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健康状态,他的教育的造诣,以及他所经历到的种种事物,总不免影响到他的子女的遗传性格——这是历来很普遍的一个观念,而也是始终没有经过盘驳的一个观念。大多数的人一面怀抱着这种观念,一面却往往并不理会他们的见解里有这样一个观念。不过,我们只须约略加以分析,就可知大多数的改造社会的方案以及改善环境的设施全都建筑在这观念之上,至少,这观念在它们的哲学背景里占很重要的一部分。 〔37〕

如果我们可以单单用改造生活状态的方法,来改良种族,那优生学的前途就很简单,很容易。因此,改善环境的一条路,究属有多大的效力,是不是真可以改良种族,这是在我们想出优生的出路以前,必须加以详细探讨的一个问题。环境中各式各样的势力,也就是我们日常接纳的各式各样的刺激,究属能不能在我们子女的遗传品性之上,发生影响,遗留痕迹,必须分别加以研究。

在对于这问题不加深察的人,他所用的是如下的一个逻辑。他们说,一个人的生殖细胞或精质细胞是他的全身的一部分,既然如此,则凡属一种外界的势力,如果足以影响到身体的全部,一定也能够影响到身体的一部;如此继续不断的下去,则子女的品质,一定要发生变化。

这种演绎逻辑的大前提是很容易成立的,但结论是否必得像他们所说,却值得推敲了。外界的势力,例如气候、食物、疾病、各种的毒素,凡足以影响全身的,也许可以影响到精质细胞,这个不成问题。不过这一类的影响是不是足以在精质细胞上引起一种具体的变化,因而在下一代的子女的品性上发生一些新的命定的力量,却是一个问题。例如,我们姑且承认,一个人若太用功读书则眼睛不免用力过度,眼力使用过度,则眼球不免受伤,眼球一部分的受害的结果,势必使一个人全身的健康也吃一些亏,而此种吃亏又终必牵涉到精质细胞,教它也吃一些亏——这些,我们姑且都承认;我们现在要问,精质细胞如果真吃了亏,这所吃的亏又怎样会在细胞里产生一些特殊的变化,因而教下一代子女的眼光,生下来就呈露一些弱点,例如近视?我们又可以问,如果精质细胞真正起了不良的变化,何以这变化恰巧在下一代的眼力上呈露出来,而不在肺、心脏、肾脏或任何其它部分呈露出来,而成为脆弱的肺,病态的心脏肾脏,或其它部分的衰弱?

任何人的起点是一个极微小的细胞,而其终结是一个发育完成的人,自始至终,中间不知要经过多少变化,如今我们要在这万千变化之中特别追寻一种有如像上文所说的变化,要看上一代的用功读书如何会一步一步的终于产生了下一代的近视眼,岂不是近乎幼稚?一个婴儿的起点是一个受精的细胞,或一个精细胞与一个卵细胞的结合,而这两个细胞都是小得不可言状的。卵细胞比较的大些,但所由造成全地球所有的人口的卵细胞,如果并在一起,一个两加仑的瓦罐就可以完全装下,而造成所有的人口的精细胞,则一个大一些的针尖上便全部容纳得下。

任何个人是从这样的一小点原生质 〔38〕 开始的,中间要经历过不知多少与不知多么复杂的物理与化学的变化以至于变化的套数,最后才呱呱坠地成为某人家的婴孩。我们如果想到这一段发育的历史,我们便再也不会妄作推论,以为长期打铁工作所造成的铁匠的那支肐膊会如何如何的影响到他的精质细胞,从而教他的儿子,生下来就有一副又大又硬的双头筋。这种推论实在是太单纯了,太天真了。

如今我们可以进一步的就各种外界的影响和此种影响在遗传上所发生的似是而非的变化,或一般人以为有结果而其实无结果的情形,分别的考虑一下。考虑的结果可以坐实我们的一句老话,就是“本性难移”。我们可以就四方面讨论:一是残废;二是疾病;三是用进废退的结果;四是物理与化学的影响。

一、残废这一部分的影响我们大可以撇过不提,因为它们是显然的不遗传的。例如一个截去了手臂的人,所生的子女在四肢上一定是和别家的子女一样的健全。 〔39〕

有人说断臂的影响之所以不传,是因为只有一代,假如代数多,让这种影响有机会累积起来,结果也许就不同了。不过事实并不如此。这方面我们既有经验的材料,也有人工试验的材料,可资证明。例如,有的民族,因为美观关系,在鼻子上,嘴唇上,或耳朵上,穿上窟窿,在窟窿里塞上各种的装饰品,往往相沿成习,至数百年数千年之久,但每一代新生的子女都没有天生的窟窿,必须重新钻上。中国人穿耳环,就是一个最现成的例子。 〔40〕 有的民族实行所谓割礼,就是男子在出生以后,就把阳具的包皮割除,例如犹太人维持这种习惯已有好几千年,但正惟此种习惯必须逐代维持,便可以证明残废的影响是不传的。中国女子缠脚或裹脚的风俗,至少也有将近一千年的历史, 〔41〕 也是一个绝好的例证。这是就经验所给的现成材料说。十九世纪末叶,生物学家在这方面特地做试验的也大有人在,最著名的是德国韦思曼(August Weismann)的鼠尾试验,他繁育了许多小种的鼠,专割它们的尾巴,生一只,割一只,生一代,割一代,经过了好几十代,那尾巴还是一样的传,并且是一样的长。 〔42〕 我们如今看去,很觉得这一类的试验真是浪费了的,人类多少千百年的历史,包括穿耳朵、割包皮、裹小脚一类的经验在内,不早就把再好没有的结论给我们了么?

不过天下也有些机缘凑巧的遇合,在不加深察的人往往把这种“合当有事”的材料提出来,作为论证。例如,在美国,在以往的五六十年以内,坊间的书本上流传着这样的一个故事。某家的一只猫,有一次走过一扇门的时候,尾巴被门夹断了,就成了一只弯尾的猫。后来生出来的小猫中间,居然有几只的尾巴是弯的。这不是前因后果,很清楚的么?可是我们知道在动物遗传里,原有一个因素,遗传学家叫做基因(gene),可以教脊椎发生拳曲,要是这拳曲发生在尾部脊椎之上,那尾巴就天生是弯的;而在猫种里,这特点更比较的普通,特别是在猫种出得最多的暹罗。 〔43〕 暹罗的猫,有好几种是以弯尾巴为常态的。不用说,这一只美国猫的血统里一定含蓄着这个弯尾巴的基因,不过许久没有呈露,或以前虽也呈露过,而并没有人注意,这一次因为事前有过尾巴被夹的经验,才有人发觉,才所谓“合当有事”的渲染成这样一段故事。不过当故事看,固然有趣,当后天 〔44〕 残废可以遗传的证据看,却不免贻笑方家了。

