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题解]物略者,凡飞潜动植(1),有形之物之大略也。上篇言方术幻术当知,此篇言天下之物,凡可资于军中之用者,亦所当知。庶明于心者利于行,有胜而无败也。故以《物略》为第十一。
[注释]植,置,静止的意思。
[译文]物略,是指一切飞翔的,潜藏的、运动的、静止的有形之物的概略。上篇论述方术幻术应当知道,这篇论述一切有形之物,凡属可供军用的,也应当知道。这样,心中有数的就会利于行动,也就会有胜无败了。所以把“物略”列为第十一篇。
98.天下之物理,有相生(1)者,有相克(2)者,有相感者,有相成者,有相制者,有相胜者,有言其性体者,有言其声气者,有言其形势者,有言其作用者。杂然(3)并撰,分类别行,凡有利于兵之事者,不可胜穷也,姑举大略言之。
[旧释](1)相生,旧时阴阳家五行相生的说法,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2)相克,旧时阴阳家五行榴克的说法,即木克土、土宽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3)杂然,各种各样的意思。
[译文]一切事物的原理,有招生的,有相壳的,有相感的。有相成的,有相制的,有相胜的,有说其性体的,有说其声气的,有说其形势的,有说其作用的。应有尽有,分门别类,所有利于用兵作战的,也无法详细列举,暂且提个大概加以说明。
[旧注解]此总明万物无穷,惟举大略。撰,具也。类,相同也。行,等列也。
99.圆者易转,方者易置,欹(1)者易仆,直者易植,窍(2)者易浮,锐者易刺,牝(3)者易变,牡(4)者易入,刚者易折,柔者易曲。此皆物理之常,无足为异。
[注释] (1)欹qī(欺),倾倒不平。(2)窍qiào(俏),孔穴,这里指空心之物。(3)牝pìn(聘),鸟兽的雌性,门闩的孔,锁孔。这里指凹形物。(4)牡mǔ(母)。鸟兽的雄性,门闩,锁簧。这里指凸形物。
[译文] 圆的容易转动,方的容易放稳,斜的容易倾倒,直的容易树立。空的容易漂浮,锐利的容易刺进,凹的容易变形,凸的容易楔入,硬的容易折断,软的容易弯曲。这都是事物的正常规律,是不足为奇的。
[旧注解]此先举理之常,人所能知者,后则言相生等类也。
100.金火相守必流。
[译文]金属放在烈火里久了,就会熔化流淌。
[旧注解]金流者,火克之也。
101.火木相得则炎。
[译文]木与火在一起就会燃烧。
[旧注解]木能生火,故火得木,则必相成而炎烧也。
102.以金击石则火,以木钻木则燃。
[译文]用金属敲石头就会生火,用木棒钻木头就会燃烧。
[旧注解]击则势猛,故火生。钻则薰灼,故火燃。
103.又若火遇风则炽,遇水则灭。水遇寒则结,遇火则竭。
[译文] 又如,火遇风就会旺盛,遇水就会熄灭。水遇寒就会结冰,遇火就会蒸发。
[旧注解]火炽因风者,相成也;灭因水者,相克也。水结因寒者,相成也;竭因火者,火多胜水之少也。
104.火虚则不燃,实则易烬。水流则不腐,止则易温。
[译文]火微弱就不易燃烧起来。旺盛就容易烧成灰烬,水流动就不会腐臭,停滞就容易发热变坏。
