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倒古文经的中心文章,自然是《汉书艺文志辨伪》。(《书序辨伪》、《汉书儒林传辨伪》、《经典释文纠谬》、《隋书经籍志纠谬》四篇,与《艺文志辨伪》或互相发明,或补所未备,均当参看。)这篇文章,证据详备,驳辨明快,从大体上说,是很精核的;但疏略武断之处亦颇不免。兹就管见所及,按经分述如下:
(ㄅ)《诗经》
康氏之辨《毛诗》,议论最为透彻,吾无间然。他不相信徐整和陆玑说的两种传授源流;他不相信有《南陔》、《白华》、《华黍》、《由庚》、《崇丘》、《由仪》这六篇“笙诗”;他不相信《商颂》是商代的诗;他不相信有毛亨和毛苌两个“毛公”;他并且根本怀疑“毛公”之有无其人;他不相信河间献王有得《毛诗》立博士这回事;他确认《毛诗序》为卫宏所作。这都是极精当的见解。我觉得他辨诸经的伪古文,以辨《毛诗》为最好。前乎他的魏源,虽也不信任毛诗,但见解远不及他。惟宋之郑樵、朱熹,清之牟庭、崔述,其攻击《毛诗》,堪与康氏相伯仲。
(ㄆ)《尚书》
康氏之辨《古文尚书》,有极精核的议论,也有不彻底的见解,还有很错误的叙述,兹分述之:
《汉书·艺文志》云:“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而得《古文尚书》。……孔安国……悉得其书,……献之,遭巫蛊事,未列于学官。”康氏说共王薨于武帝初年,孔安国为武帝博士,也早卒,均不及至武帝末年,遭巫蛊事,年代差舛,故知为伪。又,《汉书·儒林传》云:“迁书载《尧典》、《禹贡》、《洪范》、《微子》、《金縢》诸篇多古文说。”他说今考史迁载《尧典》诸篇说实皆今文,以为古文者,妄。(按:崔君遍考《史记》所载关于此五篇之说,可证其为今文与今文说者凡二十二条,无一从古文说者,足为康说之铁证,详《史记探源》。)他的《书序辨伪》篇中辨《今文尚书》止有二十八篇,《泰誓》确为后得。又说《书序》亦刘歆所伪作,《今文尚书》无序,力驳陈寿祺“今文有序”之说。这都是他极精核的议论。
《史记》载入之《书序》,决非司马迁原文所有,实为妄人所窜入(未必就是刘歆)。有《史记》叙事与《书序》不合而不录《书序》者,如《文侯之命》及《秦誓》等篇是也。有《史记》无其事而仅录《书序》者,如《帝诰》、《女鸠》、《女房》、《典宝》、《夏社》等篇是也。(《书序》中之伪篇以《商书》为量多,故窜入《史记》者亦以《殷本纪》为最多。我们看商代最真实的史料甲骨刻辞中的文句和社会状况,可以断定那时绝对不会有《书序》所说的那一篇一篇的文章。商代历史本极缺乏,故刘歆得以任意增窜也。)有《史记》叙事与《书序》不合而又录《书序》,以致前后文自相矛盾者,如《盘庚》及《高宗肜日》诸篇是也。看第一例,可证《史记》与《书序》无关。看第二例,则增窜之迹显然可见。看第三例,更可明其为不顾文义之妄人所窜入。关于此点,崔君的《史记探源》中考辨最为精详。康氏虽知百篇《书序》为刘歆所伪造,然对于《史记》中的《书序》,尚谓“《史记》与《书序》同者,乃《书序》勦《史记》,非《史记》采《书序》”,其《书序条辨》中屡有“《史记》云,因某事作某篇,即刘歆所本”这样的话,他还是被骗了!这是他不彻底的见解。
刘歆伪造的《逸书》,凡十六篇;又把《九共》九篇分开,称为二十四篇。其篇名、篇次及分合各点,列之如下(用“一、二……”记十六篇,用“1、2……”记二十四篇):
《舜典》 一 1
《汩作》 二 2
《九共》(九篇) 三 3、4、5、6、7、8、9、10、11
《大禹谟》 四 12
《弃稷》 五 13
《五子之歌》 六 14
《胤征》 七 15
《汤诰》 八 16
《咸有一德》 九 17
《典宝》 十 18
《伊训》 十一 19
《肆命》 十二 20
《原命》 十三 21
《武成》 十四 22
《旅獒》 十五 23
《冏命》 十六 24
康氏的《尚书篇目异同真伪表》第五栏“十六篇伪古文篇目”所列为——
《舜典》、《汩作》、《九共》(九篇)、《大禹谟》、《胤征》、《汤诰》、《伊训》、《武成》、《冏命》
之十七篇,而——
《弃稷》、《五子之歌》、《典宝》、《咸有一德》、《肆命》、《原命》、《旅獒》
之七篇均未列入,这是绝无根据的。他的《汉书艺文志辨伪》中引刘逢禄《尚书今古文集解》语叙此十六篇与二十四篇,亦全同旧说并无驳辨之语,可知此表所叙,乃是一时的错误。他偶然误把二十四篇的计算法来算十六篇(就是误把《九共》分作九篇作为十六篇的计算法),于是觉得多出几篇来了,就胡乱的把《弃稷》等七篇删去,这实在太不应该了!而且就照他那么办,他所列的还不是十六篇,乃是十七篇。这是他很错误的叙述。
《汉书·艺文志》叙《今文尚书》的卷数是这样:
《经》二十九卷,大小夏侯二家。
欧阳《经》三十二卷。
欧阳《章句》三十一卷。
大小夏侯《章句》各二十九卷。
大小夏侯《解故》二十九篇。
案:伏生所传《尚书》,本来只有二十八篇:“《泰誓》后得,博士集而读之”,故大小夏侯《经》皆增为二十九篇,其《章句》与《解故》亦皆二十九篇。独欧阳《经》为三十二卷,而其《章句》则三十一卷,又与《经》异,颇难索解。康氏对此问题,搁起不谈,但云“欧阳《经》及《章句》卷数难明”,又云“并难引据”(《书序辨伪》)而已。王引之《经义述闻》以为,《经》与《章句》皆有误字,皆当作三十三卷,盖取二十九卷中之《盘庚》与《泰誓》各分为三,故为三十三卷。王氏此说,因为两处都要改字,才能成立,所以别人都不以为然。陈寿祺《左海经辨》说:
伏生经文二十八篇,增《泰誓》三篇,止三十一卷,其一卷必百篇之《序》也。西汉经师不为序作训,故欧阳《章句》仍止三十一卷矣。
陈氏此说,显然错误。《今文尚书》无序,《书序》为刘歆所伪作,康、崔二君之所考明,已成定论。但陈氏之计算卷数,略有可采之处,故先把他这段话引在这儿。
我以为要说明欧阳《经》及《章句》的卷数,应该根据《汉石经》。但是说到《汉石经》,却有一篇很别致的文章,不能不先说明它。原来《汉石经》中竟有《书序》。《汉石经》中有《书序》,不是适足为陈氏“今文有序”之说之显证吗?不然!不然!陈氏说今文有序,是与古文同样的百篇《书序》,故胪举今文家提到今文经所无而只见于百篇《书序》之篇目,以为今文有序之证。但《汉石经》中的《书序》,却很别致,仅有今文经所有的二十九篇之序,此外七十一篇序一概没有,这是计算它的行数字数而可以断定的。这样别致的《书序》,不但陈氏所未知,且西汉人及刘歆等亦从未道及。西汉今文家绝无言及《书序》者,也绝无称引《书序》文句者。刘歆、杨雄、王充诸人皆据百篇《书序》以证《今文尚书》为不全,绝不据百篇《书序》以证二十九篇《书序》为不全。由此可知一定是东汉的今文家就古文的百篇《书序》,删去今文所无的七十一篇,以成此二十九篇《书序》;决非西汉时本有今文的二十九篇《书序》,而被古文家加上七十一篇,以成百篇《书序》。汉代的今文经师,识见甚陋,他们反对古文家,绝够不上说辨伪,只是怕人家来分他的地盘而已。只要地盘稳固了,那经的真伪问题,他们本不想研究,亦非他们的识见所能判断;变更原来的面目以趋时尚,也毫不要紧,《易》增《说卦》以下三篇即其一例。所以古文既有《书序》,他们也不妨把它抄来,加在今文经中。但因当时有“《尚书》二十九篇,法北斗七宿”及“孔子更选二十九篇,二十九篇独有法也”这些穿凿不根的谬论(均见《论衡·正说篇》),若把百篇《书序》完全抄来,总觉得有些不合式,于是就单抄“有法”的二十九篇的序了。先师崔君《史记探源》卷一《序证》“《书序》”节中谓《洪范》与《君奭》两序皆与《史记》不合,证明为刘歆之说。今《汉石经》的《书序》中《洪范序》存“以箕子”三字,《君奭序》存“周公作君”四字计其字数,知其上下文必与古文《书序》相同,这也是东汉今文家抄古文序的一个证据。所以得此二十九篇的《书序》,更可十分坚决的说西汉的《今文尚书》绝对无序!
