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问题之难决者,无过于《尚书》。《春秋》一经现在尚可见三传之文;《诗》虽仅存毛学,然三家异文尚遗留不少,且三家之解说虽不同,章句实无大异。最不得头绪者算是《尚书》了。但就汉代论,《诗》、《论语》、《老子》在文帝时立博士,《春秋》在景帝时立博士,《书》在建元间始立欧阳一家之博士(以上分见《史记》、《汉书》两《儒林传》,及刘歆上太常博士书),曾不多时,便闹《大誓》,闹所谓孔安国所献河间献王所好之孔子壁中书,又有张霸之百两篇,杜林之漆书,闹个不休。东晋梅氏书行世之后,直到明清人始认清楚其为伪书(疑东晋古文者,应以朱子为始,孔颖达亦略表示怀疑之态度)更牵连到王肃。今所见之本子不特不是西汉今文,且并不是马郑,且并不是梅氏原文字,且并不是隶古定本,而是唐开成之石本。今虽有敦煌写本残卷使我们上溯到隶古定本,又有汉魏石经残字使我们略见今古文原来面目之一勺,有毛公鼎等使我们略知册诰之体式。有若干彝器款识使我们校订《尚书》中若干文字,然如但顾持此区区可得之材料,以解决《尚书》问题之大部分,颇为不可能之事。本文但以分解伏生二十八篇之组成为题,其实这个题目也是极大的,现在只写下其一部而已。

所谓伏生二十八篇者,究竟是否全是伏生所传,或与伏生所传小有异同,今不易断定,然此二十八篇,合以《大誓》,总可说是汉朝景武时代《尚书》面目,所以现在可以这二十八篇为对象去分析之。此二十八篇去孔子时所见书之面目已远,在这一点上是与《诗》大不同的。《诗》之称“三百”在孔墨时已成习语,而《论语》所引《诗》大致与今所见差不多;若《书》,则《论语》所引除不相干之《尧曰篇》以外,“高宗亮闇”见于《无逸》,而“孝于睢孝”不见今存二十八篇中。又《左传》一书所用之材料甚博,他所引书颇可代表当时(即春秋战国之交)流行之《尚书》,《左传》引《诗》几乎全与今所见之三百篇合,其所引《书》除《盘庚》、《康诰》等以外,几乎全在今所见二十八篇之外(参看附表)。从此可知三百篇之大体至少在孔子前后一时代中已略成定形,而《书》之篇章各时代不同,且恐春秋战国时各国中所流传之《书》亦皆不同。《左传》之引《书》已证明如此,《吕氏春秋》之引《书》亦证明如此,《吕氏春秋》所引除《洪范》外,几皆不在二十八篇之内。

此二十八篇不能当作一个系统看。不特宋儒多如此说,即文章家如扬子云、韩昌黎等亦都有这个观念。《虞夏书》之“浑浑”,《殷盘》、《周诰》之“诘屈聱牙”,显然不是在一类中的。朱子能以东晋梅赜书之号称古文反易了解断其可疑,乃不能以《尧典》、《禹贡》之号称《虞夏书》,反比《周诰》的文辞近乎后代断其可疑,正由于时代环境所限,不可澈底的想下去。东晋古文辨伪之工作早已完成于阎、惠二君之手,当今所宜究治者,为此二十八篇究是何事。

今写此二十八篇之目如下并试为分类。

《尧典》 一、周诰  《大诰

《皋陶谟》 《康诰》

《禹贡》 《酒诰》

《甘誓》 《梓材》

《汤誓》 《召诰》

《盘庚》 《洛诰》

《高宗肜日》 《多士》

《西伯戡黎》 《无逸》

《微子》 《君奭》

《牧誓》 《多方》

《洪范》 《立政》

《金縢》 《顾命》(《康王之诰》)

