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 人口数量与人口政策
抗战已经过三年了;主持抗战的最高当局告诉我们说,抗战至少还要三年,或者五年。大家的推测也以为非三五年不办。也有人说,我们抗战的结束最早总要在欧战结束以后。不过无论结束的迟早,前途总有结束的一天,结束之后,也总有许多善后的问题,需要我们解决,是势所必然的。我们对于这一类的问题,真要觅取适当的解决,即真想善后,应本未雨绸缪之旨,在这时候提出来,至少应当把问题的性质与轮廓向关心国事的人介绍一下;若留待抗战结束以后,便太迟了。
问题之一无疑的是人口问题,人口是一向成问题的,不过平时成问题,战后更成问题。人口问题也是一向有人研究的,不过平时有人研究,战后更应该有人研究;平时的研究尽有它的理论与学术上的价值,抗战结束以后的研究更应有实际与国策上的意义。易言之,我们不研究战后的人口问题则已,否则我们应有的一大目的是要研究出一个适合国情的人口政策来。
对于研究社会问题的人,抗战固然增加了不少的困难,但同时也开发了不少的机会,对于研究人口问题的人特别是如此。人口是一个富有动力的现象;人口自有其所谓动态;种种人口的动态,平时固然也有,但比较不容易观察,到了战时与战后,平时不大动的部分也动起来了,平时动得比较显著的部分动得更有力量了。疾病率与死亡率无疑的是增高了;人口的流动,不论其为横面的地域间的移民,或为纵线的阶级间的升降,也变本加厉了。婚姻率与出生率当然也有显著的变迁,就已往一般的战争而论,这变迁大抵偏向降低的一方面。死亡、婚姻、生育与人口的纵横流动又各有其选择或淘汰的影响,平时有,战时自更不免见得普遍深刻。总之,战争无异替研究人口问题的人布置了一个实验室;战争在人口上所发生的影响,固然是有些变态的、畸形的,但从变态与畸形之中,我们往往可以推论出正常的形态来;近代生理学的发展,很大的一部分不就建筑在病理学上么?近代常人心理的研究不也得力于精神病与神经病的研究么?抗战既替中国的人口学者造就了不少的机会,则上文所说的一种责任——研究出一个人口政策来的责任,在他更属义无反顾了。
人口问题与人口政策应该有下列五个部分:一是关于一般数量的。二是关于一般品质的。三是关于地域间量的调剂的。四是关于地域间质的平均发展的。五是关于流品升降的。历来讨论人口问题的人,对第一部分是在所必讨论的;对第三部分也大抵兼顾得到;对第二部分则有的完全不问,有的只是附带的提及;至于四、五两部分,则几乎是在不论不议之列了。换言之,到最近为止,二、四、五三部分,虽间或有人讨论,却还没有正式的被收罗到人口学范围以内。目前姑先就第一部分说一说。
我国人口数量向无正确的统计。在以前,还有人以为这种统计是不需要的,甚至于要不得的,因为统计先须调查,调查不免扰民,《国语》上至于有“民不可料”的垂戒。在抗战以前,虽官私两方面渐有人努力于这方面数字的搜辑,但大都是一城一邑或一小区域的尝试,以言全国,则我们所有的始终是一些估计。此种估计有少至二万万六七千万的,有多至八万万的,最普通的估计是在四万万与五万万之间,或四万万五千万与五万万之间。假定这四五万万之间的估计大致不差,这数量算是太多呢,太少呢,或恰到好处呢,却又是别一问题,而在事实上更不容易答复;因为它牵连到许多物资的统计问题,而这些问题的答复,一时也无从说起。即使物资的数字有着落,人口是否过多过少或不多不少的问题还是找不到一个确切的答案;原来人口学者在这方面的见地根本就不一致,有的主张多些好,有的主张少些好,有的主张不多不少好,而怎样才算不多不少,他们也说不出一定的标准来。
因此,到现在为止,我们对于一般的数量问题,所能实际参考到的,还不过是一部分社会学者与人口学者的观感,而这些观感当然又是很参差的。有的以为中国人口并不太多,认为我们因为死亡率大,实际的增加的速率要比许多国家为迟缓,长此不改,在国际竞争的场合里,怕早晚要吃亏;孙中山先生的见地似乎就是如此。有的以为太多。有这种见地的人比较多得多。他们觉得中国地虽大而物不博,以不博的物力供养庞大的人口,就到处呈捉襟见肘之象。因此,他们就很倾向于限制人口的种种方法,特别是生育节制或所谓新马尔塞斯主义,甚至于主张这是解决中国人口问题以至于一般国是问题的唯一的路径。至于认为中国人口是不多不少,恰到好处的人,大概是没有吧。
抗战开始以还,情形又有些不同了。以前以为太多而主张“去奢去甚去泰”的人至少是暂时不大说话,甚至于觉得略微多一些或许也有好处。他们一面看见抗战进入第四年,尽管成千成万的壮丁不断的向前方输送,而后方的生活始终能维持一个格局,以言都市,则商工的辐辏如故,以言乡村,则田畴的开辟如故,总之,在人力的供给上我们到如今还没有感受到严重的打击。反观敌方,据西洋到彼国旅行的观察家,例如美国的孟罗博士,说,他们在阡陌间,工厂里,商店中,已大感人力不敷分配的痛苦,有的已被逼而荒芜停闭,有的不能不招请中学生帮忙,维持残局。而相对的说,敌国人口并不比我们少,但绝对的说,则相去悬殊了。另一方面,他们又看见,一年以来,欧洲许多小国家,一个一个的在强邻压迫之下,或日渐削弱,或沦为附庸,甚或在地图上完全改变了颜色,而以陆军第一著称的法兰西,亦于不旋踵之间,更换了百五十年来以流血赚来的国体;这一种兔起鹘落的变迁自有其种种不同的因缘,而这些因缘之中,战争失败的直接关系小,而人口数量的弱小的间接关系却大。蕞尔七百万人口的比利时,即使它这次不临时变节,试问它能支持几天。法兰西的人口大约只抵得我们四川省的一半,就绝对的数量论,它的人口并不比德意等列强少许多,但是就增加率下降的一般趋势说,它的危机却比任何民族为严重。这种江河日下的趋势,在法国已有一百年的历史,到了近代数十年,已呈生不抵死的现象;目前勉勉强强的四千万的人口,到三四十年后,也许会减少到不足三千万。这种数量上渐进的绝对的缩小对国计民生究竟有什么实际的影响,姑且不论,它所引起的一种不安以至于自馁的心理,尤其是在关心民族前途的人口学者不断的危词耸听之下,是无可避免的。说不定这一次惨败与屈服的基本原因之一还是这一般的自馁心理,而“非战之罪也”咧!(详见下文《第五篇》中《法国的人口奖励政策》一文。此文成于二十八年八月,当时法国人正惴惴于战争的来临,而《人口数量与人口政策》一文则成于二十九年九月,当时法国已屈服于德国铁蹄之下,短短的一年之中,风景不殊,山河大异,厉阶虽不止一端,而人口的削弱实为一大关键,读者参阅二文,应深长思之。)这种情形,我国的人口学者岂有不知之理,也岂有不知借镜之理,中国人口的数量即使太大,到此他们也不得不暂守缄默,或别寻另谋安插的说法了。
我在抗战以前也主张过中国人口应当受相当的限制,对于生育节制的需要也曾有条件的表示赞成,但从没有承认只要数量一减少,便什么都有办法,都有出路。如今我更觉得我们应有的原则是一个既不鼓励亦不限制的原则。例如我们对于旧有的关于家庭、婚姻、以及生男育女的一部分的礼教,能加以合情理的修正,而与以维持,则人口的数量,可不鼓励而自鼓励,否则,即鼓励亦归于无效。假如在抗战结束以后,我们对于一般民众的生活水准,能因天灾的减少、富源的开发、工农商各业的协调的进展,而逐渐提高,再从而使他们在人生观上有所修正,则人口的数量,可不限制而自限制,否则,即限制亦归于无效。换言之,我们不能有直接的诉诸政治的人口数量政策,而可以间接的借径于文化条件与经济条件的人口数量政策;这种间接政策推行的结果,虽未必能使人口数量“恰到好处”,但,一壁鼓励,一壁限制,一边张,一边弛,至少可以使目前已有的人口,无论多少,维持一个比较平衡的状态。
上文这类话是需要进一步的解释的。人口数量的增减,内在的生物因素而外,还靠两个外铄的因素,一是经济的,一是教化的。生物因素可以假定为比较不变的,而经济与教化两因素的影响则往往因民族经验而有强弱。大抵在一个民族发展的初期里,经济的影响比较大,比较直接,数量的增减胥视天惠的厚薄与足敷分配与否为转移。不过就在那时候,教化的影响还是有它的重要的地位。甲民族明知其天惠不厚,却因政治军事等关系,不能不维持一个较大的人口,那就得靠教化的力量了。乙民族的天惠也不厚,无论如何必须限制它的人口到一个很低的数量,那也得靠教化的势力。到了后期,人口已越来越庞大,天惠的开发利用已到达相当限度,于是此种教化的力量便越来越大,越直接,并且比起初期来,更从比较不自觉的进而为自觉的;而经济的因素则比较的退居背景,汉唐以还中国的一般经济状况不能说富裕,而始终维持着一个很大的人口,一个很高的生殖率,工业革命以来欧洲的经济状况,比以前不知已进步了多少,但生殖率反而有江河日下之势,这一种的事实,只有教化的因素可以直接的加以解释,而所谓教化的因素,在中国是家族主义与家族主义所包括的一切,在欧洲是个人主义与个人主义所包括的一切。在家族主义之下,一个人尽管穷苦,子女却不能不生,并且不厌其多;在个人主义之下,一个人尽管富裕,子女却不能多生,并且最好是不生。家族主义若不经修正,要限制与减少人口的数量是不可能的,个人主义若不修正,要鼓励与增加人口也是不可能的!中国不少的人口学者主张限制,从而提倡生育节制的运动,但言者谆谆,听者藐藐,虽说年数还不多,但即使再加上数十年,怕也不会有很大的效果,原因就在没有照顾到所以不能限制的教化的因素。反之,欧洲英法德意比等国,数十年来,都有增加人口的舆论,并且先后已蔚成种种奖励的政策,例如法、比两国的家庭津贴,但其成绩却微乎其微,详见格拉斯氏《人口数量的竞争》(Glass, The Struggle for Population)一类的作品,为的还不是同样的原因。格氏的结论里始终咬定一个经济的原因,假如经济的宽裕适足以助长个人主义的人生观的话,则可知这其间比较直接的因素决不是经济的,而是教化的了。家族津贴一类的方法,从这样一个立场看,适足以增高问题的严重性,是显而易见的。
根据上文的讨论,我们对于今后中国人口的数量问题究应以什么态度,定什么比较广义的政策,是可以推想而知的了。上文说过,我们无须鼓励,因为传统的教化的势力并没有衰歇,它的鼓励的力量还足够强大。这种力量我们今后固无须再加意发挥,因为事实上既比较难能,理论上亦无此必要,但我们也正不必故意加以摧毁,应知一旦摧毁之后,再要用别的鼓励的方法,来维持或增加人口的数量,是“自以为智而适成其愚”的一种举动。英美法意等国最近数十年的经验不就是前车之鉴么?上文也说过,我们对于目前人口的数量,也无须乎故意限制;抗战的经验与欧洲目下国际间成败利钝的局面,既似乎告诫我们不必限制,甚至于不应限制,而上文一番因素的讨论更说明了勉强的与浮面的限制也正复心劳日拙。然则我们将从此放任,而让人口无止境的增多么?上文既有传统教化的力量在,可不鼓励而自鼓励的话,则此种危险岂不是很大么?