[旧注解]火虚不燃,即穴不燎毛,吹不烧烛也。烬,焚尽之余也。水流则动,故不腐臭,止则停滞,故易于温暖。又传弱者不能行舟载物。
105.下火既炎,则上火益焰。下流既远,则上流自缓。
[译文]底火大了,上面的火就更加旺盛。下流远了,上流的水就自然缓慢。
[旧注解]火性炎上,故下炎者上益盛。水性润下,故下流者上自缓。
106.此五行之本体然也。
[译文]五行的本性就是这样的。
[旧注解]结言上所论者,皆金木水火本体自然。
107.故以火焚石者,激之而后裂。以水灌城者,决之而后倾。
[译文]所以用火烧石,火猛了石头才会崩裂。用水灌城。水势大了城垣才会倾塌。
[旧注解]此言用水火者,虽能伤害,然必借势行之,方可成功。不激则石未崩裂,不决则城不倾颓也。
108.是以备水攻者,当防其上流。御火攻者。当断其上风。
[译文]所以防备敌人水攻,应当防范上流。防御敌人火攻,应当断其上风。
[旧注解]防上流者,惧敌之决水也。断上风者,惧敌之乘风也。然防之,犹不若先居上流者之为得。断之,犹不若不近草莽之为安。不得已而一时遇敌,防之断之可也。
109.盖火可扑也,亦可煽也。水可壅也,亦可导也。此水火者所以济攻而非专攻,所以攻人而亦虑人之反攻也。
[译文]火可以扑灭,也可以煽旺。水可以阻塞,也可以导流。水、火可以用来帮助进攻,而不能专靠它来进攻;可以用来进攻敌人,也要考虑敌人用来反攻我军。
[旧注解]火可煽起,水可壅至,故能济吾之攻;亦可扑灭,可导流,则不当专恃以攻也。虑人之反攻者,盖风候无常,彼我之地势相似也,如刘元进攻王世充,因风纵火,俄而风回,反被烧死。(1)智伯约韩、魏决水灌晋阳,既而赵杀守堤吏,反受灌以亡。(2)故当虑也。
[注释](1)隋大业九年(613年),农民起义军领袖刘元进与隋将王世充激战后,王军退守延陵栅(今江苏镇江),刘军乘风纵火,不料风向突然转变,大火反向刘军扑来,王军乘机反击,刘军大败。刘元进战死。(见《隋书》卷七十《刘元进传》)(2)见第19条“旧注解”(1)。
110.天下之物,犹有入火不爽者,入水则沉;入水不溺者,入火则化。欲制其用者,亦不可不利导之也。
[译文]世上的物品,还有放在火里不燃烧的,放在水里就沉没;放在水里不沉没的,放在火里就烧化。要想发挥物品的效用,就不可不根据它们的特点来加以利用。
[旧注解]此言物之利于水火不同,因势而用者,方得其利,故亦附于水火之末。
111.向月窥林者暗,背月窥林者明,此光影之相乘也。故备夜战者,以火烛敌,常使我隐而敌见(1)也。
[注释] (1)见,同“现”。
[译文]逆着月光观察森林就看不清楚,顺着月光观察森林就看得清楚,这是光线和阴影相互作用的关系。所以准备夜战的,用火光使敌军暴露,总要使我军隐蔽而使敌军显露。
[旧注解] 以火烛敌,即《虎韬•必出章》云:“设云火远候,必依草木丘墓险阻”意。盖我隐而伏,则敌莫测,敌形外见,我可击之也。
112.顺风雨飞则翼张,逆风而行则肩竦(1),此顺逆之相反也。故惊尘突烟,借施之,虽百万之众可奔也。
[注释] (1)竦sǒng(怂),通“耸”。
[译文]顺风飞行,两翼就张开,逆风行走,两肩就耸起,这是顺逆相反的关系。所以对于陡然扬起的尘土,突然生起的烟雾,只要能够善于利用,敌军纵有百万之众,也能使它败走.
