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子耶律铸之生证其卒,以其父耶律履之卒证其生

耶律楚材卒年有癸卯、甲辰二说。《元文类》五七,宋子贞撰耶律楚材神道碑,言癸卯楚材忤后后,即接云“以其年五月十有四日薨,年五十五”。“其年”云者,承上文癸卯言也。苏天爵元朝名臣事略》五,楚材传,则直云“癸卯薨,年五十五”。《元史》一四六楚材传则言楚材“甲辰夏五月薨于位,年五十五”。《太宗纪》同。

神道碑及《名臣事略》均云癸卯,何以《元史》改为甲辰?则以神道碑有“公以明昌元年生”之文,由明昌元年庚戌,计至五十五,当为甲辰,故加“甲辰”二字也。

然试以耶律楚材子耶律铸之生证耶律楚材之卒,实为癸卯。何言之?《湛然居士集》十二有乙未为子铸寿诗序云,“铸方年十有五”。由乙未逆数十五,当为辛巳。卷十四又有子铸生朝诗云,“昔年出燕然,辰当摄提格。鹑尾得凤毛,续后予无责”。摄提格谓戊寅,鹑尾之次于辰为巳,亦谓辛巳。《元史·耶律楚材传》附铸传云,“楚材薨,嗣领中书省事,时年二十三”。生于辛巳,二十三正当癸卯。《元史》既于楚材传改癸卯为甲辰,而同卷铸传年二十三之文却未改为二十四,盖不知其矛盾也。吾于此仍断楚材之卒为癸卯。

然何以解于明昌元年(庚戌)生之说?则“明昌元年”四字,神道碑实误也。碑云,“公以明昌元年六月二十日生。文献公谓所亲曰,‘吾年六十而得此子,他日当为异国用’,因取左氏‘楚材晋用’以为名字。公生三岁而孤”。

既曰“六十得子”,又曰“三岁而孤”,则研究耶律楚材之生,当先研究其父耶律履之卒果在何年。《元文类》五七,有元好问撰耶律履神道碑,云“明昌元年,进尚书右丞。夏六月丙午,春秋六十一,薨于位。八月辛巳,车驾临奠,谥曰文献。”

据长历,金明昌元年庚戌,六月甲申朔,丙午为二十三日,是楚材生四日而孤,非生三岁而孤也。可疑一。

履年六十而生楚材,六十一卒,是楚材生二岁而孤,非生三岁而孤也。可疑二。

据长历,明昌元年庚戌,八月癸未朔,无辛巳,则所谓“八月辛巳车驾临奠”者,非明昌元年也。可疑三。

若楚材果以元年庚戌生,生三岁而孤,则履当卒于明昌三年壬子;然明昌三年八月辛丑朔,亦无辛巳。可疑四。

考长历,明昌元、二、三年中,六月有丙午,八月有辛巳者,唯明昌二年辛亥。明昌二年六月戊寅朔,丙午为二十九日,八月丁丑朔,辛巳为初五日,因此知《元文类》耶律履神道碑“夏六月”之上实脱“二年”或“明年”二字。检《金史·章宗纪》,尚书右丞移剌履果以明昌二年六月丙午薨;而移剌履本传亦言明昌二年六月薨,年六十一也。

履之卒年既明,则楚材之生年可定。履以明昌二年辛亥卒,则楚材所谓“三岁而孤”者,当生于己酉也。

《西游录》云,“戊寅之春,三月既望,诏徵扈从西游”。西游之前,曾参万松三年。万松撰《湛然集序》云,“居士年二十有七,受显诀于万松;冒寒暑,无昼夜者三年。”《湛然集》八《从容录序》十二《琴道喻序》亦云“参万松三年”。是戊寅西游时年三十,而始参万松之年实为乙亥五月燕京被围之后。《从容录序》所谓“遭忧患以来,求祖道愈亟”也。乙亥年二十七,则亦当生于己酉。

然有左之疑问:

一、己酉为大定二十九年,何以楚材神道碑谓为“明昌元年”?盖误以章宗即位之年为明昌元年也。据《金史》,世宗以大定二十九年正月二日崩,章宗即皇帝位于柩前,明年改元明昌。今碑所谓明昌元年者,应为章宗即位之年己酉,而非明昌元年庚戌也。

二、己酉履年五十九,何以云“六十而得此子”?举大数也。履五十九生楚材,六十一卒,故楚材三岁而孤。

生于己酉,年五十五,则当卒于癸卯。《元史》轻信明昌元年(庚戌)生之说,故误改其卒年为甲辰。经以上研究之结果,诸史料应改正者有下列三点:

