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回顾

下面引自朱有光和郭秉文两位先生的两段话,很好地描绘了早先中国公共教育进展的一些特征:

在政治家的思想意识当中,压根就不存在民众教育是政府的职能这种想法。注18

的确,可以说公众教育几乎完全交给了私人或公共慈善团体,政府满足于坐享其成,只是通过学位、官衔及其他公共许可等奖励形式促进其发展。注19

我国政府支持的现代教育,始于1862年建立培养翻译人才的学院“同文馆”注20。到1902年,才首次引入现代学制。注211905年废除旧的科举制。1906年正式设立学部,即教育部。注22自1912年以来,公立学校的管理和组织经历了多次调整,全国学校的注册人数从1902年的6,912人增加到1931年的12,611,942人。注23

现行教育方案的行政机构

政治机构

目前,南京国民政府由国民党掌控,国民党由其全国代表大会授权,通过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中央监察委员会行使职权。注24中央政治会议是由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举产生的最高决策机构,或称立法机构。注25中央执行委员会任命国民政府主席、政府委员以及国民政府直属五个院的院长和副院长等。注26在训政时期,国民政府则根据1931年国民会议制定的《训政时期约法》的授权来行使权力。注27按规定,1930年至1935年致力于训练国民行使政权和参与建设。注28

行政院是五院之一,是国民政府的最高执行机关,下设10个部和9个委员会注29。按行政区划,全国共有28个省、4个行政区、5个特别市、1939个县、44个特别县和14个普通(省辖)市,包括4个已沦陷的省。注30

教育机构

公共教育的行政管理分由四级教育机构负责:注31

1. 教育部(直属行政院)

2. 省教育厅和特别市的教育局

3. 县级教育局和普通市的教育局

4. 学区教育委员

教育部以教育部长为首长,政治副部长和常务副部长协助其工作。他们都经行政院长提名、由国民政府主席任命。注32教育部长有权管理国家教育和文化行政事务,有权指导和监督各地方政府中的最高教育行政首长的工作。注33中央研究院独立于教育部之外。注34教育部由以下司局级单位组成:注35

1. 总务(包括财务和事务管理)

2. 高等教育

3. 普通教育

4. 社会教育

5. 蒙藏教育

6. 秘书处

省教育厅以教育厅长为首长,教育厅长是省政府委员会委员之一,由国民政府任命。注36特别市教育局以教育局长为首长。教育厅长和局长集中掌管行政权和次要立法权,他们分别对各自的政府委员会负责,同时直接对教育部负责。注37在不同省份,省教育厅和特别市教育局的组织略有差异。一般说来,除秘书处、督学、咨询专家和各种委员会之外,它们都由三至四个处科级单位组成,注38例如湖北省教育厅由以下四个处组成:注39

1. 第一处,负责档案、人事、财务以及事务管理;

2. 第二处,负责各级普通教育;

3. 第三处,负责社会教育;

4. 第四处,负责审计、编辑、宣传和统计。

凡是教育财政独立的省份,比如河南省,一般都设立独立的教育财政管理机构,与立法委员会和督导委员会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单位。注40

县教育局以县督导即县教育局长为首长。该局长须经本县县长根据专业考试及格的候选人名单挑选推荐,由省教育厅长任命。注41因此,县教育局长直接向县长负责,并同时担任省教育厅的派出人员。如果县的规模不大,县教育局就仅作为县政府内的一个处。注42县教育局下设两至三个科,设一个或两个督学,通常还设有教育财政委员会。注43

通常,一个县被划分为若干地方学区,每个学区下设一个教育代表或教育委员,向县教育局负责。注44

现行教育方案的组织

本书研究的范围只限于现行教育方案下,由教育部和地方教育当局直接管理或监督的公立与私立教育。而特别教育事业,诸如军事学校、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中其他部门举办的政治培训和人事培训机构等,不在本研究的范围之内。注45拉格教授1933年5月在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中国教育俱乐部的讲演中,曾引用中华教育改进社前主任干事陶行知博士的话,提及官方统计的入学人数,是不包括旧式私塾的,尽管在有些地区,私塾的学生数也许跟现代小学学生一样多。这类私塾也不属本书研究之列。

