鲁所用的绳,有各种不同的颜色;所打的绳结,有各种不同的高度与厚度。众绳错综变化,可以代表思想。中国上古所谓结绳,不知能像“基波”那样复杂否;但至少结绳的事是有的,不能说是古人捏造出来的故事。据说现代也还有结绳记事的民族。

然而我们不能说结绳就是文字。我们必须把记号与文字的界限分别清楚。结绳只是帮助记忆的一种工具:古人解释结绳是“大事作大结,小事作小结”,可见它只能帮助人类记忆事之有无与大小。纵使它真能启示若干概念,也不能与文字相提并论;因为文字的目的在乎表现一切 概念,它的作用绝对不是结绳所能比拟的。

那么,汉字的真正起源是什么呢?

先说,在中国文字学,向来有所谓“六书”。依《说文》的说法,六书的名称及定义如下:

(一)象形——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

(二)指事——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

(三)会意——比类合谊,以见指㧑,“武”“信”是也。

(四)形声——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五)转注——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六)假借——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在六书当中,只有转注的定义难懂,以致引起许多争论。其中较有势力的是段玉裁的主张。他说:“转注,犹言互训也。”① 意思是说“考”可训“老”,“老”可训“考”。

但朱骏声主张修正《说文》的定义。他说:“转注者,体不改造,引意相受,‘令’‘长’是也。假借者,本无其意,依声托事,‘朋’‘来’是也。”② 为便于解释汉字的实际系统起见,我们赞成朱氏的修正。

依六书的定义看来,它们并不全是文字的起源。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者才是造字之法,转注、假借二者只是用字之法。前四者能产生新字,后二者不能。所以转注、假借二者与文字的起源完全无关。

说到会意与形声,也显然在象形、指事之后。因为它们是合体字;必须先有单体字,它们才能产生。

剩下来,只有象形或指事可以说是汉字的起源了。向来研究六书的人,或谓象形先于指事,或谓指事先于象形。其实二者是不分先后的。汉族的原始文字,自然是纯粹的“意符”;它们似乎是直接地表示人类的概念,而不着重于表示语音。但我们不要以为文字可以脱离语言而独立存在;当我们阅读文字的时候,即使不念出声音来,心里还是默默地依照语音“读”下去的。古人所谓象形,就是具体的“意符”;所谓指事,就是抽象的“意符”。语言的起源,虽可说是往往由具体变为抽象;但文字的产生,远在语言之后。当汉族有文字时,我们的祖先应该已有很丰富的抽象概念了。由此看来,象形与指事同是原始造字的方法。

六书虽不全是文字的起源,然而它是汉字相当完备时期的一种分类法。我们首先应该明白:古人并非先有“六书”的计划然后造字,而是汉字产生后数千年,然后有些学者定下一种分类法。这种分类法只是后世对于文字分类的一种学说。既是一种学说,就有修正的余地;我们不必像前人把它奉为天经地义。

依我们的看法,汉字可分为两大类:

1. 单体字,古人叫作“文”,就是用一个简单的意符来构成的。单体字又可细分为两种:

(甲) 具体的东西,可以画出形状来的,就用

很简单的几笔,画出一个轮廓来,如“马”“牛”

“竹”“木”等。这就叫作“象形”。

(乙) 抽象的概念,不可以画出形状来的,就设法把这个概念表示出来,如“上”“下”“一”“二”等。这就叫作“指事”。

2. 合体字,古人叫作“字”,就是用两个以上的意符来构成的。合体字又可细分为两种:

(甲) 把两个意思合成一个意思,也就是把两个意符合成一个字。这种字多数表示抽象的概念,如“好”“伐”“武”(止戈) “炙”(肉火) 等,这就叫作“会意”。会意近于指事(合体指事) 。

(乙) 先画出一个意符表示一个概念,但是表示得不明确,于是注上一个音符。音符本来也是一个意符,但它和意义是毫无关系的。如“江”“河”“湖”“海”等。这就叫作“形声”。这种字最多,占百分之九十以上。后代造字,一般总是按照形声的原则来造的。这里我们还要注意有一种追加意符的形声字,例如“裘”本作“求”,后加“衣”作“裘”;“仰”本作“卬”,后加“人”作“仰”,等等。但这类字不多。