《大诰》 附《文侯之命》

《康诰》 二、鲁书  《金縢》

《酒诰》 《费誓》

《梓材》 三、宋述商书   《盘庚》

《召诰》 《高宗肜日》

《洛诰》 《西伯戡黎》

《多士》 《微子》

《无逸》 四、外国书  《吕刑》

《君奭》 《秦誓》

《多方》 五、三誓  《甘誓》

《立政》 《汤誓》

《顾命》(康王之诰) 《牧誓》

《费誓》 六、东周述古所作之典书

《吕刑》 《禹贡》

《文侯之命》 《洪范》

《秦誓》七、所谓虞夏书

《尧典》

《皋陶谟》

上旧传之篇第 上试分之次序

一、《周诰》类:如上所表,第一类为《周诰》,自《大诰》至于《顾命》,合以《文侯之命》,凡十三篇。此正所谓“诘屈聱牙”之文辞。文式语法皆为一贯,此真一部《尚书》之精华,最为信史材料。我们现在读这几篇,其中全不可解者甚多(曲解不算),不能句读者不少,其可解可句读者不特不见得“诘屈聱牙”,反而觉得文辞炳朗,有雍容的态度,有对仗的文辞,甚且有时有韵,然则今日之不能尽读者,与其谓当时文辞拙陋,或谓土话太多,毋宁归之于文字因篆隶之变而致误,因传写之多而生谬,因初年章句家之无识而错简,淆乱,皆成误解。且彼时语法今多不解,彼时字义也和东周不全同,今人之不解,犹是语学上之困难也。即如《大诰》中,“宁人”、“宁王”之“宁”字,本是“文”字,乃以误认篆文而误,以致《大诰》本为文王殁武王即位东征之诰者,遂以此字之误,解作周公成王之书。吴大澂曰:

《书·文侯之命》,“追孝于前文人。”《诗·江汉》,“告于文人。”毛传云,“文人,文德之人也。”潍县陈寿卿编修介祺所藏兮仲钟云,“其用追孝于皇孝已伯,用侃喜前文人。”《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追敦》云,“用追孝于前文人。”知“前文人”三字为周时习见语,乃大诰误文为宁,曰:“予曷其不于前宁人图功攸终,”曰:“予曷其不于前宁人,攸受休毕”曰:“天亦惟休于前宁人,”曰:“率宁人有指疆土。”“前宁人”实“前文人”之误,盖因古文文字,从心者,或作 ,或作 ,或又作 。壁中古文《大诰篇》,其文字必与宁字相似,汉儒遂误释为宁。其实《大诰》乃武王伐殷大诰天下之文,“宁王”即“文王”,“宁考”即“文考”,“民献有十夫”即武王之“乱臣十人”也。“宁王遗我大宝龟,”郑注,“受命曰宁王”,此不得其解而强为之说也。既以“宁考”为武王,遂以《大诰》为成王之诰,不见古器,不识真古文,安知宁字为文之误哉?

虽传《大诰》为周公相成王时之诰,今乃以宁字之校定,更生此篇之时代问题,此问题今虽未能遽定,然《周诰》若干篇中待金文之助,重作校定工夫,可借此启示。阮芸台诸人每每强以《诗》、《书》中成句释金文,今当以金文中字句订《诗》、《书》之误字也。自《大诰》以下至于《顾命》十二篇,皆武王(或成王)或康王时物,除《无逸》稍有若经后人润色之处外,此十二篇文法上在一个系统中。《文侯之命》一篇虽也可以放在这一类中作附庸,然文体词义皆与此十二篇不是一类,疑是战国时出土或流传忘其来源之彝器铭辞,解者按其词气以晋文侯仇当之(书序)或以文公重耳当之(《史记》),其归之晋者,或出土在晋地(然此不足证此篇为晋物,鲁取郜大鼎于宋一事,可以为证),而平王东迁及襄王奔郑正合于所谓“闵予小子嗣,造(遭)天丕愆,殄资泽于下民,侵戎我国家”。惟此篇开头便说“父义和”,文侯仇不闻字义和。王引之曰:

古天子于诸侯无称字者。《唐诰》、《酒诰》、《梓材》三篇“王若曰:小子封”,“王曰:封”,定四年《左传》引《蔡仲命书》云,“王曰胡”,又引《践土之盟载书》云,“王若曰:晋重、鲁申、卫武、蔡甲午、郑捷、齐潘、宋王臣、莒期、皆称其名,其他则称伯父、伯舅、叔父、叔舅而已,未有称字者也。或以义为字,或以义和为字,并当阙疑”。(《经义述闻》卷二十三)

此篇全无记事之上下文,除篇末无“对扬王休用作宝彝”,一套外,全是一篇彝器铭词之体,其文辞内容又绝与师 敦、毛公鼎同,然则渊源当亦不二致。宋代出师 敦,清代出毛公鼎,汉时山川多出鼎彝(见《说文》序),则战国时当有此样出土之先例,果“文侯之命”出土地为晋,则当时发读文字者,自然依文中所说之情景想到翼侯仇或绛侯重耳矣。