这里,图1展示了中国现有的教育体系,表1则列出了1930—1931年度详细的统计数字。

在1930—1931年度,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招收的青少年学生,包括留学生在内共计12,611,942人,其中,学校系统本身招收的学生为11,507,755人,中小学人数合计11,463,588人,教员和职员627,403人。兹根据图1和表1展开讨论如下。

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任务的比较

公立学校系统注册的学生总数为9,509,167人,占全国公、私立学校注册总人数的75.5%,私立学校注册数大约为总数的四分之一(24.5%)。注46其中,公立小学共有8,267,701名学生,占小学总注册人数的75.5%;公立中学共有325,967名学生,占中学全部注册人数的63.5%;公立高等院校有22,564名学生,占高等教育注册总人数的49.8%;公立继续教育学校、大众教育学校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共有892,935名学生,占社会教育机构合计总人数的80.9%。不管是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都在政府的监管之下。注47

图1 现行教育方案下,1930—1931年度各年龄段学生注册人数示意图(1934年制)

注:1. 专科学院的注册人数,代表1个比例单位。

2. 资料来源:《现行学校系统》,《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甲编,1934年,第26页。注册人数及其来源,见表1。

表1 现行公私立方案下,1930—1931年度中国教育基本情况统计表

续表

数据来源:

1. 采自《申报年鉴》,1934年,第1042—1115页。笔者没有得到教育部从最新统计报告中选出的1930—1931年度各教育类型的分类统计表。

2. 教育部:《1931—1932年度全国高等教育统计》,1933年,各处。

注:(1)、(2)、(3)、(4):根据各分类表的原始数据重新计算。

?原始数据有误。

▲见内部第5号文件。

†是1928—1929年的数据。

义务教育

按照法律,所有年满6岁的儿童都要接受“义务教育”,这一术语在中国是“强迫教育”的代名词。在当前的财政状况下,这个强迫阶段只有四年,从6岁到10岁。注48不过,根据各地的情形,起始年龄可能延迟至7至9岁。注49另外,针对那些10至16岁的儿童注50,也提供短期的义务教育。所有小学每年的法定上课天数为281天,扣除星期天后,只剩下239天。业余学校的短期义务教育有两种注册方式,要求上课时间达到540个学时或2,800个学时,分别安排在一两年之内完成。注51

幼儿园教育

中国幼儿园招收6岁以下的儿童。表1显示,1930—1931年度,全中国幼儿园的儿童只有26,675人,其中,公立幼儿园儿童有19,380人。

初等教育

正规小学由两个阶段组成:初级小学招收6—10岁的儿童,高级小学招收10—12岁的儿童。其中,初小招收的学生数是学校系统中最多的,占各级学校注册学生总数的74%。注52

中等教育

中国的中等教育包括所有中等教育阶段的普通、职业和师范学校。初中阶段12岁入学,15岁毕业;高中阶段为三年,学生年龄为15—18岁。职业学校和师范学校的学制稍有不同(见图1),每年连续上课最少为285天,扣除星期天后为243天。目前,初中招收的学生数是高中的七倍多。

师资培训机构有四种类型,分别针对12—16岁、15—18岁、15—16岁、18—19岁的学生。在1930—1931年度,其注册学生数为93,540名。

初级职业学校12岁入学,学制分别为一年、二年和三年。高级职业学校学制为五年或六年,同样也是12岁入学。在1930—1931年度,这类学校只招收了39,647名学生。教育部已经制定了明确的政策,下决心要扩大职业教育、限制普通教育。注53

高等教育

政府承担的高等教育只占全国的一半,其余靠私人创办。大学和学院本科的学制为四年或五年,学生18岁入学。专科的学制为两至三年,亦为18岁入学。在1930—1931年度,高等院校学生注册人数为50,199人,其中包括6,032人出国留学。留学生中约有91%为自费,其中约54%就读于日本。注54高等院校法定的上课天数最少为271天,扣除星期天后为229天。注55

社会教育

中国的社会教育注56包括群众扫盲学校、职业继续教育学校、普通继续教育学校、大众阅读中心、特殊教育院、社教工作人员培训学校和培训班、民教馆、讲演厅、图书馆、博物馆、公共操场、公共剧院、电影院、公共茶社以及公园等。扫盲学校招收的学生年龄范围为16岁至50岁。注57培训时间至少三个月,每周上课12个小时。注581930—1931年度,注册的学生为944,289人。职业继续教育学校12岁入学,1930—1931年度共招收了114,588名学生。同年度,社教教职员培训学校招收的学员为4,738名,社会教育学校招收的学生为34,975名。