二、疾病的影响是比较间接的,因此,要比较的不容易打发开。我们常听人说,当初西非洲的黑种人,因为在疟疾的环境里生长,不断的被疟菌袭击,所以逐渐的获得了一种高度的抵抗力,又逐渐的把这种抵抗力遗传了下来。“因为有这一番长期的种族的经验,所以到了今日,各地的黑种人所生的婴儿,在这方面的抵抗力要相对的强”。黑种人不大怕疟疾是一个事实。所以不大怕的理由事实上也是很简单。我们要知道,每一个世代里的人口,生来就有许多的差别,生物学家叫做自然的变异(variation);在生物界,变异原是最普遍的一个现象,一切品性、一切特点都可以有变异,即没有两个个体在某一个品性上是绝对相同的(详见下文第三章)。所以对于某一种疾病,有的人的天然抵抗力比较强,有的比较弱,而强弱之间,又可以有许多不同的程度。西非洲原是一个所谓“瘴区”,疟疾的流行不知已经有了几千百年的历史,久于其地的种族和疟菌的关系事实上已成一种可以说是相安的局面,即疟疾之于黑种人,已成医学家所说的风土病的(endemic)状态。什么叫做相安呢?就是人人有生疟疾的机会,而真正死于疟疾的却不多。又何以能相安呢?原来天然抵抗力比较弱的分子,不是未成年未结婚而死,便是虽结婚而不留后辈,或虽留而为数不多。凡属生存而得以遗留后辈的分子,都有比较强大的抵抗力,而这种祖传的抵抗力势必继续的往下传递。所以时移世迁,天然的抵抗力势必一代强似一代,而抵抗力强的人,势必一代多似一代。这就是所谓自然选择,或自然淘汰,在下文第五章里我们还要从长的讨论。不过自然选择是一回事,精质细胞直接因疟菌袭击的影响而产生抵抗力,却又是一回事,不能混为一谈,而事实上后面这一回事是不存在的。我们看到下文,就更可以明白。

三、用则进,废则退,原是生活功能的一大原则。但进退有没有限度,进退的结果能不能遗传,即习惯与训练之所得,能不能经由生物学的途径,自上一代传递给下一代,却是一百几十年来西洋演化论者曾经不断争辩的一些最主要的问题。

一八〇九年,法国的动物学家拉马克(J. B. Lamarck)在一本名著里公布他的演化的学说 〔45〕 。这学说的基本假定是,一个动物的形态与结构是可因功能而发生变化的,而此种后天所发生的变化可以遗传给后辈。他举了一个后来时常被人征引的例子。非洲的长颈鹿本来和寻常的鹿差不多,没有很长的脖子,但鹿是草食的,也是吃树叶的,低处的树叶吃尽以后,势必伸长了脖子吃高处的,如此继续不断的向高处发展,于是脖子便越伸越长,终于因遗传的关系,成为今日动物里的一个怪物,叫做长颈鹿。这就是所谓“后天获得性”("acquired character" 或 "acquired characteristics")的一个号称的例子,而建筑在“后天获得性”的理论上的演化学说我们现在就叫做拉马克主义(Lamarckism)。拉氏这种学说和一般的成见很相吻合,所以在当时和后来的七八十年之间,流行得很广。达尔文一面虽另有一派演化的学说,一面却也接受拉氏的看法,认为并不冲突,可以并存,和达氏同时的生物学者也抱着这个态度。一直到十九世纪末叶,上文已经提到过的德国生物学家韦思曼上场,才加以根本的指斥,认为证据不足,而号称是证据的东西事实上也不成为证据,或可以别有解释,而同时反面的证据却又不一而足。 〔46〕

自韦氏著论以后,拉马克的学说,即上一代的后天的经验可以成为下一代的遗传品性之说,已受一般的科学家的摈弃,只有不学无术的大众和假的科学家还保守着不放。这是有缘故的。人类的情绪生活大抵有一个特点,笼统的说,是不愿意看见一种功绩烟消云散,丝毫不留痕迹,而就目前的问题说,总希望一个人的成就可以直接留给子孙,传诸永久。

有这种情绪的人,认为否定后天获得性可以遗传的说法是一种悲观的说法,并且还有一种不良的影响,就是教人不习于善,或不图振作,来改良他们的境遇。这种评论当然是没有多大价值的,徒然表示一个人的情绪方面的偏见罢了。哲学家说人有“信仰的意志”,要教他不信仰是不行的,这一类的评论也徒然表示这种意志的坚强,至于信仰得是否合理,有无根据,那显然是另一问题。不过,说也奇怪,做这种评论的人为什么不就反面的可能性思索一下呢?好经验既可以传,坏经验又何独不能传呢?人是常有过失的一种动物,文明的弊病又到处都是,天灾、人祸、疾病、危难,是日常生活里数见不鲜的事,如果影响所及,在在可以遗传到后辈身上,试问今日的文明人类还成什么一个样子?犹太宗教传下一句话说,祖宗的罪孽要在子孙身上取偿,一代不止,至于三代四代;中国的阴德论,也说“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道家的阴骘论,佛家的果报论也有类似的信仰,这种取偿或报应的说法已属可怕,如果再采取获得性遗传的直接的方法,那岂不是更可以悲观么?

总之,这问题不是感伤主义或一些先入之见所能解决的,我们得根据观察到的事实说话。近年以来,这种事实很多,并且都经过学者们详细的分析,他们认为这一类的事实都可以从别的方面来解释清楚,而无须乞灵于后天获得性的说法。一个动物个体,或一个人,或许有一种能力,可以用改变精质细胞的方法来应付改变的环境,但这是很不需要的。

比较精密设计的试验也不是没有。前几年盛传俄国的生理学家巴夫洛夫(Ivan P. Pavlov)也做过一个。他一向喜欢用所谓交替反射作用或规定反射作用(conditioned reflex)的训练来做动物生理的试验,他如今要看这种训练究属能不能遗传到下代。他在喂他的小种的老鼠以前,每次必先拉一下铃,因此,在老鼠的意识里,食物和铃声便渐渐的发生了联系,经过了三百次的训练以后,老鼠一听见铃声,就会跑到笼边来,因为它们知道这是有东西可吃的一个信号。这一部分的试验并不新鲜,因为不但巴氏自己做过许多次,后来别的生理学家或心理学家也都做过,都证明老鼠是会学习的。不过新鲜的在后面。这些老鼠的后辈后来也经过同样的训练,不过第一代需要的三百次,到了第二代便减少为一百次,第三代更减少为三十次,到了第四代只须五次,所有的老鼠,只要一听见铃声,便都会向笼边跑。这样一个神速的效果实在太出乎意料之外,也实在太不近情理了,要不是因为巴氏的科学地位特别崇高,是谁也不会加以注意的。试验的结果发表以后,好几个别国的学者照例立刻的把它复做一道,例如麦克道威尔(E. C. MacDowell)用家鼠,即寻常比较大种的鼠,费卡瑞女士(E. M. Vicari)也用小种的鼠,勃拉格(H. J. Bragg)用天老的小种鼠。 〔47〕 但说也奇怪,任何人都没有能坐实巴氏的结果。在那时候,当然也有不少的生物科学家到俄国游览,特地到巴氏的实验室去参观,有一天巴氏突然向参观的人宣告,说他自己做得有些不对,说整个的试验是一个错误。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到如今多少是一个哑谜,局外人谁也说不清楚, 〔48〕 不过,无论如何,从此以后,凡是讲“后天获得性遗传”的人,再也不引这个试验作为证据了。

