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一般人的看法是,

悲剧的局面紧张到最高度,喜剧的穿插可以把它暂时放松一下,

所以这种穿插叫做“喜剧的放松”(comic relief)。

其实,我们读到这种穿插时,悲剧感不但没有放松,而且特别加重。

有人说过,人生对于能想的人是一部喜剧,对于能感的人是一部悲剧。这句话确实说得很好。人生只是那么一回事,看你拿来应付它的是理智还是感情,它呈现于你的面貌就不同。你如果跳进去亲领身受其中的情感,你就尝到其中的甜酸苦辣的滋味,不由你不感到人生的可悯;你如果跳出来想一想,在旁观者的地位作一番冷静的观照,一切悲欢得失便现出许多丑陋和乖讹,不由你不感到人生的可笑。这分别全在态度的执着与超脱:“感”必须执着,必须设身处境,体物入微,于亲领身受中起同情的了解;“想”必须超脱,必须超然物外,视悲欢得失如镜纳物影,寂然无动于衷,但觉变化光怪陆离,大可娱目赏心而徜徉自得。“感”是能入,“想”是能出;“感”是认真,“想”是玩索;“感”是狄俄倪索斯的精神,“想”是阿波罗的精神;“感”是严肃,“想”是幽默。

人不单纯地是理智的动物,也不单纯地是感情的动物,在实际上我们能感也能想,所以人生向来不单纯的是喜剧,也不单纯的是悲剧。我们对于上文的引语应该补充一句说:人生对于能感而又能想的人是诗。诗像华兹华斯所说的“起于由沉静中回味起来的情绪”。这就是说,情绪在实际人生中经过感受,在艺术中由感受转到回味、观照或是悬想。问题在感受之后,我们何以要加以回味?简单地回答是:回味是一件有趣的事。希腊人给艺术下定义,说它就是“摹仿”。这看法在已往屡次被人误解和攻击,其实含有至理。我们可以说,回味就是摹仿。在想象中把实际发生的情境描绘一番,玩索一番。这道理本很简单,它和儿童游戏是起于同样的根源。游戏都离不掉摹仿。一个小孩儿看见一个人骑马,觉得那很好玩,于是取白垩在地上画一个粗略的人骑马的图形,或是取一个竹棍放在胯下,当作马骑着走。这个活动就是他对于人骑马那个情境的回味,他就在这种回味中获得乐趣。他无马可骑,或是他不能骑马,这是自然界一个欠缺,一个限制,可是他把它画出来或戏拟出来,画饼实在还可以充饥。这是欠缺的弥补,限制的解脱。这也就是他的自由的恢复,他的幽默。幽默的最后的定义就是人在跳开现实的缺陷与限制时所起的自在无碍的意识。回味就是一种幽默。

但是,回味是否真切,就要看感受是否真切。“想”必基于“感”,能出必基于能入,想象必基于经验;因此,幽默也必基于严肃。沉静中回味情绪,有如中国成语所谓“痛定思痛”,对于痛如无实际经验,思痛也就不免空疏肤浅,流于“无病呻吟”。诗是严肃与幽默两相反者的同一。它的胜境有如狂风雨后的蔚蓝的天空,肃穆而和悦,凛然不可犯而亦蔼然可亲。我们姑举莎士比亚的《皆大欢喜》剧中一首冬歌为例来说明,这首歌两章都以下列三行为复唱叠句收尾:

Most freindship is feigning,most loving mere folly:Then,heigh-ho,the holly. This life is most jolly.

友谊大半是假装,恩爱大半是傻事;

那么,呵!冬青树呵!

这个人生是顶快活的哟。

在描写人生的可悲之后,他向冬青树唱起“呵”!而突然说“这个人生是顶快活的”。逻辑的结论本应是“这个人生是顶悲惨的”,而他却说成适得其反。我们在“这个人生是顶快活的”这句话中见出诗人的幽默:尽管友谊是假装,恩爱是傻事,人生不因此塌台将他压倒,他比自然高一着,他有力量超过自然的限制;但是同时我们也见出诗人的严肃,这句究竟是极沉痛的话,它多少是失望者的强自宽解,尽管是那么说,我们还是觉得极端的寂寞,大有“终日驱车走,不见所问津”的风味。读这首歌我们的情绪可以说是喜,也可以说是悲。其实它不是普通意义的“悲”“喜”两字所可范围的。在实际人生中,悲喜处在相反两极端,而在伟大的诗篇中,悲中往往有喜,喜中也往往有悲,正如典型的如来佛面孔,你说不出那里是悲悯还是喜悦。这就由于严肃与幽默的同一,这也足见诗的无限。

幽默有浅深,它和所伴的严肃往往成正比,严肃愈紧张,幽默也就愈深微。例如下列两首民歌:

乡里老,背稻草。跑上街,买荤菜。荤菜买多少?放在眼前找不到。

——徐州民歌

十八岁个大姐七岁郎,说你像郎你不是郎,说你是儿不叫娘,还得给你解扣脱衣裳,还得把你抱上床。

——卫辉民歌

这两首歌都可以看成是悲剧。那乡里老与十八岁大姐同是命运的牺牲者,心中都有说不出来的苦楚。可是它们同时也都可以看成喜剧,两件事都是人生的乖讹,本不应然而竟然,想起来都很可笑。但是,如果我们仔细玩索,风味就大有分别。第一首的作者态度比较严肃,我们可以说,他的出发点是对穷苦人的深刻的同情,只可见幽默的是“放在眼前找不到”那一句话,而这句话实在说得极沉痛。第二首就微有嘲笑的意味,假如作者只是对于那位女子起怜悯,那怜悯也多少被较明显的幽默口吻掩住,而且诗的主人公可能是郎而不是姐,如果是郎,滑稽的意味就要更重些。总之,我们读这两首歌所生的心情微有不同,前者恻隐多于娱乐,后者娱乐多于恻隐。前者是较深微的幽默,因为严肃的程度较深。