现在要说“欧阳《尚书》的卷数与《汉石经》”这个问题了。
汉石经所用的本子:《诗》鲁,《礼》大戴,《易》京,《春秋》及《公羊传》严,《论语》张侯,均由吾友马叔平(衡)先生次第证明;惟《书》用何家之本,尚未考定。我从卷数上研究,窃谓是欧阳《经》也。其证有二:
(ㄅ)《隶释》所录《石经尚书残碑》中,有“建乃家般庚既迁”数字。“建乃家”是《盘庚》中篇的末句,“般庚既迁”是它下篇的首句,两句之间空一个字,是《汉石经》的《盘庚》分上中下三篇也。
(ㄆ)最近所出《汉石经》的《书序》残石,凡九行,兹依原石行款,录之如下:
周
同甫公使以堪遂广民
异刑作召箕饥与度
君公子●
首行存一“民”字,系《秦誓》篇末“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之“民”字。末行存“同异”二字,当是校记。把这首末两行除外,其中七行是今文二十九篇《书序》。
此二十九篇《书序》中,有《泰誓序》(应在书序第三行),无《康王之诰序》(《顾命序》在第六行,其下应接《鲜誓序》,方与字数相合,故知无《康王之诰序》),则《今文尚书》二十九篇之一,陈寿祺等以《书序》当之,龚自珍等分《康王之诰》以当之,而均不数《泰誓》者,皆非也。旧说以为伏生本二十八篇,加后得之《泰誓》一篇,故为二十九篇,实在没有错。《汉志》叙大小夏侯《经》、《章句》及《解故》皆二十九卷,必是如此。《汉石经》分《盘庚》为三,则三十一;又加《书序》,则三十二。欧阳《经》的卷数适与《汉石经》相同,故疑《汉石经》所用的是欧阳经。至于欧阳《章句》三十一卷,则因不为《书序》作训之故,陈寿祺之说是也。(其实是西汉经师作训时尚未有《书序》耳。)
兹将欧阳大小夏侯及《汉石经》的分卷异同表列如下:
陈寿祺的“今文有序”十七证,康氏一一驳之,皆是也。但是他的第十三证,对于“欧阳《尚书》的卷数与《汉石经》”这个问题却有用处。他说:
《后汉书·杨震传》:曾孙彪议迁都曰:“般庚五迁,殷民胥怨。”
此引《商书·般庚》之序也。彪世传欧阳《尚书》,所据乃其本经。今文有序,其证十三矣。
东汉习欧阳《尚书》者引《书序》,而《汉石经》有《书序》,这也可以作为汉《石经》用欧阳《经》的一个证据。
(ㄇ)《仪礼》
康氏主张《经》皆孔子所作之说(《孔子改制考》中有《六经皆孔子改制所作考》一篇),故认制礼者是孔子而非周公,谓《仪礼》十七篇悉为孔子所作,本书中已发其端,《孔子改制考》中乃大畅其旨。康氏此说,人多视为无徵之臆谈;赞成而采用之者,惟皮锡瑞之《经学历史》与《经学通论》耳。我以为孔子制礼之说虽未尽当,然亦非无徵之臆谈,比周公制礼之说高明多矣。礼之中确有一部分为孔子所制,如“三年之丧”,看《论语·阳货篇》,《孟子·縢文公篇》,《墨子》非儒、公孟、节葬诸篇,则此礼制自孔子,实有明徵。惟《仪礼》中如《聘礼》所言,与孔子之主张相背(崔述与姚际恒皆有此说),而升降揖让之繁文缛节,自非孔子所定,且与孔子重礼之意亦未必吻合;其书盖晚周为荀子之学者所作。《仪礼》为晚周之书,毛奇龄、顾栋高、袁枚、崔述、牟庭皆有此说。近见姚际恒之《仪礼通论》,亦谓《仪礼》为春秋后人所作。姚书尚未刊行,世所罕见(最近始由吾友顾颉刚先生向杭州旧家抄得),今录其一二要语于此。其言曰:
《仪礼》是春秋以后儒者所作,如《聘礼》皆述《春秋》时事;又多用《左传》事,尤可见。(卷前,《论旨》)
又曰:
《祝辞》多用《诗》语,便知《仪礼》为春秋后人所作。(卷一,《士冠礼》)
对于《聘礼》一篇,谓其——
前后多规摹《乡党》之文,而有意别为简练刻画以异之。(卷八,《聘礼》)
看姚氏所论,可知《仪礼》的确作于晚周;《五经》之中,当以《仪礼》为最晚出之书。不信康氏之说者,多从旧说,以为周公所作。实则康氏以为作于孔子尚嫌太早;若作于周公之旧说,则离事实更远,真是无徵之臆谈矣。
康氏之辨《逸礼》,其说采自邵懿辰的《礼经通论》。邵氏根据《礼运》中“冠、昏、丧、祭、射、乡、朝、聘”(今本“乡”误作“御”,邵氏始订正之)之次,证今文《仪礼》十七篇为完书,当以大戴之次序为最合;又谓若取王应麟、吴澄二氏所举《王居明堂礼》、《天子巡狩礼》、《奔丧》、《投壶》诸篇厕于十七篇之间,则不相比附:故知《逸礼》三十九篇为刘歆剽取杂书而伪造者。其说极为精当。(姚际恒亦以《逸礼》三十九篇为伪书,说见《仪礼通论》的《论旨》。)
(ㄈ)《周礼》
康氏辨《周礼》之说曰:“《王莽传》所谓‘发得《周礼》以明因监’,故与莽所更法立制略同,盖刘歆所伪撰也。歆欲附成莽业而为此书。其伪群经,乃以证周官者。”这几句话,真所谓“一针见血”之论,《周礼》的原形给他识破了。他又取《汉书·王莽传》中莽所措施与《周礼》相证,成《汉书王莽传辨伪》一篇。凡所举证,皆极精核。读了他这篇文章,可无疑于刘歆为王莽更法立制而造为《周礼》,伪托于周公之说矣。现在除墨守古文家言者,对于郑玄要“头面礼足”者,以及认“一切古籍皆是真书”之浅人外,凡好学深思之士,对于《周礼》,皆不信其为周公之书。但又有以为系晚周人所作者,如钱穆与郭沫若二氏皆有此说。钱氏撰《周官著作时代考》(载《燕京学报》第十一期),谓以何休所云“《周官》乃六国阴谋之书”之说为近情。郭氏撰《周官质疑》(见其所作《金文丛考》中),谓“《周官》一书,盖赵人荀卿子之弟子所为,袭其师‘爵名从周’之意,纂集遗闻佚志,参以己见而成一家言。”我以为从制度上看,云出于晚周,并无实据;云刘歆所作,则《王莽传》恰是极有力之凭证:故仍认康氏之论为最确。即使让一步说,承认《周礼》出于晚周,然刘歆利用此书以佐王莽,总是无可否认的事实。既利用矣,则大加窜改以适合王莽更法立制之用,当时实有此必要。故今之《周礼》,无论是本有此书而遭刘歆之窜改,或本无此书而为刘歆所创作,总之只能认为刘歆的理想政制而不能认为晚周某一学者的理想政制。而若考周代之政制而引用《周礼》为史料,则尤为荒谬矣。
(ㄪ)《礼记》
康氏之辨《礼记》,有极精之语;但他还是被刘歆骗了,所以支离穿凿之论也很多。
他说:
孔门相传,无别为一书谓之《礼记》者。
这话极是。他又说:
既非孔子制作,亦无关朝廷功令。其篇数盖不可考,但为礼家附记之类书。
这话也对。
但康氏终不免被刘歆所骗。《汉书·艺文志·礼家》:
《记》百三十一篇(七十子后学者所记也)。
《明堂阴阳》三十三篇(古明堂之遗事)。
《王史氏》二十一篇(七十子后学者)。
又《乐家》:
《乐记》二十三篇。
又《论语家》:
《孔子三朝》七篇。
这五种都是《古文礼记》。《隋书·经籍志》:
汉初,河间献王又得仲尼弟子及后学者所记一百三十一篇,献之,时亦无传之者。至刘向考校经籍,检得一百三十篇,向因第而叙之;而又得《明堂阴阳记》三十三篇,《孔子三朝记》七篇,《王氏史氏记》二十一篇,《乐记》二十三篇:凡五种,合二百十四篇。
《经典释文序录》:
刘向《别录》云:《古文记》二百四篇。
按:依《汉志》所列五种,其总数当为二百十五篇,而《隋志》谓为二百十四篇者,《记》一百三十一篇少了一篇故也。《隋志》谓刘向检校时已少一篇,但《汉志》本于刘向(实应说刘歆)的《七略》与《别录》,仍说是一百三十一篇,这事究竟如何,现在无从知道了。《释文》引《别录》比《隋志》又少了十篇,为二百〇四篇。我疑心或是传写误脱“十”字,然它下文有“戴德删《古礼》二百四篇”之语,似不应两处都脱“十”字,疑莫能明。但这二百十五篇,二百十四篇,二百〇四篇的参差问题,与本节所说没有什么关系,可以不论。我的意思,是要说明《汉志》所谓“一百三十一篇”,《隋志》所谓“二百十四篇”及《释文》所谓“二百四篇”,都是指《古文礼记》而言,与今文无关,与今存之《大戴礼记》及《小戴礼记》亦非一物,决不可把它们牵合为一事,但康氏却认“二百四篇”为《今文礼记》的篇数而被刘歆窜改为——
《记》百三十一篇,
《明堂阴阳》三十三篇,
《王史氏》二十一篇,
《曲台后仓》九篇,
《中庸说》二篇,
《明堂阴阳说》五篇,
《周官传》四篇。
共二百〇五篇(康云二百〇六篇,今案七种合计只有二百〇五篇)。说二百〇四篇之《礼记》为这样七种书的合计,是毫无根据而为康氏一人所臆造,决不可信。
他于是又异想天开,造出一段“《今文礼记》二百〇四篇”的账来,他把《汉书·艺文志·儒家》中选出十九种书以当“《今文礼记》二百〇四篇”。我现在为使看的人一目了然计,特将《汉志儒家》在《高祖传》以前之三十一种书名全抄于下,其康氏选作“《今文礼记》二百〇四篇”之十九种,外加括弧〔 〕以示别:
〔《曾子》十八篇〕 〔《漆雕子》十三篇〕
〔《宓子》十六篇〕 〔《景子》三篇〕
〔《世子》二十一篇〕〔《魏文侯》六篇〕
〔《李克》七篇〕〔《公孙尼子》二十八篇〕
〔《孟子》十一篇〕 〔《孙卿子》三十三篇〕
〔《芋子》十八篇〕 《内业》十五篇
《周史六弢》六篇《周政》六篇
《周法》九篇《河间周制》十八篇
《谰言》十篇《功议》四篇
〔《寗越》一篇〕〔《王孙子》一篇〕
〔《公孙固》一篇〕 《李氏春秋》二篇
〔《羊子》四篇〕〔《董子》一篇〕
〔《俟子》一篇〕《徐子》四十二篇
《鲁仲连子》十四篇 《平原君》七篇
《虞氏春秋》十五篇
康氏所选的十九种书,合计二百十四篇,但他自己却说“实二百四篇”。他接着又说:
是则二百四篇者,七十子后学记,原篇人所共知。歆欲攻后仓士礼之阙,又窥见《礼经》十七篇天子诸侯卿大夫之制无多,乃伪造典礼以为《明堂阴阳》《王史氏记》,谓多天子诸侯卿大夫之制。于是去取七十子后学及后仓记,而窜《明堂阴阳》《王史氏记》数十篇于其中,以实二百四篇之目,而痛抑今学为“推士礼而至于天子”。其作伪之术,情见乎辞。
其实刘歆并没有“去取七十子后学及后仓记……以实二百四篇之目”,倒是康氏忽然去取《儒家》各书以实二百四篇之目了。康氏致误之由实缘误认《古文礼记》为《今文礼记》也。《今文礼记》本无此书,康氏已自言之矣(见上引)。今文礼家或有抄撮儒家诸子中关于论礼的文章;或有他们自己对于礼的讲论,如《曲台》、《后仓》之类;又如《白虎通》中所引之“某某记”等,大多数当亦为今文家论礼之作;即今存之《二戴记》中,也许采了些今文家论礼之作。但这些都是零星散文,在西汉时并没有像古文家那样编成一部丛书式的《礼记》。所以主张今文的人决不该说“七十子后学记原有二百四篇”这样一句话。
至于今存之《小戴礼记》四十九篇及《大戴礼记》三十九篇(本有八十五篇,今残存此数),关于这两部礼记的记载,最早的是郑玄的《六艺论》,他说:
戴德传记八十五篇,则《大戴礼》是也;戴圣传记四十九篇,则此《礼记》是也。
《经典释文序录》引晋陈邵的《周礼论序》说:
戴德删《古礼》二百四篇为八十五篇,谓之《大戴礼》;戴圣删《大戴礼》为四十九篇,是为《小戴礼》。
《隋书·经籍志》说:
……戴德删其(指刘向所叙之《记》二百十四篇)烦重,合而记之,为八十五篇,谓之《大戴记》;而戴圣又删大戴之书为四十六篇,谓之《小戴记》。汉末,马融遂传小戴之学;融又足《月令》一篇,《明堂位》一篇,《乐记》一篇,合四十九篇。
这三种记载,彼此有两点不同:
(ㄅ)《六艺论》说《二戴记》各有所受,彼此不相干,又没有提到《二戴记》的来源。《周礼论序》与《隋志》则均谓《大戴记》是删《古文记》而成的,而《小戴记》又是删《大戴记》而成的。
(ㄆ)《六艺论》与《周礼论序》均谓《小戴记》原来就有四十九篇。《隋志》则谓《小戴记》原来只有四十六篇,马融加入三篇,才成为四十九篇。
案:戴圣删《大戴记》之说,陈寿祺和皮锡瑞都以为是不对的。戴德删《古文记》之说,自来学者皆无异议。我以为单就这样一句话论,是根本不能成立的。因为戴德是西汉的今文经师,当他的时候并无所谓《古文记》也。但这是驳这样一句话。若论今之《大戴礼记》与《小戴礼记》这两部书,据我的研究,决非戴德和戴圣这两个人编成的;看它们的内容,虽不见得是删《古文记》而成,但的确采了好些《古文记》,如《大戴记》中之《千乘》、《四代》、《虞戴德》、《诰志》、《小辨》、《用兵》、《少间》,采自《孔子三朝记》;《小戴记》中之《乐记》采自《乐记》(《古文记》中之《乐记》凡二十三篇,《小戴记》中之《乐记》采了它十一篇),《月令》与《明堂位》采自《明堂》、《阴阳》,皆有明证。又如《大戴记》中之《盛德》记明堂之事,《朝事》与《周礼》相合,当亦采自《古文记》中。这两部书一定是东汉人编成的,所以其中今古杂糅,不易辨析。今《大戴礼记》已多残缺脱误,所存之三十九篇中,有与《小戴记》相同者,是否与郑玄、陈邵诸人所见者相合,无从审知;又其来源,除郑玄、陈邵及《隋志》所记,亦无其他异说,只可阙而不论。单说《小戴记》。《隋志》谓《小戴记》原来只有四十六篇,马融加入三篇,才成为四十九篇。前人信此说者,据我现在记忆所及,似乎只有姚际恒的《礼记通论》。康氏亦深信此说。我则以为这三篇的古文色彩特别浓厚,说是马融加入,固甚可信;但此外四十六篇又何尝是戴圣所编?《隋志》之说虽略胜于郑玄与陈邵,但尚远不及陆德明之说尤与情事相合。陆氏《经典释文序录》于引陈邵之说之下,接着就有他自己一段极精核之论,他说:
后汉马融、卢植考诸家同异,附戴圣篇章,去其繁重及所叙略,而行于世,即今之《礼记》是也。郑玄亦依卢、马之本而注焉。
这明明说今之《礼记》为卢植、马融所编定,郑玄所注者即是卢、马编定之本。然则无论戴圣曾否编有《礼记》,即使有之,而今郑注之《礼记》四十九篇,则决非戴圣之本也。故《月令》、《明堂位》、《乐记》三篇固为马融所编入,即其他四十六篇中,卢、马二人编入之篇亦必不少。可惜这样几句极重要的话,自来都把它忽略过了;康氏也不加深察,反谓“此古学家虚造之说,不可信”,岂非误欤!
