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篇后,四言的运命已经终结,既如我们在十二节里所说:接续四言体制而起的,是所谓“楚词”一类的诗歌,这类体制影响后来的文学反比《诗经》大得多,所以值得我们格外考校一下。

最可注意的一件事,是中国文学演进到楚词,已经有指名的文学家了。在《诗三百》中,无论二《南》、《国风》,都是民间歌曲之类,正如现在常语所谓“民众为民众造的”,固然指不出作者来,即在《雅》、《颂》,作者是谁,于文学史上亦无重大的关系。我们只要知道那些篇章各是何时作,便可以看出文学之演化,反正《小雅》是时代的怨言,《大雅》和《颂》是庙堂的制作,都是很少个人性的。这不是说,我们对于这些篇的作者问题理当忽略的。假如我们可以知道这些篇的作者们岂不甚好,不过这些篇的作者问题在汉时已经不能考定,何况现在?并且因为这些篇较少个人性,况又一经作为乐用,以答嘉宾,以为享祭,文学的意味更远退在乐章的作用以后。《诗经》之存到后世,在初步是靠乐,靠为人解作一切修身之用(如《论语》)。在后代是靠他被当时人作为谏书即当时人系统哲学的一部,并不是靠他的文学,尤不是靠他的作者。譬如被人指为《诗经》作者的,都是一代政治人物或闻人,如周公、庄姜、奚斯、正考父,真正都是渺不相干的(说见前)。但这情形,到楚辞便全不然了。楚辞的文章是个人性的(《九章》等除外),他的传流不是靠乐的。楚词有个最大的中心人物屈原。屈原一死便成若干的“故事”所凭托,到后来竟成了神话(如五月五日龙舟节)。自汉以来,大家仿佛觉得楚词就是屈原,屈原就是楚词。这样可以一个文学家为一种文学的中心,始于屈原,历来也以屈原的一段为最大。中国古代的文词演化到屈原,已经有“文人”了,文词的作者问题成为重要问题了,这是和“诗三百”的时代迥然不同的,这件事实是文学史上一个断代的事实。

辞赋两个字是没有分别的,文选里面有赋、有辞、有骚,这个我们固不必如苏东坡骂作者为齐梁间小儿,然这样分法却实在是齐梁间人强作解事(或者这种强解由来已久)。例如《怀沙》是王逸所谓辞的,王逸是只章句辞不选赋的,然司马子长明明说屈原将死“乃作《怀沙》之赋”。《七略》、《汉志》一作于西汉之末,一作于东汉之初,都不分辞赋,可知辞赋之分是东汉人的俗作。《七略》、《汉志》却把赋分做四类:一、屈原赋之属,唐勒、宋玉、庄夫子、贾谊枚乘司马相如、淮南王等属之;二、陆贾赋之属,枚皋、朱建、严助、朱买臣、司马迁、臣婴、齐臣说、萧望之、扬雄、冯商等属之;三、孙卿赋之属,所属者今皆亡。第二目号为秦时杂赋:四、杂赋之属,皆不著作者,而于结语也提出来称“家”(东汉人用家字义与今殊)。为什么这样分法,我们固难讲定。《七略》、《汉志》的分类,原来不是尽美尽善的。但《七略》虽分得每每错,却每每代表当时的风尚(如前论《诸子略》)。赋除杂类以外,既有三宗,我们且不妨测想一下,何以分为三宗之故。《七略》、《汉志》将赋一律作为“不歌而诵”,恐不尽当。《九歌》、《招魂》、《大招》固非歌不可,《九辩》之性质又和汉《大风》、《秋风》不两样,《大风》、《秋风》既皆是歌词,《九辩》为什么独不然?又如《离骚》、《九章》等篇中之用兮字,都显是由歌调节奏而生(汉以来自然把兮之用推广了)。这样是抒情的节韵,并不是铺陈的话言,所以我疑屈赋一类。 [1]

[1] 原编者按:下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