其它精密的试验还不止一个,但结果却是在负的一方面,即都不能证实后天获得性可以遗传。我们但须翻看当代生物科学的各种定期刊物,便知梗概。唯一可能的例外是英人而美籍的心理学家麦克图格尔(Wm. McDougall)所做的一个试验。我们说可能,因为到本书著作的时候为止,这试验还没有结束。 〔49〕 麦氏也用老鼠做训练的对象。他预备了两个水槽,槽边有两个小码头,一个是暗的,从此可以登岸,一个是明的,装着电流,不但不能由此上岸,且不免触一下电。麦氏把老鼠放在水里,让它们练习寻找上岸的路。经过了几个月的训练之后,至少有一部分反应比较快的老鼠学到了登岸的诀窍,就是知道只有暗码头可用,而明码头不可用,所以入水以后就会直接而很有把握的向着暗码头泅去。这些老鼠的子女后来也经过同样的训练,如此继续不断的训练了二十代。 〔50〕 麦氏以为训练的成绩是遗传的,所以一样的学习避免明码头而选择暗码头,每下一代总要比上一代快些。

凡做科学研究,我们知道有一条最基本而不成文的规矩,就是一个人做了某一种试验,得了某一种结果以后,总得有别的人重复的做过一道,用相同或类似的资料,用同样的环境条件,得到第一个人所切实叙明的同样的结论,才算成立,否则是徒然的。麦克图格尔这个试验,接着就有一位苏格兰的遗传学家克罗(F. A. E. Crew)如法炮制的做过一次,但并没有得到麦氏所得到的结果。 〔51〕 因此,遗传学界一面虽并不否认麦氏的试验是十足的诚实的,但一面认为他的试验方法里也许有罅漏,而结论容或有别的可能的解释。例如,在训练之先,麦氏在笼子里提取老鼠的时候,说不定提取那最先跑到笼边的若干只,即无心的选择了比较活泼的分子,不但第一代如此,也许每一代都如此。又如,老鼠与老鼠之间说不定有传递彼此经验的方法,我们无法了解。又如,明码头上电流的力量也许不一律,即时强时弱,也未始不是一个可能的搅乱的原因,譬如,后来的电流也许强些,因此迫使老鼠们学习得快些。又如,世代之间,老鼠中间自身就不免发生一些选择作用,弱的病的当然最先受淘汰,反应与学习得慢些的,经过屡次触电以后,也就不中用了。诸如此类的困难,我们不怕琐碎的提出来,无非要表示这样一个意义重大的试验,我们决不能轻易接受,我们必须寻根究柢,要发见它真正无懈可击的时候,我们才能承认。当然,假如克罗的重复试验也获取了同样的结果的话,我们便无须这样的盘诘了。

用进废退的遗传在西洋还有一个变相的说法,叫做“种族的记忆”,主张此说的人说,个人的记忆是记忆,种族的记忆便是遗传了。这种说法,表面上虽若和“后天获得性遗传”之说无关,但实际上却承认了“后天获得性的遗传”,因为记忆之先,必先学习,必先发生经验,下一辈既可以记忆上一辈的经验阅历,不就等于遗传了上一辈的获得性么?最初发为此说的是英国的一个小说家勃忒勒(Samuel Butler) 〔52〕 。他说,子孙的所以能做他们祖父辈所学而行的事物,乃是因为他们“记得”当初的过程。勃忒勒自以为解决了一个千古的难题;他很不高兴,因为科学家不但不感谢他,并且根本不理会他。不过把遗传的名词改为“种族遗传”之后,试问对于演化的机构问题,又多解答了几分呢?事实上他一点忙都没有帮,只是多起了一个足以贻误人家的名词罢了,因为它是富有“后天获得性遗传”的臭味的。

勃忒勒的“种族记忆说”我们本来可以不提,无如二十世纪的初年里,德国有一位很有才具的动物学家塞蒙(Richard Semon)旧事重提,又把这说法提出来发挥了一番。他不但主张用“种族记忆”的名词来解释遗传,又变本加厉的发明出一个记忆的机构来,并且替这想象的机构制定了一些新的名词。要不是因为他是一个一向有成绩的动物学家,恐怕谁也不会注意到这一类的理论,因为,上文已经说过,专门制造名词,对于学术是没有什么贡献的。塞氏是于一九一八年自杀死的。

总之,大多数号称用进废退可以遗传的例子是可以用选择来解释的,有的由于自然选择,有的由于人为选择。上文说过长颈鹿的例子,我们如今不妨再举一个海底岩穴中的无目鱼的例子以为本节的结束。这种鱼,住在不见天日的岩穴里,是用不到眼睛的,信仰拉马克主义的人,根据了不用则退的道理,就说,这种退化的影响是遗传的,由于渐进的逐代遗传的结果,初则成为盲目的鱼,终则成为无目的鱼。这显然又是一个一相情愿的解释,因为它只是一个解释,而没有能把这解释所依凭的机构指明出来;不用则退,也许对的,但何以会退到一个完全消灭的程度,而此种程度又用什么方法传到下代,这些拉马克主义者却说不上来了。不过我们却另可以有一个解释,而这解释所凭借的机构又是现成的。脊椎动物的眼部本来比较的容易发生突变(见下文及第三章),这种新的突变也不时有人观察到而纪录下来。如果在某一种环境之内,视觉是一个生存与竞存的必须的品性,则一种有缺陷性的突变是流传不下去的,因为遗传里凡属有这种突变的分子势必遭遇淘汰。不过在海底的岩穴里,视觉不成为一个竞存的必须的品性,因此凡属有这种突变的分子,即视觉有缺陷的分子,照样的可以生存,可以生殖,因此盲目与无目的鱼就一代多似一代,终于好像是成为一个或几个特别的种类似的。同时,我们必须记得,岩穴是有通到外面的口子的,视觉没有缺陷的鱼势必比较活泼,势必向有光线的方向发展,因此,渐渐的就离开了岩穴与海底的环境,而岩穴中所留存的鱼类终 于成为清一色的盲目以至于无目的了。

四、第四类的影响包括环境里物理、化学的种种刺激,或简称为理化的刺激。例如比较长期的温度或气候的影响属于物理方面,也许中国人所称水土不服的“水土”两个字可以概括,而酒精鸦片一类的刺激属于化学一方面。

黑种人或其它热带种族比较黑色的皮肤,我们大都以为是强烈的阳光晒出来的,晒得世代越多,棕色或黑色的程度便越深。在以前这解释是很普通的,到现在还有人有这种看法。这种解释和上文所讲的无目鱼的解释犯了同样的弊病。而比较容易与比较合理的解释也应当求诸于自然选择的理论。我们一样的可以假定每一世代之中人口的皮肤颜色是有许多变异的;如果在有强烈的阳光的环境里,色素是一种保障的话,则凡属色素深些的分子当然要占些便宜,健康程度要高些,寿命要长些,而把这种特点遗传给子孙的机会也多一些。 〔53〕 在这方面,生物科学家也曾经做过不少的试验,但结果全都是在负的一方面,即,后天晒黑的皮肤是不遗传的。同时,其他物理或水土的影响也复如此。有几个表面上好像可以证明拉马克的那一番理论,但一经盘驳,就发现破绽,不能成立。

最出名的是奥国动物学者卡默瑞尔(Paul Kammerer)所做的一个“试验”。在一九二六年以前,十多年之间,卡氏发表了许多篇的论文,报告他的试验的进行,并且宣传他的试验的成效,据说,他把上一辈的温度湿度一类的环境改变以后,下一辈的品性也就很奇妙的跟着发生变迁。