由此看来,形声字最为后起。迷信《说文》的人,往往从形声字中寻求“本字”,实际上他们却变了舍本逐末!他们以为“专一”的“专”当作“嫥”,“减省”的“省”当作“渻”,“媄”是“美色”的本字,“枖”或“ ”是“桃之夭夭”的本字。这完全是不懂得文字进化史的缘故。

我们讨论汉字,应该知道字式与字体的分别。字式是文字的结构方式;字体是文字的笔画姿态。例如“好”字,左半是个“女”,右半是个“子”,这是字式。它在小篆里写作 ,在隶书里写作 ,在楷书、行书、草书里又各有其他写法,这是字体的不同。

殷周时代,字式已经大致完备了,字体却正在变迁。大概说起来,古今字体只有两大类。第一类是刀笔文字,其笔画粗细如一,不能为撇捺;第二类是毛笔文字,其笔画能为撇捺,粗细随意。古文、篆书、鸟虫书等,皆属第一类;隶书、楷书(又称今隶) 、行书、草书等,皆属第二类。若按时代划分,则字体的演变大致如下:

(一)殷商至春秋之末为第一期。此期用古文。甲骨文及殷商金石文字是古文中之较古者。

(二)战国至秦为第二期。此期用篆书、鸟虫书。

(三)汉代为第三期,用隶书。但草书和行书亦已存在。

(四)东汉至现代为第四期,用楷书。行书、草书只是楷书的速写式。它们是辅助楷书,不是替代楷书。

自然,字式也是随时代而变迁的;不过,我们须特别注意,字式的变迁与字体的变迁并不是并行的进展。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例如从殷商至春秋之末,形声字与日俱增,字式可以说是时时刻刻在变迁了,然而字体却大致不生变化。又如“蹤”字之写作“踪”,至早是宋代才有的;宋元以后,“蹤”字的字式增加了另一种,然而这与字体完全无关。谈文字进化史的人们,对于这一种分别,是应该非常看重的。

第二节 形声字的评价

如果说世界各族语都经过象形的阶段,那么,它们也一定经过形声的阶段。人类先有语言,后有文字,所以象形字一定可以读出一个音来,遇必要时,这象形字便可当作音符之用。依古埃及文字而论,形声字可有两种:③

(甲) 同一事物而有两种名称,则加音符以为分别。例如 象锄形,但“锄”有 mer 与 hen 两音,mer 音在古埃及文里写作 ,hen 音写作 ,故“锄”字有下列两式:

其音同 mer  其音同 hen

(乙) 同一语音而代表几种事物,则加意符以为分别。例如我们已知 是 mer 音,但念 mer 的字不一定都是“锄”的意义,有时候却是“眼”“箱”“蛇”“受苦”等意义,故再加意符如下:

眼也  箱也  蛇也  受苦也

汉语的形声字,以后一种为最常见。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汉字,都属于此类。这因为汉字是单音字,同音同义的字特别多,非加意符以为分别不可。④ 形声字虽说是一边意符(或称形符) ,一边音符(或称声符) ,但音符也是由意符变成的。例如“沐”字,篆书作 ,左边是水形,右边是木形,但右边只是一个音符,完全失去了“木”的意义了。

音符与其所组成的字不一定同音。例如以“咸”为音符的字可以有下列数种声音:

鹹           ɕian

缄(平声)  减(上声)  tɕian

喊           han

箴           tʂən

又如以“甬”为音符的字,可以有下列数种声音:

勇                 yung

通(平声)  桶(上声)  痛(去声)  t‘ung

诵                 sung

这是原始就故意造成不同音呢,还是后世的音变呢?关于这一点,现在还没有定论。不过,单就这些现存事实看来,形声字已经不是很便利的东西,因为我们并不能凭借音符正确地读出那字的音来。

除此之外,现代形声字的毛病还有六种:

(一)字式变易,以致音符难认。例如:

