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笏之谜与李母之死
赵冈先生:
由“联经”转来一月廿九、二月一日大函两件(附于本篇文末),均已拜读。足下的谦冲诚挚,令人感佩。关于《红楼梦》的研究,在足下已成专业,而我的工作不容许我致力于此,因为我抽不出那么多时间。做考据会上瘾成癖,况是像《红楼梦》这样的题目,如入宝山,目迷五色,流连即成陷溺,很难自拔。仿佛记得康熙朝的理学名臣汤潜庵先生说过,平时一味袖手谈心性,亦是“玩物丧志”。如果我做《红楼梦》的考据,可以满足我的兴趣,但必然荒废我的本业,似亦等于玩物丧志?
前为足下作补充,写《我看〈中国文学史上一大公案〉》,就手头现成资料,掇拾成文,写完丢开,并不费事。但这次读完您的第二封信,却使我大感踌躇,辱承下问,不可无以报命;而垂询各点,皆属于红学高层次的研究范围,必须深思熟虑之后,方能奉覆。幸好春节有两天半的假期,丙辰除夕守岁,穷竟夜之力,重读大作《红楼梦研究新编》以及其他有关的著作如《红楼梦叙录》之类,重新考虑我以前在这方面的心得,觉得有些概括性的看法,可为刍荛之献。
重读《红楼梦研究新编》,对贤伉俪在红学方面搜讨之勤,研审之精,实在佩服。不过,容我坦率以道,有好些看法令人不敢苟同,尤其是“畸笏叟是谁的问题”,我们有很大的歧见。畸笏绝不会是“曹荃之幼子”,更不会是李煦的长子李鼎!
畸笏之谜
我想任何一个读过脂本的人,都会觉得畸笏应该是:
第一,是曹雪芹的长辈;
第二,对曹雪芹有极大的影响力;
第三,与曹雪芹始终共富贵、同患难;
第四,此人曾赶上曹家的全盛时代,不但见过曹寅,而且自己当过家。
准此而论,“曹荃之幼子”为雪芹之叔,李鼎为雪芹的表叔,固合乎上述的第一个条件,但其他条件皆不合。尤其是李鼎,表叔比较客气,何得在十三回用“因命芹溪删去”这种妄自尊大的语气?而况李鼎之为纨绔,亦没有资格说这样的话,甚至我亦怀疑他有没有批《红楼梦》的资格?
唯一合乎上述四条件的,只有一个曹。您假定“曹生于1694年”,我以为不妨提早一年,假定他生于1693年(康熙卅二年癸酉),至1762年(乾隆廿七年壬午)为古稀之年,自署别号始加一“叟”字。这当然是个假设,但应是合理的假设,如果能够成立,可作为畸笏是曹,非李鼎的旁证。
此外旁证还很多。如您所引“甲戌本第三回,写黛玉被领着去见贾赦,贾赦让人告诉她:‘老爷说了,连日身子不好,见了姑娘彼此倒伤心。’其上有眉批:‘余久不作此语矣,见此语未免一醒。’”这意思是说,他当年亦曾像贾赦那样,常用这些话作为懒怠接见亲戚的借口;今非昔比,端不起这样的架子了,故谓“久不作此语”。而在李鼎,则根本不可能“作此语”,因为不管他年纪大小,只要有李煦在,他始终是“大少爷”而非“老爷”。曹则在袭职织造成为一家之主后,当然为下人尊为“老爷”。
畸笏即曹,是我多少年来一贯的看法,重读大作中所排比的批语之后,益觉自信不虚。于此,我想先对大作第三章第一节的“书中人物”,稍作讨论,您说:“书中的宝玉似乎不完全是曹雪芹自己的写照,而是雪芹与脂砚兄弟两人的共同写照。”
果如尊论,则书中由宝玉所反映出来的曹寅在世时的故事,如“西堂产九台灵芝”等等,便无着落。因为不论雪芹或是如您所考证的脂砚即曹天佑,都没有见过曹寅,则所有曹寅在日,西堂延宾、飞觞醉月的豪情快举,都不应有曹雪芹、曹天佑的影子。
宝玉与曹