他的试验当然不止一个,其中最“脍炙人口”的一个是用所谓“稳婆蟾蜍”(midwife toad)做对象的。这种蛙类有一个特点,就是在雌的产卵的时候,雄的会在场帮忙,所以有这个混名。这种蟾蜍虽属两栖动物,但陆居已成习惯,非有特殊情形,不入河沼。卡氏的试验就在强迫它入水居住,再看它在品性上起什么变化,又看这种变化能不能传下去。据卡氏说,蟾蜍的生活习惯一变以后,到了生殖的季候,它的前蹠的掌皮居然加厚起来,照一部水栖动物的例,成为一块垫子,叫做“结缡垫”(nuptial pad);这垫子的用处,不用说,是在帮交合时的忙的,因水栖不比陆栖,雄的把雌的拥抱的时候,有了垫子,便更加把握得住。这是一种适应新环境的措施,不足为奇的。不过有趣的是,到了第二代,卡氏把它们搬回陆地以后,这种“结缡垫”还是照样的长了出来。这不是后天获得性明明白白的遗传了么?不过评论的人立刻就提出质问,卡氏的试验既如是其斩钉截铁的清楚,为什么他所发表的只是一两张照片,而谁也没有能看见一只掌上有垫子的蟾蜍呢?过了一时,有一位美国的专家到维也纳去游历,特地到卡氏所工作的研究所去拜访,想一穷究竟;会卡氏不在所中,研究所的所长就直接吩咐调查卡氏的研究资料,结果很快的发现所谓“结缡垫”原来是假的,是把见水不化的墨水注射在掌皮底下所造成的,在照片上固然可以蒙混,在实际的材料上却蒙混不来了。

这案情经揭穿公布以后,卡氏就跑到奥京城外的一座小山上,坠崖自杀了!他在自杀以前不久,刚刚接到莫斯科寄来的一封聘书请他到那边去继续做研究。苏俄的政府深信真正的种族改良的关键是经济状况的澈底改善,他们正期待着卡氏的来临,来给他们一个最后的科学的证明,竟不图卡氏竟如此结束,真是大可以伤心了。 〔54〕

美国生物学家迦埃尔(M. F. Guyer)的试验虽也不能算成功,但决不是欺人的一流,不能和卡氏的相提并论。他把死兔子的瞳人里的那块透镜似的睛片磨碎了,然后把碎浆注射到活兔子的身体里去。后来这兔子生下的小兔子里,就有一部分的眼球很不健全。迦氏的解释是,大概上一代受了注射以后,总有一部分的碎浆侵蚀到精质细胞,教精质细胞,特别是和眼部有关系的那一部分的遗传基础受到一种化学的震撼,到了下一代,就表现为眼球的缺陷。迦氏的试验,到此书著作的时候,也还在进行之中。不过英国的生物学家卡尔-桑德斯(A. M. Carr-Saunders),赫胥黎(Julian S. Huxley),芬雷(G. F. Finlay)都曾经就迦氏所已经做过的如法炮制的做过一遍,却一些结果都没有得到。兔子的眼睛原来就有许多遗传的缺陷。大抵迦氏所用的兔子,在血系上本来就不健全,本来就隐含着这一种的缺陷,而这种缺陷的呈露,又不先不后的恰好在上一代注射了睛片的碎浆以后,好比上文说的弯尾的猫一样,也是“合当有事”或适逢其会罢了。

用了化学注射的方法,教遗传的基因发生一些变化,本来并不是根本不可能的。注射的物质,一入身体以后,因血液循环的关系,终于会达到精质细胞,因而引起变化,是情理上可有的事,也是实际上时常发生的事。不过这种变化究竟会不会在下一代身上发生影响,即引起下一代品性上的变动,也还是一个问题。

化学的物质中,在这方面用得最多的是酒或酒精。很多人往往认为饮酒过度或酗酒的人所生的子女是不健全的,是“退化”的,因为酒精有毒,是一种所谓“种族的毒物”("racial poison")。 〔55〕 这一类关于世代嬗递之事实原是可以有许多不同的解释的,我们往往各就我们的成见说话。因此,最妥当的办法是利用别种的哺乳类的动物,在实验室里试验一个清楚。

近年以来,这方面的试验倒也不一而足。最受人称道的是美国考奈尔大学医学院院长司徒卡德(C. R. Stockard)所做的一个 〔56〕 。司氏把酒精化成气体,迫使牡的豚鼠(一名荷兰猪)(guinea-pigs)用口鼻吸取,每天吸,吸了好几个月。后来这些豚鼠生产了子女,这子女一辈自身虽没有吸取酒精,但身体上确乎表现许多缺陷,甚至于上一辈原先表面上没有缺陷的,它们的子女也一样的有缺陷。

过了几年,英国德仑姆女士(F. M. Durham)和渥兹(H. M. Woods)又合做了一种研究,目的在把司氏的结果,再度证实一下。 〔57〕 他们也用豚鼠,也迫使它们吸取酒精的气体,每七天中吸取六天,吸了不止一年。在这前后两种研究里,每一只豚鼠所吸取的酒精,在分量上是很大的,如果相对的比较,这种分量要在世界上任何大量的酒徒所能消耗之上。不过德女士等研究的结果,并没有在下一辈的身上发见什么缺陷。因此,他们以为司氏所用的材料,在血系上也许本来就不健全,第二代所表现的缺陷本来就隐蓄在上一代的精质细胞里,不过到此适逢其会的呈露出来罢了。

在这先后两种关于豚鼠的试验之间美国又有两位专家用天老的鼠种做过一度试验,并且做得非常的仔细。他们的做法也是差不多的,就是让老鼠吸取酒精,除了星期日以外,每天吸取,一起吸了又十代之久。在一六八八只老鼠中,酒精所引起的不良的影响是有的,特别是在眼部。不过这些眼部有缺陷的老鼠交配以后,他们的子女却并不表现同样的缺陷;这些子女自身是没有吸取酒精的,为的是要看上一代的吸受对于它们究属有没有影响,结果是没有。子女中间只有一例是眼部有毛病的,但后来证明这毛病是不遗传的,而同时在对照用的材料里,即始终不吸取酒精的老鼠中间,倒发见了两个有眼病的例子;足征这眼部的缺陷是和上代吸受酒精没有关系的了。 〔58〕

酒精在生理上可以引起直接的危害,是谁也不否认的,不过我们这一类的试验,可知无论一个个体吸受或饮取多大分量的酒精,也不足以引起遗传基因(gene) 〔59〕 的突变。显而易见的是,基因这样东西是相当的固定的,就是我们的本性是相当的难于移动的。假若不是如此的话,地球上的生命也许在百千万年以前早就归于寂灭了。