那却又不然。我们固然主张不摧毁原有的教化力量,却并不反对加以相当的修正。我们固然主张旧力量的维持,却也并不反对新力量的吸取。家族主义,当一种主义看,其流弊当然很大,无限制的鼓励人口增殖,既是流弊的一种,不过其间接绵延民族的命脉和维持人口的数量的功绩,也正复不宜一笔抹杀,我们在加以修正的时候,这一部分的精神是无论如何要设法保留的。也许把以前对于家族的忠诚转移到民族身上去,就是修正的一法(详见上文第一篇《论“对民族行其大孝”》一文)。为家族接续香烟,是忠诚的小者私者,因此,任何人不免勇于表示,初不问此种香烟值得接续与否;但为民族保全元气,是忠诚的大者公者,一个人在表示之先,总得考虑一番,他所要保全的究属是不是元气的一部分,即或自身不能考虑,国家与社会当亦不能坐视。这两种忠诚同一可以鼓励人口的增加,而前者是比较无选择的,后者是比较有选择的,有选择,则鼓励之中即寓限制之意。说到选择,我们就牵连到人口政策的一般品质的一方面了,数量的考虑原不能离品质的考虑而独立,不过我们限于题目的范围,目前姑不具论。
上节说我们对于旧的教化因素,固愿加以维持,至少是有条件的维持,但也不反对新的教化因素的接纳。所谓新的教化因素,显然是指促成西洋近代生殖率低降的那些因素,也许个人主义的一个名目可以概括。个人主义,当一种主义看,也是有很大的流弊的,人口的无限制的紧缩即是流弊的一种。不过个人有个人的价值,个人发展的重要仅仅次于民族的发展,揆诸生物与种族的要求,个人固须对民族负责,为民族牺牲;而绳以社会与文化的要求,民族亦必与每个个人以充分发展其智能兴趣的机会。所谓充分,固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其相对的对象就是民族的要求。不过既属相对,当其发展和对社会文化作贡献的时候,对民族的要求势不能没有几分抹杀。家族主义下的中国人是不很了解个人的地位的,结果,所抹杀的不是民族的要求,而是一己的发展。不过今后的局势不同了。个人亦正有其重要的一层概念既因教育的发达而日就普遍,个人发展的要求也势必因经济能力的提高而日见迫切;到那时候,人口的增殖率行见自然低落,而人口的数量自然会受到限制。欧洲百年来的人口趋势就是这样来的,这些才是英法德意等国人口所发生恐慌的因,那生育节制以及堕胎等方法是一些缘罢了;有了因,缘自然会应运而生,似更无须乎故意的提倡。我们所愿望的是,有另一种原有的教化因素在,此种新的教化因素所产生的自然限制的趋势应不至于像不羁之马一般,流于奔放一途,使民族人口踏上英法德意等国目前已经踏上而急切倒退不来的故辙。不过只是愿望,无论如何虔诚,是不行的,我们还得有一番努力,即于修正旧有的教化因素而外,对新进的教化因素,也须加以有条件有节制的提倡,庶几双方活动的结果,可有彼此牵制之功,而无一方偏胜之弊。我所谓广义的人口数量政策,就是这一类的努力,这显然和西洋诸国所实行的狭义的数量政策大异其趣;不过关于狭义政策的失败,至少已是今日一部分人口学者的公论。
一八 人口品质与人口政策
人口品质的观念一向是建筑在经验之上的。在文化比较悠久的民族里,这种经验是极多的。在“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或“不有君子,其能国乎”一类的经验之谈里,品质的涵义是很丰富的。到了近世,自生物与人类演化的学说发达以后,品质的观念更取得了学理的根据,生物演化的原因,就其大体而言,也就是人类品质递进或递退的原因。这种原因主要的有三个,一是变异,二是遗传,三是选择。关于这三个原因,我在此不预备作什么解释,因为它们早就成为受过中等教育以上的人的常识。不过,我要在此特别提醒一下,我们不讲求人口的品质则已,否则,就不能不随在参考到这三个因素;离开了这三个因素,人口品质的问题与政策是无从说起的。
人口品质的政策可以有两个,一是广义的与间接的,一是狭义的与直接的。前者着重在变异的鼓励与选择势力的控制,后者着重在流品的辨别与婚姻生育的控制,也就等于遗传的控制。我只说着重,而不说专重,因为无论广义狭义,直接间接,变异、遗传、选择的三个的因素都不能没有分。变异之所以值得鼓励,因为其间至少有一部分是可以世代嬗递而历久不替的。选择之所以能行使,也根本因为品性有遗传的趋势,不因世代的嬗递而改变。而婚姻生育的控制,事实上也等于汰弱留强的一番选择功夫。既然如此,又何以要分广义狭义或间接直接的两个方面呢?因为,只讲广义与间接的政策,或失诸迟缓而不着边际,只讲狭义与直接的政策,则失诸操切偏隘而不近人情。就事实论,目前欧美各民族中,能兼筹并顾到这两方面的,可以说还没有,我们所能参考到的,往往只是一些狭义与直接的政策。例如,在美国,政府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来限制各国的移民,而同时对于国内种种强有力的反选择的势力,至今还无法过问。再如,在国社党统治下的德国,一面竭力提倡妇女的三K运动及稗劣分子的绝育运动等,一面却又大规模的排斥犹太人,使他们在国境以内无立足之地。德美两国目前的人口品质政策,都可以说是留情于遗传的小者近者,而遗忘了变异与选择的大者远者。广义与间接的品质政策终究是一个文化与教育的政策,而狭义与直接的是一个政治法律的政策;在今日之下,一方面讲论人口品质的优生学说既还没有传播开来,而一方面在统治阶级里,有了科学的一知半解以后,便想操切与独断的施诸政治的人,或利用了科学的以至于假科学的一知半解,而想实现一种社会的冥想与民族的野心的人,又所在而有,这种局面或许是无可避免的。本书末尾一文所介绍的霍尔登的《遗传与政治》那本书就是为了这种局面写的。
广义与间接的人口品质政策可以说几乎是无所不包的;自然界以及文化界的种种势力,举凡可以奖励变异与推进积极的选择的,都可以网罗在这政策之内。一切所谓优境或改良环境的努力都可以和品质政策发生联系。一般的人不察,才以为优生和优境是截然相反的立场。其实不然。优生论者和优境论者所争持的不是环境的应不应改良,而是环境所以必须改良的理由与着手改良时所注重的对象。优境论者所注重的对象是个体,他认为环境一经改善,瘦弱的可以成为强壮,愚笨的可以化为聪明,夭折的可以变为寿考。优生论者却以为问题并不如是其简单,就个人论,能否有这些变化,要看个人先天本质之中有这些变化的可能没有,假若没有,无论环境改善到什么程度,还是不中用的。所以优生论者一面虽也未尝不主张为个人而改善环境,一面却特别注意到整个的民族与所由造成这民族的无数的血系或血统。瘦弱对强壮,愚笨对聪明,夭折对寿考,等等的品性,都有其血统的关系,这并不是说瘦弱、愚笨、夭折……的血统和强壮、聪明、寿考……的血统是截然两事,不过有的血统里正面和健康的品性比较多,而有的血统里反面和不健康的品性比较多,却是很寻常而容易指认的一个事实。环境一经改善之后,凡属正面与健康的品性不特可以不遭埋没,并且各得其充分发展与尽量向下代传递的机会。约言之,无论自然的环境或人为的环境自有其选择或淘汰的力量,自有其决定下一代人口中品性的支配和一般品质的高下的力量。所以说,优生论者与优境论者的主张环境改良虽同,而其所以主张的理由则异。
举两三个例子吧。水旱之灾所引起的饥荒的环境是亟应改善的,优境学者如此主张,优生学者也未尝不如此主张。不过前者的目的着重在个人生命的维护,个人经济生活的提高,以至于维护与提高后的团体生活的一般的维护与提高。优生论者却以为这种环境是一股很大的自然淘汰的势力,从单纯的自然的立场说,凡是经历过饥荒的人口与其子孙,对于饥荒的环境,因为淘汰的关系,可以有进一步的适应的能力,经历的次数越多,这种能力便越大。但是从文化与近代社会的立场说,这种淘汰是弊多而利少的。久经灾荒的人口,自私心比较强,逆来顺受的能力比较大,智力比较弱,体格的柔韧性虽增加,而刚果性则减缩。为什么?因为惟独有这种种品性的人口分子才能在这种环境里觅取一己的生存与血统的绵续,其没有这种品性的分子不是饿死,便是病死,其有几分傲气而不受嗟来之食的更不免走上自杀的一途,其眼光远些智力高些而又不甘于毁灭的则又移宅徙乡、别寻乐土去了(说详《人文生物学论丛》第三辑,《民族特性与民族卫生》 〔6〕 中《第三篇》)。换言之,灾荒环境的影响所及,远不止于一部分人口分子的经济生活的低落,与一地方的文化生活的衰退,而根本可以侵蚀到民族的品质,灾荒的区域越广,灾荒的频数越多,这种侵蚀的程度越深。这种情形优生论者名之曰反选择。翻译《天演论》的严几道先生相信我们人口里有不少的恶劣的根性,如今三四十年以后,我们更发见了这种劣根性的一部分的解释,就是灾荒的反选择的作用。优生论者对于灾荒环境亦自有其迫切的优境论,不过他的优境论始终是从优生的观点出发的。