此若干篇《周诰》在当时是如何出来的,可以《左传》定四年所记祝佗语为证:

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分鲁公以殷民六族……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皡之虚。分康叔以……殷民七族……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分唐叔以……阙巩,沽洗,怀姓九宗……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

今《伯禽》、《唐诰》两篇皆不见(《伯禽》为篇名,从刘焯说),而《康诰》犹存。然则《康诰》正是派康叔到殷故都卫地以建国时之教令,给他的一个“政治工作大纲”。其《酒诰》等篇虽或不如《康诰》之重要,也是同样的教令。这样的教令至少在王之册府与受诏诸侯之册府中都要保存的,或者以其重要之故分布给其他诸侯,而受此诰者容或铸于彝器上。周朝彝器上铸文章是较普遍的。《左传》记子产铸刑书,散氏盘记割地的条约,曶鼎记讼事,小盂鼎记俘获,其他记争战来享,记礼仪之彝器,尤不可胜数,然则不特《康诰》等可得镌于彝器上,《大诰》、《顾命》一类赴告之文,亦未尝不可镌以垂记念。且此项诰语竟成为周代贵族社会中之教科书,《楚语》记下列一事:

庄王使士亹傅太子箴辞。……王卒使傅之。问于申叔时,叔时曰:“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教之世,而为之昭明德而废幽昏焉,以休惧其动;教之诗,而为之道广显德,以耀明其志;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教之乐,以疏其秽而镇其浮;教之令,使访物官;教之语,使明其德,而知先生之务用明德于民也;教之故志,使知废兴者而戒惧焉;教之训典,使知族类行比义焉。”

所谓《春秋》、《诗》、《礼》、《乐》可不待解,世即后世所谓《世本》,语即《国语》一类之文书,所谓令所谓训典当即《诰书》之类。熟知掌故以为出辞从政之具,是春秋时之风气,可于《左传》中明白看出。我们比较一下,则对于《周诰》诸篇,不特可以想到他如何出来,寄托于如何之物质上,且可知其缘何流传于后来也。

说到这里,或者要问,《周诰》的文辞是周王说话的本质呢,还是史官修饰了的文词?我们可以直率回答,《周诰》中的话,虽然不全是一篇一篇的官样文章,然而史官的贡献也很不少了。试以《文侯之命》,毛公鼎、师 敦、比较一下,看此项文字竟有定式,试读《周诰》各篇中的文辞,其可解者每是很有修辞力量的文辞,而称今道古,像有一个历史哲学,威仪棣棣,丁咛周至,不是一个直截的态度。在当时的统治者都是战士焉能说这样文学的话?且当时的文学本是一种专门之业,所以王如用到文字,总须“呼史某册命”,“朱批上谕”是做不了的。今抄《康诰》、《召诰》、《无逸》各一段,以见所谓美术散文进化至此时之地步,此地步去吐辞茫昧之时代已远得很了!

《康诰》一节:

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惟时怙冒,闻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越厥邦厥民惟时叙。乃寡兄勖。肆汝小子封。在兹东土。王曰:呜呼!封。汝念哉!今民将在祗遹乃文考。绍闻衣德言。往敷求于殷先哲王。用保乂民。汝丕远。惟商耇成人。宅心知训。别求闻由古先哲王。用康保民。弘于天。若德裕乃身不废在王命。

《召诰》一节:

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今王嗣受厥命,我亦惟兹二国命嗣若功,王乃初服。呜呼!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

《无逸》一节:

周公曰:呜呼!我闻曰:昔在殷王中宗,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惧,不敢荒宁。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其在高宗时旧劳于外,爰暨小人,作其即位,乃或亮阴,三年不言,其惟不言,言乃雍。不敢荒宁,嘉靖殷邦,至于小大,无时,或怨。肆高宗之享国五十有九年。其在祖甲,不义惟王,旧为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鳏寡。肆祖甲之享国三十有三年。自时厥后,立王生则逸,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自时厥后亦罔或克寿,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

第二类是鲁书。这一类中有两篇,一、《金縢》;二、《费誓》。相传为伯禽伐淮夷之誓,其文近于《周诰》而无深义。《金縢》一篇必不是与《大诰》、《康诰》等有同样价值者,此篇文体全与《周诰》不类。《顾命》一篇中虽陈丧礼,但仍以赴告之辞结束之,《金縢》乃全是一篇故事,篇中周公祝词尚近于《周诰》,其“武王既丧”以下竟像东周的文辞。这一篇当是后人根据相传的故事及话言拼凑成的。《鲁书》一类可以说是《周诰》的附庸。