总之《二戴记》都是东汉人编成的,那时古文虽未立于学官,但民间的学者尊信它的很多,它的势力很不小,即立于学官的今文也不免要被它窜乱,《白虎通》中有古文说,《汉石经》中有《书序》,都是极好的例。《二戴记》产生于这样的环境中,即使是今文经师所编,恐怕也不免要闹到今古杂糅,何况《小戴记》的编者是卢、马这两位古文经师呢?《大戴记》的来源,虽以前的记述没有像《释文》和《隋志》那样详明,但就内容看来,其杂乱无纪之状态,实与《小戴记》无异。还有一层,时代愈晚,伪书愈多,伪史也愈多,伪说也愈多。汉代的学者,除了一位极特别的王充外,都是最缺乏怀疑的精神的。(古文家和今文家是一丘之貉,今文家攻击古文经是吃醋,如师丹、范升是,古文家攻击今文经是阴谋,如刘歆是,都够不上说怀疑。)他们对于一切真伪的古书,是持“买菜求益”的态度,认为多多益善的。所以《二戴记》这两部丛书所采各篇的来源,除上文所举《古文记》以外,尚有采自《荀子》(《三年问》、《礼三本》、《劝学》、《哀公问五义》),《吕氏春秋》(《月令》),《贾谊新书》(《保傅》),《逸礼》(《奔丧》、《投壶》、《诸侯迁庙》、《诸侯衅庙》)及其他秦汉以来伪造的古书(《五帝德》、《帝系姓》、《诰志》、《公冠》、《祭法》、《仲尼燕居》、《孔子间居》、《表记》、《中庸》、《大学》等)。姚际恒之评《小戴记》(见其所作之《礼记通论》,此书载入杭世骏的《续礼记集说》中,无单行本),龚自珍之评《大戴记》(见张祖廉的《定庵先生年谱外纪》),皆有极精之论。龚氏说:
二戴之记,皆七十子以后逮乎炎汉之儒所为,源远而流分,故多支离猥陋之词,或庸浅无味,敷衍成篇。盖杂家喜依托黄帝,而儒家喜依托孔子,周末汉初人习尚类然。
合两戴所记淘之澄之,孔子之言亦必居什之四,究贤于杂家之托三皇也。
又说:
衰周及汉代多至庸极陋之书,而善依托,《周书》中之《太子晋解》,《大小戴记》之《五帝德》、《坊记》、《表记》、《缁衣》等篇,其尤者也。
这两段话,很精核,很公允。
(ㄉ)《乐记》
“乐本无经”之说,亦发于邵氏《礼经通论》。那位十三岁就瞎了眼(《汉志》颜注引桓谭《新论》)而能活到二百五六十岁的窦老头子来献什么“《周官》大宗伯之大司乐章”这件奇事,当然是造谎,不值得一驳。但古文家不但不以此事为可疑,且有更进一步,认“《周官》大宗伯之大司乐章”为即“《乐经》”者。吾友黄季刚(侃)先生说:
乐本有经,盖即《周官》大司乐“二十职”。或谓《乐经》至秦燔失,或谓乐本无经,殆皆不然也。(《六艺略说》)
黄氏极端崇信古文,崇信刘歆,但此奇论,实刘歆所未言,《七略》所不载。其然,岂其然乎!《汉志》又说:
武帝时,河间献王好儒,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记》。……其内史丞王定传之,以授常山王禹。
禹,成帝时为谒者,数言其义,献二十四卷。
又要搬出河间献王和《周官》来了,而且又来了一位毛老先生!是毛亨?是毛苌?还是另有一位姓毛的?何毛氏之多才也!
(ㄊ)《周易》
康氏书中,以辨《易》的部分为最坏,十之八九都是错误的。因为他主张《经》皆孔子所作,故非说孔子作《卦辞》、《爻辞》不可。其实《五经》之中,惟《春秋》为孔子所作;其他四经,有成于孔子以前的,有成于孔子以后的;内中如《尚书》,大部分的《周书》及《商书》之《盘庚》当成于孔子以前,而《虞夏书》及《周书》之《洪范》等当出于孔子以后:皆非孔子所作也。《易经》明明是一部卜筮之书。朱熹说:
窃疑卦爻之辞,本为卜筮者断吉凶而因以训戒。……其可通处,极有本甚平易浅近,而今传注误为高深微妙之说者:如“利用祭祀”,“利用享祀”,只是卜祭则吉;“田获三狐”,“田获三品”,只是卜田则吉;“公用享于天子”,只是卜朝觐则吉;“利建侯”,只是卜立君则吉;“利用为依迁国”,只是卜迁国则吉;“利用侵伐”,只是卜侵伐则吉之类。(《答吕伯恭书》)
这话极精。《易经》所写的生活是渔猎和牧畜时代的生活(看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周易时代的社会生活》);所引的史事是商及周初之际的史事(看顾颉刚的《周易卦爻辞中的故事》,载《古史辨》第三册):可以证明它是作于西周的卜筮之官。但未必是西周的卜筮之官预先创作了这样一部完完全全整整齐齐的《易经》,而到卜筮之时检用的;似乎是卜筮之时撰成的繇辞,所以有好些句子都好像指一件事实而言,虽然我们现在无法知道它是怎么一回事。后来有一个人搜集了这许多彼此不相干的繇辞编纂为此书,又自己特撰了一部分。所以有些卦的六爻之意是一贯的,有些卦是各爻之意彼此没有关系的。大概前者是编此书的人所特撰的,后者是他将旧繇卦杂凑而成的。李镜池氏的《周易筮辞考》(亦载《古史辨》第三册)发挥此意最为精详,今引其第四节的三个结论:
(1)《卦爻辞》中有两种体制不同的文字——散体的筮辞与韵文的诗歌——可以看出《周易》是编纂而成的。
(2)《卦爻辞》之编纂,有大部分是编录旧有的筮辞,有小部分是编者的著作。
(3)《卦爻辞》的编纂年代,当在西周初叶。
其第五节起首说:
《周易》中有故事,《周易》中有诗歌,《周易》中还有格言。
其篇末的结论凡八条,今引其三条:
(一)从《卦爻辞》中筮占贞问等字,可以证明《易》是卦筮之书,由卜筮而成,为卜筮而作。
(二)从《卦爻辞》的著作体例及其中的格言及诗歌式的句子,可以看出《周易》是编纂而成的。
(三)从《易》辞中所表现的时代性及所叙的历史故事,可以看出《周易》的编纂年代是在西周初叶。
郭沫若氏的《周易时代的社会生活》中说:
《易经》是古代卜筮的底本,就跟我们现代的各种神祠佛寺的灵签符咒一样。它的作者不必是一个人,作的时期也不必是一个时代。
他的《金文所无考》(见《金文丛考》中)中说:
基本二卦之“乾”“坤”二字亦为金文所绝无。金文无与“天”对立之“地”字;天地对立之观念,事当后起,则乾坤对立之观念亦当后起矣。且《易》之为书虽诡谲悖谬,然其本身亦有其固有之系统,乃于著述意识之下所构成之作品,与古代自然发生之书史不类。其经部之成或在春秋以后,即孔子亦未必及见。
《卦爻辞》为卜筮之用,《易经》为编纂而成之书,李、郭二氏之说彼此相同。惟对于编纂之时代,李氏谓在西周初叶,郭氏谓当在孔子以后,我以为郭说近是。
至康氏以《易经》为孔子所作,则大谬不然。孔子时代的生活断不是那样简单,孔子自己的思想决不会那样野蛮。说孔子作《卦爻辞》,未免太看低他老人家了。以此尊孔,翩其反矣!(“作”与“编”不同,“作”是发表自己的思想,“编”是集合过去的材料。若云孔子编《易》,还可以说得通;但康氏系坚主“《六经》皆孔子改制所作”之论者,照他所说,则《易经》里那种野蛮思想一定是孔子的“大义微言”了。)康氏既以《卦爻辞》为孔子所作,又不肯把《彖传》、《象传》送给七十子后学者,于是皮锡瑞就造出“孔子作《卦辞》、《爻辞》又作《彖》、《象》、《文言》,是自作而自解”的妙论,还要说与杨雄作《太玄》同例了。(皮说见《经学通论》。康氏《伪经考》中辨伪的精核之论,皮氏皆不能——实在是不敢——干脆采用,独此万不可通之“孔子作《易》”说,皮氏反深信不疑,且从而为之推波助澜,殊可异也。)
康氏不但认《卦辞》、《爻辞》及《彖传》、《象传》为孔子一人所作,且反认郑玄、王弼以来合《彖》、《象》、《文言传》于《经》之改编本为今文《易》之本来面目,于是力斥《汉志》“《易经》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之语为刘歆所伪托,可谓凭臆武断。惟其云《说卦传》为焦京之徒所附入,却是特见。我于一九二九年(民国十八年)撰《读汉石经周易残字而论及今文易的篇数问题》一文(亦载《古史辨》第三册),有讨论康氏辨《易》一段,现将彼文节录于后:
《汉书·艺文志》:“《易经》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这句话,清中叶诸经师,除戴震以外,是没有人对它怀疑的。但《论衡·正说篇》云:
孝宣皇帝之时,河内女子发老屋,得逸《易》、《礼》、《尚书》各一篇,奏之;宣帝下示博士,然后《易》、《礼》、《尚书》各益一篇。
又《隋书·经籍志》云:
及秦焚书,《周易》独以卜筮得存,唯失《说卦》三篇,后河内女子得之。
案:《论衡》所云河内女子所得之逸经,惟《逸礼》为何篇,至今尚未考明;《逸书》,则东汉末之房宏(《尚书正义》卷一引),《隋书·经籍志》、《经典释文序录》皆云是《泰誓》。《泰誓》之确为后得,非伏胜传《书》时所有,今已成为定案。那么,《逸易》是《说卦》以下三篇(说详下),亦经《隋志》证明,亦当确定为后得,非田何传《易》时所有了。“河内女子发老屋”,与“鲁共王坏孔子宅”虽同样是不根之谈,然亦同样可作为汉人造作伪经之证,故所谓“《逸易》、《礼》、《尚书》各一篇”者,实均为西汉人所伪作,无疑也。
首疑《说卦》以下三篇者为戴震。(宋人虽有疑之者,但其立场与此下所说者不同,故不举及。)其《周易补注目录后语》云:
武帝时博士之业,《易》虽已十二篇,然昔儒相传,《说卦》三篇与今文《泰誓》同后出,《说卦》分之为《序卦》、《杂卦》,故三篇词指不类孔子之言。或经师所记孔门余论,或别有所传述,博士集而读之,遂一归孔子,谓之“十翼”矣。