如果如上文所论,大量的酒精既不能在其它的哺乳动物身上引起什么基因的突变,则分量比较要少得多的一些酒精大概决不会在人身上引起这一类的变化。人类饮酒,到如今已经有好几千年的历史,在这几千年以内,比较脆弱的血系,曾经酒精和其它理化的因素的层层洗伐,而遭受淘汰, 〔60〕 也许是一大事实,若说因酒精的侵蚀,以至于引起遗传上的根本变化,揆情度理,是不会的。在饮酒过度或酗酒成性的家世里,我们固然发见种种身心衰颓的弱点,但我们应当知道,二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因果关系,即前者不是因,后者不是果,而二者同属另一种因的果,即遗传本质的恶劣是。正唯其本质恶劣,所以才表现为身心两方面的种种缺陷;也正唯其本质恶劣,所以才有酗酒的倾向,而酗酒的倾向或酗酒现象(alcoholism)实际上就是身心缺陷的一种或本质恶劣的种种症象之一。 〔61〕 另外一路的试验证明凡属神经系统脆弱的人最容易有酗酒的倾向,由此也可见我们上文的这一番理论是大概不错的。 〔62〕

各种所谓“种族的毒物”,即有人以为足以引起精质的变迁的各种化学物质里 〔63〕 ,酒精而外,只有一种是值得我们比较严重的考虑的,那就是铅 〔64〕 。目前我们在这一方面的研究还不多,因此我们还不能作什么定论。不过铅有铅毒,它的足以影响体质细胞是一个事实,其足以侵袭到精质细胞,也完全是可能的事。不过侵袭是一事,侵袭而引起基因的变化,从而改变下一代的品性的遗传,却又是一事。幸而人类和铅的接触并不多,除了少数的工业而外,一般的人是难得和它发生关系的。

不过我们如果考虑到镭锭的放射,情形就要清楚得多了。镭锭的放射和爱克斯光都已经有人发见可以激起精质细胞中的突变,在植物中如此,在人以外的动物也是如此,所以它们在人类身上也可以引起突变,是可以无疑的。

达尔文和比他稍稍后来的生物学家和演化论者承认一切生物都有变异,而此种变异是生命的一个内在的特点,完全从内部出来的。达氏与其徒的演化观的基本假定之一是一切变异是遗传的。后来我们知道这是不尽然的,变异的一部分事实上并不遗传,即不由遗传而来,而是环境影响下的一些波动似的变迁罢了。至于变异究属从何而来,一向也很少人了解,一直到最近的几十年,我们才找到了一些端倪。我们现在知道大部分的变异并不是由于新的改动,而是由于原有的基因的离合不常与重新排比(见下章)。我们现在也明白,基因的真正改动也是有的,不过比较的难得,那就是一再说过的突变了。突变的结果,不但基因的结构起变动,它对于品性的影响也要起变动。突变既不多遇,所以在演化的因素里它并不是最主要的一个。 〔65〕

基因的突变既可由爱克斯光与镭锭激发,于是生物学家就很自然的要问,安知天然的种种突变不因缘于地球的镭锭活动或整个宇宙的镭锭放射作用呢?我们对于这个问题目前还不能作什么肯定的答复,但这是很可能的;因为爱克斯光所激发的突变或基因变化在性质上和自然界所发生的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只是,突变发生的速率,在自然界是很慢的,在爱克斯光放射之下,则可以加快罢了。

突变是随便发生的,是无目的的发生的。如果在品性上产生某一种影响的基因发生突变,其它发生同样的影响的基因并不跟着发生突变。在同一染色体 〔66〕 上而毗连着的基因也并没有同时发生突变的倾向。差不多所有的突变是对于个体有害的。真正有用的很少。也许另外有很大的一部分是不关痛痒的。

这一类的事实可以告诉我们,爱克斯光一类的放射作用尽管可以在我们身体上引起基因的变化,但要用了它来引起对我们有利的变化,大概是不可能的。我们可以很肯定的说,放射的影响是事先无法预期的,不过此种影响的弊多于利,我们又比较的可以断言。

还有一层,自有放射的试验以来,所发见的由人工引起的突变,似乎是全都属于隐性的一方面,所以在受过放射的人的第一代的后辈身上是不会表现出来的,要是不遇到同样的基因,可以好几代以至于好几百年,也不会呈露出来。

孕妇的生殖器官,如果接受过这一类的放射作用,那一胎的子女便不免受伤,出生以后可以表现种种身心的缺陷,固然不一定每一例都如此,但这种例子也还不少。但放射作用的接受,如果不在怀孕的时期以内,则日后所孕育的子女身上并不表现什么缺陷。 〔67〕 不过就动物试验的经验说话,这种放射作用也许一样的有害,说不定它在精质细胞里暗中引起一些变化,暗中传递到后来的世代,而终于表现为不健全的品性。

因此,从优生的立场说,如果一个女子前途想生育子女的话,她的卵巢部分最好不要采用镭锭放射或爱克斯光放射的治疗方法。在身体的别的部分,这当然不成问题,不过同时还要小心,要在放射的时候,让生殖器官得到适当的保护。固然这是单就比较强度的放射作用而言,如果放射的力量很轻微,例如摄取爱克斯光的相片时所用的程度,那是不至于发生危害的,至少这种前例还没有过。

在结束这一章以前,在“本性难移”的题目范围以内,还有一个比较很通行的愚信 〔68〕 是值得在此加以辩正的,就是所谓“胎教”或“胎期印象”("maternal impressions")。

在以前,许多很有见识的人相信一个孕妇的思虑,情绪,以至于日常的经验可以影响到她的胎儿。这种人现在还是不少;至于见识不足的一般人,无论中外古今,更笃信所谓“胎期的印象”。 〔69〕 这种印象大体又可分为两类。一是一般的,例如,妇人在怀胎的日子里,如果能多听音乐,与多看名画,则所生的子女可以有些艺术的天才。二是特殊的或具体的,例如,孕妇见闻所及,如果有什么特别的事物或特别的境遇,足以引起恐怖,或留下深刻的印象,则所生子女的体态上会留下一种“记”或一种“痣”之类, 〔70〕 英文叫做“markings”,而这种“记”的部位又往往和当初见闻到的有些呼应,有些相当,而不是随便发生的。

为易于了解起见,我们举一个假想而很在寻常意料之中的例子吧。孕妇在手臂上受了一次伤;生产以后,在婴儿的同一条手臂上,以至于差不多的地位上,发见一个像疤非疤的印痕。这就是所谓胎期印象的结果了。不过问题是,这种印象又是怎样传下去的呢?这不属于所谓后天获得性的遗传,是一望而知的,因为后天获得性势须假手于精质或精质细胞,而孕妇于接受印象的时候,胎儿事实上已大体长成,无法变动。因此,我们不能不假定,如果此种印象真能传递的话,势必假道于母子之间唯一联系的东西,那就是胎盘。印象由母体以入于胎盘,由胎盘以入于子体,再由子体表现出来,成为一个品性。但试问这是可能么?

这是不可能的。这一类的印象或影响,要传达到胎儿,势须先经过母亲的血液。试问母亲的一个创伤,或任何其它经验到的事物,是不是必须先在母亲的血液里溶解了,成为一种流质,然后经由胎盘,传达到胎儿的血液里,然后再凝聚起来,而终于在胎儿手臂上第二度表现为一个瘢痕。逻辑上这是不得不尔的,但理论上是绝对不通的,事实上也是决不会有的。凡属稍有知识的人,但须平心略加推论,就可以恍然了。

如果胎期印象真可以在子女身上呈现为品性的话,那天下可能的奇事真还不知有多少。例如婴儿哺乳要用牛乳,那婴儿长大起来便可以像牛。雇用乳母的人家,婴儿至少在面貌上可以像乳母,而不像本生的母亲;在中国确有这个通俗的信仰。 〔71〕 这一类捕风捉影的事,我们当然知道决不会有,而在理论上和胎期印象的传递是一样的讲不通,如果胎儿可以接受印象,何独一出母胎的婴儿便不能更直接的接受这一类的印象?如果后者不能,那界线究应从何处划起,又何以一定要划一个界线?如果前者讲得通,而真正可能,何以后者讲不通,而不可能?