第三类是宋述商书。此一类中,《西伯戡黎》及《微子》二篇之可以呼作《宋书》,当是无问题的,此是宋人记其由来之档案。至于《盘庚》及《高宗肜日》,以年代论,比《周诰》早得多,以文辞论,反比《周诰》较易通解,然这两篇都不类春秋的文辞。又商末至少有两次的大乱。一、纣亡时;二、武庚亡时。经这样大乱,册府是完整不了的。清朝人不为明朝人保存档案,周朝人更决无为商朝人保存史料之理。宋以丧亡之后,小休之时,根据传训,写成典书,是事实之最可能者。惟其传说有自,所以不像后来的文辞,惟其追记在后,所以稍有近后的语句。此一说虽无证据,然如此假定,一时也找不到与此矛盾的证据。

以上三类,除《无逸》一篇或者稍经后人之润色,《金縢》一篇大有可疑之外,都是绝好的史料,与彝器铭辞相发明。今尚存之《逸周书》中,虽《世俘》、《作雒》等篇,其史料的价值,亦下此一等也。

第四类是外国书,这一类中有《吕刑》、《秦誓》两篇。《吕刑》相传为周穆王作,这话全不可通。《周诰》的排场是很清楚的,周王诰语所及之人,“越在外服,侯田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而《吕刑》一篇诰语所及之人,则是“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孙皆听朕言”,这乃是一个部落的族长,那里是诸侯的共王?且《周诰》中的用事,述祖德则“丕显文武”,引鉴戒则殷人夏后,《吕刑》里边,既无宗周成周之典,又无三代兴亡之事,而是三苗、重黎、伯夷、皇帝,遥遥与《楚语》中所载南方之神话相应。且《吕刑》开头说:“惟吕命王,享国百年,耄荒,度作刑以诰四方。”而《史记》曰:“甫侯言于王。”郑玄曰:“吕侯受王命入为三公。”此皆不得其义而强解之者,“吕命王”固不能解作“王命吕”。若以《书序》说,“吕命穆王”则以臣命君成何事体?诸家著录周代彝器中有吕王器数事,如“吕王斗作大姬壶”等,然则吕固称王矣。今如释吕命王为周昭王之类,即命为吕王之号,或命为误字,其本字为吕王之号,则文从字顺。然则此篇固是吕王之诰,南方之训典,与成周无涉,固墨子之所引,而非早年儒家之书也。

《秦誓》一篇,《书序》、《史记》皆以为秦缪公丧师于崤之罪己诏,然按其文义颇与崤战后事之情景不合。《左传》记当时秦缪公云:“孤违骞叔,以辱二三子,孤之罪也!不替孟明,孤之过也!”今《秦誓》中并无此等意思,只在渴思有才有量之贤士。意者此之指名秦缪公犹《文侯之命》之指名晋文侯,皆实不得其人,强以与此文差不多的地理及时代之最有名人物当之,强以其间最著明之事迹当之,而忘其不切也。《商颂》之指名正考父,《鲁颂》之指名奚斯,皆同一心理耳。

《秦誓》一篇,以文词论,是《尚书》中最上等者。如下列一段,实是绝美的文章,散文进化到此一步已是像有工夫的了。

昧昧我思之,如有一介臣,断断猗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彦圣,其心好之,不啻如自其口出,是能容之,以保我子孙黎民,亦职有利哉!人之有技,冒疾以恶之,人之彦圣,而违之俾不达,是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邦之杌陧,曰由一人,邦之荣怀,亦尚一人之庆。

第五项是三代的三篇誓。至迟到春秋中叶,禅代征伐的两种政治理想都完成了一个系统,这可以《左传》为证。征伐是三代创业之功绩,夏以启为创业之祖(启之训为开,可以汉讳为证,然则启固是夏后氏之太祖,鲧禹犹在天神一格中也),据传说,其所伐者为有扈,故造《甘誓》,商以汤为成事之王,所伐者为夏桀,故造《汤誓》,周以武王为定功之世,所伐者为殷纣,故造《牧誓》,所谓《太誓》,亦即《牧誓》之一流,同一题目,不是一个人造的,故成不同的篇章。以此诸篇之文词与《周诰》、《殷盘》比一下,显然这是后人的文词,以其中发挥的意思与孟子墨子所记者较一下,显然这是凭借着“征诛”一种思想而出的文章。