看起来,宝玉大致应该是曹颙的写照。只有曹颙在宝玉那样的年龄,曹家才有荣国府的那种繁华。借省亲以写南巡,隐王妃而为元春,关目暗暗相合。同时,畸笏的批语,亦便十、九可解,试举数条如下。
一、第三回写宝玉“面若中秋之月,色若春晓之花”,有批:“少年色嫩不坚牢,以及非夭即贫之语,余犹在心,今阅至此,放声一哭。”您以为此批出于脂砚之手,我以为应是畸笏所批。曹与曹颙年龄相仿;当时曹家长辈或星相之士对曹颙“直言谈相”时,曹亦曾亲闻。其后果然,曹颙以弱冠之年,病殁京师,为曹家带来了类如周初武王克殷,天下未宁而崩的严重局面,濒临着整个家族解体的大危机。是如此创巨痛深的记忆,曹阅书至此,安得不“放声一哭”?而这副眼泪,当然亦是抚今追昔,感激涕零——感激康熙特意安排他继嗣袭职,扭转了曹家几乎无可避免的崩溃的命运,其事类似周初周公的摄政,此为取名“贾(伪)政”的由来。(拙作《文史觅趣》,十年前由台北惊声文物供应公司印行,中收一文,专论此节,不知曾蒙察及否?)
二、甲戌本第二回,“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句旁,夹批:“先为宁荣诸人当头一喝,即是为余一喝。”此明明是曹自悔,当康熙破格以李煦“八视淮盐”,为曹寅生前上百万银子的亏空补完之后,曹如能痛自警惕,把浮而不实的空架子收起来,量入为出,不再亏空,又何致有以后的革职抄家?按:曹与李煦的情形不同,雍正对李煦无好感,而对曹则犹有矜怜之心,在密折的批示中,谆谆教诲,勉以循分供职,凡事只要听怡亲王允祥的话,不必乱找门路。谁知曹少不更事,积习如故,雍正为了整饬吏治,才不能不作断然处置。是则“身后有余忘缩手”,对曹来说,自是当头棒喝。您说李鼎“看到《石头记》这句书文,感到是当头一喝”,窃恐不然,因为他家始终是他父亲当家,即令他想“缩手”,亦由不得他做主也。至于下句,所谓“眼前无路想回头”,意思是此刻方知当初之误,如果这时再做织造,必不致再蹈前失,可惜已无机会了。如谓纨绔追念往日挥手千金,恨不及早回头,免致今日冻馁,固然可通,但不如曹的情况来得更贴切。而况此一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道是“如今虽说不似先年那样兴盛,较之平常仕宦之家,到底气象不同,如今生齿日繁,事务日盛,主仆上下安富尊荣者尽多,运筹谋划者无一;其日用排场,又不能将就省俭。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据俞平伯校本),明明是写曹当家时候的光景。
三、此接上引之例而来,第十三回,凤姐思量宁国府五病:“头一件是人口混杂,遗失东西;第二件事无专执,临期推诿;第三件需用过费,滥支冒领;第四件,任无大小,苦乐不均;第五件家人豪纵,有脸者不服钤束,无脸者不能上进。”甲戌本有批:“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令余悲痛,血泪盈腮。”此更是非曹不能有此语气。因为此“五病”,一言蔽之,是齐家无方,并非主人征歌选色,挥霍无度,以致败落;与李鼎的情形完全不同。曹继嗣袭职,情况既如周公之摄政,便应有周公那种“一饭三吐哺”的招贤求治之心;而他只是整天由清客陪着,饮酒赋诗,干些雅人深致的玩意,以致“五病”齐发,终于破家。若说京中胡乱打点,场面难以收束,或者上有高堂,不完全能由他做主;而所言五病,纯为管理下人,而竟不闻不问,岂非要负破家的完全责任?自取之咎甚重,所以自责如是之深!
