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国圣哲之教,以迨后世相承之格言,恒以让为美德。远西诸国,无此礼俗,即其文字,亦未有与吾国“让”字之义相当者。故论中国文化,不可不知逊让之风之由来也。人情好争而不相让,中土初民,固亦如是。如《吕览》谓“君之立出于长,长之立出于争”。可见吾民初非不知竞争,第开化既早,经验较多,积千万年之竞争,熟睹惨杀纷乱之祸之无已,则憬然觉悟,知人类非相让不能相安,而唐、虞之君臣遂身倡而力行之。高位大权,巨富至贵,靡不可以让人,而所争者惟在道德之高下及人群之安否。后此数千年,虽曰争夺劫杀之事不绝于史策,然以逊让为美德之意,深中于人心,时时可以杀忿争之毒,而为和亲之媒。故国家与民族,遂历久而不敝。此非历史人物影响于国民性者乎?
唐、虞让国之事,纪于《尚书》。《尚书》开宗明义,即曰“允恭克让”,明其所重在此也。第今世所传之《尚书》,非完全之本,欲考其让国之迹,殊不能得完全之真相,此读史者一大憾事也。孔子所删之《书》,有《尧典》《舜典》《大禹谟》,今惟存《尧典》。而晋以后所传之《舜典》,实即《尧典》之文,《舜典》之首二十八字[1]及《大禹谟》,皆后人所伪撰,不可信。故唐尧让位之事,可征于《书》。而虞舜让位之事,则必以他书证之。
唐尧让位之事见于《书序》及《书》者为:
《尚书序》:“昔在帝尧,聪明文思,光宅天下,将逊于位,让于虞舜,作《尧典》。”“虞舜侧微,尧闻之聪明,将使嗣位,历试诸难,作《舜典》。”
《尚书·尧典》:“帝曰:明明扬侧陋。师锡帝曰:有鳏在下,曰虞舜。……帝曰:格汝舜,询事考言,乃言厎可绩。三载,汝陟帝位。舜让于德弗嗣。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二十有八载,帝乃殂落。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
今本《大禹谟》所称“帝曰:格汝禹,朕宅帝位,三十有三载,耄期倦于勤,汝惟不怠,总朕师。禹曰:朕德罔克,民不依”及“禹拜稽首固辞……正月朔旦,受命于神宗,率百官若帝之初”。此皆仿《尧典》之文为之,非其原文也。
述唐、虞禅让之事最详者,无过于《孟子》:
《孟子·万章上》:“舜相尧二十有八载,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昔者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于阳城,天下之民从之者,若尧崩之后,不从尧之子而从舜也。”
次则《史记》:
《史记·五帝本纪》:“尧知子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于是乃权授舜。授舜,则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则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尧曰:‘终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而卒授舜以天下。”“舜子商均亦不肖,舜乃豫荐禹于天。十七年而崩。三年丧毕,禹亦乃让舜子,如舜让尧子。诸侯归之,然后禹践天子位。尧子丹朱,舜子商均,皆有疆土,以奉先祀。服其服,乐礼如之,以客见天子。天子弗臣,示不敢专也。”
《史记·夏本纪》:“舜荐禹于天,为嗣。十七年而帝舜崩。三年丧毕,禹辞避舜之子商均于阳城。天下诸侯皆去商均而朝禹。禹于是遂即天子位,南面朝天下。……帝禹立而举皋陶荐之,且授政焉,而皋陶卒。而后举益,任之政。十年,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以天下授益。三年之丧毕,益让帝禹之子启,而辟居箕山之阳。禹子启贤,天下属意焉。于是启遂即天子之位。”
二书所言如此,则尧、舜、禹之皆让国为实事,无可疑矣。外此诸书论述唐虞之事者,凡分三种:
一则附会其事,谓尧、舜历让于诸人,不独让于舜、禹也。