下面的例子是从社会与文化环境里随便找来的,我说随便,因为这例子很容易找,凡属一个比较历有年所的社会制度、风俗、习惯、标准、观念,无往而没有它的选择或反选择的力量。很好的一例是中国的家族制度。二三十年来,有识之士在这题目上发表的议论,以至于任情的讥弹的文字,不可谓不多了。但议论的分量虽多,总不出两个立场:一部分从个人出发,认为中国的家制阻遏了个人的自由发育,所以亟应推翻,或根本改造;一部分从社会出发,认为它妨碍了中国社会组织的扩展,文化生活的进步,以至于国家观念的发达。这些议论大致不错。不过有一个毛病,就是不公允。其所以不公允的缘故,正坐发议论的人仅仅认识了一个狭窄的优境的立场。从优境论的立场看,无论所欲改善的是个人的或社会一般的环境,旧时的家制也许是有百罪而无一功。但若从优生论的立场出发,却可以得一个功罪参半的判断。中国家制对于民族的品质,我一向以为有维持相当水平的功,和毁损奇才异禀的罪,而获功获罪之由,也就是它的参杂的选择和反选择作用。旧时的家制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一类的信条之下,教人口中品质较好的分子始终能维持相当高的出生率,至少此种出生率并不低于品质比较低劣的分子,而没有演成近代西洋社会所深恐的所谓轩轾出生率(differential birthrate)的现象。这是它的选择的作用。同时,旧时家制下的社会与文化生活是很逼窄的,年代一多,此种逼窄的生活更不免陷入一种窠臼,不能自拔;品质比较平庸的人口分子,能自纳于这种窠臼的自不难保世滋大,垂裕后昆,但品质比较特出,即上文所称有奇才异禀的分子,便格格不相入了,格格不相入的结果,迟早不免于一个淘汰。这便是它的反选择的作用(说详拙作《家族制度与选择作用》 〔7〕 一文,入《论丛》第五辑,《民族兴衰各论》)。中国旧时的选举与科举制度也有同样的功罪,特别是在唐代以后的一千年以内,不过关于这一方面我目前不预备细说。总之,中国民族之有今日,即在今日列强角逐的世界,依然有不少挣扎与力争上游的力量,不能说不是家制与选制一类社会势力之赐;而各方面人才的不敷分配,一般组织能力的薄弱,一般开创的干才的消竭,公私分明的观念与守法精神的不易培养等等,也未始不是这一类的制度所遗留给我们的。
在文化方面我们再举一个比较近便的例,就是政治思想与政治体制。历来在这方面争持最力与最久的大抵不外两种主张,一是自由主义,一是集体主义,不过争持者的立场也始终没有越出优境论的范围,所不同的是前者着眼在个人,而后者在全般的社会罢了。我以为只从优境的立场说话,这争持是永无解决的一日的。但若改从人口品质或优生的立场说话,我以为自由思想与建筑在这思想上的政制显然的要较胜一筹。大抵集体政制之下,我们的团体生活可以有一时的安谧,以至于一时的紧张兴奋,是无可怀疑的。但若企求比较长期的相安,尤其是比较持久的稳健的进步,那就只有自由的政制可以给我们。为什么?就因为只有在这种政制之下,人口中各式变异的品性与每一品性各种变异的程度,包括所谓奇才异禀的程度在内,才有繁荣与孳乳的余地,而社会生活与文化生活的进步无疑的是建筑在这种变异品性之上的。上文所引“人之云亡,邦国殄瘁”,“不有君子,其能国乎?”一类语句,我们大可以用这种立场来读,而取得更进一步的意义。目前主张集体主义与集体政制的正大有人在,他们并且动辄以自由主义的名号加诸于作反对或批评的论调的人;不过他们应当辨别,同一主张自由主义,为个人的发展而作的是一事,为民族品质的保养而作的是又一事,前者借口于天赋人权之说,不辨人品的高下,不顾个人对于社会的贡献的大小,一味以伸张个人的权益为事,固然有它的极大的流弊,但在后者,这种流弊是不可想象的。对于这种不分皂白一味排斥自由思想的人我只要请他们考虑很简单的一点:君主专制政体不能不说是旧式的集权政体的一种,假如清代末年的集权的力量再大一些,至于到一个可以消灭像孙中山先生一类的革命种子的程度。试问,还有革命可言么?还让我们今日有从事于抗战建国的大业的机会么?若说集体政制与集权不一样,我也承认不大一样,不过从君主个人的专制到社会集体的统制,其间距离并不很远,就人口品质一端而论,其为受压迫,遭箝制,以至于被淘汰,更是如出一辙。汤、武革命,有识者讥其为以暴易暴,近代有许多成功的政治革命运动,特别是为人口品质的前途设想,又何尝不如此?不过在成功者正当自庆其成功的时候,正在被患得患失的心理所蒙蔽的时候,不肯静心的加以思考罢了。
上文所举的不过是荦荦较大的一些例子。其实任何社会或文化势力,只要时间比较经久,无论其为一种宗教信仰、道德标准、法律成规、教育理想以至于哲学观念都可以发生正负两面的选择作用。广义与间接的人口品质政策,是轻易无法规定的,也许事实上根本无须明确的规定。不过在主持政教的人,一方面对于此种选择的理论如能有明白的认识,一方面于设教施政的时候,在在能从大处着眼,对于人口分子的思想作业,不拘泥于其小节,不作揠苗助长的举动,不以少数狭窄的轨范强其迁就,在不危害国家民族及社会安全的宽大的原则之下,避免任何强制与干涉的行为:果能如此,再益之以少许狭义与直接的人口品质政策,则民族虽大,犹之个人,也不难臻于“虽愚必明,虽柔必强”的境界。
至于狭义与直接的品质政策,问题就比较简单得多了。在广义政策一方面,我们到现在只有一些民族存亡兴替的经验可供参证,但在这狭义的方面,西洋各先进的国家已经多少有一些成规可资借镜,其实施后的成败利钝,也已经相当的明显,可以容我们抉择取舍,特别是在所谓消极的优生一方面,即限制稗劣分子的婚姻生育一方面。狭义政策的内容大要不出三点,一是人口中流品的识别,二是优秀的流品或中上分子的婚姻生育的鼓励,三就是中下流品的婚姻生育的限制以至于禁绝。
流品的辨识显然是第一个步骤。人口分子的良莠不齐与此种现象的大体上必有其先天遗传的根据,人类遗传学发展到今日之下,我想是无须再加引证的。问题的要点是在如何辨别与如何比较明确与公允的断定。大抵这种辨别与断定的工作,在体格品性方面比较易,而在心理品性方面比较难,在中下的流品比较易,而在中上的流品比较难,在个人方面比较易,而在家世方面比较难。不过并不是不可能。自心理测验的方法发明以来,我们对于各种心理品性,自一般的智力以至于特殊的才能及个别的意志情绪,多少都已有一些量断的方法,在智力方面这种方法并且已经相当的标准化。根据了这种方法,英美等等国家对于其人口的品质也已经有过一些初步的调查或估计,例如美国在十年前白宫方面所派出的委员会得到如下的一个结论:人口中低能的分子占到全人口的百分之十五,其中百分之二对国家社会是绝对的一个负担。对于中上的流品,各国一般的调查虽还似乎没有,但在德美等国,在第一次欧洲大战以后,即有所谓高才儿童的简选与高才儿童专校或专班的设立,足见中上流品的鉴定,也是我们的能力所可以几及的事。中国以前的科举制度,所做的又何尝不是这种鉴定的工作。目前主持政教的人,诚能在这方面加以探讨,拿旧时的科举制度做一个基础,再参以近代品性心理学与人才研究所已获得的结论,加以修正扩充,说不定一个簇新的人口品质鉴别的政策,就可以从这种探讨中产生出来。目前的学校制度,固然也有它的鉴别的效用,但标准太不一致,辨别得不够细密,人口分子进入学校的机会也不够普遍,学校制度对于所谓道德的品性,其注意力之薄弱尤在以前科举制度之下。有此种种缺点,学校制度,至少就目前的情形而论,至多只能做鉴别政策的一个辅助的力量,而不克负荷其全部以至于大部分的责任。至于目前的考试制度,虽也不无此种功用,但其贡献尤在学校制度之下。它的最大的功能似乎在专替政府遴选吏才,让喜欢从政的人也可从此得一进身之阶,至于一般流品的抉择,它是无力过问的。总之,学校制度可以鉴别一部分智力较强的人,考试制度可以选择一部分干才较高的人,但流品的辨认与断定又奚止智力与干才两端而已呢?
至于家世或血系方面的调查,目前最感困难的一点是资料的缺乏。旧式的家谱到今日已成告朔的饩羊,全无实际的用处,中国如此,西洋也未尝不如此。不过西洋新式的家谱学,经优生学者的一番努力以后,已经奠定了基础,关于记载的范围、方法、节目、以及记载的汇存与相互参证等等,都已经有了不少的公认的原则。在各先进国家,公私方面也已经有专门机关的设立,从事于家谱资料的搜集与研究,例如美国长岛冷泉港的优生学纪录馆,在这方面已经有了三十年的努力。我们若能把两晋、六朝、以及唐代推崇谱学的精神恢复过来,在中央一方面,依照六朝梁代以后的故事,专设一个图谱局一类的组织,在地方方面,采取清代史学家章学诚氏“州县设志科,而志科兼收谱科”的拟议,再参之以西洋近代在这方面的种种贡献,对私家的撰述仍复尽量与以提倡鼓励,积年稍久,对于人口中流品的变迁与血系的维持,自然会有一个亲切的认识,而谱学经此提倡与整理之后,人口分子对于婚姻生育的行为,纵直接不为民族品质计,而为家族品质计,也不期然而然的会谨慎将事,目前那种草率儿戏的举动,行见一扫而空。到那时候,人口的流品,特别是中上的一端,也就会不鉴别而自鉴别,无劳国家的过分的垂注了。两晋六朝的流品之分,自有它很大的流弊,特别是在社会生活一方面,逮其末流,甚至于也发生过不少反选择的作用;不过这是有原因的,对于流品的认识不够与不正确,此其一;九品中正的制度把流品统制得过于严密,过于狭窄,此其二;今后流品的鉴别,对于这两点自无法抄袭,也不应抄袭,那也就不至于发生同样的流弊了。
狭义政策的第二方面是中上分子婚姻与生育的鼓励。这一点,和上文所已讨论的广义的政策一样,也是无法与无须严密规定的;并且,只要广义的政策有着落,只要狭义政策的第一方面,即流品的辨别,有成效,这种鼓励是势所必然的事。我在上文《人口数量与人口政策》一文里已经讨论到过,假如社会与文化的选择势力不加调整,但凭法律的制裁,金钱的奖劝一类狭隘与直接的方法是不中用的,德意法比等国对于一般的人口,包括中流以至于比较中下的流品在内,犹且不中用;何况个人的智力较高、眼光较远、功名心较大、而活动能力较繁变的中上流品呢?