特殊教育现在极其薄弱,1930—1931年度,全国只有17所盲人和聋哑人学校,25所智障儿童学校,60所孤儿和贫困儿童院,16个少年管教所。注59所有这些学校和机构招收的学生总共只有5,597名。

最近,教育部将农业推广服务站纳入了社会教育体系。注60

表2列出了不直接从事常规教学的其他社会教育机构的统计数字。

表2 1930—1931年度非学校型社教机构表

续表

资料来源: 《十九年度全国教育概况总表》,《申报年鉴》,1934年,第1090—1101页。

教育发展

考虑到教育工作者在以往艰难岁月中所面临的困难辛苦,中国教育的发展,真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单是这个因素就使人有理由感到一些乐观了。根据学校注册人数趋势的分析,可以看到这种数量的增长,其结果都显示在下列表3、表4、表5和表6中。表中所列的数字,与教育部最近报道的1912年以后的数字有所不同,注61这可能是由于不同的分类方法所致,或者是由于对那些没有上报的行政单位的数字进行估计时取舍不同,从而产生了差异。兹将两套数据同时列出,以资比较。

表3 1907—1931年间三等教育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注册人数增长表

资料来源: 黄炎培:《中国二十五年间全国教育统计的总检查》(重新整理),见《人文月刊》第4卷第5期,1933年6月16日,第1—28页。

a. 包括4,020所教会学校。

b. 1929—1930年度。资料来源于J1—J4,见参考文献。

c. 1930—1931年度,见本书表1。

注:中等学校注册人数中包括师范和职业学校的注册人数。

表4 1907—1931年间生产教育学生注册人数增长表

续表

资料来源:与本书表3同。

注:▲ J2不包括括号中的职业继续教育,因这类学生入学不需要高小毕业。

表5 教育部关于1907—1931年间全国学校注册人数趋势表

资料来源:《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丙编,1934年:第(1)栏见第423—424页,原始表格没有注释。第(3)栏见第93—94页,原始表格没有注释。第(5)栏见第22—23页,原始表格有下列注释:

1912—1917年间的数字,来源于1916—1917年度第五次“教育统计和图表”报告。

1925—1926年度的数字,来源于中华教育改进社的统计。

1928—1931年间的数字,来源于教育部1933年出版的《1931—1932年度全国高等教育统计》。

第(2)、(4)、(6)、(7)、(8)栏已经重新计算。

注:第(5)栏与本书的数据有很大出入。通过检查原始数据,发现政府公布的1912—1917年间的数据没有包括省级院校的注册人数。其他各栏的轻微差别,可能是由于各校的分类方法不同,还可能是由于在估计各年份没有上报的行政单位时取舍不同。

表6 1902年以来学校注册总人数占总人口之比率增长表

(包括高等院校、私立学校)

续表

资料来源:(1)庄泽宣:《三十年来中国之新教育》,《教育研究》第2卷第2期(引用其原始数据),1928年3月。

(2)官方估算。H.G.W. Woodhead,The China Year Book,1933,p.2.

(3)海关的估算。

(4)内政部的人口普查。

(5)邮局的估算。

(6)H.G.W. Woodhead,The China Year Book,1933,p.2.

(7)海关的估算。

(8)内政部15省人口普查,另加估算。

(9)邮局的估算;The China Year Book,1933,书中把这个数字作为1926年的数字,根据李权时的统计,这个数字不正确。

(10)海关的估算,对满洲里的估算已经校正,见The China Year Book,1933,p.3。

(11)内政部的估算,1932年9月公布。

(12)《申报》,1933年,根据各省直接上报的报告和文件、人口普查及最新的地理资料重新修订。

(13)1934年的人口数,见《申报年鉴》,1934年,第168页。1916—1917年(H),广西省、贵州省和四川省没有报告。

注:从(A)到(J2)指的是它们标明的各数据来源,见参考文献。

表3显示,小学注册人数增长最初较为缓慢,从1907年的926,918增长到1916—1917年的3,843,455。到了1922—1923年间,增长变得明显,为1912—1913年度的236%,到了1930—1931年度,增长为1912—1913年度的393%。中学注册增长的速度快于小学,1930—1931年度人数为514,609人,为1912—1913年度人数98,045人的525%,而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数字,则增长率为764%。惟高等教育注册增长速度最为缓慢,1912—1913年度至1930—1931年度只增加120%。但如果教育部发布的那些引人怀疑数字是正确的话,同期的增长应该是2230%了。表5的脚注已解释了高等教育两个注册数字之间差异的原因。由于笔者曾将手中的数据,和在华盛顿特区国会图书馆找到的原始表格做过核对,故就这一点而言,此处列出的相关数据,也许是信得过的。