契合独深的共同看法
不过您对宁国府的看法,我颇有契合独深之快。您说:“宁国府的很多事迹,是影射苏州李煦一家,只要我们不硬性假设《红楼梦》是一部自传,一部家谱,曹家与贾家的人物,永远保持一对一的关系,则我们的推想是可以说得通的。”这话就写过一千万字小说的我来说,可谓搔着痒处。诚如所言,“秦可卿这个人物”,“确是雪芹想要‘极力一写’的关键性人物之一”,其人其事,必有所本。这个问题,由于我们有此契合,受到您精神上的支持,我敢于放纵想象,作这样一个大胆的假设,向您请教:
我以为如宁国府影射李煦一家,则新台之丑的男主角,应是李煦,女主角应是李鼎之妻。其事则又可能发生在康熙五十九年夏天,“李煦奏折”三七四,康熙五十九年五月初二日:“窃奴才家人曹三赍折南回,于四月十八日到苏州去;四月初一日魏珠传万岁旨意,着奴才儿子李鼎送丹桂二十盆至热河,六月中要到。钦此。钦遵。奴才即督同李鼎挑选桂花,现在雇觅船只装载,即日从水路北行,李鼎遵旨押送热河。理合奏闻,伏乞圣鉴。”由苏州至热河,在夏天要走一个月,所以推断李鼎在端节过后即已动身,至十月廿二日方回苏州。
您根据“靖本”推测第十三回被删的情节:“秦可卿一定是在宁府某处遗落了她佩戴的簪子。此物后来被贾珍拾到。他认识此物是秦氏的,于是亲自送还给可卿。此时秦氏正在天香楼上更衣,贾珍一头闯入,丑事因而发生。”我还可以为您补充:时当盛暑,想是可卿新浴初罢。“更衣”二字,在从前的用法很多,含义微妙;说不定这一段中还包括“窥浴”在内。足下以为如何?
如说丑事发生在李鼎不在苏州之时,则李鼎上京不止一次,何以见得必是在康熙五十九年夏天?这要跟“王熙凤协理宁国府”合起来看。据“李煦奏折”三八八,“生母病逝,遵遗命代具谢恩折”知李母文氏于十一月初五日“忽患内伤外感之症”,延至十一月十五日去世,享寿九十有三。按:李煦之妻韩氏殁于康熙五十三年,“冢妇”又在夏天“淫丧天香楼”;如今老母又逝,则主持中馈,三代皆缺,此所以不能不邀请素以精明强干著称于戚党中的“凤姐”去经纪这件“婚丧大事”。曹雪芹善于绾合人与事,诚如您所说“书中人物的亲属关系,与实际曹家上世的亲属,大都吻合。但是书中人的事迹与真实人物的事迹又不符。雪芹往往是把某一代的事迹,排在另一代人身上”。所以第十三回写“宁国府前,只见府门洞开,两边灯笼照如白昼,乱哄哄人来人往,里面哭声摇山振岳”的豪门丧事,应该是李煦九十三岁老母之丧的实录。
试参李母死因
耐人寻味的是,李母的病因;所谓“外感”,照中医的解释,无非风寒侵袭;“内伤”与“外感”并称,必属于遭遇了至为拂逆之事,感情上受了重大刺激。而此“内伤”又是“忽患”,可知拂逆之事,突如其来,相信必由李鼎于十月廿二日回苏州后所引起。
李鼎之妻的死因,李老太太在起初是不知道的。因为照中国人至今依然的传统,凡遇到这样的悲剧,一定尽力瞒住上了年纪的尊亲,怕年迈高堂情感上承受不住。及至李鼎回苏以后,问起娇妻的生前死后,少不得会有人泄漏;因而父子之间曾有严重的冲突,可能不得不惊动九十三岁的老祖母;甚至李鼎向祖母去哭诉,亦在意中。此即为“忽患内伤外感”的由来,“外感”二字或许还只是陪衬之笔。
红学领域中的处女地
如上所作的假设,倘能证实,即是在红学的领域中发现了一片未经开发的处女地,我衷心希望您来做小心求证的工作。这里就我想到的线索,提出来供您参考:
一、苏州织造署,就明朝皇亲嘉定伯周奎的住宅改建,应该有记述其园林之胜的文献,可印证曹雪芹笔下的宁国府,如会芳园、逗蜂轩、天香楼诸名目。
