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病若干事

(一)

刘勰文心雕龙·指瑕篇》云:陈思之文,群才之俊也。而《武帝诔》云:“尊灵永蛰。”《明帝颂》云:“圣体浮轻。”浮轻有似于胡蝶,永蛰颇疑于昆虫,施之尊极,岂其当乎!潘岳为才,善于哀文,然悲内兄则云“感口泽”,伤弱子则云“心如疑”。《礼》文在尊极,而施之下流,辞虽足哀,义斯替矣。

树达按:陈思王《武帝诔》云:“幽闼一扃,尊灵永蛰。”又《冬至献袜颂》云:“翱翔万域,圣体浮轻。”《礼记·玉藻篇》云:“父没而不能读父之书,手泽存焉尔;母没而杯圈不能饮焉,口泽之气存焉尔。”又《檀弓上篇》云:“孔子观送葬者,曰:‘善哉为丧乎!其往也如慕,其反也如疑。’”潘岳《金鹿哀辞》云:“将反如疑,回首长顾。”按金鹿乃岳幼子,故刘云施之下流。

(二)

颜之推《家训·文章篇》云:陈思王《武帝诔》,遂深永蛰之思;潘岳《悼亡赋》,乃怆手泽之遗。是方父于虫,匹妇于考也。蔡邕《杨秉碑》云:“统大麓之重。”潘尼《赠卢景宣诗》云:“九五思龙飞。”孙楚《王骠骑诔》云:“奄忽登遐。”陆机《父诔》云:“亿兆宅心,敦叙百揆。”《姊诔》云:“伣天之和。”今为此言,则朝廷之罪人也。王粲《赠杨德祖诗》云:“我君饯之,其乐泄泄。”不可妄施人子,况储君乎!

(三)

又云:《诗》云:“孔怀兄弟。”孔,甚也;怀,思也,言甚可思也。陆机《与长沙顾母书》述从祖弟士璜死,乃言:“痛心拔脑,有如孔怀。”心既痛矣,即为甚思,何故方言“有如”也!观其此意,当谓亲兄弟为“孔怀”。

《诗》云:“父母孔迩。”而呼二亲为“孔迩”,于义通乎?

树达按:此用歇后语之病也。

(四)

又《勉学篇》云:谈说制文,援引古昔,必须眼学,勿信耳受。庄生有乘时鹊起之说,故谢朓诗曰:“鹊起登吴台。”吾有一亲表作《七夕诗》云:“今夜吴台鹊,亦往共填河。”《罗浮山记》云:“望平地树如荠。”故戴暠诗云:“长安树如荠。”又邺下有一人《咏树诗》云:“遥望长安荠。”皆耳学之过也。

(五)

刘知几史通》卷五《因习篇》云:《史记·陈涉世家》称:“其子孙至今血食。”《汉书·涉传》乃具载迁文。案迁之言今,实孝武之世也;固之言今,当孝明之世也。事出百年,语同一理。即如是,岂陈氏苗裔祚流东京者乎!

(六)

又云:《汉书》云:“严君平既卒,蜀人至今称之。”皇甫谧全录斯语载于《高士传》。夫孟坚士安年代悬隔,“至今”之说,岂可同云!

(七)

又《叙事篇》自注云:王沈《魏书·邓哀王传》曰:“容貌姿美,有殊于众,故特见宠异。”裴松之曰:一类之言而分以为三,亦叙属之一病也。

树达按:谓容貌姿三字一义也。

(八)

洪迈容斋随笔》卷四云:韩文公《送孟东野序》云:“物不得其平则鸣。”然其文云:“在唐虞时,咎陶禹,其善鸣者而假之以鸣;夔假于《韶》以鸣。伊尹鸣殷,周公鸣周。”又云:“天将和其声而使鸣国家之盛。”然则非所谓不得其平也。

(九)

孔平仲《珩璜新论》云:《后汉书·刘恺传》:陈忠上疏荐恺,言:“臣父宠前忝司空。”“忝”岂可施于父乎!此范氏不择之罪。

树达按:忝字训辱。

(十)

又云:宋玉文:“岂能与之料天地之高哉!”天言高,可也;地言高,不可也。《后汉·杨厚传》父统对:“耳目不明。”目言明,可也;耳言明,不可也。

(十一)

邵博《闻见后录》卷十六云:《周诗》“太姒嗣徽音”者,太姒嗣太任耳。太任于太姒,君姑也,有嗣之义。东坡《司马文正行状》:“二圣嗣位。”哲宗于神庙为子,曰嗣位,则可;宣仁后于神庙为母,曰嗣位,则不可。

(十二)

又同卷云:曾南丰读欧阳公《昼锦堂记》“来治于相”,《真州东园记》“泛以画舫之舟”二语,皆以为病。

(十三)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四云:汪彦章草赦书叙军兴征敛,其词云:“八世祖宗之泽,岂汝能忘;一时社稷之忧,非予获已。”最为精当,人以比陆宣公《兴元赦书》。然议者谓自太祖至哲宗方七世,若并道君数之,又不应曰祖宗,彦章亦悔之,信乎文之难也。