情绪中最辛辣的莫过于怨恨,最深挚的莫过于恩爱。恨则“衔之刺骨”,爱则“念念不忘”。这两种情绪在实际人生中是水火不相容的,可是在讽刺中往往达到同一。诗人对于讽刺的对象显然怀有怨恨,不怨恨就不会加以讽刺;但是如果纯然是怨恨,深恶之就必痛绝之,重则置之死地,轻则“掩鼻而过之”,讽刺绝不如此,它多少都带有规劝、纠正的意思,这就是对于所讽刺的对象存有几分爱惜。讽刺的态度无疑是幽默的,它的动机仍然是善意的,严肃的。例如《魏风》的《伐檀》:

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漪。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悬貆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这是伐檀者站在清苦的劳动者的地位看不劳而获的贪官,怨恨之意显然,接连两句质问似郑重其词亦似调侃,既泄自己的不平,也促对方的反省。“彼君子”可以看成拿给贪官对照的模范人物,也可以看成贪官自己(即上文“尔”);如果把他看成“尔”,正话反说,幽默更为深微。

讽刺必带有高度的严肃,才见出温柔敦厚。如果毫无严肃性,它就流为浅薄的嘲笑。这还是上文所说的情与理两个出发点的分别:讽刺出于深情,它就自然严肃;出于巧智,它就纯然是游戏。例如苏轼嘲陈季常怕老婆的几句:

龙邱居士亦可怜,谈空说有夜不眠,

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手心茫然!

只是写一个滑稽的性格处在一个滑稽的情境;一位信佛居士正在谈佛理之际听到妻子的詈声,吓得拄杖落手。狮子吼在佛书中,本是指佛说法的洪亮的声响,现在移作妻子的吼声,自然是很幽默,但是,我们在这四句诗中,玩味不出什么深刻的情绪,首句的“可怜”意思实在等于“可笑”。

诗是严肃与幽默的同一,所以,悲喜剧的分别是一个庸俗的分别。悲剧的主角在极沉痛的情境中,往往说几句幽默的话嘲笑自己。哈姆雷特的母亲和叔父私通,把父亲谋杀了,正在这个时候,他的学友从远道来看他,他问学友的来意,那人回答说:“送你父亲的丧。”他却加以否认说:“你来是参加我母亲的婚礼。”这句话显然是调侃,却极沉痛。莎士比亚就在这句有喜剧性的话中,表现出哈姆雷特的悲剧。趁此,我们也可以略谈悲剧中何以有喜剧的穿插。从前一般人的看法是,悲剧的局面紧张到最高度,喜剧的穿插可以把它暂时放松一下,所以这种穿插叫做“喜剧的放松”(comic relief)。其实,我们读到这种穿插时,悲剧感不但没有放松,而且特别加重。读者不妨自己把《哈姆雷特》中掘墓景与《麦克白》中敌门景仔细玩味一番,就会明白这个道理。这种穿插不是“喜剧的放松”简直可以说是“悲剧的精髓”(tragic essence)。

诗的功用本在引起同情的了解,读者的心情理应逼近作者的心情,无论那是严肃或幽默。但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读者的主观态度往往影响到诗的意味与情形。例如古歌:

公无渡河,公竟渡河;渡河而死,将奈公何!

本是一首挽诗,它显然是一部四幕悲剧,伤悼一件沉痛的事。它的严肃的态度是不难理解的。作者是否带有幽默意味,我们不敢断言。但是,如果我们持几分幽默的态度去读这首诗,它马上就显得很幽默,这件惨事是不应发生而竟发生的,多少是人生中一种乖讹,主人翁似乎可怜亦复可笑。作这样看法,全诗的意味就完全变过,它不是伤悼,竟是埋怨,竟是讥嘲!暧昧在“将奈公何”,这是怨天命不可挽回呢?还是归咎于人谋不臧呢?决绝的叹息呢?还是责备的怨声呢?很可能地,这还是严肃与幽默的合一。“将奈公何”句同时含有这几种不同的意味。诗中常有这种暖昧的表现,所以读诗的难处在择定一个适宜的态度,以纯然严肃的态度读有幽默意味的诗,或是以纯然幽默的态度读骨子里很严肃的诗,都不免隔靴搔痒。

这道理也适用于诗的创作。诗是至性深情的流露,一个诗人如果只有幽默,对人生世相就不能起深刻的同情的了解,只能看出它的浮面的丑陋乖讹,觉其可笑而不觉其可怜。这种人大半理胜于情,滑稽玩世。如果做诗,长处也只在轻薄地讽刺。轻薄地讽刺的风气最盛的时代往往不是诗的盛时,西方十八世纪是最好的例证;最长于讽刺的诗人也不是大诗人,法国伏尔泰(Voltaire)是最好的例证。但是,诗也是对于人生世相的玩味,多少是把它当作戏看,所以诗人也必有高度的幽默感,才能跳开实际生活的牵绊,无所为而为地欣赏事物形象本身。一味严肃而毫无幽默感的人多半不能诗,许多理学家,考据学家对于诗都是隔膜的,就是因为这个道理。

古人论《关雎》的话可以应用于一般诗:“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哀乐得中,是由于严肃与幽默的配合适宜。它们都经过回味,由自然进于艺术;观察移去了感受的辛辣,艺术净化了自然的粗糙。

(载1948年1月1日《华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