“讀”—— 声( ,余六切) 。今与“賣”混。

“郤”—— 声( ,其虐切) 。今与“谷”混。

“郭”—— 声( ,古博切) 。今与“享”混。

“執”——㚔声(㚔,尼辄切) 。今与“幸”混。

“稽”—— 声( ,古奚切) 。今与“禾”混。

“哉”——才声。今“才”形不可识。

“書”——者声。今“者”形不可识。

“華”——亐声(亐,同于) 。今“亐”形不可识。

“喪”——亾声。今“亾”形不可识。

“往”——㞷(㞷,户光切) 。今“㞷”形不可识。

“定”——正声。今“正”形不可识。

“適”——啻声。今“啻”形不可识。

“飲”——酓声(酓,於琰切) 。今变为“食”旁。

“急”——及声。今“及”形不可识。

“襲”——龖声(龖,徒合切) 。今“龖”形不可识。

(二)字音变易,以致音符不像音符。例如:

“等”——寺声。“寺”“等”古音相近,今音则甚远。

“義”——我声。“我”“義”古音相近,今音则甚远。

“醋”——昔声。“昔”“醋”古音相近,今音则甚远。

“萧”——肃声。“肃”“萧”古音相近,今音则甚远。

“迪”——由声。“由”“迪”古音相近,今音则甚远。

“贿”——有声。“有”“贿”古音相近,今音则甚远。

“偷”——俞声。“俞”“偷”古音相近,今音则甚远。

“否”——不声。“不”“否”古音相近,今音则甚远。

(三)字义变易,以致意符不像意符。例如上文第四章第二节所举的“检”字,《说文》云:“书署也”,大约就是书架上的小木签,以便检查书籍的。后来,引申为“检查”的意义,大家就忘了它原是木制的书签,于是“木”旁再也不像一个意符,我们也就不能明白为什么“检”字从“木”了。依普通常识推测,检查的“检”字如果从“手”作“捡”,不是更合理吗?近来学生笔下的别字,有许多是由此而起的。

(四)同音的音符太多,以致误用甲音符替代乙音符。在上古时代,凡是纯粹的形声字,它的音符都是可以随便采用的。例如“桐”字,从“同”固然可以,从“童”作“橦”也未尝不可。假使我们的远祖把“桐”字写作“橦”,自然也一样地合理。但是,自从“桐”字创造了之后,约定俗成,我们就不许另写作“橦”了。正因如此,所以形声字容易误写。

(五)对于一个概念,可用的意符不止一个。有些字,从这个意符固然很对,从那个意符也说得通。我们有什么理由去说明“哑”字不该写作“ ”?但是,古人已经用了甲意符,我们就不许再用乙意符。除了很少数的例外(如“脣”“唇”通用,“误”“悮”通用) ,我们只好硬记着古人的习惯。于是“躲避”不许写作“趓避”,“鞭子”不许写作“ 子”。为什么?简单的回答就是因为你不是古人!甚至很不合理的形声字,也只好保留着。例如“骗”字本是“跃而乘马”的意义,毫无诓骗的意思。后来有人借用为诓骗的骗,相沿成为习惯,大家也只好写个“马”旁;如果有人写作“谝”,我们就说他是写别字。其实,平心而论,“言”旁不是比“马”旁好些吗?

(六)形声字的原则深入群众脑筋,以致误加意符。其本有意符而赘加者,如“嘗”误作“嚐”,“感激”误作“憾激”;其本无意符而误加者,如“灰心”误作“恢心”,“夹袍”误作“ 袍”,“安电灯”误作“按电灯”,“包子”误作“饱子”。这一类的别字,是尚为一般文字学者所指斥的;然而古人也未尝不犯同样的毛病。例如“原”本从“水”(今变为从“小”) ,再加水旁作“源”,“然”本从“火”,再加“火”旁作“燃”,这不是本有意符而赘加吗?“纹”本作“文”,“避”本作“辟”,这不是本无意符而误加吗?不过习非成是,经过社会公认,就不再受指斥罢了。

由以上各节看来,形声字的流弊很多,汉字容易写错,就是这个缘故。形声字为什么不像西洋文字那样变为拼音字呢?这因为古代汉语单音词太多,同音异义的词也就太多,非形声字不足以示区别。现在复音词已经大大地增加了,将来是会走上拼音的道路的。

① 段玉载《说文解字注》第十五卷。

② 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序。

③ 举例采自 P.Keraval,Le Langage Ecrit,P.27。

④ 这是就文字的功用来说。若就形声字的起源来说,我们觉得还是先画一个形旁,再加上一个音符较为近理。例如“江”字,是先画一条水,后来觉得一条水不一定是江,所以再注上一个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