我们如果再进一步的加以盘诘,我们第一点要问到的是印象所发生的时间。根据胎期印象的说法,则一个婴儿身上的记痣之类,势必在胎期内发生得相当的迟,即一定要等到孕妇受到特殊的刺激或惊惧以后。孕妇也许被一条狗惊了一下,因此,他们说,生出来婴儿就带着一副狗脸。我们若就产母加以询问,受惊是在什么时候,她一定说,大概是得胎后第三个月以至于将近第六个月,在满三个月以前大概是不会的。

不过我们应当早就知道,满两个月的胎儿,身体的各个主要部分已经分化得大致完全。而在那时候,孕妇大都还不知道自己究属怀着孕没有,等到她知道的时候,即在三个月以后以至于四五个月,再接受什么深刻的印象,事实上对于胎儿的品性已绝对无法加以左右,因为它已经大体长成,一切已经是具体而微的了。胚胎学发达以后,我们知道得很清楚,发育上如果有错误而终于引起比较严重的缺陷的话,这种错误大部分是内在的,是从胚胎本身发出来的,而其发生的时候大抵在成胎后最初的三四个星期以内,在那时候,无论孕妇的意志如何坚强,好像是要什么可以有什么,或如何不坚强,以致容易接受外感,恐怕是无法左右胚胎的发育的,这其间理由不止一端,最简单的是她还根本不知道肚子里怀着孕。在时间方面,还有一点也是值得提到的,女子怀胎少则七八个月,多则九十个月,都不为不久,在这样长的一个时期里,除非她与世完全隔绝,或五官不聪明,四肢不灵动,要完全不遇到一些可惊可怪的事物是绝对不可能的,即绝对不能完全避免一些胎期的印象;然则试问人口之中,表现所谓“记”、“痣”一类特征或各种缺陷的分子,又何以如是其少呢?女医生女看护,因为治病或接生的关系,所见到的可惊可怪以至于不忍见闻的事物恐怕比谁都要多些,又何以她们所生的子女和一般母亲所生的子女并无二致呢?

达尔文的著作里也提到过一个胎期印象的例子,但他并不相信,并且用过一番很合逻辑的话加以辩正;有到科学的头脑如达氏,所见自是不同,很值得我们参考一下。呼克尔爵士(Sir Joseph Hooker)是和达氏同时的一位植物学家与地质学家,并且是达氏最亲密的朋友,某一次他和达氏通信的时候,提到一个很有趣的例子,认为足以证明胎期的印象是可以传递的。呼氏有一个女的亲戚生了一个孩子,这孩子身上有一个“黡记”,据这位亲戚很肯定的说,这“黡记”是有很确实的来历的。她在怀孕的时候,曾经向朋友借到一本很贵重的书,朋友嘱咐她要特别小心,切勿有所污损,可是很不幸的,她在书上沾了一大滴墨水,当时她真是大吃一惊,后来又是十分懊丧,于是印象所及,终于在孩子身上留下这一大滴墨水似的“黡记”。呼氏大概很相信这位亲戚的话。达氏回复他说:“如果你以后再得便写信给我,我很盼望你可以告诉我,你究竟根据些什么理由,居然会相信你那位令亲的一番想象之词,一番‘想当然耳’的解释。我自己也搜集了一些这一类的零星的资料,资料是真的,但那附带的解释我却不敢置信,我以为都是‘事有巧合’罢了。亨特(W. Hunter)以前在产科医院里的时候,对我父亲说,孕妇入院等待生产,他总要问她们,自从怀孕以来,遇见过什么可以惊怪的事物没有,结果当然都有,他把她们的答复逐一记载下来,一起记载了有好几千个之多,但生产以后,再就婴儿身上逐一加以检查,竟没有一例是应验的,绝对的一例都没有;婴儿的体格上固然也偶然有些不大正常的品性,对于这些品性,产母也自不免有她们的解释,但这都是事后想出来的,就是先有了头,然后再现做一只尺寸相当的帽子套上。”

亨氏这一类的观察,凡属产科的医生大概多少都有一些。但他们关于胎期印象的报告,我们从没有见到过,大概是一个都没有。做母亲的,也只要对于这问题稍加思考,也就明白这是一种无稽之谈,胎期的印象虽多,子女的发育大都很健全,即或间有不大正常之处,那大概是别有原因,而和此种印象全不相干。尽管此种不大正常之处和胎期的某一个印象有些相像,有些类似,那也不过是适逢其会罢了。达尔文的解释是最合理的,孕妇的印象和婴儿的缺陷之间,只有一个先后的关系,以至于先后巧合的关系,但先后的关系(sequence),并不就是因果的关系(causation)。

胎期的印象有好有坏,如果坏的必须避免,好的就理应培植了。那就成为所谓胎教。胎教的愚信是很普遍的,也是很古老的,因为它是积极的,是创造的,人生不能没有教育,如果教育能在胎期以内即行开始,岂不是比较的可以一劳永逸? 〔72〕 又因为本来是遗传上可能发生的结果,很容易误认为胎教的结果。例如一个孕妇,切心的愿望她的未来的子或女可以成为一个音乐家,即生而有些音乐的天才,于是她就天天切心的想,并且天天的拨弄乐器,她满心以为这一类意志与行为上的努力可以发生功效。既而所生的孩子确乎表现一些音乐的才能,年事稍长,也确乎成为一个有相当造诣的音乐家。她当然是高兴极了,她在怀妊期间的一番苦心孤诣终于应验了。她于是更进一步的替胎教之说作见证,作说客。她却不知道她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而其一恰好又是错误的。其二又是什么呢?如果她就她自己的家世以至于丈夫的家世调查一下,她大概可以发见音乐的兴趣和才具是一方或双方所原有的一个遗传品性,而她的儿子的精质里原就包含着这种品性的基因。她所以切心于希望她的子女成为音乐家,而自己又能拨弄,就表现她自己也未尝没有这一部分的遗传。有到这种遗传,她不切心的想望,不天天的拨弄乐器,以至于对音乐以及一切有节奏的东西表示厌恶,也无害于子女的成为音乐家;如果没有,那一番胎教的努力也是徒劳无益的。 〔73〕

总之,我们要在胎期以内,在身心两方面促进婴儿的品质,或预防此种品质的变为恶劣,是非失望不可的。儿童的发育,所根据的是两个生殖细胞结合后的精质中的种种潜在的性能。孕妇的态度与行为,尽管立意想影响胎儿的某一个相当的部分,事实上决不能有所左右。孕妇是有责任的,但她的责任不在教育,而在卫生,她无须注意胎教,胎教是虚的,她应当注意胎养,胎养是实的。所以在优生的学术里,不用说,胎教是没有地位的。