这明明说《说卦》三篇是后出之文,不与《彖》、《象》、《系辞》、《文言》同时了。
至《说卦》、《序卦》、《杂卦》三篇,《隋志》以为后得,盖本《论衡·正说篇》河内后得《逸易》之事。《法言·问神篇》,“《易》损其一也,虽蠢知阙焉”,则西汉前《易》无《说卦》可知。杨雄、王充尝见西汉博士旧本,故知之。《说卦》与孟京《卦气图》合,其出汉时伪托无疑。《序卦》肤浅,《杂卦》则言训诂,此则歆所伪窜,并非河内所出。(卷三上)
康氏又辨《史记·孔子世家》“序彖系象说卦文言”一句中“说卦”二字为刘歆所窜入,云:
《隋志》之说出于《论衡》,此必王充曾见武宣前本也。《说卦》,“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乾》,劳乎《坎》,成言乎《艮》”;又曰:“《震》,东方也;《离》也者,南方之卦也;《兑》,正秋也;《坎》者,正北方之卦也。”与焦京《卦气图》合。盖宣帝时说《易》者附之入经,田何、丁宽之传无之也。史迁不知焦京,必无之,此二字不知何时窜入。至《序卦》、《杂卦》,所出尤后,《史记》不著,盖出刘歆之所伪,故其辞闪烁隐约,于《艺文志》著《序卦》,于《儒林传》不著而以“十篇”二字总括其间。要之三篇非孔子经文。(卷二,又卷五,卷十,卷十一,及《孔子改制考》卷十,亦有关于此问题之驳辨,与此二条大意相同。)
案:康氏直断《说卦》为焦京之徒所伪作,宣帝时说《易》者附之入经,可谓巨眼卓识。至以《序卦》和《杂卦》为刘歆所伪作,则未必然。我以为《论衡》所云“《逸易》一篇”和《隋志》所云“《说卦》三篇”,其内容实相同,盖《说卦》与《序卦》、《杂卦》本合为一篇,故《隋志》虽云三篇,亦但举《说卦》以赅《序卦》和《杂卦》也。戴震云,“《说卦》分之为《序卦》、《杂卦》”;严可均云,“汉宣帝时,河内女子得《说卦》一篇,不数《序卦》、《杂卦》者,统于《说卦》”(《唐石经校文》卷一);其说甚是。故韩康伯注本,《序卦》和《杂卦》均附《说卦》卷内,直至《唐石经》还是这样。康氏谓“《序卦》肤浅”,诚哉其肤浅也;然意义肤浅,不能作为刘歆伪造之证。刘歆造了许多伪经,固是事实,然其学实不肤浅;肤浅之评,惟彼焦京之徒适足以当之耳。
《杂卦》仍是说明卦义,与《说卦》、《序卦》性质相同,与训诂之方法根本有异;说它“言训诂”,实在不对。即使言训诂,亦不能即断为刘歆所作。刘歆以前言训诂者多矣:《诗》之《鲁故》、《齐后氏故》、《韩故》,《书》之《大小夏侯解故》等等,都是言训诂的;《春秋公羊传》中言训诂处亦甚多。
据上面所说,则《汉志》谓施、孟、梁丘三家之《易》为十二篇之说就发生了问题。盖《说卦》三篇既是西汉人所伪作,则三家之《易》似不应有十二篇,因为三家同出于田何,田何所没有的,似乎三家也不应该有。于是康氏以为田何所传之《易》但有《经》上下二篇,而《彖》、和《象》都在《经》内,其言云:
此志(《汉书·艺文志》)叙周王孙、服光、杨何、蔡公、韩婴、王同诸《易》先师《传》,皆二篇;《章句》,施、孟、梁丘氏各二篇。然则《易》之《卦辞》、《爻辞》、《彖辞》、《象辞》皆合。以其简帙繁重,分为上下二篇。(《新学伪经考》卷三上)
又云:
《彖》、《象》与《卦辞》、《爻辞》相属,分为上下二篇,乃孔子所作原本。(同上,卷十;又见《孔子改制考》卷十。)
至于《系辞》,康氏则云:
盖《系辞》有“子曰”,则非出孔子手笔,但为孔门弟子所作,商瞿之徒所传授,故太史谈不以为经而以为传也。(《新学伪经考》卷三上;又卷十与《孔子改制考》卷十略同。)
《文言》,则《康氏》没有提到它。我想,今本《周易》把《彖传》、《象传》、《文言传》都合在上下《经》之内,康氏既以《彖传》和《象传》合在上下《经》之内为原本《周易》之面目,想来他把《文言传》也算在里面了。那么,康氏意中之三家《易》大概是这样的:经,上下二篇(其内容与今本相同);传,《系辞》(或是一篇,或如今本那样,分为上下二篇)。或如《崔君》所说,他没有把《系辞传》算在内(见下)。
康氏所说的三家《易》,其内容的排列和篇数的多少,均与《汉志》绝不相同。如果三家《易》的面目诚如康氏所言,则《汉志》决不能这样的瞎造谣言。《汉志》本于刘歆《七略》,不可信的地方固然很多,但他造了好几部伪古文经,说“这是你们没有见过的古本”,那样说法,是可以矇得过人的;他又利用一部晚出的《春秋谷梁传》,来与《春秋公羊传》对抗,那也不会出什么岔子,因为那时立于学官的《春秋公羊传》,与他利用的《谷梁传》都没有“今文”之称,他只说,“你们读的《公羊传》之外,还有你们没有见过的《谷梁传》,与《公羊传》或同或异。”但是他只能在立于学官的书以外去造假书,决不能把立于学官,大家都看得见的书来瞎造谣言,改变内容,增加篇数。假使他竟那样办,他的作伪不是立刻就败露了吗?刘歆不至于那么的蠢吧。即使他真那么蠢,竟想以一手掩尽天下人之目,瞎造那样与事实全不相符的谣言,难道东汉的四家《易》博士(施,孟,梁丘,京),人人都是头等傻子,会齐心协力的遵守刘歆“《易经》十二篇”那样一句谣言,反将远有师承的“《易经》上下二篇”这样一件实事抛弃了吗?这不是情理上万不会有的事吗?还有,《卦辞》、《爻辞》是术数,《彖传》、《象传》是玄理,两者的思想和文章全不相同,而认为一个人所作,这也是极讲不通的。
所以,先师崔觯甫(适)先生起而驳之云:
《彖传》解说《卦辞》,谓与《卦辞》共篇,犹似可通。《大象》与《卦辞》自明一义,已当分篇。《小象》全体用韵,原本必不与《爻辞》共篇。……是则《大小象》皆当各自为篇,则《彖辞》可知,而《易经》无从合为二篇矣。康氏又以《系辞》……为孔门弟子所作,……此说诚是也。但《系辞》纵非孔子手笔,犹是弟子述孔子之言。……若《卦辞》、《爻辞》、《彖辞》、《象辞》为孔子作,而《系辞传》二篇既不得入“《易经》二篇”之内,又不得与周王孙以下六家皆有《易传》二篇,丁宽《易传》八篇,同列《班志》之内,此亦事理所必不然者也。惟《文言》亦有“子曰”,则亦孔门弟子所作,亦当为传,康氏不言,此由遗漏,姑不待辨。然则《系辞》、《文言》必当在十篇之内,《易经》不止二篇又明矣。(《五经释要》卷四)
看了崔君这一段话,则康说之谬自显然了。
我以为刘歆伪造古文各经,他是有偏重的。特撰《周礼》,特改《国语》为《春秋左氏传》,这是他认为最重要的。《尚书》和《仪礼》,都伪造逸篇,又伪造百篇《书序》和《古文礼记》二百十五篇(这二百十五篇,自然不能说全是刘歆伪造的,如《月令》采自《吕氏春秋》,即其一例,但刘歆伪造了以作《周礼》之证者亦必不少),这也是他很注意的。此外则《诗》之毛氏,《易》之费氏,《春秋》之谷梁氏,窃疑或在刘歆以前本有此一家,(《书》之张霸,《易》之京房,皆西汉晚出之家派,有心立异,冀分博士之地盘,盖禄利之路然也。《毛诗》、《费易》、《谷梁春秋》,殆亦此类。)刘歆但利用之而加以窜改,以抗当时立于学官之今文家而已。至于《论语》和《孝经》,本为《六艺》之附庸,故仅言壁中有古文本,与今文相较,只是篇章有分合,文字有异同罢了,这是他本不看重的。故今文施、孟、梁丘三家之《易》凡十二篇,古文费氏之《易》亦十二篇,所谓不同者,就只在什么今文“或脱去‘无咎’‘悔亡’”这一点。《周易》篇数的变迁,我看是如此的:
汉元帝世京氏立学官以前 《上下经》及《彖》、《象》、《系辞》、《文言传》。
汉元帝世京氏立学官以后 《上下经》及《彖》、《象》、《系辞》、《文言》、《说卦》、《序卦》、《杂卦传》。这七篇传分成十篇,后来称为“《十翼》”;经传合计,凡十二篇。《刘略》、《班志》之今文孟、施、梁丘与古文费氏皆据此本;《汉石经》亦即据此本,最近发见的《汉石经》、《周易》残字,《下系》、《文言》、《说卦》三篇相联接,是其证。但“《十翼》”之中,《系辞》以上如何分法,却还待考。《孔疏》:
……但数《十翼》,亦有多家。既文王《易经》本分为上下二篇,则区域各别;彖象释卦,亦当随经而分。故一家数《十翼》云;《上彖》一,《下彖》二,《上象》三,《下象》四,《上系》五,《下系》六,《文言》七,《说卦》八,《序卦》九,《杂卦》十。郑学之徒并同此说。
可见“十翼”的分法自来并不一致。今文施、孟、梁丘、京四家是否与《孔疏》所引者相同,今不可知。将来若再发现《汉石经》、《周易》残字,或有解决此问题之希望。
郑玄、王弼以后 合《彖》、《象》、《文言传》于《经》中,遂成今之通行本。惟朱熹之《周易本义》复《孔疏》所引十二篇之旧。
又,《易传》亦非孔子所作。《说卦》以下不用再说了。《系辞》与《文言》非孔子所作,为欧阳修与叶适所考明。《象传》非孔子所作,为崔述所考明。姚际恒《古今伪书考》首列《易传》,说:
陈直斋振孙《书录解题》曰:“赵汝谈《南塘易说》三卷,专辨《十翼》非夫子作。”今此书无传。予别有《易传通论》六卷,兹亦不详。
