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彝与周彝,其器物的品类(如殷之爵,周之鬲),形式(如鼎足殷为倒立圆锥形,周多兽蹄形),花纹(如殷彝花繁,周彝花省)等,均判然有别。(如有人细作化学分析的比较研究,两时代的金属的成分恐亦有所不同。)
从文字的表现来说,稍有经验的人差不多一见即可知其差异。殷彝文简,每仅一二字之图形文字,周彝文已脱离原始畛域,文字之多者如西周末年之《毛公鼎》四百九十七字,春秋时代之《齐侯钟》四百九十二字,同 四百九十八字。在金文中可算是洋洋大观。
但这些都还是皮相的见解,最重要的是殷、周的时代性或者社会情形的差异。
殷金存世者甚少,其中虽然偶尔有锡贝朋器物的纪录,而决无锡土田臣仆的例证。
贝在周初本来是一种原始的货币,所用的是海贝,学名为货贝,殷、周民族的疆域离海尚远,可知贝的使用是起源于滨海民族。起初不是用为货币,而是用为装饰品。《说文》贝部有“ ”字云,“颈饰也,从二贝”;又女部“婴”字注云,“颈饰也,从女 , 其连也”;这就是以贝为装饰品的明证。贝的装饰品输入殷、周在初应该是由于实物交易或者掳掠。交易或掳掠所得的贝朋,在初亦用以为装饰,继后始作为等价物之货币而使用。
朋就是贝的连系。古人有五贝为朋,或二贝为朋之说,近时王国维主张十贝为朋。数虽不能确知,要系贝之连系。这在朋字的古文表示得很鲜明。其形在卜辞及金文中均作“ ”或“ ”,以二系之贝连为一串,呈左右对称之形状。卜辞更有连结其下作“ ”若 形者,这便是颈环的象形(详见《甲骨文字研究·释朋篇》)。殷彝中有一图形文字,作 若 ,前人释为“孙荷贝二贯”或“子荷贝一朋”的,其实即是一人在颈上着贝环之形。可知贝在殷代尚未真实地成为货币。殷彝中锡朋之数,至多者不过十朋,此与周彝中动辄有二十朋、三十朋、五十朋的判然有别;与《诗·菁菁者莪》之“锡我百朋”,《穆天子传》之“载贝万朋”,不消说更相隔天渊了。
故殷彝中的锡朋,在我看来,是在赏赐颈环,不是在赏赐货币。
殷彝中无土田之赐予,这是表明殷代的土地尚未开始分割,即是说殷代还是在原始公社制度之下。
殷彝中无锡臣仆之事,这是说奴隶的使用尚未推广,奴隶尚未成为个人的私有 〔补注1〕 。有《 鼎》及《阳亥彝》,中有锡臣仆之事,罗振玉收入《殷文存》中,然其所以认为殷彝的根据实甚薄弱。
“唯八月初吉,辰在乙卯,公锡旂仆,旂用作文父日乙宝尊彝。”(《旂鼎》)
案,此器用“初吉”,确是周器。殷人月行三分制,十日为一旬,卜辞中“贞旬亡 ”之纪录多至不可胜数。周人月行四分制,曰初吉,曰既生霸,曰既望,曰既死霸,与近人之星期相类(王国维说,见《生霸死霸考》)。然言“文父日乙”,以生日为名,相传为殷习,可知离殷亦未甚远。
“阳亥曰遣叔休于小臣贝三朋、臣三家,对厥休,用作父丁尊彝。”(《阳亥彝》)
此器疑为殷器者仅“父丁”二字。然按文词体例及字迹,确是周器。周初亦沿殷习以日为名,《 鼎》已可见,他如《 簋》文云:“隹六月既生霸,穆王在 (丰?)京,乎(呼)渔于大池。王卿酉(飨酒), 御亡遣。穆王 (亲)锡 雀(爵)。 拜首稽首敢对扬穆王休。用作文考父乙尊彝,其子子孙孙永宝。”这明明是周穆王时器,而亦称“文考父乙”,即其明证。
要之,殷人尚无土地分割及臣仆私有之事,在今日所有关于古器物学上的知识中,可以下出初步的断案。
————————————————————
〔补注1〕 殷代已有私人奴隶,由安阳小型墓葬亦有殉葬者可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