二、康熙稽查臣下,采取相互监视、个别查询的办法。倘或李煦有此丑闻,必有人密奏;或康熙风闻其事,密饬某人打听。当时如两江总督长鼐、江苏巡抚吴治礼、杭州织造孙文成等人缴回的朱批折中,或有记述。
三、李母去世,时人必有吊唁诗文,或者有蛛丝马迹,可以进一步推知其死因。李煦与当时名士的交往,虽不如曹寅之密,但亦颇有数人,若能细作检查,当有所得。要想了解苏州织造衙门有何亭台楼阁,检查其时的诗文集亦是最好的方法,因为文酒之会,必有题咏之什,可资考据。
四、细查李鼎的履历。按:十三回“大明宫掌宫内相戴权……亲来上祭”,此“掌宫内相”指“领侍卫内大臣”。为了“丧礼上风光些”,贾珍要为贾蓉捐个前程,戴权吩咐小厮:“回来送与户部堂官老赵,说我拜上他,起一张五品龙禁尉的票,再给个执照,就把这履历填上。明儿我来兑银子送去。”又贾蓉的衔名是“防护内廷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尉”。可知贾蓉所捐者乃“三等侍卫”。《清史稿·职官志四》:“侍卫……三等,正五品,二百七十人,旗各九十人。”与戴权所说的“三百员龙禁尉”,数目相近。侍卫由上三旗内选派,贾蓉是够资格的。捐纳之事归户部掌管;但侍卫是否可由捐纳而得,颇成疑问。即或可捐,亦必是虚衔;而“御前侍卫”由侍卫内特简,更非同小可。十三回内所写贾蓉的衔名,想是故意混淆,不欲确指清朝的官制。但如李鼎确实曾在康熙五十九年当过三等侍卫,则是以贾蓉影射李鼎的确证。
科场与书坊
至于您第二封信中提到的问题,似乎想证明《红楼梦》有南北两个流传中心,北方为八十回的《石头记》,南方为百二十回的《红楼梦》,而后四十回可能为曹李两家在南方后人所撰写刊行。如果您真是想证实这个假设,可能会徒劳无功。
在大作中,您提出程丙本的说法及分析,确是有功红学的不刊之论。事实上程本三次刊行的过程,照您的考据,已很明白。可惜,您对科举制度,以及科举与出版界的密切关系,了解稍欠深入。否则您就会说程丙本刊于壬子年,不会说“刊于壬子年或以后”。因为高鹗于乾隆五十三年戊申乡试中举;次年己酉正科会试落第;再次年庚戌会试又落第;辛亥、壬子两年帮程伟元搞《红楼梦》,下一年癸丑会试,当然要下场。会试在春三月,如果不是在壬子年冬天结束《红楼梦》校改的工作,即无法去准备举业。
我曾请教过台北故宫博物院文献处处长、目录学家昌彼得先生,说有无专谈清初书坊的书?他说没有。不过,我觉得《儒林外史》中的记载,颇可窥见当时书坊的情形。书中屡屡谈到“闱墨”,即将近科乡会试中式的八股文,加以精选批注,以供士子揣摩之用。是故每逢大比之年,书坊必定大做一笔生意。准此以言,乾隆五十一年丙午至嘉庆元年丙辰,这首尾十一年真可说是书坊罕见的黄金时代,因为十一年中,共有六次乡试,六次会试;三次正科,三次恩科,兹列表如下:
五十一年丙午乡试。
五十二年丁未会试。
五十三年戊申预行正科乡试。(按:五十五年庚戌、乾隆八旬万寿,例开恩科。但辰、戌、丑、未本为会试之年,所以庚戌正科会试提前一年举行,则乡试便当提前两年。)
五十四年己酉预行正科会试。
五十四年己酉恩科乡试。
五十五年庚戌恩科会试。
五十七年壬子正科乡试。
五十八年癸丑正科会试。
五十九年甲寅恩科乡试(乾隆登极六十年)。
六十年乙卯恩科会试。
六十年乙卯恩科乡试(嘉庆改元)。
六十一年(嘉庆元年)丙辰恩科会试。
除了乾隆五十六年以外,这十一年中年年有试事,五十四、六十两年,更是春秋两闱,(事实上,乙卯、丙辰本为正科年份,如加开恩科,仿八旬万寿之例,则五十八、五十九两年,亦应是一年两闱。)漪欤盛哉!