据此,可知赵、姚二氏皆谓《十翼》全非孔子所作,较欧阳氏、叶氏、崔氏更彻底。赵书固不传,姚书今亦未见;但近十年来,我们已经得到姚氏的《仪礼通论》与《春秋通论》,则此《易传通论》将来或亦有发见之可能也。今人如钱穆、冯友兰、顾颉刚诸氏,对于《易传》都有非孔子所作之说,而以李镜池氏的《易传探源》最为详审精密(李文载《古史辨》第三册中)。至《论语》之“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一语,其中“易”字明明是古文家所改,《经典释文》云,“鲁读‘易’为‘亦’,今从古”,是其铁证。康氏亦认《论语》改“亦”为“易”是古文家所为。但他以为《易》是孔子所作,故《论语》中不应有“学《易》”之文;我则以为《易》与孔子无关,故《论语》中不会有“学《易》”的话。因为我与康氏的观点不同,所以结论恰恰相反。
(ㄋ)《左传》
“左氏不传《春秋》”之说,刘逢禄发挥得最为精核。他的《左氏春秋考证》,考明《左传》的凡例书法及比年依经缘饰之语为刘歆所增窜,非原书固有,其原书体例当与《国语》相似,系取《晋乘》、《楚梼杌》等书编成,与《春秋》没有关系。他这部《左氏春秋考证》之辨伪的价值,实与阎若璩的《尚书古文疏证》相埒。阎书出而伪《古文尚书》之案大白,刘书出而伪《春秋左氏传》之案亦大白。康氏之辨伪《左》,亦本于刘氏。惟刘氏尚未达一间,他虽已确知“左氏不传《春秋》”,而尚被《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鲁君子左丘明……成《左氏春秋》”这句增窜的伪文所骗,说左氏之书原名“《左氏春秋》”,不名“《春秋左氏传》”。其实“《左氏春秋》”这个名称,与“《毛诗》”、“《欧阳尚书》”、“《费氏易》”、“《鲁论》”一样,不得谓其意义不同于“《春秋左氏传》”这个名称也。康氏于此更进一步,谓《史记》中“《左氏春秋》”之名亦刘歆所增窜,《左传》原书实为《国语》之一部分。(见《史记经说足徵伪经考》。此意康氏仅发其端,崔君《史记探源》详加考辨,证明《史记》此语确系为刘歆之学者所窜入。)《汉志》所谓
《新国语》五十四篇(原注:刘向分《国语》)
者,乃左丘明《国语》之原本;而《汉志》所谓
《左氏传》三十卷(原注:左丘明,鲁太史)
《国语》二十一篇(原注:左丘明著)
这两部书乃刘歆取《国语》原本瓜分之而成者也。他说:
《国语》仅一书,而《志》以为二种,可异一也。其一,“二十一篇”,即今传本也;其一,刘向所分之“《新国语》五十四篇”。同一《国语》,何篇数相去数倍?可异二也。刘向之书皆传于后汉,而五十四篇之《新国语》,后汉人无及之者,可异三也。盖五十四篇者,左丘明之原本也。歆既分其大半,凡三十篇,以为《春秋传》;于是留其残剩,掇拾杂书,加以附益,而为今本之《国语》,故仅得二十一篇也。
这真是他的巨眼卓识!这个秘密,自来学者都没有注意,现在经康氏一语道破了。我觉得他下的断语,实在是至确不易之论。
《左传》与今本《国语》既证明为原本《国语》所瓜分,则瓜分之迹必有可考见者。此事当然须有专书考证,我现在姑且举出一点漏洞来:
(1)《左传》记周事颇略,故《周语》所存春秋时代的周事尚详(但同于《左传》的已有好几条)。
(2)《左传》记鲁事最详,而残余之《鲁语》所记多半是琐事;薄薄的两卷中,关于公父文伯的记载竟有八条之多。
(3)《左传》记齐桓公霸业最略,所谓“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的政迹竟全无记载,而《齐语》则专记此事。
(4)《晋语》中同于《左传》者最多,而关于霸业之荦荦大端,记载甚略,《左传》则甚详。
(5)《郑语》皆《春秋》以前事。
(6)《楚语》同于《左传》者亦多,关于大端的记载亦甚略。
(7)《吴语》专记夫差伐越而卒致亡国事《左传》对于此事的记载又是异常简略,与齐桓霸业相同。
(8)《越语》专记越灭吴的经过,《左传》全无。
你看,《左传》与今本《国语》二书,此详则彼略,彼详则此略,这不是将一书瓜分为二的显证吗?至于彼此同记一事者,往往大体相同,而文辞则《国语》中有许多琐屑的记载和支蔓的议论,《左传》大都没有,这更露出删改的痕迹来了。
近来瑞典人高本汉氏(Bernh rd Karlgren)著《左传真伪考》一书,由吾友陆侃如先生译为汉文。高氏从文法上研究,证明《左传》的文法不是“鲁语”(高氏假定《论语》、《孟子》的语言为“鲁语”),所以《史记》中“鲁君子左丘明”这个称谓是不对的。他的总结论是:
在周秦和汉初书内,没有一种有和《左传》完全相同的文法组织的。最接近的是《国语》。此外便没有第二部书在文法上和《左传》这么相近的了。
这也是《左传》和《国语》本是一部书的一个很强有力的证据,左丘明决不是鲁人,决不与孔子同时;他是战国时代的魏人,这是在《左传》中有许多材料可以证明的(参用郑樵与姚鼐二人之说)。
(ㄌ)《谷梁》
《汉书·艺文志》论《春秋》,有“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谷梁、邹、夹之传”之语,又其记录《春秋》今文经、云“《经》十一卷——公羊、谷梁二家”,故自来言《春秋》今文者,必兼举《公》、《谷》二家。虽以康氏之精思卓识,而其对此述义不同之《公》、《谷》二传,亦毫不怀疑,且从而弥缝之曰:“《公》、《谷》以义附经文,有同经同义,同经异义,异经同义;而舍经文,传大义,则其口说皆同。”(见所著《春秋笔削大义微言考》的发凡)这话实在是讲不通的。要是《公》、《谷》“同经异义”的还可以说二家大义相同,则虽谓《公》、《谷》、《左》三家大义相同,亦何不可?因《公》、《谷》、《左》之彼此各异,也不过是“同经异义”罢了。刘逢禄虽作《谷梁废疾申何》,但意在为何休作干城,并非辨《谷梁》之真伪,所以这书的价值远不及他的《左氏春秋考证》。首疑《谷梁》者为先师崔君。他著《春秋复始》,其首卷《序证》中有“谷梁氏亦古文学”一节,辨《汉书·儒林传》叙述《谷梁》传授及废兴一段为非事实,疏证极精。崔君后又编《五经释要》,较《春秋复始》所言又稍加详。今将《五经释要》中辨《谷梁》之语全录如下:
《汉书·梅福传》:
推迹古文,以《左氏》、《谷梁》、《世本》、《礼记》相明。
《后汉书·章帝纪》:
令群儒受学《左氏》、《谷梁》、《古文尚书》、《毛诗》。
此于《谷梁》,一则明言古文,一则与三古文并列,其为古文明矣。
《汉书·儒林传》述《古文尚书》曰:
孔安国授都尉朝;朝授胶东庸生;庸生授胡常,以明《谷梁春秋》,为部刺史。
案:西汉儒者无一人兼授今古文者。胡常所传《尚书》《左氏》皆古文,则《谷梁》亦古文明矣。
《传》又述《谷梁》学曰:
始江博士授胡常;常授梁萧秉,王莽时为讲学大夫。
正与胡常以《古文尚书》授徐敖,敖授王璜、涂恽,王莽时诸学皆立,刘歆为国师,璜、恽等皆贵显(亦见《儒林传》),其事相类。案:王莽时所立,皆古文学也。璜、恽以《古文尚书》贵显,则萧秉以《谷梁》贵显,《谷梁》为古文又明矣。
古文为刘歆所造,则武宣之世安得有《谷梁》?刘歆、班固皆有《汉书》,后人杂之,遂成今之《汉书》(说详《史记探源》卷一《序证》“要略”节注),故其言多矛盾。以全书互证之,洞见症结矣。
《儒林传》曰:
瑕丘江公授《谷梁春秋》及《诗》于鲁申公,(案上文,“申公卒以《诗》《春秋》授,而瑕丘江公尽能传之”,则此“授”字当作“受”。然西汉人单称《春秋》,专谓《公羊》;且八家经师无一人兼传二经者,申公既授《鲁诗》,未必复授《春秋》。若江公尽传《春秋》及《诗》,何以《谷梁春秋》传子孙,《诗》不传子孙耶?误矣。)传子至孙,为博士。武帝时,江公与董仲舒并,仲舒通《五经》,能持论,善属文;江公呐于口,上使与仲舒议,不如仲舒:而丞相公孙弘本为《公羊》学,比辑其议,卒用董生。于是上因尊《公羊》家,诏太子受《公羊春秋》。太子复弘问《谷梁》而善之。其后浸微,唯鲁荣广、皓星公二人受焉。广与《公羊》大师眭孟等论,数困之,故好学者颇复受《谷梁》。沛蔡千秋,梁周庆,丁姓皆从广受;千秋又事皓星公。宣帝闻卫太子好《谷梁》,以问丞相韦贤,长信少府夏侯胜,侍中史高,皆鲁人也,言谷梁子本鲁学,公羊氏乃齐学也,宜兴《谷梁》。汝南尹更始本自事千秋,会千秋病死,徵江公孙为博士;刘向以故谏大夫待诏受谷梁,欲令助之,江博士复死,乃徵周庆、丁姓待诏保宫。甘露元年,召《五经》名儒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大议殿中,平公羊谷梁同异,各以经处是非;时《公羊》博士严彭祖,侍郎申挽,伊推,宋显,《谷梁》议郎尹更始,待诏刘向,周庆,丁姓并论,望之等十一人(案,以上止有九人)各以经谊对,多从《谷梁》,由是《谷梁》大盛。
案:此传宗旨与《六艺略》同,亦刘歆所作也。歆造《左氏传》以篡《春秋》之统,又造《谷梁传》为《左氏》驱除;故兼论《三传》则申《左》,并论《公》《谷》则右《谷》。谓江之屈于董也以呐,而董又藉公孙丞相之助,以见《谷》之非不如《公》;其后荣广论困眭孟,以见《公》之不如《谷》;谓《谷梁》鲁学,则其新炙七十子之徒,自广于《公羊》齐学矣。
但如此大议,岂不视傅太后称尊事重要相若?彼时媚说太后者为董宏,而弹劾董宏者师丹、傅喜、孔光、王莽也,四人传中皆言之。《后汉书》,光武帝建武二年,韩歆欲立《左氏》博士,范升、陈元互相争辩,二人传中皆言之,《儒林李育传》又引之,何以廷议《谷梁》,屈江公,申董生,《仲舒、公孙传》中并不言;对宣帝问,《韦贤》、《夏侯胜》、《萧望之》、《刘向传》中亦不言也?
