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本篇说明治军处事的各种应注意的事项,意思是说要做到前十二条,避免后十二条。
威在于不变。惠在于因时。机在于应事①。战在于治气。攻在于意表②。守在于外饰③。无过在于度数④。无(因)[困]在于豫备⑤。慎在于畏小。智在于治大。除害在于敢断⑥。得众在于下人⑦。
悔在于任疑。孽在于屠戮⑧。偏在于多私。不祥在于恶闻己过。不度在于竭民财。不明在于受间。不实在于轻发。固陋在于离贤⑨。祸在于好利。害在于亲小人。亡在于无所守。危在于无号令。
注 释
① 机一机智谋略。
② 意表——意外。
③ 外饰——指伪装、荫蔽。
④ 度数——指处理事情掌握的分寸。
⑤ 困——原作因,从鄂局本改。豫——同预。
⑥ 断——斩断,斩决,诛杀。
⑦ 下人——指谦虚待人。
⑧ 戮(lù路)——杀。
⑨ 固陋——见识浅,孤陋寡闻。
译 文
威严在于不轻易改变决定,给人恩惠在于适时。机谋在于适应事物的变化。打仗在于激励士气。进攻在于出敌意外。防守在于荫蔽自己的力量。不犯错误在于掌握处理事物的分寸。不陷入困境在于事前有准备。谨慎在于警惕小事情上犯过失。智慧在于能治理大事。除奸害在于敢于斩决坏人。得人心在于谦虚待人。
后悔在于狐疑失机。罪孽在于肆意屠杀。办事不公正在于私心重。不吉利在于厌恶听到自己的过失。挥霍无度在于耗尽民财。不明事理在于受人离间。劳而无功在于轻举妄动。见识浅在于脱离了贤能的人。惹祸在于贪图财利。招害在于亲近坏人。丧失土地在于没有认真防守。危乱在于没有严明的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