狭义政策的第三方面是全部人口品质政策最简单的一方面,规定既最较容易,实施也最少困难。对于中下的流品,优生论者目前所主张的有效的应付方法不外三个,一是节育,二是隔离,三是绝育。节育的对象是中下而不甚下的流品,其对于中上以及中流之有局部的遗传病态或变态的分子,也未始不适用。节育是私人的行为,事实上应由个人根据了自我的认识而加以抉择,初非国家所能强制。不过优生教育发达到相当程度以后,这种自我的认识,即在稍有智力的人,也不难获得,这在欧美比较先进的国家已有过不少的实例。到那时候国家为未来世代的公安计,再从旁加以政策的提挈,是很可以的。隔离也是目前已经比较流行的一种政策,特别是在美国。这和绝育一样,是专为特别稗劣的人口分子而设的。隔离有两个缺点,一是两性分隔以后,不能有婚姻室家之好,二是公帑的耗费太大;它的唯一的优点是万一诊断有错误,还有挽回的余地。至于绝育便不然了。绝育是要施行外科手术的,在男子行输精管割术,在女子行输卵管割术,一经手术那就断者不可复续,无可挽回了。不过它有几个优点,一是经过手术的人依然可以结婚,在性生活方面也全无妨碍,其能从事于简单的手艺或粗糙的工作的依然可以执业;他不但多少可以有一些经济的生产,并且可以省却国家一大笔养济的经费。因此,绝育的方法在狭义与消极的人口品质政策里的地位,近年来已日见重要;在德美两国,并且执行得已有相应成效,特别是在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详见下文《第五篇》中《美国加州优生绝育的经验》一文)。这三种方法,我们都可以酌量的采用,固然,在采用以前,充分的智识上的准备是必须的,那也就属于流品的鉴别范围以内了。
人口品质政策的重要性,我想我无须再加申说,特别是在抗战的今日与抗战终了后的将来。战争是有严重的选择作用的,正负两面都有,而负的一面为多,这我在上面《抗战与选择》一文里已经讨论过。为民族的生存计,抗战是无可避免的,也是绝对不应避免的,因此,因抗战而引起的反选择作用也属我们分有应得,丝毫不应推诿。但一旦抗战圆满结束,此种反选择的创痕,亟应设法救疗,设法补充,教人口的品质不但回复到战前原有的水平,更从而超越这水平以上,岂不更是一件责无旁贷的事?我以前在别处说过,我们目前抗战的大业以及其他建国的业务,所用的都是我们的祖宗遗留下来的民族的本钱,人口的数量是一般的本钱,人口中较好的品质更是特别有价值的本钱;抗战以后,我们务必要把这笔本钱捞回来,并且要本上加利,以至于利上加利。要达到这个目的,非有一个健全的人口品质的政策不为功。
一九 人口流动与人口政策
人口流动的一个名词是须要相当的说明的。一般的见解以为人口流动指的是移民一类的事实,例如,抗战开始以来,沦陷区的民众向西南各省迁移的活动。这固然是不错,但这只是人口流动的方式的一种,其它的方式还有。最赅括的说,这种方式至少有两个或三个。一是空间有形的流动,地域间的移民属之,农村与都市间或旧称为都鄙间的移民也属于这一类。二是空间无形的流动,人口分子对于职业的选择与更换就是一种比较无形的流动。三是人口分子在社会地位上的升降,或阶级间的升降;阶级一名词是目前许多人所讳言的,不过无论讳与不讳,阶级的现象总是存在的,至少社会地位总有优劣高下之分。这第三类的流动方式西洋社会学者叫做“社会流动”;不过这名词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好处,加上社会两字之后,并不足以把它和其它的流动方式截然划分,其它的流动方式又何尝没有它们的社会性质呢?至于把社会流动翻译成“社会变动”,那就更不妥了。二、三两类流动的方式,虽属比较的无形,在以前未尝不看重人口品质的中国人却也相当的认识;这从“流”字的传统的用法里就可以看出来;“九流三教”的“流”字暗示着第二类的流动;“流品”和“未入流”的“流”所表现的更属清楚,“未入流”的人口分子也就是流动能力最小的分子,初不论此种能力之小,是因为先天品质的限制,抑或后天社会的制裁。
依据上文的说法,一方面以数量与品质的概念为经,一方面以地域、阶级、职业等事实的条件为纬,一个比较完整的人口流动政策就至少得包括下列的几个部分:一是关于地域间数量的调剂的;二是关于地域间品质的支配的;三是关于职业间人才的分布的;四是关于阶级间流品的升降的自由的。下文拟就前三部分分别加以讨论,至于第四部分,留待将来做另一篇文字的题材。
一、因调剂人口数量而促成的人口流动在中国历史上是数见不鲜的;在集权政制的旧时代里,这一方面的流动政策似乎特别的容易推行。这种流动政策有的是因为经济或食粮关系的,例如《孟子》上所讲的魏惠王的“移民河东移粟河内”的政策,又如《周礼·地官》与《秋官》上所提的“移民就谷”与“移民通财”的政策。有的为军事与国防的关系,例如历代屯田,谪戍一类移民实边的政策。又有特别有政治意味的流动政策,例如汉代刘敬与主父偃等所条陈的徙豪杰名家入居关中与茂陵的办法。这种政治意味的政策又往往和迁都有关,例如,北魏自邺迁洛阳,人口从行者四十万户。不过这一类为了实边或为了强本弱末之计而执行的流动政策,其间总有几分品质的选择,而不尽是数量上的调剂了。政府强制的人口流动,大抵到了近代反不甚多见,自明代洪、永年间有过一番大规模的实边运动以后,似乎就不再有过;从此所有的这方面的流动,十九是人口分子自动的,在数目上也比较零碎,谈不上什么政策。
不过在事实上这种政策还很有它的地位,过分强制的任何政策现在固然不再适用,但政府依然可以用些鼓励或限制的力量,使人口数量在地域间的分布,取得一个更平衡与公允的状态。所谓平衡与公允,一方面当然要看经济与生产的环境能不能支持某一数量的人口,一方面也要看政治、文化、以及国防等等方面的需要。例如东北辽、吉、黑、热、察等省,西南的滇、黔、桂、西康四省,事实上还可以容纳比目前更大的人口数量,在抗战以前,我们早就可以鼓励一部分人口的移殖,在抗战以后,似更有加以奖励的必要。东北几省的沦陷,与其说沦陷于日俄战争前后外交与内政的失败,无宁说是沦陷于人口政策的不立。以辽、吉、黑三省之大而且富,到“九·一八”事变为止,只有得人口三千万人,而这三千万的数量,一部分是明代移民的子孙,一部分是清代开禁前后自动出关、越边、或渡海的流民与其后裔。明代的移民虽属卫所政策的结果,而自清代以迄民国初年,其间说不上丝毫国家政策的援助,要有一毫政策关系的话,那关系正和援助完全相反;谁都知道在清代末叶以前,一切海外和出关的移民是在所严禁的。东北的地广人稀,这是最大的原因了;而其最大的恶果便是引起了强邻的觊觎,终于造成了“九·一八”以还的局面。法国侵占越南以后,对于云南的野心,一部分也未始不是这种情形所唤起的。
黄河流域中部与西部的各省,近代以来,都是输出移民的区域,这显然是频年水旱之灾所促成的。要教这几省增加人口,无论增加之法是由于繁殖或移殖,势非先把自然环境根本加以改进不可,这其间所需要的政策势必是比较间接的了。黄河及其它河道的整顿、水渠的建筑、森林的再造、以及其他足以防御水旱之灾的种种设施,都应当在这政策之内,至少这一类的设施应以恢复人口的适度的繁荣为最终目的之一。我们都知道这些省区在天然富源上原不亚于许多长江流域和南方的各省区,设或不然,它们在唐宋以前,决不能维持一个大量的人口与高度的文化,而历朝也决不会选择它们做首都的所在地。陕西山西的黄土何尝不肥沃?何尝不能生产大量的食粮?要不是因为历代的因循泄沓,把水利一类的大政遗误下来,就何至于有百孔千疮的今日?《老残游记》的作者把黄河比做一条长满了疮疖和贴满了烂膏药的大腿,可见历代治河的官吏,例如河道总督之类,于讲究筵席一道之外,于肠肥脑满之余,只晓得贴烂膏药,结果是:膏药越贴得多,溃疡越来得大,而流域里的人口向南别寻乐土的越见得众,一幅逐年必须重演的“流民图”越演越见得惨苦。一旦抗战结束而建国的大业从新开始,假若我们对黄河的水利再不能切实整顿,我们对北方省区间人口流动的调整,就根本不必抱什么希望,甚至于对于一般的人口政策,也最好缄口不谈,因为黄河的殃祸所至,不但影响了人口的流动,并且侵蚀了人口的本质,这是我在上文关于《人口品质》的一文里已经说过的。近代作家里有人很有趣的指点出来过,中国的民族生活的休戚和水的关系实在是太密切了,所以,政治的治字,经济的济字,法律的法字,没有一个不从水,假如我们对水没有办法,特别是我们祖居的黄河流域的水,结果是民族生活只有一个不治、不济、与不法的归宿,固不仅人口流动在数量上无从调整的一端而已。(据我所知,最先指出这一层来的是许地山先生,许先生于二年前在香港大学作古,弥可悼惜,不过这一点关于水的发见已大足以纪念许先生了。)这一层我们希望主持政教的人要特别的加以认识,而亟迫的开始加以整理,好在时至今日,这方面的专门智识与技术已经大见增加,当不至于再像前代一般的一筹莫展;他们应知只有实际的改进环境的工作,才可以鼓励一部分散布在其他国境以内的民族分子作返归祖居的考虑,只是高唱“开发西北”一类的口号与表演“民族扫墓”一类的戏文是绝对的不发生效力的。
海外移民的运动或华侨问题也应属于这一部分的人口流动政策。闽粤两省比较硗瘠的区域里,其剩余的人口相率向海外移殖,这固然一则由于滨海的关系,再则由于海外经济势力的诱引,三则由于人口分子中总有一部分在品质上有好动善移的性格,但最先与主要的动机之一总因为地方的生产力有限,不足以维持他们,或不能使他们充分的发展,所以向外移殖的行为多少可以在人口数量上收几分调剂的效果。在这一方面,我们是一向没有什么政策的;在民国以前我们只有消极的禁止政策,近年以来,特别自侨务委员会设立以后,我们算是和已在海外的华侨,有了一些联系,但除了“怀柔”的一层而外,其它更积极的措施还谈不到。政府和侨民的关系似乎至今还是很片面的,我们每年只见到几万万的巨款和捐款从海外源源汇入,却不见到有什么深恩厚泽从国家流播出去,这种片面的局势是绝对无法维持的,在列强殖民地政策日益强化之下,特别是在敌人的南进政策加速度的推进之下,假如我们目前再不能有一个积极的对策,海外移民运动的运命,大概在我们许多人的生命的历程里,可以眼见它告一个终结。(这句话真是不幸而言中了,并且因为国际战局的剧变,同盟国初期的失利,海外移民运动的终结,竟至于特别提前的来临;而三十一年初夏以后大批侨民归国时的狼狈与可怜的情状,也不幸的很足以坐实我所说关于“国家深恩厚泽”的话!)