[旧注解]此与上御火攻当断上风意互相发。盖惊尘突烟,人之所苦。顺风固可以迷敌,而我值逆风亦当知防也。
113.甓(1)口藏声,室隙传响,此声闻之相通也。故谷中语如附耳,山头语如对面。而山谷之应声,亦可资之以助兵威也。
[注释]甓pí(辟),瓴甓,一种近似瓮的容器。
[译文]“瓴甓”口内能拢聚声音,房屋缝隙能传播音响,这是声音与听觉相通的关系。所以在山谷之中讲话就象贴近耳朵一样,在山头之间讲话就象在对面一样。因而山谷的回声,也是可以用来壮大兵威的。
[旧注解]即山谷之应声,可助兵威,则军中之钲鼓当多设,亦可推矣。
114.䖺(1)见(2)谶(3)旱,鹊呼多晴,鸠鸣则雨,鸢(4)朝戾(5)则风,半体之鱼虽死,悬其波可以知海潮之信者。此气之相感也。
[注释] (1)䖺tiáo(条),即䖺䗤(yóng庸),古代传说中的动物名。(2)见,同“现。(3)谶:见第21条原文注(1)。(4)鸢yuān(冤),老鹰。 (5)戾lì(利),到达。
[译文]䖺䗤出现预示干旱,喜鹊呼噪多半晴天,斑鸠在黄昏呜叫就要下雨,老鹰在早上飞到空中就要起风,侧身的鱼虽死,但观察它随波漂浮的情况,可以预知涨潮的时间。这是气候感应的关系。
[旧注解]此言天之旱晴风雨,地之海潮消长,不但考于阴阳等书,可以预卜,物类亦有先知也。䖺,䖺䗤,状如黄蛇,鱼翼,出入有光,见(1)则大旱,出《山海经》。
[注释](1)见,同“现”。
115.滋石引针,汞汁镕锡,鼋(1)脂得火则销铁,柏膏遇焰则烁(2)石,桦木燃灯遇风不灭,樟脑爇(3)火近衣不焚者,此性之自然也。
[注释] (1) 鼋yuán(元),大鳖。(2)烁shuò(朔),通“铄”。(3)爇ruò(弱)。点燃。
[译文] 磁石吸针,水银熔锡,燃烧鼋脂就能销毁铁块,燃烧柏膏就能烧坏石头,燃烧的桦木遇着风也不会熄灭,衣服靠近燃烧着的樟脑也不会燃烧,这是物质性能的自然现象。
[旧注解]汞汁,即今之水银。樟脑,一云韶脑。
116.火晶(1)向日则燃艾,锻石(2)入井则起雷,火焚鸡羽而风飙生,铁入蛟潭而雷雨至,此形之相击,而理亦相通者也。
[注释](1)火晶,红色水晶的旧称。(2)锻石,即石灰。
[译文]火晶对着太阳,就能燃烧艾叶;石灰投入井中,就会发生巨响。用火焚烧鸡毛,就会产生暴风;铁块投入蛟谭,就会招来雷雨。这是物体相互接触的结果,而道理也是相通的。
117.金杯注酒,遇鸩(1)则焰生。银箸尝食,毒则色变。饮酒入瘴(2)乡,则烟岚不染。列炬过深涧,则阴气不侵。此物相胜也。
[注释](1):鸩zhèn(阵),传说中一种毒鸟,羽毛置于酒中,可以毒杀人。(2)瘴zhàng(障),指南方山林问湿热蒸发使人生病的瘴气。
[译文]金杯盛酒,遇到鸩酒就会产生火焰。银筷挟食,遇到毒物就会改变颜色。饮了酒进入瘴气地区,就不会沾染瘴气。点着火把通过深涧,就能抗御潮湿。这是物理上相互排斥的关系。
[旧注解]鸩,毒鸟,食蛇,以羽画酒,饮之即死。瘴乡,如今之两广也。烟岚,山之毒气,饮酒则血行气盛,故不染。炬,火燎也。火廟阳明,故阴湿之气不能侵及。
118.角烟(1)弥山,可怖山兽。䕮烟覆水,可制水蛩(2)。野葛之毒,解于蕹菜(3)。鸩羽之毒,解于犀角。此物之相制也。