书籍的流通,亦即是南北的交流,每借公车北上或落第回籍时,完成其功用。到京会试,则琉璃厂访书及隆福市逢九、逢十庙市逛旧书摊,固为必有的节目;但南方如有新出刊本,或送人,或托带,或贩卖,亦常借公车而大量流传于北方。是故说《红楼梦》南北各有一个流传中心,固为事实,但谓北方流传八十回本,南方流传百二十回本,是不太切实际的想法。
程本印行过程
根据您的考证,以及上列的贡举年表,我推断程本校订印行的经过是如此:
一、乾隆五十六年春天,程伟元以八十回抄本及后四十回续稿,托高鹗校订,高会试落第,穷愁潦倒(程伟元所谓“子闲且惫矣!”),欣然应诺,一面校,一面印,至冬至竣工,赶在年关前发行,是为程甲本。
二、程甲本的销路奇佳,印数亦不少,这可从元春绣像及程伟元序文雕版破损这一点上去推断。至于销路之好是因为《石头记》这部书的名气,已流传了二十几年,多少人向往而不得寓目;一旦公开发行,且为一百二十回,自然争着先睹为快。再者,壬子年恩科会试的举人,至少有一半是在年内北上,人数总在一千以上,购以自阅之外,少不得还要买一两部准备送人,平均以每人一部计,在一个壬子年的新年中,光是这部分可以销一千部。
三、程伟元当然早就顾到南方的市场,但如在京印书南运,则有诸多窒碍,京中供不应求,并无大量余书,是其一;天寒地冻,水路不便,且亦非漕船“回空”之时,是其二;舟车驳运,费钱费事,是其三。既然如此,何不将原版送到苏州刷印?此即是你所考出的胡天猎藏本的程乙本。
四、程乙本的销路很坏。考究其原因:①《石头记》一名,在南方的知名度本不如北方,再改了《红楼梦》,更少人知;②不论程甲本,及略为校改过的程乙本,错字都很多,加以北方的口语,南方不熟习,阅读更加吃力,口碑自然不佳;③因为赴京会试的缘故,少了许多新科举人,便少了许多顾客;④知道《石头记》或《红楼梦》并有意购置者,寄望于京版会比苏版来得好,托人在京代购。
这些原因都是可以改善的,或者由时间来消失的。时间对苏州萃文书屋更有利的是,壬子年有恩科乡试,在江宁、杭州、南昌、福州等地,秋天还能做一笔好买卖。既然京本大获其利,何妨不惜工本,大干一番?而在高鹗,除了优厚的物质报酬(我疑心不用“文粹堂”而用“萃文书屋藏版”的名义,是意味着此书的权益,为双方所共有:利润由程、高拆账,与文粹堂出版其他书籍有别)之外,也还有爱惜羽毛之意,因而就程乙本大加改动:包括程序“红楼梦是此书原名”,改正为“石头记是此书原名”在内。
高鹗的此一工作,必在壬子年秋冬间完成;其理由已如前述,他要结束这一项杂务,才能专心一志准备举业,再有个确证,见于周春《阅红楼梦随笔》自序:“壬子冬,知吴门坊间已开雕矣。兹苕估以新刻本来,方阅其全。”即指程丙本而言。周春此序作于乾隆五十九年甲寅;所谓“苕估(湖州书商)以新刻本来”,自不必死看作程丙本于甲寅年始问世;但以时间计算,壬子还未有程丙本,则可断言。
至于高鹗未写“三版序言”,推想是出于程伟元的生意眼,因为二版滞销,存书甚多;如果明明白白说明是三版,并指出添改了两万余字之多,则二版必无人问津,全成废纸;所以不能不打个马虎眼,希望将二版夹带出去。同时,二版“引言”中,程高已大吹特吹,前八十回的错字既已“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内容亦“广集校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后四十回又以秘本自炫,“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葺,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谁知忽然增添了如许文字,改正了如许错误,岂非自明其前言为虚?