胎养是很实在的,也是很迫切的需要的。胎儿的营养完全靠着母体,而其发育的健全与否,遗传而外,当然要看营养的质和量。如果营养有欠缺,胎儿的发育自必受到影响,不过我们在讨论胎教以后,应当特别注意,这种影响是属于一般的健康性质的,而决不会表现为缺陷、印痕一类的特征。如果孕妇的身心健可,她对于自身与胎儿的营养的供给大抵也不会不好到什么程度,因此胎儿的发育也不至于不正常。反之,如果身心本来不大健全,又加上怀孕的重任,喜怒无常,爱恶不定,遇到特殊一些的刺激,又容易发生大惊小怪的反应,则自己的体力既不免更趋衰弱,胎儿的营养势必牵连的受到限制;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婴儿当然也是不健全的。所以所谓胎养,所包括的不止是直接的营养,凡是和营养有关的一切事物也都在内。所以孕妇要特别的摄生。

总结上文,我们日常生活里所接受到的种种影响,包括我们自己的思虑与努力,包括气候风土,后天的残废及其它不幸的遭遇在身心两方面所引起的变动,一切所谓毒物的浸淫,对于我们的精质细胞似乎引不起任何影响,至少我们没有发见过有什么比较具体的影响,可以供我们指摘。高度的放射是一个例外,但我们可以暂时搁置不问,因为它不属于日常生活范围以内。

如果日常生活里的事物可以发生影响,但发生得非常迟缓,非寻常耳目之力以至于科学仪器的力量所能觉察,或影响的性质与生活的利害无干,有之不为多,无之不为少,那我们也可以搁置不问,因为它和优生的学术很不发生关系。迟缓到几千年几万年以上,或细微到不能觉察的程度,或有若无,实若虚,优生学不是管不了它,便是无须管它。

所以真正讲求优生或种族改良的人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在精质的自然变异与人为离合上想办法。自然的变异要靠突变,事实上他也是无能为力;他不能把我们所有的遗传的可能性,像诗人所歌颂的“象心适意的重新范铸”一下。他只能把原来有的,现成的,老老实实的收受下来。但对于精质的人为的离合,他却可以有一些主张,作一些擘划。不用说,这种主张与擘划也不是出乎他的匠心独运,而是效法自然的一种结果。男女的匹配有成败,有迟早,匹配后所生子女的多寡,因为匹配的成败迟早,与夫子女的有无多寡,下一代人口中各种品性的质和量,和上一代就可以有分别——这些原是一种自然的趋势,一切生物界都有,当然人类也有。优生学家所能做的,无非是因袭了这种原有的趋势,加以补充调整罢了。约言之,他所用的原料是人类原有的精质,他所用的手法是此种精质在质和量上的更合乎人生价值观念的分配。要改良种族,或提高民族健康的程度,我们只有这一条路,优生学家所恃的,也只有这一些长物,一些技能。

精质中包含基因,基因的不容易发生变动,即本性的难移,既如上述,则已往无穷数的世代以至于世纪里人类所经历到的品质上的变迁十之八九是从基因的聚散离合而来,是显而易见的了。所以遗传学家,优生学家以至于一般的生物学家最感关切的事物就是基因,就是遗传的物质基础中最小的一个单位。我们在上文说过,一个婴儿的起点是极端的微渺的,如今也可以说,它就托始于一大堆的基因,此外别无长物。无论它有多大的潜藏的能力,无论它前途成为一个多么伟大的人物,一切的因素都囊括在这一堆基因之内。它在发育的时期里,以至于成人以后,未必把所有的潜在能力都给利用,都化成品性,但我们应知潜在的因素总要比呈现的品性,在数量上要大些,在范围上要广些。

我们的起点既然只不过是一堆的基因,可知我们的身体是从基因所引伸出来的东西,基因是本,身体是末;但既有身体,身体就好比逆旅,基因好比旅客;身体就好比一辆车,而基因就好比搭车的人。搭到那里去呢?搭到下一代,下几代,以至于无穷的世代。所以身体和基因,虽有联系,可以说是截然二事,所以体质细胞与精质细胞也是截然二事;体质与精质也是截然二事;基因就是精质所造成的。

“人孰不死?”“死是生命的归宿”,一切生命要归宿,不止是人。这是一个最普遍与不可避免的事实。不过,也不尽然。单细胞生物的研究告诉我们,永生不死的例外也正有。例如草履虫一类的单细胞的动物,生活到相当时期以内,就对分为二,成为两个草履虫,在形态与结构上与当初的一个一般无二。我们可以说当初的一个草履虫死了么?我们不能。它不但没有死,并且享受着更丰富的生命。这第二代的两个草履虫后来当然也如法炮制的分裂,于是由二而四,由四而八,以至于无穷。草履虫一类的生物,因为它们用这种分殖的方法,可以说真是永生的,不朽的。

韦思曼是第一个研究所谓“精质不绝”(the continuity of the germplasm)的专家,精质不绝的学说也是由他创出来的。他说过,这种永生不死和希腊神话里神道的永生不死是不一样的;希腊神道的永生是由于他们不会受创伤,受了也不足以致死。中国人所了解的神仙大概也是如此。草履虫则不然,它是脆弱到万分的,所以环境一不顺适,可以顷刻间毁灭好几百万条的生命。不过如果环境顺适,一贯的顺适,它真可以长生不老。我们是死生有命,大限到时,谁也逃不了,但草履虫没有这个大限。正合着诗人的一句话:“因危难而死,是常有的,因年老而死,是永远不会的”。

我们特别说到草履虫一类的单细胞的动物,为的是它和高等动物的精质细胞有许多方面是相像的。有人把精质细胞和单细胞动物相比,不免把相同之点说得太过分了些。但两者之间,确有若干基本的相同之点,则不容否认,生殖都用对分的方法,是一点,同属一个细胞,而内部的结构大致相似,也是一点。所以只要环境顺适,精质细胞在理论上也应该可以长生不朽。事实上这种顺适的环境究属有没有呢?是不是常有呢?

我们的答复是正面的。细胞学者以及体素学者的研究明白告诉我们这种环境是有的,并且是一个常例,甚至于早就成为演化过程中的一个不二法门;那环境不是别的,就是一切多细胞的高等动物的躯壳。到此,我们不妨追想一下我们在生物学入门课程里所读到过的精细胞的发育史。男女各有其精细胞(gamete),男的我们直接叫精细胞,女的则叫卵细胞,两个细胞结合以后,即受精作用发生以后,就成为一个胚细胞(zygote),这就是胎儿的起始,胚细胞对分为二,二分四,四分八,……终于成为一个个体,成为一个人。

体质细胞是从精质细胞分裂出来的,不过既经分裂出来,两种细胞就有不能相提并论之处。前者是比较分化的,以至于专化的,有的成为血液细胞,即血轮或血球,有的成为神经细胞,骨质细胞,肌肉细胞,……各有各的用途,各有各的专司;而后者则始终保持它的原始与不分化的状态,除了生殖以外,是不适用于任何生理的功能的。胚细胞在没有分裂以前,我们叫它是一个精质细胞,但体质细胞又是什么时候分裂出来的呢?这要看物种说话了,大抵在胚胎发育的初期以内,胚细胞经过若干次分裂以后,体质细胞和精质细胞便分道扬镳的发展,不过分道的后先迟早是因物种而有不同的。