[注释] (1)角烟,旧称用角烧成的烟。(2)蛩qiōng(穷),水蛩,古代传说中一种水中巨兽。(3)蕹wèng(瓮),蕹菜,俗称空心菜。
[译文] “角烟”弥漫山野,可以恐吓野兽。“蘜烟”覆盖水面,可以制服“水蛩”。野葛的毒,可用蕹菜解除。鸩毛的毒,可用犀角解除。这是物理上相互制约的关系。
[旧注解]蘜,《尔雅》注云即秋华菊(1)也。蛩蛩,巨虚,兽名,一曰蝉蛻也。野葛,蔓草,根有毒,蕹菜叶作汁,可制治之。鸩,解见上。犀,兽名,毛如豕,蹄有甲,头如马,有三角,鼻上食角短,头上额上角长。角上白缕直至端者,曰通天犀,食之可治鸩毒。
[注释](1)华,同“花”,秋华菊,即秋菊。
119.肉可晒之以作糗(1),谷可庾(2)之以为粮,鱼可干之以备羹,乳可取之以供酪。在山有榛栗之实,在水有菱芡(3)之米,皆可采之以济饥者。此物之有用也。
[注释](1)糗qiǔ,炒熟了的米麦面,指干粮。(2)庾yǔ(余),露天的仓库,这里是收集的意思。(3)芡qiàn(欠),水生植物,果实叫芡实。
[译文]肉类可以晒干作干粮,五谷可以收集作粮食,魚类可以干制备作羹汤。乳类可以拿来作乳酪。在山上有榛子和栗子,在水里有菱角和芡实,都可以采来充饥。这是说各种物资都有一定的用途。
[旧注解]糗,干糒也。谷,五谷也。庾,在野小仓名。乳,诸畜之乳也。酪,夷虏之酒名,用畜乳为之者。
120.社狸之足,可制鞗(1)革。牦牛(2)之尾,可著旌竿。牛马之胞,可作浮具。狼、驼之粪,可备烽烟。此以无用为有用也。
[注释](1)鞗tiáo(条),皮革所制的马缰绳。(2)牦牛máo—(毛一),生长在我国青海、西藏及其邻近高寒地区的一种长毛牛。
[译文]野猫脚的皮,可以装饰辔头。牦牛的尾,可以装饰旗竿。牛马的膀胱,可以制作浮囊。狼、驼的粪便,可以备作烽烟。这是把无用的东西变为有用的东西。
[旧注解]社狸,野猫也。偉革,其皮可饰辔也。狼、驼粪,烧烟不散,直上甚高,故边堠用之以传警息。
121.妖狐巨狸之迹,踵之可以渡河冰。野马黄羊之踪,循之可以得水道。以至驼足之所据,蚁垤(1)之所筑者,可即之而知伏泉。此因物之灵以为用也,
[注释] (1)垤dié(蝶),蚂蚁做窝时堆在穴口的小土堆。
[译文]跟着野狐和野猫的脚印,就可以从冰上过河。沿着野马和黄羊的踪迹,就能找到可以徒涉的地方。至于骆驼脚印集聚的地方,蚂蚁巢穴所在的地点,也可以在它附近找到隐藏的泉水。这是根据动物的灵性而加以利用。
[旧注解]狐狸性多疑,遇冰则贴耳听之,无声方过,故有其迹者,冰必坚厚而可渡。水道伏泉亦此类。大抵蠢动含灵,无推。物性,故因之而可知。
122.是以知兵之士,察物之理,究物之用,总括其利,不遗微小,则虽百万之众无所穷,千里之远无所困。
[译文]所以,懂得用兵的人,要考察万物的特性,,研究万物的用途,并总括它有利的方面。就是微小的用途也不要忽略。这样,虽然统率百万之众。也不会没有办法,进军千里之远,也不会有什么困难。
[旧注解]此通前而言。物之无穷如此,能察理用之,则必皆得其利,故可以统众而远征。不知兵者,厌为微小而味之,安足以济其用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