程本的来源
程伟元所获抄本的来源,我以为前人笔记中,有一条很重要,即是大作第四章第三节开头,您认为“值得特别注意”的《樗散轩丛谈》:“乾隆五十四年春,苏大司寇家因是书被鼠伤,付琉璃厂书坊抽换装订,坊中人借以抄出,刊版刷印渔利,今天下皆知有《红楼梦》矣!《红楼梦》一百二十回,第原书仅止八十回,余所目击。后四十回乃刊刻时好事者续补,远逊本来,一无足观。”您不能确定作者写此条笔记的时间,其实是很清楚的:称“苏大司寇”则必在乾隆五十七年壬子正月至五十九年甲寅十一月,苏凌阿刑部尚书任内;过此则苏凌阿调江督,当称“苏制军”;如在嘉庆二年九月以后,则以苏凌阿入阁,当称“苏相国”。而在“天下皆知有《红楼梦》矣”之前,著一“今”字,亦可知必在程丙本出版以后不久所写。
其次,亦可确定其所见的“八十回本”即苏凌阿的藏本,因为如在他处“目击”自当注明出处。倘未见过苏凌阿的藏本,则“原书仅止八十回”,后四十回“乃刊刻时好事者续补”,即成武断;也许苏藏即是百二十回本,那又怎么说?
如上所述,由于时间上的密切衔接,有理由相信程伟元所得的八十回本,本自苏凌阿家;或许苏凌阿重装鼠伤之书,即是交给文粹堂承办,亦是很可能的事。
如果这个假设能够成立,便可进一步再做一个假设,即程序所言确为实情,既得八十回抄本后,于乾隆五十四年春天至五十六年春天,“竭力搜罗”,逐步收全,经高鹗校订后,始付剞劂。看来是程伟元有意想刻一部“全书”出来,而绝无作伪的证据。我完全同意您的看法,后四十回,决非程、高所续。
后四十回非程、高亦非曹、李后人所续
后四十回来源不明,续作者是谁?恐怕将成一个永远解不开的谜。不过,我不以为会有曹、李两家后人在南方所续的可能。因为在京的旗人,在外省罢官后,必须归旗,以便控制,此项禁例在雍正、乾隆年间更严。于此,我要附带指出,所有研究曹雪芹身世的专家,对八旗制度的了解,似都欠深入,因此忽略了好多传说的可靠性,如张永海世居香山门头村正黄旗,属健锐营右翼,“自称是雪芹晚年的邻居”。这话便相当可靠,照道理说,曹雪芹既属正白旗,不应住在正黄旗营房;殊不知雍正年间,为了打破下五旗旗主与属下的密切关系,曾采用各种分化隔离的手段。最主要的是,八旗都统原为旗主属下的行政官,而特简皇子或亲、郡王充任,则原来的旗主,如为世袭的铁帽子王,即不得以皇子为属下;如为贝勒、贝子,则不得以亲、郡王为属下,无形之中,将旗主支配全旗之权直接移于都统,间接归于君上。这在雍正虽出于私心,而事实上为“军队国家化”的一项重要步骤。
此种分化隔离的手段之一是,调旗管理营房。是故只要各旗都统处有户籍底案,杂居并非厉禁。而健锐营设置于乾隆十四年,与“雪芹晚年”之话亦合。如果当时访问者,能依旗下制度去追溯曹雪芹的一切,譬如平郡王福彭,亦即曹雪芹的表兄,乾隆初年当过正黄、正白旗都统,对曹家可能有怎样的照应,以及乾隆十三年福彭的去世,对于曹家是否又一次严重的打击?都很值得去探索。
