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把《悲剧心理学》交给出版社印制单行本。为什么要把近半个世纪前的旧著拿出来面世呢?这还得从上海文艺出版社替我编印选集说起。他们建议把我少年时代在法国用英文写的、由斯特拉斯堡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一部《悲剧心理学》博士论文译成中文收进选集里。我原先有些踌躇,一则这部处女作似已不合时宜,二则年老体衰,已无力自译。后来我请北京大学西语系文学教研室张隆溪同志把原文看了一遍,他也主张宜译,并且表示愿代我译出。他的英文基础以及西方文学的知识和鉴别力都是我素来钦佩的,于是我就把这项翻译工作全权付托给他。他译完后我读了一遍,觉得他的译文基本忠实,我只偶尔在个别字句方面略作修改,于是征得编辑的同意,把它附在选集第三卷里。
这部论著从1933年初出版之后,我就没有工夫再看它一遍了。于今事隔半个世纪,因收入选集,匆匆把中译本看了一遍,才看出负责编辑和译者张隆溪同志的意见是正确的。这不仅因为这部处女作是我的文艺思想的起点,是《文艺心理学》和《诗论》的萌芽;也不仅因为我见知于少数西方文艺批评家,主要靠这部外文著作;更重要的是我从此较清楚地认识到我本来的思想面貌,不仅在美学方面,尤其在整个人生观方面。一般读者都认为我是克罗齐式的唯心主义信徒,现在我自己才认识到我实在是尼采式的唯心主义信徒。在我心灵里植根的倒不是克罗齐的《美学原理》中的直觉说,而是尼采的《悲剧的诞生》中的酒神精神和日神精神。那么,为什么我从1933年回国后,除掉发表在《文学杂志》的《看戏和演戏:两种人生观》那篇不长的论文以外,就少谈叔本华和尼采呢?这是由于我有顾忌,胆怯,不诚实。读过拙著《西方美学史》的朋友们往往责怪我竟忘了叔本华和尼采这样两位影响深远的美学家,这种责怪是罪有应得的。现在把这部处女作译出并交付出版,略可弥补前愆,作为认罪的表示。我一面校阅这部中译本,一面也结合到我国文艺界当前的一些论争,感到这部处女作还不完全是“明日黄花”,无论从正面看,还是从反面看,都还有可和一些文艺界的老问题挂上钩的地方。知我罪我,我都坚信读者群众的雪亮的眼睛。
1982年春写于北京大学,时年八十有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