江公之《谷梁》学既为公孙丞相所不用,武帝因尊《公羊》而诏卫太子受《公羊》,则卫太子复安所问《谷梁》?且公孙丞相薨于元狩二年,尝逐仲舒胶西,则用董生又在其前。董生用则江公罢,太子果问《谷梁》,当在江公未罢以前,即使同在一年,是时太子甫八岁,未闻天纵如周晋,安能辨《公》《谷》之孰善?宣帝尊武帝为世宗,谥卫太子曰戾,抑扬之意可知;独于经学则违世宗而从戾园,亦情理所不合者也。
谓贤、胜、望之皆右《谷梁》,更始、向且为《谷梁》学家。乃考其言,贤子玄成,少修父业者也,玄成为丞相,与谏大夫尹更始《陈罢郡国庙议》曰:
毁庙之主,臧乎太祖,五年而再殷祭。
萧望之《雨雹对》曰:
季氏专权,卒逐昭公。
《伐匈奴对》曰:
大士匄不伐丧。
刘向《上封事》曰:
周大夫祭伯出奔于鲁,而《春秋》为讳,不言“来奔”。(《公羊传》曰:“何以不称使?奔也。”《谷梁氏》亦曰,“奔也。”《公》《谷》文同,未见其出于《谷梁》也。张晏注引《谷梁》而不及《公羊》,遍矣。)是后尹氏世卿而专恣。(惟下引“卫侯朔召不往”,文出《谷梁》而意同《公羊》。凡《公》《谷》意同,多由《谷梁》拾袭《公羊》,则向之言仍未见其不出于《公羊》也。)
(玄同案:隐公元年,“冬,十有二月,祭伯来。”《公羊》曰“奔也。”《谷梁》曰:“来朝也。”刘向用《公羊》义,与《谷梁》大异。张晏注误,刘攽已驳之矣。崔君以为《公》《谷》文同,仍沿张晏之误。)
所引皆《公羊传》文,而无引《谷梁》者。惟胜言于《公》《谷》皆无所引。若韦、尹、萧、刘明引《公羊》尚不足为《公羊》学证,岂不引《谷梁》转足为《谷梁》学之证乎?
然则《儒林传》谓《公》《谷》二家争论于武宣之世者,直如捕风系影而已矣。
至成帝绥和元年,立二王后,采梅福所上书,引——
《春秋》经曰:“宋杀其大夫。”《谷梁传》曰:“其不称名姓,以其在祖位,尊之也。”
是为引《谷梁氏》之始,去河平三年刘歆校书时十八年矣,歆所造伪书已出故也。
《史记·儒林传》末有“瑕丘江生为《谷梁春秋》”一节,崔君《史记探源》中谓亦刘歆所窜入,其说极是。传首叙汉初传经之八师中,传《春秋》者止有胡母生和董仲舒二人,都是公羊家,何以篇末忽然添出一个谷梁家的江生来?又,此节自“仲舒弟子遂者”以下都是叙公羊家董仲舒的传授,把这些话记在江生节下,亦觉不伦。
最近吾友张西堂先生著《谷梁真伪考》,大阐崔君之说,谓《谷梁》之义例自相乖戾,文词前后重累,暗袭《公羊》、《左氏》,杂取《周礼》、《毛诗》,详于琐节,略于大义,证明它出于《公羊》之后。张氏援引该博,辨析精详。《谷梁》为汉人所作之伪传,得崔、张两君之考证,殆可成为定谳了。
我一向觉得《谷梁》释经,不通可笑的话触处皆是,现在随手举它几条:
隐公元年,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
(《公》)克之者何?杀之也。
(《谷》)克者何?能也。何能也?能杀也。
案:《公羊》解为“郑伯杀段于鄢”,这是通的。《谷梁》欲与《公羊》立异,知“克”又有“能”义,加了一种训诂,于是变为“郑伯能段于鄢”,文理实在太不通了!若训“能”为“能杀”,则又成了“增字解经”的办法。
隐公二年,冬,十月,纪子伯莒子盟于密。
(《公》)纪子伯者何?无闻焉尔。
(《谷》)或曰:纪子伯莒子而与之盟。或曰:年同,爵同,故纪子以伯先也。
案:“纪子伯”三字,或与“伯于阳”同例,文有脱误,《公羊》未知其审,故云“无闻焉尔”。这是阙疑的谨慎态度。《谷梁》异想天开,竟将“伯”字解作动词,穿凿可笑!试问《春秋》他条有这样的文例吗?
桓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谷》)桓无王,其曰王,何也?谨始也。其曰无王(案,此四字不通!),何也?桓弟弑兄,臣弑君,天子不能定,诸侯不能救,百姓不能去,以为无王之道遂可以至焉尔。元年有王,所以治桓也。
桓公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
(《谷》)桓无王,其曰王,何也?正与夷之卒也。
桓公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
(《谷》)桓无王,其曰王,何也?正终生之卒也。
案:桓公十八年中今本《三传》之《经》于元、二、十、十八年皆书“王”,其余之十四年皆不书“王”。这本来有些古怪。《公羊》无说。《谷梁》遂望文生训,凭臆凿说,甚可闵笑!且依其于二年与十年所说之义推之,则“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也该书“王”才对。何以不书“王”?难道鲍之卒就不必正吗?十八年无传,大概这位谷梁子想不出理由来了,所以只好不说了。何休作《公羊解诂》时,却想出一个理由来,他说:“十八年有‘王’者,桓公之终也。”这种见解,与谷梁子真是“半斤八两”,不幸何休之生也晚,其说不及为谷梁子所见。惜哉!(何休对于元、二、十年之书“王”,也说出理由来,而与谷梁子不同,其穿凿可笑则一也。)这桓公十八年中有十四年不书“王”,据我的猜想,大概早一点的《春秋》本子并不如此,所以《公羊》无说。质言之,即《公羊春秋》此十四年本有“王”字,传写脱去耳。若本无“王”字,《公羊》乌得无说?假使不解,也应该来一句“无闻焉尔”,如“纪子伯”、“夏五”、“宋子哀”之例。若知其为脱误,也应该如“伯于阳”之例,加以说明。今乃无说,是《公羊传》著作之时,此十四年皆有“王”字也。至董仲舒时,已脱“王”字,故《春秋繁露·玉英篇》有“桓之志无王,故不书王”之说。我相信《公羊传》的话,最能得《春秋》笔削之旨(但亦只能说大部分如此,不能说绝无后人羼入之语);而董仲舒、何休的话,则可信者甚少,不能与《公羊传》同等看待。今之《公羊春秋》,凡文句有些古怪而无传者,恐多数都是后来的脱误。如桓四年与七年之无“秋”“冬”,昭十年与定十四年之无“冬”,桓十二年之两书“丙戌”,庄廿二年之“夏五月”,《公羊传》皆无说,我以为这都是后来的脱误。或疑:如系脱误,何以三家皆同?这是极容易说明的。《春秋经》本来只有《公羊》一个本子,《谷》、《左》均系汉代的伪经;伪经本依真经而造,真经有脱误,伪经自然也跟着脱误了。刘歆伪造《古文尚书》,把汉人伪造了而加入《今文尚书》之《泰誓》,也依样画葫芦的造了一篇壁中本的,这是很好的旁证。
我疑心《谷梁传》乃是武、宣以后陋儒所作,取《公羊》而颠倒之,如取《公羊》隐公三年“癸未,葬宋缪公”下“大居正”之义,改系于隐公元年“春王正月”之下;取隐公六年“秋七月”下“《春秋》编年,四时具,然后为年”之文,改系于桓公元年“冬十月”之下。诸如此类,不一而足。此外或删削《公羊》大义,或故意与《公羊》相反,或明驳《公羊》之说,或阴袭《公羊》之义而变其文。作伪者殆见当时《公羊》势力大盛,未免眼馋,因取《公羊》而加以点窜涂改,希冀得立博士,与焦京之《易》相类。刘歆要建立《左氏》,打倒《公羊》,于是就利用它来与《公羊》为难耳。
还有,“《公羊传》”这个书名和“谷梁”这个姓,都是极可疑的。董仲舒以前称《公羊传》即谓之《春秋》,董仲舒始称为《春秋传》,从刘歆《七略》起乃改称为《公羊传》(详崔君《春秋复始》的序证)。其实只是传中两引“子公羊子曰”而已,如何可以就说是一位公羊子做的呢?至于公羊氏之名曰高,及公羊高、公羊平、公羊地、公羊敢、公羊寿,这五代传经的世系,那更是东汉人所臆造,刘歆《七略》尚无之,与徐整、陆玑二人所言《毛诗》传授源流同样是无稽之谈,决不足信。“谷梁”这个姓更古怪,“谷”与“公”是群纽双声而韵部又是屋钟对转,“梁”与“羊”是阳部叠韵而声纽又是来定同阻,照我假定的古音读法,“公羊”是〔guŋdʌŋ〕,“谷梁”是〔ŋuklʌŋ〕。我颇疑心“谷梁”这个姓就是从“公羊”两字之音幻化出来的。
(ㄍ)《论语》
刘歆伪造的《古论语》,没有多出什么逸篇来,只是分《鲁论》之二十篇为二十一篇而已。但又分得不甚高明,只把末了的一篇《尧曰》分成《尧曰》和《子张》两篇;鲁论的《尧曰》篇篇幅最少,本就只有“尧曰”和“子张”两章,《古论》把“尧曰”一章就算一篇,又在“子张”章后加“不知命”一章(康氏《论语注》以“不知命”章为出于《齐论》,无确证),把这两章算成《子张》篇,没有想到篇名又与第十九篇之《子张》篇重复,盖草率为之,聊以立异罢了。至于内容的增窜,自必有之。康氏举“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之语谓为刘歆伪造,我看是极对的,左丘明决不能与孔子同时,况照《论语》所记,竟似此公还是孔子的老前辈,那更说不通了。“五十以学《易》”,《鲁论》本是“亦”字,《古论》改为“易”,《经典释文》有明证。此外如“凤鸟不至”一语,顾颉刚先生疑心也是刘歆所窜入的,因其与《左氏》昭公十七年“郯子来朝”传中“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之语相契合,《左传》中此类传文必是刘歆所增窜,故《论语》此语亦大可疑。诸如此类,大概还有。康氏《论语注》中所怀疑之各章,其辨证之语亦可供参考。
《论语》之出,后于《五经》,至汉宣帝世始有鲁、齐二家之传授。《鲁论》只有二十篇,《齐论》则有二十二篇;而《齐论》之二十篇中,章句颇多于《鲁论》(见何晏《论语序》)。盖此书最初是曾子门人弟子所述孔子之言行,历战国以至秦汉,诸儒各记所闻,时有增益。其来源不一,故醇驳杂陈;本无一定之篇章,故写定时齐多于鲁。康氏谓“曾子垂教于鲁,其传当以鲁为宗”(《论语注序》)。这是很对的。但《鲁论》中亦有不可靠的部分。崔述《论语余说》云:
《论语》后五篇,惟《子张》篇专记门弟子之言,无可疑者。至于《季氏》、《阳货》、《微子》、《尧曰》四篇中,可疑者甚多;而前十五篇之末,亦间有一二章不类者。
又,他的《洙泗考信录》中,说《论语》之文有自相复者,有复而有详略者,有复而有异同者,又有语相似而人地异者,未必果为两事,或所传闻小异。案,崔氏所论,皆甚精核。
(ㄎ)《孝经》
《孝经》是汉代教学童之书,用现在的话来说,是一部“小学修身教科书”。姚际恒《古今伪书考》及杨椿《读孝经》(见《孟粼堂文钞》卷六)皆谓是汉人所作,谅矣。俞曲园先生的《九九销夏录》卷五有“古书有篇名无章名”一则,他说:
古书但有篇名,如《书》之《尧典》、《舜典》,《诗》之《关睢》、《葛覃》,皆篇名也;《礼记·乐记》一篇分十一篇,亦是篇名。惟《孝经》有《开宗明义章》、《天子章》、《诸侯章》等名,则是每章各有章名,他经所无。故学者疑《孝经》为伪书,不为无见。
按,俞氏所疑固有道理,然尚未尽也。《开宗明义》等章名,始见于郑玄注本,邢昺、严可均、皮锡瑞皆如此说,故章名非西汉时所固有。但西汉时虽无章名,而实分为十八章,《汉书·艺文志》可证。不满二千字的《孝经》而分为十八章,正与不满二千字的《急就篇》而分为三十一章相同。《孝经》是一整篇文章而切断为十八章,亦与《急就篇》是一整篇文章而切断为三十一章相同;此不但与《乐记》分篇之性质不同,亦与《论语》分章之性质不同也。这样短短的一章一章,各章字数的多少大致差不多,正是适合于教科之用的体裁。
今人吕思勉氏不信姚际恒之说,其《经子解题》中说:
《孝经》一书,无甚精义。姚际恒以为伪书。然其书在汉时实有传授,且《吕览》即已引之,则姚说未当。此书虽无其精义,而汉儒顾颇重之者,汉时社会,宗法尚严,视孝甚重,此书文简义浅,人人可通,故用以教不能深造之人,如后汉令期门羽林之士通《孝经》章句是也。
黄云眉氏《古今伪书考补证》驳之,说:
后汉荀慈明对策,有“汉制,使天下诵《孝经》”之语(《后汉书》本传),而汉代诸帝又始以“孝”为谥,可知《孝经》之产生必与汉代最有关。思勉既知汉代之重视《孝经》,而犹以《吕览》有《孝经》语(《孝行览》言孝,与《孝经》有相同处。又《先识览》《察微篇》引《孝经》曰:“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信为先秦之书,未免不充其类。(黄震亦以《吕览》有引,信《孝经》为古书。汪中《经义知新记》同。)
《吕览》亦不可全靠;且高诱注《孝行览》,亦引《孝经》语,则《察微篇》所引《孝经》,安知非高诱之注而误入正文耶?
