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证、批评与欣赏

把快感认为美感,把联想认为美感,是一般人的误解,此外还有一种误解是学者们所特有的,就是把考证和批评认为欣赏。

在这里我不妨稍说说自己的经验。我自幼就很爱好文学。在我所谓“爱好文学”,就是欢喜哼哼有趣味的诗词和文章。后来到外国大学读书,就顺本来的偏好,决定研究文学。在我当初所谓“研究文学”,原来不过是多哼哼有趣味的诗词和文章。我以为那些外国大学的名教授可以告诉我哪些作品有趣味,并且向我解释它们何以有趣味的道理,我当时隐隐约约地觉得这门学问叫做“文学批评”,所以在大学里就偏重“文学批评”方面的功课。哪知道我费过五六年的功夫,所领教的几乎完全不是我原来所想望的。

比如拿莎士比亚这门功课来说,教授在讲堂上讲些什么呢?现在英国的学者最重“版本的批评”。他们整年地讲莎士比亚的某部剧本在某一年印第一次“四折本”,某一年印第一次“对折本”,“四折本”和“对折本”有几次翻印,某一个字在第一次“四折本”怎样写,后来在“对折本”里又改成什么样,某一段在某版本里为阙文,某一个字是后来某个编辑者校改的。在我只略举几点已经就够使你看得不耐烦了,试想他们费毕生的精力做这种勾当!

自然他们不仅讲这一样,他们也很重视“来源”的研究。研究“来源”的问些什么问题呢?莎士比亚大概读过些什么书?他是否懂得希腊文?他的《哈姆雷特》一部戏是根据哪些书?这些书他读时是用原文还是用译本?他的剧中情节和史实有哪几点不符?为了要解决这些问题,学者们个个在埋头于灰封虫咬的向来没有人过问的旧书堆中,寻求他们的所谓“证据”。

此外他们也很重视“作者的生平”。莎士比亚生前操什么职业?几岁到伦敦当戏子?他少年偷鹿的谣传是否确实?他的十四行诗里所说的“黑姑娘”究竟是谁?“哈姆雷特”是否是莎士比亚现身说法?当时伦敦有几家戏院?他和这些戏院和同行戏子的关系如何?他死时的遗嘱能否见出他和他的妻子的情感?为着这些问题,学者跑到法庭里翻几百年前的文案,跑到官书局里查几百年前的书籍登记簿,甚至于跑到几座古老的学校去看看墙壁上和板凳上有没有或许是莎士比亚划的简笔姓名,他们如果寻到片纸只字,就以为是至宝。

这三种工夫合在一块讲,就是中国人所说的“考据学”。我的讲莎士比亚的教师除了这种考据学以外,自己不做其他的功夫,对于我们学生们也只讲他所研究的那一套,至于剧本本身,他只让我们凭我们自己的能力去读,能欣赏也好,不能欣赏也好,他是不过问的,像他这一类的学者在中国向来就很多,近来似乎更时髦。许多人是把“研究文学”和“整理国故”当作一回事。从美学观点来说,我们对于这种考据的工作应该发生何种感想呢?

考据所得的是历史的知识。历史的知识可以帮助欣赏却不是欣赏本身。欣赏之前要有了解。了解是欣赏的预备,欣赏是了解的成熟。只就欣赏说,版本、来源以及作者的生平都是题外事,因为美感经验全在欣赏形象本身,注意到这些问题,就是离开形象本身。但是就了解说,这些历史的知识却非常重要。例如要了解曹子建的《洛神赋》,就不能不知道他和甄后的关系;要欣赏陶渊明的《饮酒》诗,就不能不先考定原本中到底是“悠然望南山”还是“悠然见南山”。

了解和欣赏是互相补充的。未了解决不足以言欣赏,所以考据学是基本的功夫。但是只了解而不能欣赏,则只是做到史学的功夫,却没有走进文艺的领域。一般富于考据癖的学者通常都不免犯两种错误。第一种错误就是穿凿附会。他们以为作者一字一画都有来历,于是拉史实来附会它。他们不知道艺术是创造的,虽然可以受史实的影响,却不必完全受史实的支配。《红楼梦》一部书有多少“考证”和“索隐”?它的主人究竟是纳兰成德,是清朝某个皇帝,还是曹雪芹自己?“红学”家大半都忘记艺术生于创造的想象,不必实有其事。考据家的第二种错误在因考据而忘欣赏。他们既然把作品的史实考证出来之后,便以为能事已尽。而不进一步去玩味玩味。他们好比食品化学专家,把一席菜的来源、成分以及烹调方法研究得有条有理之后,便袖手旁观,不肯染指。就我个人说呢,我是一个饕餮汉,对于这般考据家的苦心孤诣虽是十二分的敬佩和感激,我自己却不肯学他们那样“斯文”,我以为最要紧的事还是伸箸把菜取到口里来咀嚼,领略领略它的滋味。

在考据学者们自己看,考据就是一种批评。但是一般人所谓批评,意义实不仅如此。所以我当初想望研究文学批评,而教师却只对我讲版本来源种种问题,我很惊讶,很失望。普通意义的批评究竟是什么呢?这也并没有定准,向来批评学者有派别的不同,所认到的批评的意义也不一致。我们把他们区分起来,可以得四大类。