第六类是《禹贡》、《洪范》两篇。《禹贡》言地理,而以九州之观念为纲,《洪范》综言天人系统,而以五行之观念为领。如这样子的典书,在战国时恐不少有,《晋书·束皙传》记汲冢简书各种,按其名实,足知彼时文书之有多体。《禹贡》虽比《穆天子传》为实(《穆天子传》亦因误读致有今天之面目)。《洪范》当比《大历》为实,然皆战国时托古拓今之创作,彼时之典书也。造作此等典书之风气,最迟至春秋已成,可以《左传》、《国语》所引各种古今杂糅铺排数目之训典为证。

《禹贡》、《洪范》两篇,虽大体上我们可以断定他是春秋战国间的东西,但如必确切指定其属于何一世则亦未必成功。

为什么呢?古来的书每每先有个核子,后来逐渐发展与改变一书中自身之地层每不容易分辨,必以一书最初之层为此书之时代固失之,必以其最后层当之,亦未为得。

《洪范》一书之中央思想为五行,五行系统论之成立虽或在后,但其根蒂必在先。荀子在非子思、孟子时,指谪他们“按往旧造说,谓之五行”,所谓“造说”者,明其有自己的贡献,所以“按往旧”者,明其有凭借传说处。《左传》文七年,“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此与五行之数虽小异而大同。且五方之说,似较五行为尤早,王国维曰:“‘贞方帝卯一牛之南□’,曰‘贞 于东’,曰‘己已卜王 于东’,曰‘ 于西’,曰‘贞 于西’,曰‘癸酉卜中贞三牛’。曰‘方帝’,曰‘东’,曰‘西’,曰‘中’,疑即五方帝之祀矣”。五方之观念,自与五行相混而更盛。

《禹贡》之中央思想为九州。九州之名见于《国语》者,有“谢西之九州”,此指一地方说,可以不论。若禹九州之说,至迟在春秋已盛。齐侯镈钟及齐侯钟云:“及其高祖,虩虩唐成,又(有)(严)在帝所,(溥)受大命,刻(克)伐 (履)司,(败)乃灵师。伊少(小)臣隹(唯)楠(辅)。咸有九州,处禹之堵(都)。”(《啸堂集古录》下)孙诒让考证(《古籀拾遗》上十六叶)此二器一作于灵公初卒,一作于灵公已有谥时,齐灵二十八年,正当春秋鲁哀公十九年也。春秋时此故事既用于如此之场所,则此故事必不创于彼时,然则禹九州之说纵不归之于夏殷,亦决不后以西周也。且《禹贡》九州之名称亦决非战国时名号,详拙著《禹贡九州释名》,今不录。惟九州观念与禹贡地理究是两事,尽可九州之说甚早,《禹贡》之书却可以甚后。然今如以《禹贡》地名有但见于汉代者,以为即是甚晚之书,亦未可通。地名之仅见于汉代书,不必即始于汉代,即如辽西辽东诸郡,《汉志》明言秦置,而《史记·匈奴列传》云是燕置,可见《汉志》所谓秦置郡县中,每有导源自六国时者。此犹是郡县之名称设置也。若一般地名,则创造尤不易。今如执鲜卑一调以为大招是东汉时所作之证,何其凿也?《禹贡》一篇,以文辞论,固绝不能为夏商及西周之书,然必以为是战国,亦未有充分之证据,若以为东周之书,可无谬焉。

第七类是所谓《虞夏书》两篇,即《尧典》、《皋陶谟》。所记皆尧舜禹禅让之故事,与三《誓》正为相对者,彼申三代征伐之思想,此陈三帝禅让之思想,皆战国时学者心中口中之大问题。此两篇从头即不是假定如《周诰》一类的文章而做的,自己先说“曰若稽古”,明为后人之言,而《左传》僖二十七年引《尧典》明明曰《夏书》。战国学人托尧舜禹故事以立言者必多,即春秋时或已多有之,如季孙行父不纳莒太子时所引《舜功》一大段文章,即所谓放四凶族登庸十六才子者,必亦是传说之一种,而与今所见《尧典》不合。今所见《尧典》中儒家思想之成分更重,原来故事之神话性更轻,《皋陶谟》一篇中竟将不同部族之“宗神”(Tribal Gods)合于一堂,而成全神庭(Pantheon),部落之传说早为大一统之观念改化矣。