案:黄氏此论甚精。至吕氏所云“其书在汉时实有传授”,则更不足据信。《汉书·艺文志》及《儒林传》等所记传授,十有八九皆不可靠也。
这样一部汉人所作而伪托于曾子问与孔子答之书,居然也有什么孔壁古文之本,则孔壁古文经之为伪造,又添了一个好证据了。
《孝经》全书不满二千字,今文分为十八章,每章的字数已经很少了。古文还要把它再多分四章,成为二十二章,也不过聊以立异而已。这书自身既是伪书,而伪中又有伪,伪本最多,过于他经。第一次伪古文本出于汉之刘歆,第二次伪古文本出于隋之刘炫(唐刘知几所议行及宋司马光作《指解》的,皆即此伪本),第三次伪古文本出于日本之太宰纯(刻入《知不足斋丛书》第一集中)。郑玄注《孝经》,用的是今文本,因唐玄宗新注出而渐微,至宋初已亡,于是又有伪郑注,出于日本之冈田挺之(刻入《知不足斋丛书》第二十一集中)。又宋真宗时,日本僧奝然(奝音ㄉㄧㄠ)以郑注《孝经》来献,此本不传,是真是伪,今不可知。
(ㄫ)《尔雅》
康氏因汉平帝时征通知《逸礼》、《古书》、《毛诗》、《周官》等等者诣京师(详下),其中有“《尔雅》”一项,又《尔雅》有与《毛诗》、《周礼》相合者,谓《尔雅》亦刘歆所伪作。我以为据此两点,可证《尔雅》之中必有刘歆们增益的部分;但康氏谓其书全为刘歆所作,则未必然。窃疑此书当是秦汉时人编的一部“名物杂记”。清《四库提要》说:
今观其文,大抵采诸书训诂名物之同异以广见闻,实自为一书,不附经义。
此论最确。据我看来,《释亲》至《释畜》十六篇,或是原书所固有(也许有刘歆们窜入的字句);而《释诂》、《释言》、《释训》三篇,就大体上看,可称为“《毛诗》训诂杂抄”,这是刘歆们所增益的。
(ㄏ)《小学》
康氏之辨《小学》,甚多特见。他说:
盖秦篆文字出于《史籀篇》。《史籀》为周之文而为汉今文之祖。
案:王国维氏以大篆为秦文,说:
《史籀》一书殆出……春秋战国之间,秦人作之以教学童。(《史籀篇叙录》)
其说甚确。他又说:
班固谓《仓颉》、《爰历》、《博学》三篇文字多取诸《史籀篇》。许慎亦谓其“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或”之者,疑之;“颇”之者,少之也。《史籀》十五篇,文成数千,而《说文》仅出二百二十余字;其不出者,必与篆文同者也。考战国时秦之文字,如传世《秦大良造鞅铜量》乃孝公十六年作,其文字全同篆文;《诅楚文》摹刻本,文字亦多同篆文,而“重论经今古文学问题 ,奓,𠟭,意”四字则同籀文。篆文固取诸籀文,则李斯以前秦之文字,谓之用篆文可也,谓之用籀文亦可也。(同上)
看王氏这一段话,足证小篆即是大篆,但有一小部分字笔画稍有省变,自战国时已然。及秦并六国,以小篆统一文字,颁行天下;因文字之用日广,于是不知不觉自然而然的再把小篆的笔画渐渐省变,以趋约易,即所谓西汉之“隶书”是也。故秦汉文字有大篆、小篆、隶书之异体,实与现行文字有楷书、行书、草书之异体相同。康氏谓“《史籀篇》为汉今文之祖”,这是很对的。
康氏又说:
《史籀》十五篇,建武已亡其六。《仓颉》五十五章,每章六十字,然则西汉《仓颉篇》三千三百字。相如《凡将》,史游《急就》,李长《元尚》,皆《仓颉》正字;唯《凡将》颇有出,当不多,兼有复字:盖汉时《仓颉篇》,本合《仓颉》、《爰历》、《博学》之书为之,故有复字;李斯、赵、胡各自著书,本不相谋,则复字当必多,是并无三千三百字之数矣。西汉《六艺》群书当备集矣。此为周秦相传之正字也。而杨雄、班固所增凡一百三章(案,当云一百二章),以六十字一章计之,共六千一百八十字(案,当云六千一百二十字),骤增两倍之数。《仓颉》本皆今字,歆复使杜林作《训故》,窜以古字古训,于是《仓颉》亦有乱于古学者矣;故云“《仓颉》多古字,俗师失其读”,盖以歆授意杜林窜入古学之本为正也。许慎绍贾逵之传,主张古学。《说文叙》云,“九千三百五十三文”,殆兼《仓颉篇》五十五章,三千三百字,杨雄、班固所续一百章六千一百八十字:共九千余字而成之。(案,此语有误,辨三章,见下。)于是真伪之字,淄渑混合,不可复辨。……今唯据《急就篇》,择籀文及西汉今文经之逸文汇存之,而以西汉前金石文字辅证之,或可存周汉经艺正字之大概焉。
康氏这段话分别今文经的真字与古文经的伪字,大体不错。但尚嫌疏略,今再申言之。大篆、小篆、隶书是一种文字,故《史籀》、《仓颉》、《凡将》、《急就》、《元尚》这五部书一线相承,这里面的文字,是秦汉时通行的文字,也就是今文经中所用的字,但今文经中之字未必全备于其中。及刘歆造古文经,杂取六国讹别简率之异形文字(详下)写之,伪称“古文”,以与当时通行的文字立异。《汉书·平帝纪》:
(元始五年),征天下通知逸经、古记、天文、历算、钟律、小学史篇、方术、本草,及以《五经》、《论语》、《孝经》、《尔雅》教授者,在所为驾一封轺传,遣诣京师。至者数千人。
又《王莽传》:
(元始四年),征天下通一艺教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礼》、《古书》、《毛诗》、《周官》、《尔雅》、天文、图谶、钟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诣公车。纲罗天下异能之士。至者前后,千数,皆令记说廷中,将令正乖谬,壹异说云。
这两段记载是一件事(纪与传相差一年,当有一误)。这是刘歆伪造“古文经”及“古文字”的重要史料。但对于“古文字”之造成和发表的经过没有说明,当以《汉书·艺文志》及《说文解字序》补之。《汉书·艺文志》:
元始中,征天下通小学者以百数,各令记字于庭中。杨雄取有用者以作《训纂篇》,顺续《仓颉》,又易《仓颉》中重复之字,凡八十九章;臣(班固自称)复续杨雄,作十三章:凡一百二章,无复字。《六艺》群书所载略备矣。《仓颉》多古字,俗师失其读,宣帝时,征齐人能正读者,张敞从受之,传至外孙之子杜林,为作训故。
《说文解字序》:
孝宣皇帝时,召通《仓颉》读者,张敞从受之;凉州刺史杜业,沛人爰礼,讲学大夫秦近亦能言之。孝平皇帝时,征礼等百余人,令说文字未央廷中,以礼为小学元士。黄门侍郎杨雄采以作《训纂篇》,凡《仓颉》已下十四篇,凡五千三百四十字。群书所载,略存之矣。
看班、许所记,知刘歆之伪“古文字”是在平帝时由爰礼发表的,后由杨雄记录的,而班固又增补杨雄之书。班书凡六千一百二十字,较《仓颉篇》增加了二千八百二十字。此增加字中,当以刘歆之伪古文字为主,其今文经中所有而为《仓颉篇》等书所未收者,及《六艺》以外之“群书”所载,又汉代通行之文字,亦必收了许多。及许慎作《说文解字》,凡九千三百五十三字,较班书又增三千余字。康氏谓许之九千余字系合《仓颉篇》之三千余字及班固书之六千余字而成,误也;因班书之六千余字中,已将《仓颉篇》之三千余字合计在内,故许书实较班书又增三千余字。此许书所增之三千余字,固亦必有采自今文经,群书,鼎彝,汉律,又汉代通行之文字,但采自伪古文经者亦必不少;因杨、班所录,必未完备,许氏以“《五经》无双”之古文大师,所搜集之伪古文字必远过于杨、班二氏也。(今看《魏三体石经》残字,知许氏所录仍不完备,但必多于杨、班无疑。)
至于《说文序》所云“孝宣皇帝时,召通《仓颉》读者”,及《汉志》所云“《仓颉》多古字,俗师失其读,宣帝时,征齐人能正读者”,这一件事,必是刘歆所伪托,其不可信之点有四:
(1)我们知道《仓颉篇》是西汉时闾里书师所编以教学童之书,用现在的话来说,是一部“小学国文教科书”。其中所录,都是汉代通行的文字。这种学童必识之字,何以竟至无人能懂,而必特别征求这位“无名氏”的齐人来解决?
(2)《仓颉篇》一书,武帝时的司马相如既据之以作《凡将篇》,元帝时的史游又据之以作《急就篇》,成帝时的李长又据之以作《元尚篇》。可见终西汉之世,大家都把它看做一部极平凡的书,人人可以利用它的字来改编新本。何以单单在武帝后与元帝前之宣帝时,它忽然变成艰深古奥之书,只有这位“无名氏”的齐人能够了解?
(3)《仓颉篇》是西汉的书,其时只有今文经,其训诂必与今文经相合而与古文经无关。这位“无名氏”的齐人既是宣帝时人,亦必仅知今文经而不知有所谓古文经。但是经他传于张敞,敞又传于其外孙杜业,业又传于其子杜林,林为传“漆书《古文尚书》”之人,是一个纯粹的古文经师,他所作《仓颉训纂》和《仓颉故》,必是古文说而非今文说。试问古文说与这位齐人有何渊源?
(4)《仓颉篇》只有三千三百字,乃经这位“无名氏”的齐人数传而至爰礼,忽然增加许多古文字,被杨雄收入《训纂篇》。试问这些古文字从何而来?如说是这位齐人所传,则宣帝之世只有今文经,何以会有古文字?如就是爰礼所增加的,则与这位齐人何涉?