《庄子·逍遥游》:“尧让天下于许由,许由曰:予无所用天下为。”《庄子·让王》:“尧以天下让许由,许由不受。又让于子州支父,子州支父曰:‘以我为天子,犹之可也。虽然,我适有幽忧之病,方且治之,未暇治天下也。’舜让天下于子州支伯,子州支伯曰:‘予适有幽忧之病,方且治之,未暇治天下也。’舜以天下让善卷,善卷曰:‘余立于宇宙之中,冬日衣皮毛,夏日衣葛。春耕种,形足以劳动;秋收敛,身足以休食。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逍遥于天地之间,而心意自得。吾何以天下为哉!悲夫,子之不知予也!’遂不受,于是去而入深山,莫知其处。舜以天下让其友石户之农,石户之农曰:‘捲捲乎,后之为人,葆力之士也。’以舜之德未为至也,于是夫负妻戴,携子以入于海,终身不反也。”《吕氏春秋·离俗览》:“舜让其友北人无择,北人无择曰:‘异哉,后之为人也!居于畎亩之中,而游入于尧之门,不若是而已,又欲以其辱行漫我,我羞之。’而自投于苍领之渊。”
此皆因《书》之称禅让,而加以附会者也。
一则谓古者天子最劳苦,故尧、禹乐于让国也。
《韩非子·五蠹》:“尧之王天下也,茅茨不翦,采椽不斫,粝粢之食,藜藿之羹,冬日麑裘,夏日葛衣,虽监门之服养,不亏于此矣。禹之王天下,身执耒臿,以为民先,股无胈,胫不生毛,虽臣虏之劳,不苦于此矣。以是言之,夫古之让天子者,是去监门之养,而离臣虏之劳也。故传天下而不足多也。今之县令,一日身死,子孙累世絜驾,故人重之。是以人之于让也,轻辞古之天子,难去今之县令者,薄厚之实异也。”
此则纯以俗情度尧、禹,然亦未尝谓尧、舜未行禅让之事也。
一则疑其让国为虚语,且其得国等于后世之篡弑也。
《史通·疑古篇》(刘子玄):“按《汲冢琐语》云:‘舜放尧于平阳。’而书云:‘某地有城,以囚尧为号。’识者凭斯异说,颇以禅授为疑。据《山海经》谓放勋之子为帝丹朱,而列君于帝者,得非舜虽废尧,仍立尧子,俄又夺其帝者乎?斯则尧之授舜,其事难明,谓之让国,徒虚语耳!”“《虞书·舜典》云:‘五十载陟方乃死。’注云:‘死苍梧之野,因葬焉。’按苍梧者,地总百越,山连五岭,人风婐划,地气歊瘴,百金之子,犹惮经履其途;万乘之君,而堪巡幸其国?兼复二妃不从,怨旷生离,万里无依,孤魂溘尽,让王高蹈,岂其若是!斯则陟方之死,其殆文命之志乎?《汲冢书》云:‘舜放尧于平阳,益为启所诛。’又曰:‘太甲杀伊尹,文丁杀季历。’凡此数事,语异正经,其书近出,世人多不之信也。舜之放尧,无事别说,足验其情。益与伊尹见戮,并与正书犹无其证,推而论之,如启之诛益,仍可复也。何者?舜废尧而立丹朱,禹黜舜而立商均,益手握机衡,事同舜、禹,而欲因循故事,坐膺天禄,其事不成,自贻伊咎。观夫近古篡夺,桓独不全,马仍反正。若启之诛益,亦犹晋之杀玄者乎?舜、禹相代,事业皆成,唯益覆车,伏辜夏后。亦犹桓效曹、马而独致元兴之祸者乎?”
此则因后世奸雄,假借禅让,因疑古人亦以禅让饰其争夺也。
至于近世,民主之制勃兴,遂有谓尧、舜为首倡共和者。夫共和根于宪法,选举多由政党、总统任事,必有年限,唐、虞之时胥无之,正不容以史事相傅会也。
《尧典》所载,君臣交让,其事非一:
帝曰:“咨!四岳,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巽朕位。”岳曰:“否德忝帝位。”
帝曰:“俞!咨禹,汝平水土,惟时懋哉!”禹拜,稽首,让于稷、契暨皋陶。
帝曰:“畴若予工?”佥曰:“垂哉!”帝曰:“俞!咨垂,汝共工。”垂拜稽首,让于殳斨暨伯与。
帝曰:“畴若予上下草木鸟兽?”佥曰:“益哉!”帝曰:“俞!咨益,汝作朕虞。”益拜稽首,让于朱虎、熊罴。
帝曰:“咨!四岳,有能典朕三礼?”佥曰:“伯夷。”帝曰:“俞!咨伯,汝作秩宗。”伯拜稽首,让于夔、龙。
《皋陶谟》尤盛称让德之效。
禹曰:“万邦黎献,共惟帝臣。惟帝时举,敷纳以言,明庶以功,车服以庸,谁敢不让,敢不敬应。”夔曰:“虞宾在位,群后德让。”
惟《韩非子》《吕览》称鲧与共工不慊于尧、舜。
《韩非子·外储说》:“尧欲传天下于舜。鲧谏曰:‘不祥哉!孰以天下而传之于匹夫乎!’尧不听。举兵而诛杀鲧于羽山之郊。共工又谏曰:‘孰以天下而传之于匹夫乎?’尧不听,又举兵而流共工于幽州之都。于是天下莫敢言无传天下于舜。”
《吕氏春秋·行论篇》:“尧以天下让舜,鲧为诸侯,怒于尧曰:‘得天之道者为帝,得地之道者为三公,今我得地之道,而不以我为三公!’以尧为失论。欲得三公,怒甚猛兽,欲以为乱,比兽之角,能以为城;举其尾,能以为旌。召之不来,仿佯于野以患帝。舜于是殛之于羽山,副之以吴刀。”
盖以《书》有四罪之文,故谩为共、鲧反对之说。借使其说而信,亦可见尧之克让,具有定识毅力,不为浮议所摇,而反对之者实为少数也。