以上三类,但可以东周思想史之资料,不可为虞夏殷周史迹之所依也。

附《左传》引书表

《诗》、《书》在春秋战国时之面目,可取春秋战国时书引《诗》、《书》者统计推论之。《左传》所本源之《国语》一书,当是战国初年集合数国之语以成之者(说详后),其引《诗》、《书》颇可取以为《诗》、《书》在彼时状态之证据。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卷四十七)所统计《左传》所载赋诗之事,几全与今所见诗篇章合,而引《书》多数在廿八篇之外。顾书抄引错乱无序,今一一据《左传》本文及杜注校之,列表如下。至顾氏所引二十二事之外,是否有遗漏者,今不及遍校《左传》全书,且待异日也。

一、隐六——《商书》曰:“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乡迩,其犹可扑灭?”杜曰:“《商书》,《盘庚》。”

按,今《盘庚》无“恶之易也”一句,此句亦不类《盘庚》文辞。

二、庄八——《夏书》曰:“皋陶迈种德,德乃降。”杜曰:“《夏书》,逸书也。”

三、僖五——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繁物。”杜曰:“逸书。”

四、僖二十三——《周书》有之:“乃大明服。”杜曰:“《周书》,《康诰》。”

五、僖二十四——《夏书》曰“地平天成”,称也。杜曰:“《夏书》,逸书。”

六、僖二十七——《夏书》曰:“赋纳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杜曰:“《尚书》,虞夏书也。”按,此三语在今《皋陶谟》中(伪孔《益稷》)。

七、文五——《商书》曰:“沈渐刚克,高明柔克。”杜曰:“此在《洪范》,今谓之《周书》。”

八、文七——《夏书》曰:“戒之用休,董之用戚,劝之以九歌,勿使坏。”杜曰:“逸书。”

九、宣六——《周书》曰:“殪戎殷。”杜曰:“《周书》,《康诰》也。”

十、宣十五——《周书》所谓“庸庸祗祗”者,谓此物也夫。杜曰:“《周书》,《康诰》。”

十一、成二——《周书》曰:“明德慎罚。”杜曰:“《周书》,《康诰》。”

十二、成十六——《周书》曰:“惟命不于常。”有德之谓。杜曰:“《周书》,《康诰》。”

十三、成十六——《夏书》曰:“怨岂在明,不见是图。”杜曰:“逸书也。”

十四、襄十三——《书》曰:“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其宁惟永。”杜曰:“《周书》,《吕刑》也。”

十五、襄二十一——《夏书》曰:“念兹在兹,释兹在兹,名言兹在兹,允出兹在兹,惟帝念功。”杜曰:“逸书也。”

十六、襄二十三——《夏书》曰:“念兹在兹。”杜曰:“逸书也。”

十七、襄二十六——故《夏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杜曰:“逸书也。”

十八、襄三十一——《大誓》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杜曰:“今《尚书·大誓》,亦无此文,故诸儒疑之。”

按,此处传文疑是敷衍经文者。《经》云:“公薨于楚宫,”《传》云:“公作楚宫,穆叔曰:《大誓》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君欲楚也夫,故作其宫。若不复适楚,必死是宫也,’六月辛巳,公薨于楚宫。”鲁至此时,几成楚之藩邦,何欲楚之有?《鲁语》记襄公如楚之故事云:“襄公如楚及汉,闻康王卒,欲还,叔仲昭伯曰:‘君之来也。非为一人也,为其名与其众也。今王死,其名未改,其众未败,何为还!’”如此形势,何欲之为?且楚宫之楚,非谓荆楚之国,犹言大宫也。《诗》:“定之方中,作于楚宫。揆之以日,作于楚室。”是其例。强以左氏书比附经文者,乃有此露马脚之文焉。

十九、襄三十一——《周书》数文王之德,曰:“大国畏其力,小国怀其德。”杜曰:“逸书。”

二十、昭十四——《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杜曰:“逸书。”

二十一、哀六——《夏书》曰:“惟彼陶唐,帅彼天常,有此冀方。今失其行,乱其纪纲,乃灭而亡。”又曰:“允出兹在兹。”杜于前段下云:“逸书。”于后段下云:“又逸书。”

二十二、哀十一——《盘庚》之诰曰:“其有颠越不共,则劓殄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邑。”杜曰:“《盘庚》,《商书》也。”按,今本《盘庚》作“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新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