在这个积极的对策里,我以为有两点应当特别注意。一是原有侨民的团结力与组织力的增加。敌人南进政策的第一个策士,堤林数卫,评论华侨的经济活动,说他们单枪匹马的个人能力虽有余,而通力合作的团体能力则极形缺乏;这种评论的涵义是显而易见的,就是,敌人的南进政策一旦在南洋立足,华侨与华侨的企业是极容易各个击破而摧毁净尽的。如果这评论是对的,而我相信是大致不错的,则当务之急无疑的应是侨民中间团结力、组织力、与合作能力的加意培植,而此种培植的工作非有政府的提挈赞助不为功。团体与合作力的增加显然可以有两大效果,可以和敌人的南进政策对抗不过是效果的一个,其他一个,其重要性也正复相似,就是,可以向列强殖民地的统治权力争取合法的政治和其他的权益,从而进一步的巩固我们侨居的地位。二是促进我们海外移民的数量。欧洲许多观察家很公平的承认华侨和各国殖民地的关系是互利的。美国的人类学家甄克士(Jenks)和优生学家普本拿(Popenoe)承认对于菲律宾的开发与建国,华侨的血统有很大的贡献;澳洲的地理学家泰勒(Taylor)承认澳洲的北部、昆士兰一带,地跨热带,白人体格不合,土著智能太低、惰性太大,都无力开发,只有华侨能够开发;这一类的学者大都主张容许适量的中国人向这些地带移殖。三年抗战的结果之一,已经把我们的国际地位提高了许多,而此种地位又和英美等民主国家——也就是和华侨生活最密切的几个国家——最有关系,我们应当趁这千载一时的机会,根据了上文所提的互利的原则,要求这些国家修正他们的移民法令。
二、关于地域间品质的调剂的一部分政策,可以两方面说:一是较大的区域,如中国的南北部,或各大河流域,或省区间的;二是都鄙间的。
对于区域间的品质调剂政策,在以前不能说完全没有,不过不失诸偏颇,便失诸零碎。秦汉强本弱末的政策,便是偏颇的一例。此种政策的大弊,在特别注意畿辅的中心,而忽略边远的省分,名为强本弱末,终成头重脚轻。历代谪戍或充军的制度有同样的弊病,也可以算这政策的一部分。近世明清两朝,官员分发,例须违避乡土的省邑,无意中也有几分品质调剂的功用,但此种功用,除了京官而外,恐怕是很小的,就因为它过于零碎,包括的人数既不多,官员卸任以后,是否居留不去,又属完全自由抉择,而非政策所能过问。不过我相信,七八百年以来,北方的人才虽呈一般的凋落之象,而以前首都所在地的河北一省,始终能维持相当的水平,直接是许多京官宦游不去之赐,而间接是这种政策之赐。
不过就大体说,品质方面的这种人口流动是完全受了自然环境与文化环境的摆布,而没有受政策的节制的。南方的卑湿烟瘴,即在一千年以前,以至于直到晚近,特别是就滇黔等省分说,限制了品质较好的人口,以至于一般的人口,向南方散布。到了北方的灾荒的环境越来越坏,胡族的侵陵越来越厉害,中国的政治重心越来越不能在北方立足,于是品质方面的人口的向南活动才越来越活跃;抗战以还,大批人口向西南的活动还可以看作这全部过程的一部分。要而言之,中国的人文中心以及政治中心的自西北而东南,更自东南而西南的全部历程是这种人口的流动的一个必然的结果,而人口流动的本身又是为了适应历代天灾外祸的一个必然的结果,这其间可以说丝毫没有政策的关系;在天灾外祸的环境无法根本改善以前,这种政策也确乎无从树立。不过这种流浪式的或渔牧式的人口流动所造成的人才分布的局面是显然的很不健全的。北宋以前,人才最大的几个中心是在黄河流域,宋代以后,这些中心移到了长江流域,特别是太湖流域,秦汉时代头重脚轻的弊虽去,接踵而来的却是一种局部不全麻痹的病态,在不全麻痹状态之下,要希望整个民族国家的健全发展是不可能的。并且这种不全麻痹的状态,不但在较大的区域之间可以找到,即在省与省之间,以至于一省以内的部分之间,也可以发见,例如苏南之于苏北,浙西之与浙东(据习惯的说法,以钱塘江富春江为界,其实是浙东北之于浙西南);这种不平衡的状态的关系虽较小,但未始不是健全发展的一个障碍则一。
关于都鄙间的品质方面的人口流动,我在上面《论疏散人口》一文里已经详细讨论过,在此无须多说。都市是有向乡村吸收比较优秀的人口分子的能力的,但它只知吸收,不知维护,不特不能维护,并且善于毁灭。换言之,都市是有很大的反选择的作用的,都市越大,这种作用越强烈。这种作用我们以前本不大怕;国家既有一般的重农政策于上,较高的流品又自有其“耕读世业”和“林泉啸傲”的生活理想于下,这种作用虽始终存在,却还不至于太大。到都市化运动正如火如荼的今日,情形便不然了。西洋关心民族品质的人士对于这问题目前也正在大声疾呼,亟图补救,想“迎头赶上”西洋文化的我们又何能默尔呢?
在这方面应有的人口流动政策,显然又是比较广义而间接的。人民有行动与居住的自由,是国法所承认的,自不便横加干涉。不得已,就又得求诸于环境的迁善了。这种迁善的努力不外两部分,一是一般自然环境与文物环境的改进,二是教育方面的提撕警觉。大抵区域间的流动的调整有借于第一种的努力者为多,而都鄙的流动的调整有借于第二种的努力者为大。抗战必胜以后,外祸的环境是势在必改的;科学的技能发达以后,天灾的环境也自有改进的希望,再益之以交通的利便,到那时候,全国的各区域虽未必尽成乐土,至少苦乐不均的程度可以末减,文化高下的悬殊也可以改观,而品质方面的人口流动也自会取得一个比较平衡的新趋势。都鄙间的流品当然也得靠环境的改良,特别是乡村的环境,不过教育方面的努力更是刻不容缓的事,因为此种改良的工作就得靠乡村中比较优秀的分子的提倡与努力,必须先把没有离开乡村的此种分子留住,才可以进一步的希望把已经离去的吸引回来。近年来乡土教材的逐渐充实便是一个很好的现象,大可以做这种广义政策的一部分。环境并不能根本改造一个人,但在稍有智力的人却有选择环境的能力与被好环境吸收而去的趋势,孔子讲“里仁”的道理,孟母有三迁的经验,环境一经改善,流品较好的分子自不劝而留,不招而至。
三、关于职业间的比较优秀分子的流动或人才分布,我们的政策所应根据的也无非是一个平衡发展的原则。健全的社会发展当然靠人口分子间适当的分工合作,而适当的分工合作最大的条件是每一种分业中都得有些上流的人才,庶几此业与彼业之间,在价值上不至发生过分的高下,而在社会的视听里也不至于太分轩轾。中国以前太看重读书人,太尊敬读书人做官,于是士与仕的两个职业或一个职业取得了超越寻常的地位,而人口中比较优秀的分子便几乎扫数的流入读书与仕宦的一途,结果,仕宦既有了人满之患,而其他职业更吃了人才寥落的亏。士、农、工、商、兵的四民或五民,其地位的高下就等于列举的先后,越先价值越高,越后价值越低;事实更告诉我们:只有士的价值最真实,其余根本就是一些糊口之计,只有其低限度的经济的地位,而没有文化与社会的地位。当年太史公把《货殖列传》放在全部列传之后,据说已经有他的贬薄的微意,不过到了后世官史里,货殖的人才便根本没有进列传的资格,即此一端,已足征风气之所趋了。结果是,治人与食于人的分子相对的越来越多,食人与治于人的分子相对的越来越少,根据了孟子大人小人的区别,或君子野人的区别,所谓大人或君子十分之八九终于集中在读书仕宦的一个职业里,而其余职业的分子悉数是所谓小人或野人;小人或野人是不会有文化与社会地位的;二三千年来,这些名词尽管不很流行,而一般的看法却始终没有改变。论者说中国文化着重在生活浮面的格式,而缺乏实质的生活条件做衬托;我一向认为这评论是很对的,而其所以有这种“空头”的状态的一大原因,就是各大职业之间的人口流动失诸过于偏注。
西洋也未尝没有过同似的情形。在基督教全盛或占绝对优势的时代,一家之中,比较优秀的子弟几乎没有一个不以加入教会工作为最大的荣誉;结果也正复相同,教会是发达了,畸形的发达了,教会以外的职业却无一不呈人才凋敝的现象(法律一项是比较的例外,但当初也只有教会所制定的法律,所以也未始不是教会职业的一部分)。教会的职业事实上又对于高级的流品只能吸收,而不能维持,每一世代之中,独身的主义与诫命在祭坛上所贡献的最多与最大的牺牲就是这种流品。宗教文化与教会事业最繁荣的一段西洋史,也就是史家所称为“黑暗时代”的一段西洋史,这一点貌似矛盾的事实是不容易解释的,除非我们一面承认当时职业间流品的分配太不平衡,一面更承认教会职业的反选择作用。西洋这种职业间流品的支配到近代而一变。就美国而论,近在四五十年前,最崇高的终身事业还是读神学与当牧师,当时吸收第一流人才最多的无疑的是牧师的职业;但到了最近,似乎当牧师的只是一些第二流第三流的人才,第一流的人才已经从牧师职业里解放出来而逐渐分布到其他职业里去。这一点说不定和近年来美国百业的突飞猛进很有几分关系。不过,职业间流品分布的平衡状态终究是不容易维持的;最近美国那种“富商崇拜”的新趋势也是一样的要不得。