树达按:此宋钦宗时事。道君者,徽宗也。时徽宗尚在,故不得云祖宗。愚意此文若改云累世,以浑涵出之,则善矣。

(十四)

费衮梁溪漫志》卷六云:“叵”字乃“不可”二合,其义亦然。史传多连用“叵可”字,盖重出。如《安禄山传》“叵可忍”之类是也。

(十五)

朱子语类》卷百三十四云:《史记》亦疑当时不曾得删改脱稿。《高祖纪》记迎太公处称高祖,此样处甚多。高祖未崩,安得高祖之号!《汉书》尽改之矣。《左传》只有一处云:“陈桓公方有宠于王。”

(十六)

又云:吕东莱甚不取班固。如载文帝《建储诏》云:“楚王,季父也,春秋高,阅天下之义理多矣,明于国家之大体。吴王于朕,兄也,惠仁以好德。淮南王,弟也,秉德以陪朕,岂为不豫哉!”固遂节了吴王一段,只于淮南王下添皆字,云:“皆秉德以陪朕。”盖陪字训辅,以此言弟则可,言兄可乎?今《史记》却载全文。

(十七)

刘羲仲通鉴问疑》云:道原曰:“《齐百官志》:‘晋太康中,刺史治民,都督治军事。至惠帝乃并任,非要州则单为刺史。’是刺史不加督字者,不得总其统内军事也。檀道济都督江州之江夏,豫州之西阳,新蔡,晋熙四郡诸军事江州刺史。《晋》、《宋志》:‘江州领郡九,豫州领郡十,而道济止得都督四郡。’南北朝时军任甚重,都督岂虚名哉!《南史》但云江州刺史,务欲省文,不知害义也。”

(十八)

《朱子语类》卷百三十九云:欧阳公《五代史·宦者传》末句云:“然不可不戒。”当时必有载张承业事在此,故曰“然不可不戒”。后既不欲载之于此,而移之于彼,则此句当改,偶忘削去故也。

(十九)

白珽湛渊静语》卷一云:潘岳诗:“引领望京室,南路在伐柯。”《五臣注》:“南路,京道。伐柯者,《诗》云:‘伐柯伐柯,其则不远。’谓去京不远。”岳如此命意,不亦太迂乎!

(二十)

焦循《易余籥录》卷八云:《北史·儒林传》:“游雅与陈奇论典诰,至《易·讼卦》‘天与水违行’,雅曰:‘自葱岭以西,水皆西流。推此而言,自葱岭西,岂南向望天哉!’雅性护短,因以为嫌。”按《魏书》载此事云:“雅赞扶马郑,至于《易·讼卦》‘天与水违行’,雅曰:‘自葱岭以西,水皆西流,推此而言,《易》之所及,自葱岭以东耳。’奇曰:‘《易》理绵广,包含宇宙。若如公言,自葱岭以西,岂东向望天哉!’奇执义非雅,每如此类,终不苟从,雅性护短,因以为嫌。”此文自畅达。盖是时马郑之学行于河北,游株守马郑者也。陈奇于经常非马融郑玄解经失旨,所注《论语》,其义多异郑玄,故志意不相合。李延寿删去“游赞扶马郑”五字,情事遂不明。又误以“东向望天”为“南向望天”,而合并为游雅一人之言,其意遂不可明。

(二十一)

翁方纲《复初斋文集》卷十七书姜宸英《湛园未定槁》云:周栎园,河南祥符人,官江南布政使。而其墓志云:“卒于江宁之里第。”岂有官廨可称里第者乎!志其人之生平而云某科进士者,不知其何世,云卒年若干,不知其为何岁。徒以词气若效史迁,而目为古文,可乎!

(二十二)

章学诚《乙卯札记》云:《汉书·外戚传》:“景帝薄皇后,薄太后家女。景帝立,立为皇后。六年,薄太后崩,皇后废。”按《本纪》及《薄太后传》,太后崩于景帝二年,薄后实废于景帝六年,相去四年,岂可附合!若因薄后以太后崩而中无系援,故牵连书之,则太后崩句不应实于六年之下,文意亦晦而未出也。

(二十三)

又云:《隋·地理志》不叙四十二州刺史所部,而强分《禹贡》九州,乃文章之纰缪。

树达按:此模古之病也。

(二十四)

又云:《南史·后妃传》:“梁元帝徐妃淫通多人。及死,以尸还徐氏。帝制《金楼子》,述其淫行。”今《金楼子》不及徐妃事,盖书有缺也。第《金楼子》文多依理,中有《后妃》三篇,亦载古今后妃内行可鉴戒者,或有述徐妃事为戒耳。如《南史》传文,似《金楼子》一书专为述徐妃淫事而作,文法未分明也。

树达按:“述”上增一“尝”字,则无此病矣。

(二十五)

又云:元人魏初为其父墓碣,书其祖父不以文显,乃云“虞夏文不胜质”,自 文语以代叙事,大乖清真之体。

(二十六)

孟浩然《李氏园林卧疾》云:伏枕嗟公幹,归田羡子平。

树达按:清张云璈《四寸学》卷三云:“以张平子有《归田赋》,倒用其名,仅见。”树达按:张衡字平子,非名也。倒用确为文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