让国之事,在人而不在法,故至夏而变为世袭之局。韩愈论其事,以为塞争乱之道。
《对禹问》(韩愈):“得其人而传之者,尧、舜也;无其人虑其患而不传者,禹也。时益以难理,传之人则争,未前定也。传之子则不争,前定也。前定虽不当贤,犹可以守法,不前定而不遇贤,则争且乱。天下之生大圣也不数,其生大恶也亦不数。传诸人,得大圣,然后人莫敢争。传诸子,得大恶,然后人受其乱。禹之后四百年,然后得桀;亦四百年,然后得汤与伊尹。汤与伊尹不可待而传也。与其传不得圣人,而争且乱,孰若传之子,虽不得贤,犹可守法。”
盖让贵得当,不当之让,徒以启争。立法以定元首之年限,视君主世袭之不能必其得贤,均也。
三代时天子无禅让者,而侯国犹间有之,如吴太伯、伯夷之类。
《史记·吴太伯世家》:“吴太伯,太伯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历之兄也。季历贤而有圣子昌,太王欲立季历以及昌,于是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以避季历。季历果立,是为王季,而昌为文王。”《伯夷列传》:“伯夷、叔齐,孤竹君之二子也。父欲立叔齐。及父卒,叔齐让伯夷。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齐亦不肯立而逃之。国人立其中子。”
《左传》成公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诸京师,诸侯将见子臧于王而立之。子臧辞曰:‘前志有之曰:圣达节,次守节,下失节。为君,非吾节也。虽不能圣,敢失守乎?’遂逃,奔宋。”
《公羊传》襄公二十九年:“吴子使札来聘……贤季子也。何贤乎季子?让国也。其让国奈何?谒也,餘祭也,夷昧也,与季子同母者四。季子弱而才,兄弟皆爱之,同欲立之以为君。谒曰:‘今若是迮而与季子国,季子犹不受也。请无与子而与弟,弟兄迭为君,而致国乎季子。’皆曰:‘诺。’故诸为君者,皆轻死为勇,饮食必祝曰:‘天苟有吴国,尚速有悔于予身。’故谒也死,餘祭也立。餘祭也死,夷昧也立。夷昧也死,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季子使而亡焉。僚者,长庶也,即之。季子使而反至而君之尔。阖庐曰:‘先君之所以不与子国而与弟者,凡为季子故也。将从先君之命与,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如不从先君之命欤,则我宜立者也。僚恶得为君乎?’于是使专诸刺僚,而致国乎季子。季子不受,曰:‘尔弑吾君,吾受尔国,是吾与尔为篡也。尔杀吾兄,吾又杀尔,是父子兄弟相杀,终身无已也。’去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
皆让国而遂其志者也。越公子搜则让国而不遂。
《周季编略》:“越三世弑君,公子搜患之,逃乎丹穴。越国无君,求王子搜而不得,从之丹穴,王子搜不肯出。越人熏之以艾,乘之以王舆,搜援绥登车,仰天而呼曰:‘君乎,君乎!独不可以舍我乎?’越人乃立搜为君。”[2]
合之凡五事,而燕王哙之让国,独为世所笑。
《史记·燕世家》:“燕王哙信其臣子之。子之使鹿毛寿谓燕王:‘不如以国让相子之。人之谓尧贤者,以其让天下于许由,许由不受,有让天下之名,而实不失天下。今王以国让于子之,子之必不敢受,是王与尧同行也。’燕王因属国于子之。子之大重。或曰:‘禹荐益已,而以启人为吏;及老,而以启人为不足任乎天下,传之于益。已而启与交党攻益,夺之。天下谓禹名传天下于益,已而实令启自取之。今王言属国于子之,而吏无非太子人者,是名属子之,而实太子用事也。’王因收印自三百石吏以上,而效之子之。子之南面行王事,而哙老不听政,顾为臣,国事皆决于子之。三年,国大乱。”
伪让而不出于诚,与诚让而不出于伪者,史皆一一著之,非故袒太伯、伯夷等人,而独非燕哙、子之也。历观诸史,知古代自有此一种高尚而纯洁之人,不以身居天下国家之尊位为乐者,是皆尧舜之风,有以感之也。
* * *
[1] 曰若稽古帝舜,曰重华,协于帝,浚哲文明,温恭允塞,玄德升闻,乃命以位。
[2] 此文盖据《竹书纪年》《庄子·让王篇》《吕览·贵生篇》合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