从回目看脂本
《红楼梦稿》影印本,至今尚未能细读,因而这一次无法多谈。不过关于脂本的先后,根据回目的分析,我认为甲戌本确早于其他各本,其先后次序是:甲戌本,己卯庚辰本,己酉本残本(原藏五十三回,补抄二十七回,今剩一至四十回。以舒元炜己酉年序,称己酉本),甲辰本,有正本,红楼梦稿。
兹先谈第三回,各本所作回目是:
甲戌本 金陵城起复贾雨村 荣国府收养林黛玉
己卯庚辰本 贾雨村夤缘复旧职 林黛玉抛父进京都
己酉本 托内兄如海酬阃师 接外孙贾母怜孤女
甲辰本 托内兄如海酬训教 接外孙贾母惜孤女
有正本 同上
红楼梦稿 托内兄如海荐西宾 接外孙贾母惜孤女
甲戌本的回目制得极其空泛,而且“收养”二字亦颇不妥,林黛玉竟似弃儿。己卯庚辰本重制,有“贾雨村夤缘”“林黛玉抛父”,意义是丰富得多了,但“贾雨村夤缘复旧职”,毕竟只是枝节,无非林如海正好托他送女进京的一个因由,书中亦只一笔带过,根本不值得强调;所以己酉本改为“托内兄如海酬阃师”,事实上虽仍是“贾雨村夤缘复旧职”,但改以林如海为主格,同时道出他与贾政的娘舅关系,以及贾雨村为林黛玉的老师,无疑地最后胜于前。以“阃师”对“孤女”,可信其为原作;但阃师一词出于杜撰,不免费解,故甲辰本改为“训教”,有正本因仍未改。而“训教”二字意思仍觉不够醒豁,且字面上与“孤女”亦对不上,最后终于改为红楼梦稿,亦即程甲本上的“荐西宾”。
再说六十一回,除甲戌、己酉两本无此回以外,其他各本如此:
己卯庚辰本 投鼠忌器宝玉情赃 判冤决狱平儿情权
甲辰本 同上
有正本 投鼠忌器宝玉情赃 判冤决狱平儿徇私
红楼梦稿 投鼠忌器宝玉瞒赃 判冤决狱平儿行权
显然的,回目中上下两个“情”字,是抄错了的;甲辰本将错就错;有正本改了一半,但改得不好;到红楼梦稿才完全改对。
己酉本与甲辰本的关系至为密切,但补抄部分所据者为甲戌本,如第七、第八回,甲戌、己酉两本的回目完全相同,而与他本皆异。己酉早于甲辰,证据不一而足;如三十九回回目,己酉本作“村嫽嫽是信口开河,情哥哥偏寻根问底”,甲辰本已改为“村姥姥是信口开河,情哥哥偏寻根究底”;姥、嫽相通,但须查字典才会知道;小说求通俗,当然要改回姥字。
又一证在第九回回目:己卯庚辰本作,“惩风流情友入家塾,起嫌疑顽童闹学堂”,甲辰本同程甲本:“训劣子李贵承申饬,嗔顽童茗烟闹书房。”而己酉本作:“惩风流情友入学堂,起嫌疑顽童闹家塾。”足见己酉本直接庚辰本,过录时误将“学堂”“家塾”倒置,至甲辰本始改如程甲本。两相对照,后胜于前,亦殊显然。
甲戌本的评价
至于甲戌本早于庚辰本,除了脂批特多,以及那关系重大的十三回之外,“抄阅再评”四字,铁案如山。不过甲戌本决非畸笏在丁亥年整理出来的新定本,而是另外有一位有相当文学修养的人,在丁亥年以后,以甲戌本为底本,搜罗了各本的脂批,试图重新编辑成一个理想的本子。您所说的“唯一的例外是甲戌本第一回的一条行间夹批‘若从头逐个写去,成何文字。《石头记》得力处在此,丁亥春’”,这可能是全稿初步编辑完成,并誊清后,又发现有一条批,暂记于此,以待第二次处理。