根据上文所述的经验,可知在这方面我们也应当有一些广义的政策。这政策可以分经权两方面说。经常的是,我们在一切较大的职业里,总得吸引、维持、与培养相当数量的高级的流品。我并不相信罗素所提出过的职业平等论,职业是有大小粗细高下之分的;三百六十行尽管行行出状元,那状元的价值决不能完全相同。不过有两层我们不能不承认:一是各种较大的职业,或与经济的生产有关,或与秩序的维持有关,或与教化的创造有关,或与生活的美化有关……,都是任何时地缺少不来的,在他们中间我们不容易也不应当强分什么轩轾。二是同一职业之中可以容纳各级流品的人,自设计的工程师到专用体力的粗工,从农业专家到挑泥担粪的农夫,其间可以包容很多的流品;这种种流品都少不得,都可以各尽所能的有所贡献,不过下级的流品不怕找不到,而高级的流品是否找得到,就得看这种政策的有无了。这政策所依据的最大的原则,就是承认各种较大的职业,在今日复杂的社会生活之下,各有各的效用;同时,为人口分子的个人一方面设想,承认一切才能技艺对社会与文化都可以有贡献,贡献的大小完全要看他的才能技艺可能发展的程度而定,而社会与国家决不勉强的就各种才能技艺定下一个价值的表格来。这一段话是可以和上面《人口品质与人口政策》一文里所提的“变异的鼓励”一端相呼应的。
但为矫正目前已有的不平衡的状态起见,一种权宜的政策也有它的地位。近来中央教育当局的特别注重理工两科,就可以看作这样的一个政策。我们已往对理工的科目太不注意了,我们甚至于把他们看做致远恐泥的“小道”与坏人心术的“机巧”;我们要把这种观念改变过来,非得权宜的对理工科目特别的加以提倡鼓励不可。音乐的艺术目前也有同样的需要。不过,话应当说回来,这只不过是一个权宜的与暂时的办法,一切矫枉的努力的最后目的无非是求一个比较持久的正直,一切权宜的措置求一个经常,一切偏颇的设施求一个平衡。要不然,这一类的努力就成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勾当,于全体的长久治安没有几许补益。我们教育当局一定得用这样一个眼光来衡量与裁制他们的这一类的政策,日后才不至发生新的流弊。他们不但自己应当有这种眼光,更应当教接受政策的实施的人民体谅到这种眼光;否则,一个抑彼扬此的政策标榜于上,一种丰兹啬彼的风气便不免养成于下,政策尽管是暂时的,而风气却是比较持久的,比较广被的,势必牵动到各种职业的社会地位而影响到不同的职业分子的生存与传世的机会,等到反选择的作用发生以后,再要求比较永久的平衡发展,就很困难了。这一方应有的广义政策,若再推而广之,也就成为国家应有的文化政策;尚文尚质、尚文尚武一类的政策,固有其一时的补偏救弊的功用,但与其任其自然,到了相当时期之后,必须改换风气,另立一个崇尚的对象,何如放远眼光,从长计虑,能比较永久的维持一个文武不偏废与文质彬彬的平衡状态?
抗战开始以来,上文所讨论的三类人口的流动都增加了速率,成为一种波动的现象,不止是平时的流动而已。但就大体说,这种波动还是抗战的局势所造成的一种现象,其间政策的成分极少。沦陷区以内民众的救济、难童的搜集与保养、沦陷区内青年移入内地的招徕、青年的不准进入某某区域等等,虽都算是一部分的政策,至少都用一些政治的力量来推行,但大都没有通盘的计划,有的连所以必须推行的意义也不很清楚,只是为一时政治的方便,不能不推行罢了。不过人口的流动,无论是那一类,一方面有自然与文化的环境里的种种势力从外面推挽,一方面有内在的好动善移、自求位育、物寻其类的倾向从里面驱策,假如我们对这种内在的力量没有亲切的体会,同时对外缘的势力不加以适当的调整,这一种零星的政策是没有多大用处的。要调整外缘的力量,也许是抗战结束后建国大业的一部分,目前不易措手,但要了解人口流动的性质和它对于国计民生民族运命的关系,与夫在这方面必须有一个宽大的政策的理由,抗战过程本身所给与我们的机会,是无上而不容放过的。
二〇 人口政策的一个先决问题
在抗战以前,国人对于本国的人口问题,除了极少数的专家以外,大都是随便说说的。抗战开始以后,特别是到了最近的一两年,大家鉴于抗战过程中大量的壮丁的损失,以及一部分优秀青年的为国牺牲,于是才逐渐感觉到这问题的迫切。去年(三十年)春天,八中全会通过的许多议案中,有一个是“奖励生育,提倡优生,发扬民族,以固国本”案。行政中枢设立社会部以后,部中不久就组织了一个人口政策研究委员会,一年以来,不断的在检讨抗战一旦胜利以后行将留交给我们的最艰巨的这一个问题。政府与学校机关,近年来对于人口的普查、生死婚姻的登记,也特别注意,例如清华大学国情普查研究所三年来在昆明一带所做的调查与统计工作。一两年来,公私团体举办刊物,或约人演讲,关于这个问题的稿件与讲题也似乎一天多似一天。若不是因为大家感觉到这问题的迫切,我相信这一类的活动是轻易不会发生的。
不过我们若加分析,可知这种迫切的感觉并不太普通,对于这问题所感觉到迫切的部分也很不一致。有的人,特别是服膺中山先生的民族主义的许多朋友们,所感觉到迫切的,是一个人口数量的问题。在抗战以前许多年,中山先生在民族主义的演讲里,已经深深的感觉到我们的出生率不如别的民族,认为有提倡增加的必要。抗战以来,这种感觉的深刻势必加上许多倍数。有的人,特别是一向主张生育节制的一班朋友们,在抗战前,认为限制人口的增殖是当代中国的第一要图,到了抗战开始以后,也只认为我们应当维持一个适量的人口,而不应漫无限制的增加;固然,多大的一个人口才配叫做适量,这一班朋友们,以至于西洋的许多人口学的权威,一时也无法加以断定。有的人,特别是少数对于优生学或民族健康问题有兴趣的人,则在抗战前后始终认为无论一般的人口数量应增加也罢,应减少也罢,应维持现状也罢,人口中本质比较优秀与壮健的那一部分无论如何应当增加,经过了抗战的损失以后,这种增加的必要,自更见得显然。最后还有一种人,特别是许多和家庭生活关系日见疏远的有知识的女朋友们,我们从她们的言论与行动上,至少可以推论到一个第四种的感觉,就是认为人口在量和质上都没有了不得的问题,她们既不主张一般的增加,认为但须减少死亡率与收养无家可归的儿童便行,更不主张优秀分子的增加,认为这种分子在这时候正应当替社会国家效力,不应当被生男育女的勾当所纠缠不清。
我个人的感觉属于第三种。我不反对增加人口,也不反对减少人口,也不反对维持现有的数量,不过我们不能不问:所增加、所减少、所维持的是人口中的什么一些部分?如果所增加的是中上的分子,所减少的是中下的分子,所维持的是大量中材的分子,我认为谁也不会反对,至少我是不反对的。如果一面主张一般的增加,而实际所增加的只是中下的分子,或一面主张一般的减少,而实际所减少的只是中上的分子,那危险就非常之大;我认为上文所引有第一种与第四种迫切感觉的人所持的见解便会引起这种危险,并且事实上这种危险已经存在。
何以说这种危险已经存在了呢?例如去年八中全会所通过的那个议案,据我个人的了解,所谓奖励生育,决不是一般的奖励,而是有限制的、有条件的奖励,就是奖励中上分子的生育,所以下文会有提倡优生、发扬民族、巩固国本一套的话;如果所奖励的是一般的无限制的生育,而所得的结果是一般的不分皂白的增加,则不但根本违反了优生的原则,并且只有替民族国家添上许多问题,而绝对收不到发扬与巩固的效果。我个人认为那个议案只能有这样一个解释,就是和上文第三种迫切的感觉最能呼应的解释。可惜其他关心国是的人未必都这样解释,至少被分发到这个议案而应该负责草拟详细办法的许多朋友们没有能这样解释。据闻当初这议案是交给中央党部的全国妇女工作讨论会去草拟办法的,结果是这个团体 〔8〕 ,并且准备向政府提出在精神上我认为是截然相反的一些意见来。三十年八月十四日重庆的《大公报》登载着一段消息说:“兹悉因该讨论会之参加者及妇女运动委员会,皆以切实抚育现有儿童,较诸奖励生育更为切要,故将前提案暂行搁置。闻今后将从收养流浪儿童、禁止溺婴、堕胎、避孕诸方面努力;并建议政府多量启用妇女界人才。咸以培养幼小,终不如呼唤若干万有能力之妇女参加抗建工作为能应急需云”。随后不久,有一位大概是讨论会中负责的人在新组织的《妇女月刊》上发表了一篇稿子,认为人口政策的当务之急是在竭力设法减低死亡率,特别是婴儿死亡率。
我很希望《大公报》所登的消息是传闻之误。如果是真确的,那问题就非常之大。小而言之,这样一个消息充分的暴露中国智识界妇女的智识太欠缺、责任心太薄弱、而“从而为之词”的能力却又很大。大而言之,如果消息中所主张的各点全都见诸实行的话,民族的健康程度上就不免发生极恶劣的影响。我不反对,我想谁也不会反对,收养流浪儿童,和禁止溺婴、打胎、和避孕方法的滥用,我们也很主张婴儿死亡率的减少。不过这是一些消极的措施,对于一般人口数量的增加与维持,也许有少许补助,但是对于人口中本质优良的分子的增加与维持,可以说是等于杯水车薪,不济于事。近代西洋优生学家把选择分为两类,一是死亡选择,二是生殖选择,认为死亡选择虽应设法减少到无可再减少的地步,生殖选择终究是最积极最有效的提高民族品质的方法。有两位很不客气的说:“一部分从事于卫生与医学防护的人尽管把近年来的进步宣传得很热闹,其实是不相干的。换言之,婴儿的死亡,一大部分是由于内在的缺陷,由于脆弱的气质,由于精质上的不适宜于生存。因此,从优生学的立场看,婴儿死亡对于民族的损失,毕竟是有限的”(美国普本拿与约翰孙二氏合著的《应用优生学》,第五章)。约而言之,民族健康程度的维持与提高,有赖于健康分子的出生率的增加的,比有赖于一般人口中的婴幼死亡率的减少的,要密切得多。中国的生活环境太坏,特别是自从抗战开始以还,我们在引用这一类西洋的理论时,也许在适用的程度上要加以修正,但这种理论的精意是不分畛域的。