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学生人数的增长,赶不上整个学校系统注册人数的增长。如表4显示,所有学校的学生当中,对职业教育感兴趣的学生所占的比例也有限。1912—1913年度至1930—1931年度,教师培训学校和职业学校分别只增长到232%和175%。

表6列出了注册人数。由此可以看出,从1903年至1909年,现代学校系统注册人数增长达52倍,民国建立以来,增长速度曲线上升,1930—1931年度增为1912—1913年度的430%。

教育机会的普及覆盖度

表7和图2,列出了教育机会占学龄儿童的百分比及其对应人口构成的各项比率,图表本身说明了它的普及覆盖程度。

表7表明,1930—1931年度和1929—1930年度相比,初等教育的学龄儿童的就学率平均值增长了4.97%;现在,在49,116,060名学龄儿童当中,有22.07%正在学校就读。在这方面,中国远远落后于日本和美国。在日本,6—14岁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51%;在美国,5—17岁学龄儿童的入学率为81.3%。

表7 1929—1931年间

各省市单位学龄儿童(6—12岁)入学率分布表

资料来源:

A:据资料J1表格5改编。

B:改编自《申报年鉴》,1934年,第1096页。

日本:见日本文部省:《日本教育总调查》,东京,1933年,第1页及以下。

美国:见Biennial Survey of Education,1928—1930,p.41。

图2表明,中国还有38,258,767名学龄儿童的教育任务亟待完成。学龄男童大约有33.4%已经入学,而学龄女童的入学比例仅有7.6%。

图2 按人口数量估算的教育项目需求示意图

资料来源:

1. 《申报年鉴》,1934年,1934年的人口数见第168页,6—12岁在校学生人数统计见第1096页。

2. 1930—1931年度在校学生人数见本书表3。

3. 估算不同年龄段人口的方法请参见图7。

中外比较

通过中外比较,可以明显看出中国落后得有多远。由于不同国家学龄规定不同,所以,作为比较基础的最好尺度是根据人口总数进行运算。表6最后一栏显示了在校学生人数占总人口比例的趋势。图2也显示了消除文盲的任务,表8则显示了其他国家在校学生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

表8表明,中国1930—1931年度在校学生人数只占总人口的2.67%,这个比例在所选的36个国家中是最低的。这里,有30个国家的在校人数超过其总人口的10%,20个国家的在校人数超过了15%,6个国家的在校人数超过了20%,美国领先于其他国家,在校人数是总人口的24.35%。

在中国,文盲将近占总人口的80%注62,而在那些能够获得最新数据的国家当中,苏联(1932)的文盲只占10%,美国(1930)的文盲为4.3%,加拿大(1931)的文盲为7.64%,日本(1927)的文盲为0.7%,德国(1929)的文盲为0.03%。由此可见,中国的文盲率是文明国家中(印度除外)最高的。图2显示了一个教育234,873,517人的艰巨任务,其目的仅仅是为了给他们摘掉文盲的帽子!

表8 中国在校学生占总人口比例与其他国家比较表

续表

数据来源:A、B、C三栏来自于Eustace Percy,ed.,The Year Book of Education,London:Evans Brothers,Ltd.,1933,Table 58,p.XCVIII.。但不包括下列内容:

1. 苏联1932年的资料来源于苏联《第一个五年计划执行概要》,莫斯科,苏联对外文化关系协会,1933年。

2. 日本1931年的资料来源于日本文部省《日本教育总调查》,东京,1933年。

3. 美国的资料来源于Biennial Survey of Education,1928—1930。

4. 法国、英格兰和威尔士、苏格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中国、爱尔兰自由邦的资料已重新计算。人口数据取自The Stateman’s Year Book,1932年。

D栏来源于World Almanac,1933,不包括标(f)的内容。