第一类批评学者自居“导师”的地位。他们对于各种艺术先抱有一种理想而自己却无能力把它实现于创作,于是拿这个理想来期望旁人。他们欢喜向创作家发号施令,说小说应该怎样做,说诗要用音韵或是不要用音韵,说悲剧应该用伟大人物的材料,说文艺要含有道德的教训,如此等类的教条不一而足。他们以为创作家只要遵守这些教条,就可以做出好作品来。坊间所流行的《诗学法程》、《小说作法》、《作文法》等等书籍的作者都属于这一类。

第二类批评学者自居“法官”地位。“法官”要有“法”,所谓“法”便是“纪律”。这班人心中预存几条纪律,然后以这些纪律来衡量一切作品,和它们相符合的就是美,违背它们的就是丑。这种“法官”式的批评家和上文所说的“导师”式的批评家常合在一起。他们最好的代表是欧洲假古典主义的批评家。“古典”是指古希腊和罗马的名著,“古典主义”就是这些名著所表现的特殊风格,“假古典主义”就是要把这种特殊风格定为“纪律”让创作家来模仿。处“导师”的地位,这派批评家向创作家发号施令说:“从古人的作品中我们抽绎出这几条纪律,你要谨遵无违,才有成功的希望!”处“法官”的地位,他们向创作家下批语说:“亚理斯多德明明说过坏人不能做悲剧主角,你莎士比亚何以要用一个杀皇帝的麦克白?做诗用字忌俚俗,你在麦克白的独语中用‘刀’字,刀是屠户和厨夫的用具,拿来杀皇帝,岂不太损尊严,不合纪律?”(“刀”字的批评出诸约翰逊,不是我的杜撰。)这种批评的价值是很小的。文艺是创造的,谁能拿死纪律来范围活作品?谁读《诗歌作法》如法炮制而做成好诗歌?

第三类批评学者自居“舌人”的地位。“舌人”的功用在把外乡话翻译为本地话,叫人能够懂得。站在“舌人”的地位的批评家说:“我不敢发号施令,我也不敢判断是非,我只把作者的性格、时代和环境以及作品的意义解剖出来,让欣赏者看到易于明了。”这一类批评家又可细分两种。一种如法国的圣博甫,以自然科学的方法去研究作者的心理,看他的作品与个性、时代和环境有什么关系。一种为注疏家和上文所说的考据家,专以追溯来源、考订字句和解释意义为职务。这两种批评家的功用在帮助了解,他们的价值我们在上文已经说过。

第四类就是近代在法国闹得很久的印象主义的批评。属于这类的学者所居的地位可以说是“饕餮者”的地位。“饕餮者”只贪美味,尝到美味便把它的印象描写出来。他们的领袖是法朗士,他曾经说过:“依我看来,批评和哲学与历史一样,只是一种给深思好奇者看的小说;一切小说,精密地说起来,都是一种自传。凡是真批评家都只叙述他的灵魂在杰作中的冒险。”这是印象派批评家的信条。他们反对“法官”式的批评,因为“法官”式的批评相信美丑有普遍的标准,印象派则主张各人应以自己的嗜好为标准,我自己觉得一个作品好就说它好,否则它虽然是人人所公认为杰作的荷马史诗,我也只把它和许多我所不欢喜的无名小卒一样看待。他们也反对“舌人”式的批评,因为“舌人”式的批评是科学的、客观的,印象派则以为批评应该是艺术的、主观的,它不应像餐馆的使女只捧菜给人吃,应该亲去尝菜的味道。

一般讨论读书方法的书籍往往劝读者持“批评的态度”。这所谓“批评”究竟取哪一个意义呢?它大半是指“判断是非”。所谓持“批评的态度”去读书,就是说不要“尽信书”,要自己去分判书中何者为真,何者为伪,何者为美,何者为丑。这其实就是“法官”式的批评。这种“批评的态度”和“欣赏的态度”(就是美感的态度)是相反的。批评的态度是冷静的,不杂情感的,其实就是我们在开头时所说的“科学的态度”;欣赏的态度则注重我的情感和物的姿态的交流。批评的态度须用反省的理解,欣赏的态度则全凭直觉。批评的态度预存有一种美丑的标准,把我放在作品之外去评判它的美丑;欣赏的态度则忌杂有任何成见,把我放在作品里面去分享它的生命。遇到文艺作品如果始终持批评的态度,则我是我而作品是作品,我不能沉醉在作品里面,永远得不到真正的美感的经验。

印象派的批评可以说就是“欣赏的批评”。就我个人说,我是倾向这一派的,不过我也明白它的缺点。印象派往往把快感误认为美感。在文艺方面,各人的趣味本来有高低。比如看一幅画,“内行”有“内行”的印象,“外行”有“外行”的印象,这两种印象的价值是否相同呢?我小时候欢喜读《花月痕》和《吕东莱博议》一类的东西,现在回想起来不禁赧颜,究竟是我从前对还是现在对呢?文艺虽无普遍的纪律,而美丑的好恶却有一个道理。遇见一个作品,我们只说“我觉得它好”还不够,我们还应说出我何以觉得它好的道理。说出道理就是一般人所谓批评的态度了。

总而言之,考据不是欣赏,批评也不是欣赏,但是欣赏却不可无考据与批评。从前老先生们太看重考据和批评的功夫,现在一般青年又太不肯做脚踏实地的功夫,以为有文艺的嗜好就可以谈文艺,这都是很大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