知识界妇女所发表的这一类见解,诚如《大公报》消息所传,还有其他很严重的语病。我们要问,是不是人口中的女子,可以像他们所希望的那样分工,一部分管生育,一部分管教养,一部分专门从事于和生养不甚相干的抗建工作?假若真可以分工,应该分工,我们更要问,究竟那一种女子宜乎管生育,那一种宜乎管教养,又那一种是两不相宜,而只宜乎抗建工作?我们读了那一段消息,觉得据一班妇女界先进的看法,似乎有能力的妇女是最适宜于抗建工作,而不宜乎、至少是犯不着,生养幼小,反过来不就等于说,生养幼小一类的未能免俗的细事,最好是让没有能力或能力稍差的妇女为之,其最令人难于索解的一点是,好像生育与抚养幼小算不得抗建工作的一部分,甚而至于与抗建工作不相干。我们却以为抗建工作最基本的条件就是生育与抚养幼小,特别是有能力的男女分子的生育与抚养幼小。今日知识界妇女认为生养幼小并非当务之急,或并非抗建工作的核心部分,乃是因为上一代的妇女已经把这生育劬劳的责任负了去。若不是她们曾经负过这种责任,试问,现在又有谁来抗战?谁来建国?更有谁来发挥这一类生养幼小与抗建工作不甚相干的错误的议论?如今到了我们这一辈,却想直接间接有形无形的诿卸这种责任,只图一时个人在社会界与文化界中自由的活动与充分的表见,根本忘记了抗战的工作有止境,建国的努力无穷期,而此种无穷期的努力在后一辈以至于许多世代里将不知需要多少有能力的民族优良分子!我们未尝不承认,在目前的社会状况之下,有能力的女子要结婚,是有极大的困难的;要她们提高出生率,更是谈何容易。不过我们应当有的态度,是充分认识这种困难,竭力设法加以解决而不应当“从而为之辞”。
我们一面看到人口政策的要图,特别是在抗建期内,是在提高优良分子的出生率,而一面又不幸的看到妇女界的一班领袖,即一班特别优良而有能力的妇女,正借了抗建工作的大名义,来推诿这种提高出生率的责任,所以我们认为目前且慢提人口政策的本身,而应当努力于一个先决问题。这问题就是优生教育的问题。
这先决问题的细节目应属于学校教育的范围。我不预备在这里说。我只预备提出两点,一是教认识,二是教责任。什么是优生或民族卫生?遗传和环境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什么比较?什么是人类或民族分子间的差等现象?什么叫做流品?流品的不齐是从何而来的?又什么叫做选择或淘汰?民族盛衰的种种因素之中,选择或淘汰的力量究有多大?能大致答复这几个题目,一个人对于优生的学术算是有认识了。有了认识,他就决不会认为只要禁止避孕、打胎、溺婴,以及收养流浪的儿童,减少婴幼的死亡,便已尽了扶植人口的能事。智识的取得是第一步,责任心的培养与怀抱是第二步,是更重要的一步。中国人原是最富有这种责任的,我们以前负责任的对象是家族,我们这种责任心所蔚成的美德叫做孝,我们如今但须把家族的对象换做民族,把对于家族的小孝转移为对于民族的大孝,民族中所有优良健壮的分子,特别是有能力接受教育的分子,诚能了解这种责任,能日惕夕属于民族祖业的不绝如缕,于前途建国工作的在在需要大量的人才,从而各自努力于健全婚姻的选择,美满家庭的组织,康强子女的生、养、教,则先决问题能解决的一日,也就是人口国策确立的一日,也就是国运隆昌的基础得以奠定的一日。
二一 社会行政与优生
人口学分为两部分,一是关于人口数量的,一是关于人口品质的。人口品质的部分又分为两方面,一是先天遗传的,二是后天教养出来的;先后天之分,应以成孕做界线,而不以生产做界线。成孕以前品质的改进属于优生学术的范围,成孕以后品质的发展属于优境学术的范围,寻常一切改良环境、提高生活、发扬才能、纠正习惯的学术都在这范围以内。要改进先天的品质,到目前为止,我们知道只有一条路,就是选择或淘汰。人口分子的本质大有不齐,就现成的本质良好的分子,经由婚姻生育的两条途径,加以鼓励,许其繁殖,叫做积极的优生学术;就现成的本质卑劣的分子,在婚姻生育的行为上,加以限制,甚至于加以禁止,叫做消极的优生学术。积极与消极的两方面都做得有相当成绩以后,即应该蕃殖的分子终于蕃殖,而应该受淘汰的分子终于遭遇了淘汰,那又叫做正选择;倒过来叫做反选择。民族的健康与保世滋大建筑在正选择之上,而反选择则可以召衰微与沦亡的大祸。
根据了上文的一段话,我们可以很容易的推论到优生学术和一切行政的关系,而和社会行政的关系綦切尤其显然。普通一般的行政以及社会行政的目的全都在改良或促进国民的生活,不过,在优生学术发达以前,所谓生活改进往往只限于国民个人或国民团体的一时的或当代的福利,而并不瞻顾到未来的世代,或因不明优生原理的缘故,表面上以为瞻顾到了,而实际上并没有,甚至于可以得到完全相反的结果(说详上文《民族健康释义》一文)。
就国民个人或国民团体的当代生活而论,我们很容易承认一切社政的设施大都是有利的,而就未来的世代而论,即就民族的前途而论,究竟利害如何,祸福如何,就得看情形说话了。我们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说。慈善事业是社政中间很重要的一种。在不了解优生原理的前代,一切公私慈善事业,一切所谓“好事”,所谓义举,体天地好生之德,维持与扶植了不少的人。从受惠的各个个人看来,这当然是再好没有。从社会与公安的立场看,这就不一定完全有利了,因为其中确有一部分的分子是不值得扶植的,或扶植的结果徒然增加了当代社会的负担。再从民族的观点看,那扶植的结果简直是弊多于利,因为所扶植的往往不止是一些疲癃残缺的个人,而是一些疲癃残缺的血统;扶植得越周到,则不但这一类的个人越有苟延生命的权利,并且越能够取得长养子孙的机会,而根据祖孙父子大致相肖的原则,这一类的子孙往往成为后来世代的慈善事业的对象。如此,慈善事业办得越多,越普遍,则后来世代慈善事业的需要便越大,社会的负担便一年大似一年,而民族的健康便一代不如一代。
上文说的还是理论,我们再举一个关于慈善事业的实例。在十九世纪末年,在意大利的北部,阿尔卑斯山的山麓,有一个乞丐的渊薮,那地点叫做爱奥斯达(Aosta),是一个有名的长养乞丐的市镇。这市镇上大量乞丐的得以维持滋大,靠的是两种力量,一是登山游客的慷慨,二是天主教神父的慈悲。游客的施舍扶植了他们的物质的生活,求乞而来的一钱半文,维持温饱固然不足,苟延残喘,绰乎有余。天主教的神父则一面根据了“贫穷的人有福了”的教义,在精神生活上加以鼓励,一面更觉得凡属上帝的子民都有蕃育的权利与义务,不辞劳瘁的替他们撮合,于是爱奥斯达的乞丐人口便越来越大,成为一个特区。当时的游山客人中间有一位美国的教育家与优生学家叫做乔登(D. S. Jordan),他也是一个痌瘝在抱的人,一面目击乞丐们的穷愁潦倒,一面也觉察到当地政府的一筹莫展,坐看乞丐人口的日益膨胀,他就替他们出了一个很简单的主意,就是,对乞丐们的一切努力应只做到一个赡养个人生命使尽其天年的地步,而绝对不让他们结婚,即男女乞丐应绝对隔离,自由的接触既有所不容,神父的撮合更在所必禁。这主张居然得到了当地政府的采纳。于是,到三四十年以后,到乔氏第三次游山的时候,爱奥斯达的乞丐居然只剩寥寥可数的几个老太婆了。
乔氏和一般优生学家的理论是这样的,乞丐不一定有种,但乞丐的所以造成,后天的环境而外,自有种种卑劣的品性先打上了底子,而此种品性是先天遗传的,要减少乞丐的社会病态现象,必先限制这种品性的遗传,所以就不能不采用隔离与禁育的一条路。这当然是专指已成痼疾状态的丐乞现象而言,其他零星与临时的丐乞行为,例如天灾人祸以后的难民的行乞,自不在内。无论如何,自从乔氏做了这一次真正的“好事”以后,从事于慈善事业的人已经逐渐取得了一个新的观念,就是,慈善事业的最后目的,是在减少后来世代对于慈善事业的需要,也可以说,慈善事业的最大效用,不在救济若干个人,而在救济民族,使不因一部分卑劣分子的加多、卑劣血统的蕃衍,而日趋于衰颓危亡之境。
上文云云,可以说是全部属于消极优生的一方面。在积极一方面的理论也是一样的。一部分的社会行政是以人口中比较中上的分子做对象的,或非与中上分子合作提携不能成事的;对于这一类的分子,社政的目的也应当比目前更进一步,个人的成功,团体的效率,固然重要,但若一味注力于此,而于民族健康的前途,不随时加以提醒警觉,则个人一己的乐利越多,成功越大,民族健康所受的威胁便越严重,社会一时的效率越提高,一时的生活越热闹,民族前途的命运便越容易走上松懈与冷落的境界。这决不是一些耸听的危言,而是有理论与事实的根据的。在理论上,个人一己的兴趣,社会一时的福利,和民族永久的健全发展,是有几分不可避免的冲突的,这自从斯宾塞尔以来,我们已经一天比一天看得清楚。在事实方面,英、美、苏联等国家便是一些前车之鉴;这些国家,或在个人幸福方面,或在集体效能方面,都有过显著的成功,但在纵贯时间与世代的民族健康的一方面,他们的问题的严重,或犹在我们之上,这些国家里谈优生学的人事实上也已经看出这一点来。