由甲戌本现有的形式,可以推知此君的编辑方针是,每回加“回首总批”“回末总评”,前者提纲,后者总结;涉于琐碎而又必要者,则用双行夹批,取消眉批,以期阅读省力。“彩明”一节,明明可以看出此君的苦心,至于提出来的眉批,可能是暂时堆置的材料,与第一回那条行间夹批一样,都还待考虑处理的方法,是摆在回首、回尾,还是正文之下?
如上所述,仍然承认您认为甲戌本是个“新定本”的看法;不过此新定本所根据的底本,则为早于其他脂本的甲戌本。我这样说,不知您认为公平否?丁巳新正初四写毕。
赵冈教授第一封信
联经编辑将大文影印寄来,所指正各点,考证其详,所称极是,均依尊意一一删改。该文系弟病床上草草写成,不像样子。
弟原来曾有两个不同的假设,第一,雁隅是一个人;第二,雁隅是指北方某地。因为杨畹耕有姓,而雁隅前不冠以姓,似乎不一致。弟曾按两种假设分头进行,不过有一点,我的意思是认为此人买到过百二十回全套《红楼梦》,但绝不是杨继振这套,杨继振这一套似乎是“杂凑”,并非原是一套。不过无论如何徐嗣曾已经被剔除了。
赵冈教授第二封信
拜读大作后,我忽然得到一个重要启示,想要重新检讨过去的一些想法,并要请教先生,看看有无材料支持我的新想法,故冒昧再写一信。
过去我有一个大偏见,认为《红楼梦》一书是发源于北京,所有的抄本都从北京曹家传出来,后四十回续书人不管是谁,也应是在北京附近。第一次的刊本是在北京发行,从这里推衍下去,我不假思索地假设杨继振是住在北京,是旗人,百二十回抄本也是从北京买到,根本忽略了他是江南人士。我而且进一步假设,任何人得到抄本都一定是在北京书坊买来的。
现在回想起来,这是很大一个偏见,《红楼梦》的流传可能就有两个中心,南京或苏州可能就是南方的中心,与北京的流传过程完全是独立的,事实上,有许多线索,过去因为先入之见,而被忽略了,譬如:
(一)周汝昌证明曹雪芹曾回南去过一次。
(二)靖本似乎是始终在江南流传的抄本。
(三)周春提到之人买到抄本两部,也不一定是在北京。
(四)在程甲本出版一年多以后,就有九部《红楼梦》运到日本,是由浙江去的,版型是袖珍本,一部只两册(一套两部)。为了试着向这个方向探索一下,我正在设法追查曹李两家乾隆年间(三十年以后)有何人在江南,如李鼎、李鼐之下落。
另外想请教先生:有无资料证明①杨继振是否是在南方得到了百二十回本?②东观阁南方有无分号?
最后,以先生之意见,认为南方有曹李两家之后人,续写此小说后四十回,独立以《红楼梦》之名向外流传,可能性究竟如何?换言之,《石头记》八十回本是北方本,《红楼梦》百二十回本是南方本的假设,是否值得推敲?
此祝
文祺
弟赵冈
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