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褚某某脱离我与二岁小孩关系后,外间不明真相,致有种种的谣传。其实褚氏此次举动,原因复杂,举要:则伊与我情感不好;其次,受其情人的诱惑(有伊情书可证);第三,则伊怕在上海租界被拿;第四则因在上海无事可做;第五则因小孩与家事的麻烦,我们对于党见的参差,乃原因中之最微末者。前当伊就上海市党部妇女部部长时,初则我确实不赞同,恐其身败名裂耳。我反对中国的共产派其立足点完全与军阀的反赤不相同。我与褚氏既忝一日为伴侣,自然希望其不为赤化。至于伊肯为国民党尽力,则为我所极端欢迎,虽因小孩与家事的关系,而使伊不能整日在外奔走与闲谈,但伊于可能之内,皆有充分的自由,自然说不到我对伊党的工作有压制的事情。总之,褚氏此遭举动,完全不为党见而起,此中隐情说来太长,我将作一长文以记之。悲哉!三年同住,一旦分离,二岁小孩,已无母亲,人孰无情,谁能遣此。褚氏固别有心肝与志气者,我哀其志,悲其遇,壮其抱负而叹我们的无缘。言念及此,心碎神迷,谨陈概略,以明真相而已。

此文作成后,本拟用花名,但既得确息褚氏将寄到上海长文拟在报发表骂我,然则我也不必客气了。

十六年,二月,六日,上海

广告一

此次褚某某女士弃绝我们全出伊长久的计划(有伊寄人情书可证)。我们伴侣之情已断,伊对小孩,母子之爱也绝。此后褚女士在外一切行动概与我们无干。我个人及我的家庭、我的小孩(应杰)各种事,褚女士当然完全不能过问。关于此项声明,已经由我与褚女士立有字据,又经三位证人签字证明,今特再行公布,以免世人误会。

张竞生谨启

广告二

闻褚某某女士从汉口寄给友人一文拟在报上发表,据说是攻击我而作的。我老早预备这个人的攻击了,这个消息,当然使我毫无惊疑。当我们决定分离之前我向她说,日后定有C.P.党及你情人党向我攻击,现我拟作一书对付(初名《失恋纪实》,后因书名太俗,后改为《美的情感》约四章。今将目录及大纲给你看,我宣誓其中所说的皆事实,你若说错,不妨出辩证。她看后默然承认,友辈说我此举大上其当,因为她知此书一出,世人皆知此妇的虚伪假饰及种种不情定然为世所鄙视。遂使她为占地位起见,不得不以她与我思想及党见不同而分离的大题目以自高其位置。可怜的无耻妇人,她有何种思想,不过剽窃一二新名词以眩人耳。连C.P.二个字母尚不懂其意见,还敢说我的国民党见与她的C.P.不相合。况且她并非真C.P.,不过受一二C.P.包围与其C.P.化的情人所引惑,遂也不知不觉从而C.P.化耳。它的程度除国文外,连普通中学学识尚不足,还说什么有正当的主张?我的思想请她好好听尚听不懂,又何能说我是比她不如?她近常向我说我的思想是十八九世纪的。我主张“社会主义与个人主义的组合”,正为救济现时一般社会主义的弊病。社会主义如C.P.等,为十八九世纪个人主义的反动。我的“社会与个人主义的组合观”为现时社会主义的反动,确实不错,但我的主义确比现时的各种社会主义再进一步。但此等深理,安能使一个中学程度不如而又受了情人诱惑的妇人所能懂。不懂固无伤,可怜她大言不惭,声声说我比她程度尚不如,这不能不使我起而反抗了。

又此妇从发到骨从头到足皆是假的,可说她“无假不成话”,我固然不怕她的假话,因我于《新文化》下期,即把我的“真话”详细写出来。但现在离此期的发表期尚远。恐怕她的假话说得太响了,反成为真,而我的真话说出来太缓,恐怕被人误为假。遂不得不在此预先声明一句:即此妇所说的皆是假话,她的性情,实在是“无假不成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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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原载1927年2月《新文化》第1卷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