所以这位“无名氏”的齐人,也与“毛公”一样,无是公而已,乌有先生而已。刘歆要说《仓颉篇》中有古文字,有古文训诂,宣帝时就有这位齐人能通之,正与说“司马迁书载《尧典》、《禹贡》、《洪范》、《微子》、《金縢》诸篇多古文说”一样,其实并无那么一回事。
康氏对于“程邈作隶书,施之于徒隶”之说也不信,他说:
盖皆刘歆伪撰古文,欲黜今学,故以徒隶之书比之,以重辱之。其实古无“籀”“篆”“隶”之名,但谓之“文”耳。
他又说:
文字之流变,皆因自然,非有人造之也。南北地隔则音殊,古今时隔则音亦殊,盖无时不变,无地不变,此天理也。然当其时地相接,则转变之渐可考焉。文字亦然。
这两段话,真是颠扑不破之名论。王国维氏疑“史籀”非人名,说:
昔人作字书者,其首句盖云“太史籀书”,以目下文;后人因取句中“史籀”二字以名其篇。“太史籀书”犹言“太史读书”。汉人不审,乃以“史籀”为著此书者之人,其官为太史,其生当宣王之世。(《史籀篇叙录》)
王氏此说,极为有见,可以作康氏“古无‘籀’名”的说明。“篆”字《说文》训为“引书”,《段注》,“引书者,引笔而著于竹帛也”,那么,“篆”字之义就是“写字”;窃谓“大篆”、“小篆”,犹今言“大写”、“小写”耳。康氏文中又列举从“石鼓”到“魏碑”,就是从大篆到楷书,都是自然渐变,证明它们决非一人改造,实足以摧破二千年来“某人作某书”种种不根之谈。
但康氏对于文字,又有极错误之论。他认古文经中的“古文”是刘歆所伪造,这话固然极对;可是他又认尊彝也是刘歆所伪造,那就完全错了。刘歆伪造的古文,今尚可窃见一斑,《魏三体石经》中之“古文”一体是也。《说文》中明说为“古文”者,必有大多数的字出于古文经,即《说文》之“正篆”中亦必有许多古文经中之字。此外如《汗简》、《古文四声韵》、《隶古定尚书》(存《禹贡》、《甘誓》、《五子之歌》、《胤征》、《盘庚》上中下、《说合》上中下、《高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泰誓》上中下、《牧誓》、《武成》、《洪范》、《旅獒》、《金縢》、《大诰》、《微子之命》、《顾命》诸篇,罗振玉均有影印本),《书古文训》,这些书中也保存刘歆的古文字不少。拿它们来和尊彝铭文相较,大不相同:实因尊彝铭文是周代的真古字,而古文经中所用的字则是刘歆的伪古字。我以为要打倒刘歆的伪古字,尊彝铭文实在是最有效的武器。岂可反认尊彝铭文为伪字,而拿它来与刘歆的伪古字混为一谈!至于康氏所举的杨慎伪撰的《峋嵝》之碑,梦英伪作的《垂露》诸体,“吉日癸巳”之刻,《比干铜盘》之铭,这些固然都是伪器,但那上面的文字哪里有丝毫像真的尊彝铭文呢?
刘歆写古文经所用的“古文”,王氏曾考明其来源,极为精确。他说:
……近世所出,如六国兵器,数几逾百;其余若货币,若玺印,若陶器,其数乃以千计;而《魏石经》及《说文解字》所出之壁中古文,亦为当时齐鲁间书:此数种文字皆自相似,然并讹别简率,上不合殷周古文,下不合小篆,不能以六书求之。而同时秦之文字则颇与之异。传世秦器作于此时者,若“大良造鞅铜量”(秦孝公十八作),若“大良造鞅戟”,若“新郪虎符”(秦昭王五十四年以后所作),若“相邦吕不韦戈”(秦始皇五年作),石刻若《诅楚文》(宋王厚之考为秦惠王后十二年作),皆秦未并天下时所作。其文字之什九与篆文同,其什一与籀文同;其去殷周古文,较之六国文字为近。(《桐乡徐氏印谱序》)
又说:
其上不合殷周古文,下不合秦篆者,时不同也;中不合秦文者,地不同也。其讹别草率,亦如北朝文字上与魏晋,下与隋唐,中与江左不同。其中玺印,陶器,可比北朝碑喝;兵器,货币,则几于魏齐小铜造像之凿款矣。(同上)
又说:
余谓欲治壁中古文,不当绳以殷周古文,而当于同时之兵器、陶器、玺印、货币求之。惜此数种文字,世尚未有专攻之者。以余之不敏,又所见实物谱录至为狭陋,然就所见者言之,已足知此四种文字自为一系,又与昔人所传之壁中书为一系。(同上)
王氏这几段话,明明白白告诉我们三件重要的事实:
(1)壁中古文经的文字,与殷周秦的文字都不相合。
(2)这种文字,与六国的兵器、陶器、玺印、货币四种文字为一系。
(3)这种文字的字体讹别简率,不能以六书求之。
根据这三件事实,更可证实“孔子用古文写《六经》”之说之确为伪造,足为康氏考辨伪经加一重要证据。盖刘歆伪造古经,当然要用古字来写。但他那时甲骨固未发见,尊彝也极少极少;而六国的兵器、陶器、玺印、货币,时代既近,当时必尚有存者。
这些东西上面的文字,则自秦始皇“书同文字”以来悉被废除,常人必多不识,虽本是六国异体,大可冒充为“仓颉古文”;更妙在字体讹别简率,奇诡难识,拿它来写伪古文经,是很合式的。所以壁中古文经就拿这种“古文”来写了。康氏对于伪经,举凡来历之离奇,传授之臆测,年代之差舛诸端,无不知之明而辨之精。但美犹有憾,即康氏对于文字之学太不讲求,并无心得,故虽明知“古文”为刘歆所伪造,而不能知其来源,竟误认为与尊彝文字为一系,因此而反疑尊彝亦是刘歆所伪造,实为千虑之一失。王氏最精于古代文字,以其研究所得证明壁中古文经为用六国时讹别简率之字体所写,适足以补康氏之阙;且得此重要证据,更足以见康氏考辨伪经之精确。但王氏识虽甚高,胆实太小,他是决不敢“疑古”、“惑经”的,所以有那么明确的好证据,他还要说“世人……疑《魏石经》、《说文》所出之壁中古文为汉人伪作,此则惑之甚者也”这样一句话,这实在太可惜了!这实在太可惜了!
或曰:壁中古文经既是用六国文字写的,则经虽可目为刘歆之伪经,然字却不可目为刘歆之伪字。曰:不然。刘歆的“古文”虽源出于六国的兵器、陶器、玺印、货币上的文字,但那些东西上的文字,为数一定很少,拿来写经,是决不够用的。用近代同样的一件事作比例,便可以明白了。清吴大澂用尊彝文字写《论语》与《孝经》二书,并且也兼采兵器、陶器、玺印、货币上的文字。吴氏所见古字材料之多,过于刘歆当不止十倍;而吴氏仅写《论语》、《孝经》二书,刘歆则要写《尚书》、《仪礼》、《礼记》、《春秋》、《论语》、《孝经》这许多书,还要写《左传》(《说文序》谓左丘明用古文写《左传》,又谓张苍所献《左传》中的字与壁中古文相似),是刘歆需用的字,应该多于吴氏者当在百倍以上。可是吴氏用那样丰富的材料写那么简少的书,还是要多多的拼合偏旁,造许多假古字,又加上许多《说文》中的篆字,才勉强写成;则刘歆用那样贫乏的材料写那么繁多的书,岂能不拼合偏旁,造极多量的假古字呢?后来晋之《隶古定尚书》,宋之《书古文训》,其中十有八九都是拼合偏旁的假古字,这些假古字源出于《魏三体石经》之古文,而《魏三体石经》之古文则源出于刘歆之壁中古文。我们看《魏三体石经》、《隶古定尚书》、《书古文训》,以及《汗简古文四声韵》这些书中的“古文”,便可测知壁中古文之大概。据此看来,说刘歆的古文源出于六国文字,不过考明它有来历罢了。实际上壁中经的字用真六国文字写的,不知有没有百分之一,而拼合偏旁的假古字一定占了最大多数,这是无疑的。所以说刘歆的古文源出于六国文字是对的;若说它就是六国文字,那可大错了。然则目壁中古文为刘歆之伪字,不但可以,而且是应该的。
康氏辨《汉志》的《小学家》,还有一点也是错的,他说:
《六艺》之末而附以《小学》,……此刘歆提倡训诂,抑乱圣道,伪作古文之深意也。
这却冤枉刘歆了。《六艺》与《论语》、《孝经》、《小学》是汉代学校诵习的科目,故七略中把它们专列为一略,与今古文问题并无关系;即使今文家来编书目,也要这样排列的。这一点也是王国维氏所发见的,他说:
刘向父子作《七略》,《六艺》一百三家,于《易》、《书》、《诗》、《礼》、《乐》、《春秋》之后,附以《论语》、《孝经》(《尔雅》附)、《小学》三目。《六艺》与此三者,皆汉时学校诵习之书。以后世之制明之,《小学》诸书者,汉小学之科目;《论语》、《孝经》者,汉中学之科目,而《六艺》,则大学之科目也。……汉时教初学之所名曰“书馆”,其师名曰“书师”,其书用《仓颉》、《凡将》、《急就》、《元尚》诸篇,其旨在使学童识字习字。《论衡·自纪篇》:“充八岁,出于书馆。书馆小僮百人以上,皆以过失袒谪,或以书丑得鞭。充书日进,又无过换。”《后汉书·皇后纪》:“郑皇后六岁,能史书;十二,通《诗》、《论语》。梁皇后少善女工,好史书;九岁,能诵《论语》。”是汉人就学,首学书法,其业成者,得试为吏,此一级也。其进则授《尔雅》、《孝经》、《论语》,有以一师专授者,亦有由经师兼授者。(《汉魏传士考》)
案:王氏此论,发前人所未发,前人研究《汉书·艺文志》最有心得者为宋之郑樵及清之章学诚,皆未见到此点。我以为王氏所见,极为精核,惟文中提及《尔雅》,则我不以为然。我虽不主张康氏的“《尔雅》为刘歆所伪作”之说,但认为其书厕于《六艺》之林,则实始于刘歆,且其中亦实有刘歆增窜之部分(说见前),在刘歆以前,并非学校诵习之书也。吾友余季豫(嘉锡)先生亦极以王氏所论为是,但又有匡正之处,他于一九三一年(民国二十年)九月十八日有信给我,说:
王静安先生论《六艺略》语,援据精博。惟其以今世学制相譬况,以为《小学》者汉小学之科目,《论语》、《孝经》者中学科目,《六艺》则大学科目。鄙意于此尚有所疑。盖大学,小学,为汉世所固有,不必以今制相况;而中学,则遍考群书,当时并无名目。大抵汉人读书,《小学》与《孝经》同治,为普通之平民教育;至《论语》则在小学似随意科,在大学似预科,无意升学者,此书可不读,故有从闾里书师即已读《论语》者,有从当代经师先读《论语》后习专经者。此为弟所考与静安先生不同之处,证据亦甚多。最强有力者,莫如崔寔《四民月令》(见《齐民要术》及《玉烛宝典》),明以《孝经》、《论语》、《篇章》(原注:六甲,九九,《急就》,《三苍》)同为幼童入小学所读之书。故窃以王先生说为未安。
案:余氏此论更精。观此,可知《小学》在汉代学校中实为人人必修之科目,就教育上说,其重要尚远过于专经也。
我所见到的《新学伪经考》中精当的和错误的部分,现在都说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