一、《元史》楚材传,应仍照楚材神道碑,不加“甲辰”二字。《太宗纪》同。

二、耶律履神道碑“夏六月”上,应照《金史》加“二年”二字。

三、楚材神道碑之“明昌元年”,当改为“大定二十九年”或“章宗即位之年”。

附年表

金世宗大定廿九年,已酉。正月二日金世宗卒,六月楚材生。

金章宗明昌元年,庚戌。二岁。

        二年,辛亥。三岁,父履卒。

元太祖     元年,丙寅。十八岁。

        十年,乙亥。廿七岁,燕京陷,始参万松。

        十三年,戊寅。三十岁,西游。

        十六年,辛巳。卅三岁,子铸生。

元太宗     七年,乙未。四七岁,铸年十五。

乃马真后称制元年,壬寅。五四岁,夫人苏氏卒,时铸年廿二。《双溪集》六,过国夫人墓诗,有“二十二年恩与爱”句。

        二年,癸卯。五五岁,卒,时铸归燕葬母。

        三年,甲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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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燕京学报》第八期(1930年12月)。据原稿校订。

《敦煌劫余录》序 [1]

《敦煌劫余录》十四帙,著录写经八千六百七十九号(中有缺号,有一号裂为二三轴者,均于检目注明之),今藏北平图书馆,原出敦煌县南四十里之千佛洞。

敦煌自汉至唐为中西交通孔道,人文极盛,外来宗教如佛、如祆、如景、如摩尼,皆先后集其间。是时雕版尚未大兴,书皆缮写,周、隋而后,造象之风寖杀,信佛者又以写经为功德,故佛经写本之传布特多。宋王明清挥麈录》载,雍熙初王延德使高昌,见佛寺五十余区,皆唐所赐额,寺有《大藏经》、《唐韵》、《玉篇》、《经音》等,又有敕书楼,藏唐太宗御札诏敕,缄锁甚谨,复有摩尼寺波斯僧各持其法。知高昌、沙州诸地,宋初韫藏文物尚富,且不止释典一门。《通考》载大中祥符末,沙州归义军节度曹贤顺犹表乞金字藏经,景祐至皇祐中,朝贡不绝,知此等经洞之封闭,大约在皇祐以后。

清光绪二十六年四月,洞中佛龛坍塌,故书遗画暴露,稍稍流布,时人不甚措意。三十三年,匈人斯坦因、法人伯希和,相继至敦煌,载遗书遗器而西,国人始大骇悟。宣统二年,学部咨甘肃有司,将洞中残卷悉数运京,移藏部立京师图书馆,即今所著录者是也。顾何以十之九九为佛经?则以国人研究古物,只能于有文字处求之,其无文字而为图像器物之属,初不屑也。有文字矣,其文非汉文而为中亚古代语言,亦不贵也。国人所贵者,汉文古写本,然汉文古写本为人所同贵,故佛经以外之写本,多已为捷足者所先得,其留遗者,又沿途为黯者所巧取,故今所存者只此也。

民国初元,予至北平,颇震惊八千轴之数,冀于此得佛教以外之宗教史料,尝就方家胡同图书馆检其目录,惜当时所写定者仅二千余号,以未窥全豹为憾,得“宇”字五十六号摩尼教经,以为瑰宝矣。

十一年春,予兼长馆事,时掌写经者为德清俞君泽箴,乃与俞君约,尽阅馆中所藏,日以百轴为度,凡三越月,而八千轴毕。知其中遗文异义足资考证者甚多,即卷头纸背所书之常帐目、交易契约、鄙俚歌词之属,在昔视为无足重轻,在今矜为有关掌故者,亦不少,特目未刊布,外间无由窥其蕴耳。

十三年夏,都人士有敦煌经籍辑存会之设,假午门历史博物馆为会所,予被推为采访部长,佥拟征集公私所藏,汇为一目。登报匝月,应者寥寥。予遂先就馆中录其副目,按部排比,略仿赵明诚金石录》前十卷体式,每轴著其原号、起止、纸数、行数及内容。原号者,由甘肃解部时所编之号;起止者,每轴首二行之首二字及末二行之末二字也。稿成,名曰《敦煌劫余录》,未及刊行,会又停顿。

十八年春,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属编《北平图书馆敦煌写经目录》。予乃重理旧稿,删其复出,补其漏载,正其误考,又越年余,今始写定。

夫写定之难,厥为首尾不具之残轴。轴首尾无经名,而轴中有品名,尚易定也;虽无品名,而其文为吾人所常习,如《金刚》、《法华》之类,亦易定也;惟久佚及罕习之经论,往往一残轴比勘多时,咨询多人,仍不能考定。经入馆二十年而目迄未刊布者,此其一因也。今第十四帙中俟考诸经即此类;第十四帙中并有续考诸经,为近日秋浦周君叔迦所考定,并依编入。予于此录,始终碌碌,因人成事而已。回忆壬戌之春,佐予检阅至勤者为俞君,今斯录成,而俞君墓有宿草矣,可胜慨哉!中华民国十九年春分日圆庵居士陈垣序于北平丰盛胡同之励耘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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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敦煌劫余录》14卷,历史语言研究所1931年3月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