说得更直接与清楚一些,就是一切社政的设施,不但要提高个人的乐利,增加团体的效能,更要保证人口中一切中上分子的血统可以绵延勿替;即于一己的成功,一时的安居乐业而外,更要于无形中培植他们对于子女的兴趣,使能兼筹并顾,甚至于不得已时宁愿牺牲前者,而特别维护后者。关于这一点,我于七年前即写有《优生与社会设计》 〔9〕 一文,现在恕不多赘(入《论丛》第五辑,《民族兴衰各论》中)。
至于直接提高优生的社会行政,或在积极方面鼓励优秀分子的婚姻生育,或在消极方面限制卑劣分子的婚姻生育,这关系自更显然,可以勿论。
二二 《南洋移民与其乡土的社会》
七八年前,太平洋国际学会委托清华大学教授陈达先生做一种关于南洋华侨的研究。特别要注意到侨民所由产生的地域里,因侨民的关系,所发生的社会与文化的变迁。本文所要介绍的就是这一番研究的结果。原书是用英文写成的,题目是Emigrant Communities in South China,另外有一个比较长的副题 〔10〕 ;主题与副题合起来的大意,就等于《南洋移民与其乡土的社会》。陈先生这一种研究,在相似的题目之下,曾先用中文写出,交商务印书馆出版 〔11〕 。不过这次的英文本并不是那中文本的译本。
全书本论凡十章,分论环境与种族、文化特性、社会变迁、生计、衣食与住、家制、教育、健康与习惯、社会组织与事业、宗教。又篇首绪论一章,专叙本书的缘起、方法、与布局。篇末附录三种,其中关于南洋移民史料及华侨教育的各一种,虽入附录,其重要性并不在本论之下。
全书有一个总的骨干,就是著者的环境三方面说:一是自然环境,第一章属之,二是社会与经济环境,第二至第九章属之,三是精神环境,第十章属之。把宗教信仰特别提出来,作为环境的一方面,是很有意义的。这第三种环境在人生所占的地位,固然因人因时代而异,但谁都不会没有它的成分,在任何时代里我们都可以换汤不换药的找到它;有时候它可以成为一个人的环境中最庞大的部分,甚至于把其它两种环境都挤到背景里去;欧洲中古时代整天憧憬着天国式极乐世界的宗教家,和比较近代的隐身在象牙之塔里的理想家,便是这种人的极端的例子了。若再进一步,那例子就得到疯人院里去找。但无论此种环境的成分大小如何,常态与变态的程度如何,就在这环境中讨生活的人说,其真实性与其足以激发行为的力量,却是与其它两种环境一样的。所以把它列作人生总环境的一个方面,是很有它的价值的。
不过这环境三方面之说也有它的欠缺。严格的说,只有第一方面是比较纯粹的环境;第二方面与第三方面名为环境,实际上一半也是人类在第一方面力求位育的表示与结果。此种表示与结果,就后起的世代说,无疑的是环境的一部分,但就作此表示与得此结果的当世的人说,它们不能算做环境。如果把这些都算做环境,结果就不免发生一种危险,就是只注意环境,而忽略了人,只注意人在环境中位育的成果,而忽略了位育的起因与动力。
我对于陈先生这本书,觉到可以提出评论的只有一点。华侨生活的研究,不论是在南洋侨寓地的生活,或在闽粤出生地的一种回响的生活,应当不止是一种位育的研究(a study in adaptation),而也是一种位育力的研究(a study in adaptability),陈先生的这本书,当位育的研究看,无疑的是有余,当位育力的研究看,则显然的不足。
海外移民运动的因素不一而足,而大要不出三类:一是地理的,二是生物的,三是文化的。对于一、三两类因素,陈先生都有很充分的讨论,对第二类则可以说没有。它在第一章固然讨论到种族,但种族原有二义,一是动物分类的种族,二是血系优劣的种族;只就第一义说,种族一点的讨论和移民运动的发生与发展没有什么因果的关系,即不能有什么解释的价值,而陈先生所注意到的恰好只是这第一义。在讨论社会变迁的一章里(页四九),陈先生说到移民与社会变迁的关系,也只提到地理与文化两方面的因素。在生计的一章里,讨论到侨民职业的变迁时(页六九)似乎只承认此种变迁与传统习惯、家庭地位、早年教育、及侨居环境等因素有关,而个人的智能兴趣,似乎不关宏旨。在健康与习惯一章里,讲到吸食鸦片的癖习时,陈先生引医药界流行的见地,认为此种癖习足以减缩寿命(页一八八);其实还有一种见地近来也日见通行,就是,身心脆弱而有夭折倾向的人才容易染上这种恶癖,其身心健康的人,间或有此恶癖也未必夭折。在宗教的一章里,著者一面承认许多华侨对祖国社会的改造颇有一种百折不回的热诚,一面又指出这种热诚的源泉不止一个,例如这种人的“社会精神或公益精神的真实性”,又如侨居时代深受磨折后的一种觉悟与反响的心理;而最重要的则为“中国传统文化里潜藏着的一种精神的动力”(页二二七),这显然又只是一个文化环境的解释;所谓“社会精神”是可以有生物的涵义的,但不清楚。又同章内讨论到早年侨民死亡率的高与此种高死亡率与宗教信仰的关系时,著者说,“历年以来,疾病与精力衰耗把那些因种种理由而不合水土的分子给收拾去了”(页二三四);其实只就水土不合一端而言,除了生物的理由而外,并无很多的其他的理由。我们举出这些例子来,并不是说著者的见地在每一个例子上一定有什么错误,不过是要表示他对于生物的因素似乎没有充分的考虑到罢了,至少没有给它一个和地理因素或文化因素同样的地位和相类的待遇。
著者当然并没有完全忘记生物的因素。完全忘怀是不可能的。例如,他说“从上文我们不妨推论到,在志愿出国的移民中间,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对商业有一种天然的才能”(页七〇)。讨论华侨汇款的一节里,著者又提到“中国人的投机的倾向”(页七四)。说到出国青年华侨的教育训练极感缺乏时,著者说,幸而,“就大多数说,他们都是一些富有冒险精神的精干的青年”(页一五二)。著者又提到闽粤产生华侨的区域,目前教育虽落伍,生活虽穷困,以前也出过不少的人才,而蓬门荜户的人也往往富有天生的智慧与善用其经验的能力(页一六八)。在暹罗,在菲律宾,在爪哇等侨商集中的地域,著者又承认纯血与混血的华侨中间,出过不少的人才与领袖,还引了不止一位的别的作家,来充实其说(页二六四、二六六、二六八、二七六)。著者说到菲律宾的华侨零卖商时,说“他们冒险进取的精神是出名的”(页二六四)。客家的华侨本不在本书研究范围以内,但著者也顺便说到“客家人是天生的农业家”(页二六八)。著者又引一位荷兰的矿冶工程师的话说,第一代到爪哇的华工都是一些强干的工人,而无须监督的,但到了第二代,在血统上虽无变动,体力却退步了(页二六八);这一点事实,不但是生物学的,并且含有自然选择的意义。
有一部分资料,著者从文化的立场认为无法解释的,作此书评的人以为从生物的立场,也许可以找到一些解释。著者在本书里,到处将产生侨民多的甲区域和不大产生的乙区域两相对照,以示前者要比后者为进步,为富足,为现代化。不过就医药卫生一点论,调查的结果似乎恰好与著者的期望相反。同样的经过抽样调查的一百户人家里,在产生侨民多的甲区域方面,这一百家中只有五十二家声称一年中有过关于医药卫生的支出,而在不大产生或不产生侨民的乙区域方面,则有此种支出的,反而有到七十五户;又就相对的支出的金额论,在甲方只占总支出的百分之一·二到一·六,而在乙方,要占到百分之五·七。完全从文化的影响说,这一点是很费解的,因为费解,著者以为也许材料太少,不足为抽取结论的根据。然则在别的方面,一样一百户人家,又何以不嫌少呢?不过就生物方面说,安知甲区域不是一个比较健康而疾病率较少的区域,乙区域比较活力不足而疾病率较高的区域?疾病率既有高低,医药方面的用途自不免有大小了。
作此书评的人一向是看重生物的因素的。所以上文云云,也许是他的成见,也许不是。移民是人口流动的一种,人口流动是有它的生物的解释的。那些以“流浪欲”(Wanderlust)作解释的人,未免失诸刻画,失诸过于主观;以主观的心理作用解释超主观的行为,是高明些的社会科学家所不赞许的。不过流品是天生的不齐的,好动善移的分子与安土重迁的分子不属于同一的流品,也未始不是显而易见的一桩事实。所谓好动善移的性格,也就是比较能冒险、肯进取的性格,闽粤沿海的所以多出侨民,侨民在南洋之所以多所成就,产生侨民的区域的所以比较进步与现代化,侨民中所以多百折不回的改革家与革命家,都可以在这方面寻求一部分的解释。我们更可以追溯一步的说,闽粤的人口大部分本是中土的移民的子孙,他们祖宗的好动善移的性格已经教他们从中土逐渐推移到东南海滨,如今做子孙的又继续这推移的趋势,而分殖到南洋各地。每一次的移动固然都有它的自然环境与文化环境的推挽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只是一些推挽的力量,只是一些缘,而不是因,因是生物的,种族的,即上文所云第二义的种族的。这种说法恐怕太过看重生物的因素,未必为陈先生所赞同。但无论如何,假若陈先生能把地理、生物、文化三种因素同样的看待,他这番的研究一定更要见得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