德国的细胞学家波维里(Boveri)是这方面最早有所发见的人。他研究一种蛔虫的胚胎发育,发见体质细胞和精质细胞的分道发展是在第一次分裂时就开始的,可以说是再早没有的了。胚细胞经第一次分裂而成两个细胞以后,其中一个虽继续的分裂,但分得比较慢,并且仅仅分裂而不分化,终于成为精质细胞的系统。其它一个则分裂的速率比较大,并且多分裂一次,分化的程度即深一分,终于成为一条蛔虫的各种器官,以至于躯体的全部,这就是体质细胞的系统了。而精质细胞的系统也终于被体质细胞的系统囊括起来,从此它虽在体质细胞系统之内,而并不相属,不成为体质细胞系统的一部分。这精质细胞的系统就是下一代蛔虫的根源了,而到了下一代,这一个过程又重新经历一遍,不知多少世代的蛔虫就是这样传下来的,并且还要依样的传下去,至于没有穷尽。

根据了这个比较最简单的蛔虫的例子,我们可以明白精质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了。生物学者对于精质的定义是:“父母身上的一部分的物质,不与父母俱死,而和子女同传的,叫做精质”。看了上文的例子,可知这定义是既简洁而又切实的。我们只须略加想象,可知精质也好比一条河流,溯流而上,顺流而下,都好像没有穷极可寻,真是源远流长,两无底止。蛔虫的精质虽不过是一支细流,但蛔虫必有其所从演化而出的其它动物,其它蠕形的动物,而这种动物亦自有其精质之流,蛔虫的精质之流到此便回溯到了一派较大的支流;如此不断的往上追溯,我们终于可以到达最早的精质的干流,精质的长江大河,那就是地球上有生命的始基了。反过来,顺流而下,在已往的演化史及未来的演化的前程里,说不定有新的物种曾经从蛔虫演化出来,或可能的于前途演化而出,则就精质而论,岂不是细流之外,又分细流?经此一番想象,可知我们对于物种演化的最概括的看法,是把它当作一个流水的系统,有干流,支流,细流,而流派之间,又呈一种极度的错综纷歧之象。把它当做一棵盘根错节,枝叶纷披的大树看,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74〕

读者至此,一定要问,蛔虫如此,其它动物,包括人类在内,是否也如此呢?是否同样的可以在显微镜底下观察清楚呢?我们的答复是:情形大概皆然,但清楚的程度却都不及蛔虫,因为高等动物的环境比较复杂,胚胎发育的过程也比较繁变,所以比较的不容易观察,要把精质不绝的源委和盘托出来让大家看,自是更难。不过生物学家前后所已看到的,也已经远不止一二种动物了,而至今还没有发见过一个和精质不绝的理论相违反的例子。因此,生物学界认为我们要把这一番理论概括成一条生物学的定律是完全合乎情理的。所以从韦思曼以来,生物学里就多了一条“精质不绝律”。

世界上一切有生的物类,如果综合了看,可以比做一个水的系统,也可以比做一棵大树,已见上文。如今我们也可以把它们比做一个血缘的网,中间包括无数的脉络,而每一根线条都代表一个祖传的血系,越往上溯,线条的数目越减少,而专化的程度也越降低,终于溯到一个纲,即所谓纲举目张的纲,或一个总结,那就是一切生物所托始的第一个单细胞了。这血缘网的脉络既无往而不通,则凡属一个个体,或一个人,事实上是一个一切物种的继承者,他背上驮着全部的生物的历史。也可以说,每一个人也是“生命之质”的一个短期的监护人,期限到了,就得把它移交给下一代。从演化的立场看,他的所以有这数十年的生命,最大的目的就在对于这一点点宝贵的遗业努力的监护于先,谨慎的移交于后。从同样的立场看,也就是从造化的立场看,他个人是没有多大用处的,如果他不办移交,把委托给他的事物糟蹋了,即及身而止,不留后辈,那他就等于虚度了一生,在造化看来,有了他不为多,无了他不为少。这生命之质又好比一盏灯,一个人是守这盏灯的人,也是传这盏灯的人,如果到他手里,灯就灭了,他也就有负了他的重寄。 〔75〕

所以从为人父母的人看来,永生不朽不止是一个希望,而是一个可能的事实。寻常所谓死亡,只不过是一大堆十分专化了的体质细胞的死亡罢了,只要精质细胞绵延不断,不但可以在每一世代里造作出另一大堆新的体质细胞来,并且可以让许多心理与精神品性寄寓在它们中间,从而发为文章事业,推陈出新,永无穷极,则一个常人所引为深虑的死亡现象实在是算不得什么。如此,体质细胞尽管死,一个人的生命还是寄寓在他的子孙里面,他还是活着,好比无数代的祖宗的生命寄寓在他自己的身上而活着一样。所以在优生学家的眼光里,永生或不朽不止是诗人的一个形容词,或神学家的一个概念,而是一个真实的东西,其为真实,与心脏的跳动,肌肉的生长,或意识的运用,并无二致。

这一番精质不绝或不灭的理论,教我们对于人伦的关系,也可以多一个新的看法。西洋人有一个说法,说儿子之所以像父亲,是因为父亲好比一方木块,而儿子是木块上的一片。如今看来,这说法是不准确的,实际上二人是同一木块上的前后两片。儿子之所以为某一种的儿子,即儿子之所以有各种品性,无论为善为恶,为贤良,为不肖,做父母的,除了当初彼此选择做配偶的时候要负一些责任外,其余可以说是不负任何责任的。还有一个有趣的看法,就是父子二人,名为父子,实际上可以说异母的弟兄,因为彼此的父系精质虽是一个,而母系精质却有两个。并且谁是兄,谁是弟,也还有问题,表面上父先出是兄,子后出是弟,但子的精质年龄要比父老一代,如果年长者为兄,岂不是又当别论?从严格的生物学立场看,父与母不是子女的产生者,而是一派精质的保管者与监护者,保管得法,监护有方,时空两间的条件如果合适,这一派精质就有机会延续,其实际的表现是一个子或女。也可以说,精质是子女的本身父母,而寻常的父母是子女的寄父母或养父母。

英国生物学家汤姆孙(J. Arthur Thomson)有一个很好的比喻,值得我们引来参考。他说,我们如果不大明白精质与体质的分别和两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只须“想到一个烤面包的人和他所有的一种很名贵的酵粉;他每次烤一大块面包的时候,总要用一些这种酵粉,但他一面用,一面却始终保全着这种酵粉的原状,并且在数量上也可以取用不竭,尽管烤上多少次或多少块的面包,酵粉的成色与分量还是不变。如今造化就是面包师父,大块面包是人的身体,酵粉是精质,烤一次面包就是一个世代”。

我们从遗传学的眼光,把精质与体质的不同的功能和相对的轻重认识清楚以后,我们就可以明白,我们不讲求种族的改进则已,否则我们的对象一定是精质,而不是体质,惟有精质的改进才是根本的与澈底的,而不是浮面的与粉饰的。百年以来,改进的社会学说,不为不多,改进的社会方案与实际的措施,也不为不周到不努力。甚至于一部分的学说,方案,措施,又未尝不用“种族改良”的旗帜来号召,而社会的病态不但没有减少,并且有变本加厉的趋势,原因虽不止一端,而改进家对于精体两质,未能有充分的辨识,实在要负很大的一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